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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隋双胜讨薪被抓已一年半,88岁老母亲元宵节盼儿回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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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2日星期一,今天是猴年的元宵节,带领农民工兄弟讨薪的山东青岛枯桃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负责人隋双胜,在马年被公安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抓捕至今,已经达一年半时间,法院开庭审理也已经7个月零7天了,可法院既不判决也不放人,为此,隋双胜88岁的老母亲在养老院的病床上举牌,盼望无辜的儿子在元宵节回家。

2011年初,隋双胜与前妻王传英创办的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招标程序与作为甲方的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挖掘土石方与平整土地的施工合同,到7月份又补签土石方合同一份,共计工程款1500余万人民币。2011 1012日,因甲方自己的施工手续问题,被青岛市建委建管局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

恢复施工后,甲方在没有与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居然将挖掘土石方与平整土地的工程交给了另一家公司。甚至,拒绝支付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500余万。为此,隋双胜和王传英多次找甲方理论,却遭到房产商雇佣的人员殴打,一辆为工程而投资购买的、价值150万的挖掘机被烧毁,公安不仅对涉及刑事犯罪受理后一直不予追究,反而以“扰序”多次对受害人隋双胜、王传英实施拘留。

虽说隋双胜追讨的是合同工程款,实际就是参加工程建设的上百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然而,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最终还是让隋双胜、王传英陷入绝望!见社会如此之黑,隋双胜只能冒死向中纪委举报反映青岛市市委与政府官员在工程建设中的腐败。为了不连累家人,隋双胜选择与深爱的妻子王传英离婚,把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托付给妻子照应,自己毅然决然进京告“御”状!

正是隋双胜以反腐行动,让青岛市的一些涉案官员惊恐万状,才有市北区公安分局于2014924日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将隋双胜抓捕,并由市北区检察院起诉到市北区法院。

所谓隋双胜“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一案,实际是并不能爆炸的几个鞭炮火药,是假爆炸物。所以,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7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被构陷者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

讨薪,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低下的最现实的体现!201615日,宁夏银川的马永平在穷尽了党和政府给予的所谓救济途径,不仅没有讨薪成功,反而屡遭暴力,在妻离子散后报复社会,公交车上一把火让17个无辜家庭失去亲人!

作为屡遭官商与黑社会勾结欺压的弱者马永平,最终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的行为必然受到谴责,并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纵观马永平事件,更应受到谴责的是官僚体制下的官、商、黑勾结!

在当今黑社会化的官僚体制下,只要去百度上搜索一下,马永平报复社会的行为只不过是又一次的翻版而已!任何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都不希望看到目前囹圄中善良而正直的隋双胜被逼成马永平的翻版。

本网希望青岛当局立即释放被构陷的隋双胜,让他回家与家人、尤其是需要流食延续生命的88岁老母亲团聚。

E租宝广西投资者信访维权要追缴央视非法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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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3日星期二,本网获悉:2016.02.19E租宝广西投资者二十几人到广西公安厅信访。因信访规定只接待5个以下的信访代表,推举出代表于4点上到二楼会议厅,由信访办领导及广西经侦总局付(姓氏)局长接待,交谈进行到5点半,广西经侦总局政委也来了,一直到620结束会谈。

目前案情了解如下:

1E租宝这个案件是中国至今最大、受害人群最多、金额最大的经济类案件,史无前列,最近这段时间经侦几乎天天加班办案是从来没有过的,国家很重视,经侦也想尽快处理案件稳定社会。

2、这段时间全国各地涉及到E租宝的关联公司及个人都在查,E租宝有成立专门的律师团队,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来协助追缴资金速度。广告费也被首次纳入追缴行列,这是经济类案件从来没有过的。还有冻结调查个人资金情况,还说到甚至有人拿资金买了保险都被追缴了。广西这边的广西卫视广告费和公交车广告费都要追缴。E租宝投资者要求追缴央视非法广告收入,追究责任。

3、说到正常情况收集证据和追缴资金的期限加起来7个月,说到国家很重视会加快进度,之后会公布案及追回资金情况递交检察院在由法院判决,判决了才能返钱。公安部的登记平台也在次确认是最后返还资金的前置动作。

4、员工提成会被追缴。

5、欢迎投资人向经侦提供E租宝案件资金流向的消息|或者证据,加快资金追缴速度,经侦给出例子:比如钰诚集团成为东盟博览会13家战略合作伙伴之一,这个给了多少钱,给了谁?

6、关于投资者不敢报案及网上登记的事也答应会对此做解释工作。

7、会谈中强调了56次不要聚众信访,聚众信访是违法的,说5个人以下信访欢迎大家。就这次信访感觉官话比较多。

两会将近,上海大肆拘留4位人权捍卫者 丁德元被处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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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3日星期二,本网获悉:两会将近,上海进入两会维稳模式。现已获知,已有4位人权捍卫者丁德元、戴中耀、黄月华、沈佩兰被拘留。这4位都是60多岁的老人,两男两女。其中丁德元被处行政拘留7日,其他几位具体情况尚需落实。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昨天早上6点多钟被绑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到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合庆派出所,后被浦东公安分局作出行政拘留7日。  

遵纪守法、德高望重的老丁(大家都喜欢尊称丁德元“老丁”)在上海是公认的“老丁大好人”,他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多地投入为包括律师在内的所有良心犯声援呼吁和为访民群体代言。老丁喜欢用“上海访民丁德元”这个名称发表言论。

上海人权捍卫者尹慧敏、丁菊英、刘国芳、杨秀婷、陈建芳等认为:这次老丁被拘留,很有可能因近日在本网的发表(《上海访民丁德元给国务院信访办领导写信责问“你们有没有将地方政府管好的能力?”》之后又写了一篇题目为《请还给我们监管你党的权利》。

从逮捕关押良心犯与拘留老丁看出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只是块遮羞布,是假面具。已充分暴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谁”。
 
附:《请还给我们监管你党的权利》

近日有亲戚劝阻我不要上访:“算了,不要再搞了,不可能搞得着的”;我对他们的劝阻回答说:“我以法维权这是在搞吗?政府希望百姓讲理、守法这完全应该,但政府应该比百姓更讲理、更守法;假如市信访办解决不了我的上访诉求,就应该以书面形式给我回复,回复中讲明我诉求解决不了的原因,这一点市信访办为什么不能够做到呢?”

又有乡邻劝告我说:“你现在在搞的事主要是同杨永新二人之间的个人恩怨,你应该去找杨永新谈谈,不要把政府牵涉进去。”我回答说:“杨永新在趁‘为党工作’这一便利对我行刁作恶,这只是我与他二人之间的个人恩怨吗?我被刁书记杨永新刁难得苦不堪言,无奈之下上访到合庆乡政府信访办,信访办接访员劝导我‘再去同老杨协商’,再协商的结果是受尽了杨刁官的挖苦与嘲笑;我上访到川沙县党委信访办,信访办接访人员还没等我讲完我的委曲就将我驱赶‘去、去、去!这类小事我们不管的。’党组织把‘村书记以职务之便刁难村民’当作小事,这不是有意在包庇刁书记吗?”乡邻说:“党是好的,是官的不好。”请问政府:你们是否也认为‘党是好的,是官的不好’?我想问:假如党是好的,哪党为什么不将那些刁、恶、懒党官进行惩治?党为什么要容忍刁官恶意削减我们的生存空间?党为什么要容忍恶官将我们送进疯人院投入黑监狱?党为什么要容忍恶官指使恶警、黑保安将我们殴打、关押?党为什么要容忍懒官对我们的上访诉求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我们百姓认为:政府办事机构内出现刁恶懒官员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刁恶懒官员有着党组织这个强大的背景作靠山,这就使得我们百姓对他们的行刁、作恶、耍懒感到十分的无奈。

几年来为‘官不好还是党不好?’这个问题我与人争论过好几次,我个人认为:因为官的不好使得党也不好,党的不好又加大了官对民作恶、为害百姓的能力;有以下事实为证: 

1,你党强调“以党管党”,便利了你们同党之间的相护,这是我们百姓感到‘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真正原因;

2,你党对媒体的控制、对舆论的导向,使得官的恶得到掩盖、使得民的苦无法展现;  

3,在你党的统一领导下,官员们敢于、能够有组织的拒绝公民要求其公布个人财产的合理要求,使得官员的非法财产没能显现;法院却把我们上街拉横幅‘要求官员申报财产’的正当行为枉定为寻衅滋事;  

4,在你党的统一领导下,当今各部门、上下级官员空前的团结,结成了抵抗民众维权的统一战线,在这统一战线下:有多少维权百姓遭受了亲戚的人情绑架?有多少维权百姓遭受了陌生人的恐怖威胁?有多少维权百姓因上访而遭受了官员更严厉的打击报复?有多少维权百姓遭受了恶警、黑保安的残暴殴打?有多少维权百姓被官员送进疯人院关进黑监狱?有多少维权百姓遭受了派出所的非法拘留?有多少维权百姓被法院枉判为‘寻衅滋事’、‘敲诈政府’?有多少维权、民运人士被游了CCTV?新华社又拒绝了多少维权百姓要求其采访自己冤情的请求?在有党组织作背景的这条统一战线下,官家不按信访条例处理访民的诉求没人能够追究,对访民的维权行为却常要贴上‘非访’的标签予以严厉打击。

现今我们百姓感到非常疑惑的是:你党作为执政党,为什么要强调‘以党管党’?我们百姓在私下相互问道:“共产党搞以党管党,还让我们凭什么相信它是真正的代表我们的利益?共产党搞‘以党管党’排斥了我们百姓对它的监管,我们百姓是否也可以搞‘以民管民’来拒绝共产党的领导、‘服务’与‘代表’?”

假如你党不执政国家事务、不强行作我们的‘公仆’,我们百姓根本不想来管你党的事,但因为你党强行要给我们作‘公仆’、强行要‘代表’我们的利益,强行要为我们‘服务’,由此我们民众也只得要强行的监管你们!我代表自己也代表愿意被我所代表的百姓向你党告知:因为无权利钳制的权力必定会为害我们民众,为此我们坚决拒绝搞‘以党管党’的政党来作为执政党,假如你们共产党真心想作我们的公仆,就请你们放弃‘以党管党’,还给我们监管你党的权利。
 
上海访民丁德元 2016-2-21


                                   去 探访丁德元的上海人权捍卫者

相关报道链接:

上海访民丁德元给国务院信访办领导写信责问“你们有没有将地方政府管好的能力?”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2/blog-post_98.html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今凌晨被抓,警方称已被送拘留所(图)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2/blog-post_66.html

上海人权捍卫者们以举牌拉横幅、寄明信片方式声援在狱中良心犯(图)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1/blog-post_35.html

上海人权捍卫者们上街拉横幅 要求无罪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图)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1/2016-1-19-20-1946-11-17-1-971-12-15.html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宣判在即 上海人权捍卫者们冒坐牢风险上街举牌“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广州三君子”(图)

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杨茂东)被送往广东阳春监狱服刑 看守所内遭遇两年半未能放风一天之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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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3日星期二,本网获悉:被中共当局枉法判六年有期徒刑的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被送往广东阳春监狱服刑。

据郭飞雄的姐姐说:201622315:28打电话给广州天河区看守所,看守所告诉我:昨天杨茂东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

郭飞雄先生于201388日被关进广州市天河看守所,没有得到一天放风,此状况已经持续超过2年半,令人发指,而律师多次控告无果。律师们认为:这是和平时期最严重、最恶劣、最赤裸裸的侵犯人权事件。《看守所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人犯每日应当有12小时的室外活动”。本网一直严重关注郭飞雄先生在狱中长期遭受的不能放风的酷刑。

而郭飞雄上次入狱曾遭受令人发指的残暴酷刑,2007年郭飞雄刚进梅州监狱的时候,狱警让他抱头下蹲,他不接受,狱警就指使另一个在押人员打郭飞雄,从楼梯上用脚踢到楼下,打得郭飞雄满地滚,直到在场的200多在押人员发出嘘声,才有管理人员出面,说不要弄出人命,打手才住手。鉴于上次郭飞雄遭受酷刑情况,本次郭飞雄转监更令各界关注。

郭飞雄二审后曾表示说:联合国人权公约规定不能强迫劳动,殴打酷刑等。狱方如果强迫他在法警面前屈膝蹲下抱头,他不会做。前一次在监狱中,因此被踢打得满地打滚。这次如果出现,他会立即开始绝食,希望家人、朋友、媒体关注,张青将携孩子到联合国呼吁。

对于郭飞雄先生转监境况,本网将持续高度关注,不断通报。

张六毛死亡案鉴定报告已出 家属只获得告知书 未能得到鉴定报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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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3日星期二,本网获悉:震惊海内外的“张六毛羁押期间死亡案”鉴定报告已出来,家属只获得检察院的告知书,而未能得到完整的鉴定报告,对此家属深为不满,表示将去检察院索要鉴定报告。


据今天张六毛妹妹张唯楚消息:“哥哥张六毛的遗体解剖结果出来了,检察院扣下了,只发给我们一张检察院的结论,大出血休克死亡,正常死亡原因。解剖结果是国家机密吗?为什么不能给?!哥哥的临终遗物也是国家机密吗?为什么不给?!明天姐姐去检察院要解剖结果。张唯楚2016/2/23”。

张六毛是于201581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广州市黄村派出所刑事拘留,关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015年114日获知死亡消息。后又获知,是张六毛被控“颠覆政府罪”。其死亡被广泛质疑是遭受了残暴酷刑所致。

而此前对张六毛死亡案鉴定事宜,死者代理律师覃臣寿律师曾发表了:《关于彻查张六毛死亡案、异地尸体检查、异地司法鉴定的律师意见书》,附下:

“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六毛家属张七毛、张五洲等人委托,指派覃臣寿律师担任张六毛涉嫌寻衅滋事案、颠覆国家政权案张六毛的辩护人(控告代理人)。现已经确认,张六毛在侦查羁押期间死亡。20151116日,本律师陪同张七毛、张五洲等家属到广州市殡仪馆银河园确认、查勘张六毛遗体。以下则为律师、家属现场看到的遗体表征疑点问题综合:右脚脚踝处有脚镣深痕;左脚小腿有两条十多厘米长明显淤青的(创伤性?)疤痕,有胶布贴过的痕迹,左小腿腿毛被刮。腹部全部淤青;肛门便血;左手手背明显红肿,没有看到针点;胸部明显几块血痕,有长方形,有弧形;右手臂有创伤性伤痕(?);十个手指淤青,十个脚趾苍白;枕部有明显痕沟,枕头处都是血;脖子后背显红色;嘴巴张开很大,口腔、嘴唇有血迹、血疤(大出血?);右肘内侧下方2厘米处有大块肿块,旁有深窝;左脚小腿有黄色条状,显出淤青;右耳下方有创口?淤血?

基于遗体存在以上诸多疑点,涉案看守所、办案机关、医院均需提供扎实的证据自证清白,否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行政、民事赔偿)责任,故律师认为:

1、医院还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张六毛抢救(手术)记录、日常护理记录、用药记录、人员采访、提讯记录等,恳请你院调取并提供给律师(家属)。

2、要求看守所提供所有张六毛的提讯记录、原始同步讯问录像、值班日志、检察日志、用药记录,并提供给律师。

3、彻查张六毛死亡案涉及的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详见有关控告书)。

4、为寻求彻底的程序正义,定纷止争,平息全球舆论疑问,本案必须异地委托(广东省以外的)鉴定机构进行尸体检查、司法鉴定。

最后,本案的任何进展,请随时书面或者电话联系、告知律师。

此致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律师:覃臣寿
20151117

律师所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南路42号城市便捷酒店六楼。
律师所电话:0771-3198588
律师电话:018277156542。”

对张六毛死亡案调查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江绪林追悼会昨举行 上海众人权捍卫者送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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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本网获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青年学者江绪林追悼会在昨天下午215分在上海市益善殡仪馆永恒厅举行。

有数百人到场,大多数是约20多岁的青年人。汪建华、王发展、秦张决、孙小琴、杨秀婷、陈建芳代表上海民运参加了江绪林博士的追悼会。

江绪林生于1976年,1995年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习,1999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攻读研究生,之后在香港浸会大学宗教与哲学系读博士。2009年起,任教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担任讲师。2009年起,任教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担任讲师。研究领域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他思想独立、敢于批判之风格,与中国学界阿谀奉承、相互吹捧的风气,形成鲜明对照。江绪林是一个非常有思想、有独立精神的知识分子,在学术上,有很大成就,但他直到去世时还只是个讲师。由此可见,一党独裁,祸国殃民。

2000年,江绪林在北大读读研研究生的时候,在六四大屠杀纪念日的前一天,贴出海报,希望大家能够聚集,后来就只有他一个人去了,随后被抓了,差点开除学籍。江绪林这个有思想的知识分子,在专制的制度下感觉无比痛苦和彻底绝望,不幸得了抑郁症。2016219日晚,江绪林自缢身亡。
 

沈阳人权捍卫者林明洁在京被绑架已失联9天,其哥哥到北京立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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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沈阳人权捍卫者林明洁2016216日在北京西红门被沈阳铁西公安警察绑架失联至今已经9天,222日林明杰哥哥林明华到北京,找到绑架现场目击证人,到案发大兴区西红门派出所立案,所长了解后说“明天一定给答复”。到现在仍无下落。

林明洁精通法律,长期义务帮助访民打官司,并积极参加各种维权活动。此次被抓疑因是他在124日到北京去最高检察院控告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因温家宝总理亲笔批复沈阳铁西区公安局(违法拆迁、违法拘禁)两个案件,多少年不给解决,受害人林明洁把铁西公安局告上最高检察院,未想沈阳公安局派警察216日到北京公开绑架回当地,遭遇强迫失踪。

林明洁电话:13011811377。本网将持续关注。
 

潍坊案通报(2016年2月24日):仍有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刘星)、李燕军、翟岩民四人被羁押,无人获准见律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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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自2015615日潍坊声援案至今已8个多月,被抓的维权人士中仍有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刘星)、李燕军、翟岩民四人被超期羁押,并且不许律师会见,具体情况外界一无所知。

蔺其磊律师近日介绍说:“张卫红(婉荷)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案件移送到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区分局,现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中,一直拒绝律师会见。”

潍坊声援案是指十几位维权人士,2015614日一起到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61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大部分于2015716日获释。当时有6人仍在押,分别是: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刘星)、李燕军、翟岩民、姚建清、何宗旺。

随后,姚建清于20151023日监视居住获释,何宗旺于1029日取保获释。现在还有张皖荷(张卫红)、任键财(刘星)、李燕军、翟岩民四人仍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并且不许律师会见,具体情况不明。此案于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现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中。

张皖荷(张卫红)、任键财(刘星)、李燕军、翟岩民四人介绍:

1、张皖荷(张卫红): 是常住上海的杭州人。几年前开始在上海等地参与民运维权活动,经常遭到国宝警察传唤骚扰,被迫居无定所。早在20139月张皖荷就与知名维权人士刘沙沙一起,前往江西省新余市的看守所声援独立参选人刘萍女士和被控“非法集会”的李思华、魏忠平等维权人士。201442920余名公民在广州聚餐纪念林昭,其中张皖荷于当晚12点左右被警察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0天之后,在530日获释并被遣送出广州后恢复人身自由。201496日因发起广州白云山“裸奔”为系狱民主维权人士募捐的活动,张皖荷再次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20156月,张皖荷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一直不被允许律师会见。

2、任键财:(又名刘星、无界道长),著名维权人士,参与过多起维权活动。2015615日,刘星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一直关押于潍坊看守所,遭受酷刑对待。

3、李燕军:广西维权人士,2007年因计划生育被打残,一直上访,为自己维权过程中也热心参与其它维权活动。曾因声援郑州十君子案遭刑拘。20156月,李燕军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现羁押在山东潍坊看守所。

4、翟岩民:1961511日出生,北京市人,又名翟浩,网名“京A翟岩民”、“翟岩民”,基督徒,经销商,自由职业者,89六四亲历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4年以来,曾因多次组织、参与维权声援活动,被弱势群体和访民视为“访民经纪人”,从而遭到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罪由的多次警告和处罚;201410月,曾因声援香港占中,被北京警方刑拘,其住所被查抄;20148月,曾因声援“郑州十君子”,被北京警方二次刑拘;2015616日,因与维权公民刘建军等人组织围观、声援维权活动,尤其是积极组织各地访民前往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庆安徐纯合被枪击事件,再次被警方抓走、失踪,后得知被山东省潍坊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其住所被查抄。目前可能被超期羁押于山东省潍坊看守所。




两会前夕,无锡惠山维权公民周小凤刚刚在小区楼下被绑架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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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3日,本网获悉:无锡惠山维权公民周小凤刚刚在小区楼下被绑架失联。

20162231730分,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周小凤在小区楼下,遭到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后,失去联系。

据周小凤丈夫黄旭峰介绍,他和妻子周小凤回家,周小凤走在前面,他和另一人拿着物品走在后面,当周小凤走到楼下门口时,突然冲出4-5人,将毫无防备的周小凤强制塞到等候在一旁的车内,随后立即驶离现场,他急忙拿出手机摄下惊心一暮。他还看到绑架者中,有穿“特勤”服装的人,绑架速度之迅速,看似经过训练。黄旭峰随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现警察正在出警途中。

黄旭峰说:“这次的绑架事件,可能与即将到来的全国两会有关,估计周小凤是被地方政府雇佣社会人员秘密绑架,以防周小凤在全国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

黄旭峰联系电话:18036008763

上海崔福芳状告浦东政府对黑监狱追查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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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上海崔福芳反抗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扬新村街道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把访民的住宅打造成“黑监狱”并实施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依法向浦东新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追查侵权者的违法责任,予以国家赔偿。但是,浦东新区政府袒护下属部门的违法行为,不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因此,崔福芳于2015111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状告浦东新区政府对“黑监狱”追查不作为。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立案受理,并于2016224日上午9:30在一中院第二十法庭(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开庭审理。

本案属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典型案例,崔福芳的诉讼得到上海法律人冯正虎、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绍刚的法律援助。明天上午的一审庭审,上海的资深高级律师杨绍刚作为崔福芳的诉讼代理人出庭诉讼。

行政起诉状

原告:崔福芳  女,19571228日出生,汉族,江苏省邗江县人,
身份证:310102195712284886
住址:上海市南码头路1698223
邮编:200125
手机:13564097383

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代表人:孙继伟  区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
电话:021-58788388

诉讼请求

1、撤销被告浦府复不受字(2015248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判令被告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合法的复议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被告所属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扬新村街道(以下简称金扬街道)指派保安人员于201537日至315日,在原告的暂住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118910号,2楼与3楼之间的楼道口,建起了岗亭,堆放办公桌,派遣数名社区保安人员(名单附后)白天黑夜24小时轮班监管原告,不准原告出门,将原告拘禁在家,连出门买食品也不准许。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权,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利,非法变相拘禁原告,并在原告暂住地门口安装三个摄像探头监视原告,直接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原告对上述违法行径,坚决依法反抗。但原告的反抗行为使非法看守人员恼羞成怒,用红砖砸原告的防盗门,直接威胁原告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直接损毁了原告的私人财产。同时也影响了原告家属及楼内居民的人身安全与正常生活。

据称,上述非法行径系被告所属单位金扬街道组织和责令实施,长达九天之久。

金杨街道上述行径已触犯了我国法律:

1、非法拘禁。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款“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之规定,金杨街道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监禁原告,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侵犯原告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金杨街道在未经原告同意,在原告居住的室内门口非法安装摄像探头,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3、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

金杨街道居然采取暴力将原告的房门砸坏损毁,直接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

根据《宪法》第三十七条、《立法法》第八条、《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法》第十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等法律条款: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原告不是司法上确认的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任何机关无权对原告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人身自由是公民享受一切自由的前提和生存最起码的权利,无法律依据不得剥夺或限制任何公民的人身自由。

综上所述,金扬街道作为政府机关,理应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金扬街道居然知法违法,滥用职权,将一个守法公民在无任何法律的依据下,实施非法监禁,禁止原告走出家门,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这显然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触犯法律、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政府工作人员应当绳之以法。

为了保障原告的人身、财产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上海市民冯正虎代理原告于315日就金杨街道侵犯原告人身自由事件向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投诉,317,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上信访中心依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交金杨街道处理。

原告不服金杨街道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复议请求:

1、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所属工作人员、下属街道派出所及雇用的社区保安人员于201537日至315日,将申请人非法拘禁在其借住的居所内(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118910401室)9天的行政行为违法。

2、为了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应当依法追究本案主谋及直接参与非法拘禁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并对受害人予以国家赔偿。

原告于1011日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于916日作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它认为:“你未提供提供上述行为存在且系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作出的相关证据,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是不符合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而且,原告与金杨街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金杨街道为了维稳指派派出所警察及保安人员非法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原告已向被告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提供许多相关证据,还有在场的金杨新村街道派出所朱副所长(警号013339)、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冯正虎、赵迪迪、朱金安等市民作为证人。

因此,原告不服被告作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恳请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秉公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行为的职责。

       此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崔福芳
20151111

附件:

1、冯正虎见证崔福芳在“两会”期间被非法监禁
260人见证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签名
3、非法监禁崔福芳的图片证据图片证据
4、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浦府复不受字(2015248号)复印件
5201510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告知书》复印件
6、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图、崔福芳的上海一中院开庭传票

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丁红芬向江苏省检察院索要控告结果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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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丁红芬向江苏省检察院索要控告结果遭拒。

2016222日下午15时许,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丁红芬前往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就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文件精神,分别于201357日、2014414日、2015331日、2015714日、20151119日向省检察院控告无锡黑监狱、滨湖公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报复陷害、徇私枉法的调查处理结果,遭到江苏省检察院窗口拒绝提供工号和窗口号的人员的答复:我们没有结果,我们已经在2015717日转到无锡市检察院了,我们只是转办,不负责结果。

沈爱斌告诉窗口里的工作人员:你们不是转下去就了事,你们还要依法监督下级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查处结果。窗口工作人员也承认他们只是监督,沈爱斌追问:你们的监督手段和措施有哪些?窗口工作人员回答:我们只有转办的权力,其他情况我们要请求领导。就这样,沈爱斌和丁红芬在窗口争论了近两小时,直到省检察院下班时,仍旧没有结果。

爱斌说:“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有监督权,我们向江苏省检察院提出的控告事项,省检察院如果不直接调查,转到无锡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无锡市检察针对控告的事项依法作出调查处理结果,而不只是转下去就不管了。我们多次向无锡市检察索要结果,答复是我们没有结果,到省检察院同样得到这样的结果,请问,我们该向哪级要结果,他们相互推诿、扯皮,不肯依法履职,这是司法腐败的通病,没有上级的腐败渎职,就没有下级的滥权枉法、胡作非为!”



浙江顾约瑟牧师被转监金华市看守所 仍不准会见律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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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浙江顾约瑟牧师被当局从杭州看守所转监到金华市看守所。律师仍不准会见。

顾约瑟牧师的妻子周莲美十分担心丈夫的身体,上周四218日去杭州看守所送衣服获知顾约瑟已经被转监。她和律师多方讯问,5天后才获知顾约瑟被转监到金华市看守所。遂立即赴金华市,但仍未获见律师。

顾约瑟是中国官方全国基督教协会常委、杭州崇一堂主任牧师、浙江基督教协会会长,因反对强拆十字架于2016127日失联,128日家人和堂会长老收到他的拘押通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天后,被杭州检察院批准予以正式逮捕,罪名是挪用资金。后在被羁押在杭州市看守所内。而顾约瑟牧师坦然淡定,任其审查。并希望信众不必担忧,只要祷告即可。

顾约瑟是杭州最大教堂崇一堂主任牧师,并且在三自会中身居要职(中国基督教协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基督教协会会长兼任杭州市基督教协会会长、杭州崇一堂主任牧师)。2016118日,浙江杭州市两会(基督教协会、三自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免去了顾约瑟的职位。随后对其进行了抓捕。此次抓捕主要是因为顾约瑟牧师带头反对基督教中国化及强拆十字架运动。

对于顾约瑟牧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两会维稳,四川成都人权捍卫者王蓉文被强迫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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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四川成都人权捍卫者王蓉文,今天上午850分钟左右,被社区工作人员从家中带走。

随后,王蓉文被限制自由成都同仁路的社区附近。她和儿子同在一部轿车内,社区将强行安排她去西昌等地“旅游”。王蓉文的电话处于没人接听的状态。

王蓉文是李春城主政成都时2006年制造的青羊区宽窄巷子“5.11”拆迁命案的受害者,其母亲李素芬,当时77岁,被政府8人“高坠死亡”,此案沉冤待雪。近十年来,王蓉文一直坚持不懈为自己也为他人依法上访,成为当局的眼中钉,每逢所谓敏感时期,一定要将她强迫旅游。

王蓉文的联系方式136-0806-2557

四川罗建县住建局违法请律师出庭应诉,被原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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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家住四川省罗江县陕西馆巷31号附3号的被拆迁户李宇状告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违反《行政诉讼法》,庭审中不仅行政长官不出庭,其工作人员也不出庭,仅委托四川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昌勇代为出庭应诉。作为原告的李宇于2016223日,通过网络,向罗江县行政监察局投诉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用纳税人的钱请律师出庭应诉的违法行为。

201548日,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强拆李宇母亲上世纪50年代承租的公租房,李宇存放在屋内的古董、电器、字画等价值上百万的财物被甩在院坝里,遭遇大雨的洗劫被毁损,李宇因此向罗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20151117日,罗江县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行政首长不但没有出庭,连工作人员都没有出庭,仅特别委托四川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昌勇出庭应诉。庭审中,律师胡昌勇用可能、应当等模棱两可等词语回答法官对事实的调查,法庭还两次休庭,要律师胡昌勇核实事实。律师胡昌勇在理屈词穷时,用胡搅蛮缠、球茎不懂等语言攻击投诉人大女姓代理人。

李宇作为原告,在投诉书中认为,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用纳税人的钱请律师出庭应诉是违反法律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及其司法解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七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又据上述意见第八条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2、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执法机关,有义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作为执法者,不应当是法盲,应当对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法律依据向法庭如实答辩。

3、行政机关是执法者,无权由律师代言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4、在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机关无权浪费财政资金,无权用纳税人的钱聘请律师出庭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抗辩行政纠纷。

5、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是积极义务而不是消极义务,请律师答辩,也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尊严及权威性。

6、用钱请律师出庭当代言人,没有体现公平、公正,也是一种明显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滥用特权的违法行为。

7、在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机关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执法者,聘请律师出庭对抗行政相对人,不符合公平、对等原则,也严重违反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8、行政机关聘请律师出庭对抗行政相对人,已经被法律所禁止。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法律解释的“应当”即为必需)201551日后,被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行政长官正、副职是应当出庭应诉的。同时,被诉行政机关也只能委托本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因此,为了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力,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遵照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对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特向贵局投诉,请求依法查处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用纳税人的钱请律师出庭应诉的违法行为,并在法定期限内给投诉人一个答复。

 

黑龙江狱中人权捍卫者张淑芝身患癌症、境况堪忧 其取保申请遭驳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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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因身患癌症,已经被判刑4年黑龙江人权捍卫者张淑芝,其代理律师吕方芝早在20151230日就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近日获悉已经遭驳回。张淑芝患甲状腺癌,癌症已扩散,肝脏右叶被切除,目前身体状况极度恶劣,律师要求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合法合情合理,但被当局驳回。张淑芝的生命状况堪忧。

黑龙江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张淑芝女士是于2016128日被黑龙江望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淑芝女士现在是癌症晚期、身体虚弱不堪,在庭审时其气喘不已的庭审发言亦被法庭频频打断。张淑芝不服判决,上诉程序正在进行中。

对于张淑芝女士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谢长祯:哥哥谢长发因看书遭狱警刘宏(警号4313568)暴打 现已控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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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2日元宵节,我赶往湖南省赤山监狱看望哥哥谢长发。下午两点半进入会见大厅以后,等了很久才看到谢长发从监狱内走出来,在经过监狱内部监听室时,谢长发与狱警交谈了将近10来分钟,然后才来到隔窗的会见窗口。  

兄弟俩通过话筒极简短的互相问候,然后谢长发告诉我赶快用笔进行记录,他担心狱警不会让他讲。果然不出所料,我们的讲话时长不到5分钟,我记录下来的文字也没超过100字,就被狱警掐断了通话(正常探视的通话时间一般是30分钟)。本来我还想询问具体的详情,却没有了通话的机会。     

谢长发告知我的具体内容是:2016129日下午3点左右,他所在的第八监区副监区长刘宏因为谢长发看书的事情,刘宏(警号4313568)用塑料板当着200多名服刑人员的面,暴打谢长发头部。谢长发因此事绝食抗议达50多小时,但是八监区并没有向监狱反映。

2015年,恶警刘宏还多次禁止谢长发上厕所(8小时不准上厕所,由于记录匆忙,我还没来得及问是一次性还是累计,估计是某一天)。有关禁止上厕所之事,谢长发以前没有给我讲过,可能是因为他认为事情并不是很严重,忍让着息事宁人。由于这次狱警暴打谢长发头部的性质非常严重,迫不得已才一并告知我。     

我们经过短暂的谈话后,出了会见室。我当即找到赤山监狱的纪委监察室,向他们反映谢长发遭到狱警刘宏用塑料板当众暴打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立即调查处理。纪委监察办公室内的一男一女两个狱警,由男警指导回复内容,女警操作计算机打印回复,我拿着「信访回执 」离开了(赤山监狱监察室电话0737-2287838)。     

紧接着,我又找到了赤山监狱监狱长刘斌,如实将狱警刘宏当众暴打谢长发的情况告知,并要求他出面调查处理。 

附:谢长发简介

谢长发,男,知名异议人士,1951107日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1989年民主运动期间,因参与领导「工自联」的工作并到几所学校讲演,1992年被劳教3年,执行2年。

1998年开始,谢长发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南省筹委会,每年正月初九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它省市民运人士进行串联,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8626日,谢长发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31日被正式逮捕,直到2009428日才开庭审理,20099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现被关押在湖南益阳沅江赤山监狱,每天要做1112小时苦工。

无锡惠山访民王芹香诉惠山公安分局违法拘留案在惠山法院开庭,审判长王瑾剥夺王芹香举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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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本网获悉:无锡惠山访民王芹香诉惠山公安分局违法拘留案在惠山法院开庭,审判长王瑾剥夺王芹香举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20162241330分,无锡市惠山区访民王芹香诉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违法拘留案在惠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王芹香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一一进行质证,提出反驳意见。

当被告举证质证结束后,王芹香当庭出示了她向北京公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的,证明其201582日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且北京警方也没有向无锡公安移交任何案件等证据时,被审判长王瑾制止。

在庭审最后,原告王芹香履行陈述权时,遭到王瑾多次打断并要求其只表达一下诉讼请求,其他内容均不让王芹香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当事人均有举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当事人举证权和陈述申辩权。

201582日,王芹香在北京中南海周边,被北京警方带至马家楼,后被无锡驻京办押回,于84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其行政拘留7日,后王芹香对此不服,提起诉讼。

王芹香表示,惠山公安对其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是没有法定事实和依据的,因为此案受案和管辖程序违法,如果她在北京有违法行为,没有北京公安的移交手续,无锡公安无权处理。而且,她在北京根本不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完全是公权滥用的结果,更是对其上访维权、举报控告无锡地方官员腐败、滥权、枉法,利用公权侵害百姓利益的正义行为的打击报复、栽赃陷害。庭审中,审判长王瑾为了包庇公安的违法行为,就阻止我举证,不让我陈述申辩,这种法院怎么会有司法公正?

无锡惠山维权公民周小凤遭绑架执法后又被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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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4日,本网获悉:无锡惠山维权公民周小凤遭绑架执法后又被拘留十日。
   
无锡周小凤昨天下午530分许,在小区楼下被绑架后,今天下午家属接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藕塘派出所通知,周小凤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5915日,周小凤从北京被无锡驻京办雇佣黑保安强制押回后,在周小凤没有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也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情况下,惠山公安分局口头告知周小凤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至于什么原因被取保候审,周小凤本人更是一头雾水,说不出任何理由。
  
周小凤的丈夫黄旭峰说:“这次对周小凤的拘留,就是说周小凤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了无锡,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而这个取保候审,更是无稽之谈,周小凤什么事也没做,就因为去北京上访了,这次全国两会要到了,可能他们知道周小凤要去,就先对她下手了。

刘晓原律师:广东佛山市天理(陈启棠)煽颠案进展通报(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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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陈启棠)已被羁押一年零三个月:20141125日,天理(陈启棠)被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1231日被逮捕。

2015529日,案件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714日,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2015813日,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929日,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20151029日,案件第三次重报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时,2015128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

如今,案件起诉已两个半月多,仍然没有开庭审理消息。

上海人权捍卫者元宵节前上街拉横幅呼吁要求“立即释放所有在押良心犯”并再次给全良心犯、政治犯寄明信片慰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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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25日,本网获悉:元宵节前一天(221日),上海公民又给全国各地被关押在狱中的良心犯、政治犯寄出200多张明信片。同时,上海公民孙小琴、魏勤、邱蓓、徐佩玲、张平、胡伯森、谈凤娣、周国淮、丁菊英、丁德元、郑培培等上街拉横幅呼吁要求“立即释放所有在押良心犯”。

每逢佳节倍思亲,上海公民今年(2016年)第3次给良心犯寄写有“良心无罪、我们爱您”字样的明信片,表达对为中国走向自由、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而身陷囹圄的良心犯们的崇高敬意和亲切的问候,同时强烈谴责滥用职权、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无良心无道德底线的赵家人。

本次明信片签名的上海公民有:邱蓓、魏勤、郑培培、姚晓春、蔡庆(抱影)、沈兆华、陈建芳、周炎、葛开英、韦开珍、秦张决、李治平、周洪宝、耿心光、黄小芹、周国淮、张汝㑺、尹慧敏、谈凤娣、丁菊英、徐佩玲、张平、孙小琴、丁德元(2016222日元宵节上午6点多钟被绑架到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合庆派出所遭行政拘留7日)、解想荣、王宗泽、颜秀英、石萍、王佩云、高文婻、申琴芳、杨秀婷、周菊仙、万文英等30多人。

寄给明信片的良心犯是:阿里木江•依米提、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安绍容、包龙军、白玛唯色(藏)、布绒朗仁波切(藏)、卞晓晖、卞丽潮、陈西、陈卫、陈英华、陈树庆、陈云飞、陈风强(“曹顺利维权团队”广东人权捍卫者)、陈剑雄(陈进新)、天理(陈启棠)、程康明、仓央嘉措(藏)、次旺嘉措(藏)、次成加材(藏)、次旺多吉(藏)、赤列(藏)、曹海波、丁汉忠、丁家喜、董国芳、董如彬、傅志彬、顾国平、岗吉•志巴加(藏)、高月、勾洪国、郭飞雄(杨茂东)、郭泉、郭洪伟、贡却才培(藏)、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黄文勋、黄潜、黄芳梅、黄秋锐、胡石根、胡功、衡庆杰、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何菊英、纪烈武、纪家碧、贾甲、贾灵敏、金安迪、景春、孔令珍、孔佑平、巩进军、考拉(赵威)、李思华、李必丰、李富春、李铁、李昌、李晓波、李乃堂、李姝云、李敏、李和平、刘永平(老木)、刘远东、刘少明、刘爱英、刘四新、刘晓波、刘贤斌、刘家财、刘萍、刘林、柳小华、陆建华、林斌、林应强、乐峰、吕耿松、梁勤辉、米玛顿珠(藏)、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苗德顺、孟海霞、南杰顿珠(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平措多吉(藏)、齐崇怀、饶文蔚、任自元、任拉成、任键财、绒吉•阿扎、如凯•嘎玛桑珠(藏)、仁增次仁(藏)孙海洋、孙德胜、孙峰、沈玉青、苏昌兰、桑珠(藏)、隋双胜、单利华、唐荆陵、王国廷、王复春、王炳章、王登朝、王默、王清营、王建明、王志文、王全璋、王忠羽、王健、王晶、王宇、王喜利、王芳(湖北)、王芳(北京)、王永航、旺堆(藏)、呙中校、魏忠平、温卫红、谢文飞、谢福林、谢长发、谢燕益、夏霖、许志永、肖建芳、肖疑飞、杨林(杨明玉)、杨建英、杨荣丽、杨天水(杨同彦)、姚文田、姚宝华、姚建清、于溟、袁小华、袁新亭(袁朝阳)、袁兵(袁奉初)、玉杰(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冀中星、尹旭安、叶晓峥、郑景贤、赵海通、赵伟良、赵枫生、赵长福、张海涛、张少杰、张淑芝(“曹顺利维权团队”黑龙江人权捍卫者)、张向忠、张皖荷(张卫红)、张圣雨(张荣平)、张兰英、张林、章贤玺、扎西达杰(藏)、周世峰、周得才,卓玛嘉、朱贵芹(又名:朱桂芹,“曹顺利维权团队”辽宁人权捍卫者)、朱虞夫、朱培忍、朱惠来、朱家琪等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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