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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罗小成为儿子死亡维权被广州警察打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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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2日星期三,本网据湖南隆回的袁小华女士说(身份证43262219720911192x,女、汉族、1972911日生,隆回县高平镇文升村8组人,电话:13751368096)投诉说:227日,隆回高坪镇文升村8组农民罗小成因儿子惨死广州,跪求广州市新滘热处理厂领导解决其儿子“五险一金”问题,他们不但不见面,反而请来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区派出所干警将死者父亲罗小成打的头破血流,当场晕死在地。

袁小华说:她儿子在广州进厂务工,14日因车祸惨死广东人的车轮之下,死亡54天未处理,肇事司机逍遥法外,广州市新滘热处理厂没有给员工买“五险一金”, 54天来,我们多次千里迢迢到广州处理儿子后事,都是无果而终;不但儿子死了,每天还要承担巨额的停尸费。54天来,厂方都是以事情多,没时间等理由,拒绝见面。最后,厂家同意于227日,与我们见面,谁知厂家又躲着不见面。227日,她们找到案发地的广州市黄埔区南岗派出所,请求公安干警处理,但是,但是,警察以两会维稳为由,拿着警警察,见人就打,70多岁和82岁的老人在地上求饶,都难逃警察的毒打,他丈夫罗小成被打得头破血流,至今躺在医院,仍然是迷糊不清,经常糊言糊语,彻底被打傻了。



无锡新区访民黄明菊不服新区公安分局枉法行政处罚上诉案在无锡中院开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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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2日,本网获悉:无锡新区访民黄明菊不服新区公安分局枉法行政处罚上诉案在无锡中院开庭。

2016321330分,无锡新区访民黄明菊因不服新区公安分局以其在北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提起上诉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由审判员何薇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王强和代理审判员崔晓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01532日,黄明菊在北京宾馆内睡觉,被北京警方带着无锡警察和无锡市驻京办人员冲进房间,强制将黄明菊押回无锡新区国际科技园派出所,33日,被以其在北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黄明菊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无锡新区法院一审枉法作出维持判决。随后黄明菊提起上诉。

黄明菊说,这次对我作出的行政拘留,就是对我们上访维权人的打击报复,就是公权滥用,因为我在北京根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再说了,即使有任何违法行为,也得由北京公安处理,无锡公安如果要处理,必须由北京公安依法移交给无锡,无锡公安才有权处理。从无锡公安滥权枉法对访民的打击镇压,可以看出无锡政府的贪腐枉法官员仍然没有丝毫收敛,仍然在对抗中央,对抗依法治国,难道周永康这棵大树倒了,中央还有无锡的后台保护伞?


江西新余人权捍卫者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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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江西新余人权捍卫者应立钢2016220日被渝水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应于2017212日刑满释放。

应立钢是2015813日凌晨被北京和江西警方联手从朋友家抓走,然后刑拘于江西新余。20159月中旬,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2016128日上午,应立钢被控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在渝水区法院开庭审理。

应立钢简历:

应立钢:江西新余人,出生于19648月,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离异,有孩子还在上学。 因工伤留下残疾走上维权道路,后将自己的个人维权事情放下,投身于公益争取权利的道路。他曾参与建三江事件,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判刑的良心犯等等,因此遭到过刑拘、拘留等关押。应立钢虽然文化不高,但善于琢磨,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除了及时发出维权相关信息通报朋友外,还热心帮助朋友安装软件、解决电脑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


酷刑报告:孙德胜:我的狱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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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想知道我在看守所的事,在此我先说个大概。

20138月进去,我一直要求保障我的通信权利,多次绝食抗议,被天看灌食营养液6次。第一次是201310月份左右,绝食3天灌食一次在武警医院。第二次1220日左右,绝食4天灌食一次,这次在天河看守所,他们专门配备了营养液。第三次是在201451日至14日,这次被灌食4次,每3天一次。起因是要信封和信纸写信,结果被值班员打骂,要求管教处理,管教问仓友是站在谁的一边,对我的诉求置之不理。从那次后我处境越来越差。627日拿起诉书,78日得知被起诉心情不好,刚好驻所检察官开检察信窗拿投诉书,我写到里面的投诉信他不拿就走了,我就按铃要求检察官拿信。他们没有理会。我就拍打饭窗,并用头撞墙撞地自杀。当天被戴约束带,这是第一戴约束带,第4次戴镣,前3次都只是戴手镣和脚镣。15天,多么难熬的15天活着就像畜牲一样,被值班员嘻戏玩弄。从这次以后我就被完一生孤立了。

201633日星期四

狱中女良心犯黄燕致刘巍律师的信——我的狱中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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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新年好!

谢谢您的关注及声援。

广东佛山顺德局长一直想将我构陷成张六毛的同案。广州国保有参与此事。 因到广州白云看守所声援张六毛不明死因时,我在现场拍了许多张七毛及警察的照片和小视频。黑警对我拍,我也对他们拍,几乎是面对面。 唯一在现场敢拍的就是我。连秀才都坐在后面不敢拍,最后警察拿去了我的身份证登记了。半月后,我在广州被绑送到顺德。被绑的当晚顺德局长打电话叫193766警号定我“爆炸罪”。 说我们家有炸药。 二天后抄了我的家, 流氓黑警做梦都想在我们家抄出炸药来。广州国保,佛山国保,顺德国保及荆州国保做梦都幻想给我定一个和炸药有关的罪。

在白云看守所声援张七毛时,荆州国保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我接电话时,张六毛的前妻听到后,她说你肯定会有麻烦来。这次荆州国保也参与进来了。 顺德姓李的国保说, 荆州国保刚处罚过你,你就来广州搞爆炸,听此言才知道荆州国保参与进来了。我之前根本不认识张六毛。而且从未听过此名。他惨死后,我都不知他到底犯有什么事。 电视上播报后,我才知道一点眉目。 顺德局长及国保和杏坛派出所不但构陷我,换罪名,卑鄙至极,太龌龊。坚定的意志力支撑我绝食了半月,连医生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只有一天到晚在监控下面的管教相信。

管教派了二个监督员来监室日夜守着我, 上厕所没有, 有没有喝过水,有无坐,有无报数,有无睡,睡多久,有无吐痰,有无漱口等等。 一切的一切都在四个监控中不说,还亲自来两个人进监室日夜做记录,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全部记下, 纯活在裸体中。坚强的意志使我撑过了十五天,我的理念信仰支持着我。 2016111日开始绝食。24日被强行抬去医疗室插胃管灌米汤,灌钾水,灌葡萄糖。连抽三次血都抽不出来。头发及身上穿着看守所破旧的大衣。衣领和头发被米汤打湿。绝不配合,没有灌进去。接着插第二次胃管,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六月雪,杜娥冤,苍天泪。当脚镣手铐被绑在床上灌时,引时的广东突然下起了60多年才一遇的大冰雹。让我永远记住这个日子,2019124日中午1140分。我绝食绝不是寻求死,而是为了要证据。 传播五百条可拘留, 我只要黑警拿出三条来。126日晚上结束绝食,21日开始在监狱牢门口里面用衣架敲打呐喊,司法黑暗腐败,流氓式的依法治国; 中国已没有法律了,破权滥联就是法律,贪官污官就是法律。 看守所已给我脚镣手铐了,不准我再到放风场。双脚拖着一副铁脚镣,六副手铐相接的长度,让我好上厕所。 双手已被铐了,感谢上帝!铐住的双手还能写信,而且比平时还写得工整。 我糖尿病并发症身体奇痒,又腿溃烂,痒得我无法抓痒。同床的姐妹刘小勤、陈永连、薛飞燕、黄监风、梁彩弟等轮流帮我抓痒。雷娜大姐每天帮我擦身洗澡。但上下衣服脱不下来。 薛飞燕,她四月份就可以出去了, 网上卖减肥药被抓,关半年,青年女生。 燕监风54岁的大姐,买六合彩被抓关半年,还有40天她就可出去了。 梁彩弟,身份证借给别人,办了信用卡透支被抓。这些姐妹见证了一切黑暗。见证了我与黑暗抗争。每个姐妹为我心痛流泪。管教,所长及监室姐妹现都给我改名刘胡兰,不认识的男管教路过监室窗前都会对我会心一笑伸出大拇指,喊声刘胡兰。正义可以打败一切。正直就是尊严。管教说,了解你后,都很尊重你,支持你,但我们能力有限帮不了你。 到今天还未解去我的脚镣手铐。

黄燕亲笔
2016228日顺德看守所254女监室


王钢:许乃来及其9岁女儿在中共国两会前于北京昌平被京津两地警察联手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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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6.3.2,晚约9点时笔者接到许乃来从北京昌平租住地沙河镇上东廓村打来的电话。许乃来说因为日前他在网络上发布了33日当天中午要到前门去给无家可归者送馒头包子,而被警察维稳、定位。现在京津两地警察约十余个人已经闯入。

他说房东被吓坏了。已经把他提前预交的房租退还给他,说再也不敢给租了。

他说几个和他约好明天打算一起进城的天津朋友,也一起被控制。警察要把他父女和这几个朋友一起带到天津去。

中共国的两会时期,警察就是这样无法无天、绑架拘禁、无所不为的!

以下视频是许乃来当晚约1点,冒险上传到微信群中的。

视频中走近镜头的是天津塘沽新河派出所副所长张宝山。

视频中女房东现身,估计已被警察恐吓。当晚约九点时,许乃来给笔者打来电话,说房东被吓坏了,已经给他办了退房,退了预交的房租,说再也不敢给许乃来租房了。

视频中许乃来说看守他们父女的人有6个(警方或政府安排的不明身份人员)。疑似父女俩个被软禁在天津一宾馆内(当晚约9点,许乃来电话说警察要把他们送到天津)。

狱中政治犯王默会见律师期间交律师补充辩护意见及材料被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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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2016229日下午,狱中政治犯、南方街头运动者王默的辩护律师覃臣寿律师在广州第一看守所会见王默,期间王默提出的补充辩护意见及材料交给律师时被值班民警抢走并禁止复印,会见被强行终止。律师已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归还。

王默与谢文飞是2014103日,因穿着黑衫,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王默、谢文飞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未判决。

附:王默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王默(CPPC编号:00211 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王默刀”,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近年来,因追求民主常在网上及南方街头发表积极言论而为民间所熟知,是近年走出网络开始参与现实抗争的典范;曾先后参与多起,诸如“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新余刘萍等三人开庭声援围观”、“郑州十君子声援团”、“焦作张小玉事件调查”等大型抗争活动,遂遭到警方多次打压和被行政拘留; 20146月,曾因在江西省新余刘萍等三人开庭时举牌声援,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626日,曾因在广东省广州市窖口地铁站旁举牌寻找民主维权人士张圣雨时,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20148月,曾因在河南省焦作市参加张小玉事件调查活动,而被警方抓走并刑拘30日。

201410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淮安私营企业主臧文宝对“公仆”认识不清,“两会”进京遭截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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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昨天是2016年全国“两会”举行的前一天,江苏淮安遭司法强拆的私营企业主臧文宝,抱着对最高权力机关与最高参政机构“两会”的希望,准备从常州火车站乘车进京,反映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接受开发商委托,对自己1000余平米商铺强拆的违法情况。结果在火车站入口处遭书记带人劫持,现被非法拘禁在淮安市开发区江海莫泰宾馆。

今年已经66岁的臧文宝,虽然在改革开放中创造了自己的事业,因为平时喜欢看姓党的媒体,一直坚定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干部、尤其是人大代表就是人民公仆的宣传,根本不清楚参与“两会”的代表与委员们,他们九成以上的子女已经成为了外国公民,享受着民主自由,以及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权利。所以,老人决定在“两会”期间进京,向最高立法机关的反映司法乱作为,与开发商勾结侵害老百姓权益的情况,希望这个全国最高监督机构能够关注自己的遭遇,关注司法腐败。

据送臧文宝到火车站的家人说:我们购买的是晚上20点零8分的T110到北京车票,到1940分我们进入常州市火车站南广场入口处时,淮安市清河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山阳村村支书沈立峰带领一帮疑似黑社会人员突然出现,将我们强行分开,抓走老人,火车站的值勤公安对暴力行为根本没有阻止。

昨天也是美国超级星期二的总统竞选,没有选票的公仆只能是假公仆,可以倾全国之力搞维稳,那才是真主宰!对被长期洗脑而对“公仆”一称谓的判断失误,对一帮外国孩子他爹的“两会”抱有希望,必然导致臧文宝在这个“两会”期间被非法拘禁或严密监控中度过的命运了。

附:《国家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臧文宝,男,汉族,19501116日,住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山阳村七组240号,联系电话:15805236943

赔偿义务机关:清河区人民法院,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180
法定代表人:卢正苏,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请求清河区人民法院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对申请人房屋恢复原状和返还财产。

事实和理由:

一、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违法

1、淮安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非适格的申请执行人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只能是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淮安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驴非马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对申请人房屋实施司法强拆,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2、采取执行措施前非法拘禁申请人

2014418日上午,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工作人员口头声称受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委派来到申请人臧文宝家,并以“配合法院工作”为由将将申请人劫持并控制在淮安市经济开发区东湖办事处汕头小区南四排31号房屋内,实施24小时非法拘禁。清河区人民法院在申请人被非法拘禁期间,完全违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的规定,将申请人房屋强制拆除,上述行为实属违法。

3、清河区法院并未依法将被执行房屋内财物运至指定处所并交给被执行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然而,清河区法院并未依法将申请人房屋内财物经如实清点登记后交给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家属,执行完毕至今更是未提及此事。此行为给申请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害。

二、清河区法院属超范围执行

作为清河区法院强制拆除依据的淮建拆裁字【20120302号行政裁决书中对申请人合法房屋的面积认定为758.47平方米,申请人房屋的实际面积是1194.24平方米,由于裁决对剩余435.77平方米房屋即未认定为违章建筑,也未进行补偿安置,而435.77平方米面积也未纳入到上述行政裁决中。然而,清河区法院在依据上述裁决强制执行时却将申请人1194.24平方米房屋全部拆除,显属超越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执行,该行为严重违法。

三、申请人房屋遭清河区人民法院违法受理与违法执行拆除至今已近两年,房屋拆迁许可证失效更是远远超过了《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两年内施工建设的规定,淮安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建设项目,纯粹是囤积土地待价而沽的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

综上,申请人认为,清河区人民法院因执行错误、执行程序违法以及在强制执行中采取非法拘禁手段等直接导致申请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惨遭侵犯的严重后果。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赔偿申请。

此致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臧文宝
20162月 日

申请资料清单:
国家赔偿申请书原件两份;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强制执行申请、公告、裁定等证据复印件各一份。
臧文宝电话:18012084318


黄文勋、袁兵、袁小华赤壁三君子案审理期限延长至2016年5月10日(图) (附三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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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黄文勋、袁兵、袁小华赤壁三君子案审理期限延长至2016510

据梁小军律师:“湖北赤壁法院法官又打来电话,很客气地告知:黄文勋、袁小华和袁兵的案子又一次延期到510日。想不明白他们一次次延期而不审理的原因,人既已抓了,是判是放,早晚是要有人承担责任的。”

2013525日因在湖北赤壁宣传民主理念合影留念,而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遭逮捕黄文勋、袁奉初、袁小华,至今已经被羁押了2年又9个多月,审判期限数次延长,为当下案件所少见。

对黄文勋、袁兵、袁小华赤壁三君子案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黄文勋、袁兵、袁小华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1、黄文勋 (CPPC编号:0006919903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表,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321日, 曾因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外举牌声援王登朝被重判146个月一案,而被当地警方带走并遭殴打;34日, 又因和他人在深圳市政府门前举牌要求当局归还此曾被抄走的计算机等私人财物,再次被警方带走传唤;310日,因在深圳市中心华强北地段再次举牌,呼吁民众“不要恐惧”,并高喊“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专政”,“民主自由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中国”,“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等口号,随被华强北和福田分局警方强行抬走,关押在华强北派出所;2013525日,因开展《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站,当日在市政府门前广场进行宣传民主理念,并与前来支持的袁小华、袁奉初等多名民主人士、维权公民合影留念,引起社会民众的关注热议,遂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619日,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713日又被当地警方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

目前仍被超期羁押于湖北省赤壁看守所(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邮编437300)。


2、袁小华(CPPC编号:00079197212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1年,曾通过网络广结民主维权人士,参与各种维权活动,并于201110月—11月发起、主持广州黄花岗公园聚会活动;20111218日,曾与十余名维权公民在深圳举牌声援乌坎,要求民主,反对贪官;20123月—4月,曾召集广州网友分别于磨碟沙公园、海珠湖公园聚会等;由于频繁组织社会活动和维权热评等,引起中共当局的恐慌与不安,遂于201263日被广州警方以涉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拘1个月;2013年,曾因先后于16日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要求新闻自由,45日与孙德胜、 袁奉初等街头运动者在广州黄埔公园声援刘远东、北京“四君子”及合肥的张林父女,411日与刘辉、 杨林等多名维权公民在东莞、常平公安分局门口为非法被抓的维权公民贾榀、聂光举牌声援,随被广东省东莞市警方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政拘留15日;428日又被东莞警方送至广州黄埔派出所传唤,次日被警方驱离广州。

2013 5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等多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以因“参与2013年元1月初广州的‘南周事件'抗议活动及幕后参与‘八城快闪’,与广州郭飞雄、孙德胜系同案”为由,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据悉,拘押期间其备受虐待,遭遇警方酷刑毒打,且严重超期羁押。

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看守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邮编437300


3、袁兵(CPPC编号:0008019821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自幼受其祖父、父亲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遂立志追求民主理念,尤其是近年来多以实际行动奔走于全国各地,广结民主维权人士,积极探讨实现民主共和的路径,随招致当局的恐慌不安,曾屡遭警方的恐吓和拘押;20121024日,曾因联络各地维权公民,与志同道合者多次聚餐,被警方强行驱离广州;2013110日,曾因声援南周事件而遭当地警方的殴打;同年224日,因举牌声援及宣传民主理念而被广州市警方以“非法集会罪”为由处行政拘留7日;5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9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据悉,其在狱中曾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

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看守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邮编437300)。

覃臣寿律师:孟晗2016年3月1日会见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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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次打工族曾飞扬、孟晗等被抓捕及央视新华社媒体抹黑事件,孟晗希望劳工维权及工人们能够透过迷雾、认清真相,不要被蒙蔽,一定要挽回劳工维权声誉。

关于利得事件,他了解的情况是,当局在2014125日就成立125专案组,到他2015123日被抓,专案组差不多用了正好一年时间收集材料。其微信、微博QQ群等其与工人们的交流材料均被专案组、监控、提取。利得三次罢工,属于近三千工人自发组织,我们并没有参与。我们工作目的是辅助工人维权,建立有效的工人组织,培训劳动维权法律法规、集体谈判、劳资谈判等。其中第三次罢工,工人有六天五夜守长护厂,目的是合法的,是为了防止资方转移设备财产逃避义务。工人要求资方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合法权益,这些本身都是资方的强制义务,但工人都没得享受这些权利。第二次罢工时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资方拖延时间并未履行,才导致第三次工人罢工,第三次罢工后又重新达成协议,后面资方才履行。资方在央视新华社上虚假上演悲情剧,说什么被工人罢工胁迫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完全胡说八道,本身就是资方违法在先工人维权在后。我看到警方花了很多钱做了个资方经营损失的鉴定报告,完全是虚假。印象中,孟记得当时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曾对工人罢工有批示,说一切应以工人利益为重,及时处理。但番禺区政府怠于履行职责,导致第二次谈判协议没有得到履行,导致第三次罢工发生,其应该承担责任。他们抓到曾飞扬的一些隐私,大肆炒作,希望孟指控曾飞扬达到一个不法的目的,用心险恶。他们指控我们企图改变全国总工会制度,企图改变工会性质,显然扯淡,我们所谓的工会,履行其应有职责没有?显然没有,每次他们到场都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到场只是形式上的到场,没有履行应有职责,显然这不是工人们的错,是工会的错。我们学习工会法培训工人维权,是为了补政府短板,工会应以工人为主体,保护工人利益,而不是纯粹保护资方利益。我之前就被抓三次,抓了放,放了抓,第三次被抓的时间是2015419日下午,当时我们打算参加工人召集的会议,在一个开放的酒楼,人员包括工人、工人代表、我们几个打工族。却被当地警方强行驱散,会议没有如期举行。当时我被抓走,工人们为了救我,就到派出所论理,国保当时把我转走,关了四小时后,由于工人要求强烈并且合法,我被放了出来。我特别感谢曾经帮助过我、声援过我的工人们。警察曾经问过我,我被抓,为何有那么多工人要来营救我。我说工人们都很淳朴,谁抓好人,他们当然就去帮助好人。

孟说,其要积极发声,把真实的感受、其所了解的打工族向大家诉说,但在看守所,能做的事情确实很有限,感觉很抱歉。

最后,孟晗希望外面的工友们,能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希望NGO能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冯正虎:冯正虎两会前被刑事传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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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周三)10:00许,我出门,在小区通道上受到杨浦区公安局警察卞昕、管春华的阻拦,他们出具一张刑事传唤证,用警车将我传唤到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派出所。

这两位刑事警察又一次被国保警察利用一下,以传唤的方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准我出门去上海市信访办。每周三上午,上海市信访办的后门(人民公园)聚集上千上海访民,“两会”期间也成了敏感地点。全国“两会”来临,各地政府又要如临大敌草木皆兵,胆颤心惊怕出事,稳至上不顾法律。

近三年,我一般每周三上午10:00都会去这块上海访民的聚居地,听听访民的诉说或给予法律上的几句指导,中午在外聚餐,没有什么事要办,只是去人民公园晒晒太阳、接一下地气而已。几次不去这块地方,根本无关紧要。若“两会”期间国保警察怕我去,可以亲自告知一声,我会给面子,小事一件,何必要让两位刑警违法,又浪费一张传唤证。

或许,国保警察有自己的算盘,非要给我发一个红包,嘉奖一下我最近的工作,我撰写并由九百多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捍卫法律,支持司改,保障诉权》一文是否又惹上海个别领导生气了?他们估算的很对,我收到红包,肯定会感恩,公开致谢,他们的上上领导也可以看到,会满意他们对我的严加看管。

我是坐过牢的人,派出所的班房又算什么,传唤多得习以为常,不算行政传唤,今天这张刑事传唤已是第38张。传唤就是到派出所里吃一顿免费午餐,与警察聊天而已。我同情的是,这两位刑事警察真倒霉,揽上了这个违法的活,明知是一件刑事假案,还在不停地发传唤证。每一张传唤证将是他们违法的证据,违法的行为迟早要追究的。

或许他们不知道,最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1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 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罪一案于20124月立案,并冻结了冯正虎11个账号的钱款,至今三年多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杨浦区公安局一直在瞎折腾。不用说更多的事实与理由,仅凭上述一条法规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废案。当事人冯正虎已有权提起国家赔偿了,这个废案的承办人还在发传唤证,太荒唐了,真不把法律当一回事。

当日下午,杨浦区国保警察张雷、陆巍峰来五角场派出所讯问室与我谈话,他们是真正的传唤人。我批评他们:你们一个电话可以通知的事,非要发一张传票,害得卞昕他们违法。若你们要发传票,就发自己的,随便搞一个其他罪名。若你们要立功,我一定成全你们,让你们天天发传票把我送进派出所,表现与我斗争坚决,领导可以表扬你们。

其实,你们不要告知我“两会”期间不该什么什么。原本,“两会”期间我就安排好好休息,平时维权也够辛苦的,国家领导人忙着开会,我不会上北京凑热闹,我的政策提议已在会前提交,或在网上可以发表。而且,我历来不会在敏感日子串门走动,更不会闹事,你们的领导不必担心。

下午4:00许,我们谈话结束,张雷请卞昕进来办理结束传唤的手续后,就驱车送我到8号地铁四平路站,我乘地铁去我岳母家。

第二天上午,我与妻子出门去银行办事,在小区通道上又遇见杨浦警察卞昕,管春华坐在警车里。我问卞昕:“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说不来了吗?”卞昕问我:“去哪里?”我告诉他:“去银行办事。若你认为不可以出门,我就乘你的警车去派出所。”他请我等一会,立即打手机请示了。一会儿,他告诉我:你可以出门了。我与妻子办完事回家,卞昕、管春华及警车都不在了。

确实,没有必要紧张,信任是相互的。一个国家,一个社团或个人要有一点自信,否则天天草木皆兵、无端生事,最后不是被他人打到,而是被自己吓死。
  
201633

图:冯正虎的第38张刑事传唤证(201632日)
XC38-20160302

附:《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全书下载阅读

两会维稳,河北女访民赵春红被关黑监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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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4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中共两会召开之际,北京虽然不断出现当局抓捕访民个案,但是各地访民进京盛况空前。但由于警方大抓捕而难以安身。各地也频现访民走极端讨公道的事件和黑监狱大肆关押访事件。

河北赵县访民赵春红,河北人,原是女富商,因政府违法征收,使其破产。31日,她因再次在北京撒传单抗议当局而被西城区丰盛派出所(该派出所电话:01066110237)被抓,3日凌晨赵春红给另一访民李莉发微信说她被关在北京一个不知名的黑监狱,里面还有其他访民。随后赵的手机就无法打通了。

江苏爱心妈妈汪静在最高法上访遭截访 成功摆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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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可能是处于都姓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串通,对到最高法反映冤假错案的冤民予以暴力截访,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老百姓把这一现象称之为:最高法被收买。

昨天(201633日)上午,屡遭司法迫害的江苏盐城爱心妈妈汪静和个体业主颜廷忠、以及冤民王海梅、陈士法到北京最高法窗口登记申诉,差一点被内外勾结的法院维稳分子截访成功。

汪静女士说:谁知窗口都被收买了,他们把我们的身份证不给我们,交给一个法警逼着我们跟他走,把我们带到最高法东边一个院子,原来这个地方是江苏接访处,到这里,盐城接访的打电话请示上级,安排车子,我们坚决不上,当时看到一个老大爷身上挂牌子,我也穿上我的状衣站在老大爷身旁,几分钟上来几个没有便衣人扒掉我的状衣跑了,然后几个人一直围着我不让走,领导安排的车子还没有到,我们四个人慢慢向院子外走,上了公交车,接访的也跟上公交车,跟了个把钟头,我们下车打出租车把接访甩了。

汪静女士是一位在江苏省内都有一定知名度的爱心妈妈,也是一位放弃优厚工作而从事农业生产的致富能手。汪静曾经收养两位被遗弃的女婴作为自己的女儿,而且还多方求治,将先天就患白内障的大养女治愈。阜宁当局为了迫害举报土地问题的汪静,不惜将汪静收养的未成年女儿绑架,然而诬陷汪静有虐待行为。当江苏省电视台调查后发现,村民对汪静照顾两个养女,无不交口称赞:亲生儿子也没有这么细心!遂以“少女出走之迷”为题,对腐败的阜宁当局予以曝光。一计不成,阜宁当局又生一计,开始设计陷害汪静的儿子,先是在网上对尚未成年的汪静儿子搞虚假的通缉、抓捕、劳教等的黑材料,导致其儿子到福州武警部队服役后被退回,最后又以“妨害作证罪”对汪静判刑一年。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因为举国体制的维稳,成为了类似于央视春晚一样被诟病的政治秀。爱心妈妈和冤友们昨天能够逃过暴力维稳一劫,但今天,或者明天还会这么幸运吗?即使今年整个“两会”都没有再出现被截访,可她们的冤案能够得到“两会”代表与委员的重视,并最终在现有体制下昭雪吗?



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狱中身体状况极差令人担忧,吁予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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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4日星期五,本网获悉:被中共当局枉法判六年有期徒刑的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于2016222日被送往广东阳春监狱服刑。229日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去监狱看望郭飞雄,郭飞雄身体状况很差,瘦得体重已经仅是过去的五分之三,令人极其担忧。本网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即对郭飞雄先生予以保外就医。

郭飞雄(杨茂东)的姐姐杨茂平介绍说:“229日下午见杨茂东。我把他女儿西西写的信、儿子金宝最近获奖告诉他。因为只有半小时,我们特别紧张。他说他是221日到监狱的,如果不让他读书他就绝食。他的案件是冤案,如果不让律师见,他也要抗议。

杨茂东说:‘囚室里十几个人,没有摄像头,而且吵得很。早晨做饭的人从门前过来过去,每天只能睡三小时’。我看他状况比在天河看守所还糟糕,脸色差,更瘦了,眼皮都垂下来。他说身体出现了大问题,22日三次坐下去站不起来。

我对杨茂东说‘求你不要绝食,你的身体已经受不了绝食’。我看他瘦得体重仅是过去五分之三,我一点不夸张。这次我去时他已坐在那儿,以前开庭时我见他走路不正常,怀疑他腰椎有问题。会见过程狱政科负责审查的人一直在我旁边。

杨茂东如抗争绝食真危险。狱政科人说服刑要参加劳动,我说‘杨茂东身体已受到摧残,失去劳动能力,不信你马上给他作腰椎核磁共振,我可以出钱’。他的囚室无摄像头,他说‘在梅州我被打,在这里可能连命都没了。我不会自杀。’”。

郭飞雄先生曾多次遭遇当局酷刑。他本次于201388日被关进广州市天河看守所,没有得到一天放风,此状况已经持续超过2年半,令人发指,而律师多次控告无果。律师们认为:这是和平时期最严重、最恶劣、最赤裸裸的侵犯人权事件。《看守所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人犯每日应当有12小时的室外活动”。

而郭飞雄上次入狱也曾遭受令人发指的残暴酷刑,2007年郭飞雄刚进梅州监狱的时候,狱警让他抱头下蹲,他不接受,狱警就指使另一个在押人员打郭飞雄,从楼梯上用脚踢到楼下,打得郭飞雄满地滚,直到在场的200多在押人员发出嘘声,才有管理人员出面,说不要弄出人命,打手才住手。

对郭飞雄先生狱中状况,本网将继续高度关注。

湖南长沙维权人士谢福林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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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4日星期五,本网获悉:湖南省长沙市维权人士谢福林为了申诉自己因经租房维权而遭到长沙地方维稳当局构陷判刑6年的冤案,特于两会前前往北京最高法上访,结果在历经许多周折后于31日刚刚到北京,就被长沙警方跟踪到,随后被湖南驻京办维稳人员拉走,于32日被遣返长沙老家。

31日傍晚谢福林跟本网信息员联系时说:“我想尽办法躲开地方拦截刚刚来到北京,在住店才一个小时,就立马接到长沙维稳警方的电话。他明说知道我到了哪里,并且要我马上返回。看来全国联网,不留空隙,走到哪都在他们监控中。估计很快他们会找来。”32日下午,谢福林说:已经被他们(长沙警方与驻京办人员)找到,并于下午已经被打了车票送回长沙。由于维稳人员就在旁边,谢福林回信极为仓促。

谢福林,湖南长沙居民,中国维权人士。2010326日与弟弟谢树林两人被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以盗窃(用电)罪判刑6年,各罚金3万。谢福林兄弟长期为收回1950年代被政府没收的家族房产上访,2008年将收回使用权的一部分房屋装修为餐馆。由于房屋原有电表遭打雷击坏,谢家兄弟多次提出要装设新电表,却因没有房屋产权无法申请。在向地方政府求助后,当地政法委和区政府允许谢家兄弟先行用电。但是在2009722日晚上十点多钟,谢福林兄弟却被公安单位以“窃电”名义带走,随后即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最后被判重刑。

刑满出狱后,谢福林与弟弟坚持申诉,多次前往北京上访,但均遭到地方政府拦截遣返,谢树林还遭到殴打与关黑监狱。这次谢福林依法到北京上访,仍然没有逃脱被拦截遣返命运。希望各界关注案情后继发展。

常州杨国良举报暴力圈地,常州金坛公安延长刑事复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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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32日,暴力圈地受害人杨国良收到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发文字号为:金公刑复(核)延字【2016002号的《延长刑事复议期限通知书》,称“你对2016118日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作出的金公(滨)不立字[2016]2号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提出的刑事复议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16130日受理。经审查,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延长刑事复议期限三十日,复议期限截止至2016330日”。杨国良只能耐心等待刑事复议决定。

201618日傍晚,在逼迫杨国良交出承包地未能得逞的情况下,十几名不明身份的人肆意毁坏杨国良承包地上的农作物,包括各种名贵树木大约3千棵,估计价值人民币68万元。杨国良的亲属不断报警,半小时后,民警才到达现场,未采取任何措施,连调查笔录也未制作,扬长而去。杨国良欲哭无泪,痛心不已。

三天后,即111日,杨国良通过邮寄向金坛区公安局提交了报案书,要求立案侦查。该局于次日收到报案书。121日傍晚,该局向杨国良送达了《金公(滨)不立字[2016]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 “没有犯罪事实”,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杨国良认为,该公安局指鹿为马,本案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事实清楚,且数额巨大。但该公安局在未对犯罪嫌疑人作调查笔录的情况,一口咬定“没有犯罪事”。其偏袒犯罪嫌疑人之心昭然若揭。

杨国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向该公安局提起了刑事复议申请,并指出该局的决定已经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有关人民警察应当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且未履行该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定职责。杨国良请求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撤销金公(滨)不立字[2016]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予以立案侦查。

杨国良还认为,既然该局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就应当认真对待,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圈地、故意毁坏公民财产的犯罪行为。

敦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各参会代表、主席团、代表团就“709”大抓捕事件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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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各参会代表、主席团、代表团:

我们是“709”大抓捕事件的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家属及关注这一事件的律师和公民,我们忧心当事人权益的保障,更关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和人权进步。

709”大抓捕事件是指始于201579日之数日内,公安部指挥全国警方对至少19位执业律师和维权人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中绝大多数在六个月后以涉嫌煽动颠覆或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并波及到对至少317名律师和维权人士进行传唤、强制约谈、恐吓和骚扰的举世瞩目的重大社会及法律事件。

我们认为,警方在该事件中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足以确认其未尽到《联合国宪章》及由中国政府签署并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国际条约所确立的人权保障之国家责任,恶意理解并肆意践踏由中国《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所确立的基本国内刑事法律原则及规定,具体表现在:

1、凌晨撬门抓人,惊吓当事人家人与邻居。

2、全国范围内密集约谈超过300多位律师和维权人士,以恐吓方式阻止其声援或介入辩护。

3、对活跃的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限制其出入境。

4、抓捕时不说明理由,抓捕后不通知家属,不告知羁押地点,不告知具体办案单位和具体经办人员,不告知涉嫌罪名。

5、以明显不构成犯罪之情形擅自启动煽动及颠覆国家政权等严重罪名予以追诉,阻止律师会见。

6、滥用刑事诉讼法第73条有关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之规定,指定异地警方办案,使涉案者在半年内实质处于被强迫失踪状态,无法获取法律帮助,迄今并无改善。

7、拒绝依法向律师介绍基本案情,拒绝律师与当事人通信,非法剥夺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和辩护权。

8、越俎代庖,为被抓捕人士指定律师,拒不接受家属聘请的律师的辩护,拒不出具由当事人解聘手续,更不理会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当面核实真实委托意向的要求。

9、警方以株连、孤立、抹黑之办案手段,挑战社会伦理,制造恐怖气氛:

1)株连。如王宇、包龙军夫妇之子、锋锐律所刘晓原律师之子均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赴外求学、维权人士吴淦父亲被启动莫须有之刑事追诉、维权人士勾洪国的妻子、李和平律师的弟弟李春富律师及两个助理高月和赵威、周世锋助理李姝云均被累及而遭抓捕;

2)抹黑。警方一方面通过删帖、封号、封博、禁言等方式阻止辩护律师和家属传播709大抓捕事件真相,另一方面,动用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环球时报、温州卫视等官媒对上述被抓捕律师和维权人士进行剪辑污蔑、强迫认罪,更以披露隐私的方式进行人格贬损和游街示众,大搞未审先判、媒体定罪。

709”大抓捕事件发生后,联合国高专办及反酷刑等条约机构、多国政府、律师协会等数百家国内外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多次表达了对中国警方打压符合“人权捍卫者”标准的中国律师及维权人士的抗议和担忧。

我们认为,中国社会的转型尽管困难重重,但这些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却并非问题的制造者,他们反倒以自己的担当与勇气,将此社会的难题摆到桌面上来,期冀以法律途径解决。对律师及维权人士在法治社会扮演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警方在该案中长时间、大范围、系统性、目前为止毫无悔改的对国际条约、国内法及社会人伦之粗暴破坏和挑战,不仅严重侵犯了该案数位当事人之利益,亦已影响到公众对法治社会之合理期待和中国的国家形象,如若任事态继续恶化和不被遏制的发展,将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产生难以估量、无法逆转的重大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该案之紧迫性及重要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1条有关全国人大就特定问题组织调查委员会的启动条件,又虑及《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46条“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之规定,值此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本事件的直接受害者,我们在此郑重要求:

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各参会代表、主席团、代表团在收到本文件时应即刻履行代表义务和最高权力机构的监督责任,依法就“709”大抓捕事件发起组织特别调查委员会,彻查709大抓捕事件中有关机关和个人的违宪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立即纠正仍在持续的践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2、我们欢迎特别调查委员会的依法调查,并会积极予以配合!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同胞,秉承您的良知和理智,实事求是向特别调查委员会反映你们所掌握的情况,共同对一切肆意践踏人权、无视中国宪法和法律的恶劣行径说不,同时关注并帮助那些挣扎在苦难深处的同胞,支持那些勇敢前行的人权捍卫者!

提请人签名:

一、家属(8)

1.王峭岭, 李和平律师妻子,河南 
2.樊丽丽,勾洪国妻子,山西
3.李文足,王全璋律师妻子,湖北
4.王全秀,王全璋律师姐姐,山东
5.原姗姗,谢燕益律师妻子,辽宁
6.赵永洪,律师助理赵威父亲,河南
7.郑瑞霞,律师助理赵威母亲,河南
8.陈桂秋,谢阳律师妻子,湖南

二、辩护人(28)

1.余文生律师(王全璋)
2.覃臣寿律师(张凯、唐志顺)
3.葛文秀律师(刘四新、翟岩民)
4.文东海律师(王宇)
5.常伯阳律师(林斌)
6.张重实律师(谢阳)
7.程海律师(王全璋)
8.蔺其磊律师(谢阳、张皖荷、尹旭安)
9.任全牛律师(赵威)
10.纪中久律师(勾洪国)
11.吕洲宾律师(包龙军)
12.黄汉中律师(包龙军)
13.马连顺律师(李和平)
14.葛永喜律师(陈泰和)
15.燕 薪律师(吴淦)
16.王飞律师(高月)
17.李昱函律师(王宇)
18.王磊律师(刘四新)
19.蒋援民律师(谢阳)
20.李柏光律师(谢燕益、胡石根)
21.陈以轩律师(陈泰和)
22.尚宝军律师(刘永平)
23.张磊律师(张凯)
24.冉彤律师(幸清贤、隋牧青)
25.尚满庆律师(刘永平)
26.高承才律师(李春富)
27.刘荣生律师 (谢远东)
28.李方平律师(吴淦)

三、联署人签名(52)

1.吴魁明律师
2.钟锦化律师
3.王清鹏律师
4.李浚泉律师
5.董前勇律师
6.唐吉田律师
7.刘士辉律师
8.陈金华律师
9.徐红卫律师
10.陈科云律师
11.吕方芝律师
12.韩庆芳律师
13.江天勇律师
14.李如玉法博
15.何伟民律师
16.付爱玲律师
17.陈进学律师
18.邹丽惠律师
19.邓林华律师
20.陆新涛律师
21.何伟律师
22.姬来松律师
23.李威达律师
24.孟猛律师
25.赵青山律师
26.梁小军律师
27.王胜生律师
28.郭莲辉律师
29.黄志强律师
30.马卫律师
31.李大伟律师
32.刘巍律师
33.王秋实律师
34.陈建刚律师
35.刘书庆律师
36.郑恩宠律师
37.瞿远律师
38.许桂娟律师
39.童朝平律师
40.于全律师
41.李永恒律师
42.卢廷阁律师
43.罗茜律师
44.李金星律师
45.曾义律师
46.孟猛律师
47.刘正清律师
48.覃永沛律师
49.王振江律师
50.温海波律师
51.滕彪律师
52.王全平律师

 201635

签名邮箱 :lvshilianshu@gmail.com。欢迎关注709大抓捕事件的亲历者、受害者、知情者及关注中国法治与人权进步的中国公民积极联署。

沈良庆诉警方行政处罚案3月29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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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报道)201635日星期六,本网获悉:201635日上午,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收到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传票和证据目录在内邮政快件,通知他案号(2016)皖0111行初32号沈良庆诉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行政处罚违法案329900分在该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

沈良庆仅仅因关注8.12天津港大爆炸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交网站推特转发博讯网815日一则伤亡数字信息,于818日晚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及其下属芜湖路派出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强制传唤并决定从重处罚行政拘留九日,沈良庆不服该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处罚决定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包河区法院确认包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姚诚(谭春生):给安徽国保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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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安徽国保不断的打电话问我的家人,或通过其他渠道询问我赴美后的情况及今后的打算,这里,就相关问题我一并作个答复。

1、关于回国的问题。可以告诉你们,回去是肯定的,但不是现在,具体的日期我也定不下来。但可以说个大概:那就是当中国大陆民主进程到了一定的时候。我想这个日子也不会太远了。

2、我们之间是敌我矛盾,不存在相互信任的问题。责备我出国没和你们打招呼,想想都可笑,告诉你们我还能出的去呀。你们要做什么难道会告诉我吗?

3、说不回国就要采取措施,很好,我等着你们的“措施”。其实我也有自己的“措施”。安妮事件你们抓了、判了那么多的人,今天我出来了,自然要为受到你们迫害的朋友们伸冤,你们会秋后算帐,我们也会。我会向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及相关机构控告你们。

4、我没偷没抢,没杀人没放火,却因政治原因坐了两次牢。我帮助被拐儿童寻亲,做好事,做善事,你们不让;我在网上写点转点东西,你们恐哧;我和朋友吃个饭你们说是“饭醉”,一到你们认为的敏感日子就被旅游、被喝茶,住酒店你们骚扰,来个朋友说是传销,想抓就抓,毫无人性。我操,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对不起,我爆粗口了)今天我好不容易跑了出来,怎么可能还会自投罗网?

5、来到美国后,我享受了自由,我不再担心因言而获罪了,不会再有警察敲门跟踪了,更不会无缘无故的进拘留所、看守所了。

最后,也奉劝你们几句:你们其实都是工具,捧着这碗饭,但完全可以将枪口抬高一寸,给自己留条后路,要知道中国的民主进程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我的行为只代表我自己,与家人和朋友无关。在此,也希望你们搞清眼前的状况,我现在并不在你们的战区,有种就來找我,骚扰家人和朋友太下作,如果下次再发现威胁我和我的家人、朋友,我会让你们更难看。      

姚诚(谭春生)
201635日于美国纽约

“两会”期间,多地访民遭截访后拘留与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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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5日星期六,本网获悉:前天(201633日)晚上1754分左右,江苏镇江访民董青楼、汤玉清夫妇俩、以及苗小梅、刘荣发等四人,在北京一律师事务所被润州区截访人王玉坤带截访专班强行押上车(车牌号:EB3660),于昨天上午9点绑架到镇江润州区公安分局蒋桥派出所。今天,董清楼儿子获得消息,称母亲汤玉清被行政拘留10天,父亲董清楼和苗小梅、刘荣发没有消息,按以往惯例应该是被非法拘禁了。

因“两会”期间到北京而遭截访拘留的还有福建第一悬案冤主林秀英。据林秀英说,自己是前天(32日)晚上从北京的复印店出来,遭到一群自称是受闽清县政府雇佣的黑保安的绑架,途中黑保安转了三次车,林秀英的残疾人证被政府扣押。到闽清县梅城镇派出所后,被公安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理由其在2016218日在福州市“两会”时举牌。对闽清县公安的无厘头处罚,林秀英很生气:举牌是因为你们公安不作为!如果你们有一点良心,我女儿被害的案子还能悬着?罪犯还能逍遥法外!

林秀英电话:15059138927.
董青楼电话:13861355347
汤玉清电话:13913441723
刘荣发电话:13646102736
派出所电话,0511857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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