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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6年4月30日)第六期(共2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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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208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208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4人简历(张昆、张棉、王永凤、李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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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是2016430日,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六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11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6430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74000余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本期报告中所统计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208人,其中汉族151人,藏族47人、维吾尔族10人。上期报告名单有4人刑满获释,本期增加本月判刑11人,以前判刑15人,共26人。这些名单一人一简介翔实可靠。

1/上期报告中张昆、张棉、王永凤、李思华4人本月刑满获释,将不再列入本期名单。(仍可见本期附录)

1、张昆:上期报告中的张昆,2014524日在江苏徐州被抓,201547日被判2年,于201648日刑满释放。

2、张棉:上期报告的张棉,2012414日在河南叶县被抓,201341日被判4年,于2016417日刑满释放。

3、王永凤:上期报告的王永凤,2015923日在上海被抓,2016325日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于2016423日获释。

4、李思华:上期报告中的李思华,2013430日在江西新余被刑拘,20146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16429日刑满获释。

2/中共当局在本月内判决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黄静怡)、张圣雨、王默、谢文飞、梁勤辉、纪斯尊、张选华、曹永亮、裴国动、王晶11人列入本次报告。还有两人王喜利、章贤玺本月审判本月刑满出狱,所以不列入本次报告中。因信息滞后,以前已判决未列的尹卫和、高荣东、马德、徐怀东、屈德飞、高建龙、张玉军、薛荣华、程建国、刘艳红、王喻平、杨国臣、苏玉香、史云香、王艳15人在本期补充。

以上26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尹卫和:20139月,被湖南湘乡市警方抓捕刑拘,2016330日被以“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3年。

2、徐志强(圣观法师):2014517日,被武汉警方抓捕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3、黄芳梅(黄静怡):2014517日,被武汉警方抓捕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4、张圣雨:2014103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14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5、王默:2014103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6、谢文飞:2014103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7、梁勤辉:201524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8、纪斯尊:20141021日被福建警方抓走,2016418日被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9、张选华:201562日张选华被宜宾县警方刑事拘留,201647日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0、曹永亮:201584日曹永亮被汾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417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11、高荣东:2014318日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4日被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12、马德:2014318日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4日被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13、徐怀东:2014318日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4日被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14、屈德飞:2014318日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4日被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15、高建龙:2014318日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4日被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16、张玉军:2014610日被榆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4日被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17、薛荣华:201622日被宁夏西吉县人民法院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36个月有期徒刑。

18、裴国动:20151114日被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43日其家人获悉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19、程建国:2015910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24日被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99日。

20、刘艳红:2015721日被广东清远市清新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2016331日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1、王晶:201439日被吉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420日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

22、王喻平:2012118日被国安部从泰国绑架回国关押,20151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324、杨国臣、苏玉香:2015720日被辽宁省辽阳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910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5、史云香:2014825日被辽阳市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判刑3年。

26、王艳:20146月被辽阳警方抓捕,判刑3年。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获悉及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38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分裂国家罪”;10.“扰乱社会秩序罪”;11.“组织邪教罪”;1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3.“颠覆国家政权罪”;14. “煽动民族仇恨罪”;1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6.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1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8.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 “盗掘古墓葬罪”;21. “合同诈骗罪”;22. “职务侵占罪”;23. “敲诈勒索罪”;24.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5. “贪污罪”;26. “故意伤害罪”;27.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0. “非法集会罪”;31. “虚报注册资本罪”;32. “非法经营罪”;33. “寻衅滋事罪”;34. “爆炸罪”;35. “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本期报告表明:截至目前,在这些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中,在狱中服刑时间最长的已达26年多之久;

一些人因狱中条件极差或遭遇不公正待遇及狱警刁难,都出现健康状况极差的现象,有的人甚至遭到非人待遇以致病危,竟得不到最基本的人道救治,也不准保外就医;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2016427日,广东在押政治犯郭飞雄先生传出狱中健康恶化,生命堪忧的消息,立即引起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拯救郭飞雄生命”的人道行动的各地展开。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阻止郭飞雄成为第二个曹顺利!

许多人在狱中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甚至连被探视权、通信权、接收亲属正常寄存、邮递衣物等生活必备品的权利也被剥夺。

这些情况都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208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208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7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3人: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4人。他们是: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

(三)有期徒刑:共计187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7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5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8、判刑13年,5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
9、判刑12年,9人: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
10、判刑11年,4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
11、判刑106个月,1人:景春
12、判刑10年,16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
13、判刑9年,4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
14、判刑8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5、判刑8年,6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
16、判刑76 个月,1人:韩海
17、判刑7年,8人: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
18、判刑6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9、判刑6年,9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傑(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
20、判刑5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21、判刑5年,13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晋美措嘉(藏)、马德、杨国臣、苏玉香
22、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23、判刑46个月,6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
24、判刑4年,17人: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
25、判刑36个月,12人: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
26、判刑3年,25人: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姜力钧、冯志兰、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卓玛措(藏)、衮米(藏)、格佩(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
27、判刑26个月,2人:卢章根、王清营
28、判刑2年,8人: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黄芳梅
29、判刑2年以下,14人:孔令珍被判110个月、王素梅19个月、傅志彬被判18个月、叶晓峥被判16个月、顾国平被判16个月、沈玉青被判16个月、朱贵芹被判16个月、杨冬英被判16个月、应立钢被判16个月、梁勤辉被判16个月、曹永亮被判16个月、乐峰被判13个月、刘艳红被判11个月,舒向新被判6个月。
30、刑期不明,2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

三、本期报告208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7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3人: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1、王复春: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村民换届选举竞选人,“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9日,黄双来因认为王复春此次参选是受了父亲王国廷的指使,而王国廷本人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信,随心生恶念,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直奔王国廷的家中打闹,王复春闻讯赶来劝阻并报警,但警方竟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国廷家,对老人实施殴打,王复春及其家人和多名村民前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最终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其1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亦被当地副镇长非法克扣;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3、衡庆杰: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父的指使,并唯恐其父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王国廷家中肆意打闹,众人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打伤,众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家,对王国廷老人实施恶意殴打,王的其他亲属及衡庆杰本人和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众人立即报警,警方依旧消极不作为,结果衡庆杰等人在正当防卫中,致使黄双来和另两名打手被打死。事故发生后,其主动自首,随即与王复春、王国廷等10人被警方一同抓走并刑拘,之后又被警方正式逮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4、苗德顺:1963年出生,北京市人,“六四”最后一名坐牢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因参与六四事件,向当时着火的坦克扔了一个筐子,被北京当局逮捕,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19904月被查出患病毒性肝炎;由于拒不认罪,被监狱定为“反改造尖子” 和“死硬派”,直至1992年方从“死缓”改为无期徒刑。据称在此期间苗德顺在狱中多次遭受殴打酷刑折磨,被狱友称为“苗大侠”;1993年底被从北京市第一监狱转到北京市第二监狱;1997 年被减为 20 年有期徒刑 ;200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目前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

5、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6、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7、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4人: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

1、王炳章:194712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2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服刑;但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

2、彭明:出生年月不详,湖北省武汉市籍人,曾任北京《企业之友》杂志社社长、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电器集团总经理、北京建城集团董事长、中国发展新战略研究所所长等职,属于中共系统内第三梯队的培养对象,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9年,曾在某俱乐部谈生意时被警方以“企图嫖娼”为由抓走,于22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同年228日又被以“嫖娼”为由判劳教16个月,200089日,刑满出狱;2001年,曾在美国费城主持召开了“中发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成立大会,被推选为该委员会委员长;在组建中国联邦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时,成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同年又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撰写名为《民族工程》的书籍,宣传和鼓励以暴力推翻中共现政权。基于以上一系列活动,当其从美国旅游到缅甸时,2004522日被缅甸当局以“持有假币”为由拘捕,四天后被缅甸当局判处7年监禁,随后立即移交中国当局;20051012日,被武汉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咸宁监狱服刑。

3、买买提江•阿布都拉:19779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9月被警方逮捕;20104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4、古丽米拉•艾明: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7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4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5、范宝琳:1964718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原陕西省铜川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科工作人员,民主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八九“六四”后,因同情中国民主运动,向往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与法治,1999531日与当时“民联阵’洛杉矶分部负责人伍凡取得联系,并于61日将六份绝密档(即当年中共当局决定拒绝、阻止海外流亡人员回国等内部文档)用传真发给伍凡,遂于64日,被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刑事拘留,同年73日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003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200125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减刑为18年,之后又被减刑为16年。目前在陕西省第二监狱服刑。

6、旺堆: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3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3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一监狱(疑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7、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10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1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2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9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1121日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亲属曾前往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8、白玛益西: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9、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10、吴泽衡:19677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华藏宗门”教主,中国在押良心犯。1967年出生于广东惠来县,他提倡佛教弟子入世修行,关注普世价值与民族命运。1974年,受佛门正法裔,少林禅门曹洞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隐修。19981120日,吴泽衡先生以《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上书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议政治透明及政治体制改革,内容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四个方面,随后遭到监视,19990910日,吴泽衡先生因政治和宗教原因在北京正式被逮捕。2001110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判:以“非法经营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吴泽衡先生 11年徒刑。在监狱中遭受酷刑和虐待,九死一生。20102月被释放以后虽然依然被监视,但发表公开信表明:“……依然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依然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一位华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多次倡导大型慈善活动的开展以及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活动。2014729日被珠海公安刑事拘留。201510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邪教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11、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2、徐福明: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3、胡勇: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4、巩进军:男,58岁,河南省鹤壁市人,因为拆迁的事情,到北京上访,历时四年。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北京当局出动大量的警察、特警、保安维稳,致使大量访民在这期间被拘捕、截回当地。20131114日晚9点多,巩进军和其他三名上访者,被十多名20岁左右的截访者从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河南厅,强行架出来。途中经过河北时黑保安与巩进军发生冲突,巩进军情急之下扎了黑保安一刀,警方说一死一伤。随后,巩进军被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北深州市看守所,期间遭遇电击等酷刑。2015211日上午,访民巩进军“故意伤害”一案在深州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巩进军“故意伤害”案于2016115日在衡水市中院宣判,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共计187人。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6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

2/判刑25年,1人:李昌

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12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7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5月 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12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7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6个月;200111月—2002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6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目前张海涛被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案件现已到检察院。20151118日,张海涛的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1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6/判刑15年,7人:

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10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

2、贡却才培: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2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11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

3、丹增曲卡: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 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3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10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4、如凯•嘎玛桑珠:19685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29日被取保候审;199811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7日被取保候审;199912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1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28日,被正式逮捕;20106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

5、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6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9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1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5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8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3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

6、龚邦坤: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16916日(资料欠详)

7、益西曲珍:西藏藏民,女,现年60岁,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

7/判刑14年,5人:

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1、米玛顿珠: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2、赵海通:19615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2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8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9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11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

3、扎西达杰: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11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南杰顿珠: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

5、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8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2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8/判刑13年,5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

1、谢长发:195110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6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9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

2、赤杰: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

3、次成加材: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9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10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4、泽让旦真: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8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5、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8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20162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9/判刑12年,9人:

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

1、杨天水:1961412日出生,原名杨同彦,江苏省泗阳县人,曾任教师和公务员,自由撰稿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于1990年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成立“中华民主联盟”,遂于61日被当局拘捕,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之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在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05月出狱后,继续投身于民主事业,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并在网上发表数篇批评时政的文章;2004528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被当局视为损害国家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15天;同年1224日,再次被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罪由刑拘30天;200559日,被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065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

2、李必丰:19643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11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据悉,其本次被判与当局认为他资助廖亦武出逃德国有关。目前在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

3、饶文蔚:1967113日出生,重庆市石柱县人,笔名“毛.2W”,曾任重庆市委研究室调研员、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前重庆巫山县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出版小说《身负重罪:官场真实的“罪恶”》,撰写52篇手记式的文章,对重庆及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人权、法制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意见,并对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就职演讲提出评点。这些文章后被友人以名为《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用笔名“毛.2W”发表在《大纪元》媒体上,并被其他媒体转载,由此引发重庆市国安局的关注;200879日饶文蔚被重庆市国安局传唤和监视居住;716日被警方以涉嫌“诽谤、诬蔑、诋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将 其刑事拘留,815日被正式逮捕。随后被重庆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以存在诸多疑点的“受贿罪”判刑8年;数罪并罚,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重庆市渝州监狱服刑。

4、齐崇怀:19652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6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7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5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6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

5、张少杰:196512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11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7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

6、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2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7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1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

7、仓央嘉措: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3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10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

8、仁增次仁: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3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5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

9、邢文香: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包国华的夫人,于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2016225日,邢文香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10/判刑11年,4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

1、刘晓波:19551228日出生, 吉林长春人,中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1989年参与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于198966日被拘捕,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并于19911月被中共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后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1996年曾因拟与王希哲联合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又称《双十宣言》),于10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因联署《零八宪章》 而被捕,200912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 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2、王登朝:19746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

3、仲周:1955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尊珠”,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因其协助侄子兼徒弟、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为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抗议中共政府对藏人的强权高压统治,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同时,因其担心当局野蛮抢夺自焚尸体,而将自焚后的彭措转移隐藏到格尔登寺内,由此引发中共军警与当地僧人、藏人的激烈对抗和冲突;20114月,其随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抓捕,并被以“安排转移、藏匿彭措达11个小时之久,导致彭措因为体表大面积烧伤、延误救治而死亡”为罪由刑事拘留;2011830日,被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4、王喻平:因从事民主活动于2012118日被中共国家安全部越境到泰国绑架回国(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和宣布任何理由),第二天国安部在北京机场将王喻平交给公安部门的国保,由国保接着押送回武汉,旋即秘密关押于湖北省天门看守所,后又秘密转至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期间长达2年又2个月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让王喻平自己请律师。王喻平在被关押期间遭遇非人的虐待殴打与折磨。20141230日此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201518日判处“王喻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634日王喻平从江北监狱转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

11/判刑106个月,1人:景春

1、景春:19547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9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6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9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3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918日—11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

12/判刑10年,16人:

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

1、刘贤斌:196810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4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12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10月,刑满释放。1998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7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8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11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628日被四川省遂甯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7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3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

2、陈西:19542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11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3、李铁:19593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1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4、郭泉:19685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12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11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10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

5、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4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6、尼加提•阿扎提:19817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8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7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3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5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

8、昂扎: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1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9、日赛: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1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10、玉杰: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9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10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11、索南达夫: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2、赤列: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3、罗让才让:男,1981年生,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14、旦纯: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具体实施自焚;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8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15、索朗扎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11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16、索朗次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11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13/判刑9年,4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

1、陈卫:19692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28日正式逮捕;201112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

2、平措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3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3、胡功:19624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4、艾则孜•艾买提:47岁,新疆阿克苏地区维族教长。20155月因皮山县一个村市集从事宗教教学活动,被当地公安局拘捕,同年9月被判入狱9年。

14/判刑8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布绒朗仁波切:1957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正式称呼“布绒朗仁波切”(Buramna Rinpoche),又名“普布泽仁仁波切”(Phurbu Tsering Rinpoche),布绒朗寺第四世活佛,布绒朗寺和雅底寺寺主,布绒朗私立敬老福利院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58 年—1978 年,曾因西藏宗教被中共当局废除而被迫放牧务工,至1978年宗教恢复后其活佛身份才得以恢复,并于1992年—1994年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1990年代,曾积极着手重建布绒朗寺庙,并于1995年修建、创办了布绒朗私立免费敬老院,收养孤儿(3个),并竭力为贫困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等,其慈善之举赢得当地百姓的赞誉;20083月,曾因中共当局在藏区寺院强行推行中共认可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遭到当地百姓的激烈反对,其管辖下的尼僧约有80余人亦表示不满,上街抗议, 其遂于2008518日被当地警方抄家、刑拘;2009421日,该案在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职务侵占土地罪”开庭受审;20091223日,被甘孜州康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6个月,其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刑16个月,“职务侵占土地罪”判刑7年。目前在四川省某监狱服刑。

15/判刑8年,6人:

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

1、金安迪:19535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9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1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5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11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

3、范木根:19496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12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媒体震动;随后就有苏州民间维权人士为其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强烈呼吁政府无罪释放范木根,至20131223日,该行动签名者已达3553人次; 1210日(世界人权日),又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1213日,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其本人签署了行政起诉状并正式委托律师状告苏州市虎丘区警方的行为违法;但遗憾的是,苏州当局无视法律依然于20131216日对其予以正式批捕;201558日,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被暂羁押于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4、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4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4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

5、温卫红:19703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6、刘爱英:197111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16/判刑76 个月,1人:韩海

1、韩海:19534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4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17/判刑7年,8人:

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

1、朱虞夫:19532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619日被拘留,同年9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9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518日再次被捕;7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2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8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13日、10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5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

3、王永航:1973年出生,籍贯不详,原辽宁干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知名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起,曾多次为法轮功受迫害者提供法律援助;20085月,由于在海外网站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从法理上论述对法轮功学员的定罪起诉毫无法律依据,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因此遭到当局强力打压,其律师执业证书被刻意扣押,其夫妻言行遭到严密监控;2009616日,因其以公民代理身份继续为法轮功案件当事人丛日旭做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遂于74日被大连市警方秘密绑架,并遭暴力殴打,致其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后又因治疗拖延,导致伤口处严重感染,骨折错位,伤势恶化;另据悉,在大连看守所被刑拘期间,曾数次遭遇酷刑折磨;20091014日,其案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秘密开庭;20091127日,一审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其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42日至今,先后在辽宁省辽南监狱、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服刑;据悉,服刑期间,曾多次遭到狱方殴打和虐待,身心备受摧残。

4、胡林坡:196211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4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5、杨荣丽:1958103日出生,山西省霍州市人,基督徒,前山西师范大学老干部处公职人员,原山西省临汾金灯台家庭教会负责人、主任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8年全职负责教会以来,将原本几十人的小教会发展成拥有5万名基督徒的大型教会;2004年,曾因在临汾市兴建金灯台大教堂而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含断水断电等各种形式的阻挠);2009 年,因当局看中该教会所在地商业价值,欲强拆金灯台教堂而被其坚决拒绝,随遭到临汾市浮山县政府的强烈报复,同年913日,竟出动警察500多名,围堵冲击教会会场和属于该教会的福音鞋厂,殴打致伤百余名基督徒;后因双方就当地警方野蛮冲击打砸、围殴教会及基督徒的理赔事宜等在协商中发生异议,923日该教会再遭武警包围;925日,因其与另外6名教会领袖到太原市上访维权,被警方在途中劫持。2009101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山西省太原拘留所;同年102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091125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3 万元。目前在山西省新康监狱服刑。

6、熊红伟(女):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5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

7、宫宝美(女):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10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后,20155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

8、洛桑丹增:炉霍果千寺住持、转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44岁,被控涉嫌参与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11月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18/判刑6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刘萍:196412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9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5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4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2、魏忠平:19632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6月—2012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4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9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7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125日,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19/判刑6年,9人:

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傑(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

1、冀中星:197912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3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7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8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10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8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

2、贡觉群培: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蒲裕栋:19612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12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1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2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3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1020日,二审依然裁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洛洛: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藏族,民间知名歌手,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4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2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

5、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8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8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3个多月。201511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222日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郭飞雄身体状况堪忧,家属、律师及各个人权组织呼吁立即保外就医。

6、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20162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

7、格西次旺朗傑(藏):炉霍果千寺僧人,被控涉嫌参与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11月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8、扎西普旺(藏):炉霍果千寺司庫師,又名達拉,35岁。被控涉嫌参与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11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9、高荣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20/判刑5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1、岗吉•志巴加:1979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人,笔名血火狮(藏语称“岗麦达”),原色达县霍西乡某学校教师,藏族知名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作为作家,曾用藏文撰写并出版《命运的呼唤》、《世纪悲伤》、《今日伤泪》、《岁月变色》等多部著作,涉猎小说、杂文、评述、诗歌等多种文体;曾独立编辑藏文报纸《哈达》,获得读者广泛好评;虽然其多数作品并无明显触及中共当局敏感神经的话题,仅表达了其对藏文化、宗教信仰以及对民族和故乡故土的深厚情感,但因其两首短诗揭露了2008年中共镇压西藏期间,藏民遭受的痛苦、折磨及其在铺天盖地的官员贪腐和牟取暴利之下,百姓所面临的艰难处境,遂引发了当局对其的高度恐惧,并成为藏区被严厉监控和打击的对象。2012215日,在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其被色达县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刑拘;201381日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2、田长青:男。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12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1215日刑满释放。20098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出狱后2014年又被逮捕,20159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21/判刑5年,13人:

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晋美措嘉(藏)、马德、杨国臣、苏玉香

1、瓜什则•久美: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中国在押良心犯。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1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5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2、刘家财:196510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8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8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9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511日,最终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任拉成:19629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3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1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6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

4、周得才:19653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从而招致地方当局的强烈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2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9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 201311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5、桑珠: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人,藏名Samdu,藏族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西藏问题并涉及组织一个当地民间组织(Marchung Ngogol Tsokpa),大致可以翻译成“小红反抗运动(Small Red Movement) ”, 遂于2012613日,被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西藏的政治活动”为罪由刑事拘留;201381日,被甘孜州那曲县中级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6、多丹: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7、丹增让卓: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8、白玛唯色: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9、唐荆陵:197112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5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11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直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晋美嘉措:(又写久美嘉措/久美果日),现年50岁,是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九甲乡碌堂村人,曾任拉卜楞寺寺管会副主任。自2006年以来,藏僧久美遭中共当局先后逮捕四次:20061月,他到印度参加达赖喇嘛传授的时轮金刚灌顶法会后,返回家乡寺院,在同年4月被拘留月余后获释;2008314日和15日,夏河县僧俗藏民发起抗议活动,当时他并未参与,却在同年322日无故被捕,遭刑求逼供月余,期间遭受狱警的折磨和虐待后紧急送医。之后,交保候审获释;2008114日,因在视频上披露中共当局镇压藏人真相,遭70多名军警逮捕,并关押长达六个月时间,强迫其接受政治再教育;2011820日,他在甘南州合作市被捕,50多名公安、武警次日即前往搜查他的僧房,没收他的手稿、计算机、达赖喇嘛法照、光盘等物品,之后一度处于失踪状态;20126月下旬,久美一审罪名是“煽动分裂国家罪”。当时他的身体状况不好,在兰州一家医院接受治疗。201495日,中共甘肃兰州法院针对甘肃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寺僧人久美二审开庭,并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其5年徒刑。

11、马德: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213、杨国臣、苏玉香: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7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10日以寻浔滋事罪开庭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将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2/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3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4日取保候审,201412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7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2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4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刑期至2019915日。

23/判刑46个月,6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

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925日对李翠芳46个月。

2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0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谢文飞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王默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42日。

3、谢文飞:19774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5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6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10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谢文飞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31日。

4、纪斯尊:194912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1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10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11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1215日开庭,未宣判。20164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6个月。

5、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6、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三十五号村人。19997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11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1114日至今,已绝食72天,现裴国动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1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24/判刑4年,17人:

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

1、许志永:19733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提议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31212日,曾被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于与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创民间公益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2004年,曾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2005年,曾因“阳光宪政”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而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20086月,曾积极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同年8月,又与他人共同草拟、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恐慌;20097月,“公盟”被当局取缔,同年8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税罪”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20103月, “公盟”再次更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开始以推动“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运动。201211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传唤;20121225日,其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被北京市海淀区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20137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22日,被正式逮捕;20141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41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北京市柳林监狱服刑。

2、赵枫生:1977115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民主异议人士,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4年以来,一直关注社会底层群体,为农民工疾苦呐喊呼吁;20095月,曾联署全国52名农民向国家民政部递交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的申请,同年9月,成立枫生农民研究所;20101月,曾因创建“农民中国网”(www.nmzg.org),并先后编辑出版《农民中国》(电子期刊)十期,涵盖拆迁、信息公开、罢工、土地、灾害、医疗卫生、钱云会事件、食品安全和高危人群等多项内容,随遭到北京警方的刻意驱逐;返乡后,其决意继续为民发声,又在当地成立农民合作社;200988日,曾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表明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20131127日,曾发表《北伐檄文》,宣传“要高举国父孙中山的旗帜,为中国的民主、民权、民生继续发声和奋斗”;20131126日,曾就同年10月期间北京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发表《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该党领导人“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由于其公开、积极言行(尤其是该公开信的发布),触及了中共当局的恐惧底线,20131128日,遂被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县看守所,审讯期间曾两次遭到恶意殴打;201417日,又被当地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同年610日、17日,其案件先后在湖南省衡阳县法院、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1128日,最终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再度变更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4月,湖南省高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监狱服刑。

3、贾灵敏:19653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5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5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11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4、陈英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嘉兴市人,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良心犯。200388日,曾因发放“讲真相”光盘而被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抓捕;同年913日,曾因要求无罪释放被拒绝而进行绝食抗议,被警方强制灌食和遭遇酷刑折磨,后因生命垂危,送往浙江省某监狱医院急救,且在其兄陈英毅(注: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呼吁、抗议下,方于20031013日取保候审,但之后一直处于流离失所境地;2013720日,曾再次被警方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抓捕,并被关押于江苏省南京市看守所,经多方努力,11天后方得以获释;2014312日,因其陪同法轮功信仰者之女卞晓晖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强烈要求会见父亲的探视权,随遭到狱方出动的多名狱警谩骂、驱赶及再次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并被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因其在看守所期间进行绝食抗议,曾遭到警方强行灌食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其代理律师会见权和办案权亦遭剥夺;20148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桥东法院开庭审理;2015415日,被河北省石家地方庄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5、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5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6、任海英:19636月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人,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137月,曾因信仰法轮功到湖北省神农山旅游景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河南省沁阳市警方非法绑架至河南省沁阳市拘留所;2013726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焦作看守所。2013830日被沁阳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217日,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7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后仍然宣判:维持原判;据悉,2013819日其在焦作看守所被提审时,曾被警方威胁必须配合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信仰者,否则将被判46年;其案二审时,辩护律师因提“法轮功”三个字和为当事人辩护,亦遭法官多次被驱逐威胁。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7、李义奎:男,生于1949615日,家住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服刑。

8、肖彦红:女,生于19649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

9、张志明:男,生于19765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10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 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0、唐琼:女,生于19727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9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

11、张传付:安徽宿州灵璧县,法轮功学员。与宫宝美同案,被控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4827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30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被灵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后2015518日被判刑四年。

12、于溟:1971年出生,辽宁省人,原辽宁省沈阳市某中型服装企业老板,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97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曾先后四次、累计8年被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处以劳动教养,曾屡遭酷刑折磨;获释后,2013829日,沈阳市警方又以中共头号人物习近平要来视察,担心其前往喊冤为由,将其从正在筹备婚礼的妻姐家中抓走,一天后尽管其脱铐跳车逃走,但最终仍于同年924日再度被抓,并被超期关押长达13个月,遭遇酷刑和刑讯逼供;刑拘关押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曾对其案三易罪名,其家属探视权长期被剥夺,其代理律师的会见要求亦曾遭到八次拒绝;20141031日,其案在沈阳市法院开庭受审,在四次庭审后,20157月,沈阳沈河区法院将于溟判刑四年,于溟提起上诉,被驳回。目前被羁押于辽宁省沈阳第一看守所。

13、张淑芝:1960713日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原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国营)运输公司职工,实名举报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3年—20064月,因实名举报所在单位(望奎县运输公司)负责人李长青(即望奎县公安局长李伟建之父)有严重腐败渎职行为,而备受当地黑恶势力及警方的多次非法劳教及迫害;鉴于所处境遇和所受逼迫,其在维权抗争中逐渐认识到,专制强权的体制是公权力能被滥用和制造冤假错案的根源,唯有争取一人一票的宪政民主制度,唯有民选政府才能保障公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各项基本人权,随成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多次为著名人权捍卫者曹顺利、丁家喜、许志永、杨林等被押或被判政治犯举牌呼吁;200812月—2013年夏,因多次向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提交申请书及要求答复而屡遭警察躯赶;2015820日,被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5日,被望奎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12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之前被羁押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看守所。

14徐志强(圣观法师):196112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人权捍卫者。2014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 20164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圣观法师被判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至2018517日。

15张圣雨:本名张荣平,19694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10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2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2016414日,张圣雨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至2018825日。

16、屈德飞: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7、高建龙: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25/判刑36个月,12人:

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

1、丁家喜:19678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12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4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521日和11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1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4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最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目前在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服刑。

2、张林:196362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自由撰稿人及异议作家, 知著名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组织皖北市民、学生支持和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因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又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1997年获释后前往美国,次年在返回中国大陆的第二天又被警方扣押,并被当局再次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51月,因到北京参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追悼会,刚返回家即被蚌埠市警方拘留;同年7月,即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铜陵市铜陵监狱服刑。后因患颈椎错位、右腿关节障碍、眼疾等多重病痛,减刑半年,于2009812日提前获释。2013年初,因携带小女张安妮到安徽合肥居住,227日父女二人分别被合肥警方强行带到派出所单独扣押数小时,并以户籍不在合肥市为由,将其遣回户籍地蚌埠市,软禁家中,由此引发震惊中外的“安妮失学事件”;又因其与全国各地维权网友不断为安妮失学事件呼吁声援,随于201371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822日,被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1218日,其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开庭审判;201495日,被该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目前在安徽省庐江县潜川监狱服刑。

3、卞晓晖:1991716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民间探视权维权者,“最勇敢的90后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其父卞丽潮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当局判刑12年,自此其母女二人虽逐月前往探监却均受到狱方的百般阻挠和拒绝; 201433日,其与母亲前往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卞丽潮,苦苦哀求一昼夜而被断然拒绝,还遭到警方的骚扰和驱赶,其母为此气郁致病;为了能与父亲最终得以见面,其将母亲安排回家休养,自己则继续留守向狱方提出对父亲的探视权,并曾尝试依法对监狱提出控告,未得到法院受理;无奈之下,201434日,其只好在监狱门前数日昼夜举横幅呼吁“我要见父亲”;312日,被警方因此抓捕,并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417日,被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48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法院开庭受审; 2015415日,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据悉,其在狱中备受酷刑,但一直坚持零口供。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4、林庆荣:法轮功学员,今年五十岁左右,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夏集乡人。他和妻子李国花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绑架、残酷迫害十年。但林庆荣夫妇仍然坚持信仰。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当林庆荣在北京昌平羊各庄小区向世人讲真相时,又被不明真相的保安劫持。20141119日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

5、王民兵:男,生于194835日,家住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36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6、郭江涛: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于2015928日,被判刑36个月。

7、靳小留:河南沁阳女法轮功学员,79岁,于2015928日,被判刑3年六6月。

8、袁新亭(袁朝阳):197156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 ,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3年迄今,中共当局掀起了专项打击从事民主运动和公民维权运动人士的新风潮,唐荆陵、袁新亭等人宣传、推动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成为中共当权者警觉、恐惧和严打的对象;2014516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6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未审待判;据悉,其在给家人的信中称,在狱中其身体病情日益加重。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9、林淞滨:网名“狼头老五”,广东汕头人,长期在上海居住工作。从2012年起,他开始参与上海民运和维权人士的公民同城活动,并多次参与同城聚餐和上街举牌等活动。2013年张林之女张安妮逃亡期间,林淞滨参与营救活动。安妮两姊妹上机去美国之前的最后一晚,就是在他家度过。20144月,林淞滨被上海市警方秘密关押于松江市看守所,既不开庭审判也不让见律师和家人。在看守所内受到虐待而多次绝食。因家人拒绝配合,具体情况无法获得,据悉其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刑3年半。

10、王忠羽:1961415日出生,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原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员,蒙冤维权访民。201433日,因其到北京上访被当局知道,地方当局便以欺骗的手段骗得其银行卡号,次日即被昌邑区警方在火车上堵截抓走;35日,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并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319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4820日,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不服上诉;2014112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5126日,该案三审开庭,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至今既不纠正也不宣判,仍将其持续违法关押,不予释放。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

11、张玉军: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610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613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2、薛荣华:宁夏西吉县人,“门徒会”信徒。201622日,薛荣华等14人被宁夏西吉县人民法院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36个月至8个月有期徒刑,部分缓刑。

26/判刑3年,25人:

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姜力钧、冯志兰、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卓玛措(藏)、衮米(藏)、格佩(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

1、秦志晖198312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网名“秦火火”,前华艺百创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原某北京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知名网络推手,中国首个网络因言获罪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因其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多个账号,传播了被中共当局视为“散布攻击原铁道部的虚假信息”,传播了对中共暧昧或极力推崇的名人,如杨澜、张海迪、雷锋、罗援、孔庆东等名誉不利的信息,发表了如“郭美美炫富事件”等不利于中国红十字会形象的言论,随引发大量网民的转发和评论,引起当权者的强烈不满与恐惧,并成为中共严厉打击的对象。2013819日,其被北京警方在沈阳的工作地点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4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2、陈风强: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珠海市人,国家六级伤残退伍军人,民间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集资土地被侵占及土地补偿问题于20096月到北京上访,625日被北京崇文区警方以“妨害公务罪”刑拘,725日获准保释,却又被珠海警方关押于北京一家“黑监狱”中,5天后在亲属的多方寻找后才得以获释回家;同年815日,再次被珠海警方从家中带走,820日被刑拘,关押于北京市崇文看守所,很快被北京市祟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中,在北京服刑1年,后又转到东莞监狱服刑,至2010514日出狱。20091月,曾因其女友韦丽培(又名魏芬)拍摄他被警察暴力截访的视频,并传至网上曝光,所以其女友被警方抓走传讯,从此失踪,而其女友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陈芽(非陈风强亲生,其仅代为收养),因是一名残疾儿童,便被当局强行带走,由地方联防队员监管4年,随引起社会争议;2013428日,陈芽才被送回给陈;2013810日,因其又一次在北京上访,再遭拘留,并被广东珠海巿警方指控“遗弃罪”,而已被其监管的9岁养子陈芽又被当局强行带走,长期下落不明;2015331日,终被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前曾被羁押于广东省珠海巿第一看守所,2015925日被送往广东省某监狱服刑。

3、董国芳:出生年月不详,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710日,因其住宅的院墙惨遭当地法院强拆,为阻止法院强拆,随与对方来人发生冲突,但当地媒体《新文化报》在无任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次日刊发了一篇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假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立即被多家媒体转载,给其全家造成了重大的名誉伤害和损失;事发后,其尽管曾多次向当地长春新文化报社就发布假新闻给其造成严重伤害一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到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于2013年决定前往北京上访。2014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抓回原籍;52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之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11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杨林:原名杨明玉,1968414日出生,山东省聊城地区临清巿人,上访维权人士,人权捍卫者,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因发生工伤事故而遇不公,自此加入上访群体,也因此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处劳动教养1年,被行政拘留11次。由于在上访过程中屡遭不公与不幸,深感只有追求民主宪政才是唯一的出路,随毅然投入到推进中国民主宪政的事业中,尤其是2012年—2013年,曾多次积极参与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呼吁公民基本权利等活动。以上行为最终招致当局的不满与忌恨,随于2013611日—12日被深圳市警方秘密拘捕;2013719日被深圳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227日,其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20151124日,终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仍暂被羁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5、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5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28日被正式批捕。201511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

6、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5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7、封天栋、8、张宝林、9、姜河:陕西子洲基督教教会带领人封天栋,同工张宝林及姜河先后于2013121日、8日、14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20151月张宝林的原律师称这三人已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20131115日,封天栋到子洲县老君殿派出所只是去要回被公安机关于201113日非法扣押的物品包括猪头、猪肉等生活用品,既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目的,更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201312816时许,子洲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抓捕封天栋时,故意将手铐狠命的铐紧他的手腕,致使手腕受伤,并展示了其手腕处留下的五处伤痕,并且当晚至次日晚24小时折磨他,让他做老虎凳。

10、栗太枝:女 ,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栗太枝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928日,栗太枝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

11、姜力钧:19668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1988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1995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2002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20143月,积极声援3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5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6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2016129获悉,姜力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2、冯志兰:1953年出生,重庆市武隆县人,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09年,曾因信仰法轮功,制作法轮功宣传品,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真相,而被重庆市武隆县警方抓捕,后于2010526日被武隆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14616日—17日,再次因与他人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而被武隆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刑拘;2014724日,曾一度被取保候审;2015518日,被武隆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关押于重庆市武隆县看守所;2015518日,经重庆市武隆县法院第3次开庭受审,被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诉,终被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女子监狱。

13、张云泽:194211日出生,安徽省灵璧县人,安徽省灵璧县灵城实验小学退休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自2013年至20147月,曾使用翻墙软件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制品等多次参与传播法轮功真相等活动,随被中共当局关注且被视为“进行邪教宣传活动”;2014826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从家中抓走,827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9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宿州市看守所;20155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8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次审判仍被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4、孟海霞: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在个体维权屡屡碰壁的情况下,孟海霞女士走了一条与河南老乡贾灵敏一样的路,即在为个人维权的同时,帮助其它受害者,并用自媒体的形式创办了“海霞播报”节目,监督一些喜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官员。20141215日,孟海霞和丈夫夏明礼被江苏省如皋市公安(主要参与的是九华镇派出所)抓捕,后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拘、批捕。该案在海安县检察院时,曾因证据不足退侦。在侦查机关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711日(双休日)强行起诉到海安县法院。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201512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如皋市海安县法院正式开庭,20162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15、夏明礼:孟海霞丈夫,与孟海霞同案。20162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16、珠洛:藏人作家,笔名雪合江,现年31岁,出生在西藏安多桑曲甘加乡卡加村(现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甘加乡卡加村)。在他很多作品里有提及人权、民主、自由等敏感话题,曾发表过很多关乎民族命运的母语著作,其中包括《自我解脱的勇气》和《为自由,我无悔》等,在藏人间引起巨大反响与关注。特别是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很多他在西藏各地看到藏人遭受不公平待遇等诸多藏人遭受苦难的真实讯息。201046日,就读于甘肃兰州西北民族大学的雪合江和同为作家的扎西热丹(笔名铁让) 曾在学校被当局拘捕,当时两人担任藏文文学刊物《夏东日》的编辑。他们被捕的原因是撰写涉及2008年西藏抗议事件的文章有关,同时也被当局指控涉嫌“同境外知识分子保持联系”、“煽动民族分裂”等罪名,其中扎西热丹在20116月被当局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雪合江以取保候审名义于201058号获释,但因在被拘押的一个月期间,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导致智力衰退。2016217日,雪合江被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在2008年进行民族分裂运动、勾结外国敌对势力、在网络上发表破坏社会稳定的文章等四项罪名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整个宣判过程中,没有辩护律师的辩护过程,也没有审判过程中应有的程序,只有审判长草草下达判决期限以及罪名。

17、卓玛措(藏)2013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

18、衮米(藏):2013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

19、格佩(藏):2013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

20、韩丽:河北省行唐县人,1968年出生。2007年韩丽因举报行唐县税务局考试作弊而多次上访。2014613日被行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27日被批捕,728日取保候审,20151130日被行唐县公安局逮捕,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1625日被石家庄行唐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至20181014日。

21、尹卫和:湖南省湘乡市人权捍卫者。尹卫和一直关注农民的生存状况及权益,2012年因发起要求政治改革,推进法制建设的签名,而被指控要炸掉毛泽东的故居,201294日被湘乡市法院以“爆炸罪、破坏电力设施实施罪”判刑7个月,同年1124日获释。后来因响应唐荆陵律师的“静思节”活动等指控,20139月,尹卫和被湖南湘乡市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20天,期满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0月被批捕,11月被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湖南湘乡法院审判。后来,案件以“案情复杂”为由经过多次延期,至201410月,尹卫和被取保候审。2015123日,尹卫和于家中被叫走后,突然再次被收监逮捕。2016330日终于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201512月开始计算,至20171012日刑满。根据判决书,尹卫和被指犯有“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在互联网上歪曲事实”等罪。

22、张选华:四川省宜宾柏溪镇城北新区村民。201562日,张选华因抗强拆点燃挖掘机被宜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16日被逮捕,201647日被宜宾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61日。

23、程建国: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姚家庄村人,1965年生。2007年程建国开始举报腐败,被多次绑架及拘留。因“故意伤害罪”程建国于20061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159日因煽动群众上访被张家口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行政拘留10日,后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之后于2012924日刑满释放。因“寻衅滋事罪”于20149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同年122日刑满释放。因再次上访,201624日,程建国因寻衅滋事罪被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99日。

24、史云香:2012年,史云香被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关押两年,劳教一个月时,父亲去世,父亲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关押期间她自杀过2次。她上访的案件是被公安打伤住院,非法关押造成流产,至今40多岁没有孩子。2014825日,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公安分局局长约谈上访人史云香,史云香刚到办公楼就被刑事拘留,之后判刑三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原马三家劳教所)。

25、王艳:51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土地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半,受尽各种虐待酷刑。20146月在北京市坐公交车没买一元车票,公交车司机报警,北京警察交给辽阳公安抓捕判刑三年。在辽阳市看守所受虐待酷刑及多次欧打,现已坐轮椅折磨无法行走,现在监狱服刑。

27/判刑26个月,2人:卢章根、王清营

1、卢章根:19521026日出生,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李坑口村民,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曾因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伪造证据和证词,被当地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款,抢走其钱财,2002年出狱后遂被迫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逐级上访;累次上访期间,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备遭当权者忌恨,屡遭地方当局和北京警方的截访;2005年,曾因其实名举报当地台云高速违法改道,造成600亩山林被毁,损失上亿元及碾压人命一案,遂被地方当局多次非法拘留、关押和软禁,其财物、上访材料和身份证等多次遭抢;20091016日,曾因持续上访,被缙云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且在看守所被超期拘押354天,异地拘押194天;2010年,因其再次上访北京,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抓回,之后又被以”参与邪教”为罪由处以劳动教养2年。获释后,20146月,因再度到北京香山上访,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随后又被当地截访人员直接从拘留所遣返原籍,被缙云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迅速刑事拘留和批捕,并关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看守所;20151月,其被丽水市缙云县法院以同罪名枉法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据悉,之前何时何罪被刑拘、批捕,其家人均不知晓。

2、王清营:198231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基督徒,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经济学教师,原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建设企业集团高级策划经理,《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广东知名公民活动者,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2014516日,人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6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

28判刑2年,8人: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黄芳梅

1、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他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2、程洁、3、黄秋锐、4、李嘉桃:广西柳州教案,2015128日程洁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2014623日,黄秋锐、李嘉桃、方斌被拘留,20157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程洁、黄秋锐、李嘉桃有期徒刑2年。

5、群培: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僧人。20157月,因在手机微信里收藏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分享给其他微友而被当局发现,710日,警方突然闯入他的僧舍进行搜查时,看到屋内也供奉了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随即将他强行拘捕。2016217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群培以“破坏社会稳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

6、马华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马华北的父亲马恒兹于2001年被人恶意打死,杀人者贿赂当地公安局执法人员使自己逃脱法律制裁,马华北愤怒难平多次上诉,石柱县公安局后答应协商解决此事给予赔偿,但过去两年时间仍未兑现承诺。马华北多次协商不果于是决定再次上访北京市。201569号,马华北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东侧便道树上展示状布,北京公安局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619号解除拘留,622号回到石柱县,又于721号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因在北京寻衅滋事的罪名再次予以刑事拘留。20162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7、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8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20日在家中被抓走,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

8黄芳梅(黄静怡):湖北省人,网名黄静怡,原湖北省武汉市某制药企业宣传干事,佛教居士,维权公民。因笃信佛教又喜好倡言公民运动、推行公益,遂遭到当局的多次骚扰和打压。2014517日,因与众信徒、网友、听众等多人为其师傅圣观法师送行赴宴,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警方传唤,后被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据悉,其已被严重超期羁押,身体状况令人堪忧。20164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黄静怡被判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刑期至2016517日。

29/判刑2年以下,14人:

孔令珍、王素梅、傅志彬、叶晓峥、顾国平、沈玉青、朱贵芹、杨冬英、应立钢、梁勤辉、曹永亮、乐峰、刘艳红、舒向新

1、孔令珍:1951125日出生,上海人权捍卫者, 1950年代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医疗事故受害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医疗事故而严重伤残,以致于长期体弱多病,生活濒危;其被迫做伤残鉴定以求生存,却遭遇公权力的违法裁决,即虽然其伤残程度被上海市司法局鉴定为三级伤残,却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枉法判决为六级伤残,其要求该法院拿出法律依据,反遭当局非法动用公权力的肆意打压;其被迫维权抗争,在长期维权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公遭遇与广大维权群体呐喊、诉求的息息相关性,遂开始关注和参与当地许多维权群体的呼吁声援活动中;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5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11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其案件在上海市黄埔区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2、王素梅:安徽省巢湖市人权捍卫者。2009因其女儿徐慧慧被同学殴打欺辱,学校不但不惩罚施暴者反而纵容,王素梅控告学校又遭打击报复被打致残,之后开始上访又遭打压。201510月王素梅被行政拘留,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2016126日王素梅被巢湖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9个月。

3、傅志彬:江西南昌人,1964年出生,北京欧仕影视公司总经理、制片人。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研究写作了《洗脑的历史》,在台湾出版,此书引起当局强烈不满。2014910日,其在自驾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途中突然失联;930日,获悉其已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2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罪名是“在台湾出书《洗脑的历史》,并以‘淘宝’等方式销售1000多本,营销额9万多元人民币”。羁押于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开庭待判决。2015124日宣判结果: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

4、叶晓峥:19711110日出生,网名“湖面一舟”,广东省籍人,曾任职广东省惠州市某高校行政人员,网络编辑,维权公民,大陆首名香港占领运动支持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212日,被广东省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7日,被惠州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618日,其案件被起诉至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指控其在网上制造“虚假信息”,“煽动2014920日博罗县反建垃圾场游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2015723日,其案件开庭审理未判。20151229日此案再次在惠州惠城区法院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其18个月监禁。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惠州市看守所。

5、顾国平:195747日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三泾北宅336号居民,维权公民,民间法律工作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因所属私房遭上海市政府无任何手续的非法强拆,且强拆补偿极其不公,其多次信访、控诉无果,随被迫于2003年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竟又被该法院枉法判决,把属于他的3张产权证判成2张;后通过不断维权,其成长为一名民间法律工作者,不仅多次到北京上访,还积极为上海、北京、吉林等地维权访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因长期在网上撰文,批评和举报上海高层的腐败问题,从而屡遭当局抓捕、打压;2013年,曾因在上海多次为遭腐败官员侵权和迫害的冤民上法律课,讲解《行政诉讼法》,鼓励民众要依法维权、智慧维权,而遭到当局的恶意干扰和破坏;20151月,曾因与纪家碧等多名上海维权访民在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而再遭上海当局的打击和报复;2015215日—16日,被上海市浦长宁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6、沈玉青(女):出生年月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房屋被政府强拆,其丈夫被害死,其被迫采取非常行为,胸前佩挂冤死丈夫的遗像向政府讨说法;然上访10年,历经辛苦而无果,遂意识到关注更多民生维权问题、并合法持续维权抗争的必要性;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静安区警方突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7、朱贵芹:辽宁省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者。自2003年以来,因其兄朱传清为解决家庭困难上访,遭当局陷害,被劳教16个月,期间遭狱警酷刑造成精神癫痫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与全家兄妹6人随走上替兄维权上访之路,其中,因此6个兄妹中竟有5人被当局枉法劳动教养,2个兄姊被含冤致死,1个弟弟因牢狱之灾而被迫害成精神病,其亦屡遭当局疯狂打击;2004年,因其上访维权而被当局劳动教养3年,并被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2009527日,因其是“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与数十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声援抗议,其被北京当局再次劳动教养1年;2013315日,曾因中共两会召开,而遭截访和被电棍击、被踢折六根肋骨;2013518日—201435日,遭北京市西城区警方先后训诫14次;201411日—201435日,遭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警方行政拘留4次;201536日,曾被北京市警方送至久敬庄黑监狱关押,后又被辽宁省抚顺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辽宁省顺市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2015316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914日,其案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20151022日,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目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现在上诉,被刑事裁定发回重审。

8、杨冬英:浙江省诸暨市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六四天网义工。因2011年杨冬英的儿子被人打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枉法轻处理。杨冬英便开始上访,多次被行政拘留。201536日杨冬英被诸暨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21日被批捕,519日转取保候审。612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020日被浙江诸暨法院以同罪名判处16个月有期徒刑。

9、应立钢:江西新余人,出生于19648月,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离异,有孩子还在上学。 因工伤留下残疾走上维权道路,后将自己的个人维权事情放下,投身于公益争取权利的道路。他曾参与建三江事件,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判刑的良心犯等等,因此遭到过刑拘、拘留等关押。应立钢虽然文化不高,但善于琢磨,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除了及时发出维权相关信息通报朋友外,还热心帮助朋友安装软件、解决电脑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2015813日凌晨,北京和江西警方联手从朋友家抓走应立钢,然后刑拘于江西新余。20159月中旬,传来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的消息。2016128日此案在渝水区法院审理,220日被渝水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应于2017212日刑满释放。

10梁勤辉:1983103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网名“尖刀”、“新华人尖刀”“尖刀决”等,网络写手、作家。因其近年来在网上转发嘲讽社会现状的图文, 20152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同年39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准逮捕;同年5月,其案被移送当地法院。11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一审在广州中院宣判,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刑期至201683日。

11、曹永亮:山西省汾西县永安镇郭村堡村人,1981年出生,维权人士。2012年开始因房屋维权而进京上访多次。201584日被汾西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2日批捕,924日起诉。20151210日律师在救护床前会见曹永亮,曹永亮浑身是伤,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生命堪忧。1222日曹永亮被抬进法院开庭,一直未判。2016417日,汾西县法院在未通知家人和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对曹永亮案进行了宣判。418日,法院电话通知曹永亮被判了—年半。刑期至20161128日。

12、乐峰:上海人权捍卫者,出生年月不详,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遇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认识到所遇不公遭遇不只是一己私事,而是众多维权上访者共同的境遇经历,遂开始积极介入上海市诸多需要帮助的维权群体的民生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13、刘艳红: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女,1983年生,个体户。2015721日因抵抗城管暴力执法,被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85日逮捕,羁押于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2016331日二审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刑期至2016620日。

14、舒向新:山东省济阳县人,著名人权律师,19702月生。山东大学法律本科生毕业。2008年创办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因帮村民土地维权,被当地政府诬陷“敲诈政府案”,从此开始了4年的维权之路。同时积极代理全国各地的“敲诈政府案”,为同受政府冤屈的访民依法维权。他代理各地同类案件有:“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敲诈政府案等等。201612日上午1130许,舒向新律师被控涉嫌“诽谤罪”,被济南历城法院让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执行逮捕。18日开庭,舒向新律师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0/刑期不明,2人:

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

1、阿可拜尔•伊明:198111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1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而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抓捕、刑拘;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11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2、穆塔力浦•伊明:19881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10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1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2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11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六期。鉴于工作量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6430

附录:上期名单本月获释4人简历:

1、张昆:出生于1987927日,江苏省徐州市人,“90后”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其主张民主宪政,曾多次积极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各地举牌收集相关签名,曾赶赴现场围观和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前往黑龙江省鸡西市声援营救维权律师唐吉田、到河南省南乐市声援南乐教案的张少杰牧师家属及律师等,被当局多次打压和威胁报复;20131月,曾因与珠海市作家阮云华等人发起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公民之旅”行动,所到之处皆引人注目,故而被当局秘密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2个月,其间遭多次殴打和酷刑虐待;2014224日,因其继续街头民主活动,再度被当地警方抓走,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1年。20145月,因其在“六四”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随于524日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江苏省徐州看守所;20146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54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在江苏省徐州市彭城监狱服刑。于201648日释放。

2、张棉:1975513日出生,河南省叶县任店镇大营村4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和后勤保障人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幼就笃信耶稣基督,乐善好施;2012414日,因与众多教友及传道人在自家院中举行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为其得癌症的大哥祷告,随被当局视为“参与邪教组织聚会”,并遭大批警力围堵查抄、抓捕;同年418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第一看守所;5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应2016417日刑满释放。

3、王永凤:上海普陀区人权捍卫者,63岁老太太,年老多病,上海5.15群体冤案受害者。6年前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遭受多次被打。2015923日,王永凤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在登记处被抓回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刑事拘留,理由是她曾经参与去年5.15寻衅滋事案。20151030日遭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逮捕。被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2016325日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至2016423日。

4、李思华:1957513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党校教师,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曾因多次参与社会声援和维权活动,并积极参选人大代表选举而遭受当局的打压与迫害;2013110日,曾因去北京维权而被新余市警方涉嫌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传唤;128日,又因与维权友人参加同城聚餐,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聚会罪”再次传唤;421日、28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魏忠平等多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201343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64日,又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正式逮捕;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四易罪名,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江西省新建县南昌监狱(又称江西省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2016429日。


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2016年 4月30日)第七期(共1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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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151人名单及其地域分布
(三)本期报告151人名单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上期名单中被判决及获释人员共28人的简介

————————————————————————
前言:

维权网从201510月开始,每月底定期发布《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本期报告为第七期,报告共41000余字。本报告是维权网信息中心对大陆发生羁押未判、强迫失踪的各个案例予以汇总、统计的最新动态报告。

本报告主要关注的对象——是那些遭遇羁押而没有判决的人权捍卫者。他们中有的被超期羁押,有的被强迫失踪音信全无,有的遭受残暴酷刑和狱中虐待,他们的人权境况极其恶劣。而2014年初,遭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曹顺利女士就是这样的一名遭羁押和酷刑的人权捍卫者。而目前已经被判刑的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正在面临和曹顺利一样的生命危急,全球拯救郭飞雄生命的行动正在进行。

经本网半年来持续对羁押未判的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总结和报告,迫使当局从201511月开始加快了对羁押人权捍卫者的审判节奏,本月对长期羁押的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黄静怡)、张圣雨、王默、谢文飞、梁勤辉、纪斯尊、王晶进行了审判,结束了他们在看守所狭小空间内被虐待折磨的境况。他们中被关押最久的已经超过两年半!

而本报告名单人员一旦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回家监视居住、或正式判刑,将从下期报告正式名单中消除,判刑仍被关押的人员资料将显示在本报告的姊妹篇《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中。任何新的符合本报告关注范畴的人权捍卫者均将被加入名单,并予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报告对中共当局使用超期羁押、酷刑及不许取保候审迫害折磨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的行径予以了系统的揭露,报告引起了各个方面强烈反响。而中共当局从201511月开始对羁押人权捍卫者的审判节奏也明显加快,11月一共判决13人;12月一共判决3人,释放8人;20161月一共判决7人,释放34人;2月一共判决11人,释放12人。3月判决1人,释放8人。4月判决11人,释放19人。

201641日至2016430日,上期名单中中共当局在本月内审判11人。本期移出名单,并归入《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6430日)第六期(共208人)》中。

20164月份,被羁押人员包括之前遗漏的共19人获释:为黄华鑫、唐黄贵、顾约瑟、李姝云、史桂芹、惠洁、杨丹、易文龙、孙立新、欧阳洪亮、黄志杰、无界新闻技术和安全人员两位、章贤玺、王喜利、林贵州、林文雄、冉崇碧、高月19人;另11人判决(其中章贤玺、王喜利判决两年,刑期已满获释)。这28人将不再出现在本期报告中。(在最后附录中仍有29人的介绍)

上期羁押名单中本月11人被判。此11人判决情况如下:

1、徐志强(圣观法师):2014517日,被武汉警方抓捕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黄芳梅(黄静怡):2014517日,被武汉警方抓捕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3、张圣雨:2014103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14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4、王默:2014103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5、谢文飞:2014103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6、梁勤辉:201524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并刑拘,201648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7、纪斯尊:20141021日被福建警方抓走,2016418日被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8、裴国动:20151114日被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43日其家人获悉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9、王晶:201439日被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420日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

10、章贤玺:广东汕头维权人士,于2014423日被刑拘,2016414日被判刑两年,于2016423日刑满释放。

11、王喜利:广东汕头维权人士,于2014423日被刑拘,2016414日被判刑两年,于2016422日刑满释放。

上期羁押未判名单人员中有19人被释放,名单如下:

1、黄华鑫:贵州教案,201567日被黔西县公安局带走,取保候审获释日期不详。

2、唐黄贵:贵州教案,201567日被黔西县公安局带走,取保候审获释日期不详。

3、顾约瑟:浙江教案,201612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带走,2016331日取保候审获释。

4、李姝云:709大抓捕案,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带走,201648日取保候审释放。

5、史桂芹:疫苗受害家长,于2016312日被抓,412日刑拘期满获释。

6、易文龙:疫苗受害家长,2016312日被抓,412日刑拘期满获释。

7、惠洁:疫苗受害家长,2016312日被抓,412日刑拘期满获释。

8、杨丹:疫苗受害家长,于2016312日被抓,412日刑拘期满获释。

9、孙立新:内蒙古维权人士,于2016328日被刑拘,4月取保获释。

10、欧阳洪亮:无界新闻事件中,于2016315日被带走,4月获释。

11、黄志杰:无界新闻事件中,于2016315日被带走,4月获释。

12、冉崇碧:重庆籍维权人士,于2016311日被刑拘,2016411日被释放。

1314、无界新闻的技术和安全人员两位:(姓名未知),于315日失联,现应已获释。

15、章贤玺:广东汕头维权人士,于2014423日被刑拘,2016414日被判刑两年,于2016423日刑满释放。

16、王喜利:广东汕头维权人士,于2014423日被刑拘,2016414日被判刑两年,于2016422日刑满释放。

17、林贵州:广东汕头维权人士,于2014423日被刑拘,2016414日被判缓刑。

18、林文雄:广东汕头维权人士,于2014423日被刑拘,2016414日释放。

19、高月:709大抓捕案,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带走,20164月获悉其已被取保候审释放。

上几期本报告的发布,得到了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的积极反馈和支持。本网收到许多补充信息,对此予以感谢。

本期新增34人:李英贵(天津)、吴刚(天津)、陈娥(天津)、高萍(天津)、张金涛(天津)、杜燕萍(天津)、刘立军(北京)、杨洪阁(北京)、孙燕(北京)、解艳梅(北京)、蒋艳文(北京)、姚丽君(北京)、卢丽贞(广东)、卢思灵(广东)、卢丽斯(广东)、王淑蓉(四川)、邓雪梅(四川)、邹昌英(四川)、徐孝顺(福建)、沈爱斌(江苏)、程天杰(江苏)、朱丙泉(江苏)、华海娟(江苏)、王英华(江苏)、陈赛娥(江苏)、张小梅(江苏)、赵丽荣(河北)、桑珠(西藏)、荣西(西藏)、拉珍(西藏)、陈小梅(黑龙江)、冯改娣(河南)、田利(吉林)、扎西文色(青海)

其中,有22人是本月之前遭抓捕遗漏的。(详情分见正文)。

本网信息中心本期共统计了151名遭羁押而未判决的人权捍卫者名单。报告将对他们的境况给予逐一介绍——他们抓捕原因、罪名、被关押地和现况。这名遭羁押人士他们大部分被羁押在各地看守所,也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秘密关押)、还有一些被当局强迫失踪。

他们入狱原因各不相同,当局指控他们罪名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

经统计,各类罪名多达15种,包括:1.寻衅滋事罪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3.颠覆国家政权罪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6.诈骗 7.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8.敲诈勒索政府 9.非法聚会 10.销毁账户、偷税漏税及挪用资金罪 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2.非法经营罪 13.销毁会计凭证罪 14.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15、故意伤害罪。

综合本期名单信息,我们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1、涉“709大抓捕案”仍被羁押未能获释的律师及人权捍卫者还有以下18位,分别是:王宇、包龙军、王全璋、周世锋、李和平、李春富、赵威(考拉)、谢阳、谢燕益、刘四新、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翟岩民、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辛清贤、唐志顺。

其中7人——王宇、王全璋、周世锋、李和平、李春富、谢阳、谢燕益为正式职业律师;其他11人——包龙军、赵威、刘四新、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翟岩民、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辛清贤、唐志顺均为人权捍卫者。

其中吴淦(屠夫)、翟岩民两人是709前被捕的,后移送天津与709并案,辛清贤、唐志顺两人因是带王宇包龙军儿子包卓轩越境而遭抓捕的。

上述18人除谢阳律师关押在湖南,吴淦(屠夫)被关押在福建,辛清贤、唐志顺不知确切关押地址,其余14位李和平、刘永平、勾洪国、胡石根、王宇、周世锋、赵威等7人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李春富、刘四新、谢燕益、包龙军、王全璋、望云和尚、翟岩民等7人关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在押18人中,王宇、周世峰、王全璋、刘四新、李和平、李春富、赵威(考拉)、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10人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谢阳、谢燕益、包龙军、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5人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辛清贤、唐志顺2人被控涉嫌“偷越国境罪”。翟岩民1人被控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今年1月初,谢远东律师、黄力群律师、隋牧青律师、锋锐所出纳王芳等4人相继被取保获释。4月高月与李姝云两人取保获释。

所有关押人员均无法与他们的代理律师会见,不被允许存衣物,并且一些律师被当局逼迫遭羁押的当事人取消了他们的代理权。近期当局强行解除并更换了王宇、李和平、赵威、周世峰等人的辩护律师。至今已经九个月,仍没有一个羁押人员获得会见。

当局709镇压打击集中以下4点:维权律师、律师国内合法平台(律师所)、家庭教会(胡石根)以及与海外人权基金合作平台(李和平)。此次709大抓捕完全是大陆当局的蓄意违法构陷和政治迫害。因为没有任何一点点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证据,当局就以令全世界都震惊的强迫失踪的酷刑方式,隔绝被抓捕人员的一切信息。办案机构执法犯法已经到了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鲜廉寡耻的地步。

2、本月对长期羁押的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黄静怡)、张圣雨、王默、谢文飞、梁勤辉、纪斯尊、王晶进行了审判,最长羁押时间超过两年,多人被重判4年以上。

3、自上月爆出山东非法疫苗案之后,有6名疫苗受害儿童家长在北京维权被抓并刑拘一个月。本月423日又有7名疫苗受害儿童家长因在京维权被刑拘。对当局这种不抓非法疫苗作案人员反而对疫苗受害儿童家长进行抓捕刑拘的行为引来强烈谴责。

43月两会期间全国各地访民进京上访维权,各地政府拘留控制多人,还有很多人被关黑监狱。两会结束后,部分访民被放,部分刑拘一个月后释放,还有一些被刑拘至今未释的,如沈佩兰、张林德、杨敬华、柴英芝、李庆、廉建国等人,本网将继续关注。

5、浙江温州教案中被抓的基督徒截至现在仍有1位教牧张崇助牧师仍被羁押。浙江顾约瑟牧师已取保释放。贵州活石教会李国志(仰华牧师)将于5月上旬移送法院,正在开庭审理。

(二)本期报告名单及其地域分布

本期报告总名单共151人,是按所属地域予以分类的,这样让人们可以清晰地了解遭羁押未判、强迫失踪人员的地域分布:

1、 北京(天津)33人:
夏霖、胡石根、王宇、李和平、李春富、赵威、刘四新、包龙军、王全璋、
谢燕益、周世峰、刘永平(老木)、勾洪国、唐志顺、翟岩民、赵勇、柳小华、杨建英、朱家琪、张兰英、李英贵、吴刚、陈娥、高萍、张金涛、杜燕萍、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

2、 广东15人:
苏昌兰、陈启棠、黄潜、郑景贤、刘少明、信力健、王建民、呙中校、黄燕、曾飞洋、何晓波、孟晗、卢丽贞、卢思灵、卢丽斯。

3、 浙江4人:
吕耿松、陈树庆、张崇助、程康明。

4、 湖北11人:
黄文勋、袁小华、袁兵(袁奉初)、陈进喜(陈剑雄)、尹旭安、王芳(湖北)、秦永敏、赵素利、刘兴联、帅仁兵、陈亚雄。

5、 四川17人:
陈云飞、李敏、幸清贤、姜野飞、黄卫秀、陈文英、戴祝敏、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王淑蓉、邓雪梅、邹昌英。

6、 上海1人:
沈佩兰

7、 吉林2人:
张继新、田利。

8、河南7人:
于世文、许有臣、张小玉、董广平、李玉凤、时育红、冯改娣。

9、山东6
孙峰、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隋双胜、李燕军、姚建清。

10、重庆3人:
肖建芳、刘林、危文元。

11、福建3人:
吴淦、林斌(望云和尚)、徐孝顺。

12、江苏10人:
王健、王金娣、单利华、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张小梅。

13、江西2人:
朱玉芳、张林德。

14、湖南7人:
谢阳、何菊英、张瑛、刘芳香、郭文兴、曾锡银、刘白英。

15、安徽4人:
王平、赵红艳、韦朝芝、杨敬华。

16、黑龙江2人:
赵桂荣、陈晓梅。

17、河北2
柴英芝、赵丽荣。

18、贵州7
糜崇标、李克珍、张秀红、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李国志(仰华牧师)。

19、云南1
罗志淑。

20、香港1
桂敏海。

21、内蒙古2
刘廷文、赵艳波

22、西藏8
扎西旺楚、鲁•贡确嘉措、曼嘎、索南次帕、嘉扬多吉、桑珠、荣西、拉珍

23、辽宁2
李庆、廉建国

24、青海1
扎西文色

(三)本期报告名单人员情况简介

以下是这151人的情况简介:(按所属地域排列)

一、北京(天津)33人:

夏霖、胡石根、王宇、李和平、李春富、赵威、刘四新、包龙军、王全璋、谢燕益、周世峰、刘永平(老木)、勾洪国、唐志顺、翟岩民、赵勇、柳小华、杨建英、朱家琪、张兰英、李英贵、吴刚、陈娥、高萍、张金涛、杜燕萍、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

1、夏霖:1970915日出生,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维权辩护律师。 201411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后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并被起初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6118日开庭审理,未判决。

2、胡石根:19541114日生,江西南昌人,基督长老。1991年,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6月,因纪念六四被捕。1994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最终在2008826日,服刑16年之后获得释放。于2015710日的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带走, 711号遭刑事拘留,87号转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罪”。 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3、王宇197151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员,知名北京人权律师。参与并代理多起著名维权案件。201579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从家中突然带走失联,其家被抄;201585日,获悉其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秘密拘押;201587日,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并被告知其罪名已更换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地点不明。20161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4、李和平:1971年生,河南省信阳市人,基督徒,北京人权律师。前全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项目协调代表,2005年《亚洲周刊》“亚洲风云人物”获选者,2008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宗教民主自由奖”、“欧洲理事会人权奖”、“欧洲律师公会—欧洲律师人权奖”获得者,北京著名人权律师。因“710律师大抓捕”事件,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失联;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罪名具体关押地点不明。20161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5、李春富:律师,李和平律师的弟弟。201581日,因株连被带走抄家,具体情况不明,罪名具体关押地点不明。20161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6、赵威:1991年出生,网名“考拉”,李和平律师的助理。2015710日,被北京警方从住所强行带走,后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922日获悉,其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20151119日,辩护律师任全牛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交的《要求侦查机关履行职责申请书》、《律师会见申请书》被邮寄退回,邮递员称“本人拒收”。 于201618日被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天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7、刘四新:19661015日出生,北京市人,法学博士,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2015710日,在当局“全国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警方莫名带走、失联,后获悉其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17日其律师被通知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918日确定为“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满后,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并于201618日遭天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8、包龙军:197028日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人,法律工作者,也是王宇律师的丈夫。201579日,当其在北京首都机场欲送儿子到澳大利亚留学时,突然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在机场非法抓捕,而后失联;2015824日,当其代理律师赶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查询包时,竟被告知“查无此人”,后经多方努力辗转获悉,其已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遭拒。20161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9、王全璋:1976215日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网名王全章,前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人权律师。2014328日,曾因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师维权,而遭遇当地警方的暴力殴打、虐待和胁迫;201585日,因7?10人权律师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罪刑事拘留,其家被查抄。目前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关押地点不明。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0、谢燕益:1975320日生,祖籍广东。中国人权律师,参与代理数十起维权案件。2003年提起宪政第一诉,起诉时任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不顾民意违反宪法利用等额选举方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2008年发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积极倡导和平民主理念。多年以来,谢燕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向有关方面提出数十件法律建议案、公民意见、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到海内外关注。710大抓捕事件中,谢燕益于710日下午被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后CCTV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618日,谢燕益被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11、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7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为秘密羁押),地点不详。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2、刘永平(老木):江西萍乡人,基督徒,现年52岁,常住北京。于2015710中午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并抄家,计算机、手机、书籍等物品同时被抄走。以“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3、勾洪国:19611124日出生,天津市人,网名戈平,基督徒,曾为转业军官,商人,社会活动者,维权公民。近年来,因一直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帮助人权捍卫者,倡导民主自由思想而备受底层百姓的欢迎。2015710日,被天津市警方突然从北京家中带走,其家庭和公司均遭查抄;次日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824日获悉,其还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会见遭拒;其妻遭株连,生活陷入绝境。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4、唐志顺:北京人权捍卫者,2015106日,唐志顺与辛清贤因护送王宇之子包卓轩出境去美国,在缅甸猛拉市的华都宾馆被缅甸警方将三人带走,绑架回国,家遭查抄。现在处于强迫失踪状态,情况不明。

15、翟岩民:男,北京人,八九六四亲历者,人权捍卫者,新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2015615日因声援山东潍坊徐永和案被山东省潍坊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曾关押在北京,后传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现证实翟岩民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16、赵勇: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广和路2号楼。2014523日凌晨五点左右,被政府出动大批警察和黑衣人强拆。强拆过程中,强拆人员用灭火器喷向赵勇,赵勇拿起匕首自卫,但还是头部被打受重伤。赵勇到垂杨柳医院包扎,头部缝了33针,左手臂手碗处骨折,右手臂缝七八针。随后,被打伤的赵勇被警察带走失踪。24日上午,赵勇的夫人王女士到辖区双井派出所要人时,被告知赵勇23日下午已被“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20151029日,赵勇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现羁押于朝阳区第二看守所。

17、柳小华:1966127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烟草公司下岗职工,维权者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长期以来,一直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维权,且被推举为代表多次前往北京上访维权,随触怒了当局集团利益的敏感神经,引起了当局的极端不满和仇视;曾数次与其男友、维权公民郭洪伟遭警方无端、非法的严酷打压,并被行政拘留10日;2014528日,曾与男友到国家中纪委举报国家信访局不履行职责、不作为,再遭北京警方的暴力殴打,同时其男友被打残;同年73日,当其在北京回民医院抢救室护理男友时,又一次遭到北京西城区警方的非法绑架,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86日,被北京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22日,其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受理,审判结果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18、杨建英: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因2009年遭遇拆迁,多年得不到任何安置,诉求得不到解决而走上维权之路。艰难的维权路上杨建英被打击报复,被刑拘,被多次稳控失去自由。2015418日被刑拘,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办案单位是天津公安南开分局,目前关在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

19、朱家琪: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目前被关押在天津市河西分局看守所。被关押时间及罪名不详。

20、张兰英:女,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红桥支行的一名中层干部,天津公开发布退党声明第一人。5年来张兰英因控告当地政府违法,曾遭到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关黑监狱、被逼离婚、被逼流浪……等等迫害。2015年被抓,具体日期不详,现羁押于天津市南开分局看守所。

21、李英贵:1964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李英贵家曾经遭遇两次强拆。2009114日,为保护家里临时住房,李英贵挥舞斧头划伤了强拆房屋的城管(轻微伤)被抓。在关押一年多后,由于引起中国青年报的关注,法院开庭没判决,以取保候审将李英贵释放。取保候审一年后,中止了案件审理。当年李英贵被抓后,他的妻子(残疾人)和未成年女儿,因无住地被送进养老院。李英贵出来后,先是住在公共澡堂子里,后在南开区信访办公室住了一年。之后,被安排住进一个小招待所至今,现他妻子仍住养老院,女儿前两年考进大学读书,放假回家也住养老院。201535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李英贵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判。有7人另案审判。

22、吴刚:1956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0938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3719日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7日,20131220日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573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717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3、陈娥:女,1956年出生,天津起重设备厂退休职工,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1436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同年57日被行政拘留10日,2015110日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4、高萍:女,1964年出生,天津市力车胎厂退休职工,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09425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2910日被行政拘留10日,201337日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5、张金涛:1968年出生,天津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08115日因暴力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被司法拘留15日,201488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495日被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6、杜燕萍:女,1957年出生,天津市过滤器厂退休职工。因上访维权,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7-33、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在京维权的疫苗受害家长。2016423日全国各地疫苗接种直接受害家长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口维权,卫计委点名让警察抓捕了10名家长,以家长们把卫计委的大门弄坏了为理由抓捕。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要求他们相互指认带头人未成。最后三位家长因证据不足释放,其他7人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其中金玲于312日被刑拘一个月412日释放,此次再次被刑拘。

二、广东15人:

苏昌兰、陈启棠、黄潜、郑景贤、刘少明、信力健、王建民、呙中校、黄燕、曾飞洋、何晓波、孟晗、卢丽贞、卢思灵、卢丽斯

1、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广东省著名女权运动者,人权捍卫者,参与多起维权事件。20141027日,因支持香港占中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查抄,当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12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现苏昌兰案正在延长三个月审限之中。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2016421日此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苏昌兰从20141027日刑拘,到开庭审理,只差六天羁押了一年六个月。

2、陈启棠:195912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著名网络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因参与多起维权案件被多次拘留及判刑。20141125日,因支持香港占中,同时又为广东省知名维权代表苏昌兰作公民代理,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刑事拘留;20141231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此案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又过了一个月,于2016422日开庭。陈启棠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3、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维权公民。因信仰法轮功受严重迫害,之后因上访维权又被继续打压迫害。她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同情,亦因此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嫉恨。201523日,因言获罪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看守所。

4、郑景贤:1985年出生,广东省湛江市籍人,法轮功信仰者,网名“华夏正道”,新浪微博知名博主,曾在通用电气、甲骨文、泰豪集通、中国移动等公司任职,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47月以来,因其以“华夏正道”之名在网上多次发布令中共敏感的话题,尤其是大量发文解读大陆时局,揭批中共迫害法轮功内幕,随后被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于201523日从家中抓捕和关押在南洲看守所;后因其坚称自己无罪且又是法轮功信仰者,随于313日被转至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谭岗洗脑班遭受迫害;因其坚决抵制,拒写“转化书”,612日又被送回原看守所继续关押;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州看守所;有网友为其存钱遭拒。

5、刘少明:1958年出生,89运动参与者,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工人,后又曾任职某工厂主管、厂长、媒体记者、编辑等多种工作职务, “工维义工”团队组建人,广东省工运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530日,因其持续参与工运维权活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广州市花都看守所;2015714日,被当地警方转正式逮捕,并以侦查中发现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拒绝其代理律师会见本人。直至2015116日,刘少明第一次获准会见律师吴魁明。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15日刘少明涉嫌煽动颠覆案开庭审理,未宣判。

6、信力健:现年59岁,广东省广州市人,祖籍辽宁沈阳。民办教育家。1989年创办信孚学校,致力于基础教育事业,长期在博客中宣传民主理念。2015822日凌晨3时被广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刑事拘留。现被广州市检察院以“销毁账户、偷税漏税及挪用资金”三宗罪批准逮捕。据悉,警方在预审时曾经暗示,其遭被捕皆因“出格言论已危害国家安全”及曾发表过支持香港占中运动的言论。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7、王建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5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

8、呙中校:1975年出生,湖北石首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深圳工作多年,200211月以“我为伊狂”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表万字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广泛讨论,2004年底,呙中校作为内地专才获邀往香港担任《亚洲周刊》编辑。离职后,与王建民联手在香港办《新维月刊》、《脸谱》等时政类刊物,主要报道中国大陆的政治新闻,报道风格颇为耸动。2014530日,被广东省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与王建民同案。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

9、黄燕:女,46岁,湖北荆州人,居住在广州荔湾芳村大道,黄燕女士身患癌症、糖尿病。曾因卷入高智晟案,被驱赶、密捕、酷刑、监禁等迫害,有一次怀孕期间遭毒打导致流产。2003年黄燕开始走上与当局抗争的道路,因蔡卓华案认识高智晟律师后,就开始被当局打压迫害至今。多年来黄燕持续关注声援良心人士,甚至于去年夏天还挺着病重之躯前往香港声援唐荆陵律师。20151127日,遭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指控罪名是: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现羁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1231日被顺德区检察院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执行逮捕。黄燕因为身患癌症,在看守所内又遭暴力虐待,身体状况堪忧。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被拒。

10、曾飞洋:今年41岁,是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总干事,长期关注劳工服务、教育、公民权利和自由。因致力于劳工权益保护,20141226日,曾飞洋遭到四名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眼镜被打坏,右颧骨附近也有伤痕。2015123日曾飞洋与朱小梅被广州警方带走,124日下午3点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广州第一看守所,已批捕。

11、何晓波:劳工NGO“南飞雁”负责人,2015123日被广东佛山警方带走,124日下午2点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家人已经收到了刑事拘留书。201618日下午,何晓波被以“职务侵占”批捕。据悉其已被证实患有肝血管瘤。

12、孟晗:“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员工。老家湖北,早年供职于宜昌长江航务管理局,下岗后于2010年进入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其它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在广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孟晗作为首席谈判代表与工人参加维权。2013819日,孟晗和11名保安因参与维权行动,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后在20144月被判罪名成立,获刑数月,获释后孟晗继续参与工人维权工作。在201512月广州劳工打压事件中被抓,现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8日下午4时,番禺检察院将孟晗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批准逮捕。219日燕薪律师第一次会见,披露其被警方密集审讯要求认罪以及指控曾飞洋。329日获第二次会见。

13、卢丽贞14、卢思灵15、卢丽斯: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村民,201444日,卢家土地被花山镇政府因肇花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被强拆强征。自强拆后当月,卢家举家赴京上访多次,累遭各种打击报复:绑架、恐吓、毒打、黑监狱禁锢和刑事迫害。201510月,卢丽贞(刚产子不满一年,尚在法定保护的哺乳期妇女)、卢思灵、卢丽斯三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拘;女儿卢丽铧遭多次非法行政拘留,诉讼到区、市、省三级法院都遭不公判决。2015112日,三人被广州市花都区分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而逮捕,现羁押于花都区看守所。

三、浙江4人:

吕耿松、陈树庆、张崇助、程康明。

1、吕耿松:19561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20078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2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823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因其继续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的建设,积极帮助访民维权,遂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打击报复;2014512日,被杭州市警方突然传唤并抄家;同年7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8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9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日前,在此案延期半年多之后,目前法院对此案再次延期,案子被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陈树庆:19659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9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10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9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日前,在此案延期半年多之后,目前法院对此案再次延期,案子被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3、张崇助:温州市平阳县基督徒,牧师。201598日,被温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罪名抓捕并监视居住。家属于201639日收到以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逮捕通知书。

4、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 201485日曾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土地问题及县委县政府豪华车假牌照等问题,并拒绝撤回举报,遂在北京住地,于201492日被浙江省丽水市警方跨省抓走, 93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09日,被丽水市检察院更改罪名,以“敲诈勒索罪”正式批捕。两个月后要求延长侦查一个月;201519日又被延长侦查两个月。目前案件中止审理,程康明仍被羁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看守所,未审待判;据悉,其坚称自己是因举报青田县官员才身陷囹圄,且在关押期间曾被强迫承认“非法经营”,因其拒绝认罪,曾遭辱骂。

四、湖北11人:

黄文勋、袁小华、袁兵(袁奉初)、陈进喜(陈剑雄)、尹旭安、王芳(湖北)、秦永敏、赵素丽、刘兴联、帅仁兵、陈亚雄。

1、黄文勋:19903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南方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表。2013525日,因与街头运动者袁小华、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在湖北赤壁市政府门前广场进行宣传民主理念,遂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619日,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713日又被当地警方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嘉鱼县看守所,一直未审待判。2016321日,赤壁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回对黄文勋的起诉。对此,黄文勋不服上诉。

2、袁小华:197212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2013 5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据悉,其遭遇警方酷刑毒打,拘押期间备受虐待,长期被迫进行无偿劳动,且案件一直不予开庭受理。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案开庭审理,未判决。 

3、袁兵(袁奉初):19821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20135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9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判而未果;据悉,其曾在狱中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案开庭审理,未判决。 

4、陈进喜(陈剑雄):1974年出生,湖北省赤壁市人,网名陈剑雄,“赤壁五君子”之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自2013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国内的围观声援活动,勇于多次举牌、拉横幅表达对民主宪政的政治诉求,是南方街头运动杰出代表之一,亦因此曾多次遭到中共警方的拘留、刑拘、酷刑和强行驱赶等。20135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而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13日被取保获释;20139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而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30日被取保获释;2014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欧打和驱赶;2014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4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17日被取保候审。20147月,因其再次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随后又积极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8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且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目前被羁押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未审待判。

5、尹旭安:1974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著名人权捍卫者。因维权上访被多次拘留及非法劳教,依然继续参与多起维权。2015725日,尹旭安与耿彩文、王芳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拘留于大冶市保安镇上派出所。823日被转为刑拘。92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批捕,之后案件被大冶市检察院退补后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316日审查起诉期满。现关押在大冶市看守所,被拒绝律师会见。

6、王芳(湖北):湖北人权捍卫者。2015725日,王芳与尹旭安、耿彩文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88日被转为刑拘,915日批捕。该案已于201631日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家属要求取保被拒。

7、秦永敏:1953811日出生,湖北省鄂州市籍人,早年为湖北省武汉钢铁公司冷轧厂职工,著名民间政治学者、自由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重要创始人,“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理事长、“玫瑰中国团队”负责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19日,其被湖北省当局再度非法抓捕,罪由是“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其妻亦遭当局拘押、失联;2015826日获悉,其已被湖北省武汉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羁押。现得知被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8、赵素利:秦永敏夫人,与秦永敏一同失踪。

9、刘兴联:1955116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网名“阿拉伯酋长”,回族,伊斯兰教信徒,成功商人,原海南省伊斯兰宗教事务领袖,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重要组建者,“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秘书长,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514日,在海口家中突然失踪,后得知其已于2015619日被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二看守所。2016311日有两位公民去武汉第二看守所给刘兴联存生活费,值班警察告知刘兴联已转走。他们询问具体转到哪,以及为什么被转走,得到的答复是:已被判刑生效送到分配站或是被办案人员转到别处,具体不清楚。最近有消息称,刘兴联被当局从海南带走后被秘密关押在武汉医院里8个月。目前是保外(或取保)。具体消息仍在核实。

10、帅仁兵:湖北省潜江市人权捍卫者,因遭遇暴力违法强拆上访,曾因上访被多次围追,堵截、绑架、非法拘禁、拘留、暴力毒打迫害。 201593日在京失联,他的妻儿于95日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前举牌寻人未果,2015914日其家人收到了潜江市公安局出具的被刑拘人员通知书,帅仁兵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潜江市看守所,已批捕。

11、陈亚雄:湖北黄冈武穴市维权人士,因要求退伍军人军龄算工龄而上访维权多年。2016年两会第4天,陈亚雄从北京上访回来后,被政府以涉嫌“敲诈勒索”农业银行刑事拘留,羁押于武穴市看守所。

五、四川17人:

陈云飞、李敏、辛清贤、姜野飞、黄卫秀、陈文英、戴祝敏、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王淑蓉、邓雪梅、邹昌英。

1、陈云飞:19678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89学生,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民主“业余驯兽师”,四川“民主行为艺术家”,著名维权公民、异议人士。20153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4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2016217日,陈云飞被成都市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政权罪”指控,只被控“寻衅滋事罪”一项罪名。

2、李敏:女,成都著名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71日,成都市李敏、周燕琼等20余人前往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因拦截北京黑保安的截访车,而被抓捕,关押于天府新区看守所。2015910日,成都网友去看守所看望李敏,被告知钱和物品不能送。李敏现情况不明。

3、辛清贤:四川成都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106日,辛清贤与唐志顺因护送王宇之子包卓轩出境去美国,在缅甸被警方将三人带走。同日,辛清贤在成都的家被抄。现在处于失踪状态。

4、姜野飞:四川成都人,约生于1968年,民主人士,人权捍卫者,参加过“八九”学运,2008年“汶川地震”后又积极参与维权活动,2009年“六四”前夕,姜野飞在曼谷中共国大使馆门前参与纪念“六四”二十周年静坐活动,被泰国当局抓捕,关押近三年之久。20151028日与董广平逃亡泰国,二人同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116日答应拟启动紧急通道,力促使其全家获准难民身份;但1113日仍被中共当局以“非法越境罪”遣送押解回国。目前被押地点不详。

5、黄卫秀6、陈文英7、戴祝敏:四川凉山州西昌小庙乡自2013年政府征地拆迁以来,小庙乡辖区内4000多亩土地荒置,2000多户搬迁户无家可归,租住在外。黄卫秀等多次找到乡政府要求打通沟路恢复生产,遭遇推诿拒绝,拖着到2014年没有结果,她们就去北京上访。20155月,黄卫秀等人再次上访,7月底就被乡政府以商谈土地事宜诱骗去,黄卫秀和戴祝敏,陈文英都被关押,随后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于西昌市看守所。201647日,西昌市法院开审陈文英、戴祝敏、黄卫秀三访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亊罪,未宣判。

8--14、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四川双流县黄甲镇双华9组村民,因土地问题上访。201572日,周燕琼、李敏等20人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成都市委带病提拔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72日晚23时,双流县的截访人员黑保安打昏并绑架周燕琼。74日早上6点,黑保安绑架周燕琼回成都,车到成都遭周燕琼家人及其他村民拦截后开车逃逸,连撞两车被亲属拦下扭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因警方未抓捕凶手,也未解决周燕琼救医问题。周燕琼碰烂派出所门窗后,警察随即抓走10余人。分别于75日、19日、23日将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7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于811日、25日分别批捕,于127日延长审查期半个月,2016324日此案再次批准延长审查期3个月,截止到625日。

15王淑蓉:四川雅安汉源县访民。201626日,四川省驻京办派黑保安把正在北京上访的王淑蓉等4人从马家楼的四川厅接出,27日大年三十押回到汉源县,28日大年初一送拘留所行政拘留10日,后以寻衅滋事转刑事拘留37天。323日王淑蓉被以“危害公共安全及寻衅滋事罪”逮捕,现羁押于雅安市看守所。

16、邓雪梅: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住绵阳市培城区,维权人士。因20133月至20148月期间在绵阳市进行反腐维权宣传,邓雪梅2014811日被绵阳市公安局培城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10日取保候审。2015616日,四川绵阳警方上百人前往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抓捕宣传习近平反腐,拥护毛主席和反转基因食品的邓雪梅。2015617日再次被刑拘,722日被批准逮捕。917日起诉,退补两次后,将于2016429日开庭。

17、邹昌英:家住西昌市西郊乡张家屯村三组。邹昌英20157月份和小庙乡拆迁户到北京上访,举报村文书张荣康倒卖本组安置自用地举报材料转下来,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民警找邹昌英调查过几次。201582日邹昌英被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带走并刑拘,88日邹昌英被西昌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逮捕,羁押于西昌市看守所。2016420日此案在西昌市法院审理未判决。

六、上海1人:

沈佩兰。

1、沈佩兰: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六旬老人,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沈佩兰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222 日沈佩兰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沈佩兰现被羁押于奉贤看守所,期间遭受酷刑。2016331沈佩兰被批捕。

七、吉林2人:

张继新、田利

1、张继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女,因2008年儿子受冤入狱维权而开始上访。2015410日,张继新因为去办事路过正在长春视察总理李克强下榻的南湖宾馆,遭当地在现场执勤警察的盘查并抓捕,并于当日构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拘,10天后被逮捕。张继新现关押在长春市朝阳看守所。

2、田利:吉林省吉林市访民。田利是因控告吉林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云杰采用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侵占职工利益而从2008年上访至今。2016323号, 田利在北京给中央领导寄信遭盘查后被送马家楼。再由地方截访专班骗出押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改为“敲诈勒索”,至今已被拘押看守所33天。

八、河南7人:

于世文、许有臣、张小玉、董广平、李玉凤、时育红、冯改娣

1、于世文:1968年出生,河南省人,1989年广州学运的学生领袖,民主异议人士,2013年、2014年两次中国六四民间公祭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19897月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广东当局抓捕,判刑16个月。201341日,与其妻陈卫因积极组织、参与了多名民间人士在河北省正定县举行的公祭六四死难者活动,公祭后即遭到警方的传唤与扣押;201422日,因其夫妇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民间人士共30人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家乡河南省滑县,再度举行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的活动,随于523日被郑州市警方带走传唤,527日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7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211日,其家属接到通知称其已被郑州当局决定正式起诉。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2、许有臣: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张小玉与丈夫许有臣,2014717日被焦作的截访公安从北京强行送回家乡的路上,许有臣用水果刀刺伤一名公安,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张、许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2日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家属委托的河南律师常玮平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同案抓走。案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之后,移送法院,后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01565日,检察院针对张小玉做出不起诉决定,张小玉获释。许有臣仍在押并面临起诉。

3、张小玉: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张小玉与丈夫许有臣,2014717日被焦作的截访公安从北京强行送回家乡的路上,许有臣用水果刀刺伤一名公安,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张、许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2日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家属委托的河南律师常玮平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同案抓走。案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之后,移送法院,后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01565日,检察院针对张小玉做出不起诉决定,张小玉获释。其丈夫许有臣仍在押并面临起诉。张小玉释放后,于20158月底,在北京寻求帮助期间,再次被焦作市公安局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并被焦作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今羁押于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

4、董广平:1958年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曾为警察,民主异议人士,“郑州十君子”之一,22六四公祭参与者。2001年,曾因参与民主政治活动被当局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出狱后仍恪守民主理念,要求当局平反六四,走民主宪政之路;201422日,因其亲赴在赵紫阳故乡河南滑县举行的“六四公祭”活动,随于 2014526日—27日被河南省洛阳市警方传唤、抄家,并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201472日,又被郑州市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被关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2015211日,被取保获释;20159月,因其一家逃往泰国避难,1028日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116日答应拟启动紧急通道,力促使其全家获准难民身份;但1113日仍被中共当局以“非法越境罪”遣送押解回国。目前被押地点不详。

5、李玉凤:河南焦作维权人士。20151026日李玉凤因和焦作市的几个访民在北京南站照相留念,被北京右安门派出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刑拘一个月,1127日取保候审释放后随即又被焦作社区人员带回焦作,又被焦作公安马村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罪关押在焦作看守所,又以“继续补充侦查”为由再次将其刑拘。122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

6、时育红:河南省鹤壁市人,时育红的丈夫赵天亮是第八煤矿职工,2011年工伤后,八矿不肯公开赵天亮工伤保险单、不执行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待遇,其妻时育红便去各级政府上访。2014年,当地政府将赵天亮以损坏财产不到300元,判刑七个月;201591日借“9.3”大阅兵之机,鹤壁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把在北京上访的时育红押回,9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关押于鹤壁市公安局看守所。时育红案于2016217日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

7、冯改娣:2008年因河南内黄县官员惊吓导致冯改娣的女儿残疾,冯改娣开始上访维权。2012年公安局等部门给付冯改娣60万元救助金,终结信访事宜。一年七个月后,公安局撕毁协议,2014711日以冯改娣敲诈公安局等部门为由刑事立案,冯改娣2014722日被刑拘。201514日一审被内黄县法院重判11年,从20157月份安阳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以后,于20159月指定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只能有北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北关区检察院历经四个月两次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在2016129日两次补充来的证据检察院承办人认为够不成犯罪,不予受理,后经50天沟通与协调,检察院没能把守住最后底线,领导让收卷,只能走程序,于325日起诉到北关区法院。但这次指控的罪名没有了之前60万的救助金了,但是又罗织出来个“寻衅滋事罪”。冯改娣至今已在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了一年零七个多月。

九、山东6人:

孙峰、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隋双胜、李燕军、姚建清。

1、孙峰:19668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闪电侠”,基督徒,冤判维权者,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5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遂在缓刑结束后走上了维权之路,期间,因深感中共专制、独裁、腐败的体制是导致个人维权艰辛、无望的本质性原因,于是由一位冤判维权者成长为一名自觉追求民主宪政的异议人士,亦因此备受当局的严酷打压和迫害。2014110日孙峰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北京律师蔺其磊前去要求会见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拒绝,经律师采取投诉控告起诉等行为,警方竟于同年118日更改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予以逮捕。同年214日孙峰被取保候审。获得自由后,孙峰不畏威胁,不怕再次会失去自由的风险,仍然继续从事公民活动,不改初衷,并将淄博市公安局起诉到法院,争取自己的权利。去年孙峰支持香港占中,并提出了解决香港“占中”方案(发布在网络上),于20141116日买好次日赴京的车票,拟到中南海递交该方案时在淄博被抓,取消取保候审并刑事拘留。1128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一直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2015811日,孙峰被诉“涉嫌煽颠案”在淄博中院一审开庭,至今未判决。201614日,淄博中院书面通知,经最高院批准,案件延期到2016229日。

2、张卫红(张皖荷):杭州人,长住上海,几年前开始在上海等地参与民运维权活动,经常遭到国宝警察传唤骚扰,被迫居无定所。20135月张皖荷到了广州,之后因参加维权活动多次被刑拘。20156月,张皖荷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据消息称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现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中,2016322日律师蔺其磊得以会见。本次审查起诉期限于46日到期。

3、任键财:(又名刘星、无界道长)。2015615日,刘星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据消息称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2016415日刘星终得律师王海军会见。据悉在看守所遭遇疲劳审讯及酷刑对待。

4、隋双胜:195812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9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10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7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青岛市第一看守所。

5、李燕军:广西维权人士,2007年因计划生育被打残,一直上访,为自己维权过程中也热心参与其它维权活动。曾因声援郑州十君子案遭刑拘。20156月,李燕军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现羁押在山东潍坊看守所。据消息称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2016415日马连顺律师得以第一次会见了李燕军。

6、姚建清:女,网名小羊羔。陕西汉中访民。20156月,姚建清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据称遭酷刑,1023日被释放,但家属称未有联系,至今下落不明。现在确认姚建清依然被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十、重庆3人:

肖建芳、刘林、危文元

1、肖建芳:出生年月不详,重庆市渝北区人,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3年,曾因全家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在无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遭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强拆,一直未得到合理赔偿,其被迫走入上访维权之路;期间,因其多次逐级投诉,且到北京上访维权,不仅毫无结果反遭当局屡次截访打压,随开始意识到个人维权与群体维权、个人冤屈与国家自由民主政体的息息相关性,认识到社会公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重要性,随后即成长为当地知名的公民记者,并帮助多起维权抗争事件进行适时的呼吁与报导;20141017日—18日,曾因进京维权,并与多人前往世界互联网大会现场举牌呼吁“保障互联网自由,停止打压维权讯息传播”,而遭北京警方围堵,且被非法押送至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黑监狱,其间,横遭警方使用电棍的殴打、戴手铐等暴行;2015814日,再次因维权抗议行为而被重庆市渝北区警方非法传唤,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凯歌三支路99号,邮政编码400052),未审待判。

2、刘林: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人士,因土地维权,2015714日下午,刘林被数十警察带走,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羁押在北碚区看守所,2015819日,以“寻衅滋事罪”遭逮捕,现羁押在北碚区看守所。

3、危文元:1969216日出生,重庆市南岸区人,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曾因所属房屋被政府强拆,一直未予公平公正的拆迁赔偿,遂被迫上访维权;期间,因多次投诉未果,且屡遭政府截访打压,随开始关注、投身于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同时认识到公民捍卫民主、自由、人权的重要性,故而成为重庆知名的公民记者,并积极帮助重庆访民进行维权报导和呼吁;曾因发布数百篇维权报导而遭遇当局的数十次威胁打压;20141017日—18日,曾因与维权公民兼公民记者王晶、肖建芳等多人进京维权,并到世界互联网大会现场举牌呼吁“保障互联网自由,停止打压维权讯息传播”,而遭警方围堵截访,被遣返后又遭重庆警方非法施暴;2015720日,曾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涉嫌虚假报导,而与数十名维权公民和访民到该报社门前谴责抗议;2015810日,曾因有访民电告在重庆报社有人跳楼,其前往围观,看见报社内外确有大量访民和警察存在,在调查暗访中,其被警方带走失联,后得知被重庆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917日,又被重庆市渝中区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重庆市第一看守所(重庆市渝中区石板坡北里15号,邮政编码400013),未审待判。

十一、福建3人:

吴淦、林斌(望云和尚)、徐孝顺

1、吴淦:19722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简称屠夫)等,退伍军人,前福建省厦门市高崎机场安检员,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职员,知名维权围观者、人权捍卫者。20155月上旬,因积极关注、呼吁当局彻查披露庆安枪杀徐纯合真相,令当局十分恼火,而对其实施威胁,迫使其被迫逃离北京;520日,又因积极声援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并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为罪由行政拘留10天;527日,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7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因吴淦与天津市公安局侦查的一起案件相关联,公安部将吴淦案指定天津市公安局并案侦查,在2015年年底福建警方将该案移交天津市公安局;吴淦自被逮捕后未变更任何强制措施,之前经福建警方多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20161月初,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报请,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自120日开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目前吴淦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26日律师收到天津市公安局下发的不予会见决定。

2、林斌:望云和尚,1972年生,福建省宁德市人,九仙禅寺主持。一直以来帮助访民维权呐喊,参与多起维权事件。因声援屠夫,于710律师大抓捕事件中被天津警方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及“危害国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址不详。2016126日获悉,望云和尚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不被获许会见。

3徐孝顺:屠夫吴淦的父亲。多年以前,徐孝顺与人合伙办了家小企业,后来因经营问题,企业解散。2013年初,由于“屠夫”吴淦监督公权力,而遭到有关方面报复,从这家解散多年的私人企业中,找了个“职务侵占”的罪名,把他父亲徐孝顺刑事拘留,拘留了七个月后,于20137月左右,取保候审。2015625日再次被以“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此案于2016322日在福清市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未宣判。

十二、江苏10人:

王健、王金娣、单利华、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张小梅

1、王健:江苏省南京市人,人权捍卫者。近年来,深受民主意识的影响,在社会责任感和政治理念的驱使下,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201563日,六四敏感日期间,其被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强行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814日,代理律师先获悉,其已在被关押两个月之后又被新添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又被证实没有增加罪名。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20163月份要起诉到法院。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2、王金娣:江苏无锡人,76岁,人权捍卫者,因自家房屋5年前遭遇强拆,无锡警方对强拆行为不予立案,几年来多次进京上访,多次遭遇警方拘留,无锡当地政府多次将她关黑监狱。2015827日,王金娣在法国大使馆放礼炮上访,当即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3日后交给无锡公安,830日无锡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其刑拘。2015925日,王金娣被以“寻衅滋事”执行逮捕,目前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于20151229日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名起诉。王金娣的代理律师刘书庆于2016120日前往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王金娣,并拿到了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的《起诉书》。此案于2016426日下午两点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辩护律师是刘书庆和常玮平。

3、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它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625日,单利华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被逼割腕自杀,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1120日,单利华突然被南通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121日,港闸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做出逮捕决定,同时不准取保候审及不许律师会见。

4-9、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因622劫黑监狱被冤判一年九个月,开除党籍和公务,为此一直在向省检察院、最高检控告。此前,2016204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拘留释放,无锡众多维权人士迎接。2016413日至415日期间,无锡大抓捕事件被警方共带走十五名维权人士,现有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六人遭刑拘,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10、张小梅:江苏镇江人,维权人士。2016413日,张小梅涉嫌寻衅滋事案在江苏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宣判。

十三、江西2人:

朱玉芳、张林德。

1、朱玉芳: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因房屋被骗拆上访10年,多次被关黑监狱及酷刑打压。因其在网上发布自己遭迫害的消息,以及接受海外媒体采访,遭当地政府打压报复,2015826日起被刑拘于萍乡市看守所至今。20151228日,在经过多方努力后,文东海律师和萍乡访民一起前往看守所,文东海律师得以会见朱玉芳,随后去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据文东海律师介绍,此案现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警方以“寻衅滋事”起诉了朱玉芳,并制作了厚厚6本案卷,1500多页,有志在必得的决心,主要“事实”罗列了朱玉芳在北京拉“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无罪释放良心律师”等条幅,以及朱玉芳因拆迁未得到安置补偿而借款的事件,也成为政府定罪的“证据”。

2、张林德: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访民。201629日、10日,张林德和妻子万小桂到北京中南海上访。201635号,被余江县政府以二人非访为由押回,其后,万小桂被行政拘留10日,张林德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315日,万小桂拘留期满获释。318日,张林德在拘留所被余江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余江县看守所。

十四、湖南7人:

谢阳、何菊英、张瑛、刘芳香、郭文兴、曾锡银、刘白英

1、谢阳:1957年出生,上海市籍人,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律师。2015711日,在“709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北京市警方秘密拘押,罪由是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参与组织策划炒作多起敏感案事件(含20155月黑龙江发生的“庆安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1619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经检察机关批准后延长一个月,羁押期限从310日起至49日止。现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据闻谢阳遭遇毒打及酷刑虐待,其妻被限制处境。

2、何菊英:1964528日出生,湖南省宁远县人,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上街村村民,维权访民,2001年,曾因其上初中的儿子被学校的几位恶少殴打致残,遭地方法院枉法判决,遂走上了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之后又因其上访的行为触碰了地方当局的利益神经,故而遭到地方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因此屡遭非法关押;2008年和2012年,曾两次因上访维权遭遇政府枉法构陷,被先后处以劳动教养共计30个月,并被多次关押于精神病院和黑监狱;2009年,曾因被关在教养所内,其家中老人无人照顾且遭到当局的恶意骚扰和恐吓,致使两位老人在惊吓过度和贫病交加中相继去世。20141117日,当其再次到北京上访时,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截访并强行遣回原籍,随后被警方以“非法上访”为罪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1126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20141228日,被湖南省宁远县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宁远县看守所,未审待判。

3、张瑛:网名张玮珊长沙人,是长沙一家制造枪炮炸药军工厂的下岗职工,因房屋维权与工作编制问题走上维权之路。在维权的同时,多次参与公民活动。据了解,2014年现场参与429苏州悼念林昭,湖南长沙声援谢阳律师,湖南衡阳声援赵枫生;而且多次声援王爱忠、唐荆陵等,在长沙住所招待四方往来参加围观网友食宿,人次不下100多次。张瑛于20151019日在长沙中院门口讨说法并用油漆在地上写“官员公布财产”的标语,后被左家塘派出所拘留十天,到1028日转为刑事拘留。现得知张瑛已于近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捕,罪名“寻衅滋事”,但目前家属还没收到通知书。

4、刘芳香:1950827日生,家住株州市芦淞区卫生巷281504号。2000225日,2000121日,200237日三次被当局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拘留十五天。2003年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5、郭文兴:1946914日生,家住株州市芦淞区卫生巷281504号。2000121日被当局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拘留十五天。 20001217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二十七天。2003年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6、曾锡银:195016日生,家住株州市荷塘区月桂小区10302号。20084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7、刘白英:19541022日生,家住株州市荷塘区朝阳村30201号。20084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十五、安徽4人:

王平、赵红艳、韦朝芝、杨敬华

1、王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王墩社居委村民,人权捍卫者。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户口事项多次赴京上访,因此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多次以在北京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扰乱单位秩序”而拘留。2015427日上午,王平到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包河警方。2015714日上午九时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里,王平就合肥包河警方滥用职权拘留案件两案合并审理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20151027日,王平因赴京上访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警方行政拘留10日,117日释放,而1119日下午就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此案2016316日上午1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现羁押于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2、赵红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1129日赵红艳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7日释放,却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

3、韦朝芝: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的农民,男,1955518日出生,住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翠微西苑1102室。2000年韦朝芝家和该村其它村民家的土地被政府征占,当时农民获得的补偿只是每亩六百元的青苗费。韦朝芝开始上访。2009年农历正月十三,韦朝芝正被关押期间其父去世;2010319日,韦朝芝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2011628日,韦朝芝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十日;201246日韦朝芝因致使安徽省人大等“无法正常工作”而被劳教一年半。2004318日韦朝芝被精神病64天。2015104日韦朝芝在京上访期间被抓进马家楼内并打伤,之后被刑拘。

4、杨敬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大陇乡韩村残疾人访民。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201632日从南京抵达北京时,在南京车站被当地警方拦截,杨敬华被带上手铐拉回当地派所拘留15天,2016317日又被当涂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继续拘留10天,327日被转为刑事拘留。

十六、黑龙江2人:

赵桂荣、陈晓梅

1、赵桂荣:女,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丈夫邢世库是哈尔滨印刷二厂职工,因待遇不公于20063月从哈尔滨上访到北京,后被关进“精神病医院”。赵桂荣为了解救“被神经”的丈夫开始上访,上访过程中被哈尔滨官员关进黑监狱累计100多天,造成赵桂荣精神和身体双重受到严重伤害。维权过程中赵桂荣完成从访民到公民的转化,积极参与公民圈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围观敏感事件。2015111日,赵桂荣被从北京押回老家后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210日——国际人权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将赵桂荣以“寻衅滋事罪”批捕。检察院指控赵桂荣长期参与全国各地声援围观,尤其是庆安事件(徐纯合事件)冲在最前面,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现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

2、陈晓梅:1960年生,家住黑龙江省宜春市伊春区。陈晓梅因30年未判决的案子上北京上访多次。2015111日被伊春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监视居住,2016315日移送伊春市法院起诉,413日退侦,417日重新起诉,512号上午830分,伊春市上甘岭区法院将以敲诈勒索罪开审陈晓梅。伊春市上甘岭区检察院称:陈晓梅采取到北京非正常上访,要挟负有稳控责任单位负责人,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十七、河北2人:

柴英芝、赵丽荣

1、柴英芝:柴英芝是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因为在她和前夫董文奖的离婚官司中,董文奖和他表亲陈振朝联合买通异地汉沽区的法官造假判决转移资产,致柴英芝胜诉后没有分得本该分得的资产,被逼于2008年开始上访。20151016日,柴英芝与河北访民曹连生偷渡至台湾金门被抓,于2016111日被台湾移民署遣送回国,12日分别回家。201634日下午,柴英芝去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2、赵丽荣: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维权人士。因土地维权问题与201633日进京上访,于201636日被承德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承德市看守所。46日遭批捕。

十八、贵州7

糜崇标、李克珍、张秀红、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李国志(仰华牧师)。

1、糜崇标:75岁,抗日将军之子,贵州人权捍卫者,贵州“人权橱窗”创办者。自小父亲死于政治迫害,糜崇标也从小被送往孤儿院并被奴役造成终身残疾。从2007年开始,糜崇标在贵阳市创办“人权厨窗”、宣传《世界人权宣言》,之后遭遇被谈话,被旅游,被劝离,被监禁…糜崇标成为了地方政府重点“维稳”的对象,手段不断升级。20125月,糜崇标组织了近千人群众,在贵阳人民广场拉起横幅《“八九六四”二十三周年祭》,2012529日,贵阳当局派出了一百多位国保、公安和特警,直接冲进糜崇标家里,在不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手续的情况下暴力抄家,糜崇标的妻子也被殴打并带走,软禁至今,不给家属出任何监禁、关押糜崇标的手续和相关法律依据。夫妻二人在被关押期间,遭到随意性地殴打与折磨。至今已关押三年多。

2、李克珍:糜崇标夫人,与糜崇标同时被抓。2014117日,李克珍在长时间的折磨里突发脑梗,地方政府怕承担死人的责任,此时便再次叫糜崇标儿子来到医院,不由分说就必须签下自己母亲的病危通知书。经过紧急抢救,才住院一个星期,病情稍微稳定,就被公安强行带离医院,带到他们拘禁的地方继续暗无天日关押。至今已关押三年多。

3、张秀红:贵阳基督教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兼会计,2015728被警方带走,8月底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4、戴小强:杭州家庭教会牧师,201569日在贵阳机场被黔西国保带走的,第二天以“组织邪教”名义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后,不久前,已经被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涉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现关押在贵州黔西县看守所。201647日召开庭前会议。

5-6、徐国清、康成举:贵州黔西县大关镇基督教家庭教会基督徒,201567日进行周日敬拜时被警方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现已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人仍关在黔西县看守所。201647日召开庭前会议。

7、李国志(仰华牧师):贵阳活石教会牧师。20151129日,南明区公安分局、规划局及城管大队等三十多人闯入活石教会,并带走仰华和多位信徒。2015122017时,李国志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2016122日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逮捕,不许律师会见。2016422日,仰华在看守所获准与代理律师陈建刚见面。陈建刚事后称,仰华在被羁押期间受到逼迫。仰华被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将于五月上旬移送法院审理。现在被羁押在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望城坡的南明区看守所。

十九、云南1

罗志淑

1、罗志淑:云南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在2015年“9.3”阅兵期间,罗志淑在北京被抓刑事拘留关押半个月后,被地方接回去继续执行刑事拘留并批捕。

二十、香港1

桂敏海

1、桂敏海:“巨流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桂民海于20151017日于泰国芭提雅公寓被一名男子带走。其后桂民海曾三次致电其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处报平安,表示自己正在“弄电脑”,但未有透露所在地。他最后一次与物业管理处联系是于20151110日。113日,有四名男子搜索其公寓,其中一人自称“何伟”,又称桂民海与友人在柬埔寨赌博。四人企图带走桂的电脑,但被管理人员阻止,最后空手而回。116日,桂民海本人致电其居于德国的妻子报平安。其友人贝岭已向泰国当局报警。同日,桂民海向居于英国的女儿发消息,指已存钱到她的银行账户,及希望女儿一切都好。由于桂民海是瑞典籍公民,其女儿亦向瑞典驻英国使馆求助。桂敏海20161月中旬在央视称自己是为12年前在宁波醉驾撞死人事件而潜返中国投案自首;228日,桂敏海又在电视镜头前承认自己非法偷运禁书进入大陆。

二十一、内蒙古2

刘廷文、赵艳波

1、刘廷文: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访民。夫妻俩因征用林地补偿问题上访维权十年,向保康镇政府申请了多次贫困救济,金额约3万元,被公安局指控多次敲诈政府。20157月下旬,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信访局以解决信访问题为由把赵艳波骗回到了保康镇。7月末又让在京上访的刘廷文回到了保康镇。727日下午,刘廷文夫妻去了信访局之后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28日得到消息,他们夫妻被科左中旗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保康镇镇政府”的罪名刑事拘留。812日被批准逮捕,1015日科左中旗检察院退侦进行补充侦查 ,1114日补充侦查结束,1120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到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代理此案的舒向新律师被判刑半年。目前此案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2、赵艳波:刘廷文妻子,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访民。夫妻俩因征用林地补偿问题上访维权十年,向保康镇政府申请了多次贫困救济,金额约3万元,被公安局指控多次敲诈政府。20157月下旬,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信访局以解决信访问题为由把赵艳波骗回到了保康镇。7月末又让在京上访的刘廷文回到了保康镇。727日下午,刘廷文夫妻去了信访局之后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28日得到消息,他们夫妻被科左中旗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保康镇镇政府”的罪名刑事拘留。812日被批准逮捕,1015日科左中旗检察院退侦进行补充侦查 ,1114日补充侦查结束,1120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到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代理此案的舒向新律师被判刑半年。目前此案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二十二、西藏8

扎西旺楚、鲁•贡确嘉措、曼嘎、索南次帕、嘉扬多吉、桑珠、荣西、拉珍

1、扎西旺楚:西藏康区玉树藏人。为了挽救正面临灭亡危机的藏语文,扎西旺楚一直试图透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当地藏人学生学习藏语文的权利,并曾前往中国北京,希望获得媒体的关注,但遭拒绝。扎西旺楚曾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直言中共未能履行宪法中提到的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职能。扎西旺楚还曾因试图前往印度,而遭当局拘捕;2012年,又因在网上发表抗议当局非法占地的言论,而被拘。扎西旺楚于2016127日遭中共当局拘捕,他的家属曾试图与警方及看守所联系,但未获回应,并被禁止前去探望。扎西旺楚遭捕前,曾在他的微博上发表或转贴有关藏文化逐渐消亡的状况,以及评论双语教育方面的内容。

2、鲁•贡确嘉措:西藏尖扎县拉莫德钦寺僧人,因写书记录流亡印度觐见达赖喇嘛尊者的经历,近日第二次遭当局带走,目前与外界失联。鲁•贡确嘉措将自己翻越雪山、赴印拜见达赖喇嘛尊者的过程,写成名为《五十四天》的书籍,2015年年底完稿后被警方约谈,带到黄南州国安局非法扣留审问长达一周之久,并被警告不得出版该书。获释后不满一个月,贡确嘉措再次被当局约谈,目前与外界失联。2016112日,黄南州统战部打电话约谈,他回覆说等雪停了后再去,结果下午330分左右,两名黄南州安全局的人员将他带走,之后便没有了任何消息。
3、曼嘎:西藏阿坝县麦尔玛乡藏人女子,现年33岁,父亲名叫次培,母亲叫白玛吉。麦尔玛乡在过去一年中曾发生多起独自游街抗议中共暴政的活动。2008年中共当局在麦尔玛乡境内强迫每户藏人家庭悬挂中共五星红旗,当时曼嘎不但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并与官方人员争辩,结果被非法关押8个多月,其间遭受了折磨虐待。201631日中午12点左右,曼嘎在麦尔玛乡一处街道上独自开展了示威活动,当时曼嘎双手举着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呼喊出口号,中共公安随即赶到现场将她拘捕。

4、索南次帕: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人,青年作家,曾在定日县经商。曾因持有达赖喇嘛尊者法像而两次入狱。2009年,索南次帕就曾被冠上“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两年徒刑;20156月,他再次被当局指控“撰写煽动民族矛盾文章、散发达赖喇嘛法像、破坏社会稳定”等,在拉萨遭关押一个月左右,并被处以罚款。索南次帕于2016219 日在西藏首都拉萨再次遭当地公安拘捕,这是2009年以来第三次遭到中共公安的拘捕。目前亲友仍不清楚索南次帕被捕的原因,以及关押地点等情况。

5、嘉扬多吉:西藏甘孜县藏人,现年41岁,是甘孜县色西底乡木西村人,遭捕前以放牧为生。于2016214 日独自在县城一条街道上开展了和平示威活动,声喊出“允许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西藏要自由”等口号,抗议中共的治藏政策,随即遭到公安拘捕。当局稍后要求嘉扬多吉的亲友们,前往甘孜县公安局登记电话和手机号码,并警告他们不得将此消息传出境外。

6、桑珠:青海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河源新村领导,年过40,多年来担任玛多县扎陵湖乡第六大队领导,后担任扎陵湖乡河源新村领导。2016330号上午约10点钟,桑珠与荣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来自玛多县城的公安人员拘捕。警方指控他们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设立的不同微信组群中,通过语音通话讨论2016年西藏流亡社区大选。据悉他们三人目前被关押在玛多县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与其家属和亲友见面。

7、荣西:青海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河源新村村民,原籍为四川甘孜州德格县,现年29岁,妻子名叫央吉,无子女。2016330号上午约10点钟,桑珠与荣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来自玛多县城的公安人员拘捕。警方指控他们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设立的不同微信组群中,通过语音通话讨论2016年西藏流亡社区大选。据悉他们三人目前被关押在玛多县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与其家属和亲友见面。

8、拉珍:青海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河源新村村妇,是扎陵湖乡河源新村南杰家族的女儿,已婚育有两个孩子,11岁的女儿名叫塔嘎,8岁的儿子名叫次嘉。2016330号上午约10点钟,桑珠与荣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来自玛多县城的公安人员拘捕。警方指控他们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设立的不同微信组群中,通过语音通话讨论2016年西藏流亡社区大选。据悉他们三人目前被关押在玛多县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与其家属和亲友见面。

二十三、辽宁2

李庆、廉建国

1、李庆:沈阳皇姑区政府拆迁受害者,15年维权上访被多次教养、拘留,造成李庆身体多病。因李庆两会期间在北京维权,201637号被北京警察抓捕送往久敬庄,遣返回沈阳后,被华山派出所送往塔湾派出所,38日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现被关在皇姑看守所,狱中遭虐待殴打。据悉,李庆被打成腰间盘脱出,316号看守所通知家属。

2、廉建国:沈阳皇姑区政府拆迁受害者,15年维权上访被多次教养、拘留,造成廉建国身体多病。因廉建国两会期间在北京维权,37号被北京警察抓捕送往久敬庄,遣返回沈阳后,被华山派出所送往塔湾派出所,38日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因廉建国病情严重,看守所通知家属去签字。

二十四、青海1

扎西文色

1、扎西文色: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人维权人士,今年30岁。扎西文色曾经公开批评中国政府非法占地,他还长期致力于在藏区推行双语教学,以保证藏人的文化传统得到延续。据悉,在此之前,扎西文色曾经被两次拘留。十多年前,他曾因为“非法前往印度”被捕。2012年,他在网上发表抗议政府非法占地的言论而遭拘留。2016127日扎西文色被警方拘捕,其家人324日才收到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罪”将其拘留的文件,先羁押于玉树看守所。根据具体指控,他可能面临高达十年的监禁。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七期,肯定仍然会有遗漏的情况。希望大陆各地的人权捍卫者积极补充,请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统计人员情况、以及本报告名单人员的最新情况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以后的报告更加翔实和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6430

附:上期名单宣判及释放人员共28人简介:

一、   释放19人:

1、黄华鑫:贵州黔西县大关镇基督教家庭教会基督徒,201567日进行周日敬拜时被警方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羁押在黔西县看守所。之后取保获释。

2、唐黄贵:贵州黔西县大关镇基督教家庭教会基督徒,201567日进行周日敬拜时被警方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羁押在黔西县看守所。之后取保获释。

3、顾约瑟:杭州最大教堂崇一堂主任牧师,并且在三自会中身居要职(中国基督教协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基督教协会会长兼任杭州市基督教协会会长、杭州崇一堂主任牧师)。因为顾约瑟牧师带头反对基督教中国化及拆十字架运动,2016118日,浙江杭州市两会(基督教协会、三自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免去了顾约瑟的职位。2016127日顾约瑟失联,128日其家人和堂会长老收到他的拘押通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的太太周莲美师母也被失联,家里被强行搜查。26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逮捕,羁押于杭州市看守所。2016331日顾约瑟牧师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但警方仍然对他定下达多条禁令,包括不得接受记者采访,不准与信徒聚会以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当地。

4、李姝云:199142日出生,河南科技大学毕业,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从家中带走并抄家。尽管4小时后曾一度释放,但之后又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强迫失踪,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满,李姝云被取保候审回到老家。至今已关押9个月。

5、史桂芹:山东疫苗受害家长。史桂芹的孙子3岁多的男童,2年半前,接种了百白破疫苗及服用脊灰减毒活疫苗糖丸后,变成了植物人。2016312日来自各地的受害儿童家长一共6人,包括山西易文龙、安徽金玲、山东史桂芹、四川裴雪、黑龙江杨丹、河北惠洁,在北京长安街附近列队游行,身上挂着“中国青年报义工”,派发中青报日前关于疫苗受害者经历的《被恶魔选中的家庭》一文,瞬即被警察带走。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12日刑拘期满后获释。

6、金玲:安徽疫苗受害儿童家长。2016312日来自各地的受害儿童家长一共6人,包括山西易文龙、安徽金玲、山东史桂芹、四川裴雪、黑龙江杨丹、河北惠洁,在北京长安街附近列队游行,身上挂着“中国青年报义工”,派发中青报日前关于疫苗受害者经历的《被恶魔选中的家庭》一文,瞬即被警察带走。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12日刑拘期满后获释。

7、惠洁:河北疫苗受害儿童家长。2016312日来自各地的受害儿童家长一共6人,包括山西易文龙、安徽金玲、山东史桂芹、四川裴雪、黑龙江杨丹、河北惠洁,在北京长安街附近列队游行,身上挂着“中国青年报义工”,派发中青报日前关于疫苗受害者经历的《被恶魔选中的家庭》一文,瞬即被警察带走。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12日刑拘期满后获释。

8、杨丹:黑龙江疫苗受害儿童家长。2016312日来自各地的受害儿童家长一共6人,包括山西易文龙、安徽金玲、山东史桂芹、四川裴雪、黑龙江杨丹、河北惠洁,在北京长安街附近列队游行,身上挂着“中国青年报义工”,派发中青报日前关于疫苗受害者经历的《被恶魔选中的家庭》一文,瞬即被警察带走。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12日刑拘期满后获释。

9、易文龙:曾为山西临汾市商人,200612月易文龙16岁的女儿在接种疫苗后,患上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易文龙便开始上访,并被多次拘留和打压。中国青年报2016116日刊登《恶魔选中的家庭——新疆8岁儿童接种疫苗致瘫》,易文龙看到后受到鼓舞,对国内主流媒体报道疫苗事件感到欣慰,于312日手拿中国青年报和其他几名疫苗受害家长走上北京长安街头,向公众展示这篇报导。易文龙遭当局指控“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412日刑拘期满后获释。

10孙立新: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林管局工人,因为单位300多工人因工作期间所扣除的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不知去向,遭无故辞退等问题于2016323日前往北京上访,还没上车就在阿里河到加格达奇交界卡站被公安、信访、林业局,黑龙江交警(因在黑龙江和佳格大旗界)堵截。孙立新和其他几人已到北京上访,328日获得消息孙立新从马家楼被带回赤峰刑拘。4月孙立新取保获释。

11欧阳洪亮:无界新闻的执行总裁。34日无界网登出“要求习近平辞职”的公开信后,欧阳洪亮的微信朋友圈一直更新,但从不涉旗下网站出事,最后一条贴是315日转发推特上的一则英文消息,指无界新闻网上了美国NICAR数据新闻年会,之后失联。无界新闻网关停,网传欧阳洪亮已获释。

12、黄志杰:无界新闻的执行主编黄志杰,于315日失联,应已获释。

1314、无界新闻的技术和安全人员两位:(姓名未知),于315日失联,现应已获释。

15、章贤玺:广东省汕头市人,网名“粤D-吾心是悟”,自由职业者,民间公民维权代表。因追求民主,喜结向往民主自由的公民朋友,经常在网上为素不相识的为难义士提供资助,遂成为当地知名而热心的维权代表;20131月,曾因南周献词事件而积极参与过社会各界力挺联署的“护宪去庹”签名行动;20143月,曾与王喜利等维权代表一起积极帮助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一村村民就当地村干部偷卖土地、卖地款项去向不明、村干部不肯公开账务等严重问题进行正义维权;适逢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其与该村村民都认为此次换届选举明显有失公正,因此先后三次予以坚决抵制,遂遭到当地官员的忌恨与仇视;2014423日,被汕头市澄海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由带走,后又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6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在被审期间始终保持不认罪、“零口供”。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2016414日被判刑两年,于2016423日刑满释放。

16、王喜利:出生年月不详,70后,广东省汕头市人,网名“公子无家”,自由职业者,民间公民维权代表。因平素为人急公好义、嫉恶如仇,遂成为当地热心的维权代表; 20131224日,曾代表广东潮州饶平县浮山镇 浮山村八成以上村民,控告该村原书记王友才贱卖村民土地,滥用、侵吞村中各项善款,并大肆挥霍,被地方官员视为需要被打击的异己对象;20142月,曾因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而与他人积极前往山东曲阜陵城镇章枣村围观;20143月,曾与他人积极帮助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一村村民就当地村干部偷卖土地、卖地款项去向不明、村干部不肯公开账务等严重问题进行正义维权;适逢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王喜利和村民们都认为此次换届选举明显有失公正,先后三次予以坚决抵制,随遭到当地官员的忌恨与仇视; 331日,因积极前往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逮事件而遭到警方的跟踪,后被警方带走失联;423日,其妻得知其已被汕头市澄海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6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在被审期间,曾遭遇非人道疲劳审讯,但其始终保持不认罪、“零口供”。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2016414日被判刑两年,于2016422日刑满释放。

17、林贵州:广东省汕头市人,与章贤玺、王喜利、林文雄同案,同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2016414日此案审判,林贵州被判以缓刑。

18、林文雄:广东省汕头市人,与章贤玺、王喜利、林贵州同案,同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2016414日此案审判,林文雄被免于刑事处罚。

19、冉崇碧:重庆籍人权捍卫者。因为在广东东莞打工时,幼女遭到性侵法院轻判罪犯而上访多年,期间被多次关黑监狱及恶性打压。冉崇碧在北京上访期间创办流浪访民子弟学校,被强行关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重庆当局宣称已经解决了23万起信访案件。为此,作为重庆籍的人权捍卫者冉崇碧,就重庆当局私设黑监狱,瞒报与谎报冤民舆情,与其他16位重庆籍访民拉合法抗议,结果2016311日在北京被抓。此次冉崇碧没有被重庆当局接回当地,而是被北京当局单独刑拘,目前羁押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2016411日,警方取保释放冉崇碧。

20、高月:李和平律师合作项目助理。高月女士在一个由欧盟资助, 英国瑞慈人权合作中心与李和平律师合作的,意在中国推动落实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的项目中担任助理职务,2015710日被天津市警方强行带走、失联;724日,其家人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监视居住通知书,家人要求探视遭拒;2015812日,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也一再遭拒,理由是其已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逮捕,其家属被威胁解聘律师,否则不给办理取保候审。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4月份获悉高月被取保释放回家。

二、已判9

1、徐志强(圣观法师):196112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人权捍卫者。2014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 20164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圣观法师被判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至2018517日。

2、黄芳梅(黄静怡):湖北省人,网名黄静怡,原湖北省武汉市某制药企业宣传干事,佛教居士,维权公民。因笃信佛教又喜好倡言公民运动、推行公益,遂遭到当局的多次骚扰和打压。2014517日,因与众信徒、网友、听众等多人为其师傅圣观法师送行赴宴,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警方传唤,后被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据悉,其已被严重超期羁押,身体状况令人堪忧。20164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黄静怡被判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刑期至2016517日。

3、张圣雨:本名张荣平,19694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10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2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2016414日,张圣雨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至2018825日。

4、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0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谢文飞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王默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42日。

5、谢文飞:19774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5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6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10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谢文飞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31日。

6、梁勤辉:1983103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网名“尖刀”、“新华人尖刀”“尖刀决”等,网络写手、作家。因其近年来在网上转发嘲讽社会现状的图文, 20152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同年39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准逮捕;同年5月,其案被移送当地法院。11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一审在广州中院宣判,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刑期至201683日。

7、纪斯尊:194912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1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10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11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1215日开庭,未宣判。20164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6个月。

8、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三十五号村人。19997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11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1114日至今,已绝食72天,现裴国动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1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9、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3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4日取保候审,201412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7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2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4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刑期至2019915日。

王峭岭(李和平妻子):一个女人写给另一个女人的信——王宇律师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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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律师:

你好!201579日之后,我在网上看到那个最著名的视频,第一感觉是:你怎么可以在法庭上指着法警骂他呢?

我很渴望看到镜头切换到你所指的那个方向,看那个方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遗憾,我生平只进过一个法庭,就是天津市高院的行政庭。看见那个法庭前后左右不同方位有六个摄像头,据说这样的布置摄录无死角。

我不知道你骂人的那个法庭上布置了几个摄像头,我只奇怪视频上始终不显示你所指的方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在问了无数人之后,找到了在现场的律师的记录,我才知道,你所指着骂人的那个方向,是四个法警把一个女人死命压在地上。

这个女人是个犯罪嫌疑人没错,但是她在被警察审讯过程中,被扒光衣服,被打耳光,被警察们电击阴部……就在这样一个饱受摧残的女人抗议法院开庭程序非法站起来抗议时,被法警用脚勾倒在地,四个男法警压在了她身上。

这个女人的八十岁老母亲在旁听席上看着受凌辱的女儿无法上前。提出抗议的董前勇律师被法庭驱逐了出去。而你,指着痛骂法警流氓、禽兽的画面,就这样被录了下来。

不知道的人,只会认为你是个咆哮法庭的恶女人。但是知道真相的人,无不心酸。试问,谁能想到前因是这样?但是,若有经历过强大公权力对弱小平民权利残忍践踏的人,都知道,真相永远是残忍的,罪恶的,黑暗的。

如果不是经历自己丈夫李和平律师被失踪,自己丈夫的弟弟李春富律师被失踪,自己丈夫的助理赵威被失踪,我会相信那个官方用视频讲述的故事。但是,我经历了公权力对弱小个人合法权利的践踏后,开始思考为什么视频中始终不把镜头切换到你所指骂的方向呢?

如果说今天,我这样一个家庭主妇都开始思考了,那么中国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早就思考了!官方竭力隐瞒的,正是他们害怕的。凡隐藏的,没有不显露出来的!央视可以尽情抹黑,结果却是大家早就学会反面理解官方新闻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我在法庭上,我愿意和你一起骂那些欺负凌辱女人的法警!如果你因此被驱逐出法庭,与你一起被驱逐出法庭是我的荣幸!

我以前不认识你,709之后从网络上知道你之后,有一天惊喜地发现手机里好些照片中,有李文足的丈夫王全璋律师,有陈桂秋的丈夫谢阳律师,还有你,王宇律师。大家看完直感叹,说几乎都“被失踪”了!

但是“被失踪”又如何呢?你们若真是央视抹黑的那样,为何官方迟迟不依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对待你们?官方越是这样,我们反倒心里越是信任你们!值此五一节,祝你生日快乐!

    709事件李和平律师之妻 王峭岭

         写于2016429

圈地花样翻新迫害残疾人,无锡陈小洁向监察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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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429日,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桃村源村村民陈小洁与母亲杭玲珍通过邮寄向惠山区监察局举报:桃源村村民委员会勾结无锡市惠山区党委农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等逼迫残疾人陸国炎(陈小洁之父)填写《惠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置换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以极低的代价侵占其承包地。用所谓置换基本生活保障的手法骗取村民的土地,其实质属于非法圈地,只不过花样翻新而已。

2010623日,该村村委会逼迫残疾人陸国炎填写了《惠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置换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地方政府打着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旗号,掩盖其非法圈地的目的,虽然用心良苦,但不免会露出侵权马脚。

《惠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置换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中的《承包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栏内载明:陆国炎(户主);杭玲珍(妻子);陈小洁(女儿)。该表的最后,还特别说明:本表经农村土地承包户户主及家庭人员签字后,按程序逐级审核审批。但该承包户家庭成员杭玲珍、陈小洁并没有亲自签字,也没有授权任何人签字。此所谓的家庭人员的签字,系村委会逼迫陸国炎代签的。

该申请表还像煞有介事地规定须有六个机关审核才能生效以示严谨,但该审批表只有四个公章,还有二个公章没有盖,村委会就迫不及待地声称该申请表已经生效。杭玲珍、陈小洁认为:

最后一锤定音的审核机关系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农办。但该区委农办系党组织,未经法律授权对外没有行政审核权,故其作出的审核意见无法律效力。

据上,杭玲珍、陈小洁请求无锡市惠山区监察局对无锡市惠山区党委农办、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等机关越权审核,非法圈地的行为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的结果告知举报人,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沈良庆在林昭纪念日前夕被合肥警方绑架经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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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428日,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准备外出时被合肥警方强行绑架到芜湖路派出所非法拘禁24小时,目的是禁止他出门,防止他在4.29林昭殉难日与莫须有的朋友共同拜祭烈士墓。

当天中午1220分,沈良庆刚走到小区门口,就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芜湖路派出所负责国保的副所长黄升云率四名身份不明者拦截,问他要去那里、干什么,他说没有义务回答这些问题。黄所长要他到派出所谈谈,他问:有传唤证吗?黄说老朋友谈谈心要什么传唤证。沈说既然是朋友之间谈心就不能强求,自己还有点事,以后有机会再谈。黄改口:有传唤证,到派出所给你看。沈良庆说没看到传唤证没义务跟你走,除非你们暴力绑架。黄又改口现在警方口头传唤你。沈说别跟我来这套,你把适用口头传唤法定条件说给我听听,看看哪条对我适用。这时四名身份不明者跟黄所长一道把他团团围住。他看无法摆脱,一边斥责“你们想非法绑架啊”,一边说明自己还要赶火车,误了点你们要负责补偿。黄所长答应事后支付车票价款。沈良庆考虑现在经济不景气,国家财政困难,同志们开支又大,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要求对方暂缓绑架,让自己先回家叫儿子帮忙退票,警方只要补偿20%退票手续费就行了。黄所长不同意,他只好电话通知儿子联系退票。然后拨打无锡华春辉、王译夫妇手机,准备告知无法去看望他们。黄试图阻止。他说你们连传唤证都没有,凭什么不让我打电话。结果一个关机,一个无人接听。他只好拨通杜延林手机,让他帮忙转告王译夫妇自己去不了无锡,刚说出自己被芜湖路派出所黄所长带人绑架,手机就被黄抢走。他怒斥对方:没有传唤证,我不可能主动跟你们去派出所,除非你们暴力绑架。随即张开两臂,被两名暴徒一左一右架着胳膊绑架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方将沈良庆带到办公区党员会议室,宣布口头传唤8小时,他拒绝接受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法传唤,称自己遭到暴力绑架和非法拘禁,一旦恢复自由,第一件事就是去检察院控告,如果检察院跟警方穿一条裤子拒绝受理,接着就控告检察院徇私枉法。为了避免刑事犯罪嫌疑,警方遂根据所谓网上言论随便捏造一个“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唤证,给他看了一下,说离开时才能给他。

因为并非真要调查什么“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唤变成拖时间的警民茶话会。所长、教导员等人轮流过来陪他恳谈。闲谈中,警方认定沈良庆购买到无锡高铁票只是一个幌子,旅行目的地是苏州,“去苏州干什么,你不说我们也有数。”他被警方误判使自己沦为暴力绑架和非法拘禁受害人,搞的哭笑不得,否认也没用。种种迹象表明,警方一直对他进行严密的实时监控,掌握其一切行踪并根据需要作出反应,这次绑架和非法拘禁,后来决定延长到24小时,加重打压后再卖个人情,提前一小时释放,这一切都是躲在幕后的老朋友合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直接策划、指挥和操纵的。期间,上厕所都有两名协警一前一后跟着,晚上在会议室由四名协警整夜看守。

尽管一开始就表明自己是被绑架来的,不会接受询问。晚上,为了坐实确系“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被传唤,警方还是将沈良庆带到询问室询问。他现场向负责询问警员王建军报警:我被芜湖路派出所黄所长带人绑架到这里,请你受理并依法传唤涉嫌绑架和非法拘禁的黄所长等人,你应该询问他们,而非受害人;我不会回答任何问题,也不看笔录、不签字。王警官坚持询问,沈良庆只好不再开口,询问也到此结束。

翌日11时离开前,黄所长付给沈良庆30元手续费,却不提传唤证。沈良庆提出要传唤证,对方只好实话实说:我们是老朋友了,你拿到传唤证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是给我增加工作量吗?为了给“老朋友”一个面子,他答应不要求复议和诉讼,才拿到本来就应该给当事人的传唤证。但拒绝了对方接着提出的不对外声张此事过分要求,明确告知一回家就会将被绑架和非法拘禁真相告知外界。至于将来是否追究刑责,双方并未涉及。刑法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也不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

附:传唤证

刘士辉律师赴上海即被警方绑架殴打遣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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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430日星期六,本网获悉:2016429曰晚11点,人权律师刘士辉刚到上海不到一小时就遭到不明身份人的绑架,当时他朋友上前对绑匪进行质问,也遭受了绑匪的威胁恐吓,在绑匪将刘士辉下楼梯的过程中,朋友听到了殴打声,随后刘士辉失联、失踪。

直到刘士辉律师430日早晨7:50发给朋友的消息说:“我被上海特务绑架上飞往深圳的飞机。马上起飞了。昨晚被特务打得很厉害。”

刘士辉律师因为在上海维权,遭上海当局忌恨,所以一直驱赶刘士辉,不让他在上海活动工作。

高智晟:郭飞雄必须得到应有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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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字成于426日,究竟就是-篇文字耳,而中国有枪阶级上下骇然,〞三个自信〞荡然不见。微信发出封微信;短信发出而停手机,今天早饭后还有些人以下的勾当临到,而终于发出矣!)

郭飞雄必须得到应有的治疗,这在正常人的群体里天经地义,这是相关人员作为人的自证。

郭飞雄必须在监狱医院以外的相应的医院接受诊断治疗。这是由他的病情危势及中共监狱医院普遍的糟糕现状决定了的。

1949年后中国的美好悉在纸上。中共在纸上规定了在押已决囚犯的医疗保障制度,纳税人也确是每年担负了海量的费用。但这些以囚犯名义拨付与各监狱当局的钱的花耗是几不与囚犯们发生关系的。

以沙雅监狱例,作为专囚维吾尔人的大型监狱,每个监区监禁一千多人,便是按六个监区算(我所在的是十六监区,不知何故半年后改称了六监区,但监舍门牌号写的却是十四监区 ),万人左右的监狱,却只有五名大盖帽医生,其中两人还是院长。犯人病不至危命休得住院治疗(便是不得已住了院治疗,每住院一天算违纪扣记一分, 而犯人有违纪被扣分纪录便不能获得减刑机会),而转离监狱医院寻治的可能更是难于上青天。犯人有病唯自费买药吃一途,药价却远高于外面(狱警及狱医都私下与我说过这些,并说我算是唯一的例外者一一感冒过几次,免费给药 )。很显然, 监狱设立医院的主要功能是接受〞政府〞医疗费用的拨付,而非为给囚犯们医病。沙雅监狱医院设备廖少而简陋( 面对我的置惑,狱政科徐科长谎称:所有大型现代先进设备都有,只是都安置在各个监区去了   )根本无担当重病诊疗能力。

我们关注的郭飞雄病势绝不是个无关痛痒的小利益。 关乎人的生命,关联人员有理由郑重其事面对之,以作为你们还多少地在乎着你们与人类的联系着的自证。

在你们控制下的中国,今天,除了你们有了钱外,人类的一切美好都已丧失殆尽,包括许多人的人性,这是作为人最可怕的损失。

土地上只能出产有毒食粮;土地下蕴储着人不再能食用的水;城镇空气霾雾混沌至不再适于人类居住;古今人类的一切共有文明悉于你们不方便起来;政治权力腐败、黑社会化现实令全人类目瞪口呆,至空前的骇人听闻的地步,所有人类共认的邪恶及丧德丑行悉成了你们的統治原则;司法,完全成了反正义、反人类感情、凶残迫害一切正当表达的凶器;在你们控制下的中国,每年数十万我们的孩子可被偷拐、绑架、抢夺,孩子们有的被贩卖,有的竟被故意刺瞎双眼或故意打断四肢而作为街头骗钱的活工具你们不管;孩子们喝毒奶粉、注射毒疫苗、大量的农 村孩子们留守在家放野甚至于被饿死、被侵害、被杀害你们不管;全国若汪洋浩海般的坑骗盗抢现状你们不管;但指出这些毁灭人类名誉现象的良心人士便绝无例外的被你们仇视、被你们从不含糊的冷酷迫害。郭飞雄者,这民族这时代的稀有宝贵者,为昧灭了灵性的中共恐怖组织广东省的两代凶徒们冷酷迫害终至今日情形。我们提醒你们,既已为你们捆住了手脚,便承认人道作法于各方的意义,不当予他以日本战浮以下的待遇。他的身体何以糟至今日情形各方心知肚明的。在426日上午的交涉中,在于郭家亲人的私下沟通里,我明确提出,“先当面交涉,告诉他们,无声中解决于各方有益,”我们寄以人的默契和信任的企图又终于失败。

人类历史的许多经历表明,邪恶凶残并非人的天性。我愿意坚信,决定人类行为的绝不是人的天然基因, 而是后天性社会教给人的做事方法。

绝非偶或间的情绪化,我坚持着我对中国体制内同胞的爱及同情,常庆幸自己没有成为他们,坚持认为大家都是这邪恶共产主义制度的共同受害者。无论体制内外的同胞,最要紧的是大家都必须敏感的保有着最基本的人性,这是最要紧的、最具有底线性的自保意识,为将来大家必须的和解留下些感情余地。期望你们在郭飞雄治疗的及时安排上作出符合大家利益的选择。

鲜活的历史证明了,同在邪恶的极权体制下,罪恶仍然是能有着极大不同的,悉取决于地方主要执权者的选择。诸如当年对“法轮功”的镇压执行上, 绝大多数省、市虽然不含糊的执行了镇压指令,但却没有像东三省、山东、天津、北京那样的血腥和邪恶。

前几日在另一段文字中我提到了,“新疆的恐怖犯多,广东的政治犯多。”新疆的血腥冷酷镇压的意思当在中共最高层,但具体执行方法是仍可能有很大不同的,许多无辜的生灵避开被虐杀的可能是存在的。中共对良心犯镇压的决心是一贯的、统一的。但绝大多数省份却远不像北京、广东、上海,新疆及湖北那样草木皆兵。尤以北京、广东尤甚尤烈,凶残冷酷超出人理。但高频率的冷酷打压,却打出了两地远远高于其它省份的普遍而蓬勃的反抗局面。压迫生反抗既是物理法则,亦是显著的哲学法则。

现在终于的局面是,无论你们抓了谁、抓了多少人,抓人后用什么狠手段迫害,而你们要的好局面却只成了自个儿絮叨的” 中国梦”  中景了。无论如何,普遍而疯长着的反抗大潮正在这国境内呈汹涌澎湃势, 这是任何人不可不直面的现实。 

2006年元月,我曾在一篇文字里预言这恶制度会在十到十二年间崩亡,便是当初帮我打这段文字的飞雄君也当面表示不信。时至今天,除了哪群身覆共产主义假皮的少数恶徒及部分

西方政客外,国内的人民中,谁的内心中还会怀疑中共行将崩亡的现实!形势引得人内心的转变速度快得使人惊悚。曾经当面指出我的反抗是无知的自杀者中的不少朋友,早已成了著名的反抗者。试将国内人心形势于2013年初比是怎样普遍而结构性的不同。提及这些,是期望大家能认清并理性直面当下中国历史不能逆转的现实趋向,理性的、默契的解决我们当下的一些技术性分歧,以为大家各自的将来留下些有价值的记录,毕竟2017年后我们及我们的孩子们还必须在一起生活下去的。

但我明白我们当下暂处的冷酷现状,我们清醒的痛着。叶隐君的一段文字不禁让人潸然。我们清楚,人类任何象样的变革无不伴有生命的牺牲,我们的脚步不会止于任何坏局面的。但中国的牺牲太过于沉重了,任何由于故意懈怠而造成永不可逆复牺牲的责任者,2017年后必须承担具体而不被宽囿的罚责,罪责绝不可在如此嚣嚣民意里、全人类共视中终于发生。

2016426日于村里。

打胜维权官司 人权律师罗茜与会同县托口电站移民代表反被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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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430日晩上,人权律师罗茜在湖南怀化市旅社与托口水电站移民维权代表李松秀等三人被怀化地方当局非法强行带往派出所。另悉怀化市独立中文笔会作家、民间历史学者黎建君当晚也被地方当局强行非法从家中带

据第二天早上从派出所出来的会同县漠膑苗族侗族自治乡的托口电站移民代表李松秀说,警方讯问她们胜了告会同县政府的信息公开案,下一步打算干什么。李松秀她们出来后找怀化警方要求释放她们请来代理诉讼案件的人权律师罗茜,告之罗己被怀化国保机关带走。访民代表很愤慨,她们依法维权,当局欺负她们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家里只剩下留守老人与儿童,文化程度低,不懂法,抓走她们请来代理诉讼的人权律师。

托口水电站是由香港上市公司中电投控股的五凌电力在沅水流域建的系列水电站之一。因强行征地拆迁引发湖南贵州二省四县市移民长期维权抗争。

湖南宪政学者、维权人士黎建军被国保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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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201651日星期日上午,本网获悉:湖南省怀化市宪政学者、维权人士黎建军在五一前夕被怀化市国保上门带走,不知去向,国保警察也没有告知黎建军家人带走的理由与带走多久时间,更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据知情人士告知,昨天(430日)晚上,怀化国保上门要求黎建军跟他们走,黎的家人质问国保,有什么大事发生,需要将黎建军带走?或者黎建军究竟做了什么违反法律的事,要将他带走?国保一概不说。就是问国保将带黎军建去哪里?将带走多长时间?他们也拒绝答复。黎建军的家人感到既困惑又气愤,认为如此经常无端将人带走,实在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

目前黎建军正在协助她妻子在怀化当地做点小生意,希望能赚点钱以供正在上学的孩子读书。每天黎建军都需要为生意忙碌,结果现在忽然被带走了,弄得生意无法进行下去,也使得黎建军的太太措手不及,无法应付变故,自然导致生意受损,甚至都无法进行下去。

黎建军长期关注中国人权民主进程,对民国宪政有很深而系统的研究,2012年因李旺阳事件被软禁半年多,近年关注弱势群体维权,而怀化水库移民偶尔也找他质询有关法律问题,因此经常遭到怀化国保的威胁传唤与控制,多次在过节或什么敏感时期,被怀化国保带走到外地软禁。

南通村民沈建芳举报官员丁金澄竟杳无音信,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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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430日,沈建芳拟就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将向南通市监察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局履行法定职责,对沈建芳的举报依法作出处置。沈建芳希望上级监察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公民的名誉权,维护法律尊严。

沈建芳系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秦家埭村村民因被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丁金澄副主任限制人身自由,还遭其谩骂、侮辱和诽谤。丁金澄恶毒地辱骂沈建芳“勾结境外媒体,泄露国家机密,是卖国贼!”沈建芳忍无可忍,2016321日通过挂号信向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局递交了《举报信》,请求查处被举报人丁金澄(南通市先锋街道副主任)限制沈建芳人身自由、对沈建芳进行谩骂、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但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局至今未作出任何处置,也未说明其未处置的理由,漠视公民的合法权益。

附:举报信

举报人沈建芳,住南通市先锋镇秦家埭村2710号。

被举报人 丁金澄,南通市先锋镇副镇长(现为先锋街道副主任)。

请求:
依法查处被举报人丁金澄的违法行为。

事实与理由:

201635早上8点许,我家门口附近停着三辆车,还有一伙形迹可疑的人来回走动。

经了解,先锋镇城管人员在被举报人的指使下,打着维稳的旗号,对我进行监视,限制我外出,剥夺我的人身自由。

为此,我去先锋镇政府大楼向书记反映,要求查处这起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当时,我没有找到镇书记,却遇到了被举报人副镇长丁金澄。丁副镇长指着我的鼻子吼道:“你要非法上访,后果严重,就会坐牢。你知道孟海霞怎么抓进去的吗?你知道单丽华怎么抓进去的吗?你也快了,你勾结境外媒体,泄露国家机密,是卖国贼!”有人围观,丁副镇长驱散了围观者。我见到丁副镇长咄咄逼人,还要动手,感到危险迫近,大声呼救,并向路旁的司机求救。司机让我上车,丁副镇长将我从车内拉了出来。我用力挣脱,落荒而逃。

次日(36日)一大早,被举报人南通市先锋镇副镇长丁金澄仍不罢休,再次带领几个人在我家周围设岗,对我盯梢,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还对我破口大骂,并威胁我,企图用粗暴的语言激怒我,以便钓鱼执法。

早在2014425日,丁副镇长带领一伙拆迁流氓对我实施暴力逼迁。我在网上揭露被举报人丁副镇长的恶劣行径。为此,丁副镇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被举报人南通市先锋镇副镇长丁金澄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辱骂我。其行为构成了违法违纪,且情节恶劣。

请你机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依法书面告知举报人。

此致
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局

                            举报人 沈建芳

中国维权动态 周刊总第463期(2016年4月25日-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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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的身体状况出现严重问题,然而,却不得医治,更不得保外就医,让家人和外界倍感揪心,高智晟律师亦因 声援郭飞雄被停机。不少人担忧,郭飞雄可能会成为第二个曹顺利,这种担忧不无道理。4月29日是林昭遇害的纪念日,朱承志等多人因为前往祭奠而遭警方绑 架,不过,仍然有维权人士突破封锁,祭奠成功。律师大抓捕案中的高月女士获释,值得欢迎,不过,期望当局能陆续将仍然被拘押的其他法律人士释放,只有这样 才能显示推动依法治国的诚意。延宕十五年之久的江西乐平“抢劫、强奸、杀人”案获再审,相信能有转机,遗憾的是,此案的推动者,如吴淦等人则早已失去自 由。
本期目录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陕西乾县民兴达投资人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被殴打抓捕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高智晟律师因声援郭飞雄被停机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郭洪伟和母亲肖蕴苓案二审维持原判
2、江苏无锡老人王金娣被控寻衅滋事案开审
3、吉林访民田利给中央领导寄信竟被逮捕
4、上海群体冤案受害人之一王永凤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刑满出狱
5、朱承志在苏州遭绑架强迫失踪
6、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因外出探友遭警方绑架已失踪
7、贾灵敏、刘地伟案二审维持原判
8、律师大抓捕案中的高月女士获释
9、刘士辉律师赴上海即被警方绑架殴打遣返
10、人权律师罗茜与会同县托口电站移民代表被关押
11、湖南宪政学者、维权人士黎建军被国保带走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人权捍卫者郭飞雄狱中身体状况恶化

五、其它骚扰行为
1、罗茜因代理朱承志状告赤壁市公安局案遭湖南警方警告

六、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律师联署《关于要求停止迫害、依法保障冯延强律师执业权益的呼告书》
2、被拆迁人诉江苏宜兴市国土局案开庭
3、沈良庆就对警方行政处罚案提起上诉
4、薛小波连续申请信息公开欲揭常州官商黑幕
5、贾成成诉合肥市政府未履行职责案已开庭
6、江西乐平“抢劫、强奸、杀人”案获再审
7、程玉兰等维权人士拂晓前抵灵岩山成功祭奠林昭
8、江苏南通村民沈建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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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陕西乾县民兴达投资人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被殴打抓捕
4月25日,八十多名陕西乾县民兴达投资人到西安,向陕西省政府请愿,要求省领导人,特别是副省长庄长兴敦促渭南市政府尽快支付工程款,以使民兴达 担保公司归还他们的投资款。他们在省政府大门外人行道上打出陕西省领导视察接见大今融集团公司经理院生龙的巨幅照片和大幅标语。警察撕扯标语,对他们拳打 脚踢,有三个请愿者被打伤,还有三人被抓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19.html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高智晟律师因声援郭飞雄被停机
4月28日,维权网获悉,郭飞雄狱中健康堪忧,人权律师高智晟立即仗义发声,而因声援其好友、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手机被再度强制停机。据高智晟介绍 说,他看到郭飞雄情况后,4月26日将声援郭飞雄的文章《郭飞雄必须得到应有的治疗》发给所有的朋友,但没有任何人收到。4月28日企图通过短信方式发出 时连电话也被停。(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259.html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郭洪伟和母亲肖蕴苓案二审维持原判
4月25日上午9点,吉林省四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郭洪伟和他母亲肖蕴苓敲诈政府及寻衅滋事案。公民代表北京季新华、辽宁张关库、张振敏、祝忠孝, 吉林闫春凤、郑伟、徐平平等各地公民来到法院门口声援郭洪伟和他母亲。法院终审判决郭宏伟和其母肖蕴苓敲诈政府与寻衅滋事罪成立,维持原判。一审他们分别 被判处13年和6年有期徒刑。(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136.html

2、江苏无锡老人王金娣被控寻衅滋事案开审
4月26日,江苏无锡四代维权世家中的77岁老人王金娣被控寻衅滋事案在滨湖区法院开庭,当天,维权人士丁红芬和程茂娟都被警方传唤。头一天,她们 在网上申请旁听成功,成功者一共5人。警方对她们进行传唤,意在制造恐怖气氛,吓退将要去法院旁听王金娣老太被构陷案的人。(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77.html

3、吉林访民田利给中央领导寄信竟被逮捕
3月23日, 吉林省吉林市访民田利在北京给中央领导寄信遭盘查后被送马家楼。再由地方截访专班骗出押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改为“敲诈勒索”,截止4月26日,已被拘押看守所33天。(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323.html

4、上海群体冤案受害人之一王永凤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刑满出狱
4月22日,上海5·15群体冤案受害人之一王永凤被构陷“寻衅滋事罪”获刑7个月期满释放,30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当天上午8时许到上海市普陀区看 守所迎接王永凤赴空。王永凤的丈夫7时许赶到普陀区看守所接王永凤,发现妻子已被警察从普陀区看守所强制送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5-15-2016-4-28-2016-4-22-5-15-7-30-8-7.html

5、朱承志在苏州遭绑架强迫失踪
4月28日,维权网获悉,人权捍卫者朱承志因欲祭奠林昭,在苏州被人绑架后失踪。据维权人士贾榀透露,4月28日早上9点多,他从南京坐火车到苏州 旅游,大概12:40到达苏州火车站,之后碰到了朱承志,两人在聊天过程中,3名不明身份者进入,将朱承志绑架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487.html

6、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因外出探友遭警方绑架已失踪
4月28日中午,安徽合肥著名异议人士沈良庆遭当地警方绑架,处于强迫失踪状态。据维权人士王译女士介绍,沈良庆约好到无锡来探望她,中午吃了褪烧 药便手机静音睡去,沈良庆打她电话未接到,沈良庆便打电话给杜延林说,被芜湖派出所黄所长及4、5个打手绑架走了。(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988.html

7、贾灵敏、刘地伟案二审维持原判
维权网获悉,河南人权捍卫者、维权教师贾灵敏为民众义务普法一审遭判入狱4年,同案刘地伟被判1年半,4月28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对维权人士贾 灵敏、刘地伟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天的宣判法院并没有通知贾灵敏的律师,更没有通知贾灵敏的家人。(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61.html

8、律师大抓捕案中的高月女士获释
4月29日,维权网获悉,继4月9日实习律师李姝云取保候审回到老家后,高月女士也被取保送回家。但取保获释具体时间不详,她母亲不敢接电话。被抓 捕前,高月女士在一个由欧盟资助、英国瑞慈人权合作中心与李和平律师合作的、意在中国推动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 约》的项目中担任助理职务。她和赵威(考拉)均是李和平律师助手。(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709187112016429.html

9、刘士辉律师赴上海即被警方绑架殴打遣返
4月29曰晚11点,人权律师刘士辉刚到上海不到一小时就遭到不明身份者的绑架,当时他朋友上前对绑匪进行质问,也遭受了绑匪的威胁恐吓,在绑匪将刘士辉下楼梯的过程中,朋友听到了殴打声,随后刘士辉失联、失踪,之后,得知刘士辉被遣返回深圳。(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785.html

10、人权律师罗茜与会同县托口电站移民代表被关押
4月30日晩上,人权律师罗茜在湖南怀化市旅社与托口水电站移民维权代表李松秀等三人被怀化地方当局非法强行带往派出所。另悉怀化市独立中文笔会作 家、民间历史学者黎建君当晚也被地方当局强行非法从家中带走。托口水电站是由香港上市公司中电投控股的五凌电力在沅水流域建的系列水电站之一。因强行征地 拆迁引发湖南贵州二省四县市移民长期抗争。(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html

11、湖南宪政学者、维权人士黎建军被国保带走
4月30日晚上,湖南省怀化市宪政学者、维权人士黎建军在被怀化市国保上门带走,不知去向,国保也没有告知黎建军家人带走的理由与带走多久时间,更 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目前黎建军正在协助她妻子在怀化当地做点小生意,希望能赚点钱以供正在上学的孩子读书。(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1.html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人权捍卫者郭飞雄狱中身体状况恶化
4月26日,维权网获悉,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杨荗东)在狱中身体恶化,口腔出血、行走不稳,生命堪忧。维权网吁请国际社会、各人权组织紧急关注 郭飞雄的命运。并强烈要求广东狱方本着最最基本人道主义原则立即将郭飞雄送往可以治疗其疾病的医院。另外,胡佳等人士也发出致广东省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 《关于立即对郭飞雄进行诊断治疗的紧急呼吁书》。(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458.html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28.html

五、其它骚扰行为

1、罗茜因代理朱承志状告赤壁市公安局案遭湖南警方警告
4月28日,据湖南人权律师罗茜称,湖南邵阳市新宁县国保昨日把他传唤到公安局,警告他说,根据公安部和湖南省政法委的指示,他不能代理朱承志状告赤壁市公安局案,否则将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251.html

六、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律师联署《关于要求停止迫害、依法保障冯延强律师执业权益的呼告书》
4月25日,李方平等102名全国各地律师,联署了《关于要求停止迫害、依法保障冯延强律师执业权益的呼告书》,要求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停止迫害冯 延强律师,并依法保障他的执业权益。据悉,因为冯延强律师因为代理强行拆迁等敏感案件,遭到恐吓,并被非法扣押律师执业证。该呼告书继续征集联署。(维权 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498.html

2、被拆迁人诉江苏宜兴市国土局案开庭
4月22号下午3时,江苏省宜兴市老汽车站65户被拆迁人集体诉宜兴市国土局的(2016)苏02行终89号、及建设局的(2016)苏02行终 90号案件在无锡市中级法院合并审理。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张魁雄律师受集体委托,与魏道华、周美华、厦龙大、蒋志清等五位代表按时到庭,但两被告均 没有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安排负责人出庭应诉,而只有国土局雇佣的一位律师到庭。(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65.html

3、沈良庆就对警方行政处罚案提起上诉
4月26日上午,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向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交行政上诉书,并按照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要求通过银行现金转账向合肥市中级法 院账户缴纳50元诉讼费,沈良庆诉警方行政处罚案进入二审程序。此前,沈良庆曾被警方虚构实施,实施行政拘留。(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53.html

4、薛小波连续申请信息公开欲揭常州官商黑幕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外国语学校的毒土事件,引起国内外关注。而常州市新北区政府设立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 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4月26日,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薛小波向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公开如下政府信息:1、2015年7月 16日立案调查的有关文件;2、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建设了新龙生态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指挥中心的依据及其文件;3、该局已于2015年12月8日作 出处理决定的文件;4、有关该局“责令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授权文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376.html

5、贾成成诉合肥市政府未履行职责案已开庭
4月26日上午9点,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贾成成诉合肥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案。贾成成系安徽省肥西县官亭镇官亭村村民,该村 村委会因贾成成系出嫁女,剥夺其征地补偿款。贾成成发现官亭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了以租代征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2015年10月16日,贾成成向合肥 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肥西县政府对官亭镇政府实施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合肥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贾成成不服,于是提起 了行政诉讼。(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603.html

6、江西乐平“抢劫、强奸、杀人”案获再审
维权网获悉,重大冤案江西乐平“抢劫、强奸、杀人”案 15年后,经过李和平、张维玉众多律师不懈的艰难努力,加之吴淦(屠夫)等公民的支持声援,4月28日终获再审。律师们将这起案件的疑点概括为“八无”: 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及痕迹;四人无身溅血迹之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有的被告人间毫无交往。(维权网) (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15.html

7、程玉兰等维权人士拂晓前抵灵岩山成功祭奠林昭
4月29日是文革受难者林昭殉难48周年的日子。全国各地的敬仰者前往苏州木渎灵岩山纪念被誉为“自由女神”的林昭。因为这个时候会出现异常维稳, 所以来自于上海的程玉兰、山西李茂林、辽宁祝忠孝、张振敏等,趁天还未亮之前赶到墓地,顺利完成了祭奠。而大多数天亮后抵达灵岩山的人群,均发现林昭墓周 边已被交通管制,只能望警界线兴叹。(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4/blog-post_164.html

8、江苏南通村民沈建芳申请行政复议
4月30日,沈建芳拟就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将向江苏省南通市监察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南通市通州区监察局履行法定职责,对沈建芳的举报依法作出处置。沈建芳希望上级监察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公民的名誉权,维护法律尊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94.html

编辑:杨光耀、贾庭芳
责任编辑:张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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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投诉:李兴才:麻章区湖光派出所民警包庇犯罪涉嫌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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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7日下午二时许,湛江市麻章区鹿渚村李那准与家人在平整自家的祖宗地。这时,住在李那准祖宗地旁边的村民李春明出来阻止,声称此地是他家的。接着打电话给他的儿子李湛。约半小时后,李湛开车带着他亲弟、堂弟共四人来到。李湛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冲向李那准,说:“谁钩我地。”还没等李那准说话,李湛就一掌将李那准推倒在地。李那准被推后仰跌在地,不省人事。李那准儿子李兴才见状马上报警并电话村长。派出所民警林春色与村长李福成都到场后,李湛当面向民警春承认推倒李那准的事实。后李那准被送到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李那准为后脑骨折,脑膜破裂出血,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双方因土地纠纷起争执的现场,李春明电话召回其儿子李湛。李湛等四人驾车到现场后,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冲向李那准,并将李那准推倒。李湛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已经很明显,并且造成李那准轻伤的后果。根据法律,李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湖光派出所利用各种非法手段隐瞒事实,包庇李湛。具体如下:
   
一、没有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并做笔录。

案件的发生是20151227日,而湖光派出所是8天之后,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并做笔录。
   
二、出警民警林春色以出警记录仪已坏为由,拒绝提供出警时现场情况,故意隐瞒李湛当面承认推倒李那准的事实。
   
案件发生后,李那准儿子李兴才到湖光派出所找到林春色要求查看出警记录仪的情况时,林春色说可以。但到所长办公室后,林春色又说记录坏了,无法调取当时出警记录。
   
三、湖光派出所民警在第二次调查取证时,有意编造李湛是不小心撞倒李那准的事实,帮助李湛逃避刑事责任。
   
李那准家人四处控告后,湖光派出所决定再次调查取证。2013328日,湖光派出所民警颜成鹏询问李兴才时,在记录时有意将“不小心”几个字写上,有意编造李湛是不小心撞倒李那准的事实。被李兴才指出后,颜成鹏不得不重新做笔录。
   
颜成鹏在询问李邓助时,又有意将“不小心”三字写上,有意编造李湛是不小心撞倒李那准的事实。被李邓助指出后,颜成鹏不得不划掉“不小心”三字。
   
颜成鹏在询问李剑峰时,有意将李剑峰所说的李湛推倒李那准的陈述,写成“撞”倒李那准,有意编造李湛是不小心撞倒李那准的事实。被李剑峰指出后,颜成鹏不得不划掉“撞”字。

综上,李湛推倒李那准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在客观上造成了轻伤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湖光派出所民警利用种种非法手段歪曲事实,故意包庇李湛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湖光派出所民警已涉嫌徇私枉法罪。

恳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李兴才

(本材料是人权律师陈武权帮拟定,授权维权网发布)

救援郭飞雄接力绝食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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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在广东阳春监狱服刑期间,身患重病、健康状况严重恶化,却得不到监狱方有效的医疗救治。

为抗议阳春监狱对郭飞雄生命权的漠视与侵害;为避免郭飞雄的身体因得不到有效救治而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为敦促当局依法对郭飞雄进行及时、有效、合理的救治,以保障其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公民们发起此次接力绝食活动。

该活动以自愿报名参与、遵守活动规则为原则。绝食活动从201654日零时开始,每位志愿者须绝食24小时;绝食期间只能喝水,不能饮用含糖的果汁、饮料、奶制品等饮品;各志愿者应在本人绝食前发布简短声明,或在该次绝食完成后,撰写感言,声明或感言请以文字形式发给联系人哎乌。

本绝食活动直至郭飞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后结束。

第一批志愿者,具体安排如下:
绝食人谭作人 绝食时间540-24
绝食人隋牧青 绝食时间550-24
绝食人哎  乌 绝食时间560-24
绝食人黎学文 绝食时间570-24
绝食人欧彪峰  绝食时间580-24
绝食人吴何为  绝食时间590-24
绝食人李晓玲 绝食时间5100-24

报名请联系哎乌,微信号namecaca,电报号aiwuaiwu,推特号aiwu8964
有意愿参与者,请提前2-3天告知哎乌绝食日期和详细联系方式。

感谢您关注郭飞雄,我们一起努力!

救援飞雄接力绝食团
201652

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追究法官童凌的违法责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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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冯正虎等1016位上海市民于2016219日联署致函国家主席习近平、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三项请求的首项就是:彻底清除“不接收诉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障冯正虎等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诉权。上千名联署人不仅仅是呼吁者,而是全面监督司法官员、保卫立案登记制的的践行者。

冯正虎等66名诉讼当事人依法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依法追究其违反立案登记制、侵犯当事人诉权的违法责任,罢免其官职,要求被控告人任职的法院(浦东法院)保障冯正虎等14位当事人的诉权,并向被侵权的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国家赔偿。

本控告状主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殷一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张本才),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法委(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韩正)、纪委(侯凯)、政法委(姜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陈立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斌)。

控告状

控告人:冯正虎等66名(名单附后)
联系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3302
邮编: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被控告人:童凌
单位职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
邮编:200135
电话:38794518

控告请求:

1、依法追究童凌违反立案登记制、侵犯当事人诉权的违法责任。
2、罢免童凌的立案庭庭长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要求被控告人任职的法院(浦东法院)保障冯正虎等14位当事人的诉权,并向被侵权的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被控告人童凌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直接负责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201554日是五一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新的《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的第一日,童凌就将立案登记制改头换面成预审立案登记制,亲自拒收当事人的诉状,公然反对立案登记制。(证据《立案庭长拒收诉状违反党纪国法》、《与中央叫板拒收诉状的违法违纪怕什么?》)

20156月初童凌向法制日报抛出一个“赵薇瞪我”索要精神损失费的奇葩故事相当吸引眼球,让她在国内媒体上火红一把,一举成名,得到有些领导的赏识,成为复辟立案审查制的挡箭牌。童凌怎么不向媒体说说,被浦东法院立案庭法官违法拒收诉状的许多案例,却以一个极端的非正常人行为的诉讼案例来强调预审立案登记制的必要性。用意何在?

童凌的思想、立场及行为是一致的。她认为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没有两样,立案还是要审查的。思想认识不同没有关系,也是允许的。但是,她作为立案庭庭长,大权在握,她的错误司法行为会直接侵害起诉当事人的诉权,危害法律的实施,违反党纪国法。

控告人中部分向浦东法院起诉的当事人遭到童凌法官及其所领导的立案庭法官拒收诉状。据冯正虎的调查统计,冯正虎4件、范桂娟1件、刘淑珍1件、丁菊英9件、申琴芳2件、金妹珍3件、高信翠1件、童莉雅2件、周菊仙1件、金月花1件、卫佩芳1件、谢金华1件、卫玉华4件、蒋孝敏2件,合计33件行政案件已向浦东法院提交,但法院至今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远远超过法定的七日内立案受理期限。14位起诉当事人被侵害诉权的时间合计数63122天。

上述起诉当事人提交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均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诉讼条件,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而且,不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不予立案登记的诉讼案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登记,即使不予立案也应当出具裁定书。

自从201551日起,法律已明确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必须追责。而且,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

童凌法官已经违法违纪了。法官是否享受违法犯罪不受追责的特权呢?依法治国,应当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可以有特权非法剥夺他人的公民权利,不可以滥用行政、司法权力迫使另一部分公民成为奴隶而不受法律保护。若法官违法违纪,同样应该受罚。侵犯当事人诉权的法官,如同小偷一样,侵犯当事人诉权就是违法,违法达到一定程度就是犯渎职罪。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说,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例如,上述14位诉讼当事人向浦东法院起诉的33件行政案件,即使全部胜诉也只不过判决了行政部门违法33次,好比污染了水流,纠错清污后水还是干净的,但是法官拒收诉讼当事人的诉状、或者既不立案又不裁定、或者作出”起诉不予立案“的错误裁定,就是毁坏法律,污染了水源,颠覆立案登记制,反对党中央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

童凌庭长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刚开始,就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一年来有错不改,继续侵犯当事人诉权。对童凌庭长的违法违纪行为,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其他各法院及司法官员都会效仿,肆无忌惮地抵制新法、反叛最高院,妄议中央。一部新法、一项新的改革举措,只会在媒体上热闹几天,以后迅速死去,结果还是穿新鞋走老路。

公民诉权与我们每一公民息息相关。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而且,一个地区、一家法院有一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等司法不作为的违法违纪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这家法院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这么简单程序的法律规定,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这些法院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

如果法官违法违纪的行为得不到处罚,法律就没有权威与尊严,今天有几个公民被违法剥夺诉权,明天又会有其他公民被违法剥夺诉权,无权无势的人民群众迟早都要遭殃。所以,我们为自己担忧,为国家操心,有1016位上海市民已联署向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致函呼吁《捍卫法律,支持司改,保障诉权》。

国家信访局相当重视我们给国家领导人的信函,于今年31日作出回复并通知冯正虎:你们提出的建议已转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参阅处理;反映法院违反立案登记制等问题,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

所以,控告人依据《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上级法院、检察机关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请求上述法律监督部门立案调查,秉公处理,不要袒护司法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支持控告人的请求。

我们不愿做奴隶,将以生命捍卫法律,保卫立案登记制,追责到底,实现在上海每一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等违法违纪的案例都得以纠正而不再发生,建设一个美好的法治上海。

此致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殷一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张本才)

控告人:

冯正虎、丁德元、崔福芳、朱金安、蒋孝敏、丁菊英
范桂娟、杨崇新、刘淑珍、陈建芳、朱金娣、谢金华
申琴芳、金妹珍、徐秋琴、李维玲、奚永芬、陈三妹
周菊仙、卫佩芳、沈金宝、王佩云、赵迪迪、孙证明
郁桂成、康慧芳、陈永福、黄尧年、乔纪花、孙翠芳
周锦南、张笑琴、周海琴、张雪英、朱国美、庄秀珍
周翠华、李秀英、王承起、孙建敏、张国安、董国箐
徐佩玲、颜秀兰、颜兰英、朱 镭、郑培培、沈永梅
魏 勤、孙洪琴、许正清、吕龙珍、王扣玛、姚敏华
戴中耀、马春英、韦开珍、郭益贵、周国淮、鲁俊
黄於英、黄美芳、石雨强、李雅琴、龚建元、嵇招娣

联系人:冯正虎
2016424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法委(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韩正)、纪委(侯凯)、政法委(姜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陈立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斌)

附件:

166名控告人的联署签名
266名控告人的基本情况
3、《立案庭长拒收诉状违反党纪国法——上海浦东法院立案庭长童凌拒收诉状事件报道之一》
4、《与中央叫板拒收诉状的违法违纪怕什么?——上海浦东法院立案庭长童凌拒收诉状事件报道之二》
5、《捍卫法律,支持司改,保障诉权——冯正虎等1016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习近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文http://www.hxwq.org/?p=3139
6、国家信访局的回复(201631日)
7《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简表》(浦东法院33件)
冯正虎4件、范桂娟1件、刘淑珍1件、丁菊英9件、申琴芳2件、金妹珍3件、高信翠1件、童莉雅2件、周菊仙1件、金月花1件、卫佩芳1件、谢金华1件、卫玉华4件、蒋孝敏2件。

图一、66名控告人的联署签名  

覃臣寿律师:代理词——对贵阳活石教会场所的行政处罚就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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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接受梁学武委托,指派覃臣寿律师为其不服行政处罚一案起诉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和贵阳市政府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当中为抗议合议庭及被告多次打断我的发问、拒绝对我发问的问题回答,我当庭不发表代理意见,我不知道能否触动某些人最基本的良心与理性。那良心和理性,是上帝赋予人、让人得以区别于其他世间万物,特别是人得以区别于飞禽走兽的,是上帝对人的恩赐。据说是进化论所不能解释的。

二被告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阳市政府提交了多张活石教会成员在自购的被行政处罚的屋子里聚会的照片证明屋子里存在宗教活动,但却异常紧张的多次阻止律师就涉及教会人员人身自由、财产处置的所谓“关于处置活石教会指挥部”的红头文件内容的发问,猥猥琐琐遮遮掩掩;李庆和李烨同时多次以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和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双重身份调查取证,涉嫌欺诈;明明是取缔家庭教会禁止教会正常聚会的宗教迫害,却拐弯抹角责令“自行拆除未经规划许可用途的相关设施并停止未经批准的规划许可用途的活动”;明明是要求教会拆除建筑、办公设施,要求停止教会活动,却狡辩说从来不涉及违章建筑、违规设施的认定;明明是以暴力方式处理宗教问题,却包装成依法依规处理房屋用途变更用途;堂而皇之的任意搜查私人房屋,却被冠以冠冕堂皇的理由。……

被告对几十个上百个涉及本案实体、程序的违法问题,都没有给出合法合理解释的一次庭审,我不再想对庭审及证据发表意见,就此意见,本代理人已经在庭审质证程序中有充分阐释。现我只就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发表、提交书面意见:

一、人人有权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保有或采奉自择之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与他人一起、公开或私下以礼拜、戒律、践行和教授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1、这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八条的完整条文表述,表明思想和宗教的自由经常与意见自由一起被称为该《公约》的核心,因为这一基本核心表明“国际人权宪章”建立在这样的哲学设定之上: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是他或他自己命运的主宰。并且在《公约》第四条第二款中被定为一种不可克减的权利,即使在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生命,该项权利也不得克减、剥夺,所有外部的强迫或国家的干预都毫不例外受到禁止。私下和公开的交流沟通的基本权利,被称为个人的精神性存在,与其他人就精神事务的交流沟通,以及单独或与其他人集体地公开捍卫信仰和观念的自由,并据此行为的自由。所有交流沟通的基本权利都展示出既在私下也在公开场合的功能性和保护性领域。思想和良心自由的权利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自主的发展思想和良心,不受任何不可的外部影响,国家应该避免干预一个人的精神和道德存在,无论这是通过灌输、“洗脑”、以刺激心理的药物对显意识或下意识的影响,还是以其他的操纵手段。活石教会成员的私人聚会活动没有宣扬暴力,不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信仰基督教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没有任何危害政权社会的潜在或者现实威胁,但成员却被抓捕、约谈施加压力,原本不可克减的权利却被当局(被告)剥夺、压迫。
 
21993年第22号一般性意见认为,《公约》十八条保护有神论、非神论的和无神论的信仰,以及不信奉任何宗教或信仰的权利。信仰和宗教应作广义的解释,某种程度意味着可以二者等同。委员会关注基于任何理由歧视任何宗教或信仰的任何趋势,这些理由包括这样的事实:被歧视的新设立的宗教,或是可能受到处于支配地位的宗教团体所敌视的宗教上的少数。而在大陆,现实是,共产主义信仰是一种无神论信仰,其和所谓的“三自教会”处于支配地位,活石教会等家庭教会,显然是处于被歧视的地位。一般性意见第九段:某一宗教被确认为国教、或被建立为正式宗教或传统宗教、或其信徒包含全体居民的大多数这一事实不应对其他宗教的信徒或者不信宗教的人造成歧视。但本案却恰恰相反。
 
3、表明宗教或者信仰的自由,可以“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公开或私下”行使。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授来表明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包含有许许多多的行为。礼拜的概念涉及直接表明信仰的仪式和典礼,以及作为这些行为的一个整体部分的若干实践,包括建筑礼拜场所、使用仪礼和器物、陈列象征物、过节假日和休息日。此外,宗教或信仰的实践和教授包括与宗教团体处理其基本事务不可分割的行为,例如选择器宗教领袖、牧师和教师的自由,开设神学院或宗教学校的自由,以及编制和分发宗教或出版物的自由。活石教会所有活动,都没有超出以上的自由界线。

4、被约谈禁止参加活石教会活动,显然侵犯了“保有或采奉自择之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保有或采奉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必然涉及选择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包括以另一种宗教或信仰取代某人目前的宗教或信仰的权利,或改持无神论如共产主义的权利,以及保持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权利。《公约》第十八条第2款规定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妨碍他保有或采奉宗教或信仰权利的强迫,包括使用暴力或维修使用暴力或刑事制裁来强迫信的人或不信的人维持其宗教信仰和群体、取消或者改变其宗教信仰。具有同样意图或结果的政策或实践,例如限制受教育、接受医疗或就业的机会,或限制《公约》25条政治权利的行使和其他条款所保证的政策或实践,都同样不符合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而归的。持有一切非宗教性质的信念的人也得到同样的保护。
 
二、指控贵阳活石教会为非法民间组织,理由是“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显然荒谬。如果所有未经登记的组织都是非法的,世界最庞大的共产主义组织是否已经登记?难道其也可以归入非法民间组织之列?我不得而知。
 
三、二被告行政处罚显然也侵犯了《公约》第十七条的隐私权条款:1、任何人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名誉和声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2、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预或攻击。可以肯定,活石教会的四间房屋属于教会私人财产,虽然用途为办公,但并不改变其私密性质,“在一个人的四堵墙之内的”事件则是私人的,对公众是隐藏的、秘密的。只有在这样的私领域中,个人才能以一种与其需要和期望相适应的方式追求她或他的自我实现。住宅(一般国内法律制度对住宅的保护延伸至商业和贸易场所)一词,按照英国的说法“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也表明保护住宅和财产权利之间的相互关联。与住宅一词相连的各种含义传达着一种熟悉、遮蔽、和安全的感觉。非法的干预包括任何未经被影响的个人的同意而发生,适用于强行的或秘密的侵入以及电子监视行为、监听装置、隐藏的录像机等等。例外是用于刑事司法工作目的的房屋搜查,但需要严格的程序限制;或者灾难(火灾、洪水、地震等等)进入私人住宅。
 
四、关于涉及当事人及所属教会自由和财产的处分的任何文件,不管红头黑头,当事人本人当然有权公开,并采取合理措施避难(应对)。特别是,该抬头有“处置活石教会指挥部”字样的红头文件,如果是非法的,更不能视为国家秘密;合法的,就应该可以公开,因为涉及到要处置本人的财产、甚至人身自由被剥夺。
 
五、民主社会所相称的最基本的民主价值,必然是多元主义、宽容、开放性和人民主权等。本行政处罚违背多元、宽容,不得人心。

我想说,二被告的行政处罚不能成立。任何宗教迫害,都会留下痕迹。上帝鉴察人心。

最后,以《圣经》阿摩司书524节作为结尾: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But let the right go rolling on like waters, and righteousness like an ever-flowing stream.
 
此致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律师:覃臣寿
                            201652

江苏高院折腾外地残疾人,临时编造未缴费拒绝开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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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2日星期一,本网获悉:张武功诉南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已进入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定于2016427日上午九点半在该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张武功年逾八旬,中风偏瘫近20年。且自2013年以来,张武还遭遇了所谓的房屋征收,更是雪上加霜。张武功要求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开涉及房屋征收的有关政府信息,市政府以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拒绝公开。张武功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维持原行政行为。张武功仍然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并委托其儿媳瞿华代理。

瞿华夫妇等四人于427日凌晨4点从南通冒雨出发,按时到达省高院,经安检进入审判庭。突然,主审法官张松波对瞿华说,你方没有交上诉的诉讼费,本院不能开庭。

瞿华说,我们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诉讼费,假如我们没有交诉讼费,你院怎么会开传票呢?如果真没有缴费,你院也应当提前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到南京,你院才告诉我们。这不是折腾我们吗?

主审法官张松波另外找了一个不开庭的理由,称瞿华不具备代理资格。瞿华反驳说,我是张武功的儿媳妇,有赡养关系,依法可以代理。况且,本案的一审是我代理的,同样的情况,为什么二审不能代理。但合议庭仍然不开庭,称还要研究研究。请问:江苏高院传票的公信力何在?

张武功因涉及房屋征收的案件有多起,都是由有赡养关系的儿媳瞿华代理。省高院不准瞿华代理,意味将来张武功的所有案子不能由瞿华代理。八旬瘫痪老人将如何从南通赶往南京亲自参加诉讼呢?江苏省高院不准张武功的儿媳代理,其实质是剥夺瘫痪老人张武功的诉讼权利。江苏省高院为南通市违法征地的行为背书。


石家庄征收土地用于商业,杜俊超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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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3日星期二,本网获悉: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大谈村村民杜俊超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桥西【2016】006号《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4日作出了上述《公告》。将杜俊超的房屋住宅地列如在此征收范围内。该《公告》称“石家庄市2015年第七十七批次建设用地2 号地块,于2015年12月29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5]1136号文批复,批准用途为商业。”杜俊超认为,征地的条件应当是公共利益,而不是商业。

《公告》期间,4 月2日凌晨,石家庄暴力征地的受害人杜俊超的房屋被偷拆了。在此之前,因不同意搬迁,杜俊超夫妇被一伙暴徒殴打。杜俊超的5岁女儿被打得腿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杜俊超报警,虽然已立案侦查,但至今不了了之。

杜俊超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指出该《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实施了建设行为。即,非法占地建设在前,征收公告在后,属于程序违法。对于非法占地建设在前的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而不是补办手续,使其违法行为合法化。该《公告》发布之前,石家庄市政府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应当指出的是,“征收”与“补偿”系二个不同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应当分别作出二个公告。但石家庄市政府将二个公告合二为一,缺乏法律依据。《公告》所称“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但没有列举上述法律的具体条款,也没有列举“相关政策”的名称,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杜俊超希望河北省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桥西【2016】006号《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马连顺律师:沉痛宣告:郑州十君子之首于世文先生已经绝食六天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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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5日我去会见于先生,他向我递交了绝食声明,抗议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在其案件起诉到法院近15个月,不问不审不判,却跑到最高法去违背法定条件办理延期三次。

我们考虑到大局没有同意他的要求,当时就劝他不要这样做,叫他要知道自己身患血压高、血质稠、心脏病、抑郁症等等疾病,并且到看守所后又发生了第二次中风,再加上绝食,就怕身体受不了。因为于先生一定要坚持而很不放心,原打算在29号再见他一次,因为到北京出差不能网上订票,去买票又没有,到51810分才坐大巴到郑州,今天五一节后第一天上班去会见,担心的结果还是发生了。

于先生27日中午开始绝食,目前已经很难写字,把原来我转交给他的一些资料全部退回,告诉我写东西很吃力,以后可能也写不了东西了,叫外面的老师、同学、朋友保重!我就这样了!看着他这样的倔强和执着,我心里很难受,又没有什么好办法。现请教各位如何劝说高傲、狂妄的公权人士依法保护公民权利,教我如何让以死相拼的于先生回心转意!

于世文妻子和战友陈卫呼吁爱人珍惜生命停止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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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马律处获知于世文从2016427日中午开始无限期绝食,以抗议管城区法院对他违法的超期羁押。说实在的,我打心眼里不愿看到他这么做,但无法劝他回心转意!

作为他的妻子和战友,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共同见证了无数个惊心动魄的时刻,并始终践行着当年的选择:“推动六四问题公正合理的解决,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转型”,掐指算来已牵手走过整整27年。这27年来,无论遇到怎样的苦难和困境,我们都相扶相携,共同面对,不曾放弃过彼此及共同的追求。

今天我想告诉于:你现在所面对的难道不就是当初我们义无反顾选择的原因吗?任重而道远,请保重身体,珍惜生命!

谭作人声明:接力绝食 救飞雄!自由飞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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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4星期三:本网获悉,四川知名人权捍卫者谭作人今日发表声明称,他要身体力行“接力绝食, 救飞雄”。声明称:

十年前,为声援在狱中绝食的郭飞雄,成都读书会众书友发起一人一天的接力绝食签名活动,当场有三十多位书友签名,排号,接力绝食,声援飞雄! 

今天,为营救飞雄,争取中国政治犯的基本权利,我自愿再次政治抗争性绝食24小时。本人此次绝食时间,从2016541时至5424时,全天24小时。

绝食人谭作人   
绝食时间54
目前:正在绝食进行中……

注:接力绝食声援郭飞雄将于54日零时开始。第一棒谭作人先生声明参加第一棒绝食还有许万平先生、方言女士、青苔女士和范志刚先生。



后附:郭飞雄谭作人简介资料摘自“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网站”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196682日生,湖北省谷城县人,化名郭飞雄,著名人权活动家,独立作家、新公民运动和南方街头运动积极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54月,曾因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而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拘15天;同年7月,又因参与广东省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尤其是就太石村罢免事件提供法律援助、通报事件进展信息,而被番禺市警方再次刑拘;20068月,曾因营救人权律师高智晟而被广东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刑拘,并遭“用电棍击打性生殖器”等侮辱性的刑讯逼供;20071112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款4万元;20131月—4,因参与组织、围观声援南都事件,积极组织、推动八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201388日被警方以涉嫌“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再度刑拘,20141127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6年;2015122日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广东省阳江市阳春监狱服刑,其家属发出呼吁,郭飞雄在狱中遭受非人待遇,身体濒危,急需人道救治。




谭作人:1954515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曾任《文化人》主编、民间组织“绿色江河”副秘书长,大型民间刊物《文化人》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和主编,被成都媒体评选为“成都市文明市民”,四川著名维权人士,中国曾押政治犯。19895月,曾因参加成都和当年天安门民主运动而被四川省政府通报;20092月,因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进行调查,遂于2009328日被成都市警方拘捕,并以其曾经公开发表六四事件文章为由,于201029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4327日,被刑满释放。此前曾在四川省雅安市名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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