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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获得自由时,我们便向自由靠近了一步——江天勇就声援郭飞雄、于世文等异见人士的绝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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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江天勇,决定自2016年5月9日0:00—24:00止,绝食一天。这么做绝不是要软化、感动、震撼迫害者,我不会对他们抱任何、丝毫幻想。我这么做的目的有:

1、表明一种态度。我要告诉迫害者,我恐惧或不恐惧,你强大或不强大,我都不站在你这一边,我坚决站在被迫害者一边;我公开、明确声援郭飞雄、于世文!

2、避免漠视或忘却。尽管平时知道,但我仍然担心或会麻木甚至忘却,因而我要通过饿自己一天的方式让自己牢牢记住,此时此刻,以及之前,以至之后,郭飞雄(杨茂东)、于世文,还有709被抓捕的李和平、王宇、胡石根、刘星等一大批,以及所有如他们这样的人,正在为包括我、包括我家人在内所有国人争自由、尊严而受难;我深知他们也上有老下有小,有牵挂有顾虑,有恐惧有挣扎,他们愿意或不愿意,他们有担当,他们在承受。我希望全世界良知尚存、心未全麻的人知道,在中国的监牢里还有这样一群人。

3、凝聚共识。我们一起为郭飞雄、于世文、709被捕者以及所有为义受迫害者呼吁、行动,当他们获得自由时,我们便向自由靠近了一步;我们一起挣扎。

江天勇

2016年5月6日








实名举报重庆市北碚区及镇级腐败官员违纪违法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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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的失地农民只因区镇政府官员腐败成风,目无党纪国法,所以对党中央的依法征地政策加以篡改,搞一国多制,上有政策,下有政策,打着各种征地的幌子,大肆强夺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他们官匪勾结,无恶不作,动用黑恶势力对老百姓的房屋强挖强拆他们采取断路断电断水水井投毒等各种方式,强迫群众搬迁。他们简直是无恶不作,不需任何手续和理由,土地从不丈量,偷亩短数,在老百姓的土地和房屋上又吃又混。

据查实,被征的每个社土地亩分都差几十亩。在几年征地拆迁重庆市北碚区政府捍然动用警力镇压百姓多达数十次,打伤抗议群众几十人,被劳教拘留监管者达十多人我们老百姓是冤不堪言

区镇管理者胡乱作为,公检法乱作为他们彼此官官相护,老百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毫无说理的地方。至今北碚区荒芜的土地多达数万亩腐败官员这种目无法纪的强拆挖,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迫使我们老百姓不得不上京信访投诉上京投诉,寻求公平正义,又被重庆驻北京办事处的贪腐官和截访人员黑关黑打及遣返原籍许多他们抓回的冤屈投诉者,不是拘留就是非法扣押在黑监狱里这种无法无天残害的违法行为,至今都无人来管。我们试问,把权利交给不愿依法、知法犯法的腐败官员手中百姓还有出头之日吗?公平正义人权到哪儿去了?真是国家的不幸,人民的悲哀

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捍卫政府依法治国的方针,捍卫当前国家领导人习主席重民生、反腐败,打虎灭蝇的指示,特向党中央国家部委举报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强挖强拆、残暴群众,给人民群众强加罪名,祸国殃民,严重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的事实真相。

请求党中央、国家各部委能委派廉政官员,查清贪腐事实真相,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戕害鱼肉百姓的腐败官员,坚决彻底地追究法律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被举报官员名单:

1. 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龙华
2. 原区长汪夔万
3. 北碚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马小平,副局长肖毅
4. 歇马镇原镇长卢翠忠
5. 主管征地副镇长李时程 等。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的失地农民肖泽富,等(电话15823315339

2016年5月6日



关注:袁兵、袁小华“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将于2016年5月9日开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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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7日星期六:本网获悉,维权公民袁兵(网名袁奉初、袁小华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将于2016年5月9日上午8:30在湖北赤壁市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截止目前他们已经被超期关押长达近三年之久。袁兵、袁小华都是近年来因参与推动社会进步活动捕入狱,是街头民主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详见后附简介)

希望关心和支持维权事业的朋友们广为传播,围观、呼吁、声援!



附:袁兵、袁小华简介(信息主要来源于“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网)

袁兵,1982年1月19日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因自幼受其家庭自由民主思想影响,追求民主理念,近年来,多以实际行动奔走于全国各地,广结民主维权人士,积极探讨实现民主共和的路径,随招致当局的恐慌不安,曾屡遭警方恐吓与拘押;2013年5月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赤壁警方拘留;6月19日被赤壁警方再次以涉嫌“颠覆罪”刑拘,后被转逮捕;2013年9月其案移交湖北赤壁检察院审查起诉,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其在狱中因遭殴打虐待,而致其面部缝合多针。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

袁小华,1972年12月6日生,湖南益阳籍人,曾任湖南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广东省某企业中层,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两市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近年来,一直活跃于网络和民间维权活动中,曾于2011年10月—11月间发起并主持广州黄花岗公园聚会活动。因频繁参与举牌声援乌坎事件、南周事件、北京“四君子”、安妮失学事件等维权活动及组织时政评论,被广州警方多次传唤、拘留、刑拘以及驱离广州。2013 年 5 月 25 日因与黄文勋等人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赤壁警方抓捕,后转刑拘逮捕,与袁兵属同案犯;2013年8月,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在羁押期间其备受虐待酷刑毒打。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








709家属中的妈妈们:两群特殊的妈妈共度母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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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7号中午,两群特殊的妈妈聚在一起,共度母亲节。一个是去年709事件中被失踪的律师和公民的妻子,叫做“为孩子寻找父亲下落的妈妈”。另一群是全国各地,因为“毒疫苗使孩子残疾和重病的孩子的妈妈”。
 
说实话,没见到毒疫苗受害儿童妈妈时,我们709家属妈妈们还觉得自己够坚强。可是,见到因为服用糖丸瘫痪,因为流脑A+c三岁男孩成为植物人的妈妈们,我们忍不住流泪的同时,知道我们遇到了真正坚强的妈妈。

一位妈妈说,我开始被警告不能在微信发这些消息,但是,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朋友邻居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遭遇不幸,我就勇敢的发消息并且转发别人的消息。另外一位妈妈抱着毫无知觉反应的孩子,诉说是因为幼儿园入学要打疫苗,结果孩子变成了植物人。医生说孩子的脑细胞完全损坏了,放弃吧。她说,我没放弃。说的和听的,眼泪控制不住!

这些毒疫苗受害的妈妈们说,真的,愿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了!不要再发生了!治疗恢复没钱,官方不予賠偿,家长们咬牙,借,筹,上访,诉讼。孩子的恢复遥遥无期,妈妈们在泪眼中坚持。

这是一群特殊的妈妈,让人心酸簌簌落泪的妈妈!这又是用自己柔弱双肩竭力坚持的妈妈。为了给孩子讨个说法,她们当中有被警方恐吓的,有被关进过拘留所的。但是又如何呢?谁能挡住母亲为孩子站出来呢!

今天,如果你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你还觉得她们是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吗?今天,如果你因此受益,你会记得她们在绝望中竭力做的那一滴水,是整个社会受益吗?毒疫苗受害者妈妈,她们需要钱给孩子治疗,政府赔偿救助根本不到位。即或钱到位,但是钱能使他们的孩子恢复到从前吗?她们于艰难中,竟然说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在别的孩子身上!

中国的妈妈们,在这个母亲节,我们试着从自己的痛苦里出来,关心一下身边的更痛苦的妈妈们吧!

 ——709家属中的妈妈们
2016年5月7日


郑州陈卫(于世文妻子)的绝食声明:以这种方式也告诉于世文——你可以结束绝食了,因为还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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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绝食,特别是长时间绝食,因为它丝毫也无法让残暴成性、视生命如粪土的专制者产生怜悯之心,反倒有损我们的健康并削弱我们的力量。我知道,我先生于世文在狱中宣布绝食,除了抗议管城区法院对他的违法超期羁押,更重要的是为了纪念六四27周年,所以他特定选在427日这一天开始绝食,因为27年前的4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那篇臭名昭著的社论《必须旗帜宣明地反对动乱》,第二天即27日北京爆发了百万学生大游行。他虽身陷囹圄,仍想着如何还能为六四做点事,曾多次表示:他苟活二十多年,就是为了六四,为了六四,在所不惜,我先生在他的“绝食抗议声明”中写道:“我失去了自由,只有用生命去抗争”,他用生命兑现着他的承诺.

郭飞雄先生也是八九一代,他以无比的忍耐和彻底的自我牺牲精神,实现着最有价值的生命。他是我非常敬重和钦佩的民主人士。很遗憾,在2013年的3月我和我先生专程去广州看他,但当时对他监控很严,没能见上一面。

无论是于世文,还是郭飞雄,他们身上都体现着最执着的“六四精神”;即传统中国圣贤精神的精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物开泰平,与产生于西方的以自由、平等、博爱、人权、宪政等普世价值为基础的现代人文精神的结合。如果把绝食当作一种抗议和公开表达的手段,更当作一种快捷传递“六四精神”的方式,那么我愿意参加接力绝食,自愿从589时起绝食24小时,并以这种方式也告诉于世文:你可以结束绝食了,因为还有我们。

最后向铁石心肠的当局强烈呼吁:请给予郭飞雄人道对待,及时让其送医救治。

陈卫
201657

被控敲诈勒索政府而遭判刑13年的吉林访民郭洪伟狱中病重 生命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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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7日星期六,本网获悉:被控敲诈勒索政府而遭判刑13年的吉林省维权访民郭洪伟日前病重转入吉林省新康监狱特管监区治疗,生命堪忧。

其妹妹郭宏英今天发布了如下声明:201654日,我接到镇赉监狱电话通知,郭洪伟病重转入吉林省新康监狱特管监区治疗,要求家属会见。56日,在镇赉监狱两位警务人员的陪同下我们见到了病重的郭洪伟(高血压三级极高危险组伴多发腔隙性脑梗死),警方要求配合治疗,当天主治大夫没在,不知治疗方案,郭洪伟西药过敏,如果被强制‘配合’治疗出现任何意外就是谋杀。”

吉林省维权访民郭洪伟和母亲肖蕴苓年初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6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判决刑期具体结果如下:郭洪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郭洪伟的母亲肖蕴苓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

郭洪伟,男,现年53岁,目前身患重病,原吉林四平市松江河发电厂职工,2005年被所在单位出纳和检察院构陷,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9年出狱后,一直上访伸冤,由于四平市不再接受他的上访申诉,2009-2015年,期间上百次到北京上访。

2015226日,吉林四平市维稳信访办和国保5人陪同郭洪伟,郭洪伟拄拐的母亲78岁的肖蕴苓,郭洪伟妹妹,现年50岁的郭洪英,去北京上访,进京后,郭洪伟根本没有机会上访,旅游几天,一起随国保回到四平市。201539日,郭洪伟和78岁拄拐的母亲肖蕴苓被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刑拘,于411日被逮捕,一直被关押四平市看守所。后被判重刑,转入镇赉监狱。

对于郭洪伟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北京维权人士王玉民依法维权10余年 问题终获解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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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7日星期六,本网获悉:今天中午,100多名北京维权人士参加了王玉民先生举办的聚餐会。王玉民、包龙军(王宇律师的丈夫)等人是北京著名的公民代理人,他们都先后用自己平时学习和实践中积累起的法律知识替弱势者打过千余起维权官司。

今年王玉民先生的房子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为此大家聚在一起庆贺,回忆走过的风风雨雨,感慨万千。大家一起合影留念。

王玉民先生所在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在十多年前遭到了海军的强行征地拆迁,村民们为了维护权利坚持维权十多年。金家村20038月遭遇拆迁,但200510月才伪造了征地拆迁许可,期间海军不予安置,村民们不同意(价格是2450一平方米基准地价)就实施暴力强征,共打伤村民40多人,停水、停电、堵路多年,直接或间接致六人死亡。因抗议强行征地的死者停尸在太平间长达数年(停在太平间的亡者叫张增祥,是村民高春青的爱人)。金家村80岁老人张秀兰,因被强拆,爱人急死,儿子被打伤。金家村近四十户被强拆。

金家村的拆迁当时因为涉及军队,比一般的拆迁公司更加黑暗,村民们多年维权无果,求诉无门。但是王玉民先生毫不气馁,一直不懈抗争申诉,依法维权,今年政府终于将其房子问题妥善解决。

本网曾予以报道关注的链接:
北京金家村遭遇海军强拆,村民感叹海军就是海盗(多图)

福建人权捍卫者范燕琼因欲出境遭遇强迫失踪 已失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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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7日星期六,本网获悉:福建人权捍卫者范燕琼因欲出境遭遇强迫失踪,现已失联。

据范燕琼女儿今天发来信息说:“我母亲今早在深圳被国保伪装的人带上车,骗说坐这车可以带她到通往香港的口岸,后我母亲被控制,电话卡也拔掉。昨天我母亲已与国保有过正面交锋,明确表示不让我母亲出境,并在一段时间内控制了她的人身自由。现如今又处于失联状态,甚是担心!求扩散,望关注!希望她平安无事!”

范燕琼,女,出生于1960126日,福建省南平市人,高中文化,《零八宪章》首批签署者,人权捍卫者,著名“福州三网民案”当事人。

范燕琼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因为自己母亲冤案而引起对弱势群体的极大关切,长期以来替普通民众维权,无偿给他们撰写申诉材料,替他们作公民代理。因维权也长期受到地方权贵与黑恶势力的威胁与打压,曾被拘留、恐吓、跟踪。2008年因签署《零八宪章》被警方几次传唤,并被限制出境。

2009623日,因笔录福建闽清访民林秀英关于女儿“被轮奸致死”案控诉材料,以《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为题上网披露,指控福建省闽清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官员勾结和包庇黑社会头目,范燕琼于2009626日被福建福州警方拘留,最早罪名是涉嫌诽谤,后于2009731日被以“涉嫌诬告陷害”批准逮捕。被关押于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中遭虐待,患严重的肾病和心脏病等疾病,不给保外就医。

后范燕琼和同案游精佑、吴华英被福州法院判诽谤罪成立,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游精佑、吴华英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范燕琼仍一直被限制出境。

对范燕琼女士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河南访民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将于5月17日在安阳市北关区法院重审开庭 李方平律师代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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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8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河南内黄县访民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将于20165179:30在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冯改娣去年曾被以敲诈政府最一审判刑11年,后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冯改娣儿子冯磊说:“我的母亲已经在安阳市看守所过的第二个母亲节了,希望能通过五月十七日的庭审,还我母亲冯改娣一个公道!请大家关注!”

日前,冯改娣代理律师李方平说:"冯改娣前两辩护律师刘晓原、山东舒向新先后出事,我现在接手河南冯改娣案。"

对此案相关案情李方平介绍道:“上访者冯改娣因所谓敲诈政府案,经河南内黄政法委召集公检法三家开完协调会后,达成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判决的共识,重判11年。经北京刘晓原律师、山东舒向新律师二审强力辩护以及媒体广泛关注,此案已发回重审。新的起诉书将敲诈61万改为1万,但又增加所谓寻衅滋事的罪名。该案发回重审才几天,刘晓原所在北京锋锐律所遭央视审判示众,无法接办新案,另一个辩护律师舒向新又因所谓诽谤案定罪服刑中。”

河南内黄访民“敲诈勒索政府”并非河南内黄的发明创造。今年三月份,河南南阳、吉林四平就二审判决两起访民利用上访“敲诈勒索”的案件,有的还捆绑上了寻衅滋事罪。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滥用权力,以敲诈政府罪打击访民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舆论的强烈谴责。
附:案情链接:
1、《访民敲诈勒索政府案,被法院发回重审》
2、《冯改娣敲诈勒索案二审辩护词》
3、 《这个妇女好大胆,竟敢“敲诈”公安局》
4、《勒索政府的访民》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地区五名牧民因维权遭警方抓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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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8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据内蒙古自治区前政治犯哈达之妻新娜的披露称,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地区五牧民在维权现场被当地公安抓走。

据内蒙古著名民主人士哈达的妻子、人权捍卫者新娜的消息:本次牧民维权,皆因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苏龙嘎图嘎查(原二队)上千亩集体草场被当地干部私下出租给外来汉族葛某多年当地牧民未获任何收且苏木苏龙嘎图嘎查账目混乱集体财产流失严重为此,当地牧民一直上访投诉、讨公道从基层至呼和浩特首府、北京都去过但结果却是各级政府对此冷言冷语、置之不理

更让牧民想不通和气愤的是,嘎图村干部不仅非法出租集体牧场且不给大家合理说法,而且按照合同租期已过但因葛某和地方腐败官员互相勾结今年开春又要开工种地牧民们听说后赶到开工现场依法维权阻止其今年再种双方争执不下对方顾来“黑社会”对付维权牧民尽管5月3日自由亚洲电台曾以内蒙古牧民要求归还草场遭殴打报道过此事但结果却招来新一轮的更严厉的打压。

5月5日下午4多,乌拉特公安局突然出动大批警力将维权现场的5名牧民抓走晚上10点多做完笔录后未放,直接这5名牧民关进了看守所

5月6日,村里众牧民前往问询相关部门被抓牧民的事情,对方竟回复称:承包商手续齐全你们这些牧民阻挠根本没理而且,这5位被抓牧民的家属前往索要文字证明时,警方出具任何文字手续使得他们至今未知到底是传唤还是拘留焦急万分

此次被抓牧民的名字是:
1. 萨仁高娃(60岁)
2. 吴艳芳(57岁)
3. 敖特根桑(48岁)
4. 赵乐(26岁残疾人)
5. 伊仔仔(音译69岁)

警方还称,这5个牧民是根据嘎查领导和党员群众的举报“依法”抓的而事实真相却是,萨仁高娃等牧民为收回被基层干部非法外租的集体草场他们曾组织过399人的签名上级投诉、请愿讨公道但各级政府根本无人牧民的生存权和合理诉求。时至今日该地区的维权仍被当局持续打压5月6日微信群里当地民众愤愤感叹:乌拉特地区的政府和黑社会差不多了! 

后附:哈达简介(信息主要源于“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网站)、新娜简介

哈达,1955年11月29日生,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曾在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任职,原蒙文政治理论编辑室编辑,蒙古族知名学者、社会活动家,中国政治犯。1989年5月起,曾成立“蒙古文化救助会”后更名为 “南蒙民主联盟”并连任主席同时与他人创办杂志《南蒙之声》撰写大量文章;后因撰写书籍《内蒙古之出路》,书中记述内蒙古在中共统治下数十年的历史和现状,历数当局发动的各次政治运动和政府推行的移民及计划生育等各项政策的危害,号召人们觉醒实现和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人民权利又因 “南蒙民主联盟”在召开第三次中央会议时,将章程修改为“本联盟是以反对汉族殖民统治,争取南蒙自决、自由、民主的秘密组织”,1995年冬,该联盟组织了以蒙古族为主的呼和浩特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罢课和游行,要求实现宪法规定权利,制定一部真正体现内蒙古自治的基本法,遂于1995年12月10日被内蒙古警方刑拘1996年3月9日正式逮捕1996年11月11日被呼和浩特中级法院秘密庭审,以“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2010年12月10日刑满出狱,但因是重量级政治犯,虽然出狱,仍遭长期监禁且在出狱当日其子威勒斯被当局莫名其妙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抓,其妻新娜被以“非法经营罪”关进内蒙古第一看守所2014年12月9日,终获自由。此前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第四监狱服刑。

其妻,新娜,从内蒙古包头师专政史系毕业,因哈达被捕判刑而遭受牵连打压,其苦心经营的蒙古学书店亦被当局查封,日常生活根本无法正常进行。日前,因其经常关注牧民维权情况而遭到严密监控和被要求向当局汇报思想及行为动态。

被一审判处1年半的河南女访民张淑平“妨害公务”案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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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8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河南访民张淑平,一审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个月。近日,二审河南许昌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律师称此做法值得肯定,但依法应直接改判。

这是近几天,针对访民控罪一审被否决发回重审的几个案件之一。前天,山东丁汉忠案,二审否决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此前被一审判决11年的河南访民冯改娣案,也是二审否决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将在近期重审开庭。

以下是来自【财新网】实习记者罗国平201658日的报道:

张淑平是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201410月,张淑平赴京上访;1028日,许昌市魏都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程某某、许昌市魏都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王某等人,“受单位指派”赴京对张淑平进行劝返时,与张淑平发生撕扯。因此,张淑平被控妨害公务罪,由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分局逮捕。后魏都法院认定张淑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对于二审法院的裁定,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法学博士毛立新律师称值得肯定,给一审法院纠正错误提供了一个契机。但这一案件法律定性有误,按照刑事诉讼法,应直接改判无罪,而非发回重审。结果导致诉讼拖延,浪费司法资源。该案辩护人之一、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姬来松律师称,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被告将被判无罪。
  
该案的焦点之一,是程某某、王某等人的截访行为是否为公务行为。毛立新表示,截访行为并非公务行为。在这起案件中,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方式均有问题。
  
妨害公务罪的主体须为国家公务人员。姬来松律师披露,前往截访的员工均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有执法权。其中程某某是退休返聘员工,而王某是合同制政法干警。
  
一审法院曾将“河南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豫信联办”)关于进一步最好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的通知”以及“许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省联席办《河南省驻京信访劝接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列为证据。
  
姬来松律师认为,豫信联办出具的文件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归于无效。他援引立法法规定指,“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属于法律保留范围,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设定。因此,程某某、王某等人的截访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
  
姬来松律师指出,作为执法行为,执法者应亮明身份。如果没有穿工作装,就应该出示工作证件。而案发时,劝访者穿的均是便装,也未亮明自己的身份。
  
该案另一焦点,是客观上是否有妨碍公务的行为发生。原审判决称,撕扯过程中,张淑平将被程某某的衬衣扯破,将王某手部咬伤,并手持砖块威胁砸人,致使劝返工作无法完成。
  
对此,姬来松律师认为,张淑平实为自卫行为。案发时,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将她拉上车,她是出于自卫才抓住了程某某的衣服。
  
毛立新律师向财新记者指出,截访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存在严重问题,妨害公务罪用在访民身上的案例并不太多。对访民一般用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等其他罪名。

维权评论:内蒙古牧民被迫维权说明了什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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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8日星期日:据悉,继前些日子,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阿日昆都愣及扎鲁特地区维权事件被当局高压手段暂时控制之后,很快西部的乌拉特地区牧民维权事件又接续出现。尽管又遭到当局严厉打压熟料乌拉特地区的牧民未被吓倒,他们仍在网上表明态度继续积极发声呼吁当局对事件和维权呼声给予公正处理和对待,并希望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更多关注与支持声援。

应当说,内蒙古地区近来基层民众的维权活动就始于乌拉特中旗。正月十五刚过,次日(2016年2月23日)就30多名牧民到旗政府门前举牌,要求“清退干部草场维护牧民权益。据悉,该旗已有90多万亩草场被干部侵占,还不包括类似新忽热苏木区域这样的非法租赁以及其他草场非法流转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牧区的百姓会出现此起彼伏的维权声浪呢?皆因近年来基层民众(牧民)的草场正以各种形式急速被非法侵吞转让,就如全国各地其他省市自治区百姓土地、住宅、池塘、山林、山地等被非法强拆、强抢、强占一样,已成为内蒙古各地百姓奋起维权的重要原因。官员腐败、官商勾结、公检法执法违法、体制改革严重后置,相关部门及执法部门对基层百姓生存权的极度漠视、无视,已造成众多的牧民流离失所,生活无法保障。牧民们迫切盼望能有一个平安、自由、祥和、富足的生活空间。

据称,本次乌拉特嘎查村五维权牧民被抓,其中萨仁高娃网名伟大母亲”)和吴艳芳都是维权多年多次到呼和浩特及北京访维权和此非法被抓被扣但她们不畏艰险,无畏恐吓,在高压控制下依然坚持投诉,以难能可贵的行动践行着对公平正义、合理合法和期待美好生活的诉求乌拉特地区正是因有一批像这些坚持上访维权者一样执着勇敢的牧民维权运动才风起云涌

人们有理由相信,如果内蒙古各地的维权民众都能像乌拉特被抓的五牧民那样执着勇敢地向当局黑恶、贪腐势力说不,内蒙古的打压式维稳不过是当局的权宜之计如若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今后各地的维权事件还会持续不断的发生而那些政府期待的所谓顺民,必将被迫走向维权抗争之路。




维权评论:张耀杰:射钉枪杀人案的因果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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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北高营村村民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当众射杀村长兼书记何建华案,是当下社会一起典型的因政府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偏袒权势者而使得受侵害者投诉无门,最后遭压迫的弱者被逼上绝路,血仇杀死压迫者的案件。贾敬龙一审被判死刑,但是这一判决是不公正的!著名学者张耀杰在“博客中国”网站上发表了《射钉枪杀人案的因果链条》一问,对此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剖析。本网全文转载。让我们共同努力,使法律真正成为每一个公民捍卫自己权利的最后的保障和依托。

文中最后,张耀杰先生不无忧虑地写到——“作为完整旁听了该案二审的一名人文法政历史学者,我个人对于贾敬龙的这桩射钉枪杀人案的最为强烈的关切是:贾敬龙用射钉枪射杀恶霸村官何建华是被逼无奈的报仇雪恨;他的犯罪对象特定,即使在被何建华的儿子何志辉、侄子何志轩以及村治安队的帮凶打手围追堵截打成重伤的情况下,也没有使用另一支射钉枪里面的最后一颗钉子实施二度行凶,显然是属于没有突破人性底线的有限复仇。贾敬龙杀人之后充满了自首意愿的相关表现,也构成了主动投案自首的证据链条。

假如河北省高院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对贾敬龙执行死刑,留给像贾敬龙这样的私力救济者的唯一选择,只能是中国传统血亲复仇中免除后患的斩草除根、一网打尽,甚至于是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玉石俱焚、滥杀无辜。贾敬龙在有限复仇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人性底线和善良意愿,将从此绝迹……”
2015219日是农历羊年的大年初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北高营村的春节团拜会现场,身材瘦小的北高营村村民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当众射杀村长兼书记何建华。

2015112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石判初字第00138号”中,一审判决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46日,河北省高院在石家庄市中院一楼刑事法庭开庭审理贾敬龙的死刑上诉案,我应北京建研律师事务所赵晓亮律师邀请,专程从北京赶赴石家庄旁听了这次庭审。

我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而是一名稍微知道一些法律常识的人文法政历史学者。我个人坚持认为,贾敬龙确实构成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事实,贾敬龙本人对此也供认不讳;但是,在这一恶性案件的因果链条当中,初始的施害者并不是贾敬龙,而是被贾敬龙用射钉枪当场射杀的何建华。该案发生之后,当地所有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对此事进行深刻反思,反而有意识地排除掉了所有对贾敬龙有利的证据材料,甚至于恶意采信了办案机关所收集的对于贾敬龙明显不利的伪证材料。执法人员如此明目张胆地偏听偏信、选择执法,法律应该承担的公平正义,将荡然无存。

 1.何建华父子的长期欺压

在石家庄期间,贾敬龙的家属给我提供了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其中盖有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政府的红色公章,信访人是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回访人是高营镇政府的芦卫国、张磊,回访时间是201617日。

在一份由贾同庆署名的以“尊敬的石家庄市信访局领导”为抬头的信访材料中,比较完整地介绍了贾敬龙一家遭受何建华以及接任他的村长职务的儿子何志辉长期欺压的完整经过。其中存在一些错字错句,现予原文照录:

一、2009年初北高营村委制定的城中村拆迁标准毫无依据,村民如有不从,对村民实施“三停制裁”:“停水、停电、停发村民应享受的一切福利保障”,让人无法正常过日子,更有甚至还有朝村民院里扔礼花弹、打砸玻璃等等,强拆村民房屋,拿军阀流氓痞子那一套对付村民,村民实属无奈。

事实如下:

1.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局文件明确指示,按照被拆迁户的建筑面积最低补偿标准为平房每平米500元,二层及以上每平米700元,过渡费为每平米每月22元,我村600来户平均每户200平方米,按照建设局指示房屋补偿6000万元,过渡费7716万元,合计1.3716亿元,可是过渡费给了20%,其余款项下落不明,而且出现拆迁平方“走形式”,给评估却分文不予兑现的囧事,都没有给村民,都贪污了。

2.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每户置换300平米和每人25平米的商业补偿,北高营每户200平米置换,让村民自掏腰包再买100平米,我村600来户又收了村民一个亿。

二、20103月初北高营村委会找来财产评估公司对村里的房屋出具拆迁评估报告。我家的楼房是2007年为了给儿子结婚建造的,2008年开始入住的,2009年儿子谈的对象,楼房仅仅最初的建造成本就20多万,时隔2年的新楼房以及所有的附着物却在评估报告上评估总值193999元,非常显然严重低于石家庄市城中村当时的评估标准。依照《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办法》中规定二层楼房中的第一层100371元不给予补偿,二层以及二层以上走评估93628元,现金一次性付清。农民用所有的积蓄和借款花了20多万元才刚刚盖了2年多的新两层半的楼房,拆迁补偿仅仅93628元。基于这种情况我家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认为评估的价值太低,一直没有在评估报告产权人上面签字,也为得到分文评估补偿。

三、自拆迁至2010年底,我家因对他们的无理做法不满一直没有签字,一直据理力争,如此一来,恼羞成怒的村霸组织,立即停发了全家应享受的生活保障福利待遇,还“株连九族”,连我年过八旬的老母也未能幸免。小到过节米面油,大到村民医保,过节下发的村民养老保险,我夫妻和我母亲的一律不办理,村民每人每月300元老年福利金也一并停发。面对如此高压的黑恶手段和村内日益嚣张的骚乱,本就处于弱势群体的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再看看日渐虚弱的八旬老母,咬牙违心签下字,签下村内所谓的“拆迁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村霸组织”无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权代法,自定最低标准,叫人不服,并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对弱势群众实施要挟、高压逼迫村民违心签字,以上陈述,仅为村霸组织反动压迫民众实情的冰山一角,更有大量的依据事实令人咬牙切齿,涉及群众数千,铁证如山。停发我家的米面油和养老金至今未补发。

四、2013127日没有拆迁我家楼房的时候,北高营村拆迁办就开出来拆迁验收合格证明,私自克扣拆迁补偿款31400元至今未给。

五、原本定于2013525日在楼房内给儿子结婚,村委会却在2013227日和57日两次光天化日强拆我家装修一新的婚房,在未协商一致,未得到一分补偿金的情形下,雇佣很多小痞子,强行将婚房拆除。

六、我家非常无奈先后领了两套房子钥匙:

1.平价购买高层6-1-301,应交148333元,已交现金60000元,银行转账16878元,欠71455元;

2.置换多层10-1-302,应交21958元,已交21958元;

3.村委会欠补偿款31400+193999-71455=153944元至今未给。

七、2014年两亩多的口粮地被非法圈占,无法耕种,占地款也被村委会一直拖欠着,直到20159月其他村民的占地款按照每亩7万元支付,邻村都是每亩15万元,然而我的占地款找过村委多次一直不给予支付。

八、201510月北高营村委又私自克扣我第三套置换房不给。

贾敬龙之所以要处心积虑地杀死何建华,就是因为何建华亲自带人暴力强拆了他预备结婚的婚房,直接造成其未婚妻悔婚分手,从而断送了贾敬龙几乎所有的人生梦想。

2.强拆婚房引出的杀人血案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石判初字第00138号”当中,摘录了贾敬龙关于购置射钉枪杀死何建华的相关供述:

他打何建华的枪是从石家庄7420厂对面的五金批发市场购买的,130元一把,2014年购买的,他买射钉枪和改装射钉枪就是为了报复何建华。他买回来后就在租住地开始研究怎么改,大约在三天左右,他就改装并实验成功了。射钉枪经过他的改装后,枪不用顶墙在空中就能打响,并在五合板和一公分木板上试验过,射出的钢钉能打透五合板,也能打透一公分的木板。他把三只枪放到他租住的房屋内,准备使用。打何建华的枪当时他扔在团拜会现场了。他的右小腿被撞断了,头的右侧也有伤口。

他用射钉枪打何建华后脑部就是想报仇,打别的地方起不到他想要的作用。他和何建华结怨是因为北高营村改造拆迁的事情,这件事使他个人受了很大的委屈。201357日下午16点左右,村里组织有二十多个人,两台钩机,对他的房子进行强拆,在强拆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拆迁队中有人对他和他的家人进行了殴打,将表哥王会勇的头部打破了,他也受了伤,他表哥的手机也摔坏了。110民警到场后,把他和开钩机的人带到了长丰派出所,后来又带到了高营派出所。这事之后,他家里多次找何建华商谈拆迁补偿的事宜,但何建华一直没处理,到现在拆迁补偿款一分也没拿到。因为这事,他感觉很没面子,一气之下就从家里搬出来了,他的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他为了找何建华报仇买了一辆红旗车,三把射钉枪和一盒射钉炮,并对射钉枪进行改装,还有一把小的假手枪。他打完何建华一枪后,就想跑到派出所去自首。他在218日晚上已经把自首短信都编好了,为的是打完何建华后给他的朋友和家人一个交代。他跑的路线也是事先选好的,就是往长丰派出所方向跑。他在车上给女朋友吕丹丹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他告诉她,让她告诉她爸妈说他把何建华打死了,去派出所自首,讲完话他就把电话从车窗扔了出去。

201646日上午的二审法庭上,尽管河北省高院的审判长张文明一再压制打断贾敬龙的法庭陈述,贾敬龙在断断续续的法庭陈述当中,依然态度顽固地坚持说明了构成他投案自首情节的几个关键事项:

第一,他在抵制暴力强拆的过程中,在距离最近的高营派出所受到过不公平待遇;所以,他在枪杀何建华之后,不愿意就近去高营派出所自首,而宁愿选择到距离稍远的长丰派出所投案自首。

第二,他为了给已经断绝关系的前未婚妻吕丹丹及其家人一个交待,专门购置了一部新手机。他在投案自首的路途上,用这部新手机给已经拒绝接听他的电话的吕丹丹打电话,他在电话里面只说了短短的几句话:告诉你爸妈,我已经把何建华给杀了,我现在去派出所自首。然后,他就把这部手机扔出了车窗外面。吕丹丹提供的证词,印证了这一事实。

第三,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石判初字第00138号”当中编号12的证据材料是这样的:被告人贾敬龙手机照片及草稿箱短信截图载明:“我以颤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心絮沸腾的坦然;在此紧仅的分秒钟,想对你的有且只能深鞠一个真挚的谢!斯是此生,愧报淡雅;蒙恩为酬,来事相馈。贾敬龙。”

贾敬龙在二审法庭上补充解释说,正当他打开手机发送这一短信时,他的破旧汽车被充当专职司机的何建华的侄子何志轩开着越野车撞停,直接导致这条短信没有被成功发送。

第四,贾敬龙反复解释说,除了打死何建华之外,他并不想伤害任何人。即使何建华的侄子何志轩用汽车把他的小腿撞成骨折之后又纠结众人实施殴打,他也只是把射钉枪里仅有的一颗钉子射向草地以未恐吓。他见到警察时躺在地上拼命喊了一句“警察,我要自首”,然后就昏死过去。他申请法庭找到这位警察与他当面对质,审判长张文明对于他的这一要求,没有任何表示。

3. 射钉枪杀人案的因果链条

贾敬龙的射钉枪杀人案,显然不是一例孤立个案,而是采用比较极端的方式凸现了中国基层政权公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而实施暴力拆迁的普遍事实。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石判初字第00138号”当中编号31的证据材料,是北高营村拆迁办公室主任胡援祯提供的证言,其中写道:“村委会出具的拆迁验收证明中落款日期为‘2013年元月27日’,这是因为元月27日前后,村委会经验收认为村民的旧房符合拆迁条件,由村委会分批统一对村民出具的拆迁验收证明,但拆迁是有一个过程的,在没有拆迁到谁家的房子,村民还是可以在旧房里居住。证明上的贾同庆是由他写的,那个证明不需要村民签字。上面的31400是拆补偿款,这些钱由村里统一转到村民的购房款里。不给办养老金是村里的统一规定,是为了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不是针对贾敬龙一户,现在村里还有其他村民家存在这情况。”

一个村级拆迁办公室主任,竟然可以在村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打着“村委会”的“统一规定”的名义,擅自替代村民贾同庆在所谓的“拆迁验收证明”中签字,并且可以随意剥夺村民应得的养老金。针对北高营村村长兼书记何建华及其拆迁办公室主任胡援祯的种种违法行为,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的李玉克律师在二审庭审过程中明确指出:

1、北高营村旧村改造系为违法实施

20091129日北高营村发布了加盖“北高营村民委员会”印章落款为“北高营村两委会”的拆迁公告,公告明确的写明了北高营村旧村改造的依据是“经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写明“依据石政发[2008]5号文件精神”。但是按照 《石政发[2008]5号文件》的规定,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和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北高营村改造应在区政府审查同意后并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方能实施,而北高营村恰恰没有经过同意、批准、备案而自行违法实施拆迁。

2、《拆迁协议》是在强行、强制之下违背自愿原则的无效协议

因不能对拆迁达成协议,贾敬龙的奶奶的社保被停,迫于淫威贾敬龙之父贾同庆在20101110日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协议》,仅从该协议的字里行间就能看到村委会的霸道和贾敬龙家里的无奈,比如:

协议的第一条:凡是在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村民,必须按照我村制定的拆迁改造方案各条款执行。

协议的第二条:凡是不支持我村旧村改造及有关规定的,后果自负。甲方(村委会)有权终止乙方一切集体福利待遇,且今后不再补发,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在集体范围内安排的工作。

协议的第七条:在甲方(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拒不签署协议的拆迁户,后果自负。

整个协议就是村委会单方意志的体现,不仅违背自愿原则更是对公平原则的践踏,是为无效。

3、婚房被违法强拆

1979年贾敬龙之父结婚时从村里分的宅基地一块并建房自住,2007年将房屋重新翻建为3层楼房。20121月从村里以平价购买3居室单元房一套后,父母和姐姐均搬到了单元房居住,因贾敬龙的奶奶要轮流在家居住,所以单元房父母住1间,奶奶住一间,姐姐住1间,贾敬龙本人则留在原村民住宅里居住,其婚房自然被安排在了原村民住宅之中。

2013227日,何建华组织人员将贾敬龙的村民住宅进行强拆,其时贾敬龙报警,由于贾敬龙的坚持,强拆未能得逞。

201357日下午。何建华重新组织人员对贾敬龙的村民住宅进行强拆,因此时距贾敬龙结婚的日期525日仅有18天,在贾敬龙及其家人的哀求下被害人不顾乡亲情面,作风粗暴地将婚房予以强制拆除,将为结婚而准备的全部家俱和生活用品埋在了废墟之中,并且打伤了贾敬龙及其父亲、表哥、堂哥且没有任何赔偿。

综上,不难看出北高营村实施的拆迁是在违法状态下强迫村民签订所谓的协议,严重侵犯村民利益的暴力工程,贾敬龙的行为实为暴力侵害下的自然反抗。

基于上述证据材料及庭审辩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石判初字第00138号”所谓的“对于被告人贾敬龙及其辩护人所提贾敬龙有自首情节的辩解和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贾敬龙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因被害人何建华对贾敬龙婚房进行强拆而引发,以及何建华领导村干部在拆迁过程中没有依法实施拆迁的辩解和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贾敬龙的辩护人所提贾敬龙的犯罪对象特定,不具有对社会公众的危险性的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纳”;显然属于没有表现出丝毫救济善意的偏听偏信、选择执法的冷血判决。

 4.刑事诉讼学者的万千感慨

关于贾敬龙案二审开庭的消息公开上网之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事诉讼教研室的刘红博士,专门向我索取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石判初字第00138号”的影印件,并且以《“杨佳们”的命该夺吗?》为标题,感慨万千地写了一篇点评文字。

刘红博士认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22页的判决书,用了16页列举了38个法庭认可的定案证据;但是,对证据采信的依据和由此推论出的定案事实不到一页。对一个死刑立即判决的判决书而言,显得严重的苍白空洞和缺乏说服力。本案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事实,无疑证据是清晰的充足的。定案的案件事实是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但,本案的犯罪危害程度涉及是否应该夺命,却很难从现有定案证据中自显,法官在判决中也缺乏说服性。这点基本反应了当前中国法院的常态,即:法院在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基本扮演无能为力的角色。

作为一个先后在英国和香港接受过相对完整的法律训练的刑法学者,刘红博士以她女性的悲悯表示说:“本案涉及的是一个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冲突最为激烈的暴力拆迁领域的典型案例:基层政府强拆私产与个体对私有权维护的冲突。在法庭认可的定案证据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被告人在建立私房时的用心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以及积极地准备在此举行婚礼。但所有的基于普通人对私产正常的安排和享有,因为村委会的单向决定而全部破灭。更为悲惨的是,因为这一拆迁行为,本已在日程安排上的婚礼,变为分手。……在法院认可的定案证据里,我们看到的画面是拆迁那天被告人多次打110110也有干预禁止强拆的记录;也有多个言词证据描述了现场的野蛮暴力。但证据拼织的画面,没有被法官认可,也没有在判决书上有任何的可让人信服此拆迁行为合理合法的有说服力的评析。在这个判决里,我所看到的是:法官们已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感受、价值利益,非常远了。看不到司法在行政公权力无边界、无耐心地肆意侵犯公民个人私权的野蛮行径中如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彰显公平和正义,为广大的私有权的个体提供救济。我看到的是法官和法院们的无能、无语……”

作为完整旁听了该案二审的一名人文法政历史学者,我个人对于贾敬龙的这桩射钉枪杀人案的最为强烈的关切是:贾敬龙用射钉枪射杀恶霸村官何建华是被逼无奈的报仇雪恨;他的犯罪对象特定,即使在被何建华的儿子何志辉、侄子何志轩以及村治安队的帮凶打手围追堵截打成重伤的情况下,也没有使用另一支射钉枪里面的最后一颗钉子实施二度行凶,显然是属于没有突破人性底线的有限复仇。贾敬龙杀人之后充满了自首意愿的相关表现,也构成了主动投案自首的证据链条。假如河北省高院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对贾敬龙执行死刑,留给像贾敬龙这样的私力救济者的唯一选择,只能是中国传统血亲复仇中免除后患的斩草除根、一网打尽,甚至于是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玉石俱焚、滥杀无辜。贾敬龙在有限复仇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人性底线和善良意愿,将从此绝迹……

201656日于北京

冉崇碧到北京云冈派出所追讨被扣押财物再遭公安抢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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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8日星期日,本网获悉:今天(201658日)中午12点多,冉崇碧在重庆籍访友邓光英、李家坤的陪同下,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云岗派出所追要“两会”期间被扣押的财物。不料追讨财物未果,手机又被云岗派出所长李会强与警长龙腾飞抢走,经过两个多小时交涉,派出所公安拒绝归还。

2016311日“两会”行将结束,长期驻京控告广东东莞司法机关徇私枉法包庇强奸幼女的冉崇碧,行走在北京丰台区云岗南宫迎兵南路时,被云岗派出所长李会强等强行带到派出所,衣服被撕破,手机等财物被抄走扣押,盘查控制三十多个小时后羁押丰台区看守所,说是刑事拘留,但到释放时都没任何给予相关法律手续。冉崇碧说:自己在派出所被关押30多小时的过程中,没有任何饮食,也不允许上厕所,纯粹就是非人的折磨,在看守所被羁押一个月,释放时没有给予任何手续,也没有返还扣押的手机等财物。

到北京云冈派出所追讨被扣押财物再遭公安抢夺,冉崇碧的遭遇引起在京的访民愤怒,重庆的邓光英、李家坤,四川的何云华、罗玉珍,河北的杨玉清,广东的陈家龙,福建的彭国财等,在派出所旁边拉起横幅,要求北京市市委书记郭金龙管一管公安派出所滥用职权胡作非为的行为。

据了解,冉崇碧这一次在派出所被抢走的手机是三星牌智能手机,公安之所以抢夺,很有可能是担心冉崇碧追讨财物时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拍照等。看来平时在平民百姓面前耀武扬威的人民警察,还是对手机这样已经普及的设备心存顾忌,但又不愿意改邪归正,居然采用“两抢”手段。

冉崇碧电话:13261583793.

中国维权动态周刊总第464期(2016年5月2日-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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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郭飞雄终在“接力绝食救飞雄”呼声中被律师暂短会见,然而,处境依然堪忧。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拖欠工资的事情越来越多, 湖南衡阳千余名教师集体讨薪,结果遭大批警察弹压。赴京上访的外地访民依然如过江之鲫,他们的命运并不比之前的访民好,仍然遭到警方的大抓捕。上海,在高 楼林立的背后,充满了民众的血泪,访民谢金华家的房屋遭上海浦东新区镇政府强拆。北京维权人士王玉民的拆迁问题终获解决,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法治社会的来 临,从各种侵权现象看,追求法治的道路依然坎坷而漫长。

本期目录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湖南衡阳千余名教师集体讨薪遭大批警察弹压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青岛隋双胜反腐讨薪被判刑
2、北京警方对在京访民进行大抓捕
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地区五名牧民因维权遭警方抓捕
4、河南女访民张淑平“妨害公务”案被发回重审

三、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辽宁人权捍卫者郝威再遭北京警察打伤住院
2、吉林访民郭洪伟狱中病重
3、冉崇碧到北京云冈派出所追讨被扣押财物再遭警方抢夺

四、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访民谢金华遭上海浦东新区镇政府强拆

五、其它骚扰行为
1、江苏高院临时编造理由拒绝开庭

六、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志愿者发出救援郭飞雄接力绝食倡议书
2、冯正虎等控告人追究法官童凌的违法责任
3、石家庄村民杜俊超就土地被征收用申请行政复议
4、北京维权人士王玉民拆迁问题终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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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湖南衡阳千余名教师集体讨薪遭大批警察弹压
5月4日,湖南省衡阳县有千余名教师聚集在该县政府门前讨薪。据称,近年来,衡阳县一直拖欠、克扣教师们应发工资,而该县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县长蒋达 宏此前还向广大教师承诺过:“政府欠教师的钱,我们认账还帐不赖帐,衡阳县的财政优先保障是工资”。从一些教师对外发布的多个视频中可以看出,千余名教师 聚集于衡阳县县政府大院门前,现场同时有政府执法人员,部分镜头里有明显肢体冲突。次日,维权教师代表李龙君遭衡阳县警方抓捕,另一教师维权代表曲来法因 接受中央广播网采访亦遭警方抓捕。(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54.html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19.html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青岛隋双胜反腐讨薪被判刑
5月5日上午10点20分,因举报青岛市市委市政府官员在建设领域腐败而被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隋双胜案,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开庭宣 判,受委托为隋双胜做无罪辩护的资深刑事辩护大律师张赞宁赶到看守所。青岛市北区法院的法官厉建军和单美丽、赵珈艺两个人民陪审员迟到了一个小时,宣判隋 双胜的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5.html

2、北京警方对在京访民进行大抓捕
5月6日,正在北京信访的天津维权人士唐新波说,当天早晨4点50分左右,大批警察驾车进驻吕村,把守在吕村车站及各个路口,对维权访民实施莫名其妙的大搜捕,其中有湖北的访民田青荣、四川的访民唐春荣等多人被押上662路公交大巴车抓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36.html

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地区五名牧民因维权遭警方抓捕
据内蒙古自治区前政治犯哈达之妻新娜的披露称,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地区有五牧民在维权现场被当地警方抓走。本次牧民维权,皆因内蒙古乌拉特 中旗新忽热苏木苏龙嘎图嘎查村,有上千亩集体草场被当地干部私下出租给外来汉族葛某多年,当地牧民未获任何收益,且苏木苏龙嘎图嘎查村账目混乱,集体财产 流失严重。为此,当地牧民一直上访投诉。(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8.html

4、河南女访民张淑平“妨害公务”案被发回重审
河南访民张淑平,一审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5月8日,维权网获悉,近日,二审河南许昌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律师称此做法值得肯定,但依法应直接改判。(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1.html

三、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辽宁人权捍卫者郝威再遭北京警察打伤住院
4月23日,辽宁人权捍卫者郝威在北京信访过程中,被公安部信访接待部门的警察野蛮拉到信访接待室里进行暴打,尽管郝威一再向警察说明自己身患癌 症,并且已经到了晚期,但仍遭警察持续殴打。上海人权捍卫者周洪宝、戴中耀、虞春香、颜兰英、颜秀英等5人到北京市朝阳区恒兴肿瘤医院前去探望。(维权 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31.html

2、吉林访民郭洪伟狱中病重
5月7日,维权网获悉,被控敲诈勒索政府而遭判刑13年的吉林省访民郭洪伟日前病重转入吉林省新康监狱特管监区治疗,生命堪忧。其妹妹郭宏英称,5 月6日,在镇赉监狱两位警务人员的陪同下她见到了病重的郭洪伟,得知哥哥患有高血压三级极高危险组伴多发腔隙性脑梗死,警方要求配合治疗,当天主治大夫没 在,不知治疗方案,郭洪伟西药过敏,如果被强制‘配合’治疗可能出现意外。(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13.html

3、冉崇碧到北京云冈派出所追讨被扣押财物再遭警方抢夺
5月8日中午12点多,冉崇碧在重庆籍访友邓光英、李家坤的陪同下,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云岗派出所追要“两会”期间被扣押的财物。不料追讨财物未果,手机又被云岗派出所长李会强与警长龙腾飞抢走,经过两个多小时交涉,派出所拒绝归还。(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68.html

四、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访民谢金华遭上海浦东新区镇政府强拆
访民谢金华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施湾三路1056弄25号102室,5月3日,浦东新区祝桥镇政府乘谢金华外出买菜时,将其搭建在天井里的活动房强 拆。谢金华回家发现居委书记马杰等人已把活动房强制拆除,强拆之后的现场狼狈不堪,强拆人员欲将谢金华捆绑起来。谢金华原拥有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镇滨 海三村张家宅20号的农村宅基地私房387个平方米。2005年,被用欺骗、威胁等手段签订不平等协议,被强制用191平方米渗漏的安置房置换。(维权 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40.html

五、其它骚扰行为

1、江苏高院临时编造理由拒绝开庭
张武功诉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案,已进入二审。江苏省高级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定于4月27日上午9点半在该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武功年逾八 旬,中风偏瘫近20年。瞿华夫妇等四人于4月27日凌晨4点从南通冒雨出发,按时到达省高院,经安检进入审判庭。突然,主审法官张松波对瞿华说,你方没有 交上诉的诉讼费,本院不能开庭。主审法官张松波另外找了一个不开庭的理由,称瞿华不具备代理资格。(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3.html

六、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志愿者发出救援郭飞雄接力绝食倡议书
目前,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在广东阳春监狱服刑期间,身患重病、健康状况严重恶化,却得不到监狱方有效的医疗救治。为抗议阳春监狱对郭飞雄生命权 的漠视与侵害;为避免郭飞雄的身体因得不到有效救治而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为敦促当局依法对郭飞雄进行及时、有效、合理的救治,以保障其基本的生命权和健 康权,5月2日,谭作人等志愿者发起接力绝食活动。该活动以自愿报名参与、遵守活动规则为原则,该绝食活动直至郭飞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后结束。(维权网) (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2.html

2、冯正虎等控告人追究法官童凌的违法责任
冯正虎等海市民于2月19日联署致函国家主席习近平、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三项请求的首项就是:彻底清除“不接收诉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 定“等违法违纪情形,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月2日,冯正虎等66名诉讼当事人依法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依法追究其违反立案登 记制、侵犯当事人诉权的违法责任,罢免其官职,要求被控告人任职的浦东法院保障冯正虎等14位当事人的诉权,并向被侵权的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国家赔偿。 (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66.html

3、石家庄村民杜俊超就土地被征收用申请行政复议
5月3日,维权网获悉,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大谈村村民杜俊超向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桥西 【2016】006号《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于3月4日作出了上述《公告》。将杜俊超的房屋住宅地列如在此征收范围内。(维权 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85.html

4、北京维权人士王玉民拆迁问题终获解决
5月7日中午,100多名北京维权人士参加了王玉民举办的聚餐会。王玉民、包龙军(王宇律师的丈夫)等人是北京著名的公民代理人,他们都先后用自己 平时学习和实践中积累起的法律知识替弱势者打过千余起维权官司。王玉民因为自家的房屋被强制拆迁,维权10年,终获解决,为此大家聚在一起庆贺。(维权 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10.html

编辑:杨光耀、贾庭芳
责任编辑:张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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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赵威母亲:天津公安与官派律师对我设下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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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9日上午,我在天津一看见到了天津警察李斌给我女儿赵威委托的两个代理律师——董亚南和仉慧云。在不到10分钟的简短面谈后,董亚南律师给我承诺说:“我给你女儿办理取保候审。”紧接着,李斌又和我谈话,也是说:“这两个律师可以给你女儿办理取保候审。”

225日,我和赵威爸爸一同去天津与董亚南和仉慧云见面,想要查看董亚南曾提及的和我女儿签订的代理费为9000元的委托协议。不过,董拒绝给我们看,而且还对我们说,我女儿的案子很严重,她们是有组织、有行动、有推手、有录像,才给我女儿定了罪。她还问我们“有没有被警方询问过、做过笔录”,我们说“没有”。她说,“那你们连参加庭审的资格都没有,政治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即秘密审判。”

当天下午,我又赶到看守所,李斌的助手高个子小李警察,和我们很来劲地聊天,主要是要说服我们接受董亚南。他说,董是天津的大律师,董和看守所的关系不一般,她能办成想办的事,也能办成别人办不成的事。你们要多和她沟通,她高兴了,对你女儿有利的。估计不出一个月,你女儿就能回家。她不高兴的话,那后果你们可想而知。

325日,我又到天津一看,在服务大厅里见到李斌。我问李斌我女儿取保的事情,李斌说:“我没说,是那两个律师说的。”李斌的助手,高个子小李也在场。小李接着问我说:“我上次跟你说的话,你怎么都发到网上了?这叫我的领导看见了,我以后还怎么工作啊!还说的话,人家董律师不敢给你办好事了。”

129日至今,我们又经历了漫长的100天。现在细细想来,我才恍然大悟。我们一家人都被天津公安和董亚南骗了!

董亚南,你与天津警方李斌相互勾结,先欺骗我女儿,再欺骗我们家属。说好的取保候审呢?你的职业道德去哪了呢?出尔反尔,你的灵魂被魔鬼吞食了,你竟然还浑然不知?请你保存最后一点良知吧,若你还有体温!

此刻,我突然想起,主耶稣明确地启示人们,地球是不断地转动的,神的救恩是普世的,神的审判是全球性的。

上海人权捍卫者上街抗议剥夺了郭飞雄就医权,要求当局立即释放郭飞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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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8日,本网获悉:被政治迫害判刑6年正在狱中受害的广州人权捍卫者郭飞雄病情严重得不到治疗的消息传出,上海百名人权捍卫者联名呼吁:“敦促当局立即释放郭飞雄(又名杨茂东),保障病危中的郭飞雄就医权”。还有一些上海人权捍卫者用寄明信片的方式表达对郭飞雄的关注和问候。同时给监狱负责人寄明信片,希望他们给于郭飞雄必要的治疗,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近日,上海人权捍卫者苏同勇、吴玉芬、徐佩玲、郑培培、丁德元、刘本秀、魏勤、解向荣、王强、沈金宝身穿郭飞雄头像的T恤衫上街抗议当局不给重病的郭飞雄治疗,剥夺了郭飞雄就医权、健康权,呼吁中共广州当局立即释放郭飞雄。

上海人权捍卫者表示:郭飞雄在狱中的处境令人担忧,人权捍卫者曹顺利也是被迫害坐牢,病得不到治疗导致死亡,今已22个多月,当局不给一个说法。在我们这个独裁专制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公权力用于打压和迫害老百姓的一种工具。我们很担心郭飞雄也有可能成为曹顺利第二。我们将持续不断声援郭飞雄等被坐牢的良心犯。

 






江天勇律师:绝食中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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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659日,我正在绝食中,为声援狱中健康状况急剧恶化却又被当局阻挠就医的郭飞雄,为声援被抓即将满两年长期非法羁押却又不审不判不放的六四人于世文,为声援被非法抓捕满10个月的709人权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

0:00开始绝食,2点多上床休息;清早5点被闹钟叫起,起床、洗漱、出门,到车站接朋友。现在,朋友在早餐,我陪在旁边,感受到饥饿。平日里,我很为我的好胃口及消化能力自豪;今天,却使我更清晰的体会饥饿。

感受饥饿过程中,我觉得我与郭飞雄、于世文、李和平、胡石根、王全璋、王宇、包龙军、谢阳、周世锋、戈平、翟岩民、道长、屠夫等等所有身在监牢里的人同在。我知道郭飞雄兄多次绝食抗争,于世文兄正在绝食中;我不知道李和平等709一群近乎被失踪的朋友在这10个月中是否绝食过。他们现在是否好过?是否思念、牵挂家里的父母妻儿?我怎样才能为他们分担?我们怎样做才可以让他们早些出来?

饥饿中,思考中,思念中……

江天勇 
2016599:00

联合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向强拆说不!”帖子 获大陆网民热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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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9日星期一,本网获悉:联合国微信公众号51日发布了“向强拆说不!”帖子,一个多星期来获大陆无数网民的热烈响应,转发量极其巨大。以下是联合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帖子的全文。

       
向强拆说不!

2016-05-01 联合国

联合国宣布强拆为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并请各政府尽最大的可能加以根除。

有人称我们所处的时代为“流离失所的世纪”。最近的历史目睹了千百万人们因各种原因被强迫逐出家园、土地和社区。每年至少1000万人被强拆,这一数字大大超过因国内流离失所、种族清洗、难民潮或胁迫人口移徙等其他现象造成的离开原籍地区的巨大人数。

强拆起初可能并不一定被视为一种人权问题,而仅仅是发展、都市更新的副作用,或环境保护或发展能源——例如建设水力发电水坝——的一个方面。然而,如果一再受到被逐出家园或土地的迫迁威胁或实际受害,这肯定是任何个人、家庭或社区所能面临的最大不公正。

受这种做法威胁的人永远没有安全感,加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常对人身使用暴力,这一切会给面临强拆的人必然造成个人和集体创伤。没有任何人自愿成为被迁离者。

适足住房权或许是遭到强拆侵犯的最明显的人权,但一系列其它权利也受到影响。当强拆发生时,许多国际法和国家宪法承认的迁徙自由和选择自己的居住地的权利遭到践踏。

当人们被暴力、推土机和恫吓强迫逐出时,同样得到广泛承认的人身安全权实际上已没有多少意义。直接的政府骚扰、逮捕乃至杀害反对强拆的社区领袖是普遍现象,是对生命权、言论自由和根据自己的选择加入组织的权利的侵犯。在大多数情况中,获得信息和民众参与的重要权利也被剥夺。

如果儿童因强拆而不能上学,这就会牺牲受教育的权利。

当人们失去就业来源,工作权利就受到破坏。

当心理和生理健康经常受到迁离威胁的损害,就引起健康权利问题。

当家庭和社区因迁离而四分五裂,享有家庭生活的权利就受到践踏。

当拆迁队未经通知擅自强迫进入他人的住宅,隐私权和住宅安全的权利就受到侵犯。

在这一侵犯人权行为中最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社会的最贫困阶层,亦即其与适当生活水准有关的其他权利已被大量剥夺的社会群体。当财富差距扩大和用于住房的土地供应受到限制时,导致强迫迁离的情况就更容易发生。


近几年联合国日益重视强拆做法,表明全世界对常常用暴力将人们赶出家园的做法深感忧虑。联合国正采取一些主动行动,努力解决流离失所现象的结构性原因并制定有效对策协助和保护流离失所者。各联合国人权机构已宣布强迫迁离为“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并特别请各政府尽最大的可能加以根除。

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必须作出新的承诺,最终废除强拆做法,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如果必要的倡议不能变成现实,全世界数以百万计的人们将继续被剥夺在和平与尊严中享有居住之地的基本人权。

让我们向强拆说不!

云南五律师声明退出现各级律协2016年照例通过年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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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9日星期一:本网获悉,去2015年云南省昆明五位资深律师王理干、王龙德、李天鸰毛晓敏等以《律师法》强迫律师加入律师协会违反宪法为由,公开声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不再是会员。经过一年苦涩艰难的抗争,今年终使昆明市司法局在律师资格考核,加盖了年度考核备案章。这一抗争显然又一次证明了一个真理:权利是争取来的!

人们在对云南省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处事效力予以首肯的同时,更加敬佩这些律师的勇气。当然,除此之外,想退出律师协会的律师应该还有很多,只是原因各异。但有一点律师界似乎已有共识即如今的律师协会已变得越来越不象是律师的“娘家”,倒像个冷漠的机关管控而非服务,限权而非维权。有些律师协会的负责人甚至比起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来讲更象行政领导。这一点,全国律师协会尤其如此亦有律师同行对此现象批评称,从法理上讲,备案加有效期还是违法!望全国的律师同仁各级司法行政密切关注。

总之,此次云南五律师声明退出现各级律协,2016年照例通过年检的实践,显然是维权律师的一次胜利尝试它的示范意义必将在今后的司法管理实践中得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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