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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案通报:袁兵获刑四年、袁小华三年半,罪名系扰乱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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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59日上午,“赤壁案”中的袁兵、袁小华又被重判:袁兵被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判刑二年半,合并执行四年;袁小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二年半,合并执行三年半。至今两人因“赤壁案”被关押近三年。

宣判后,辩护律师分别会见了各自的当事人。袁兵、袁小华均表示“坚决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据以定罪科刑的“围观南周”、“反对朝鲜核实验”和敦促全国人大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__《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八城快闪”,都是践行宪法所维护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一审判决系枉法裁判对他们定罪科刑,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所谓的赤壁案是指2013525日,袁兵、袁小华、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五名人权捍卫者在湖北赤壁市政府门前举牌开展“光明中国梦”行动,呼吁民众参与推进民主化进程,随后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集会”等罪名刑事拘留,2013713日陈剑雄与李银莉二人取保获释。2013717日对袁小华、袁兵、黄文勋三人执行逮捕,随后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2016321日对黄文勋撤回起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目前黄文勋继续超期羁押中。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开庭审理。

附:袁兵、袁小华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1、袁兵(CPPC编号:0008019821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自幼受其祖父、父亲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遂立志追求民主理念,尤其是近年来多以实际行动奔走于全国各地,广结民主维权人士,积极探讨实现民主共和的路径,随招致当局的恐慌不安,曾屡遭警方的恐吓和拘押;20121024日,曾因联络各地维权公民,与志同道合者多次聚餐,被警方强行驱离广州;2013110日,曾因声援南周事件而遭当地警方的殴打;同年224日,因举牌声援及宣传民主理念而被广州市警方以“非法集会罪”为由处行政拘留7日;5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9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据悉,其在狱中曾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20165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看守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邮编437300)。
  
2、袁小华(CPPC编号:00079197212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1年,曾通过网络广结民主维权人士,参与各种维权活动,并于201110月—11月发起、主持广州黄花岗公园聚会活动;20111218日,曾与十余名维权公民在深圳举牌声援乌坎,要求民主,反对贪官;20123月—4月,曾召集广州网友分别于磨碟沙公园、海珠湖公园聚会等;由于频繁组织社会活动和维权热评等,引起中共当局的恐慌与不安,遂于201263日被广州警方以涉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拘1个月;2013年,曾因先后于16日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要求新闻自由,45日与孙德胜、 袁奉初等街头运动者在广州黄埔公园声援刘远东、北京“四君子”及合肥的张林父女,411日与刘辉、 杨林等多名维权公民在东莞、常平公安分局门口为非法被抓的维权公民贾榀、聂光举牌声援,随被广东省东莞市警方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政拘留15日;428日又被东莞警方送至广州黄埔派出所传唤,次日被警方驱离广州。

2013 5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等多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以因“参与2013年元1月初广州的‘南周事件'抗议活动及幕后参与‘八城快闪’,与广州郭飞雄、孙德胜系同案”为由,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据悉,拘押期间其备受虐待,遭遇警方酷刑毒打,且严重超期羁押。20165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看守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看守所,邮编437300

陈武权律师:农民兴才遇上检察院的李兵--看湛江市检察院如何刁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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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7日下午,李兴才到湛江市检察院举报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应当立案查处故意伤害案嫌疑人李湛而没有立案查处,涉嫌徇私枉法罪。
   
湛江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李兵(音)接待。李兵粗略看了一下材料,就说不接受。

李兴才:为什么不接受?
李兵:我们没有义务接受。

李兴才:刑事诉讼法不是规定,个人发现犯罪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控告吗?
李兵:刑事诉讼法哪条有这规定?

李兴才:刑事诉讼法确实有这规定,但我确实不记得是多少条。
李兵:刑事诉讼法根本没有这规定。我们不接受你的材料。再说,我也无法核实你的身份,也不会接受你的材料。

李兴才:我是受害人,我带了身份证,可以证明我身份。
李兵:就算你能证明你的身份,我们检察院也不接受你的控告材料。这些材料都是你的片面之词。你没有证据证明李湛构成故意伤害罪,湖光派出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构成徇私枉法罪。

李兴才:我们有轻伤的法医鉴定。
李兵:那你拿出来我看看。

李兴才:法医鉴定在派出所,我们拿不到。
李兵:那你委托律师过去拿。

李兴才:我们已经委托了律师。律师说: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不让律师拿材料。
李兵:2013年开始,律师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拿材料。你们要拿齐所有资料,有足够证据再说。

李兴才:所有材料证据都在派出所,我们目前无法调取。我们提供了犯罪线索,你们应当接受控告,调查核实。
李兵:我们不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而湛江市检察院以种种理由编造种种法律拒不接受,态度横蛮。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便民?

最后温馨提示各位控告人,若到湛江市检察院投诉控告,请带上厚厚的法律书,可以找出具体条文给法盲检察官普法。

法律咨询:如果房子遭遇非法强拆,该怎样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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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2016年56日上午,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二审宣判,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此前,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

这是一起因非法拆迁引发的命案。那遭遇违法强拆时,公民应如何依法维权?

澎湃新闻就此采访了著有多本拆迁法学和实务专著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

澎湃新闻:如果遭遇非法强拆,公民应该如何依法应对?

王才亮:一般来讲,遇上非法强拆,公民以暴制暴的成本太大,所以我主张最可取的方法是报警。

澎湃新闻:在有的报道中我们看到,有时候警方因故未及时出警,这时该怎么办?

王才亮:应对警方未出警问题的核心是,拿到报过警的书面证明,为之后的行政诉讼做准备。

如果电话报警警方未出警或因故未及时赶到,当事人可以跑一趟县级及以上的公安局进行书面报警。不建议去派出所,一方面,派出所不属于独立执法机构,在之后的行政诉讼中无法成为应诉单位。另一方面,派出所相比于区县公安局管理相对不规范,接到强拆类报警时出警的可能性更低。

书面报警之后警方也未出警的话,重点是要获得警方的书面答复,证明确实报过警了。也有可能拿不到书面答复,因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没有出具书面回执的习惯。有一个办法是用快递寄一份报案报告给公安局,这种情况下,不论警方是否给出回复,快递单就可以作为我们的报案凭证。

在有了报案凭证的情况下,如果你的房子被非法强拆,这是一个紧急状态下的财产保护问题,公安遇到犯罪不立案的行为就属于不作为。我们可以对警方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借助行政诉讼来督促警方对强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警方涉嫌犯罪的,还可以向检察院举报。

澎湃新闻:如果房子被非法强拆了,应该向谁索赔?

王才亮:索赔的前提还是先报警,报了警之后,如果警方到达了,房子最终还是被拆了,就表明警方涉嫌不作为,索赔的突破口也正是这一不作为。根据强拆组织者的不同,警方的不作为一般会有两种情况,索赔的方式也基本分为两种。

如果强拆是开发商组织的,组织者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警方没有不作为的理由。如果警方不作为,可以采用前面谈到的方法促使警方立案调查,然后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如果强拆是政府部门组织的,根据新的拆迁条例,只有法院才能实施强制搬迁,假如政府部门组织强拆是行政违法行为。警方如果以行政违法不在立案范围为由而不采取措施,那他需要就此出具书面证明,并说明行政违法主体具体是哪个政府部门。

违法主体确定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根据我的经验,只要警方就政府的行政违法行为作出说明的,法院基本上会判被强拆者胜诉。即使诉区县人民政府在法院一审判败诉的,一般在法院二审时也会改判其强拆行为违法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法院判定政府违法行为成立,我们还可以上纪检监察部门,要求追究强拆组织者的行政责任。

澎湃新闻:目前法院依据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王才亮:不论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开发商进行的索赔,还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的国家赔偿,依据的赔偿标准都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澎湃新闻:前面几个提问都是讲合法的房子被非法强拆的问题,若被强拆的房子本身是违章建筑,或有部分是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赔偿?

王才亮:赔偿只针对被拆房屋的合法部分。如果房屋本身是违法的,则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如果房屋有部分是违章建筑,则只有合法部分才能获得赔偿。

但是,“违法建筑就应当一律无偿拆除”的观点也并不完全正确,因为违法建筑的形成是复杂的,法律对此的规定也是复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给予认定、处理。处理后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而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对违法建筑尚无确切的法律定义,各地在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把握尺度也不一样。对此,我建议,对违法建筑的界定应当考虑到历史原因和作为人民政府有义务使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并设置合法的程序,给当事人充分申辩的权利。其中,对依法确定应该无偿拆除的建筑物才不予补偿。这样做可以减少社会矛盾,减少社会财富的浪费。

济南著名人权律师李金星(伍雷)“年检未予通过”事宜获得解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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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9日星期一:本网获悉,昨日(58日),山东济南著名人权律师李金星(伍雷)对“年检未予通过”事宜发出最新消息,称此事已获得解决,他微信中写道:“【沟通消除误解】关于济南市律协对我的律师年度考核事宜,经沟通系客观原因造成的误解,现误解已消除。律协依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年检正在走程序。谢谢朋友们的关注。”

55日传出李金星律师是济南律师中唯一未过“年检”律师的消息。该事件在人权律师引起极大震惊,社会舆论哗然。3天后,此问题就得到解决,令人稍感欣慰。

李金星律师这些年来办理维权案例,成绩卓越,他参与过办理过北海案、小河案、周建华案、蔡达标案、褚健案、林时进案、戴耀华案、衡阳周氏家族案、张新林案、辽宁金国才案、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福建吴昌龙案、北海孟荣展案、吉林王刚案、浙江柳崇富案、杨茂东案等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李金星律师始终不计得失,不惧艰险,不遗余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其与王兴律师、张磊律师、王万琼律师、陈建刚律师等发起的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洗冤工程(洗冤网援助的福建念斌案、陈夏影案、海南陈满案、承德陈国清案、吉林金哲红案、贵州杨明案等诸多冤案,让诸多深陷冤狱之人获得自由或看到希望,可谓功德无量。为推动冤案平反,李金星律师还发起或参与组织过聂树斌案研讨会、小河案一周年及两周年研讨会等等会议。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其一直勇为前驱。其在李庄案期间的多篇雄文,至今为同行津津乐道。

郑州于世文案遭第四次延期审理三个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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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9日星期一,本网获悉:郑州于世文案又遭第四次延期审理三个月。于世文从2016427日中午开始无限期绝食,以抗议管城区法院对他违法的超期羁押。今天上午马连顺律师会见于世文,告知他外面对他的关怀关注,并劝他停止绝食。

于世文先生的姐姐、妻子陈卫听说,并经任凯庭长证实,又报经最高法院批准,第四次延期三个月!家属愤怒质问:“我们敢问任凯等人申请延期的理由是什么?中院的人为什么批准?又有什么特殊原因层报最高法院延期四次的,中、高、最高法院的人是如何批准的?”

于世文从2014523日遭抓捕,至今已经马上两年,河南当局采取违法的“三不”——不审、不放、不判方式拖延审判,超期羁押,这已经对于世文先生的身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本网予以强烈抗议,并要求河南当局立即无罪释放于世文先生。

陈志强(办案人)13837196625
任凯(庭长)13903852123
任凯办公电话037163333026
附:于世文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于世文:(CPPC编号:001481968年出生,河南省人,1989年广州学运的学生领袖,民主异议人士,2013年、2014年两次中国六四民间公祭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1989年,曾因积极参与当年的学生民主运动,并成为广州学生运动的发起人、组织者和中山大学学生民主自治会主席、演讲团负责人,在六四镇压之后,又积极组织营救从北京南下逃亡的学运骨干及知识分子等,随于19897月被广东当局抓捕,判刑16个月;获释后,与志同道合者陈卫女士结为夫妻,定居于河南省郑州市,又由于一直不愿意放弃对中国民主理念的追求,所以其家庭屡遭地方当局的监控和打压;

201341日,因其夫妇积极组织、参与了多名民间人士在河北省正定县举行的公祭六四死难者活动(注:该行动属在1989年之后在中国举行的首次民间公祭六四活动),公祭后即遭到警方的传唤与扣押;

201422日,因其夫妇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民间人士共30人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家乡河南省滑县,再度举行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的活动,后于523日被郑州市警方带走传唤,527日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7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211日,其家属接到通知称其已被郑州当局决定正式起诉。

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维权人士在武警二院抗议“百度”坑百姓,天津国保抄郑建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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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9日星期一,本网获悉:近期引起大陆舆论高度关注的“魏则西事件”已经成为警方维稳的重点,今天维权人士在武警二院抗议“百度”坑百姓,而天津国保竟然抄维权人士郑建慧家要“和谐”。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魏则西遭遇绝症试图通过百度寻找救命稻草,又遭北京武警二院联合莆田系医骗,榨干最后一点利用价值之令人发指事件发生后,当局一直没有公布调查与处理结果。由于体制上的先天性缺陷,重大恶性公共事件或颠覆人类价值观的事件在中国屡屡发生,而发生类似于魏则西这样颠覆文明人类底线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当局总是竭尽所能封锁消息进行“和谐”。魏则西事件当然也不能例体制之外。

为了防止被“和谐”,河北的蔡志国、河北李凤华、黑龙江的王清臣、河南的赵福聚、胡大料等维权人士今天专程赶到北京武警二院,谴责与抗议该院勾结莆田系医骗,以及百度的无良行径。

而今天早晨7点多,天津市维权人士郑建慧被天津公安局河东分局强行带到唐家口派出所,直到于晚上18点多才被送回家。郑女士说:国保主要是审问有没有参与魏则西事件的信息传播。目的要对该事件“降温”、“和谐”。

在郑建慧女士被带到派出所后,国保抄了她的家。据说抄走现金不说,还抄到了5部手机、一台电脑主机、一个U盘,以及40张银行卡。当时天津国保如获至宝,后却发现5个手机有3个已坏,电脑主机也是废品一个,U盘根本无法打开。至于那惊人的40张银行卡,原来是郑女士的儿子小时集卡玩的。回到家的郑女士说:物品现已全部退还,但传唤证等所有手续一概不给。

有维权人士评论说:“其实天津国保多虑了,因为中国的体制性事件太多,中国人不能不被健忘,去年才发生的东方之星号倾覆事件、天津大爆炸事件、深圳垮塌(官方称滑坡)事件,还有多少人记得?更不要说二〇〇八年发生汶川大地震时,一顶400元人民币的帐篷,血腥的“中国红十字会”以一万多元报账发国难财这样久远的事件了。在病魔加体制性缺陷的双重折磨下,年轻的魏则西死了,相信一篇避重就轻的调查报告会很快出炉予以‘和谐’,相信人们的关注度又会很快被其他恶性事件的发生所吸引过去。”

关注湖北人权捍卫者尹旭安,“还尹旭安律师会见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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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本网获悉,湖北人权捍卫者尹旭安的律师来电告知:今天5月9日上午给黄石大冶看守所所长梅长青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不让律师会见。他的理由是他的委托律师带来的复印证件太模糊,所以不让会见。对此,我不禁要问,梅所长,能找一个说的出口的理由吗?湖北尹旭安自去年(2015年8月20日)被“寻衅滋事”拘押,至今已长达8个月个之久,且一直不准律师会见,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敬请朋友们打电话和他聊聊吧所长梅长青电话13986595652

请关注湖北人权捍卫者尹旭安,还尹旭安律师会见权!



附尹旭安简介资料来源于“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尹旭安1974年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枉判上访者,公益维权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3年,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对此又不作为,随被迫于2007年到北京上访;自2007年11月以来,因多次上访而备受当局非法处罚及伤害;曾因上访维权和参与围观、声援、抗争行动而被当局非法拘留6次、被关黑监狱8次;2009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曾因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而被湖北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并延期释放3个月;劳教期间,曾因身患高血压三期(极高危程度)及多种其他疾病(如乙肝、胆囊炎及结石等)而多次晕倒和急救;2012年起,曾因在京维权,开始更多关注民主公益维权事业;2012年,曾积极参与十八大民主直选学术代表,呼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劳教制度及打击黑监狱等;2012年7月—10月,曾因举报和起诉湖北省当地政府非法征用土地、起诉湖北省劳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选举等问题,而遭当局非法拘禁42天;2013年始,开始积极介入声援围观行动,如江西新余刘萍独立候选人案、山东曲阜薛福顺事件、山东淄博孙峰“煽颠案”、4.29祭奠林昭活动、湖南衡阳赵枫生“煽颠案”开庭、郑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张小玉案、苏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开庭、与王福磊等维权网友声援维权公民王健案等.

2015年3月8日,曾因使用微信转发“湖北大冶市驻京维稳人员名单”而遭当局抓捕,并被行政拘留15天,3月24日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后被释放;2015年7月25日,又因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吴凎(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随被武汉警方于7月28日抓捕,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同年8月20日,被大冶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大冶市看守所。




请释放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被抓五维权牧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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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5日下午四点多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苏龙格图嘎查五牧民在维权现场被旗公安局抓走当晚便被送到旗拘留所对其家属说要行政拘留15不仅未见任何文字通知连抓人的正当理由也不告知

经家属提供信息向所有关注五被抓维权牧民的朋友们予以转告如下资讯后附照片,并按照片顺序介绍):

1. 萨仁高娃蒙古族1956出生,60岁;
2. 吴艳芳蒙古族1959出生,57岁;
3. 周玉芝汉族1948出生,68岁;
4. 敖特恒苏蒙古族64出生,52岁;
5. 布仁吉日嘎乐蒙古族1987出生, 29岁(残疾人)

以上五位牧民均为老弱病残之人如果旗政府真想解决问题完全没必要不分青红皂白一并把他们抓进牢里怎么就不能有话好好说试问内蒙古当权者你们对这样年龄段的人家及一个残疾人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不觉得脸红吗?在这五位维权牧民当中,其中四位都年事已高且都是性)估计比抓人警察的母亲的年龄都大你们下令抓人动手抓人怎么能下得了手?内蒙古的国家机器怎么能如此没有人性的把矛头对准这么大年龄的普通牧民呢?!

我想问:你们难道没有母亲吗?如果他们当中有你们的母亲或亲人,你们当会怎样?你们敢保证你们当中或者你们的亲属中不会遇见这样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吗?那时,你们将怎样处理?面对如此老弱病残之人下黑手政府应该干的事儿吗?把这样年龄的老弱病残之躯抓起来如敌人一样维稳打击你们脸面到底会有多光彩呢?

海口城管打妇孺的视频曝光后即刻遭到国人唾弃希望你们不要成了人耻笑鄙视和厌弃的对象

请释放这些仅因生存权而被迫维权的牧民!请释放这些年龄早大过你母亲岁数,甚至是你祖母年龄的普通牧民和根本不是你们对手,也不会“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老弱病残!!

新娜韩

2016510







丁红芬:常伯阳律师会见沈爱斌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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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6年5月9日)早上九点不到常伯阳律师到了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星期一的原因吧,要排队,估计上午是见不到了,为了争取下午能早点见上沈爱斌,他赶紧到钱桥派出所找了办案民警,了解下案件情况,要求看轻伤二级的鉴定报告,警察称:到检察院可以看到。常律问:什么时候报批?他们说30天还没到。

下午一点多见到了沈爱斌,沈爱斌刚换了一个监室,原来的主管警察刘宁宇在各方面刁难沈爱斌,沈写了控告信投在监室的检察官信箱,可一直没人取,警察刘宁宇也不转告检察官,通过沈这么多天的抗争,换了监室,现在有些改善。

上次会见,沈爱斌要求家里送二本关于法律的书籍,今天常律带去了,常律电话多次向所长和检察官交涉,看守所还是百般刁难,最终书没送进去。

常律给他说了,外界对他比较关心,大家网络呼吁非常强烈,声援名单也有200来人了,最后沈爱斌让常律感谢大家对他的关心,他还说,有人给他加帐了,让他很感动。

常律本想在无锡多住几天,可他接到要开庭的电话,不得不离开无锡,他22点的火车票,六点就叫我们送到火车站了,他说:刚好利用火车站等车的时间看看书。

常律今天为狱中的郭飞雄绝食一天,他说:看书可以忘记饥饿。

丁红芬 2016-5-9 

声援支持“无锡413大抓捕”的7位公民的联署签名(共2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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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3日,无锡抓捕二十余人。后,无锡7位公民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王英华、华海娟、陈赛娥、周小凤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抓捕起因:201624日,迎接沈爱斌出拘留所时,一个蒙面人对所有人拍照,两个月后蒙面人称被人故意伤害。
这又是无锡当局, 继无锡622事件后,进行的第二轮构陷迫害,对无锡公民集体打击报复案!

也请仍从事军、警、特、城管的人们,看到你们曾经的同胞:沈爱斌营救黑监狱中被非法拘禁的维权人士,反被打击报复判刑等事例后,能够有所警醒。如果被非法拘禁,被强拆房子的是你们的父母,孩子,你们作何感想?

请大家声援,支持,帮助无锡413大抓捕的7位公民!

2016-5-9

签名收集人:
无锡公民 丁红芬 13771116727   
无锡公民 何凤珠 13914120078
无锡公民 王建芬 13952475068

无锡413大抓捕 的7位公民早日获得自由,共同倡导签名【第一、二批】:

1 江阴朱徐海13861605776
2 盐城 杨萍 18961978311
3 无锡 丁红芬 13771116727
4 无锡 周荣清 13818262106
5:江阴公民 趙長福 13404284559
6:江西公民 朱玉芳 18673368194
7:江西公民。 彭中林 13177635525
8.无锡公民 许海凤
9.无锡公民 何凤珠
10.无锡公民 周静娟
11.无锡公民 冯小妹
12.无锡公民 程茂娟
13.无锡公民 程盛
14.广东公民 甄江华
15.广东公民 單汝森
16.江苏南通 曹胡萍
17.无锡公民 殷白梅
18.山东公民 倪文华
19.浙江公民 沈小云
20.无锡公民 尤建英
21.无锡公民 席志英
22.无锡公民 王建芬
23.苏州公民 戈觉平
24.苏州公民 陆国英
25.苏州公民 金根男
26.苏州公民 陆明
27.苏州公民 徐雪明
28.苏州公民 邢佳忠
29.苏州公民 徐文娟
30.苏州公民 王婉平
31.苏州公民 陆仙玉
32.苏州公民 许菊英
33.苏州公民 余根元
34.苏州公民 吴水学
35.苏州公民 倪金方
36.无锡公民 王芹香
37.无锡公民 沈建琴
38.无锡公民 张敏
39.无锡公民 浦兴娣
40.无锡公民 浦炳生
41.无锡公民 华惠清
42.苏州资伟元
43.苏州倪 伟
44.苏州徐桂生
45.苏州殷雪男
46.苏州柳雪男
47.苏州邱根林
48.苏州周炳男
49.苏州王明贤
50.苏州公民钱建忠
51.苏州公民陶建伟
52.无锡公民华美琴
53.张家港公民许璞
54.湖北公民 柴金元
55.无锡公民丁永金
56.无锡公民瞿峰盛
55. 广东公民李小玲
56.吉林公民 闫春凤
57.天津公民 郑建慧
58.无锡公民 华春辉
59.无锡公民 王译
60.山东孟祥存
61.山东程爱国
62.无锡公民陆国炎
63.无锡公民杭玲珍
64.四川泸州万明霞
65. 无锡公民 沈果东
66.无锡公民 丁鸿祥
67.无锡公民杨剑艳
68.无锡公民丁国英
69.南通公民陆镇平
70.无锡江阴公民姚宝兰
71.成都公民熊小琴
72.常州王小俐
73.重庆 胡成
74.南通周永红
75.无锡公民陶国芬
76.宜兴公民王益芝
77.江阴公民张国璋
78.南京吴菊芳 13002593166
79. 泸州公民刘照琼
80.常州公民 胡秀珍
81.江阴公民李晓明
82.江阴公民朱彩萍
83.无锡公民 谢其明
84.盐城公民 陈贵华
85.宜兴公民 任梅娇
86.无锡公民 毛仁兴
87.无锡公民 毛明燕
88.无锡公民 华宋华
89.无锡公民许素芬
90.常州 张建平
91.无锡公民 沈玉祥
92.无锡公民 沈斌
93.常州公民 施慧
94.上海公民 陈建芳
95.郑州公民 晋国庆
96.南通公民 沈建芳
97.南通公民 陈庆庆
98.无锡公民 支伟忠
99.无锡公民 尤月芬
100.无锡公民 曹杏芬
101.江阴公民 黄凤娣
102.江阴公民 张国璋
103.无锡公民 徐锦媛
104.常熟 顾晓峰
105.常熟 胡诚
106.无锡公民 沈阿珍
107.
兴公民 王泉清
108.宜兴公民 章亚飞
109.重庆公民 杨全玲
110.河南洛阳 张小平
111.南通公民张维民
112.长沙公民 曾顺华
113.长沙公民浣铁军
114.长沙公民杨林
115.长沙公民张慧
116.苏州资伟元
117.苏州倪 伟
118.苏州徐桂生
119.苏州殷雪男
120.苏州柳雪男
121.苏州邱根林
122.苏州周炳男
123.苏州王明贤
124. 浙江公民叶雪青
125. 张玉霞,南通,15106284836
126. 长沙公民许卓
127.无锡公民陈英
128.常州公民薛小波
129.苏州常熟公民 徐文石
130.苏州常熟公民 温玉霞
131.南通公民孙平
132.无锡江阴公民陈丽华
133.苏州公民 包健
134.无锡公民姚耕
135.无锡公民郑如东
136.浙江公民沈文华
137.无锡公民王彩霞
138.无锡公民 李美芳
139.苏州公民周金丹
140.无锡公民王凤英
141.常州公民刘春华
142.山东公民姜明利
143.湖南公民王平
144.张家港公民 陶红
145.南京公民 江淳
146.南京公民 张玲
147.无锡公民 丁国英
148.无锡公民 薛明荣
149.江阴公民 缪卫英,
150.无锡公民陈梅娣
151. 成都公民 江玉
152.辽宁公民于影
153.四川成都公民贺德忠 电话:13684048349
154.无锡公民邹惠芬
155.重庆公民 罗亚玲
156.四川公民 魏贤芬
157.四川泸州公民沈蓉15908462155
154.无锡公民邹惠芬
155.重庆公民 罗亚玲
156.四川公民 魏贤芬
157.四川泸州公民沈蓉 15908462155
158.张家港公民陶红
159.无锡公民殷锡金
160.无锡公民马金仙
161.无锡公民 尤桂凤
162.无锡公民 吴士兴
163.新疆昌吉 胡军(权利运动)
164.苏州公民 吴其和
165.童文杰,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公民
电话13575904952
166.无锡公民吴丽琴、
167.无锡公民吴坤泉、
168.无锡公民杭瑜
169.无锡公民周亚新
170.山东公民 孟祥存
171.无锡公民 李昌秀
172.常州公民  胡琴珍
173.南京公民 丁朝麟
174.无锡公民 杨国英
175.苏州公民 吴其和
176.无锡公民 程化春
177.无锡公民 张文军
178.黑龙江公民車立娟
179.湖北枣阳黄玉娟
180.天津冤案张新闻
181.无锡公民王品仙
182.湖南平江县 余振宇,13424255414.
183.常熟公民毛桂凤
184.宜兴公民周红伟
185.七台河公民梁艳
186.无锡公民 马晨忠
187.上海公民刘海林
188.上海    颜秀兰、
189.上海   颜秀英、
190.上海   颜兰英、
191.上海   颜桂英、
192.上海   陈志方、
193.上海   黄月华、
194.上海   徐佩玲、
195.上海    金网富、
196.上海       萍、
197.上海    巩柳根
198.上海    陈解明 
199.四川公民袁国赋
200.苏州   钱才珍
201.广东省中山市   黎容好
202.上海程玉兰
203.淮安藏文宝
204.武汉    涂洪涛
205.无锡公民孙翼新
206.无锡公民黄月琴
207.如皋 冯兰美
208.苏州   徐良
209.成都  何娟
210.上海朱金娣
211.河北公民张占
212.广州公民梁燕葵

2016510日星期 933

王峭岭:“我能做什么?我要怎么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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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本网今天上午收到知名人权律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撰写的有关李和平被捕后家庭陷入困顿的最新窘况,现全文刊登,以示声援和呼吁。望更多社会大众能为已超期羁押多时的人权律师李和平继续声援,并给予他一家妻儿老小坚定的支持和鼓励。


709事件李和平律师的爱女,今年幼儿园要毕业了,要进小学了。这个因为妈妈生活的不规律,跟妈妈一起常熬夜,常在早上起床时跟妈妈斗气的小姑娘,被亦庄开发区一所很好的学校录取了。这是好消息!

但是我猜着入学之路不会一帆风顺,因为学校录取没问题,开发区管委会的允许就读证明十分难开,有好多条件要满足。第一条,得在开发区租有房子并办有暂住证。

所以,为了这个暂住证,我拿着租房合同跑到博兴路派出所,就是2015年北京国保会同天津警方,把起诉了新华网的我以刑事传唤的方式带到的那个派出所。

我被告知,要去亦城名苑小区里的那个警务站开证明。我跑去警务站一问,房东本人要带着房本,复印件,租房合同,会同我一起去办。

想想就头大!!

因为房东是安徽人,不在北京住,签合同租房是他一个亲戚代办。我住他的房三年了,只知道他名字,并没有见过他。房东的亲戚把房东的电话告诉我,我打过去,对方说自己这一段忙得要命。

我说很抱歉,因为是孩子入学需要,必须尽快办理。要不您委托个可靠的住在北京的人,把身份证和房本都交给这个人。这是我能想到的对房东来讲最方便的形式了,可是这个人不好委托,就算房东找到了,对方也未必有时间!

房东先生思考了几天,决定周日晚上坐飞机来北京,周一晚上再飞回去。这架势,说不感动和不意外都是假的 。我很感动,我很感谢房东!

在电话里,房东说起去年七月份,北京亦庄博兴路派出所的李警官就打电话,让他在房租期满之后,不要再把房子租给我了。他一头雾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当时他在云南,后来警察没再找他,他也就把房子继续租给了我。

这事我第一次知道!

我以为我在北京有房子,警方把我从出租房里撵走没意义。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 所以应了我朋友的话,未必是没撵过你,只是上帝有恩典!

房东先生五月九号早八点多就到了我家。他仔细问了我丈夫李和平的情况,说想给片警打个电话,但是他没有。我想起楼道里派出所贴的告示上有,就下了楼,把李警官的电话抄了上来。房东先生打了李警官的电话,说李警官请他去派出所聊一聊。我也想的开,就对他说,不管租或不租,到时请您给个痛快话。我十点要去城里,有重要的活动参加。我也只能等到十点就得走。

我等到九点半,房东一直没有电话打来。我就开车出去,走到亦庄桥才发现房东打过来的电话。我打通房东电话,他说他打了十几通电话给我。我一看,自己糊里糊涂把手机装到防辐射袋的里层,屏蔽了信号,难怪他打不通!

房东告诉我,李警官说了,他可以把房子租给我,也可以不租给我。我一听,喜出望外 !立即跟房东汇合。接上房东后直奔警务站。一进警务站,四五个民警围了上来,看我们的合同,审查房本,身份证,签安全保证书。把证件复印件留档,开证明,盖了警务站的章!告诉我们可以了!

我问要片警签字吗?警务站的人很笃定地说:“不用!”

我跟房东拿着这些材料,又去复印店把安全保证书复印了,别的证件又各复印了一份,直奔博兴路派出所办证大厅。一个南方口音的女户籍警接待了我们,这个可能是我见过的最温和的民警了。我告诉她房东专门从安徽飞过来帮我办暂住证,今晚得回去。她一听,马上一件件看了我们的材料,让我填了表。对房东说,你的材料都全了,没你的事了。这时房东要上二楼见李警官,因为李警官嘱咐他要租给我房子的话,得一定跟他备案。我赶紧对房东说您去吧。

温和的女民警麻利的操作着电脑,我把表填完,正递过去时,桌子上的电话响了。女民警接着电话,看着我递过去的表,说:“对,正在办呢!”她嗯嗯着,挂了电话,把手中的表理了一下,递给了我,说李警官让你等一下!我一听,问:“李向标是吗?”女民警点头,我说:“请你打电话告诉他,我只等五分钟,因为我还有重要的事。”

今天是五月九号欧洲日,欧盟这么重要的活动,我当然看重!

女民警问我孩子爸爸什么事?我说孩子的爸爸是位受人尊重的人权律师,为冤案翻案,反对酷刑。被失踪了,非说我们颠覆国家政权。我说,退一万步,孩子爸爸就算是杀人犯,也不能株连妻女啊!女民警安慰我,别生气,回头好好说说。我苦笑,说什么?哪里让你讲理啊!别说理,法律早都不讲了!我办暂住证的所需材料一样不缺,就在要出证时被片警一个电话给卡住了!

现在想起来李警官跟房东说的可租可不租的话,全是谎话。可怜房东人实诚厚道,根本没听出弦外之音!

女民警主动打电话上去,说王女士有事要走,是需要她在大厅等还是回家等?
不用说,我就知道让我回家等。我拨电话给房东,说我有急事必须要走,不能请他吃饭了,感谢他专程飞过来。

我开车又一次到了亦庄桥下,停了车要走时(我车周一限号),房东又打过来,让我等一下他,他要拿走申请资料里的房本复印件。

我想着肯定是黄了,于是耐心等了十分钟,房东到了。我把房本复印件和他身份证复印件还给了他,问他到底租我还是不租我?他含糊的说派出所要审验这些证件。我一听就明白了,因为急着赶路,说了再见就走了!

忙到晚上,看见房东在北京亲戚的电话,知道是房东不好意思,委托中间人来说。果然,拨通了电话,房东的亲戚是个知识分子,很是抱歉和为难。我说没关系,我很感激房东又租给我这一年。我把这看成是上帝莫大的恩典,安慰他别过意不去。这时他才说李警官把房东整整训了两个钟头,说“绝对不可以”把房子租给我 。我道:“原来如此!”

我也请他转达房东,就凭这飞过来帮我们办暂住证一条,我们就感激不尽!也请他们放心,上帝一定会为我们的房子开出路!

说到最后,我们都很轻松,仿佛多年的老朋友。其实我跟他也没见过几面。

曾经有家属说,这生活何时是个头?另外一位家属立即接上话,说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接受吧,面对吧,祷告上帝给我们能力享受吧!在最难的事情当中,发现上帝的美意!何况这还不是最难!!

最难的是那些毒疫苗受害的家庭面对致残的孩子,是那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家长面对绝症的儿女,是天津大爆炸失去儿子女儿的父母,是中学门口被疯狂面包车碾死的高中生的爹娘……我不是最难,也不要称我是709难属,如果非要说,我们对这个国家没有尽到责任。正是我们的迟迟不醒悟,致使今日中国,噩运连连!

不去悲哀自己,而是要问:“我能做什么?我要怎么做?”

中国709事件为丈夫自豪的妻子王峭岭
2016年5月9日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六: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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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李保欢,1964年出生,1995年前曾从事律师职业。他现在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行政庭的庭长。

在职的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的法官竞选区人大代表,自194910月以来、特别是毛泽东死后以来,中国还没有先例!

今天(56)是李保欢所在选区的换届选举投票日。

杏花岭区位于太原市的中心区域。这里的富人不少,受教育文化程度高的人也不少。然而,这里刚刚结束的选举,可能比过去黑暗时期的选举还要更加黑暗。

一、非法分配代表名额
杏花岭区总人口数是53.88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杏花岭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数应为228人。

根据《选举法》第十四条“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杏花岭区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大约为2360人。

然而,人口数不到700(选民数500余人)的西华门选区,却被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应选名额两人;人口数约为3000(选民数2100余人)的营坊街选区,也被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应选名额两人;人口数约为4300(选民数3000余人)的山西省儿童医院选区,还是被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应选名额两人。

根中国选举观察的观察员调查,西华门选区有两位身份显赫的候选人,即杏花岭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孔晓明和杏花岭区法院院长张建农(待续)。



唐荆陵狱中为郭飞雄、于世文而绝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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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狱中郭飞雄先生身体状况堪忧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本人既忧且愤。郭飞雄先生已经是为了中国的民主事业而第二次入狱,在他身体遭遇危险的时刻,需要我们与他一起共同承担。

我自愿加入声援郭飞雄先生的联署,并决定于5160时至24时绝食一日,以声援郭飞雄先生,以及正在看守所中绝食的于世文先生。

今年516日是我们(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入狱两周年,也是中共发动的令全民族遭难的文化大革命五十周年。在这个日子里绝食,有着特殊的意义。

勿忘民族惨痛记忆!携起手来改造中国!

唐荆陵
2016510

冯正虎:冯正虎等数十人集访高院、人大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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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659日)上午六十多名上海市民聚集上海市高级法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崔亚东院长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要求回复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致上海高级法院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根据法院方的要求,推选10名代表(冯正虎、丁德元、丁菊英、杨崇新、朱金娣、赵迪迪、鲁俊、郑培培、戴中耀、孙建敏)乘法院警车去高院信访接待室谈话。包法官负责接谈,冯正虎代表民众反映意见,并阐述保卫立案登记制、追究法官违法责任的重要意义。而且,我们向高院申请院长接待。包法官认同我们的看法与要求,同意向上级领导转达,并且还给我们查询来信处理情况的电话号码。

下午,四十二位上海市民聚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接待室,推选5名代表(冯正虎、丁菊英、鲁俊、郑培培、戴中耀),接待室负责人费老师接谈。过去,我们推动维护公民诉权运动在人大请愿时都是费老师负责接待的,他非常了解我们维护诉权、推动法治的情况,赞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听了我们的反映,他认为:法律已经明确的立案登记制必须遵守,法官违法违纪也应当处理。他表示,会将我们致人大常委会控告童凌法官的材料转送人大内务司法委处理。

我们与童凌法官无冤无仇,但我们必须要求每一法官,尤其是司法官员必须守法,违法必究。我们会坚持不懈地捍卫法律,依法追究法官违反立案登记制、侵犯诉讼当事人诉权的违法责任,罢免其官职,要求其任职的法院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并向被侵权的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国家赔偿。

公民诉权与我们每一公民息息相关。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而且,一个地区、一家法院有一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等司法不作为的违法违纪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这家法院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

无论是我们1016名联署致函习近平主席的公民、66名控告违法司法官员童凌的公民,还是其他任何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去关注立案登记制、关注公民诉权。捍卫法律,保卫立案登记制,控诉违法的司法官员,人人有责。

冯正虎

201659
         六十几名公民集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59日上午)
                                         走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十位集访代表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待室
                                                 民众与法院特保对峙

维权评论:原珊珊(谢燕益律师妻子):我是雷洋谋杀案的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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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雷洋是什么原因死亡的,我想这个悲剧都无法逃脱直接谋杀或间接谋杀这样的结论!我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没有关注这个社会、第一时间关注这件事情,一个已为人父母的人甚至丝毫没有想过孩子长大会如何面对父亲的死亡,雷洋父母如何面对孩子的死亡,雷洋的妻子如何面对丈夫的死亡,面对嫖娼这一称谓时的体会,我感觉自己有罪,这个罪过正是导致今天发生这一悲剧的根源,也是明天无法保证不再发生这种悲剧的原因!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比一个正常的男人在孩子出生刚刚一周,在自己的结婚纪念日,再去机场接亲友的路上嫖娼死亡时人们居然还能够心安理得更操蛋的事。

这时我能体会的是谢燕益是中国律师,在北京职业15年,现在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关押10个月,不能会见家属聘请的律师,天津市公安局李斌代表说他本人在里面已经有律师了,但这个律师家属还不能见,到底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公安说了算。我是人民的公安,我怕谁的法制节奏……下一个谁能躲得过?!

我是谢燕益的妻子,为我对社会的冷漠、为我的侥幸心理、为我相信法治、为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我声明夫妻同罪,我愿我是最后一个把牢底坐穿!!!你继续侥幸吧!
         
谢燕益律师妻子:原珊珊
 2016510

谢燕益律师,祖籍广东,2003年提起宪政第一诉,2008年发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积极倡导和平民主理念,曾参与代理数十起维权案件,受到海内外关注。

潍坊案通报:郭海跃律师——会见姚建清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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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0日上午五点多到达潍坊火车站,街上还没有几个人,我独自走了至少有二三里,在找了一家麦当劳休息。7点半左右打车到了看守所。一直等到八点二十左右才走进看守所(八点半上班)。递交会见手续后,办事警察问了一句“是她自己委托的”,我“嗯”了一声,然后丢给我一张门禁卡。(进会见区域的门禁卡)。

在会见室7号落座后刚8点半。然后就是等待姚建清的到来。八点五十几分姚被带会见室,人看上去很精神,只是眼睛有些眯着,人整体上精神状态还不错。

姚建清告诉我办案机关主要问参加围观的事情:潍坊中院、贾玲敏案两次、庆安、范木根案。

在侦查期间姚建清曾多次要求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因此侦查人多次对其谩骂,甚至在1572日下午被带到谈话室直到七月5日上午才被送回监室,而办案人员每八小时换一班,期间对其谩骂侮辱,当她坐累了想往后靠一下,都会有人推她。姚建清告知其在72日到73日进行了绝食。

喜剧性的一幕出现在被关30天的时候。当天晚上她被获准释放,在大厅换衣服的时候,衣服里掉出一份控告信(控告72日疲劳审)被大厅里提她的一名女警察建起,看完后,命令她换回衣服,带回监室。她当时以为是要被送给她当地的公安,因为当时在场的公安里有她不认识。我问她你怎么知道是因为控告信而不放你的,她说第二天管教告诉她“放你的手续都办好了,怪不的任何人,是你自己掉下来的。这次把你留下来也是领导签字,我们也替你争取了。”就这样姚被留到现在。事情发生后,姚建清多次进行控告管教并见了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员。在她看来是管教在有意陷害她。她表示她写好控告信后由于有错误,需要重新抄写,多次跟管教要纸和笔管教一直没给,说要在第二天给她,结果当天被提出。然后就发生了掉出控告信的一幕。

姚建清告诉我她的眼睛是近视眼,并在今年一月底右眼发生肿胀充血模糊的症状,看守所医生按角膜炎给其治疗两个月,期间越来越严重,在姚的强烈不断要求下,324日被送到医院检查,被告知是青光眼,眼压高,眼底充血,拿了500多元的药,前一段时间进行了二次检查。现在已经好多了。除了眼睛外她说右腿,右腰都在痛,由于治疗眼睛的原因而无暇顾及腿的疼痛。

她主要担心她儿子,不知死活,让我打听。她表示坐牢是她的光荣。会见到1040结束,出来后给其存了500元。丁玉娥每月都会给姚存200元,表示感谢。

案件已尽在二次退补后回到广饶检察院,下午本人去阅了卷。车上草草书写,有些语病或不妥之处大家多担待。 

上海众人权捍卫者继续街头声援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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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10日星期二,本网获悉: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入狱两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上海人权捍卫者郑培培、魏勤、徐佩玲、颜秀英、丁菊英、丁德元、刘本秀、解向荣、沈金宝、王强、张平、李雪美等上街声援,声援广州三君子的公民行动将持续进行。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被政治迫害坐牢近2周年即将到来,30多名上海人权捍卫者(网友贾榀从苏州429纪念林昭途经上海也参加了明信片签名,详见明信片)本月寄出了写有:“自由万岁!良心无罪!我们爱您!”的明信片,以此表示大家的心与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在一起。上海人权捍卫者认为广州三君子是时代的英雄(包括至今被关在狱中的王默、谢文飞、杨林、郭飞雄、于世文、王炳章、伊力哈木、苗德顺、赵海通、谢福林、郭泉、李必丰、刘贤斌、陈卫、陈西、赵枫生、陆建华、王登朝、曹海波、贾甲、张海涛、丁家喜等所有良心犯都是时代的英雄),广州三君子不是罪犯,他们为了中国早日真正实现自由民主,为了苦难深重的中国人获得生而为人、免于恐惧的自由、权利和尊严身陷囹圄。上海人权捍卫者吁请广州当局停止对三君子的迫害,立即无罪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

2014516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因传播“公民不合作运动”理念的5本书籍:《从独裁到民主》、《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的行动战略规划指南》、《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和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621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2015619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723日上午830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2016129日宣判。唐荆陵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袁新亭被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王清营被判有期徒刑26个月。唐荆陵当庭表示不上诉,他说只向上帝和人民上诉。唐荆陵的“不上诉”,是其倡导和推动公民不合作理念的具体运用,是不承认这个以构陷为使命的独裁政权“法庭”的合法性,是真正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唐荆陵并没有放弃上诉,他是向上帝和人民上诉。因为唐荆陵深信上帝的审判是公平公正的。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罪人能够逃避上帝的最终审判。人民那里是迟早会来的世俗审判,坚信这种世俗审判绝不会缺席,一定会来临、很快会来临。

唐荆陵律师(CPPC编号:00135)是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积极推动者。他致力于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希望借此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其设计的公民不合作运动主要包括内容:

1.赎回选票行动(不参加不公平的选举)
2.关注疫苗安全、精神病强制收治滥用
3.六四静思节行动(以静思方式纪念六四)
4.429林昭纪念日悼念4.29日集体到林昭墓前悼念)
5.民心片行动(向政治犯寄送明信片)
6.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预设中国专制政权还能维持十年,然后不断倒计时)
7.自由民主文化衫行动(将宣传自由民主的口号印在衣服上)
8.583行动(要求工人58小时月薪3000元待遇)
9.普惠制基本养老金(老人最基本养老金550元人民币)
10.废除户籍隔离
11.平等待遇(军转、民师、下岗、同工同酬)
12.MZ行动(网名以MZ标注代表民主)
13.反暴政(强拆、强征、强计、火化、城管)
14.反奴工蓝丝带行动
15.接力签名救援行动(黄丝带行动)
16.清除洗脑教育
17.废除退休双轨制
18.模拟公投、五区公投(香港)
19.反岐视(乙肝、残疾、妇女权益等)
20.反盘剥(出租车、公营事业、乱收费)
21.反垄断(开放投资)
22.土房运动
23.非暴力普选八条等

广州三君子被关押地址:

唐荆陵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503-14A1020  邮编510435

袁朝阳(袁新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404-14A1018  邮编510435

王清营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409-14A1019 邮编510435


投诉:陕西洛川张王锁:我五十年冤狱四十年上访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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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张王锁,男,72岁,是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槐柏镇桑村人,高中文化。

1965年,洛川县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我是农村积极份子,担任大队民兵连副指导员和村史编辑室主任,被工作组长崔殿彰确定为第二期社教工作队员、国家干部、公社副社长培养对象,出席过公社学习《毛选》积极份子代表大会,荣获甲等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和奖励。

社教工作组长崔殿彰曾告发过工作组队员冯国璋亲属的破坏行为,致使冯国璋的亲属被判刑。冯国璋耿耿于怀,伺机报复,在社教运动中向工作队告发崔殿彰的男女作风问题,崔殿彰后来被判刑,五好工作组称号被取消。冯国璋接着向我发难,整我的黑材料,说崔殿彰走了我的路线,说我看过《三侠》《五义》,“走地富路线,对敌斗争不坚决”,“想入团、入党,想当国家干部”,“篡夺了权力,变了质”。冯国璋要挟张忠仁证明我给张忠仁说过“正确的东西会遭到坏人的反对”,张忠仁证明了我说了上述的话,由此,冯国璋指使一些人在1966429日的会上毒打我,并将我的“罪行”报告公社和派出所,公社书记李双全也将整我的黑材料报告派出所,派出所又上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指控我“目无党的领导”将我逮捕,关押247天。19661231日,洛川县公安局将我五花大绑交槐柏公社党委,未给任何法律手续或文书。公社党委将我交生产队监督劳动。

文化大革命中,我屡遭毒打、戴高帽子、游街,成为全公社的专政对象。1970年 “一打三反”运动中,我所有的学习文稿被污蔑为“反革命日记”、“反革命纲领”、“反革命小说”、“反革命变天账”,我被批判为“刘(少奇)邓(小平)的孝子贤孙”,“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现行的反革命”,“日本军国主义的特务,帝、修、反的别动队”,“反革命纲领、路线齐全”,遭受强迫跪、弯腰扭双臂批判,戴高帽子游街,被五花大绑,吊到小学校房梁上毒打,百斤重的木板挂在脖子上,从早晨一直到掌灯时分。后再次被公安机关逮捕,以现行反革命罪从38日关押到618日,共103天。

我因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两次被长时间关押,长期受群众监督、劳动改造,我的父亲受刺激,双目失明;母亲精神失常;未婚妻被公安机关强行解除婚约;因背了黑锅,使我被剥夺了在多次考学、招工、招干的机会中平等参与的权利。

1978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洛川县委书记郭济听取了我的申诉后说:“你成了当代的屈原。”他两次指示给我招工指标,联系工作单位。直到19888月,县上将我安排到县麻纺织厂工作,当时说半年转正,然而直至我退休,一直以临时工对待。1993年我49岁,招了一个老婆,带来三个孩子,全家五口人,村里只分给我一个人的土地,无法维持最低生活,农转非户口不予解决,最低生活费也无资格享受。

19871225日,党的十三大召开,我向大会发电,反映我的冤情,没有回音。1990年,洛川县公安局长雷永华对我要求平反的申诉明确答复:“县公安局给县信访小组汇报的材料有帽子,无人,无实体事实”,“对人要负责”。但洛川县党政领导机关不予理睬,拒绝为我平反。

1990126日,我到延安行署上访,刘孝文专员表态:“要不是文革两次对你冲击,你最低也应是科级干部。洛川县给你安排工作,是对你两次受冲击的补偿。”同年1213日,延安地区下发文件,要求县上进一步认真落实解决我的问题,县上不予解决。

19917月,我给时任延安行署贾专员发信,要求调正工作,理顺工资,农转非。贾专员批示“认真解决”,但被长期搁置。

199761日和1212日,我两次到延安上访,找到刘孝文市长,刘批示叫洛川县解决。洛川县一直没有动静。县上五次说延安批示的复印件丢失,历任的县委书记孙志明、李文浩、拓平,县长马乐斌、曹明周等都拒绝解决我的问题。

2006929日,《延安日报》报导我的遭遇,题目是《奔波三十载,冷暖谁人知》,我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法治与社会》刊物驻延安记者站副站长李应天答应,叫我给他们交4000元现金,记者站负责将我的冤情在内参上见报。4000元现金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我交不起。

近四十年来,我赴北京上访三十次,赴省城西安上访十多次,赴延安市、洛川县上访无数次。因我上访,2011317日,槐柏派出所对我行政拘留7天。20131227日,县公安局人员将正在北京上访的我从北京永定门接济中心截走,不给我饭吃,绕道内蒙将我押回洛川,将正在患病的我行政拘留10天,不给行政处司决定书,政府又拒绝行政复议,导致我面神经瘫痪,口眼歪斜,历时两年多至今不愈。

20151216日,我在洛川县奇怪地遭不法分子拦路打劫,致眼镜打坏,牙齿两颗打掉。我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反而对我和行凶人同样关押至下午6时,处罚行凶人100元,处罚我200元,我拒绝交罚金。

我现在仍坚持上访,要讨回公道。我要求:

一、依法维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对我的冤案平反昭雪,依法赔偿我两次被关押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我47年上诉上访的费用,这包括误工损失、生活费、交通住宿吃饭费用,打印寄发材料的费用等。

二、因我遭受迫害,我的父亲受了刺激,双目失明;母亲精神失常,未婚妻被公安机关强行解除婚约。我要求对此进行经济赔偿。

三、我的被抄走的个人学习资料及文稿,要退还我本人,这些学习资料及文稿遗失的,要作价赔偿。

四、对我实行的两次行政拘留,要依法撤销,并赔偿误工损失费、口眼歪斜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

五、因截访使我丢失的衣物、上访材料等,要作价赔偿。

六、依法追究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

洛川县槐柏镇桑村村民 张王锁

201657

蔺其磊律师:被抓近十个月的尹旭安终于被允许会见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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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0日上午,我在大冶市法院复制了尹旭安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卷去。下午2:30我到大冶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尹旭安,这次办事人员看过起诉书后办理了会见手续,至此被抓近十个月的尹旭安在案件转到法院时才被允许会见到了律师。
     
寒暄几句我迫不及待地问尹旭安自2015728日被抓以来是否收到刑讯逼供以及侮辱等其他不人道的待遇?看来有点迟钝的尹旭安断续讲到:被抓当晚因申请一个曾对他逼供过的警察回避,被该警察辱骂。在被送到大冶市拘留所后被同房的人围住,一个叫彭子键对其暴打,(我看其左眼眶上明显的疤痕)其按了三次警铃,管教才到场却说“你是垃圾该打”,很长时间才把尹旭安送到医院缝了几针。最可恨的是,尹不但被打却还被行政拘留了十日。

言谈间,尹旭安问我叫什么名字,他一直想不起来我了,他说他现在脑子很混乱,记忆力减退的厉害,其头顶因被打左半部经常头疼,因其血压高、左心脏疼痛等多次要求看守所转诊治疗,也向驻所检察室反映但均被拒绝。他说他穿的红马甲是重点管理对象,开始时每月换一个房间,不让消息传出。为争取律师会见、病情转诊绝食八天,20多天没有大便,最近收到其家人的700元钱被存在卡里不让他用,其身心收到很大的摧残。

尽管遭此待遇,尹旭安还是坚定认为起诉书指控他的六起事情完全是公权迫害,他认为他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之处。他特别感谢外面朋友对他的关注声援,他说:我对我的行为做法不后悔。

看着虽神情有点恍惚正说着就忘记了事情但很坚定的尹旭安,我感慨不已,相信不久的历史会给予尹旭安们公正的交待。我们期待,我们努力!

“温州教案”最后一名遭羁押牧师张崇助5月9日获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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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10日星期二,本网获悉:昨日(59日)温州教案最后一名遭羁押牧师张崇助已取保获释,他被关押了8个月。

浙江当局自20142月起开始蛮横强行拆除十字架的违法行径,当局以三改一拆名义拆除基督教活动场所十字架1800多处,遭到广大基督教牧师和信众的强烈抗议,为了使强拆十字架的命令执行下去,浙江当局在去年8月底在浙江温州多个地方抓捕反抗强拆十字架的牧师和信徒,以及代理律师张凯等,此事件被称为“温州教案”。
“温州教案”当时共拘押了15名的教会人员及律师——张崇助牧师、严晓洁牧师、黄益梓牧师、周爱平长老、康孝友、周建、黄晓远、程超华、王运显,张制、魏文海、程从平,以及张凯律师、及他的二名助理方县桂和刘鹏等人。从去年12月起,他们都陆续获得释放,张崇助牧师是上述15人中最后一位获得释放的人员。
同时,浙江“杭州教案”被抓捕的顾约瑟牧师也于4月初被取保释放。
但是与“温州教案”相比“金华教案”却遭遇了严厉镇压。浙江金华市城区基督教会圣爱堂原负责人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于在被羁押7个月后的2016225日,一审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包国华及其妻邢文香被控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其中包国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邢文香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另有10人也被判刑,刑期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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