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公民翟岩民之妻刘二敏被北京警员暴力殴打
↧
李昱函律师:6.6事件律师驰援纪实
2016年6月6日下午得知正常到天津市二分检查询709案是否移送起诉并控告天津市公安局一系列违法行为的文东海律师、蔡英律师、王磊律师、纪中久律师以及前去寻找被关押近一年之久的李和平律师的夫人王峭岭、王全璋律师的夫人李文足、维权人士翟岩民的夫人刘二敏被非法抓进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派出所。
下午程海律师、梁小军律师、李昱函律师,黄汉中律师从各地聚到一起,驱车星夜驰援在天津被非法关押在河西区挂甲寺派出所的文东海律师、蔡英律师、纪中久律师、王磊律师及709被抓捕的李和平律师的夫人王峭岭、王全璋律师的夫人李文足、维权人士翟岩民的夫人刘二敏及勇敢的摄影师小姑娘。到达挂甲寺派出所之后与中午即赶来的卢廷阁律师会合,向派出所警方及在现场的各地国保展开针锋相对的交涉和抗议。程海律师提交了要求会见李文足的文书而不被允许会见;李昱函律师为传递增援信号借口上厕所,探寻被关押同仁并女同胞的情况而遭到警察粗暴阻止并掐伤胳膊。她大声抗议后不断的拨打110向警务督察投诉警察违法要求处罚!几位律师持续夜战派出所大厅。
当局面对来自各方的抗议压力,解释不了无法无据释意妄为非法拘押正常履职的四位律师的不法行径,不得不叫来各位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人员及国保来接走每位律师以下台阶!
6月7号凌晨3点湖南长沙司法局和国保接走了文东海律师和蔡英律师随后河南郑州的司法局及国保接走王磊律师。而翟岩民夫人刘二敏被当地国保从后门带走。
6月7日早上又有马连顺律师和吕洲宾律师赶到增援。上午10点多钟见到一伙人进入派出所,之后钟纪中久律师被浙江杭州司法局和国保从后门悄悄接走。
从10点钟开始,几位律师不断询问值班警察距离昨天中午王峭岭几位女士被抓进派出所非法拘禁马上就要24小时了,为什么还不释放她们?值班警察说这事跟他们派出所没关系,你们问上边。这话叫人有点晕,这个上边到底是谁呀?正准备采取下一步行动,时间到11点半的时候,王全璋夫人李文足终于从里面走出来了。李昱函律师高兴上前热烈拥抱并急切的询问怎么峭岭还没出来?文足悄悄的告诉李律师别着急!原来警方曾告知她们写有文字的爱心桶将被以作案工具而没收。这个决定遭到夫人们的强烈抗议!峭岭强烈要求返还爱心桶!不还我爱心桶就坚决不出去!眼看24小时已经过去了,警方怕引起更大风波不得不交还“被没收”的爱心桶。获胜的王峭岭气昂昂的走出非法关押了她近25个小时的挂甲寺派出所。她表示一定要向挂甲寺派出所提起国家赔偿要求!最后走出派出所的是见人腼腆却很勇敢的摄影师小姑娘。
至此,6.6事件在律师们的接力营救下和各界人士的强烈关注下有了圆满的结局!
为庆祝这一胜利,大家聚餐庆贺。闻讯赶来祝贺的还有数位维权人士。席间得知今天还是程海律师的生日,王峭岭带头大家唱起了生日祝福歌,举杯共同祝福年过花甲战斗力胜过年轻人的这位著名的法制律师身体康健福寿绵长!!!
6.6事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
↧
广西吴良述律师律师遭法警扯裤事件出结论:法院须道歉赔偿、法院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8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举国哗然的吴良述律师律师遭法警扯裤殴打事件,遭到律师界千人联署抗议,迫使当局做出回应。昨日南宁公布事件调查结果称:在法院申诉信访场所不能录音录像,但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存在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青秀区人民法院向吴良述律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但其调查结果公告中又称:“事件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法警对吴良述所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强制检查其手机内有无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机后立即松开对吴良述的控制,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这个认定引起律师界的强烈不满和舆论的广泛质疑。
据新华社消息:6月3日,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未果,有律师拍摄照片显示,吴良述律师裤子被撕烂。事件发生后,南宁市由中共市委政法委牵头,由南宁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随后调查组发布了如下调查结果:
——事件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法警对吴良述所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强制检查其手机内有无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机后立即松开对吴良述的控制,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
——在法院申诉信访场所不能录音录像,但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存在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第七条规定:“申诉信访场所应当配备物品寄存设施,申诉信访人员,应当将所携带的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予以寄存。未经准许拍照、录音、录像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制止,删除拍录内容,并可以对行为人予以训诫。”因此,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未经准许是不能拍照、录音、录像的。根据上述规定,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有权在该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等场所制止、删除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但法警在没有证据证明吴良述录音录像的情况下,用强制手段检查其手机,超出了可以使用强制手段的法定授权范围,是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
处理意见是:
1、青秀区人民法院向吴良述律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吴良述律师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凭证,并依法及时告知立案审查结果。
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通报结果。
4、青秀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5、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
↧
就吴良述律师被殴打侮辱撕裤非法搜查案调查结论 覃臣寿律师的独立声明
秉持理性、良知,独立发布声明如下:
一、事实不清,道歉无用。暂时不接受在没有看到所有监控视频之前、所谓“初步调查结果”偏离本来事实颇多、本案有关涉案人员并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的强制道歉。有关方面的强制安排与逼迫,均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后果由逼迫方负责。
二、吴良述律师到青秀区法院系履行律师的利他职务代理行为,与为争取自己利益而上访信访的人员有本质区别。公正性、合法性、独立性存疑的所谓“联合调查组”的所谓“初步调查结果”无法合理解释病例所记载的“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前胸、双膝、双手)”“胸部淤肿、局部压痛”“手部多达三处大小2—3mm皮肤划伤”“双侧膝关节内侧皮肤淤肿”“腹部轻叩痛”受伤事实,无法解释吴良述律师被多人夹击、跑出信访室后又被粗暴抓回殴打的事实,而当时还有法官在场。
三、吴良述系被殴打无疑。以一分钟内连续实施:抢夺手机、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部等动作的连贯性,推导出涉案人员没有伤害吴良述的主观故意,没有法律依据;推导出不属于殴打的结果,更是强词夺理,玩弄文字游戏,糊弄天下苍生。
四、强烈要求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提供便利查看核实完整的监控视频。
五、公民有权在公共场所监督公职人员的公职行为,监督方式当然包括录音、拍摄。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覃臣寿 律师
2016年 6 月8 日 凌晨3时10分
↧
中国律师谴责天津警方滥用职权书
709案件当事人被抓捕已满11个月,但却一直处于事实上的被失踪状态,音讯全无。律师不被允许会见,通信,警方也拒不向辩护人介绍案情,甚至越俎代庖为当事人指定当事人和家属均不认识的律师,解除对由其家属委托的律师。这是极其严重的对程序正义的践踏,是动摇法律根基的违法行为。
作为合法有效的辩护人,为维护自己的辩护权,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蔡瑛、文东海、王磊、纪中久四名律师去天津市第二检察院进行控告,是辩护律师再正当不过的行为。其作为当事人家属委托的律师,在检察院门口拍照,与家属合影留念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至于当事人家属,提着红色水桶在检察院门口合影,作为律师我们不知她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她们所携的水桶上“和平我支持你”、“全璋我爱你我等你”、“老翟我爱你”等内容。这些内容没有对官方的批评和讽刺,更没有挑衅。表达的不过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信任,一种相守终生的信念。本质就是一个爱字。这是合法而高洁的人伦情感,是值得鼓励的行为。
然而天津警方却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律师和家属进行了抓捕。他们被带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挂甲寺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直至7日凌晨三时许,四位律师和家属及摄影师才陆续获得人身自由。而据被抓捕的律师获释后发布的信息,警方企图让律师帮助警方指控当事人家属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而且对没有任何违法之处的律师搜包,扣检手机,还威胁律师要求退出709辩护。其中翟岩民夫人刘二敏女士昨天早晨被警方带到门头沟永定镇派出所,遭到4男一女的野蛮殴打,其暴行令人发指!
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侮辱和妨碍诉讼行为。
我们要求天津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最高检立即着手调查天津警方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当事人诉权,辩护人辩护权的行为,立即着手调查本次滥用职权对律师和公民非法拘禁的行为。
中国律师
高承才 河南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蔡 瑛 湖南律师
余文生 北京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刘荣生 山东律师
卢廷阁 河北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任全牛 河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邓林华 湖南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刘书庆 北京律师
吕方芝 湖南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张磊 北京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瞿远 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于全 四川律师
李永恒 山东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陈金华 湖南律师
罗茜 湖南法律人
李金星 北京律师
张海 山东律师
曾义 律师
孟猛 河南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王振江 山东律师
温海波 北京律师
滕彪 北京律师
刘巍 北京律师
蒋援民 北京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郑恩宠 上海律师
江天勇 北京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
2016.6.8
↧
↧
燕薪律师:唐荆陵先生会见记(2016年6月8日)
↧
无锡“413大抓捕事件”王英华因给手机充值被拘留7日 又有7人因此事被传唤(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7日星期二,本网获悉:无锡“413大抓捕事件”王英华因给手机充值被拘留7日,又有7人因此事被传唤。
2016年6月6日上午8时许,无锡“413大抓捕事件”中被无锡惠山公安分局采取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的王英华被派出所强制带走,因王英华身边无家属(独居),因此外界无法获知情况,6月7日下午恰逢无锡拘留所会见日,无锡公民尤建英(图左)、沈建群(图中)、许海凤(图右)前往无锡市拘留所会见了王英华,据王英华介绍,因为她去给手机充钱,导致公安不满,便以违反监管规定为由,将她拘留7日,自从被监视居住以来,全天候有6人跟踪她,甚至不让她外出买生活用品,王英华说,传唤证只让她看了一下就被抢走,在派出所做好笔录,她要求签字,民警也不让她签,就把她押到了拘留所。
此外,自5月20日无锡“413大抓捕事件”朱丙泉和周小凤被逮捕,其余人员均被采取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后,又有7人陆续因相同事件被公安传唤。无锡惠山区访民王芹香、黄旭峰、朱德明和锡山区访民沈晓琳在5月底被传唤,王芹香手机被扣押,住宅遭到搜查,6月7日,崇安区访民毛仁兴遭到传唤,所幸当时毛不在家,但民警晃悠一下警官证和出示一张空白《搜查证》便准备搜查,被毛仁兴女儿毛明燕阻止当场填写好后,对毛明燕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同日,崇安访民都志明先是被崇安区广益派出所“叫去”,然后又交给了惠山分局带走,现在仍在派出所,锡山区访民支伟忠也在今天上午10时许被惠山分局开发区派出所直接从家中带走。他们的传唤理由均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无锡公民集体认为,惠山公安此举,首先是为构陷“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挖掘线索,企图将构陷进行到底;其次,是借此机会,打击镇压维权人士,以达到强迫交易,逼迫签定协议,停访息诉;再次,恐吓无锡地区其他维权人士。无锡公民同时声称:不会向独裁强权势力低头,誓死捍卫人权。
毛明燕联系电话:15050682068
↧
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单利华(在看守所撰写):警察滥用公权用尽手段对我恐吓、威胁、诱骗、折磨、挑拨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8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单利华被南通当局构陷“寻衅滋事罪”,自2015年11月20日被捕至今,在南通市看守所除遭受身体的折磨,还见识了南通公检法办案人员滥权枉法嘴脸,本案将于6月15日上午9点在南通港闸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而其律师常伯阳刚却收到法院通知:不允许辩护律师申请的17名证人出庭作证,律师正在为此提出控告。
单利华不屈不挠,坚守良知和正义,识破他们的动机,不被恐吓、诱骗和挑拨,在看守所写下感人的篇章。以下为全文:
《警察滥用公权用尽手段对我恐吓、威胁、诱骗、折磨、挑拨》
单利华 2016年5月20日于南通市看守所
2015年11月20日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左右,我在南通港闸区永兴国际车城何志军(拆迁维权户)汽配店里,请他帮忙为我侄女和她的两位同学网上预订北京至南通的春运火车票(当时店里还有另外一个拆迁户蔡国泉)。就在我和孩子们微信联系即将确认订购时,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以刘建民(刘建飞)(此人参与整个案件,但从未有底气、胆量向我公开过他的姓名、真实身份,可能存在个别字差别)、杨利群、吴勇等人为首的身着便装和警服的几十名民警分别从几辆警车上跳下来,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箭步冲入店里,包围控制住我们。所有人在没有出示执法证、警察证的情况下,甚至连拘留证都没有让我过目,就迅速将我的双手拷上。当我要求把孩子车票下单成功,让孩子们安心,给当天正值七十周岁生日大喜的母亲打个电话,重新安排他人准备生日晚餐,并善意的给她个谎言,以免母亲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的噩讯而可能发生身体意外时,刘建民(刘建飞)毫无人性的拒绝,而且又命令外面的民警将我拉出去,并把我两手两脚离地抓起,快步走向警车,再扔进警车内,迅速驶离(何志军、蔡国泉见证了整个暴力执法违法的抓捕行为)。在车上,我呕吐气喘不止,我也高声叱问他们有无妻儿老小?为什么一两分钟的时间都容不得我为家人处理可以处理的事情?我也要求民警送我去医院医治哮喘,他们也只点头应允了。行至中途,车子停下来,应该是在等某些领导的批示,但最终他们奉命将我送进了南通市看守所不具备甲级医疗水平的医务室,例行简单的体检,包括验血、胸透、心电图,其机器设备之陈旧难以描述,体检报告单我也没看到,但测量的血压是195|120,气喘和心律不齐也一直没有缓解。之后,刘建民(刘建飞)等人强行将我送进看守所内。在收押室,医生和管教除了例行公事的登记基础信息外,还必须全身裸检。我的情绪一直没办法稳定,我再次高声提出,我的血压已超出入所的健康范畴,而且我哮喘加剧,患上的支气管痉挛,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最重要的是港闸公安分局出具的不是《刑事拘留证》,看守所没有权力收押我,但是在强悍的专权统治下,我的抗议是没有丝毫回应的,我的被迫害生涯由此开始。
当天晚上,看守所管教送来了哮喘药(舒喘灵气雾剂),我告诉他们这种药对我已无任何效果,我的病太严重,现在用的都是德国进口药。过了许久,他们又送来“信必可”吸入剂。晚上七点多,我被带出去提审,有生以来第一次坐上四周包围禁锢的铁凳子。我不知道传说中的“老虎凳”是不是这样?直至九点钟,在管教的催促下,提审才结束。回到监室,有人惊讶的告诉我,一年来,她们是见到的唯一一个连夜提审的人。当然,在两个多月近二十次的提审中,比那个铁凳子更冰冷、更无情的还是不断更替的审讯人员、办案民警,他们自始至终都目露凶光,神态放肆,口气粗鲁,态度嚣张,程序不当,他们用绝对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阻止我的律师会见,还堂而皇之的委曲道:领导不同意会见,我们也没办法。当他们无法得到想要的讯问笔录时,就特别的气急败坏,不得不就同一个问题反复讯问;不得不想方设法把我一步步引进事先就设计好的讯问内容的陷阱;不得不举起拳头把手伸进隔离铁栏,似乎要痛打我一顿才解心头之恨;不得不恼羞成怒的把已签好字、作了适当修改的笔录一张张撕毁;不得不忘记了自己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人之子,而无所不能的谩骂我和我七十多岁的残疾寡母;不得不忘记了他们是一个人民警察的身份而像流氓一样侮辱诋毁我人格;不得不在零下十度的气温、双休日的日子突击提审作最后一搏;不得不威胁、恐吓“总有人会把你弄死在里面”;不得不像变花脸似的用变通方式动用南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港闸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来进行所谓的“法制教育”,恩威并施,甚至承诺:只要我承认错误,按照他们的要求供述指证譬如王宇、瞿严民等人是某些事件的主谋或负责人,保证法院判我缓刑,当庭释放回家等等,等等。。。。。。
此外,办案人员还时常“提醒我”,要我在里面好好反省自己,他们骂我是南通的“大草包”,一直被别人利用,别人捡了石头在叫我扔,被别人当枪使,还一无所知。他们告诉我诸如戴XX,钱XX,曹XX,张XX,高XX等人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令我难以想象,但他们问题解决了就悄无声息了;他们称赞陆XX,周XX,邱XX,邵XX,丁XX等人的聪明之处,一点即通;他们讽刺我是那些所谓维权律师的一个棋子,这些律师都是境外赞助对象,有高额回报;他们质问我王宇、唐荆陵、王全樟、王建芬、周永红、何志军、顾美霞等人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样样件件事情参与其中?他们还通报了相关信息:诸如郑建伟、张建伟、张建平、倪文华、王建芬等人和我一样因某种“犯罪”已被抓入牢;他们嘲笑我“进去了”,除了七十多岁老母孤孤单单的跑东跑西,南通与外面风平浪静,没有一个声援的人,没有一篇呼吁的文章,没有一个人给我存钱存衣物,没有一个到南通看守所看望我。南通曾经被我用了大力气帮助过、呼吁过的拆迁户、访民就像没发生任何事一样。他们痛骂我咎由自取,不仅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尤其是老母和侄女,他们冷笑我聘请的都是什么垃圾律师,坑人骗人的律师等等。。。。。。
当程序到了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办案机关同样存在很多违法犯罪之处。比如检察院和法院都未依法审查案件,就逮捕、公诉、受案,检查员未依法保障我的陈述权、辩解权;法院剥夺我的阅卷权、公民辩护人辩护权等(相关控告中都有详细阐述)。特别严重的是,2016年3月31日,当我向港闸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书《就在南通市看守所召开庭前会议的异议》之后,港闸法院仍然于4月5日在不具备法庭硬件基础设施的南通市看守所会议室秘密召开庭前会议,且剥夺我家属的旁听权、会见权。仅五分钟时间就出尔反尔改变之前已经统一好的“让家属会见”的意见。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诚信、守信更重要的了。如此严肃的事情在这些人的眼中轻描淡写,说变卦就变卦了。所谓的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廉洁从严、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此时此刻,是那么不堪一击。究竟是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阻碍法制的发展?即便是一个普通百姓,也懂得“言而有信,笃实守信”的道理。何况他们是身为人民公仆的万众敬仰的人民警察、人民法官呢?他们的一言一行何止代表自己?他们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呀!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滥用职权又背信弃义的小人之举,让这个政权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四个多月来,我以最大的克制力承受了公检法甚至看守所的犯罪行为,因为我知道为了信念总要付出代价,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但这一次,我心理的决堤被彻底冲毁。回想孤苦一生的母亲年轻守寡、中年残疾,晚年沦为访民,古稀之年大庆之日失去唯一相依为命的女儿;几十年来,我的母亲为了承诺父亲临终前的托付,为了将一对儿女抚养成人,受尽人间苦难,受尽世态炎凉,以不屈的性格、坚韧的耐力,凭借一双勤劳智慧的双手,一步一步完成了她的夙愿,而这个夙愿却被官商勾结故意毁灭,一生心血毁于一旦。从此母女二人流浪在上访途中五年之久。如今,我又被迫害入狱,公开开庭是本案的原则,我的母亲家人参与旁听是家属的权利,庭后安排会见同样符合法律规定,但法院为何勾结看守所自食其言,几分钟的时间就变卦拒绝家属会见?我无法想象,他们为什么不允许会见,那为什么之前又要同意,并且通过我的律师通知我的母亲,家人?告知在外声援的维权人?我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平民百姓;一个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乡村农妇;一个完全不懂什么是政治的柔弱女性;我只是为了捍卫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而去维权,我何错之有?我只是在求索求知的途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成长了自己。出于一个公民的良知,出于传承中华民族“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去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我又何罪之有?为什么这群人要不择手段的迫害我?伤害我?一个体弱多病的知天命之年的女人,有什么地方令他们恐惧不安?他们有的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才,精良强悍的武装队伍,庞大无比的组织体系呀?整整一夜,我未能入眠。。。。。。
庭前会议的第二天,即2016年4月6日,我开始完全绝食,我无需考虑其后果,我只是想告诉他们,人格、尊严、权益、守信是我人生的信念追求,是我必须要捍卫的,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一个星期后的5月12日下午两点,看守所领导将我带到收押室,他们请来了南通通大附院的专家,医生为我灌食流汁,我如诉如泣的对在场的所有管教领导讲述自己特殊的家境和遭受暴力拆迁的事实。虽然声泪俱下,但内心很平静。我的言语也始终遵循着法理、道德、人性,不是为了试图打动心如铁石的“人民公仆”,而是让全程录像录音的摄像机记录下我的悲惨遭遇。参与、见证这次灌食行为的还有南通市610办公室、南通港闸法院的领导们,插管的当时,我就告诉医生,有胃痛的不适感觉,但医生又自以为是的强调理由,插管的深度是有标准的,插管上都有刻度,不会有问题。悲剧的是,三点钟我回到监室后不久,就不断呕吐,呕吐物是与白色流汁截然相反的暗黑红的颜色,起初看守所医院的院长还态度极不负责任的不以为然我的疑问。但随着呕吐频繁的颜色一直加深,晚上九点钟左右,看守所领导管教将我拷上手铐后送南通通大附院检查。检查结果是“胃出血”。在这种症状下,当时我全身瘫软,即将晕倒,医生居然不嘱咐拔插管,而是我严重声明后,才极不情愿的安排护士拔出插管。4月13日,看守所给我输液一天(3袋),4月14日后的十天,安排食堂给我送白米粥或八宝粥。但一个月过去了,胃痛胃涨仍时常伴随,体力也一直没有完全恢复。。。。。。
在卧病的这段日子里,我回想所有的遭遇,尤其时港闸公安分局不明身份提审人员的话语:“弄死你单利华不需要我动手,早晚有人把你弄死在里面”又开始回想。再去思考办案人员的“友情提醒”,我认为有必要把这段过程简单的记录下来。我不知道这句话仅仅是气话呢还是具有潜在阴谋?我不知道几年的看守所、监狱生活能否平安的度过?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早已预谋好了迫害我致死的具体方案,只等我往陷阱里跳?因此,我也决定把这几年来的维权简历简单记录下来,不是为了邀功请赏,更无任何名利可图。我只是想告诉世人,在中国血泪拆迁维权史上,有一个不屈的女性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希望有公益心的维权人士将这点点滴滴收集汇编成册,给更多的维权人提供到法律帮助,因为这是很实用的基础维权资料;我希望这些资料的流传可以引导更多的人去依法维权,我希望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的正义感,可以激发更多人前赴后继呐喊,最终使男女平等的权益得到落实;我请求每一个受助者能够将我无偿代写的举报、投诉、控告、起诉状、庭审方案、各类申请(呼吁文章、公民播报)等等资料复印下来交给我的律师和家人,因为我希望家人也能从这些资料中得到学习和启迪,以便更好的继续我的维权之路,这也是我留给侄女的唯一的财产、精神财富;留给母亲唯一怀念的东西。因为我的维权路上自始至终都是母亲的陪伴、支持和关爱,我在家里不会为母亲分担丝毫家务,尽管她的左手高度残疾,尽管她的身体大不如前,尽管哥嫂的生意缺少帮手,我的一日三餐都得母亲叫喊几次,甚至经常给我端到电脑或床前;外出没有路费,母亲从不拒绝,而是悄悄拿出省吃俭用下来的微薄积蓄塞给我并叮咛嘱咐要平安回来。路途不远时,或南通本地的一些拆迁户家中遭遇突发事件,母亲会给我拿着哮喘药、备穿的衣服,帮我拿手机包陪我一起去声援,哪怕是半夜三更,寒冷的冬天。维权后,我从未为母亲买过衣服,买过生日蛋糕,买过重阳糕,买过生日礼物,没有给家里添过任何用品。父亲及祖辈的祭日我也时常不能在家磕个头,烧柱香,外地的本地的求助者登门求助,母亲就悄悄的电话个哥哥,或亲自去菜市场多买些菜,挽留人家吃饭,端茶送水。所有这些,母亲从无怨言,无怨无悔的照顾我,更体谅那些无助者的苦楚。我更希望不久的将来,法律得以真正的实施,公平正义的光辉普照华夏大地,底层民众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不法分子和贪官污吏不再有生存土壤、立身之处。法治中国不再是一句空话,底层民众的生活真正的幸福、安康、祥和、美好!
无罪公民:单利华
2016年5月20日
↧
无锡人权捍卫者丁红芬遭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三级法院枉法驳回行政诉讼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8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丁红芬遭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三级法院枉法驳回行政诉讼。
2012年12月21日,无锡丁红芬向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申请护照和港澳往来通行证,2013年1月4日,出入境管理支队作出《不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丁红芬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六十日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或无锡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丁红芬向崇安区法院起诉,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却莫名受理并于2014年10月29日作出(2014)锡滨行诉初字第0010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对丁红芬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丁红芬不服一审裁定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无锡中院于2014年11月26日作出(2014)锡行诉终字第0109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丁红芬向无锡中院申请再审,2015年10月21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行诉终字第0109号《释明函》,认为中院作出裁定符合法律规定。
丁红芬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申请再审,2016年5月11日,江苏省高院作出(2016)苏行申234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丁红芬的再审申请。
三级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维持原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其理由完全相同,均是以丁红芬涉嫌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决定对丁红芬的申请不予办理。然后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丁红芬认为,其对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的《不批准决定书》这一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这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三级法院却硬要把我对出入境支队的行政行为不服,强行改变为对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这完全是偷换概念,显然,更是滥用职权,公然违法。
丁红芬说:“依法治国,永远是我们的中国梦,司法改革,越改下面越黑,我们看不到权力进笼子的行动,反而,我们看到基层政府仍然在为非作歹,肆无忌惮滥权枉法,侵害百姓合法权益,我们上访维权,政府官员就动用从上到下一条笼的腐败利益链,自下而上,层层级级买通官员,让我们无处申冤,这就是民主、法治、人权的中国,老百姓,永远是它们案板上的肉!”
↧
↧
陪都维权公民、女杰赵安秀被重庆大渡口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拘留10日获释(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8日星期三,本网获悉:陪都维权公民、女杰赵安秀被重庆大渡口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拘留10日获释。
2016年5月28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民乐村公民赵安秀被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拘留10日,6月7日获释。
据当地维权朋友介绍,赵安秀,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民乐村2组公民,5月27失联,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了解到,2016年5月22日,赵安秀在其新浪微博为八桥镇村民蒋邦全转发了一个题为“大渡口区政府你真要一手遮天吗?”的微博,5月24日,即被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被大渡口公安分局传唤,5月28日又被大渡口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传唤并拘留10日。
赵安秀因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正义发声又房屋被强拆而维权,长期被骚扰、恐吓、威胁。因此,屡遭政府打击报复。
↧
司法公正成镜中花,杨芝祥在北京水中捞月又一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9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江苏南京的冤民杨芝祥,在今年“两会”期间听命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室一位领导的回去等电话,可一等3个月没音讯下,于2016年6月6日再到最高检察院,结果接待窗口说不知道杨芝祥是谁,最高检也没有谁让其等电话的事,要其凭最高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最高检察院才会受理。
杨芝祥原来一直在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据陪同杨芝祥上访的妻子陈素英说:我们是2015年3月5日“两会”时期到最高检上访的,当时最高检的纪委接待了我们,还认真地给我们做了笔录,上面写着抗诉建议,并给我们看了,叫我们等待,我们夫妻俩当时真的很高兴,以为真的见到了传说中的青天大老爷,可是在北京等待了一年多,每一次重返最高检察院,都是叫我们等电话,如今又回到了原地,把我们再次踢到了最高法。
杨芝祥是一个拖家带口进城谋生的农民,2006年10月20日傍晚在修车铺干活时被人殴打致重伤,由于公安徇私枉法将杨芝祥的重伤鉴定为轻微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的杨芝祥只能在妻子的陪伴下上访。十年上访未讨到说法不说,还把儿子搭了进去,成为了政府要挟的砝码。
因头部重伤后导致酷暑都要戴棉帽的杨芝祥,每三个月就都会准时到最高检察院打听消息,一年后最高检的窗口人员居然说不知道杨芝祥是谁了?也忘记了一年前对他的承诺,让靠在北京捡拾垃圾度日的杨芝祥、陈素英夫妇俩,在等待司法公正中“水中捞月”又一年。
还有4个月就整整十年了,就烈日酷暑下还要头戴棉帽,杨芝祥的重伤显然不是能够装出来的,也证明江苏公安在对杨芝祥十年前受到故意伤害案件上的不负责任。
杨芝祥、陈素英夫妇俩在逐级到北京上访也已经差不多8年了,无论是最高法、最高检、还是全国人大这些窗口,只要里面的人稍微有一点良知,稍微体现一点作为,稍微督促一下地方相关部门,恐怕杨芝祥、陈素英的问题早就解决了。
↧
吴良述授权两位代理律师发表声明
关于吴良述律师在青秀法院被法警殴打事件,经吴良述律师授权,我们特发表如下声明:
一、事件发生以来,得到了全国律师同行、新闻媒体以及各界朋友的关注,给吴良述律师极大安慰与鼓励,在此代表吴良述律师对各位的关注、帮助与关怀表示感谢!
二、事件发生后,广西区律协、南宁市律协及时介入,为吴良述律师的维权工作能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在此代表吴良述律师对广西区律协、南宁市律协表示感谢!
三、2016年6月8日下午,吴良述律师及其代理人与调查组成员、吴良述律师所在律所主任、同事在青秀法院观看了事发经过的全程监控视频。在观看视频之前,青秀法院院长向吴良述律师道歉,并提出法院愿意赔偿吴良述律师华为P8手机一台以及现金2000元。吴良述律师因涉事法警处理结果未明确、对调查结果不满意且还未观看视频拒绝接受道歉与赔偿。
四、我们看到的视频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监控视频,根据视频内容还原事发经过如下:
2016年6月3日上午9:08吴良述出现在青秀法院立案大厅1号窗口,向立案窗口女法官提交诉状等材料。立案窗口女法官审查了材料之后表示可以接收材料,但是拒绝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在吴良述律师一再要求下,立案窗口女法官让法警将吴良述律师带到青秀法院信访接待室。
9:33吴良述律师在信访接待室与信访接待法官沟通立案问题。由于立案窗口的女法官打电话到信访接待室干扰了信访接待室的法官,信访接待室法官认为是吴良述律师刁难法官。索要接收材料回执无果,吴良述律师找到青秀法院纪检组投诉。
9:57青秀法院纪检组女法官到信访接待室接待吴良述律师。在吴良述律师与纪检组女法官沟通交流过程中,信访接待室一男法官突然提出怀疑吴良述律师的手机在录音,吴良述律师当场表示没有录音。
10:11一名法警进入信访接待室,吴良述律师继续与纪检组女法官沟通立案一事。
10:20信访接待室男法官拿出接收材料登记表給吴良述律师填写,纪检组女法官离开信访接待室。
10:22法警与信访接待室男法官一起要求检查吴良述律师手机,吴良述律师拒绝,要求出示法律依据。
10:40吴良述律师将接收材料登记表交给信访接待室男法官,该男法官随手放在其办公桌上。
10:53青秀法院法警队教导员(自称)进入信访接待室要求检查吴良述律师手机,吴良述律师仍旧拒绝并要求其出示法律依据。教导员吩咐其他法警去找法律依据。
11:07纪检组女法官再次进入信访接待室要求检查吴良述律师手机。法警找来的依据都是规定在庭审期间不能录音录像,吴良述律师当即向教导员以及纪检组女法官表示该规定并不适用。
11:28法院的录像人员进入信访接待室,用摄像机拍摄了一小段教导员要求吴良述律师配合工作的镜头,
11:31:10录像人员拿摄像机离开信访接待室。
11:31:42教导员站起来走到吴良述律师身边突然伸手抢吴良述律师放在裤子口袋的手机,吴良述律师紧紧抓住手机不松手。教导员几次用力争抢,吴良述律师护着手机同时被教导员从椅子上拉起来。教导员呼喊门外的法警帮忙。另一法警进入信访接待室后顺手关门,在吴良述律师身后用手狠狠勒住吴良述律师脖子,教导员继续双手用力抢夺吴良述律师手机。在此过程中吴良述律师被压制在地,呼喊救命,教导员依旧用力撕扯吴良述律师裤子,几次用力扔抢不到手机,教导员用右脚踩住吴良述律师胸口,将其死死踩在地上,双手再用力撕扯吴良述律师裤子几次之后,吴良述律师裤子被撕烂,手机飞甩出来,手机屏幕破碎,此时为11:32:35,录像人员再次进入信访接待室用摄像机对着裤子破烂的吴良述律师拍摄,法警捡起吴良述手机检查是否有录音。
11:35吴良述律师跑出信访接待室呼喊救命,一下就被法警拉了回来,之后吴良述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在信访接待室。11:41吴良述律师要求用其手机拨打110报警,被教导员制止。
11:47吴良述律师被允许用信访接待室的电话给律协打电话,吴良述律师向广西省律协打电话求救。
11:56信访接待室男法官拿出一份其自行打印好的笔录让吴良述律师签字,吴良述律师拒绝。
12:04吴良述律师用信访接待室电话打给覃臣寿律师和罗世宏律师。之后吴良述律师被限制与外界联系,期间吴良述律师手机多次响起,均被法警制止其接听。
12:56吴良述律师再次要求打电话联系律所、家属均被法警制止。
13:18广西区律协、南宁市律协相关领导与青秀法院院长进入信访接待室。
13:38律协领导在听取吴良述律师简单的情况汇报之后对吴良述律师伤情、裤子、手机进行拍照取证,并且要求青秀法院封存监控视频的录像。
14:15吴良述律师离开信访接待室走出法院。直到吴良述律师走出法院,其填写的接收材料登记表依然摆在信访接待室男法官的桌面。
五、看完全程视频监控,可以确定的是:吴良述律师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吴良述律师看完视频后再次表态不接受初步调查结果和青秀法院的道歉、赔偿。
六、鉴于第四点通过监控视频展示的事发经过,我们认为青秀法院的法警,尤其是教导员对吴良述律师使用暴力抢夺手机具有报复的性质。从吴良述律师在立案窗口索要接收材料回执,到其到信访接待室,到其找纪检组,再到信访接待室男法官怀疑其录音,到最后法警教导员要检查吴良述律师手机而找不到任何依据,从头到尾都体现出法院工作人员对吴良述律师的为难与刁难,最后教导员一气之下以检查手机为由对吴良述律师实施了暴力行为,而这种行为绝对不是简单的滥用强制手段。
七、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我们认为这个意见并非法警能对吴良述律师采取所谓的强制手段的合法前提。我们不去评判这个意见的违宪性、合法性问题。这个文件是否对外公布存疑,青秀法院无论立案大厅还是信访接待室均没有公示,青秀法院法警在对吴良述律师检查手机前也未对其出示,吴良述律师不知道,就连青秀法院信访接待室法官、纪检组法官和法警教导员全部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找了几个小时都找不到这样的规定。因此,青秀法院法警在对吴良述律师实施所谓的强制手段时根本不可能意识是他们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他们只知道他们没有找到依据,他们唯一的想法就是要教训一下吴良述律师。
八、由于青秀法院法警的暴力行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吴良述律师已经向青秀检察院提出了刑事控告,我们要求青秀法院将全部视频移送青秀检察院作为证据进行审查。
九、调查组初步调查结果出来后,在社会上又引起激烈讨论,甚至有人说吴良述律师的裤子是自己扯烂的,为了结束社会上的无端评论和诽谤,还原事件的真实情况,我们要求将有关视频复制给吴良述律师,同时向社会公布,以正视听。
十、近年来,中央多次开会、发文要求公检法部门全力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其他兄弟省份相应出台了自己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而我们广西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性的遭遇到各种不公待遇,执业环境恶劣,我们强烈呼吁广西的公检法司等部门以此次事件为终结点,吸取教训,尽快出台我们广西自己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结合我们广西的实际情况,从细节上落实中央精神,实实在在地保障我们广西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吴良述的代理人:吴晖 律师、覃臣寿 律师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
投诉信:我么西安文化商亭经营户为什么要到陕西省政府请愿?
我们是西安市书院门和三学街119户文化商亭的经营户。2016年6月8日上午,我们全体停业,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要求政府撤销取缔文化商亭的决定,使我们经营户得以生存下去。
这些文化商亭是政府于2005年在西安市文化步行一条街书院门和三学街设立的,其中书院门的64个商亭归南院门街道办事处管理,三学街的55个商亭归柏树林街道办事处管理。我们都办理了合法正规的经营手续,主要出售文房四宝、书画古玩、乐器、瓷器、民间手工艺品等,每个商亭面积一平方米多,每年缴纳的费用一万二千元左右,包括税收。我们多年的辛勤劳作、苦心经营、文明待客、诚信守则,已获得了全国乃至世界各国游客的由衷赞誉,使这条文化步行一条街在国内外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成为古城西安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016年4月,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和柏树林街道办事处都对我们经营户通知,说要对文化市场占道经营的商亭予以撤除,要求我们经营户在4月30日前将商亭清空,交市场管理办公室。
这一道撤除令像在我们头上炸开的晴空霹雳,我们在这里经营十多年了,遵纪守法,也没有阻碍步行街的交通,靠文化商亭经营维生,在附近购买或租赁了住房,孩子在附近上学,还压了许多货,撤除商亭,我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全体经营户赞成整改,反对政府单方面强行撤除商亭。我们集体到中共碑林区委、碑林区政府、西安市政府上访,碑林区政府虽然没有在4月30日以后采取强制行动,但仍然坚持撤除商亭的决定。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一味追求整洁不允许开小店的城市是死城。”“政府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决不能光图省事,一禁了之。”我们希望碑林区、西安市、陕西省的几级政府,能领会贯彻李克强总理的这些讲话精神,从繁荣市场和体恤民生的多方面考虑,作好保留和完善这条文化步行一条街的工作。
西安市文化步行一条街全体商亭经营户
2016年6月8日
↧
↧
2016年5月份的中国律师权益动态信息
发布人:律师权益关注小组
目录:
1. 律师费尽周折取得对郭飞雄的会见,二分钟即被粗暴停止
2. 针对709大抓捕案,辩护律师对办案部门一系列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3. 709 大抓捕案,辩护律师之一,李仲伟“被限制出境”
4. 相信法治的前检察官转型律师,艰难地获得实习律师资格
5. 法治律师、人权律师,难过年度考核关
6. 709 大抓捕案,受害人的家属受骚扰,幼女上学权利被剥夺。
7. 709 大抓捕案,受害者家属受侮辱,受害人的辩护权被剥夺
8. 参与过人权活动律师未通过2016年5月的年度考核
9. 律师举牌抗争“会见权”
10. 709大抓捕案,锋锐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被官方压制无法执业
11. 参与过人权案件的律师遭“强迫变更执业类别”
12. 709大抓捕案,受害律师之一,谢燕益的辩护权和会见权被剥夺
13. 中国的人权状况让西方世界担忧
14. 709大抓捕案的辩护律师联合发出抗议辩护权被非法剥夺的声明
15. 709大抓捕案辩护律师之一,任全牛律师在办理法轮功案件时遭非法传唤
16. 唐荆陵要起诉看守所,其辩护律师却被看守所囚禁多时
17. 人权斗士董广平案有幕后推手,律师无法会见
18. 福州市司法局知法范法,律师将对其进行诉讼
19. 律师自治遥遥无期
20. 据传709大抓捕案受害人之一,赵威在看守所遭人身侮辱,不排除性侵犯
详细内容:
1. 律师费尽周折取得对郭飞雄的会见,二分钟即被粗暴停止
2016年5月3日消息 , 张磊律师、李金星律师称,3号上午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提交了会见郭飞雄的手续,但办事人员称需要到明天下午才能办好手续,故后天才能会见。4号下午再去看守所交涉, 被告知安排在6号下午会见,经争取协调安排到6号上午会见。6号上午张磊律师、李金星律师终于在阳春监狱见到了郭飞雄。由于监狱认为郭飞雄谈话内容违反规定且情绪激动,会见只进行了两分钟左右即被终止。此后没有再能会见。监狱方认为申诉状某句话有问题不予郭飞雄签署、认为申诉只能委托最多两名律师而不予郭飞雄签署增加委托代理律师的委托书。同时,向监狱方提出了在亲属陪同下送郭飞雄到省级医院全面检查身体并公布检查结果的建议。
2. 针对709大抓捕案,辩护律师对办案部门一系列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2016年5月3日消息, 文东海律师、李昱函律师就王宇案件,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控诉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3日得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答复函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并无不当”。王飞律师、李国蓓律师就高月案件,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控诉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3日得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答复函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并无不当”。
3. 709 大抓捕案,辩护律师之一,李仲伟“被限制出境”
2016年5月3日消息 山东律师李仲伟日前办理新护照时被告知,他被天津市公安局限制出境,护照无法办理。李仲伟表示可能与他代理的709王全章律师案件有关,同时称将向天津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
4. 相信法治的前检察官转型律师,艰难地获得实习律师资格
2016年5月4日消息因未提交完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广州律协不予实习登记,辞职检察官杨斌自2015年四月份以来坚持维权,起诉广州律协。据悉广州律协已为杨斌办好实习证明,杨斌昨日(2016年5月3日)向法院提交了申请撤诉,正等待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
5. 法治律师、人权律师,难过年度考核关
2016年5月5日消息李金星律师公开爆料,自己的律师执业证被不予年检。虽说,李金星律师对此早有预料,但当他爆料出这一消息后,依然在律师界引发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律师执业证不予年检,按照通常理解来看,大有可能是年检不过,即不称职。 5月6日:济南市律师协会公布了今年“补充通过考核”的律师名单,付永刚、袭祥栋、李仲伟、王振江通过考核,只有李金星 一人未通过,说是因为李代理了郭飞雄案的原因。经过几天的社交媒介的激烈关注,李金星又通过了年度考核关。
6. 709 大抓捕案,受害人的家属受牵连,幼女上学权利被剥夺
2016年5月11日消息 709被捕律师李和平之妻王峭岭称:我们没有办下来暂住证,所以佳美入不了学。为了办暂住证,房东特意从安徽坐飞机过来,但是在一切手续都齐全的时候,房东被片警叫过去训斥,说绝对不可以把房子租给我们!
5月11号晚上七点58分,警察来敲门,要跟我解释暂住证的事,我没开门。大白天一天的时间没找我,入了夜来敲门,我信不过!而在致丈夫李和平的信中言及 “如果回到十二年前,我一定全力支持你去做人权案子,即或今天女儿被阻,入不了学;即或明天儿子被拦,出不了国!因为:如果我作为一个辩护律师,我怎么能看着被冤判死刑的人能发声时不发声?我怎么能想着因为妻女要受株连,不能居住不能入学,而看着一条无辜生命要被公权力残忍剥夺!你从来都不是完美的人,你只是一个良知尚存的律师!”
7. 709 大抓捕案,受害者家属受侮辱,受害人的辩护权被剥夺
2016年5月16日消息 李柏光律师5月16日上午与谢燕益妻子原珊珊到达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向执勤武警递交会见手续后,要求约见709专案负责人李斌;与李斌面谈还是老调重弹,说谢燕益自己已经委托律师,故李律师不能再做谢燕益的辩护人。要求马上会见谢燕益以核实李斌说话的真假,后李斌以案子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能会见。原珊珊质问李斌:你们上次说谢燕益的侦查期限只延长到4月8日,现在已经是5月16日了,你们说话还算不算数?你们还是人吗?李斌听后大怒,斥责一句就怒气冲冲的跑掉了。原珊珊一直坐在房间里面不肯走,直到中午12点,被几个执勤武警抬出了房间。尔后就与李柏光律师离开了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李柏光律师称:准备写控告状,向天津市检察院、人大常委会、天津市监察局控告天津公安违法剥夺律师的执业权。
8. 参与过人权活动律师未通过2016年5月的年度考核
2016年5月16日消息据钟锦化律师所在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律师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有关人员明确表态不让钟锦化律师通过2015年度“年检”(又称“年度考核”),并威胁责怪钟锦化律师所在的律所“为何还不将钟锦化律师开除?”钟锦化律师一直依法依规执业,经常关注抨击中国社会不公不义丑恶现象,呼吁中国当局践行民主法治、保障人权自由。今年依照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网站“东方律师网”上填报表格参与一年一度律师执业证“年检”。根据网站“年检”表格清楚显示,钟锦化律师所在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均已经在相应意见栏评定钟锦化律师2015年度“称职”!按照惯例,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有义务在钟锦化律师执业证上加盖“2015年度”以及“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却知法犯法,无理粗暴对待依法依规执业的“称职”律师,非法干涉律所正常经营管理,不履行法定义务。
9. 律师举牌抗争“会见权”
2016年5月23日消息山东王振江律师 5月23日上午,到山东招远看守所会见,提交会见手续后,警察告诉需要办案单位同意才可会见!要求出示法律规定无果!
5月24日王振江律师继续在山东招远看守所制作“律师要求会见”,举牌进行抗争。
10. 709大抓捕案,锋锐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被官方压制无法执业
2016年5月23日消息 刘晓原律师称,其是锋锐所合伙人之一,无法调离,也无法参加今年“年检”,过了五月份,去年七月锋锐事件发生之前接受委托的案件也无法去开庭(去年7月份后,没有接过新案件)。五月份即将过去了,年检也快结束。今天上午,我去了北京市司法局。每次到司法局办事,我总是感到很麻烦,因为司法局大楼有如一座“碉堡”,就是律师进去办事,需经门卫先联系司法局,得到司法局的人员同意后,还要把身份证压在门卫室换取门禁卡。我要找的朱副处长出外办事了,他让我找另一个副处长,得到的答复是,这事还得找朱副处长。
下午1点,我赶到北京市律师协会。上班后,我问会员部如何交会员费问题,工作人员知道我无法年检,说现在可以不交。
5月24日 刘晓原称2016年度北京律师年审在本月底结束,锋锐所的律师(除涉案和合伙律师之外),绝大多数已经调入其他律所。今天上午十时,我又到北京市律师协会找刘副秘书长反映问题。她让我联系方式,说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再作答复。
5月25日刘晓原称 现锋锐所已经调走很多律师(但被涉案和合伙律师不能调动),还有一些律师也正在办理调离手续。刘晓原律师称仿佛又回到2011年、2012年被卡执业年检状况(那时因为艾未未案被牵连,失踪后被卡年检,最终被迫解散由我担任主任的旗鉴律师所,调入锋锐所才得以恢复执业),真不知还要费多少口舌,还要跑多少冤枉路才能解决我的执业问题。但也有网友认为,我的执业生涯可能要被终结。
5月26日刘晓原律师称2016年度的北京律师年审,还有几天就结束了。如今,锋锐事件发生即将11个月,遭逮捕律师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在两次延长后,在6月8日届满。到时,要么取保候审,要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很不乐观的是,移送审查起诉的可能性极大,但不排除有的会被取保候审。截至今天,锋锐所除被涉案的律师,基本都调走了。我与周立新律师是锋锐所合伙人,司法局既不让我们调走,也不给年审,甚至还不给开一张证明,让我们正常地办完锋锐事件发生之前就已接受委托的案件。
锋锐所被取保候审出来的人,都被警告过不能见我(刘晓原律师),连家属都受到警告。
11. 参与过人权案件的律师遭“强迫变更执业类别”
2016年5月23日消息蒋援民律师称,去年深圳司法局在有司指示下想取消其的律师执业资格,经过两个半月多调查研究,在原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杨付处长依法坚持下,没有剥夺其的大陆执业律师资格。随后709要抓捕其未果,到了现在广东司法厅与深圳律协再次要剥夺其大陆执业律师资格,剥夺其从事诉讼事务资格,不能再代理维权案件。23日收到深圳律协通知,强迫其变更执业类别。广东司法厅和深圳律协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70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根据该法规规定,未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则无需变更执业类别。广东省司法厅和深圳律协以司法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设立行政许可的批复作为依据,通知律师所强迫其变更执业类别的行为是公然对抗国务院行政法规、侵犯其依法执业权的违法行为,蒋援民律师称将依法予以抗争。也请大家关注并支持声援我的维权行动。
12. 709大抓捕案,受害律师之一谢燕益的辩护权和会见权被剥夺
2016年5月24日消息梁小军律师称:上午和谢燕益哥哥去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斌带另外一个人便衣出来,在大厅里和我们见面。我说作为谢燕益亲属委托律师在没有接到谢燕益自己明确拒绝委托的前提下,我还是他的律师并要求会见。李斌说谢燕益自己写了不接受家属委托律师的声明,并自己签了委托书和委托协议给公安机关帮他找的律师,这些法律文件都在那个律师那里。我们提出要见那个律师,但李斌说,谢燕益哥哥可以见,但必须写出承诺不得向包括我在内的第三方透露律师信息。他说以前赵威的律师信息被泄露后,律师接到很多电话,对她们造成很大骚扰。另外,李斌透露,谢燕益自己委托的律师也没有见过谢燕益,对于这个案件,他们的做法是所有的律师都不准许会见。
13. 中国的人权状况让西方世界担忧
2016年5月24日消息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忆及1月29日发表的联合声明,对律师张凯和律师助理高月已经获释一事表示欣慰。但是仍有大量与2015年7月9日的大规模抓捕事件相关的人权律师和人权维护者处在被关押或被隔离的状态;欧盟对此依旧表示十分担忧。相关人权维护者倡导促进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所保障的人权,考虑到他们的工作性质,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有欠理据。
欧方呼吁中方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做到充分透明并尊重适当程序。如果中方做到以上,相关人士应得到释放。被拘留人士仍然无法自主选择律师并获得帮助,其亲属亦不被允许前往探访。必须对这些案件做出司法裁决的最后期限遭到反复推延,导致当下充满不确定性的情形持续演进。
欧方还关切地注意到,一些报道指出,试图为被拘留人士辩护的律师多次被威胁取缔律师执照。欧方还获悉,被拘留人士的亲属曾多次出国受阻,还有人曾被恐吓,勒令停止公开对被拘留的家人表示支持。
我们敦促中方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尤其是保障言论自由以及中国依法治国的方针。
14. 709大抓捕案的辩护律师联合发出抗议辩护权被非法剥夺的声明
2016年5月25日消息我们得知,由公安部指定天津警方办理的“709系列案件”(源于2015年7月9日开始的专门针对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的大规模抓捕),二十余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被指定监视居住实为强迫失踪满六个月之后,被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实施逮捕,而当这些被羁押者的亲属为他们委托的辩护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时,却均被天津警方以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辩护律师为由拒绝,经过调查了解,家属们得知办案单位天津警方为被羁押者指定、安排了辩护律师,但是家属并不知道这些辩护律师姓甚名谁,而这些辩护律师也从来没有联系过家属通报履职情况。
我们认为,天津警方的这一做法,践踏了人类文明进步所体现的公正司法原则,践踏了被追诉者获得辩护的基本人权,也严重违反了现行有效的国内法。
因此,我们对于天津警方这种大规模践踏当事人辩护权利的行径发表谴责声明如下:
一,天津警方须立即停止损害当事人辩护权利的违法行为,须依法保障当事人亲属为其委托的辩护律师能充分地行使辩护权利。
二,作为指定天津警方办案的公安部,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责成天津警方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天津警方在世人瞩目的重大案件中大规模肆无忌惮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对其中涉嫌滥用职权者,立案侦查,将其绳之以法。
四,那些被指定、安排辩护的相关律师,应当立即停止为虎作伥的配合违法之共犯行为,保持职业操守,尊重当事人本人以及其亲属的真实意愿,立即全面无条件退出案件,并向当事人亲属通报在其被安排辩护期间所进行的工作。
五,我们提醒天津警方,不管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必须依法办理,如果认为某些案件可以不依法办理,可以破坏法律实施,那么受到到损害的将是整个中国法制,而法制是所有人得以保持基本安全的底线,而参与其中的人也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15. 709大镇压案辩护律师之一,任全牛律师在办理法轮功案件时遭非法传唤
2016年5月26日消息任全牛律师称:因办理信仰案件在黑省佳木斯汤原县一家小旅馆睡觉,突然我的房间被人用房卡打开了!我猛然睁开眼一看是三个警察!其中一个带着执法记录仪,一个名叫肖书凯的警察对我说你是任全牛吗?让我跟他去一趟西城派出所!等我收拾完后问他们什么理由要带走我,有无传唤证?!肖书凯回答因网上显示我是临控人员,没有书面传唤证要口头传唤我提出异议他们说别废话,跟我们走就行了!于是我跟祖国神勇的警察们走了,不走我怕我成第二个雷洋啊?!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发生庆安事件的黑省里我怕这里的警察不归中国政府管啥事都搞得出来,所以就跟着带着我的行李到了西城派出所!“还不错”到了以后指定我进了一间软包装墙面的讯问室里面还没有老虎登,我真正感受到了我们祖国警察的“仁慈”!
后听到肖书凯警察给某个人打了个电话,自报了单位和姓名!不大会过来说,走吧我们再送你回住处!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省厅的人问了一下你的情况核实后就说没事了,我问肖书凯警官对方姓名,他说他也问了人家不说!!
16. 唐荆陵要起诉看守所,其辩护律师却被看守所囚禁多时
2016年5月27日消息,葛永喜律师:今天上午八点半进入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晚上六点走出来。中午在看守所吃饭,第一次。原因是唐荆陵先生要起诉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一点左右,我让他签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被负责任的看守所警察逐级汇报。于是我被大广州国保留到下午六点,谈心做笔录。了解《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和起诉状是怎么形成的。我说起诉状是根据《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整理的,《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是唐荆陵口述,我记录整理的。
唐荆陵先生认为其宗教信仰、读书学习、亲属探视等权利未能得到保障,欲起诉羁押场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本是基本人权。作为唐先生的辩护律师,职责就是保护其合法权益。但不仅连唐先生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就连律师的人身自由都受到非法限制,遑论律师的执业权利。
17. 人权斗士董广平案有幕后推手,律师无法会见
2016年5月30日消息,常伯阳律师:30日上午赶到位于江北区复盛镇的重庆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董广平(涉嫌偷越国境罪),出具会见手续后看守所称需要办案单位同意。我不同意他的说辞,坚持要求看守所依法安排会见,并要求提供办案单位不允许律师会见的书面通知,要求告知具体的办案单位。他打电话汇报一通后来了一位警号为409035的谭姓警察,应该是个领导,但他拒不告知我他的职务及具体的责任权限。谭警官也表示无法做主安排会见,我要求他领我到住所检察室,他说检察室的人都到检察院开会去了,要检查察室的投诉电话,毫无道理地不提供,反复强调,让到市公安局交涉,问公安局哪个具体办案单位,仍然是不知道,说收押时盖的是市局的章。
交涉不成,最后想为当事人董广平存钱也遭到拒绝。
下午到重庆公安局对重庆第二看守所及承办董广平案单位向纪委督察进行了投诉。
18. 福州市司法局知法范法,律师将对其进行诉讼
2016年5月30日消息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依照律师法规定,在律师年度考核结束后,上报给福州市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报告和律师考核结果等文件,被福州市司法局违法退回。邹丽惠称将依法向福建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
19. 律师自治遥遥无期
2016年5月31日,刘晓源律师twitter: 今年北京律师执业考核(俗称“年检”)明天结束。考核工作是市律协下通知,按《律师法》规定,年度考核是律师事务所内部考核,可律师协会又规定由其对全市律师执业进行年度考核。更离奇的是,市律师协会对律师年审考核后,给律师执业证上盖年度考核备案章的,又是各辖区的司法局。
20. 据传709大抓捕案受害人之一,赵威在看守所被性侵犯
2016年5月31日消息在2015年中国当局“709大抓捕”中遭羁押的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近期被传出在狱中遭受人身侮辱,不排除被性侵。赵威的家人称将立即赶赴天津看守所了解情况,抗议当局虐待赵威,并坚持更换官派的律师。家属委托的辩护人任全牛呼吁官派律师董亚南打破沉默,秉持律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公开就上述消息作出回应。赵威自2015年7月被抓走后至今接近一年,不管是丈夫委托的律师或母亲委托的律师均不被允许会见。
↧
控告信:马红艳:谁是颠覆国家政权的幕后推手?
瓦房店市政府各部门违法事项和违法人员名单:
市长:高顺东
副市长:张金忠,曾任该案拆迁小组组长
拆迁小组成员: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孙公和
市国土局局长:王大勇、副局长王彦国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毕作才、副局长:任邦鸿。
九龙办事处主任:宫竣桥
九龙办事处九龙村会计:矫成请
以上成员有以下违法乱纪的行为:
1、政府部门在没有取得国务院建设用地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征用大量集体土地,违反法律程序,隐瞒合法性评估报告真实情况,伪造拆迁补偿协议,欺下瞒上,强制拆迁,欺压百姓,九龙办事处九龙村一共被强制拆迁了两个养殖场。并且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高价理赔,吃回扣、吃贿赂存在着严重渎职、贪污、截留和受贿的现象。有严重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2、国土资源部门:瓦房店市政府和瓦房店市国土资源局,瓦房店城乡规划局、沈阳铁路局、大连长兴岛管委会互相勾结,未批先用,非法批准占用集体土地供给85.1340公顷,在集体土地报批时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在报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在2015年2月17日骗取了国土资源部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段工程建设用地“国土资涵第72号批复”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报国务院批准的审查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国家造成了极大地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
3、瓦房店市城乡规划局: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便下发了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段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的渎职失职的违法乱纪行为。
4、瓦房店行政执法局,违反国家和辽宁省城乡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国有土地拆迁条例》的规定,参与了违法强制拆迁活动,属行政乱作为的违法行为。
5,九龙办事处不仅在拆迁过程中直接参与上述违法行为,而且事后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
6、九龙村的会计矫成请是,擅自伪造大量“补偿协议”坑骗百姓的主要违法人员。
上述这些基层领导干部,目无国法,在没有取得国务院和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的批复,便启动了拆迁工程,可有关部门更没有按程序发布公告和安置情况。也没有按程序对我养殖场的设备和所有地上附着物以及土地、果树、利润损失等进行合法评估。而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国策以深得民心,可瓦房店市政府的这些当权者还在用手中的权力抗衡国法,拆迁行为更是乱象横生,擅自伪造评估报告,我多次向政府申请评估报告的信息公开,可是市政府以各种理由拒绝将评估报告公开,并且冒名伪造补偿协议,有重大贪污截留的嫌疑,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最弱势群体,在拆迁问题上,当地政府处处施压,养殖户无处争辩,司法部门更是与政府相互勾结,枉加裁判,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目前就连正常的信息公开,政府也是不作为乱作为,上下串通,内外勾结,这不仅践踏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顾法律法规的尊严,给政府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
综上所述:这些基层干部违背党的指导思想,违反了《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诸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司法腐败,相互勾结,违背党的指导思想,对抗国家政策,肆意违反了我们国家诸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多次举报却无人监管和惩治这些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架空党的领导,架空了国家政权,是真正想要颠覆国家政权的幕后推手。
如今有谁还在在真正的坚持党的纲领?挽救我们的国家?还给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此致
抄送: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举报人:马红艳
2016年 6 月11 日
↧
内蒙古锡林郭勒市宝力根苏木乡哈那乌拉嘎查被征草场牧民的法律求助信
我们是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市宝力根苏木乡哈那乌拉嘎查被征草场的牧民。
2006年始,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草场被政府强行征走,许多曾经答应的条件都未兑现。特别是征地补偿款与发放给牧民的款项存在巨大差距,我们事后得知真相后,多年信访四处奔波,但从嘎查到盟政府一直对我们的诉求敷衍推诿,只得寻求法律援助,与不作为的各级政府对簿公堂了!
一、情况简介:
2006年5月30日锡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煤炭公司)签约,以每亩地3360元的价格,把我们的草场在牧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大唐煤炭公司。
而后于2006年6月24日始嘎查出面动员牧民签征地协议,并以每亩地4188元的价格发给了牧户安置补偿费(后又说没发放的大部分款项为草原补偿费归集体所有,但至今未公开详细账目巨额资金去向不明。)不从者被威胁恐吓,因牧民大多不情愿拖至2007年征地协议才勉强签完字。
后来牧民们发现嘎查与被征地户签的协议各异,补偿款也不一,连最基本的禁牧补偿款也有人发有人不发给,征地时答应的安排就业、扶持创业养老保险等承诺至今未兑现。
当牧民们从知情者处了解到原征地协议的款项与发放到被征地牧民手中的款项出入巨大后,便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上访维权,但各级政府都不予理睬,锡盟行政公署对牧民们的信访居然借故答复说:“不再受理”!
其实,我们费尽周折找到的各类协议书事实清楚白纸黑字,但从嘎查苏木到锡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及锡林郭勒盟公署多年申诉都置若罔闻 在欲哭无泪欲诉无门之际 得知维权律师能帮忙为我们讨回公道故马上求助!
二、求助律师数量及费用:
因被征地牧户涉及多家且涉事单位不止一家,故希望聘至少俩位律师介入帮我们打此官司,律师费我们将按维权律师们提出的标准付费。
三、我们的诉求:
1、要求政府公布征地协议书原件,恢复法律赋予我们当事人的知情权,并对卖地及给被征地牧户款项的巨大差额做出合理的解释;
2、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把拖欠被征地牧户多年且应付的余款还给牧户,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要求公开公布此官司的结果,并希望各级政府收回对我们信访回复的不实之词并赔礼道歉。
四、法律求助人:
因人数较多名单后附(见另页)再附相关文件若干(后附)
此致
锡林郭勒市宝力根苏木乡哈那乌拉嘎查被征草场牧户
2016年6月9日
↧
新娜:端午节杂谈——就内蒙古牧民维权进展答网友及其他
近日,因给维权牧民们联系到了国内维权律师,开通了又一条维权之路。特别是乌拉特牧民萨仁高娃被当地警方从行政拘留转成刑事拘留后,我们帮忙聘维权律师 委托书发出的第二天乌拉特警方就放人一事,更引发底层民众对维权律师的期待...私聊爆满、咨询不断、各地牧民发来一堆无处诉说维权资料...微信群里露脸少后,网友们又纷纷揣测问长短,微信快承受不了了...
那么,现在内蒙古维权民众与维权律师的沟通进展如何呢?
1、阿日昆都愣地区除斯琴毕力格家人欲聘律师外,又有百余人签名向维权律师发出法律求助,律师已初步与之接洽,引世人关注的阿日昆都愣污染问题将在专业人士的介入下 吸引人眼球的同时但愿有所突破!拭目以待吧……
2、西乌旗今春因维权被拘留的四位牧民法律求助信发出不久,就与律师们建立了联系,现在双方已会面,渐步入正轨!当地警方从开始的打电话恐吓,到现在也收敛不再干预了,谁说警察不会与时俱进?!其实,煤化工污染导致的一系列负面影响高层也清楚,关键是如果治理!
3、现在我正在帮忙整理润色锡林郭勒盟一起多年维权无果的众牧民法律求助信 一个个画押的手印,一封封信访的申诉,一叠叠敷衍回复的红头文件……看得我心绪难平!这些原始材料,稍加整理都可以成为一箭双雕的举报信……心口又疼了,气的!
4、最早写委托书的乌拉特女牧民萨仁高娃女士,也问询她的的案子律师何时介入?我告诉她等一等,因她委托李律师后阿日昆都愣的斯琴毕力格家人也学她给李律师发出了委托书。且斯琴毕力格现在还在狱中,只能先紧着他办了!主要是现在牧民们与维权律师的接触才开始,还有待进一步沟通,开始良好,势头不错!
5、其他个体的牧民也发出了不少法律求助信,估计维权律师方面也在磨合,更多的牧民在问询关注着... 可以理解,积重难返吗?再加上司法的腐败也让老百姓疑虑重重,好在近日国内媒体新华社记者公开介入内蒙古一地牧民与大唐煤化工排污纠纷的报道,正能量有所上升...头绪繁多,先抓重点...
6、古人屈原之所以投汨罗江自尽,是因他已看不到希望!现在,内蒙古底层蒙古族民众之所以向国内知名汉族维权律师求助,是因他们希望共产党能依法治国 真正让法大于权!上述维权案子的实质不就是权与法的较量吗?!也许,随着官司的深入发展还能挖出一批可恶的贪腐分子呢 ?
我们应挺直腰杆与恶势力抗争!让这些家伙跳楼或投江去吧!笑到最后的应该是有理的人民大众......
2016年6月9日
↧
↧
“六四”期间,湖南邵阳市十七名人权捍卫者被控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本网获悉:2016年6月10日下午,随着著名人权捍卫者罗茜获释,湖南省邵阳市在“六四”期间被控的人权人士全部获得自由。
湖南人权捍卫者尹正安说中共“六四”大“河蟹”行动,再次向世人证明。大陆公民屁都不如,政权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政权的稳定,他们不惜一切手段,甚至开枪杀人。在此次大“河蟹”行动,邵阳是湖南的重点。在罗茜失联后,其他同城圈朋友也悉数失联。刘少华失联后,正式入狱。邵阳共计有十七人失联,另有多人被喝茶。邵阳同城圈的遭遇,引起了众多地方的关注。他们在网上寻找失联的罗茜、刘少华、杨盛及赵宝珠等人。邵阳同城圈整体被控的遭遇也引起了香港市民与媒体的极大关注。
尹先生说,6月9日,苹果日报及另一家媒体对他电话采访,询问邵阳的情况。关心失联的朋友。也有内地的朋友给他来电,关心失联的朋友。昨天中午,曾为李旺阳作专访的香港有线记者林建诚给他来电,让他代向邵阳朋友问好。香港关注邵阳,建诚也给了李旺玲电话,致以慰问。
↧
无锡维权公民许海凤控告滨湖区公检法构陷77岁母亲王金娣“寻衅滋事”(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本网获悉:无锡维权公民许海凤控告滨湖区公检法构陷77岁母亲王金娣“寻衅滋事”。
2016年6月10日,无锡维权公民许海凤向无锡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国务院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公检法、政法委、人大、政协控告无锡滨湖区公检法人员滥用公权,徇私枉法,伪造证据,报复陷害,制造刑事冤案,迫害其母亲王金娣,控告是以邮政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
据许海凤透露,2015年8月27日,其母亲王金娣在北京法国大使馆门口燃放礼炮,被无锡市滨湖区政府直接押回后,8月30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27日以同罪名逮捕,2016年4月26日滨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至今尚未判决,王金娣仍羁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许海凤说,2010年9月,她的合法别墅遭到滨湖区雪浪街道枉法偷拆,在穷尽法律途径后,无奈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她的母亲王金娣、婆婆周静娟、女儿何凤珠和两个月(当时)的外甥女祖孙四代逼迫上访,从无锡市到江苏省,再到北京,所有信访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都留下她们的身影,最终被赶到了北京。
为此,她和母亲、婆婆、女儿把北京当作娘家,举报、控告当政领导的腐败滥权枉法罪行,招致无锡腐败犯罪集团的打击、镇压和报复,祖孙四代上访,三代被无数次的拘留,关黑监狱达500天。无锡腐败官员为了美化其抢劫、掠夺百姓财产的法西斯行径,想尽办法,不择手段,通过瞒上欺下、做虚假材料,歪曲、捏造事实向各级领导汇报的办法,对她家的维权行为进行丑化、污蔑,以此来推卸责任。
许海凤说,王金娣到法国大使馆燃放礼炮,主观上,是想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促使无锡地方政府依法解决问题,客观上,也没造成任何社会危害后果,根本不适用寻衅滋事罪的主客观要件。更让举报人惊讶的是,无锡地方政府竟然根本不受中央和法律的约束,一味地对王金娣进行滥权镇压,枉法迫害,最大的目的,主要是限制王金娣人身自由,阻止进京揭露无锡腐败集团罪行,再者,为赚取维稳费制造条件。
恼怒的许凤海举着“依法治国,欺骗全世界”“暴政必亡”“无锡公检法是最大的黑社会”等口号的标语,表现出誓死捍卫人权的决心。
↧
为阻止李彩云立案,顺德法院立案庭唱空城记(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为阻止李彩云立案,顺德法院唱空城记。
2016年6月6日上午,顺德维权公民李彩云去顺德法院立案庭立案,本应取到A10号,可窗口工作人员给其A34号,可轮到叫A34号立案时,立案窗口全部停止系统叫号,而是改由法警收取资料秘密立案,李彩云发现去问窗口,窗口人员说系统坏了,但系统坏了为何还能办理立案?在李彩云的追问下,立案庭10个窗口的工作人员全部离岗,回避到秘密遂道。眼看就12点了,立案人员下班时,4号窗的工作人员留下一句话:“下午来吧”!下午帮你立案。”
下午上班时,立案不叫号,李彩云逐个窗口询问情况,只见10个窗口工作人员逐个离开工作岗位躲入秘密隧洞,立案庭窗口无一人上岗。
6月7日上午,李彩云继续前往,法院取消排号,说电脑系统故障,不予立案。无奈之下,李彩云只得去邮局用邮寄的方式提交行政诉讼状。
李彩云说,不可思义,一宗小小的行政诉讼案,居然使顺德法院立案庭的10个立案窗口的工作员全部躲避起来不见踪迹,可以使立案大厅10个工作窗口一齐离岗躲避依法立案,背后隐藏着多少违法违规的“为官不为”的不作为,背后的指令是顺德法院院长呢?还是顺德区书记呢?还是更上级官僚的指令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