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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狱中绝食信息断绝 家人要求会见遭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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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4日星期二,本网获悉:郭飞雄狱中绝食已经30多天,目前信息断绝,昨日家人要求会见遭拒。目前郭飞雄的姐姐又去监狱,并在阳春监狱外静坐已经超过5小时,她是去劝说弟弟停止绝食的。

据郭飞雄姐姐消息:“朋友们,我的微信朋友圈被封,微博也被封。我弟弟郭飞雄(杨茂东)在阳春监狱绝食三十多天了,我昨天带着他妻子张青劝说他停止绝食的信件来到阳春监狱,准备劝说郭飞雄停止绝食,但是阳春监狱不让见,我打电话给我当地的国保请求他们帮我请求会见,当地的国保已经尽力了,他们仍然不让见。在监狱外静坐三个小时后,我让同行者给我照相,他们抢我手机,同时把我给郭飞雄的书还给我,说不允许拿进去,这本书是纳粹监狱的被关押者朋霍费尔的《狱中书简》。”

对于郭飞雄狱中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关于废止申请实习律师登记中要求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建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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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我们是一群法律人,就实习律师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出现的困难致函你们。

65日财新网报道,“415日,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双以律所名义为拟实习律师施平申请调查(有)无犯罪记录,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乔某以“李双律师不是律所负责人,不能代表律所”为由拒绝。随后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志超致电乔某,乔某再次拒绝申请,称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向党政机关出具。54日,施平向郑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至今满一月而未收到回复,施平也一直未能实习。”

无犯罪记录证明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七条所规定的申请实习登记所必须的材料之一,是根据《律师法》第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现实中,实习律师开犯罪记录证明还碰到许多难题,如有的地方规定近7天内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才有效,有的要求到14岁以后所有户籍地和前户籍地的派出所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才有效,等等。法律不能脱离常识,众所周知中国行政部门难以监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所有需要办证的公民头疼的问题;行政许可的条件太多,对办证部门来说也是麻烦,所以公安部才在20158月宣布不再出具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内的18项证明,所以行政法“非所必要,勿增许可”的比例原则能否能落实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尤为重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上任至今多次强调简政放权,3月份答中外记者问中更是要求“今年砍掉一半没必要的证照”,实习律师登记条件中要求“无犯罪记录”,违背了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赋予公民的平等就业权,构成了前科歧视,是对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的违逆和羞辱,也会给其他行政部门工作和律师行业发展添堵添乱。

综上,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废除法律中要求实习律师、律师准入时出具“无犯罪记录”的相关条款;
2.鉴于法律法规的修改需要较多时间,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应召开临时会议,将各项准入条款中要求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申请人自己写的“无犯罪记录保证书”。
  
建议人:
常伯阳 河南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被非法注销)
唐吉田 北京律师(被非法吊销)
余文生 北京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被非法注销)
吕方芝 湖南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张磊 北京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钟锦化 上海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瞿远 四川律师
蔡瑛 湖南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被非法注销)
陈以轩 湖南律师
于全 四川律师
李永恒 山东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卢廷阁 河北律师
陈金华 湖南律师
任全牛 河南律师
罗茜 湖南(法律人)
李金星 山东律师
曾义 云南律师
孟猛 河南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纪中久 浙江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王振江 山东律师
温海波 北京律师(被非法注销)
滕彪 北京律师(被非法注销)
刘巍 北京律师(被非法吊销)
蒋援民 广东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被非法注销)
许桂娟 山东律师
郑恩宠 上海律师(被构陷失证)
江天勇 北京律师(被非法注销)
王磊   河南律师

关于赵威被侮辱传闻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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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201579日,年轻的律师助理赵威(网名:考拉)被抓,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被关押至今已11个月。期间,更换家属聘用的律师,拒绝家属会见当事人,以种种借口损害在押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赵威在押情况,外界及家属毫不知情。
       
近期,网络上先是传出赵威在押看守所,对赵威人身侮辱。再是传闻赵威被性侵,强奸,甚至轮奸。消息越传越广,影响越来越大,引起海内外广大网友的热议、质疑和愤怒。而当局至今未出面澄清,也未采取措施辟谣。对此,我们表示惶恐不安和严重关注。特就此传闻提出严正声明:

1、如果不是事实,请天津市公安局就此事作出解释,以便辟谣。让赵威见家属和律师,听赵威述说在押情况,澄清事实真相,以释众疑,以正视听,以保护赵威名声。

2、如果传闻是事实,我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迫害事件。有悖文明社会基本原则,有损大国形象,突破了人类文明社会的政治伦理底线。我们表示强烈抗议。全网呼吁:请立即停止迫害,并组织包括网友代表在内的第三方独立调查团,调查并公布事实真相,严惩相关违法犯罪人员,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和管理方的法律责任。在押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道歉,并赔偿受害人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

3、鉴于当局对政治犯及其家属的基本人权侵害时有发生,保护不力。我们在此呼吁,必须保证所有在押政治犯的基本人权及安全。增加异议在押人员透明度,确保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我保护的权利。
     
中国政府多次向国际社会表示,中国人的人权问题,只有中国人民才有发言权。鉴于传闻赵威受侮辱这一严重人权事件,全网动员,签名质疑!

特此声明!
201668

网友签名:

1,董在豪, 江西公民
2,宋 椿, 三  
3,徐 宝,黑龙江
4,梁荫权  广州
5,陈志光, 广东
6,冯善有、 辽宁大连            
7,刘海宽  江西景德镇
8,寥桂平, 湖南衡阳
9,邵凤平  湖南衡阳
10,邵泽海 山东枣庄
11,刘海宽 江西景德镇
12, 左罗  四川
13,韩立典,河南南阳
13,蔡振华 江苏淮安
14,刘士春,广东
15,徐佩玲,上海
16,郑培培,上海
17,谈兰英, 上海
18,石萍,  上海
19,颜秀兰,上海
20, 刘清方,江西景德镇
21, 唐雪云,湖南
22, 颜桂英,上海
23,颜秀英,上海
24,颜兰英,上海
25,李波宏,北京
26, 张茂伟,中国
27. 许海凤,江苏无锡
28. 周静娟,江苏无锡
29. 何凤珠,江苏无锡
30. 程茂娟,江苏无锡
31. 程盛  ,江苏无锡
32. 曾妮可,香港
33. 张维  泰国
34.陈德权, 广东佛山
35 .匡妈  广州
36.曾昭平  惠州
37 张强  广州
38 王斌 辽宁
39 梁颂基  广州
40  胡成  重庆
41  李小玲,广州
42  涂尔干 深圳
43  孙德胜 蕲春
44。徐秦。  江苏
45 郭亚萨  美国 华盛顿
46 任志中  美国洛杉矶
47 童文杰  湖南 常德
48 张有为  安徽 蚌埠
49 任乃俊  上海
50 张五洲  广州
51 赵长福  江阴
52 曹胡萍  南通
53 谢文凯  陕西 铜川
54 柴金元  湖北 黄岗
55 张家瑞  美国 洛杉矶
56. 姬 原  湖南衡阳
57, 黄智平,湖南衡阳
58. 张石祥,湖南衡阳
59,吕程   湖南衡阳
60, 邱蓓,  上海
61 张坤乐  广东
62 牟文伟  陕西 汉中

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吕耿松颠覆国家政权案于6月17日宣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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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4日星期二,本网获悉:今天律师接获杭州中院通知: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吕耿松颠覆国家政权案于2016617日下午两点宣判。

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分别于20147月及9月被杭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已被拖延近两年的时间。

2015929日,此案在拖延一年多之后,陈树庆、吕耿松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才分别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起诉书指陈树庆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而吕耿松案涉案证据也是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庭审当日就结束。
陈树庆:现年52岁,中国民主党人。曾于2007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四年。出狱后,时常受到公安监控,尤其是在政协及人大会议、六四周年日期间,被公安及保安24小时监视。这次被起诉的罪名则是“颠覆国家政权”。
 
2014911日,陈树庆被捕当天,杭州国保对其抄家,抄走电脑、手机及文稿和徽章等物品。公安指其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活动,以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案件于12月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偿侦察后,20152月中旬移送法院。
吕耿松:现年59岁,中国民主党人。曾任教于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因支持中国的民主运动,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随后,他成为一名自由作家。他是《中共贪官污吏》一书的作者,该书2000年在香港出版。他还写作了关于腐败、有组织犯罪等相关话题的系列文章,并积极为民众维权。 

吕耿松于20147月上旬被杭州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8月被批捕,11月,案件移送检察院,其后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吕耿松与陈树庆均是因在网上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以及要求中国实行民主化而被捕。浙江民主党陈树庆、吕耿松颠覆案,律师依法阅卷均遭当局拖延刁难。

人权捍卫者单利华今日在港闸区法院开庭 南通当局戒备森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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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5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人权捍卫者单利华今日在港闸区法院开庭  南通当局戒备森严。

今天是著名人权捍卫者单利华被“寻衅滋事”案开庭审理之日,早晨7时,港闸区法院四周几百米范围内的大路上,停满警车,布满警察和便衣,还有很多当地维稳人员。

据南通维权人士介绍,法院四周几百米范围内通过的人,都不允许拿手机出来,更不允许拍照,法院对面的高架桥上,也有警察在放哨,一副如临大敌的迹象。昨天,法院门前大路口的监控就已更换为全角高清探头,法院门外的铁栅栏也全新安装。

南通维权人士说,单利华是一位普通老百姓,今天开庭,当局竟出动如此多的警力进行戒严,说明他们心里有鬼,他们恐惧,怕正义的百姓揭竿而起。现在,现场已经有南通当地的很多维权人士到达。

当局起诉书中指控单利华的罪名涉及五个事件是:
一、单利华关注海南校长的禽兽行为事件。
二、单利华关注女权活动者叶海燕无辜遭殴打反被公安拘留事件。
三、单利华在深圳皇岗口岸出关无辜被阻事件。
四、单利华关注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
五、单利华在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食堂拍摄几张超标饮食照片,结果被街道办主任与保安的殴打事件。

在城镇化进程中单利华遭遇过非法拆迁的经历,她出于社会责任,长期以来对一些极端的司法不公与践踏人权事件进行观察,为民间不平而呼吁。而这些竟然都成了当局构陷单利华的证据。

近期,数百公民在一份呼吁关注单利华的联署书中指出:“如果单利华,抗议禽兽校长的行为也能成为她入罪的证据,那将是对人类价值观的颠覆,如果身患严重哮喘病,肺气管痉挛,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单利华为抗议司法不公,揭露社会黑暗的行动也能成为她入罪的证据,我愿与她同罪。”

“为了不让腐败专权者篡改歪曲,黑手遮天;为了让身患哮喘病,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无罪受害者单利华早日获释,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呼吁有关当局立即释放无罪人士单利华。”

不服南通港闸法院裁定,倪春香向南通中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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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613日,南通开发区小海街道办事处汤家窑村倪春香通过邮寄向南通中院提交了上诉状,请求:依法撤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2016)苏611行初132号行政裁定,并责令原审继续审理。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123日作出了通国土资开发停【20151017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占地和违法施工,但该局没有履行事后监督之职责,导致该公司更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地继续施工,继续非法侵占土地,包括倪春香的承包地。

因中天新兴材料有限公司继续非法占用倪春香的承包地修建围墙和厂房。倪春香分别于20151225日、2016222日,二次向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举报中天新兴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修建围墙,并请求该局采取措施。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229日向倪春香送达了《告知书》,称“你反映的中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占地进行建设的行为,我局正在查处中。”该局所谓“正在查处之中”,无证据予以证明,其实是拖延时间。三个月来,不但没有阻止违法建设,反而使违法建设愈演愈烈。该局的不作为违反了《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应当按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承担未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为此,倪春香向江苏省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履行监督职责,对违法建设而侵占农民土地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

该厅于2016429日向倪春香送达了【2016】苏国土资行复第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称南通市国土资源厅“已经履行了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法定职责”,但避而不谈该局是否履行事后监督职责,故意转移了倪春香要求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责令该局履行监督的行政复议请求。即该厅犯了张冠李戴的逻辑错误。

倪春香向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该院以“本案中,被告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告知书》系对涉案违法行为正在查处这一事实的描述,该告知行为本身对原告倪春香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故原告倪春香起诉要求撤销该《告知书》,不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不是涉案土地违法的终局性行政行为,并不对相对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实际影响”为由,作出“驳回原告倪春香起诉”的裁定。
   
倪春香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倪春香认为,该局虽然针对中天新兴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民承包地修建围墙和厂房的行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但该局依然我行我素,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建设,对侵占农民土地的行为并不在乎。这就是因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未履行事后监督造成的。其实质,就是纵容违法占地。其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只是掩人耳目,不能作为免责的挡箭牌。故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未履行监督职责,对倪春香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而原审硬性认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告知书》系对涉案违法行为正在查处这一事实的描述,该告知行为本身对原告倪春香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无异于指鹿为马。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所谓“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告知书》系对涉案违法行为正在查处这一事实的描述”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至于正在查处的证据在哪里?查处的期限、程序原审皆未查明,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仅仅凭该局含糊其辞的描述,就认定对倪春香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未免过于武断。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中院所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不是涉案土地违法的终局性行政行为,并不对相对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实际影响”更是荒唐。首先,“不是涉案土地违法的终局性行政行为”并不能得出“不对相对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实际影响”的结论。故原审的判断缺乏逻辑的论证性。其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涉案土地包括了倪春香的承包地,故与倪春香有重大的利害关系。再次,倪春香是对该局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未履行事后监督不服。原审故意转移争议焦点。把争议焦点“该局是否履行了事后监督”转移为“是否存在终局性行政行为”。显然,原审犯了“移花接木”的逻辑错误。

南通当局欲撕“依法治国”遮羞布,对社会有“5功”之士单利华今天被审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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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今天6月15日上午9:30,因反性侵、捍女权、争自由、关注生命、监督与揭露政府官员超标特权的“5功”之人单利华女士,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开庭审理。港闸区法院现场500米内聚集了大批的警察与警车虎视眈眈,注定了这是一场欲撕烂“依法治国”遮羞布,对社会良知的非法审判!

河南道轨律师事务所的常伯阳律师和北京京湃律师事务所的张成茂律师接受委托与指派,为人权捍卫者单利华做无罪辩护,并向法庭提交新的、彻底推翻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的证据。

据三天前就抵达南通,与单利华女士的两位辩护律师汇集的张建平先生说:前天(6月13日)下午陪同单利华母亲和哥哥到达南通港闸区法院门口时,就发现法院周边的监控摄像头都在更换,工程车忙忙碌碌,而身穿服警察制服的人从法院大门进进出出。到昨天,南通的维权人士基本上都接到了辖区片警及国保电话,要求他们今天的庭审时不要前往港闸区法院,甚至出现直接安排人员堵门。同时,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等地维权人士,也都基本上接到了类似的“友情”告知。然而,今天依然有超过200位维权人士提前到达法院门口,甚至还有从深圳专程赶到的黄美娟女士,他们要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满足公众的旁听愿望。

南通当局既然敢于将单利华女士“反性侵、捍女权、争自由、关注生命、监督与揭露政府官员超标特权”的承担社会责任行为,颠倒黑白为寻衅滋事,也注定了所谓公开开庭实为分派利益集团的人抢占旁听席!而单利华的亲属仅仅获得6张旁听席,其余关注该案的社会民众一律被拒之门外,包括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辩护人资格的张建平先生。

单利华女士究竟是对推动社会法治的有功之人,还是如南通当局所指控的为了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精神刺激与不健康心理需求的寻衅滋事之流?应当从当局所指控的五起“罪行”就不难得出结论:

一、  履行社会责任反性侵

2013年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与房管局官员冯小松性侵多名小学女生事件东窗事发,当天被性侵女孩家长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性侵无疑。然而,到同年的5月13日,万宁市公安局要求受害家长带孩子做第二次鉴定,两天后的上午公布的结果居然是这些受侵害孩子的处女膜完整!当天下午万宁市纪委迅速以“猥亵儿童罪”对陈在鹏开除党籍。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在量刑上天差地别,万宁当局显然是要为在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行为消声!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致力于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的女权捍卫者叶海燕、关注人权的律师王宇、及单利华等人于5月27日赶到海南万宁市,分别到万宁市教育局与万宁市第二小学,表达了要求法办禽兽校长陈在鹏的呼声!也就是单利华、王宇、叶海燕等人士的行动,最终迫使当局不再承认第二次鉴定,于同年6月20日以“强奸罪”判处陈在鹏13年6个月、冯小松6个月的有期徒刑。

虽然海南当局对禽兽党员陈在鹏、冯小松的判决明显偏轻,但如果没有单利华、王宇、王建芬、贾灵敏、叶海燕等良知人士的行动,恐怕陈在鹏、冯小松将被以“猥亵儿童罪”获得更轻的判决,人类的价值观将被“私法”彻底颠覆!

根据控方港闸区检察院作为证据的现场视频,在单利华、王宇、王建芬、叶海燕、贾灵敏等人谴责禽兽校长行动的整个过程中,不仅没有南通当局指控的堵塞交通,影响教育秩序,当地老百姓反感等情形,而是得到了当地百姓、及疑似便衣国保的积极支持。

二、  推动社会进步捍女权

广西博白的叶海燕女士,是一个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知名度的妇女权益捍卫者。当叶海燕女士于2013年5月27日到海南万宁市谴责禽兽校长回到家中时,即遭到他人的暴力伤害,当地警方不仅没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反而将受害者叶海燕以“故意伤害”抓捕拘留!闻听叶海燕刚刚回家即遭暴力与不公的消息,单利华立即赶赴广西,要给予有共同志愿的姐妹叶海燕声援。广西当局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滥用职权对叶海燕实施的打击报复,故得知单利华等人士要到博白声援叶海燕时,就动用大量警力与侦察手段,在进入博白的外围设卡拦截。单利华和河南的刘莎莎同时在玉林的路上被截,单利被带到南江街道限制人身自由。

在单利华孤身一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身患高血压、哮喘的单利华发病,不仅得不到如坐凳子休息的权利,一帮警察与便衣还围着她侮辱取乐,当单利华连续10次要求一个穿便衣的女警带其去厕所小便时,遭到暴力阻拦方式的拒绝,无奈单利华被迫在疑似车库的地方小便,而这些男警察不仅没有任何回避,而且还对着小便的单利华录像,并发出“抗日神剧”中才会出现的侵华日军调戏中国妇女时的淫笑……

根据控方港闸区检察院作为证据的现场视频,南通当局指控单利华寻衅滋事,完全是颠倒黑白。

三、  争取公民出入境自由权利

2013年12月30日,单利华女士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出入境手续,准备从深圳市皇岗口岸通关,到属于自己国土的香港履行,结果遭到皇岗口岸阻止通关,而皇岗口岸作为行政机关,在阻止单利华通关过程中,拒绝出示阻止单利华通关的理由与手续,对皇岗口岸非法阻止自己通关的行为,单利华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最后有赶到深圳的南通维稳官员接回。

根据控方港闸区检察院作为证据的皇岗口岸现场监控视频,单利华女士除了与非法阻止自己通关的口岸工作人员理论,以及向稀稀拉拉通关旅客诉说遭遇外,根本没有南通当局指控的“扰序”或“寻滋”行为。

单利华女士不是官员,没有通过香港来转移搜刮到的民脂民膏,也没有通过香港叛逃的可能,她在合法权益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据理力争,显然犯有“寻滋”行为的是滥用职权,非法阻止其通关的皇岗口岸的工作人员。

四、关注生命,关注公民的非正常死亡

2014年1月30日,薛明凯的父亲薛夫顺在曲阜市检察院被离奇“坠”亡。在中国,公民在司法机关非正常死亡已进入常态化,这种给老百姓带来严重安全危机的“常态化”已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2014年2月3日至6日,作为与薛明凯网友的单利华女士,与全国各地的良心人士一样,到曲阜要求当局给予真相。

根据控方港闸区检察院作为证据的现场监控视频,单利华等人要真相的行动,得到了曲阜当局的回应,尽管曲阜市公安局、信访局领导的见面会上的答复,并没有给出薛福顺非正常死亡结论的令人信服的真正原因,但整个要真相行动,并没有南通市港闸区公安于2014年6月11日到曲阜,刻意调查相关人员所形成笔录所指的“扰序”或“寻滋”行为。

如果单利华在山东曲阜有“聚扰”或“寻滋”行为,全程“保护”要真相民众的曲阜警方岂能连个训诫都不给的道理?

五、履行公民权利,监督与揭露政府官员超标特权

2014年3月18日,单利华女士应唐闸街道办事处徐斌书记、严伟副书记到街道办108接待室,协商2011年的房屋被政府非法拆除事件,及当初在深圳皇岗口岸回来时政府承诺的补偿车旅费问题,协商在平和的情况下结束,副书记严伟让单利华到街道食堂吃饭。在单利华进入街道食堂吃饭时,发现这个机关食堂的菜肴很丰盛,就随手拍了几张照片,结果遭到办公室主任林有峰、工作人员徐建超的抢夺手机与殴打,还有一帮正在吃饭的女官员对其辱骂。事后,街道办赔偿了单利华被摔坏的手机,以及被撕破的皮衣。

正是单利华履行了公民监督权力,招了自以为是高高在上不容百姓监督的老爷们疯狂的打击报复,这些官老爷通过公安做了近一年的整人黑材料,说单利华违反机关食堂的规定拍照,不服管理还殴打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叫来10多个上访户在机关食堂闹事。

根据控方港闸区检察院作为证据的现场视频,完全否定了当局蓄意指控的单利华殴打工作人员的情形,也基本上显示了单利华被打在地上的事实。

单利华说,自己在机关食堂拍照的行为完全是受习近平总书记“八项规定”与“刹四风”的影响,也是在履行宪法权利,现在不仅被打了,如果还要因此而被判刑,那只能说是习近平十八大后提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一张害人的画皮!

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分局精心炮制的单利华女士涉嫌“寻滋”材料,将被自己移送检察院的所谓“犯罪”现场视频所体现的真相所击得粉碎!相信今天的秘密庭审中公诉人会为如果粗制滥造的“证人证言”所抓狂!本网认为,南通当局不要一意孤行,用蓄意制造的冤假错案来把“依法治国”当作遮羞布而彻底撕烂!

值得指出的是,庭审中,因为主审法官王冯违反审案程序,使身患严重疾病的单利华当场哮喘病复发,导致庭审中断,一个据说是领导的毫无人性指使王冯,不送单利华去正规医院,而是送回看守所接受治疗



杨茂平:郭飞雄会活着走出监狱吗?——会见我弟弟杨茂东(郭飞雄)遭拒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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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日上午11点我先后乘火车、汽车历经二十多小时赶到阳春监狱,拿着杨茂东妻子的信件,要求会见杨茂东劝说其停止进行了三十多天的绝食行动。

监狱信访接待室、阳春监狱狱政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接待了我。拒绝我会见杨茂东,理由是我每次会见都引发国际国内舆论的极大关注、聚焦。我不明白,即使我有本领操控舆论,这能成为狱方拒绝我会见的合法理由吗?

经过和多方面沟通,我在阳春监狱大门外等待了3个小时,仍然被拒绝见杨茂东,并拒绝接受我送去的书籍。经过8小时露天静坐抗议、言辞交涉,615日狱方才勉强同意我写封短信,由他们转交杨茂东。杨茂东看信后写一封信给我。

杨茂东的回信不允许我带走,也不许拍照,只允许现场看一下,不能拍照。

凭记忆,大致内容如下:

1、张青(郭飞雄太太)劝其停止绝食的信件已阅,因绝食诉求无一被接受,故无法停止绝食。
2、孩子近四个月前写给他的两封信,刚刚才收到,扣押孩子写给爸爸的信件不但违法,更丧失人性。
3、除59日强制剃平头、强制肛检、言语侮辱、摄录,绝食以来,狱方侮辱性小动作不断。
4、要求我728日在他绝食100天的时候去见他,他口述,我记录,一定给广东省监狱局李景言局长写信,请求转监狱。

狱方还播放了杨茂东看我信件的一段视频,画面中,杨茂东要求把他写的三页的绝食计划给我看,遭狱方制止。视频中杨茂东要求见我一面的要求也被狱方拒绝。

狱方解释杨茂东不能收到孩子信件的原因在于国保审查太久,与他们无关。

经过这几天的长途奔波、露天暴晒,加之担忧、愤怒、绝望的心情,我疲乏至极,无力再与狱方理论,只能先折返广州再做打算。

几次与阳春监狱打交道的经历,让我再次见识了平时罕见的野蛮与黑暗,杨茂东还有三年多刑期,在如此野蛮的监狱,我太恐惧了:身体状况越来越坏、而性情刚烈依旧的杨茂东会不会活着走出监狱?!!!
      
杨茂平 2016.6.15

郭飞雄关注组:给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和全世界人权机构的紧急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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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先生们、女士们、各人权机构:

你们好!

今天是郭飞雄绝食第37天。郭飞雄的姐姐,去劝他停止绝食,已第三次被拒绝。前天,姐姐在监狱外被拒绝,昨天又被拒绝,她在监狱外静坐了一天,从9时到17时。因相信监狱方的话,她以为今天可以见到弟弟,结果仍然失望。郭飞雄的家人、朋友,和中国民间他的支持者,都非常的担忧,他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否正在经受威胁?郭飞雄的姐姐,紧迫的想劝他停止绝食,更是因为郭飞雄明确说过,劝他停止绝食,除非姐姐出现,持有张青的亲笔信。

我们是一群关注中国政治犯的志愿者,因郭飞雄生病得不到治疗,于54日开始了声援郭飞雄的绝食接力。活动开始至今,参加的志愿者已有357人次。但中国当局,不仅至今未给郭飞雄治病,反而在59日,对他施以强制肛检、摄像、称要发到网上,并对他强制剃头、命令见到警官要抱头蹲下象个虫子、将其从4人囚室换到12人囚室,以此侵犯隐私、剥夺尊严之举,对郭飞雄极尽侮辱,导致他当日18时宣布绝食,以死抗争。

在郭飞雄绝食一月余,郭飞雄的哥哥见到了他,得知他体重下降约三成,隋牧青律师对外发布了此消息。而郭飞雄的家人被威胁,若透露他的消息,会被取消对他的探视资格。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和他的姐姐,都愿意劝郭飞雄停止绝食。郭飞雄的姐姐,向外界和当局,均表达过此意愿。并积极与当局沟通,意欲完成此次劝说。但她得到的答复,是一次次被监狱拒绝。从提出此意愿开始,到昨天去的路上,郭飞雄的姐姐,都一直在被阻拦。昨天以前,张青劝郭飞雄停止绝食的信,也已邮寄给监狱方,姐姐在昨天,已去过监狱,请求面见郭飞雄劝说停止绝食,被监狱拒绝。郭飞雄家人劝他停止绝食,被当局一直拒绝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有人担心郭飞雄的身体,可能出了大问题,监狱不敢让人见到他。也有朋友猜想,当局原本就想刺激郭飞雄绝食,制造第二个曹顺利,所以一直阻拦家人劝他停止绝食。无论郭飞雄死了,或者是身体健康出现问题,监狱都可以说是他绝食所致。郭飞雄有病一直得不到医治,被当局刻意隐瞒或对外撒谎的他的健康问题,也可以不了了之。但事实是,郭飞雄患病,至今也得不到治疗。他的绝食抗争,也是受到监狱的侮辱虐待,不得已的抗争。另外,也有朋友猜测,监狱可能对郭飞雄实施了残酷的强制灌食,有可能使他受伤了,例如牙掉了、鼻粘膜受伤等等。无论哪一种猜想,我们都不希望是真的。

从美国之音611日的报导里,我们也看到,郭飞雄的家人曾被威胁,如果透露他在狱中的情况,就取消对他的探视资格。郭飞雄的安全,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问题,更是全中国政治犯的艰难处境的缩影和典范。他被迫绝食抗争,家人劝停止绝食被监狱拒绝,这一事件本身,便是中国人权持续恶化的标志之一。郭飞雄目前的处境,不仅只是他个人的,更是中国监狱虐待政治犯的一个严重的人权事件。

鉴于得不到任何郭飞雄的消息,他的健康,可能会处于不可预知、不可控的、或得不到基本安全保障的危急状态。他的家人、朋友和支持者,均非常担忧他的生命安全,已通过互联网向外发出求救信息。作为郭飞雄关注组的志愿者,我们发出这封紧急求救信,向贵机构和全世界人权机构求救。我们真诚呼吁贵机构和全世界人权机构:启动紧急预案,与中国当局交涉,要求中国当局同意郭飞雄姐姐劝他停止绝食,以及为郭飞雄办理保外就医,停止侵犯郭飞雄的各项人权。

这是很微小的要求,也是容易实现的目标,我们希望贵机构的官员们,还有全世界人权机构、国际社会、欧美文明国家,立即提供紧急救助方案,保障郭飞雄的生命安全。郭飞雄绝食第37天,姐姐三次要见他劝停止绝食,被阳春监狱三次拒绝。郭飞雄的生命安全,正在经受考验和威胁。在此紧急状态下,我们即刻向全世界人权机构呼吁,请拯救郭飞雄的生命。请帮助我们,改善中国恶化的人权状况。我们在努力,希望也得到国际社会帮助。

在郭飞雄的法庭辩护和陈述里,充满了对欧美民主宪政精神和自由价值的褒扬,他为此一次次献身。

向你们诚挚的感谢、致敬。

2016615
郭飞雄关注组

附:201388日后,中国当局对郭飞雄的各种虐待里,至少有以下重大过失,或有意违规犯法。我们真诚希望贵机构,敦促中国停止侵犯郭飞雄的各项人权,保障他的生命安全。

201388日刑拘,至2016222日期间,关押在天河看守所等地,在约半年的时间里没有一分钟放风,没有任何身体活动,这是对郭飞雄健康权的明显、严重侵犯。

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郭飞雄的律师会见权被剥夺,在他绝食25天抗争后,后期有所好转。在今年59日,他开始绝食前,律师会见权又严重侵犯,会见两分钟即被结束。此后,两任律师均未能见到他。这应当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侵犯吧?

426日,我们得知,郭飞雄断续便血约一年,在到阳春监狱后口腔和咽部间断出血。他本人和家人,数次要求为他体检和治疗,未被拒绝,未得到同意。对在押人员,即使是小病也要治疗,何况便血断续一年。到今天仍未治疗,这是不是:严重侵犯了他的生命健康权?

54日我们开始绝食接力,声援郭飞雄以后,监狱不但没改善对他的待遇。反而对他施以:违背意愿的强制肛门检查、对过程摄像、威胁要发到网上;强制给他剃光头;把他从4人囚室换到12人囚室;要他见到警官抱头蹲下象个虫子等等,侵犯隐私权、剥夺尊严的肉体和精神虐待。这算不算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精神健康权?

此次侮辱,直接导致了郭飞雄5918时宣布无限期绝食,要以死抗争。在郭飞雄绝食37天,姐姐第三次到监狱,要面见弟弟劝他停止绝食时,阳春监狱象以往一样拒绝了。明知绝食严重危害健康,可能伤及生命,阳春监狱一直拒绝家人劝郭飞雄停止绝食。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在严重侵害,甚至剥夺郭飞雄的生命权、健康权?

无锡崇安法院枉法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裁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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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5日,本网获悉:无锡崇安法院枉法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裁定不予立案。

2016514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收到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的4份行政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16)苏0202行初63号、64号、65号、66号,均裁定:对沈爱斌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

据沈爱斌介绍,这4个案件都是对崇安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提起的诉讼,其中有3个案件是经过无锡市政府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有1个案件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

在市政府的3份《行政复议决定书》(【2016】锡行复第43号、44号、45号)中,均写道:申请人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崇安公安分局作出的《关于沈爱斌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2016年】崇依复第2号和第36号)中,也写道: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无锡市公安局或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这4起案件,崇安区法院均应当依法立案,作出裁定不予立案是违法的,为此,沈爱斌表示将起诉上诉。

冯正虎:冯正虎保卫立案登记制得到刑事传唤的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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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走出家门,碰到守候在小区通道上的警察卞昕、管春华,他们是来拦路的。今天我的安排,上午去浦东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下午去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提交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书。昨天下午我们一行5人去检察院三分院要求检察院执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检察官无法当场遵守法律,要请示汇报,与我们约好今天下午给予答复。

卞昕、管春华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刑事假案之名,又一次违心地滥用刑事侦查权力,向我发出第39张传唤证(沪公杨刑传唤字【201600612号)。事实上,根据2016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已终止了“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这个荒唐的刑事假案。我已依法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卞昕、管春华作为刑事警察理应懂法守法,但他们还要养家糊口,不会为了守法抗命而丢掉饭碗。他们是受国保警察之托,开一张传票就可以“合法”限制我一天人身自由,国保这个部门有权任性惯了,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国保警察张雷说的很白:法律只对大部分人有用,对少部分人没有用。一旦被国保划入那少部分的人命运就惨了,不受法律保护,任人宰割。

上午8:00我被带到五角场派出所,关押在讯问室,下午3:00释放。上午与卞昕、管春华聊天,尽管他们给我一次又一次伤害,但我仍尊重他们,同情他们,他们与我所认识的一些国保警察、法官、检察官一样,心里都清楚自己违心的所作所为,伤害当事人、又是违法的,在互联网的时代信息都是公开的。

中午正宗的国保警察登台,卞昕、管春华退场了。张雷给我带来一个盒饭,我们的谈话直奔今天传唤的案由。上海公民坚持不懈地集访人大、法院终于得到领导重视,某些部门领导被法律与民众问责的压力逼得坐立不安,又求救于国保搬兵保驾。

201659日起,每周一我们上午集访人大常委会、下午集访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不定期地集访检察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人上海大常委会、高院、检察院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询问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张雷好意劝解,我表示感谢。我告诉他:“你们也看的很清楚,我们已进行6次走访人大、6次走访法院、2次走访检察院,共计14次,都有报道。每次集访都是依法有序温和地进行,履行公民的法定监督权,也不高呼口号,仅是向接谈法官、人大官员要求法官遵守法律,参加者逐次养成守护国家法律的责任,大家都来保卫立案登记制,聚也快乐,散也欢喜。上海市民素质高、法制意识强,也通情达理,官员不会马上改错,也不强求,下次再来弱弱地催问一下。”

要结束这个集访活动很容易,因为集访的目标很低,要求司法官员及法官遵守《行政诉讼法》第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体的说,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违纪得到依法依纪处理,上海高级法院崔亚东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将处理情况反馈控告当事人。法官守法纠错了,还需要什么走访催问?谁愿意辛苦地走访,我也不愿意。

拿着国家俸禄的官员、司法人不守法,而吃自己饭的老百姓却关心国家、守护法律,还要蒙受冤屈,这个国家太不正常了,老百姓也太善良。我爱自己的国家,希望我们的国家走向正常,官员、司法人公然不遵守法律,而且违法不受处罚,法律还会有尊严与权威吗?怎么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这样的国家怎么会不乱?而且,最终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为推进中国法治化的理想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地奋斗,愿做一块铺路石。而又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清楚自己所处的恶劣环境,不讲法不讲理讲权力,不管讲什么主义,还是依法守法的,只要领导不高兴,威胁与迫害就会伴随而来。所以,无论做什么推进社会进步的事,都要有坐牢的准备,至少要承受冤屈。几十年的亲身经历,经受各类困苦,我懂得现实。

我告诉张雷:第1次集访高院时,我穿得西装笔挺,但随手拿着一个布袋,里面有坐牢时穿的衣服及牙刷毛巾等用品,失联后免得麻烦亲人及朋友的寻找送物。权贵不信章法,指使警察抓人是很容易的。我愿意为立案登记制殉道,在控告童凌庭长的控告状结尾已写下这一段:

我们不愿做奴隶,将以生命捍卫法律,保卫立案登记制,追责到底,实现在上海每一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等违法违纪的案例都得以纠正而不再发生,建设一个美好的法治上海。

冯正虎
2016615

迟来的报复:78岁公民欧阳经华因纪念六四被处拘留十天惩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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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6日,湖南邵阳市的人权捍卫者、78岁的公民欧阳经华先生说:他因六四前在长沙、杭州举牌,前天获拘留10天的处罚。

613日,湖南长沙及邵阳国保支队,亲临邵阳市下辖的绥宁县,研究处理制裁他,当日欧阳先生还在因病还在住院。13日晚上近十二点绥宁国保作完笔录才离开他住处。十四日上午,绥宁国保大队长又来到医院病房要他在行政拘留书上签字和按手印。

欧阳经华说:国保警告他说这次他因住院和超过七十岁,放他一马,暂不具体执行拘留。如果不思悔感,下次严惩不贷。

60多岁的辽宁维权人士赵振甲再次被北京警方刑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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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6日,本网获悉:60多岁的辽宁维权人士赵振甲再次被刑拘。

今天,维权义工接到赵振甲妹妹的电话(电话:15842360594)并证实:赵振甲于66日在京再次被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以涉嫌寻畔滋事罪刑事拘留。现关押在西城区看守所。

赵振甲516日因为访民拍照被北京警方抓捕,交送地方政府行政拘留10日。释放10天,继续维权,为访民拍照被北京市公安局支安总队再次刑事拘留。

六十多岁的人权捍卫者赵振甲为公平正义奋斗大半生,为访民申冤长欺奔波在维权一线。不图名利,为推动社会转形默默的奉献,再次身陷牢狱,希望各媒体关注声援。

辽宁的人权捍卫者赵振甲,早年因为不满毛泽东的独裁人治而被定为反革命,在刑场的鬼门关转了一圈捡回一条命。邓小平“改革”开放后,老反革命赵振甲原以为已经改朝换代自己通过上访能得到道歉、赔偿等真正的平反,结果等待他是一连串的拘留与被劳教,尤其是习近平上台后,老赵因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平反六四”被当成新反革命被判刑。

“纪念六四案”通报:被刑拘六公民之一李蔚今日与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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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6日,本网获悉:在北京“纪念六四案” 中6人被刑拘,分别是张宝成、马新立、赵常青、徐彩虹、李蔚、梁太平;他们的律师都已经落实,李蔚今日成功与律师会见。截止今日,祭奠六四被刑拘的6公民全部得到了律师会见,感谢所有参与会见的所有律师们的法律援助。而此前消息7人被刑拘中的李美青,最后被证实没有被刑拘。

2016616日上午,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的魏微律师,在上海公民程玉兰的陪同下,前往北京丰台看守所,成功会见了因祭奠六四被刑拘的公民李蔚。

李蔚委托律师告诉大家:他在里面很好,感谢大家关注,叫大家放心。朋友们帮他存了1200(上海程玉兰500元,何斌500元,王素娥200)。程玉兰还帮他存了点衣服。

昨日,丰台看守所因律师没有携带委托人的父子家属关系证明,拒绝律师会见的李蔚。为了能够让律师会见李蔚,上海程玉兰女士不辞辛苦6次上门等候李蔚父亲回家,每次均等到晚上9-10点钟。

今单利华案庭审因单利华身体状况而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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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6日星期四,本网获悉:今单利华案庭审因单利华身体状况出现问题而未进行。昨日庭审中单利华哮喘病急性发作,法庭最后未送其到医院治疗,而是送往看守所。因单利华身体状况,今庭审无法进行。本网强烈要求当局立即无罪释放单利华,令其得到有效的治疗。

据单利华哥哥昨日说:“单利华开庭出现意外,当场发病,口吐白沫。法庭上单利华哮喘病急性发作,一口气用了两个氧气包抢救。律师和家属强烈要求送医院抢救,但还是送往看守所,置生命于不顾。现在单利华哥哥在看守所门口向值班人员提出要求,马上送单利华去医院就诊,但值班人员不予理睬。现有警车和120车驶入看守所。”

今天,单利华代理律师张成茂律师说:“由于单利华昨天庭审身体健康状况的原因,今天上午的法庭审判没有进行。我们到南通市看守所要会见(看望)单利华,被告知单利华正在挂盐水,不能会见。只好打道回府!”

对单利华案的进展及其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成都“六四酒案”通报:罗富誉昨遭刑拘,罪名为煽颠,目前本案已有4人被拘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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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6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成都“六四酒案”继续延烧,罗富誉昨遭刑拘,已有4人被拘押,其中,诗人马青(女)是涉嫌“寻衅滋事”,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3人均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罗富誉是昨天上午被成都警方带走,成都市成华区国宝人员还威胁恐吓罗富誉的妻子高燕和孩子。警方把她带到青羊区府城派出所进行威胁的同时,另外一批人竟然去翻墙入室抄家。罗富誉妻子高燕电话:15208126783,她愿接受媒体采访。

成都“六四酒案”是四川成都疫苗受害者亲属符海陆因为以行为艺术的方式纪念六四被成都警察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开始的。成都疫苗受害者亲属符海陆日前在网络上以行为艺术的方式,制作“永不忘记,永不放弃,铭记八酒六四——27年记忆陈酿酒非卖品“白酒的海报,被成都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事件连日来持续延烧。

随后,成都女诗人马青仅仅在微博上转发了一下符海陆的广告,也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同样被关押到成都市看守所。

之后,公民张隽永、罗富誉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目前均被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对于成都“六四酒案”被拘押的4为公民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广州市花都区进京上访退伍军人就遭非法侵害一事的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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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领导: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领导:您们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原则。我们特向你们反映举报:就广州市花都区退伍军人参战老兵代表共11人,在北京市依法依规正常上访期间,遭到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花都区政府对我们在京上访的违宪、违法行为。
       
201665日晚,我们11人乘坐910D动车前往北京正常上访和举报,6日的早上7点左右当我们到达北京西站准备出站时,遭到了一直在车站等侯的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张处、李处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在北京西出站口现场,在张处、李处的主导下进行了非法拦截阻挠,強行扣压我们的身份证和乘车票,不给我们出站,要求我们跟他们回驻京办,没有办法我们马上打北京110报警,见此情况,驻京办工作组张处、李处心虚,交还了我们的身份证和车票,放我们出站。上午约12点左右,当我们从总政、军委信访出来走到城西月8号,正向阜城路红绿灯马路时,突然冲出一辆中巴车(车牌号京AAP766)冲下二十多不明身份的人把我们11个人强行拉上车,上车后这伙不明身份的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要求我们交出身份证和手机,在遭到我们拒绝后,強行搜身抢走我们的身份证和手机、上访资料,并对我们拳打脚踢,其中一位战友被打至头额出血和鼻梁骨裂、身体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有医院照片为证),约三十分钟后,载着我们的中巴开至丰台区不知名一个空置厂房内和另外一台鄂字牌小车汇合,将我们11人当中其中2位隔开到另外一台小车,没有说明任何情况和交代,两台车就离开北京转上高速一路狂奔目的地广州花都区,于第二天7日的晚上21点押回花都区民政局。
        
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反映祈求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和花都区政府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对正常上访11位花都参战退伍军人代表,竞主导合谋,雇佣不明身份(黑保安)实行拦截、阻挠上访是严重的违宪、违法的行为,为此,我们強烈请求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严肃追查广州市驻京办工作组和花都区政府主导本次事件中涉嫌违宪、违法的以下行为:

一,我们11人被扣手机由6日中午至8日晚上共54个小时,根据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我们11人都被不明身份(黑保安)的人打过,其中有人打至满脸流血和鼻梁骨裂,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有医院医生验伤及照片证明)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
     
三,北京驻京办工作组和花都区政府不顾我们11人生命安全,非法雇佣没有长途合法载客证件的车牌号:京AAP766中巴车29坐就从北京直接开往广州(全程约2500公里)。
       
四,追究本次事件中主导的广州市驻京办和花都区政府滥用职权、乱作为、浪费纳税人的钱(雇佣30多人和两辆车广州至北京的费用肯定不符合国家公务机关财务制度)渎职行为。(转交广州市纪委监察部)
           
以上四点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权力。
      
致此敬礼!
        
广州市花都区进京上访退伍军人名单:
曾宪林13078876003
张太宏13710723084
钟志明13068860625
夏安贤13926208503
王国强13711004128
梁庆林13662507327
罗维金13560342930
曾庆强18602338938
梁巨平13694212627
侯水金13422062778
黄校财。

2016614

新娜:阿日昆都愣种畜场牧民欲聘律师维权,结果律师没接着接站代表却被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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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里木盟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愣种畜场116名牧民签字画押联名欲聘维权律师为其打官司 结果律师没接着,接站的四位代表却被抓起来了!

这是昨天6月15日上午的事当天晚上被抓的三人但主要签名组织者未放今天传来消息说警方要将他拘留10天 (未见书面通知书)现在从北京聘来的李律师已与斯琴毕力格家属正式签了聘请书其他地方的牧民想见李律师却很难!

当地发来的信息称,宾馆门口有公安拦截五人以上的人不准进入宾馆服务台旁已有公安便衣蹲坑守候今天上午扎鲁特旗道老杜苏木的包女士就是因要见李律师也想聘其打官司而在宾馆服务台被便衣警察抓走的下午家人在网上证实她也被行政拘留十天警方没家属文字手续。至此,扎鲁特地区已有名牧民因要请律师而被拘留了,这显然是对中国法律的粗暴践踏!

现在维权民众因聘律师而被抓一事再次引发网友热议维权民众请律师打官司无罪!内蒙古当局乱抓维权者失道!尽管阿日昆都愣及扎鲁特旗老百姓到底能否见到律师及能否签约还是未知数但是,毕竟现在老百姓已不怕当权者的无理打压了他们表示还将继续聘律师打官司维权到底

也许有人会问:为何斯琴毕力格家属可以与律师签约而别人不行?问得好!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因前者是为被关押俩个多月的丈夫讨说法!而后者是要告污染多年的大型国企!内蒙古警方到底在为谁服务不是昭然若揭了吗?即便如此也没啥因现在中国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仍然没变内蒙古警方违法照样可以被追究!周永康不是已被绳之以法了吗?

2016年6月16日中午





北京公安伪装黑社会,人权捍卫者郝志全刚出分局就遭便衣绑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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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都说黑社会穿疑似制服伪装公安胡作非为,昨天(6月16日)居然有北京公安身穿便衣,以黑社会手法绑架刚从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出来的维权人士郝志全,看来北京公安习惯了便衣“办案”的方式,哪怕是雷洋事件的风头上也难改“老子天下第一”的作派。

昨天下午,曾经救助被截上访民众,将黑保安打的跪地求饶的人权捍卫者郝志全,陪同爱人嵇书龙应约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追2012年2月26日发生在长途汽车被盗的一万元案件,嵇书龙说:今年6月1日,北京公安公交分局的一位姓马的副局长接待了我,表示要重视这一起涉及公安人员徇私枉法的盗窃案,约定半个月之后来分局听答复。昨天我们上午先联系了公交公安分局的传达室,定好下午有领导接待。下午我和郝志全到公交公安分局后,两个自称是姓王的接待了我们,说让我们回去再等一等,立案后一定会电话联系的。我和郝志全刚出公交公安分局转弯,就有5~6个自称是警察的人扑上来,将郝志全绑架上一辆非警车的车辆,然而扬长而去,就跟影视剧里黑社会一模一样。

据了解,郝志全遭到暴力绑架后,嵇书龙女士立即用手机拍下了劫持的车辆车牌,并拨打110报警。很快,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110到达现场,将嵇书龙拉到北新桥派出所,然而告诉嵇书龙,郝志全是他们派出所抓的,是受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的公安委托他们抓的,具体事情是郝志全帮铜川市王益区冤民李民正编的反腐顺口溜发到了天涯论坛上了。但北新桥派出所拒绝出示铜川市公安委托抓人的手续,也拒绝给予嵇书龙传唤与抓捕郝志全的手续。在监狱受到严重伤害的环保卫士嵇书龙只能无奈离开,会丰台区吕村的暂住地。

到晚上20点左右,郝志全突然打电话,说自己已经被北京公安移交给了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公安分局的人了,看到了给自己刑事拘留的罪名是寻衅滋事,要嵇书龙返回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随后嵇书龙电话转入秘书台,郝志全手机无法接通。

追案4年多没有说法,一朝帮访友在天涯论坛上发一个反腐揭黑的帖子就被垮省进京抓捕,而且是在“帝都”警察的通力协助下,中国大陆地区的老百姓还有安全与自由吗?王毅部长在加拿大记者面前信誓旦旦的宪法人权呢?

郝志全18610661356
北京公安公交分局:010-84093653
公交分局传达室:010-84093307






安徽维权人士赵多扣妻子王海兰的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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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海兰,家住安徽省淮南市,联系电话:13024002950  因丈夫赵多扣举报地方政府腐败两次含冤入狱 。

现在丈夫赵多扣二次入狱又将于2016623日开庭, 目前实在无能力聘请律师 ,但又不能任地方法院再次冤判  无奈向全国正义人士、法律人、媒体人和律师求助,恳请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帮帮我们无助的家人。
                     
十几年前赵多扣因举报地方政府腐败,得罪主要官员,被构陷敲诈勒索罪判刑十年,赵服刑期间不断申诉,案件多次再审,都被地方法院维持,赵服刑八年,出狱后继续申诉,上访。

2013年在北京上访,被地方政府带回后又投进监狱,北京正义律师王宇、王全章介入,一审三个罪(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听窃照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刑4年半,后经两位律师多方控告,二审案件发回异地重审,无奈两位正义律师也含冤入狱,现在只能再次向全国正义律师求助,恳请帮帮我们。            

叩谢!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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