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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陕西富平县洪水村村民要求陕西省政府解决违法征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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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梅家坪镇洪水村的二十户村民,2017630日,我们不顾酷暑赶到省城西安,向陕西省政府求告:政府建公路征我们的土地,既没有国家的批文,补偿又少得可怜,还不给我们安置今后的生活,我们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我们这里人多地少,平均每人只有5分多地。这些年我们寻找脱贫的路子,很多村民种苹果、樱桃。这些果树近几年才陆续进入盛果期,使我们有了越来越大的盼头。一个多月前,我们接到梅家坪镇政府的口头通知,说是政府要建富平到铜川的旅游专用公路,要征我们村和附近几个村的耕地,其中有我们村这二十户的耕地六十多亩。政府征地的补偿非常苛刻,平展展的水浇地,一亩只给补偿一万元,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一亩1千元,苹果树盛果期的每棵100元,小树只有四五十元。我们盛果期的苹果平均一亩地一年要卖一万三四千元,政府的征地补偿还不够我们一年一亩苹果的收入,这叫我们失去土地后怎么生活?而且今年的套袋苹果再有一半个月就可采摘出售,可政府等不得苹果收了后再开工,强令要在710号开工,即将收获的果子连同果树将被铲毁。到底是什么紧要的工程要赶得这么紧?咋能下得下这样的狠心?

按照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征用农用地必须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但是政府征用我们的耕地,却没有出示国家的批文,没有国家的批文,征地就是非法的。我们到镇政府质询,镇政府官员回答说:“征地是县上决定的,补偿标准也是县上定的,我们照县上的决定办。”大热的天我们到镇政府上访了好几回,镇政府的态度很强硬。628日,我们到镇政府上访,没有政府人员接待我们,中午我们口渴得不行,到镇政府灶房里找水喝,遭到镇政府人员的肆意辱骂。镇政府的态度是这样,作出决定的县政府那就不用说了。
   
我们被迫到省政府求助,只要求政府出示征地的国家批文,赔偿标准要合理,要提高,要对征地后我们的生活妥善安置。

上访的洪水村全体村民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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