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上海60名维权人士对国家信访局于2017年2月16日作出的《关于蔡孝敏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不服,集体起诉国家信访局的起诉状已于2017年7月15日从上海寄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行政起诉状》
原告:蔡孝敏、杨秀婷、俞金英、费爱众、苏同勇、周伟萍、孙玉岐、陈建芳、汪瑞林、孙证明、沈兆华、蔡培奋、周保忠、姚华妹、朱益芳、王银元、奚美华、夏萍芳、张 溶、尹爱萍、钱红丽、杜林强、申琴芳、韩素芳、 杨伟明、周永华、 杨新民、王明清、高正太、刘国芳、王佩云、王顺娣、顾珏伶、张水平、钱德龙、胡立新、郑培培、孙秋生、姜莲英、高文楠、刘梦娣、胡居侠、丁寿钢、姚亚娥、聂莲英、唐霞珍、董佩琍、马春英、周志清、洪兰英、宋洪维、郑正芳、毛菊华、毛恒凤、张凤南、杜德明、康慧芳、朱妙英、丁劲松、洪仙华。
被告:国家信访局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法定代表人:舒晓琴 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要求判决撤销国信公开函(2017)40号《关于蔡孝敏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6年10月11日全国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在南昌召开,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通报了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情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各地共排查上报信访积案7.4万余件,结案化解率92.3%;国家信访局向各地交办信访积案876件,结案化解率96.2%;排查“三跨三分离”积案654件,结案化解率86.4%。而上海市的信访人数一直居高不下,为了了解国家信访局督办上海市的信访情况,原告于2017年1月25日以书面邮寄的方式向被告申请公开“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国家信访局向上海市交办的信访积案数,以及对应的信访人名单”信息。被告于2017年2月16日作出本案系争答复书,公开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被告向上海市交办的信访积案数22件,但没有公开该些积案“对应的信访人名单”。被告向上海市交办的22件信访积案“对应的信访人名单”是其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制作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属于被告公开职责范围,因此本案系争答复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所以原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于法有据,贵院应当依据该项规定依法予以受理,并应当依法作出公正的行政判决。
附证据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三份各2页;
2)、国信公开函(2017)40号答复书二份各1页。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起诉人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