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第五部分)
35/ 判刑2年6个月,16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班丹仁曾、察桑、绕旦、旺贡、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孙恩伟、韦朝芝、沈爱斌、沈立秀
1、苏玉香: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年7月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苏玉香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19日。
2、周燕琼:四川双流县黄甲镇双华9组村民,因土地问题上访。2015年7月2日,周燕琼、李敏等20人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成都市委带病提拔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7月2日晚23时,双流县的截访人员黑保安打昏并绑架周燕琼。7月4日早上6点,黑保安绑架周燕琼回成都,车到成都遭周燕琼家人及其他村民拦截后开车逃逸,连撞两车被亲属拦下扭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因警方未抓捕凶手,也未解决周燕琼救医问题。周燕琼碰烂派出所门窗后,警察随即抓走10余人。分别于7月5日、19日、23日将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7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于8月11日、25日分别批捕,于12月7日延长审查期半个月,2016年3月24日此案再次批准延长审查期3个月,截止到6月25日。此案于2016年5月17日开庭,未审批。5月31日再次开庭,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周燕琼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4日。
3、李仁奎:成都双流县邹家场村民。2015年9月30日,因强征土地,成都华西企业股份公司出动60多名黑社会人员,见双流县邹家场男性村民不论老少都殴打,20余护地农民,村民们随即反击,双方发生大规模混战,被称为930圈地运动。2016年4月28日,为首的护地村民李仁奎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29日。
4、周粉香:河北省沙河市访民。1997年,当时村里调整村民的承包地前做出了一项规定,凡是在土地调整之前已出嫁的村民,不管户口迁没迁走,在本次土地调整中一律不得分包土地。周粉香虽然已经离婚也被划入此列,没有了分包土地权。多次和村里交涉没有结果后 ,周粉香开始逐级反映直至进京上访,也因此被多次拘留、劳教。2015年阅兵期间周粉香因为弟弟被人打伤,公安局一直不做法医鉴定和弟媳一起进京上访的。2015年9月7日周粉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9月16日逮捕。2016年3月24日公诉,6月23日被沙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7年9月6日。
5-9、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2015年10月5日,西藏甘孜县下辖“达通玛区”查龙乡藏人民众发现,藏人少女次仁措的尸体吊在当地一座桥梁上。民众们稍后确定次仁措是遭他人杀害后,被吊在桥上制造自杀假象。而次仁措身亡前一天,曾被叫去面见当地一位品行极为败坏、贪恋女色的所谓“朱古”乃囊,次仁措的父亲将她送往乃囊家途中,看到乃囊正与当地派出所两名藏人警员喝酒,他将女儿送到后便返回,谁之第二天女儿便不明不白地身亡。事发后乃囊不见踪影,事发前曾与他一同喝酒的两名警察也一口否认。有民众向这两名警察的住所门窗投掷石块泄愤,但并未伤害两人。之后当地藏人民众多次集会请愿,要求彻查次仁措被杀事件,但是乡公安局却向县政府谎称民众开展“分裂活动”。10月10日,县政府派遣大批警察镇压请愿民众,拘捕了次仁措家属为首的40多名藏人,大部分藏人据悉在被迫贿赂官方人员后陆续获释,但其中5名藏人却遭判刑。2016年5名藏人均被非法判处2年半的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4月4日。
10、马跃群: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马跃群二年半。2016年5月20日,马跃群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8年1月28日。
11、黄春花:五十二岁,核工业二十五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新余市二十五公司家属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被绑架后又被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7月14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半。刑期至2018年2月25日。
12、李国志:1977年3月28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又名仰华,贵阳“基督教活石教会”牧师。因所在活石教会拒绝加入官方背景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故遭当局逼迫和强烈打压,不仅其教会活动常被骚扰阻挠,信徒常受警告、威胁及挑拨离间其个人言行举动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及邮件书信往来、电话等亦遭到长期严密监控。2015年12月,因其在网上转载了一份当地宗教局题为“贵阳市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的内部文档(即要求宗教局按照政治任务处置该教会),引起社会热议,同年12月20日即被南明区警方以涉“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拘;2016年12月30日又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2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但至今二审仍未宣判。据悉,其在被提审时一直拒绝认罪,2017年3月20日代理律师获知,近日其腿部突然发炎溃烂,灼疼难忍夜不能寐,但狱方医生却仅按“脓包疮”对待,让其服用止痛片或简单输液治疗,导致治疗时机延误,效果呈越发严重之势。目前羁押于贵州省贵州市南明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9日。
13、孙恩伟:浙江省慈溪市毛三斗村人,天网公民记者、浙江慈溪军转维权代表。自2007年起,因是慈溪市毛斗村维权代表和老兵维权代表,同时又作为公民记者,曾先后发布数百次农民维权讯息及全国各地老兵及军转干部维权报道,所以多次遭当局威胁打压。2015年8月23日,因长期参与维权活动而被警方再次拘捕,同年9月29日被慈溪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罪”正式批捕,关押于慈溪市看守所。2016年被浙江省慈溪市法院判刑2年6个月。目前在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2月22日。
14、韦朝芝:1955年5月18日出生,安徽省合肥市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农民,维权访民。2000年曾因全家及其他村民家土地被政府征占,且仅给予极低的青苗补偿费(每亩地给600元青苗补偿款),其房屋被强拆,其人身自由被限制,甚至其财产被政府毁灭,为讨回正义与公道,其被迫逐级上访投诉;上访期间,因控告政府部门贪腐不公,曾多次遭训诫、行政拘留、非法密押等胁迫打压;2012年4月6日曾被合肥警方从其农田中抓走,以“致使安徽省人大等无法正常工作”为由劳教1年6个月,2004年3月18日曾被合肥当局强制送进“疯人院”密押64天,2015年10月4日曾被北京警方关进马家楼,并殴打致伤。2015年12月18日再次被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警方拘捕,至2017年5月被合肥市高新经济开发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安徽省合肥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7日。
15、沈爱斌: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退伍军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维权公民,公民记者。曾因与丁红芬、沈果冬等多人营救无锡6.23黑监狱访民,而于7月3日被无锡市滨湖区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惨遭刑讯逼供,2014年11月27日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判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后,依然坚持维权,同时累遭当局非法监视、跟踪、拘留及传唤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被警方以涉“故意伤害罪”刑拘37天,释放后旋即被监视居住。2016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会期间持续维权而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无锡市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转刑拘,并宣布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月23日。
16、沈立秀:江苏连云港市维权访民。因强拆、财物被抢被迫上访达13年之久,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还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栽赃陷害,并被以“到北京京西宾馆、中南海周边等北京市重点、敏感地区进行非访”、与其他访民到“北京市永定门城楼、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北京南站等地区拉横幅起哄闹事,将照片传境外网站”为由,屡遭非法关押、拘留和劳教。沈立秀已经60多岁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2015年9月13日其被连云港市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从暂住的亲戚家抓走刑拘,经几次退补后,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于同年6月21日报海州区法院起诉。2017年5月25日,其被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1月30日。
36/ 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1、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它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年6月25日,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南通市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后被逼割腕自杀,致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年11月20日,其再次被南通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12月1日被港闸分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不准取保候审及不许律师会见。2016年6月15日、6月28日其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均因故未予判决。2016年9月29日,最终被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19日。
37/ 判刑2年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1、李敏:1973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维权代表,公民记者。2015年3月29日,曾因举报成都市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而遭当局打击报复,其丈夫被黑社会毒打,导致颅底骨折、多根肋骨断裂,但成都警方却不做为,致使凶手至今未被捉拿;后因投诉无果,随走上维权之路;2015年7月1日,曾因与维权代表周燕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又因拦截北京黑保安截访车而被双流县警方非法抓捕,关押至双流县看守所,后被释放;2015年7月19日,因维权抗争被双流县警方再次抓捕,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8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2月2日,其案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开庭受理,至2016年5月31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18日。
2、吴萍: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失地农民,维权代表。2012年8月28日,曾因自家所在养殖使用土地被地方官员非法强征,遭数百村民阻拦,致使地方政府(即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指挥部)极为不满,随指派50名黑社会成员及大批警员前往维稳施暴,打死致伤多名村民;其被迫无奈,与维权访民胡金琼等4人进京控告维权,又被遣返和非法扣押;2013年5月28日—6月1日,曾因再次进京上访,遭四川成都驻京办成员截访,从而又被押回拘留;2013年11月9日,曾因在京屡次上访无果,而被迫在美国驻华领事馆门外持状游行示威,再遭当局抓捕遣返,并被行政拘留14天;2015年7月4日,因前往双流县黄甲派出所依法监督警方办案,围观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绑架案,抗议暴力,而招致成都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7月23日,被四川省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8月25日即被转逮捕;2016年5月31日,被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年9月22日。
3、陈国琼: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2015年7月1日,因自家土地问题与李敏、周燕琼等多名维权者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被“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但在所住宾馆被截访人员殴打,次日又与多名访民被遣返成都;同年7月4日,又因维权代表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送回当地黄甲派出所,其与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警方野蛮打压,随引发警民冲突,同时被警方拘押;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被更换罪名,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年9月4日。
4、余淑华:1968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曾与李敏、周燕琼等20余维权访民共同参与维权,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2015年7月4日,曾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和知情民众为解救被非法扣押在当局截访车上的周燕琼,而到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遭到双流县黄甲派出所警方的野蛮打压;后又因在维权现场和警方交涉时出现警民冲突,随被警方拘留,并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又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4日。
5、颜伟:1970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因积极参与维权代表李敏、周燕琼、陈国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7月4日又因在京维权访民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回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其与众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当地警方的野蛮打压,随后出现警民冲突,且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随被警方野蛮拘留;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并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4日。
6、刘秋香: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42岁,维权访民。因房屋问题上访,每次在北京马家楼被他们强带回来就是关押。2015年1月10号,镇政府的官员以协商为由将刘秋香骗到镇政府的办公室进行毒打以致昏迷,晚上9点半左右用被子将遍体鳞伤的她包裹抬上小车拖至离镇政府几里远外106国道事故多发地段抛丢路上,让过往车辆将她辗压等惨无人道的恶劣行径,至今她的一条腿还不能正常行走。刘秋香向上级部门上访反映,要求处理这些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2015年6月3号被从北京马家楼被强带回阳新,5号直接押往黄石第一拘留所,2015年12月8日,其被湖北省阳新县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18日,黄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撤销“敲诈勒索罪”,但以“寻衅滋事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刑期至2017年8月4日。
38/ 判刑2年,13人:吕桂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赵红艳、张炳钗、丁美芳、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
1、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年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年8月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月20日在家中被抓走,被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月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10月19日。
2、杨小凤: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6日,杨小凤到平谷区镇罗营镇发放真相资料,遭镇罗营派出所及平谷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关入通州区看守所。杨小凤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庭审,之后被平谷法院判刑两年,已通过律师上诉。现羁押于平谷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5日。
3、张继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7日被抓捕,此案于6月20日在绥中县法院开庭,6月30日,张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5月16日。
4、王爱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王爱华女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7日,王爱华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之后,她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6月13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11月6日。
5、李青连:四十六岁,新余市渝水区通州办炉下村村民。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4月13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2016年5月31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刑期至2017年8月25日。
6、张春燕: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因要求解决其与原单位领导之间的问题而多次到北京上访。2015年12月23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张春燕,后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关押在包头市看守所。2016年3月11日张春燕被批捕,2016年5月9号开庭审判时,张春燕大呼陷害。看守所关押4个多月,张春燕均绝食,门牙被打掉,天天带着脚镣手铐,原体重为110多斤的张春燕瘦得只有50斤。2016年6月1号,法院指张春燕“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2年,缓刑2年。回家后张春燕于6月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6月6号被包头昆都仑治安分局收监执行2年,现在押内蒙乎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7、肖春红: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于2002年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外,长达六年有家不能回。后肖春红于2008年6月被非法判刑8年,在西安女子监狱被迫害,于2014年8月出狱,期间家庭破裂、身心俱伤,并且被户县热电厂扣发退休工资。2016年1月18日肖春红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于2016年6月7日被户县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1月17日。
8、赵红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年11月29日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月7日释放,却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后转正式逮捕,羁押于合肥女子看守所。2016年7月26日蔺其磊律师在合肥女子看守所会见了赵红艳,其表示不认罪,不做笔录。2016年12月13日,被安徽省合肥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11月28日。
9、张炳钗: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6月。
10、丁美芳:出生年月不详,安徽省合肥市人,合肥市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合肥市瑶海区来安花园2栋20楼居民,维权人士。曾因要求警方查处其超市被房东私自清空一案而反被警察殴打,遂上访维权,且屡遭警方驱离、训诫、拘留,甚至判刑;2013年4月10日曾因与苏昌兰、李卉等共同举牌,声援呼吁“张安妮失学事件”,而被合肥警方强行驱散;2010年11月8日曾因在北京与维权访民马海玲登烟囱抗议,而被合肥市警方抓捕,并被地方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6个月;2016年春节前夕,因长期坚持上访讨说法,被合肥市大通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闹访”为由刑拘,其家遭搜查,后被送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关押。2017年1月6日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在安徽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2月。
11、王江峰:1970年2月7日出生,山东省招远市人,网名转莲,活跃网民,维权公民。2003年5月26日曾因涉嫌给一家果汁公司收购800吨苹果拿取了2万元奖金,而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判犯“贪污公款罪”,后因上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其不服判决,释放后坚持上访申诉,随被多次行政拘留,且遭威胁恐吓;2013年1月6日,因为频繁上访申诉,而被烟台市劳动教养会员会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以劳动教养1年,同时送烟台市劳教所服教,直至2013年7月被释放回家;2016年9月9日,其再次被山东省招远市警方刑拘,罪名是以涉嫌“寻衅滋事”,同时其家被抄,拿走手机3部、计算机主机1部及很多上访材料,9月28日其家再被查抄,又拿走路由器、无线上网设备及1个手机卡等物品;2016年10月16日,被招远市检察院转正式逮捕,被控罪由是利用在微信和QQ群上转发了民主维权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罪”;2017年4月7日,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9月8日。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招远看守所。
12、詹丽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6年6月2日在浙江杭州旅游期间被杭州市富阳区城西派出所警方以涉“邪教罪”绑架。2016年10月18日其在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开庭受审,律师虽做无罪辩护,但2017年6月初依然被冤判2年。其不服,已于2017年6月7日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杭州市富阳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日。
13、王志辉:山西省阳泉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 于2016年9月5日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警方以涉“邪教罪”绑架、刑拘。2017年6月1日其案件在未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被盂县法院秘密判刑2年。目前被关押在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4日。
39/ 判刑1年9个月,2人:孟晗、钱祥梅
1、孟晗:湖北省人,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前员工,劳工公益人、公益维权代表。2010年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过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曾在广州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充当过员工首席谈判代表;2013年8月19日曾因参与维权行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4年4月被以同罪名判罪名判刑数月;获释后,其坚持劳工维权,曾多次参与工人维权行动;2015年12月3日又被广州警方拘传和抄家,12月5日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6年1月8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6年11月3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期至2017年9月2日。
2、钱祥梅:女,安徽省枞阳县人,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2003年,其丈夫陆春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不幸被歹徒杀害,因广西司法机关怠于履行职责,致使有3名歹徒漏网,后经其不断上访督促,这3名歹徒才于2015年终于被警方抓捕归案。但因其替夫申冤曾频繁上访,而遭到当局多次训诫、非法绑架、行政拘留、殴打等严厉打压。2007年6月20日曾因上访维权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6个月;2012年3月1日至3月5日,在北京市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上访,及同年12月26日、2014年3月28日、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2月4日在北京“非信访区域上访”或抛洒上访材料,皆被枞阳县警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5年9月19日被枞阳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于9月22日被准予取保候审;2016年9月10日被警方以违法取保候审规定再次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4月24日被安徽省枞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其不服,已要求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安徽省铜陵市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5月12日。
40/ 判刑1年6个月,4人:沈佩兰、陆立明、朱丙泉、周小凤
1、沈佩兰: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六旬老人,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沈佩兰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年2月22 日沈佩兰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2016年3月31日被批捕,同年7月8日被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奉贤看守所,曾遭酷刑虐待。刑期至2017年8月21日。
2、陆立明:1946年出生,上海市杨浦区人,抗强拆维权人士。2006年因位于上海市佳木斯路唐家宅14号的房产被政府强拆而开始上访,期间曾遭多次暴力打压,并关过精神病院。2016年5月3日,在北京信访投诉期间,因前往美使馆、中南海等地区上访,控告上海地方政府非法强迁其住房十年之久未依法解决他的问题,结果在中南海被北京警方抓捕并被遣返原籍,且被上海市公安局拘留10天。同年5月28日,因向北京中南海大院投递上访材料,随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于2016年6月1日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刑拘,同年7月初被地方检察院正式批捕,关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近期获悉,其已被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刑1年6个月,目前在上海市五角场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1月30日。
3-4、朱丙泉、周小凤:江苏无锡维权人士。因参加维权活动,2016年4月13日—15日,在无锡大抓捕事件中此二人与沈爱斌、程天杰、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等十数名维权人士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警方悉数带走,之后此7人遭刑事拘留,分别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一个月后,沈爱斌、程天杰、陈赛娥、王英华、华海娟5人暂时被取保候审释放。同年5月20日,朱丙泉与周小凤又被无锡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同年9月初,沈爱斌、程天杰因继续维权又被收监逮捕,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据悉,朱丙泉在看守所遭到虐待。2017年5月27日,朱丙泉、周小凤、程天杰分别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宣布判刑,其中朱丙泉被判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0月12日;周小凤被判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0月17日。
41/ 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
1、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1981年11月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年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年1月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拘捕;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年11月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3-8年(具体刑期不详),服刑监狱不详。
2、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1988年1月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年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年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年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月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年10月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年1月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年2月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2月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3-8年(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3、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1992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维吾尔族名Atikem Rozi,著名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维吾尔在线”网站义工。2010年—2012年,因个人护照申请连续三次被当局以政治原因而拒发(尽管其无任何政治不良记录),随将其遭遇发布到新浪微博上,之后各大媒体如《都市北京》(Metro Beijing)、“维吾尔在线”和《环球时报》等官媒便竞相刊发或转载了涉及其本人与其他维吾尔人申请护照时遭遇双重标准的文章,引发社会热议;此一举动因惹怒了中共当局,并遭到当局严厉打压;2013年2月5日被乌鲁木齐警方以在“媒体上辩论”为由传唤,被审问6小时后才被释放,两天之后又遭威吓骚扰;2014年1月15日因其多次使用twitter,facebook以及新浪微博等网站发布文章和讯息,并利用网媒广泛寻找被失踪多日的男友穆塔力普•伊明,随被以曾是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是“维吾尔在线”网站义工为由被北京警方传唤,1月17日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2月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3-8年(具体刑期不详)。服刑监狱不详。
4、扎西顿珠(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人。2015年12月17日,因独自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城,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以小跑方式在主要大道上开展抗议中共暴政的示威活动,随被当地警方在极短时间内控制、拘捕;据悉,此前其所在村镇藏民多年来一直因土地遭政府强占、暴力逼迁且得不到任何安置,而多次展开过和平请愿活动(含派代表进省城上访、集体静坐、呈交联署信、集会讨公道等),要求政府当局核实土地征用过程是否非法,并予以公正处理,但却无果而终;2016年,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5、扎西杰(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人。2015年12月,曾因拍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人扎西顿珠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在若尔盖县城大街上进行抗议中共暴政的抗议过程,并传于网上,随被当地警方于12月19日左右抓捕、刑拘,具体罪由不详;据悉,此前其所在乡镇藏民长期因土地问题而被政府强占、暴力逼迁,得不到安置等所困扰,村民多次展开和平请愿活动而无果;2016年,其与扎西顿珠一起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二十一期。鉴于工作量巨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7年7月31日
附录:上期本报告中有14人(群培(藏)、陈由春、许志永、李桂芝、李昌、杨国臣、马华北、成洪蓬、任海英、程天杰、刘思梅、赤杰(藏)、董国芳、张淑芝)在本月度刑满释放或保外就医出狱。此14人简历如下:
1、群培(藏):出生年月不详,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僧人。2015年7月,因在
手机微信里收藏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分享给其他微友而被当局发现,7月10日,警方突然闯入他的僧舍进行搜查时,看到屋内也供奉了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随即将他强行拘捕。2016年2月17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法院对群培以“破坏社会稳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2017年7月9日已刑满释放。
2、陈由春:出生年月不详,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人,土地维权代表。2015年7月9日,因所在区域基本农田(含自家农田)遭地方政府强行摧毁、占用,其报警求助多次而无果,随与刘林等维权代表被迫将政府施工方的施工器械(即挖掘机、推土机等)扣押讨说法,随后即遭当局报复性打击。2015年7月14日,其与刘林等同村多名维权村民被大批重庆市渝北区警察强行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2015年8月19日又被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逮捕。2016年5月25日其与刘林寻衅滋事案在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同时开庭审理,至2016年11月18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2017年7月14日已刑满释放。此前被关押在重庆市北碚区看守所。
3、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盟”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2003年12月12日曾被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年10月与滕彪等人共创民间公益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2004年曾与范亚峰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2005年将“阳光宪政”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2008年6月因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同年8月又与他人共同草拟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从而引发社会热议,同时也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恐慌。2009年7月“公盟”被当局取缔,同年8月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税罪”拘捕,后又被取保候审。2010年3月“公盟”再次更名为“公民”,开启以推动“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运动。2012年11月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传唤,2012年12月25日其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被北京市海淀区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2013年7月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月22日其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4年,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北京市柳林监狱服刑。
4、李桂芝:出生年月不详,河北保定涞水县访民。其儿子任海峰在涞水县公安局工作期间突然死亡,尸体被警方火化。李桂芝为了弄清儿子死亡的真相开始上访被一次次拘留、刑拘、劳教。2016年1月23日李桂芝迫于无奈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上访,然后被强制带回地方被涞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11日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并一再延迟开庭时间;2016年7月19日其案在保定市法警基地开庭审理,至2016年8月23日被保定市涞水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1年6个月。2017年7月18日已刑满释放。此前被一直拘押在河北省保定看守所。
5、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信仰者。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月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年12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重判18年,剥权5年。据悉他曾遭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2017年7月19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
6、杨国臣:1956年9月30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县人,实名举报人。2006年前,曾因与妻子苏玉香实名举报辽阳县刘二堡镇原地税局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随遭两级政府的残酷打压和肆意报复,其间,曾被当局(辽宁省两级政府)数次以其莫虚有罪名予以拘留,并于2012年将其从北京遣返,强制劳动教养1年9个月。2015年7月27日曾因再次在北京上访维权、讨公道,又被辽宁和北京警方联手将其强制遣返,而后被辽阳县警方行政拘留。2015年8月4日又被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8月13日被转正式逮捕。2015年9月10日被辽宁省辽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2017年7月26日已刑满释放。此前被关押在辽阳县看守所。
7、马华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马华北的父亲马恒兹于2001年被人恶意打死,杀人者贿赂当地公安局执法人员使自己逃脱法律制裁,马华北愤怒难平多次上诉,石柱县公安局后答应协商解决此事给予赔偿,但过去两年时间仍未兑现承诺。马华北多次协商不果于是决定再次上访北京市。2015年6月9号,马华北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东侧便道树上展示状布,北京公安局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6月19号解除拘留,6月22日回到石柱县,又于7月21日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以在北京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再次予以刑事拘留,至2016年2月25日被判刑2年。2017年7月20日已刑满释放。
8、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警方转正式逮捕。2015年5月27日其被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2017年7月22日已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9、任海英: 1963年6月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人,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2013年7月曾因信仰法轮功到湖北省神农山旅游景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河南沁阳市警方非法绑架至沁阳市拘留所,后于7月26日被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焦作看守所。2013年8月30日被沁阳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2月17日被沁阳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4年,二审仍然维持原判。据悉,被提审时曾被警方威胁必须配合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信仰者,否则将被判4至6年。其案二审时,辩护律师因提“法轮功”三个字和为当事人辩护,亦遭法官多次被驱逐威胁。2017年7月25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10、程天杰:江苏无锡维权人士。因参加维权活动,2016年4月13日—15日,在无锡大抓捕事件中与沈爱斌、程天杰、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等十数名维权人士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警方悉数带走,后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刑拘一个月后,程天杰与沈爱斌、陈赛娥、王英华、华海娟5人暂时被取保候审释放。同年5月20日,朱丙泉与周小凤又被无锡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同年9月初,程天杰与沈爱斌因继续维权又被收监逮捕,并被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2017年5月27日,朱丙泉、周小凤、程天杰分别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宣布判刑,其中程天杰被判刑1年。2017年7月26日已刑满释放。
11、刘思梅: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2016年5月20日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2017年7月28日已刑满释放。
12、赤杰(藏):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年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13年,刑期至2026年9月。2017年7月获悉,其已于2016年2月7日因遭酷刑而致死于狱中。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13、董国芳: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维权访民。2009年7月10日因当地媒体《新文化报》造假,在无调查核实的情况下随意刊发了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不实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影响恶劣,给其家庭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事发后,尽管其多次向当地报社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遂决定到北京上访。2014年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吉林公主岭市警方强行遣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捕。2014年11月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现已于2017年5月1日刑满释放。
14、张淑芝:1960年7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原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国营)运输公司职工,实名举报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2003年—2006年4月,因实名举报所在单位(望奎县运输公司)负责人李长青(即望奎县公安局长李伟建之父)有严重腐败渎职行为,而备受当地黑恶势力及警方的多次非法劳教及迫害;鉴于所处境遇和所受逼迫,其在维权抗争中逐渐认识到,专制强权的体制是公权力能被滥用和制造冤假错案的根源,唯有争取一人一票的宪政民主制度,唯有民选政府才能保障公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各项基本人权,随成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多次为著名人权捍卫者曹顺利、丁家喜、许志永、杨林等被押或被判政治犯举牌呼吁;2008年12月—2013年夏,因多次向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提交申请书及要求答复而屡遭警察躯赶;2015年8月20日,被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被关押在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看守所;2015年11月5日,被望奎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1月2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2017年6月28日因身患甲状腺癌、肝癌严重被保外就医释放。此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