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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陕西山川林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怎样制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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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全体上访的山川林业投资人。

陕西山川林业公司是经陕西省政府和陕西省林业厅批准成立的民营企业,主要经营造林绿化工程。这个公司从2003年起向社会集资,到2007年遭查封时,投资人共有17909人,投资额总共近7亿元人民币,个人投资少的有一、两万,多的达近百万。

2007913日,西安市信访局负责人带领警方等人员,到山川林业公司总部,宣布公司法人涉嫌非法集资,对山川林业公司进行企业整顿,随即西安市政府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山川公司,查封了山川公司的账务,拘留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山川公司开始进行调查。这使得山川公司的运作无法进行,陷于瘫痪,损失惨重。

在西安市政府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山川公司总部进行“调查整顿”前和“调查整顿”后,我们投资人一直在调查了解山川公司的真实情况,多次查看过山川公司的经营项目,包括在陕西省内外的40多个林场、养牛场、造纸厂等,其中林场造林面积达近百万亩,有些速生林木已开始间伐,营林已有初步的收益;山川公司能按时给我们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在西安市政府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山川公司前,山川公司不欠投资人一分钱。我们认为山川公司的经营运作是合法、切实、正常的。在西安市政府的联合调查组对山川公司“调查整顿”前,我们投资人没有向政府投诉,没有向警方报案。

西安市政府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山川公司后,造成山川公司的运作无法进行,陷于瘫痪,直接危害到我们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不断地问调查组:对山川公司我们没有人向警方报案,政府为什么要对山川公司进行调查整顿?调查发现了什么严重问题?如何处置我们个人的投资款?作为调查组主要办案方的西安市公安局没有给我们具体回答。我们到西安市政府上访,也没有得到具体回答。政府信访部门甚至否认我们投资人至少有六次向政府信访部门递交过书面信访材料。

直到2007年年底,我们才得到西安市警方的通知,要我们所有给山川公司投资的人,到所在派出所登记,登记了才能给我们退投资款。我们就照警方的通知做了。过后我们才逐渐明白,这是警方使用的欺骗手法,以登记的名义骗我们给警方提供我们的投资信息,把我们的登记作为我们报案的证据,以证明警方乃至政府“调查整顿”山川公司是有依有据的,是合法的,是依据投资人的报案进行的。一个所谓的山川林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子,就这样制造出来!

西安市政府、尤其是主要执行查办此案的西安市公安局制造山川林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了什么呢?就是为了劫掠民众的钱财。再举几件事例为证:

一、从2007913日查封山川公司总部至1029日中午,还在以山川公司的名义大量吸收资金,这四十多天吸收的600余万元去向不明;

二、工作组负责人之一、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2015年受到查处)非法转移公司巨额资金:有两笔各3000万,一笔7800万,都没有随刑事案件移交!王安群说我在建的公安大楼还欠2.8个亿呢。我公安局长不抓资金干什么?谁叫你们上当受骗?!

三、对山川公司立案后,对山川公司的十多个主要人员予以逮捕,并抓捕关押了曾为山川公司办理吸纳资金的工作人员,明令这些工作人员交出在山川公司的“非法收入”,不交出不放人。这数百人交出了这笔钱,但警方不给出具收据。这笔钱我们估计有上千万元,哪里去了?;

四、调查组给998个公开的投资人、773个隐密的投资人,都优先退了投资款本金。这些人都是公务员(包括公检法人员)和有关系的亲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1月,对所谓的“山川林业非法集资案”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山川林业公司十七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样的判决是对我们钱款公然掠夺阴谋的组成部分,我们怎么能接受?山川公司遭查封十年来,我们从未中断上访、诉讼。

2017811日,一百多名投资人再次到陕西省检察院上访,要求陕西省检察院受理我们的诉告,重新调查审理所谓的山川林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全体上访的山川林业投资人

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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