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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7年8月31日)第二十二期(共 426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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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831

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426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426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含保外就医)9人简历

【前言】

今天是本期报告《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二十二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11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426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8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14万余字,分五部分发布。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1/上期本报告中有9人:刘秋香、沈佩兰、阿珠洛吾(藏)、林庆荣、张云泽、史云香、徐凤娥、李青连、杨天水在本月度刑满释放或保外就医出狱。此9人将不再被列入本期名单,但仍可见本期附录。

1、刘秋香: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人,42岁,维权访民。因房屋问题上访,每次在北京马家楼被他们强带回来就是关押。2015110日,镇政府的官员以协商为由将其骗到镇政府的办公室进行毒打以致昏迷,晚上9点半左右用被子将遍体鳞伤的她包裹抬上小车拖至离镇政府几里远外106国道事故多发地段抛丢路上,让过往车辆将她辗压等惨无人道的恶劣行径,至今她的一条腿还不能正常行走。刘秋香向上级部门上访反映,要求处理这些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201563号被从北京马家楼被强带回阳新,5号直接押往黄石第一拘留所,2015128日,其被湖北省阳新县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其不服上诉,2016418日,黄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撤销“敲诈勒索罪”,但以“寻衅滋事罪”判其有期徒刑22个月。已于201784日刑满释放。

2、沈佩兰60多岁,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其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222日其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2016331日被批捕,同年78日被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已于2017821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上海市奉贤看守所,曾遭酷刑虐待。

3阿珠洛吾(藏)西藏康区理塘牧民。200781日,西藏康区理塘牧民荣杰阿扎在当地的一场赛马会上,公开表达了对达赖喇嘛的尊崇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遭捕,服刑8年后于去年获释。荣杰阿扎当年被捕后的第二天,理塘藏人阿珠洛吾和贡谦两人也被指控散发文件、向外泄露国家机密而遭捕。贡谦被判处9年徒刑,2016822日刑满,但当局因惧怕民众们集会迎接他,所以在21日深夜12点将其悄悄释放。与他一同遭捕的阿珠洛吾是荣杰阿扎的侄子,2007年同样被以“对外泄漏国家机密罪”遭重判有期徒刑10年。2017822日已刑满释放。

4林庆荣1968年出生,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法轮功信仰者。其夫妇二人因信仰、宣传法轮功而遭当局非法迫害长达10余年之久。2001年春节因和妻子李国花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局绑架,并被强行关进江苏省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遭非人待遇和酷刑迫害。2007319日曾因同样理由而被江苏省宝应县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08年曾因北京召开奥运会而被警方严重超期关押在江苏省宝应县沿河卫生院(又称宝应县精神病防治院)遭受迫害,致其失明多病的老母因无人照料而生命危在旦夕。2014128日曾因在北京市昌平区羊各庄社区宣传法轮功真相,而被当地保安劫持,后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同年34日被正式逮捕。2015619日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7个月。2017827日已刑满释放。

5、张云泽:194211日出生,安徽省灵璧县人,退休教师,法轮功信仰者。因信仰法轮功,2013年至20147月,因使用翻墙软件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制品等,多次参与传播法轮功真相等活动,而被当局视为“进行邪教宣传活动”。2014826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从家中抓走,827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9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并被关押在宿州市看守所。2015518日被灵璧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诉,20158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仍被维持原判。已于2017826日刑满释放。

6、史云香1970年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维权冤民。2006年曾因当地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名,破坏耕地建房,并向当地群众骗取投资资金8400万元,其被骗20万元。2009年曾就此多次与其他受害者到区法院请求立案,但遭到拒绝,此后又多次与当地政府协商还款事宜,受到当局刻意打压。201064日因和丈夫李泽远等共计8人与区政府协商返款之事,又遭到警方疯狂殴打,事发中,其被警方殴打摔至昏迷,其丈夫李泽远和同乡宋同利亦被殴打造成骨折,后其多次向司法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并要求检察院受理此案,都被拒绝。其被迫无奈,随走上维权上访之路;20113月因到北京上访而被本溪市警方遣返和非法拘禁,因再遭殴打致其怀孕流产,其父母报案竟又被警察体罚虐待而被迫住院,同年318日当地警方为包庇违法恶警,故意捏造事实,竟将其夫妻二人拘留15天。20118月因其对被警方非法拘留一案提起诉讼遭打击报复,201222日其被枉法劳教2年,并被关押于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释放后,2014825日因继续到本溪市上访维权,再被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警方以“解决问题”为由刑拘,后被本溪市南芬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已于2017824日刑满释放。此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

7、徐凤娥60岁,辽宁省本溪市人,维权访民。因儿子劳动争议案而上访维权,被关进马三家劳教所劳教2年。2014825日因继续上访而被本溪市警方抓捕,后被辽宁省本溪市地方法院判刑3年。已于2017824日刑满释放。此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

8、李青连46岁,新余市渝水区通州办炉下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826日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警方抓捕、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以涉邪教罪正式逮捕。2016413日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开庭审案,至2016531日被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2年。已于2017825日刑满释放。

9、杨天水1961412日出生,原名杨同彦,江苏省泗阳县人,曾任教师和公务员,自由撰稿人,民主异议人士。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于1990年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成立“中华民主联盟”,遂于61日被当局拘捕,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长达15个月,之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在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05月出狱后,继续投身于民主事业,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并在网上发表数篇批评时政的文章。2004528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被当局视为损害国家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南京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041224日再次被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罪由刑拘30日,200559日被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065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刑期12年,剥权4年。原本将于20171223日刑满释放,但因2017811日被查出腦瘤,獄方通知家人為他盡快辦理保外就醫,遂于816日正式被保外就医释放。此前在南京監獄服刑,现在上海华山医院做脑部手术治疗。

2/ 本月度获悉,又有20人(卢昱宇、张秀红、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陶席珍、方世凤、郑自祥、胡关霞、胡宝日、陈金秀、王邦基、李艳和、翟永池、余光河、周虹、杨昌琴、陈昌英、刘建平、胡金彦)被中共法院宣判,其中,张秀红因二审改为判刑3年,缓刑5年,现已被释放,所以只在本次报告中出现。此20人名单如下:

1、卢昱宇:1979年出生,贵州遵义市遵义县枫香镇人,民间维权事件网路资讯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公民记者。自2011年起因致力于专业收集、整理和统计国内各类民间群体性事件,并每日发布于其新浪微博和推特非新闻”@wickedonnaa之上,以让外界及时真实地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倍受中外网友瞩目。20124月因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6月因在广州参与网友聚会,被警方指控非法集会且被扣押1天。2015年因使用blogger.com、谷歌云端硬碟、推特及微博等社交媒体定时收集、整理、发布近3万起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引起当局极度不满和打击报复,曾与其女友多次遭到警方警告恐吓,其居住地数次遭到逼迁,其“非新闻”国内资讯平台多次遭到删帖、遮罩和删号。2016616日因坚持资讯发帖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7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在大理市看守所。至201783日,被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已提出上诉。目前被羁押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615日。

2、张秀红(布依族):196592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贵阳市南明区艾博利养生馆负责人,贵州省贵阳市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会计,良心犯。因其所在贵阳市活石教会拒绝加入中共当局控制支持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其作为该教会中的骨干成员及会计,亦成为当局打击报复的对象。2015729日其被贵阳市南明区警方突然以涉非法经营罪刑拘,随后其所在教会三位信徒的银行帐随即被警方冻结。201592日被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正式逮捕,并被指控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2017123日,其与另一信徒潘丽娜非法经营案在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统一开庭受审,至2017210日被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不服,提出上诉,20178月初,经贵阳市中级法院二次审判,被以同罪名改为判刑3年,缓刑5年,同年87日已获释回家。此前被羁押于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

3、姜涛:43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人,原永宁县增岗中学美术教师,法轮功学员。1994年开始信仰法轮功。自19997月以来,曾先后3次被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院枉法判刑累计11年半。2016611日因某领导在途径永宁县滨河大道永宁段时,看见有人拉横幅讲法轮功真相,被警方怀疑是其所为,于是被当地以“611大案将其刑拘。2017321日其被银川市永宁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2年,罚金3000。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时竟又被加刑1年,即最终被判3年。201781日已送往宁夏银川监狱的入监教育中心。刑期至2019610日。

4、丁旭芳:女,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人,原周口市淮阳县冯塘乡第二高中教师,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长期遭受中共残害。2015年底因诉江被淮阳县国保警察行政拘留15天。201682日仍因诉江而被淮阳县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周口市看守所。2017年被周口店市淮阳县法院一审以邪教罪枉判3年。2017627日已送到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81日。

5徐长虹,52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法轮功学员。自1995年开始信法轮功以来,徐长虹长期遭到当局对其的打压迫害,其家属(无论老人、妻子、孩子,还是众亲戚等)都因这一原因而遭到牵连打压,特别是其孩子的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徐长虹也因之被当局多次绑架,曾3次被非法抄家,3次被强制送洗脑班受迫害,被枉法判刑3年,被非法劳教1年,并多次遭酷刑折磨和非人待遇。2015528日因其获悉中国最高法院20155月宣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于是依法控告江泽民。同年722日,当被警方在上班地点突然带走,并直接送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接受洗脑思想转化。一个多月后又被刑拘。201599日被咸宁区检察院以涉“诬告罪”批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关押期间曾再遭酷刑虐待。201641日其案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开庭受审,2016119日其被秘密宣判,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二审仍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721日。

6、陶席珍:女,1954年出生,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自1995年学习法轮功以来,长期遭到中共“610”、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维稳人员等迫害,数次被非法绑架、关押甚至劳教,身心遭受极大伤害,她的丈夫也因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201488日,其在家中被警方野蛮绑架,后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后,又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期间,屡受酷刑折磨和非人虐待,里面的人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刑具和绳子将她固定,逼迫她看丑化视频,同时每天使用夹包酷刑虐待,用下流肮脏语言辱骂,并用卑劣手段折磨。二个多月后,被咸宁市咸宁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安市看守所。20151113日其案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开庭审理,2016118日其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4年,未通知家属。她不服上诉,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10月。

7、方世凤:女,59岁,又名方四风,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居民,法轮功学员。因笃信法轮功,2014924日和朋友一起在塘湖镇宣传法轮功信息资料时,被塘湖镇派出所警方当场抓捕,当晚被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超期关押13个多月,其丈夫黄金标等人多次到公安局要人,不仅没放人,还将其丈夫殴打休克1个多小时。201562日其案在湖北通城縣法院开庭审理,20177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目前已被送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923日。

8、郑自祥:73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居民,法轮功学员。因笃信法轮功,2014924日晚和友人一起在塘湖镇宣传法轮功资料时,被恶人告发,当晚即被塘湖镇派出所警察抓走,并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后因身体在看守所被折磨残害得厉害,同时经多方营救,于1024日取保候审获释。但回家后,经常遭到警方骚扰、恐吓,导致他被迫流离失所,连过年都不能回家。201693日再次被警方刑拘。同年112日上午,其案件在湖北省通城縣法院庭审,20177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目前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92日。

9、胡关霞:女,38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沙堆村十九组村民,法轮功学员。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2001年曾因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而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黑监狱。因信法轮功,多次受当局高压恐吓、非法关押、拘留和劳教,曾屡遭酷刑虐待,以致身心遭受极大摧残。201577日,和他人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进行法轮功真相宣传时,被岳阳市月田镇派出所警方很快抓走,79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51119日,胡关霞涉邪教案在湖南省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2015124日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其不服上诉,20164月经二审裁决,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76日。

10、胡宝日:50多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前咸宁市通城县阀门厂(现已倒闭)职工,个体经营者,法轮功学员。20013月,因给一人宣传法轮功时被他人告发,被咸宁市通城县警方抓走,并行政拘留了15天。2007330日因向当地马港派出所派来的两人讲练习法轮功的好处,而被再次送通城县拘留所拘留了10天。201577日,因和他人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进行法轮功真相宣传,被岳阳市月田镇派出所警方知晓,很就被抓走,同年79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51119日,胡宝日涉邪教案在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2015124日被一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其不服上诉,20164月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76日。

11陈金秀:女,59岁,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新街王家月村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而屡遭受当局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送洗脑班、劳教等,以致丈夫被迫跟她离婚,儿子在其劳教期间不幸被淹死。2015613日当在嘉鱼县陆溪镇向他人发放法轮功神韵光盘时,被当地陆溪镇派出所警察抓走,后被关押在嘉鱼县拘留所,616日被转送到武汉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并遭毒打、打耳光、打毒针、野蛮灌食等数种酷刑折磨。几个月后虽被释放回家,但仍遭公安国保多次骚扰逼迫,以致最终又被收监逮捕,并关押在嘉鱼县看守所。201696日,陈金秀涉邪教案在当地嘉鱼县法院开庭受审,同年10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3年。目前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612日。

12、王邦基:60多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咸宁市通山县物资局职工,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自2001年起曾连续遭受迫害3年,并被原所在单位通山县物资局开除。2015721日在去当地邮局邮寄诉江信时,被通山县警方拦截绑架,当天晚上就被刑拘,关押于通山县看守所,家被抄,后被批捕,并被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目前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720日。

13、李艳和:女,54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法轮功,曾遭多次骚扰、非法拘留、关押等迫害。20125月,当其在乡下宣传法轮功资料时,被当地通城县沙堆派出所警方抓走,并关押到拘留所、洗脑班受迫害半个月,勒索其伙食费2100多元。201577日,因她与他人一起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再次被抓,79日被岳阳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并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6年初,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目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76日。

14、翟永池:辽宁省绥中县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宣传法轮功遭多次打压逼迫。2017514日被辽宁省绥中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2017524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626日其案在辽宁省绥中县法院开庭受审,201774日被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重判7年。其不服,已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律师递交了开庭申请,即将面临二审。目前被羁押于绥中县看守所。刑期至2024513日。

15-19、余光河、周虹、杨昌琴、陈昌英、刘建平:此五人都是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1124日上午,陈昌英、刘建平、牟玲、王燕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警察突然拘捕,同日上午11点许,周虹也遭到九龙坡区国保警察的野蛮抓捕。同年1128日,余光河、杨昌琴也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警察抓走,其中,杨昌琴是在九龙坡区李家沱马王坪农贸市场上班时被警方野蛮带走,家被查抄。后得知他们五人都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424日其五人涉“邪教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统一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余光河被重判9年(刑期至20241127日),周虹被判刑4年(刑期至20191123日),杨昌琴被判刑3年半(刑期至2018527日),陈昌英被判刑2年半(刑期至2018523日),刘建平被判刑2年(刑期至20171123日),并处罚金。这五人均不服判决,很快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他们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

20、胡金彦:63岁,山东省昌乐县人,原山东省昌乐县酒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长期遭受山东当局打压逼迫,曾多次遭非法关押、洗脑班教育、拘留及劳教,并遭毒打、酷刑折磨。2017115日,因开着电动三轮车带家属去昌乐县尧沟镇走亲戚,顺便在大集上宣传法轮功,立即被昌乐县尧沟镇派出所警方强行带走,后被抄家,并被送昌乐县看守所关押,他的电动三轮车也被扣押。之后他被昌乐县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批捕,案子由昌乐检察院起诉到昌乐法院。2017615日,其涉邪教案在山东省昌乐县法院被秘密开庭受审,2017626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1年半。但检察院竟认为判得太轻而提起抗诉,现案子已被提交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等候二审宣判。这期间其家人仅收到一份拘留通知书,其它一无所知,曾多次去国保、昌乐县看守所要人及要求探视,都被拒绝。刑期至2018714日。

3/ 本月度入监信息:

在押广东省网路政论作家、民主维权人士陈启棠(网名天理), 2017331日被广东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6个月,剥权3年,刑期至2019524日,后经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仍然维持原判。本月获悉,他在近期已被送进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1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42.“虚假出资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很多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其一,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因狱中生存条件甚差或遭遇严重不公及狱警恶意殴打、刁难等,以致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危机生命等事实;很多人在押期间都遭受过刑讯逼供、酷刑或长期非人虐待、被强关精神病院,甚至被酷刑致死、被长期监禁致病(尤其是癌症)含冤去世。如江苏省南京市政治异议人士杨天水、广东佛山维权领袖苏昌兰、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信仰者徐长虹、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信仰者陶席珍、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法轮功信仰者陈金秀即是鲜明的例证。

广东佛山维权领袖苏昌兰20141027日因转发香港占中图片场而被广东佛山南海区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被判刑3年,刑期至20171026日。然而825日获悉,其原本一直患有甲亢-心脏间歇停顿症,在佛山南海区看守所关押后病情加重,近期尤为心脏刺痛很频繁,医生称这是心脏病病情严重恶化的表征。然而,此前苏昌兰及其律师一直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拒绝。

湖北咸宁法轮功信仰者陶席珍,因信仰法轮功而长期遭中共“610”、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维稳人员等迫害,数次被非法绑架、关押及劳教,身心俱损,其丈夫也因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20148月再次被警方抓走,先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接受强制性洗脑转化,后又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2016118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4年,刑期至201810月,且拒不通知家属。在洗脑班和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屡受酷刑折磨和非人虐待。据称,里面的人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刑具和绳子将她固定,逼迫她看丑化视频,同时每天使用“夹包”方式酷刑虐待,用下流肮脏语言辱骂,并用卑劣手段摧残折磨。二个多月后,被咸宁市咸宁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安市看守所。

湖北咸宁嘉鱼县法轮功信仰者陈金秀,因信仰法轮功,屡遭受当局迫害,曾多次被非法关押、送洗脑班、劳教等,以致丈夫被迫跟她离婚,儿子也在其劳教期间不幸被淹死。2015613日因宣传法轮功被当地警方抓走,后被送到武汉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进行洗脑教育。几个月后被放回,但仍遭公安国保多次骚扰逼迫,后又被收监逮捕,201610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3年,刑期至2018612日。据悉,在洗脑班期间,她被多次毒打和打耳光,并遭到打毒针、野蛮灌食等数种酷刑折磨和残害。

江苏南京政治异议人士杨天水,早期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成立中华民主联盟,而被南京市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重判10年。出狱后,因又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2006516日再被江苏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罪重判12年,刑期至20171223日,并送往南京监狱服刑。然而,2017812日获悉,杨天水竟在前一天被查出身患脑瘤,狱方不想承担责任和国际社会的道义谴责,即刻通知家人为其尽快办理保外就医。816日,家人为其正式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但出狱时其身体状况已相当脆弱,因脑瘤等多种病患的原因,其已到了“小便失禁,右腿无法行走,呕吐”的地步,且意识模糊、不能清楚说话及辨认他人(包括亲友)。由于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称病情过重,拒收杨天水,而狱方又撒手不管,后经海内外多方努力呼吁、援助,终于被上海市华山医院接收并进行了紧急脑部手术。但于其病情本身,后续治疗和脑部恢复情况尚不明晰,且不容乐观。

杨天水被脑瘤(属恶性肿瘤)的案例,再一次应证了中共统治的邪恶。其脑瘤从开始病变至今,并非简单的恶化突变,也远非当局为了推脱责任所说的“与狱方无关”。在南京监狱期间,杨天水因在狱中患有结核性胸膜炎、肾炎、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而狱方并不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就曾多次向狱方提出过保外就医申请,但均以其“拒不认罪”为由遭到拒绝。为了争取自己应有的生命健康权,其曾数次在狱中绝食抗议,竟都没能唤起执政者任何一丝良知或者同理心。

这不禁让人再一次联想到一个多月前才因肝癌保外就医又很快病逝的刘晓波,和近几年相继去世的维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曹顺利、浙江民主异议人士王荣清、湖北政治异议人士彭明、藏族高僧、精神领袖丹增德勒仁波切。其中,刘晓波、曹顺利、王荣清都是在狱中因长期遭受狱方迫害,或酷刑虐待、非人待遇而导致身患严重疾病,后因生命垂危,当局因担心承担被世人谴责谩骂之名,而草率将其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出狱后他们都很快病逝医院或家中。彭明亦于20161130日突然病世獄中,狱方电话称系突发心脏病,而家属却坚称死前才刚去探过监,其身体及精神状况均好,且表示每天都在坚持锻炼,说盼望着出狱后要做诸多慈善事业等。因此,彭明家属一直对其死因表示极大怀疑,指其很可能是被毒死,并且其死后大脑、心脏及其他内脏等竟被当局秘密摘除,旅居美国的亲属请求回国参加葬礼竟遭当局拒绝。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高僧、精神领袖丹增德勒仁波切被判無期徒刑后,一直在獄中遭受非人待遇,致其身体严重疾患却不准保外就醫。2015712日其家屬突然接到當局通知,稱其已在獄中病世。家屬要求看望遺體竟然遭拒。

以上5名已逝政治犯、良心犯的悲惨遭遇,更加证明了中共当局对待文明社会普遍遵循的人道主义原则的倒行逆施,更加证明了中共监狱管理系统向服刑人员提供的生存环境是多么恐怖和危险。尤其是针对政治犯、良心犯,当局唯恐严打力度不够,对其防范心理尤为严重。2017713日传出的刘晓波保外就医之后很快病逝医院的噩耗,和2017812日传出的杨天水因脑瘤保外就医,而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因其病重拒收的无奈,再次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中共当局最恐惧和打击力度最严厉仍然是那些坚决反对独裁专制,执着追求走民主宪政道路的政治异见人士。

其二 ,从本网现有收集的在押良心犯资料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至今习近平主政时期,中共当局对宗教人士的迫害愈发严重。就全国情势来看,尤其是对各地区、各族裔民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打击和逼迫情况加大了严打力度,无论是基督教家庭聚会成员、“三自”教会成员、法轮功学员、“东方闪电”成员、新疆及西藏地区各民族宗教信仰者、追随者等,都纷纷遭到严控和迫害,一些宗教信仰者传道人只要宣传教义、发展教友,即遭抓捕,或被冠以涉嫌“邪教罪”重判和施以酷刑虐待,或被以涉嫌“煽动宣传极端宗教思想”刑讯逼供和重判,甚至被酷刑致死(见以前各期报告所述实例)。

由于基督教、伊斯兰教、“东方闪电”、“三赎基督”或“门徒会”教派等宗教信众数量不断扩大,其信仰导向显然与当局的希望倾向大相径庭,无形中对当局专制的意识形态及蛮横管理手段产生了对抗和挑战,所以,各地执政者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人士,严查关闭宗教聚会地点,推倒强拆教会,甚至禁止外挂基督教十字架标志、禁止穆斯林族群戴头巾、禁止给取名时起带有传统色彩的穆斯林名字,对去世的亲友禁止让阿訇用传统穆斯林方式祈祷下葬,严禁“东方闪电”、“三赎基督”等宗教信徒发展信仰成员等,这已成不争事实。此一现象,表面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则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日益恶化。

其三,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和镇压从未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而且活动猖獗。中共当局特有的“洗脑班”对于法轮功信仰者而言,其强迫(即强制转化思想)手段基本上与酷刑虐待相连。近几年已有众多人被绑架、被关黑监狱、被超期秘押、被判刑,而且不分性别、年龄、健康情况等,基本上都遭遇过酷刑虐待或非人待遇。已知判刑最重者是12年;判刑3-4年者人数最多;有众多人均遭数次判刑,并有多人在绑架、密押及监狱中生命垂危甚至惨遭迫害致死。本期报告中新增被判刑的湖北咸宁法轮功信仰者徐长虹、郑自祥、胡关霞和胡金彦,即是又一典型例证。

湖北咸宁法轮功信仰者徐长虹,90年代信法轮功以来,长期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其家属(无论老人、妻子、孩子,还是众亲戚等)都因这一原因受到牵连压迫,特别是其孩子的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其本人也因之遭当局多次绑架,3次被非法抄家,3次被强制送洗脑班,被枉法判刑3年,被非法劳教1年,并多次遭受酷刑折磨和非人待遇。2015528日因依法控告江泽民,又被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接受洗脑转化,后被咸宁区检察院以涉诬告罪批捕。2016119日被秘判3年,刑期至2018721日。关押期间,再次遭到多次酷刑虐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湖北咸宁法轮功信仰者郑自祥,因宣传法轮功,2014924日被当地警方抓走,并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后于1024日被取保候审获释。但回家后,仍然经常遭警方骚扰、恐吓,导致他被迫流离失所,连过年都不能回家。201693日再被警方刑拘。20177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刑期至201992日。据悉,关押期间因身体被残害严重,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不得不令其取保候审回家救治。

湖北咸宁法轮功信仰者胡关霞,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201577日被警方抓走, 后被以涉邪教罪刑拘。2015124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刑期至201976日。自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中共强力打压以来,她曾被多次受到高压恐吓、非法绑架、被关黑监狱、拘留及劳教,并曾屡遭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湖北咸宁法轮功信仰者胡金彦: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7115日被当地警方带走,后被关押于昌乐县看守所。2017626日其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1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8714日。然而检察院竟认为判得太轻,提起抗诉,现正等候二审宣判。这期间,其家人仅收到一份拘留通知书,其它一无所知。家人还多次去向警方、昌乐县看守所要人及要求探视,都被拒绝。此前在遭受历次山东当局的打压中,曾多次被非法关押、被强迫洗脑班教育、被拘留及劳教,且被警方数次非法毒打和酷刑折磨。

由此可见,自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共当局在加紧镇压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基本维权、政治民主、宗教信仰自由的诸多诉求过程中,打压行动已变得愈发目无法律、蛮横霸道、为所欲为。许多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案例已一再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是对中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瞒哄欺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民主诉求的“宪政之路”南辕北辙。

而且,为进一步镇压人民的维权和民主行动,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衅和藐视司法正义程序,酷刑虐待频然,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使得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自由信仰者毫无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吁请国际社会给予中国大陆空前糟糕的人权状况尽多的关注、呼吁及实际干预,坚决地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427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427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4、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5、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6、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7、判刑13年,6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
8、判刑12年,11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
9、判刑11年,5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
10、判刑10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1、判刑10年,24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奧坎(哈萨克)、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
12、判刑9年,7人:陈卫、平措多吉(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
13、判刑86个月,1人:程进峰
14、判刑8年,15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
15、判刑76 个月,6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
16、判刑7年,23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
17、判刑6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8、判刑6年,16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
19、判刑58 个月,1人:田长青
20、判刑5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1、判刑53个月,1人:王建民
22、判刑5年,30人:瓜什则•久美(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
23、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24、判刑46个月,21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
25、判刑42个月,1人:汪山明
26、判刑4年,54人: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徐志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
27、判刑310个月,1人:沈治和
28、判刑39个月,2人:张彩连、李洪升
29、判刑36个月,37人:卞晓晖、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时育红、尹旭安、王松艳、陈素侠、陈星光、杨昌琴
30、判刑3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31、判刑3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2、判刑3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3、判刑3年,60人:柴宝文、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马军利、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苏昌兰、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王淑英、杨贵媚、周建华、姜彦、王芳、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郑自祥、陈金秀、王邦基
34、判刑26个月,17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孙恩伟、韦朝芝、沈爱斌、沈立秀、陈昌英
35、判刑23个月,1人:单利华
36、判刑2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37、判刑2年,13人:吕桂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张春燕、肖春红、赵红艳、张炳钗、丁美芳、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刘建平
38、判刑19个月,2人:孟晗、钱祥梅
39、判刑16个月,4人:陆立明、朱丙泉、周小凤、胡金彦
40、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

三、本期报告426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7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8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12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12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

2/ 死缓,3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1、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2、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3、罗让贡求(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10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12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2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9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9月被警方逮捕;20104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7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4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3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3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10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1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2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9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11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7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11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9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11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8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7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5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10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8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4日被正式逮捕;200112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10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10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19日被正式逮捕;200112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10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11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1128日被正式批捕;20161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414,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3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2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4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3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4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7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2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406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6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613日。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7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12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7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6个月;200111月—2002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9月。

3/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6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11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1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11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625日。

4/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3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310日。

5/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10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9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2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11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11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3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10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3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5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29日被取保候审;199811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7日被取保候审;199912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1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28日,被正式逮捕;20106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1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6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9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1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5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8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3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1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

6/ 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1、米玛顿珠(藏):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3月。

2、赵海通:19615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2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8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9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11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刑期至202788日。

3、扎西达杰(藏):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11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263月。

4、南杰顿珠(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3月。

5、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8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2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至2029725日。

6、珠扎(藏):现年50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因政治诉求,2008年曾被当局以不详政治罪名抓捕、判刑14个月;20161130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阿坝民众举办达赖喇嘛80岁寿辰活动”为罪由,从其僧舍强行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已被正式批捕;201612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3011月。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7/ 判刑13年,6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

1、谢长发:195110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6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9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刑期至2021625日。

2、次成加材(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9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10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1010日。

3、泽让旦真(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8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4315日。

4、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8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20162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83月。

5、洛桑曲达(藏):西藏安多阿坝县格德寺僧人。中共当局最初在阿坝等地开展“爱国爱教”运动时,他就曾表达不满,并在县政府前张贴文字进行抗议,当时被判处了5年徒刑。出狱后于2008年参与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呼喊出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诉求,20099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约一年后被阿坝县中级人民法院指控“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服刑,近日获悉其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刑期至2022924日。

6、洛桑克珠(藏):现年44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贾柯河牧场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2011年曾因政治诉求被当局抓捕、判刑3年,后因当时在狱中受虐严重,导致罹患重病而被提前释放,后经由家人、亲友自筹经费,让其住院长时治疗,才得以转危为安。20161130日被警方突然从其僧舍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因被指控涉嫌“在微信建立组群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特别收集长寿祈愿文持诵及持咒数量”而被拘捕。201612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91129日。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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