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当年建襄渝铁路的学兵连学生,六年来坚持上访维权。
1970年6月19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时期陕西省的行政机构)发布51号文件,决定征召西安、宝鸡等一些城市的1969级、1970级的初中毕业生,到安康秦巴山区建造襄渝铁路(湖北襄樊至重庆的铁路)。从1970年8月到襄渝铁路工地参加建设的这两届学生共有26282人(其中女生5469人),编入铁道兵四个师序列,成立了141个学生连,直到铁路建设完工,1973年八九月分配工作,前后共两年八个月。在参加襄渝铁路建设这段期间,由于当时许多错误政策和做法,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益,给我们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损害,从2011年8月25日起,我们这些当年建设襄渝铁路的学生坚持集体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请愿,要求政府对当年的错误政策和做法造成的危害予以纠正和补偿,到2017年9月中旬,这样的上访请愿坚持了六年多了。
我们反映的当年修建襄渝铁路的问题主要有:
一、征召未成年人作劳工。当时我们绝大多数是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未满18岁,施工没有现在这么多、这么先进的机械,许多活儿靠人工,我们什么重活、苦活、累活、危险活都干,在崇山峻岭中开便道、打风枪钻炮眼、爆破、挖墩基、支模板、浇混凝土、喷锚、架通风管、挖砂石、扛水泥等等,征召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到远离家庭父母的荒山野岭,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危险的体力劳动,是严重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政令、规章的;
二、劳动保护措施很差。我们打隧道,在山洞里充满风钻激起的粉尘和爆破产生的烟雾,连最基本的防尘口罩和工作服都没有,我们中心肺病、矽肺病、心脏病、风湿病的发病率,远远高于其他群体。两年八个月中,我们学生工因工伤、病死亡118人,伤残的更多,仅有伤残证明的就有448人,(如因公失去左臂的王武臣,到现在每月伤残抚恤金只有442元,退休金2380元。)实际患病带伤的有六七千人;当年两万六千二百多人,如今死亡的已有六七千人,这些死亡的人与我们年龄相同,到现在只有六十三四岁。
三、同工不同酬,克扣工资及各种津贴。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工资标准,陕西省政府制定的民工筑路工工资每月48元,我们学生工的工种、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与民工筑路工大体相同,工资也应相同。但连队只给我们学生每月28元,扣除15元伙食费,每人每月只发13元。至于国家规定的超额奖、节约奖、质量奖、安全奖、加班加点津贴、夜班津贴、有害危险繁重工种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等,一分钱都未给过。我们经常连饭都吃不饱。
四、超时劳动,近三年没有探亲假。我们经常每天工作达十几个小时,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还经常搞突击、会战。按国家规定,像我们这样远离父母而又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回家与父母团聚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每次两至三个星期。而我们修铁路2年8个月,没有享受过一次、一天探亲假;
五、错误地计算工龄。我们两届中学生,是先后两批在1970年8月、1971年3月到襄渝铁路工地干活的,完工后,1973年4月至7月逐批分配到新的工作单位。但是陕西省革委会在1973年规定,我们的工龄从1972年12月15日起算。这样,我们两届学生的工龄分别被少算了2年4个月和1年8个月。经过我们反映这样计算不符合事实,直到1983年4月18日,陕西省政府才发文,将少算的工龄补上,但在这少算工龄的十年间,我们在单位的调资、分房、培训等许多福利待遇方面都受到不利影响。
六、由于当年在襄渝铁路工地这样的工作,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体力严重透支,身心受到严重的损害,之后分配到新的工作单位,大多数企业单位改制、破产,我们现在的境况很差,收入很低,有些靠几百元的低保勉强维生,特别是医疗待遇差,我们这个群体的患病率、死亡率比社会平均值高。
我们在2012年起相继到了退休的年龄,从2011年8月起,我们集体向陕西省政府等单位反映我们的问题和要求,实名签字要求补偿我们所受的损失、改善我们境况的有一万多人。我们还将我们面临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寄发给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单位,并到北京上访过。经过我们多年的上访、请愿,陕西省政府把我们诉求的问题责成陕西省国资委牵头处理。省国资委的官员对我们每次上访大多数是只接访,不答复,不处理,除了对死亡者家属的抚恤、对伤残、病者的补助有些改善外,其它几项要求都毫无应答,对因公伤残、病者,至今还有没处理的。政府还对我们的上访请愿行动进行威胁、镇压,有两名经常参加上访的人被拘留三十天。我们上访维权的代表李乃堂2014年2月28日遭碑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说是“涉嫌非法集会”,后被批准逮捕,2015年11月10日,被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罪名是“非法集会”。李乃堂在判决后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安中院曾经开庭审理过一次,上诉至今已经过了20个月了,没有作出判决。
目前,我们每星期二都集体到陕西省政府请愿上访,寒暑风雪无阻。我们的要求主要是:
1、补偿当年因同工不同酬而少付的工资。这笔亏欠的工资算上利息和货币贬值的因素,到现在约为每人8万多元;
2、补偿因错误地计算工龄而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3、提高对死亡人员家属、伤残人员的抚恤标准;
4、在医疗保健方面对我们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对我们的医疗保障标准。
在上访请愿中我们还提出对维权代表李乃堂的声援,要求西安中院尽快对李乃堂的上诉依法作出判决,推倒强加给李乃堂的非法判决,赔偿李乃堂遭受的一切损害,保障李乃堂的合法权利,保障全体上访请愿者的一切合法权利。
全体上访请愿的当年建造襄渝铁路的学兵连学生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