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0月3日,本网获悉:自从2017年9月22日开始,珠海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察杨红,为了其违法建筑能够既成事实,在伤残军人陈风强的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屋南面屡屡表演“碰瓷”绝技,再由公安同伙借“处警”抓人,为违法建筑的施工保驾护航,也将警察的“以黑治国”体现的淋漓尽致。
伤残军人陈风强取得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珠海市在开发三灶管理区(现金湾区)时缺乏资金,以“集资地股”的名义向民间借贷形成。1991年,陈风强投资取得金海岸金海花园774、775两个地号,与建委主任(副区长)陈元胜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协议确定建造的楼房不得低于八层。由于政府没有能够履行该协议,到2000年时,该地块被海华小学用作操场建设。2004年,金湾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决定,将陈风强的两个已被占用地号调整到如今的金海岸华阳路509号。
调整的华阳路地号,也是政府规定的高层用地。2004年6月,陈风强以哥哥陈凤明的名义申报建设楼房八层半,提交的设计也是八层半,而金湾区规划分局采用伪造审批表,擅改建筑施工图的方式方法,颁发三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给陈凤明,导致伤残军人八层半楼房被城管强拆5层半。就金湾区规划分局的违法行政行为,已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珠中法行终审字第25号行政判决确认违法,并撤销。虽然规划分局违法行政行为被确认并撤销,但伤残军人陈风强不仅没有得到赔偿,而且因为上访被构陷判刑三次。
当伤残军人陈风强于今年第三次出冤狱后,发现自己509号楼房的向阳的南面绿化被一个叫黄琪耀的人圈起,要在离房屋大约2米的距离处打桩建楼,因为黄琪耀的楼房一旦建成,那么陈风强处于北面的509号楼房就完全没有了采光,陈风强经向金湾区规划风局与建设局申请信息公开,发现黄琪耀的规划许可证是在2012年获得,也就是早已经失效,按照《住宅建筑规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即使黄琪耀的规划许可证在两年的有效期内,该规划许可证也严重违法而应当予以撤销。
令伤残军人陈风强感到疑惑不解的是,自己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投资政府地股而获得,原地股的地号要调整到自己房屋的南面绿化空地上,是需要金湾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才能够决定的,这黄琪耀从何得来的土地使用权的批准呢?经过了解,原来黄琪耀的老婆杨红是珠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科的干部。
2017年9月24日周五晚上,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区分局的警察跨区域从罗定暴力抓捕伤残军人陈风强,及他的两个哥哥陈凤荣、陈凤明进行关押,由黄琪耀安排施工队突击把违法建筑的围墙砌了2米高,同时施工的还有大型打桩机。在行政机关不积极作为、及公安机关配合违法建筑突击施工的情况下,陈氏兄弟只能被迫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进行阻止这违法建筑行为。
到9月28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黄琪耀的违法建筑又施工,陈风强的大哥陈凤荣扔砖头试图阻止,头戴安全帽的杨红故意用手接砖头,然而诈死倒地不起,然而由金湾区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将陈凤荣抓走。由于陈风强先生过早地将杨红倒地诈死的现场视频发到微信、微博上,公安可能也觉得杨红的“碰瓷”表演太拙劣,才无奈地将关押了一天的陈凤荣老人放了。
进入十月一日长假,黄琪耀、杨红夫妻俩又趁珠海市建设局、规划局放假,开始突击违法建筑。今天,陈风强和爱人郭凤珍赶到509号房屋,对杨红指挥施工人员进行违法建筑进行手机拍摄取证,杨红见状就上前抢夺郭凤珍的手机,并又一次表演“碰瓷”神技,由同伙金湾区公安迅速出警,来保驾护航,陈风强的大哥陈凤荣不服公安的乱作为,被一天两次带到派出所,出警的公安傲慢地以“有本事到北京告我们去”予以奚落。
要让一个女警察不惜一而再地拙劣地表演“碰瓷”绝技,再由公安同伙来为其违法建筑行为抓人保驾护航,第一印证了有国安背景的流亡富商对一些警察“以黑治国”的指控,其次如此拙劣的“碰瓷”,是否说明杨红为这地块付出巨大成本后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