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年10月10日,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头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组织了百十人的强拆队伍趁刘铁生和妻子刘会芳不在家之机,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着铲车将该刘铁生夫妇位于涧西区浅井头南新区9排12号(原工农乡浅井头村)的房屋拆除。该房屋占地100.3平方米,建筑面积达645平方米。
自2016年11月以来,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街道办事处打着民心工程的旗号,一再对刘铁生夫妇做工作要求其立即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刘铁生夫妇认为补偿价格太低,拒绝搬迁。于是,该指挥部派人不断骚扰刘铁生夫妇的生活,还采取堵路、谩骂、敲门等手段进行逼迁。2017年5月,刘铁生夫妇不堪忍受如此屈辱,只得躲了出去,在外租房栖身。但该指挥部神通广大,不久就探知刘铁生夫妇的新住址,派人去敲刘家的门,骚扰刘铁良夫妇生活。刘铁生夫妇只好搬到儿子家去住,但指挥部就派人再去敲刘铁良儿子家的门,致使刘铁良夫妇不得安宁。尽管如此,刘铁生夫妇仍然拒绝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2017年9月27日,该指挥部在刘家的房屋墙上贴一纸《告知书》,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浅井头村改造指挥部工作组洽谈你位于浅井头南6新街05-12-676号宅基地的征迁事宜。否则,浅井头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将该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一切后果由你承担”。刘铁生夫妇不顾指挥部的威胁,巍然不动。于是,该指挥部于2017年10月10日拆除了刘铁生家的房屋。
刘铁生夫妇认为,该指挥部贴出《告知书》后强拆刘家的房屋于法无据,应当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该指挥部系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设立,其越权行为应当由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承担法律责任。刘铁生夫妇请朋友拟就了行政起诉状,将向洛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