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0月26年,本网获悉:广东人权捍卫者苏昌兰今刑满出狱。 2014年10月27日,苏昌兰在家中被佛山南海区警方带走,当天,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羁押在南海区看守所。 苏昌兰被羁押已2年5个多月后,2017年3月31日,佛山中院以苏昌兰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上诉被驳回后,留在看守所执行余刑。
苏昌兰羁押期间,身体患病,辩护人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被法院以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苏昌兰案的案情并不复杂,起诉书指控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文章三篇、微信三条。
刘晓原律师在苏昌兰判决开庭后向法庭指出:苏昌兰案是极为荒唐的宣判,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辩护观点。宣判后,也不问苏昌兰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刚宣布开庭后,苏昌兰向审判长提出有䃼充辩护意见,也不允许她说。
此案受到国际社会及各个人权组织的广泛关注。
附:苏昌兰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苏昌兰:(女)(CPPC编号:00227)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原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小学教师,广东省著名女权运动者,维权人士,中国曾押政治犯。
自1999年起,开始关注广东省南海三山港的农村“出嫁女” 股权问题,介入各种维权活动,并在当地三山 “出嫁女”维权活动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帮助过数十名“出嫁女”获取到部分的合法权益;由于其维权行为触动了地方官员的基本利益,随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厉打压,以其不属于南海市毕业分配的教师为由而将其开除,并成为地方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屡遭随意扣押、打击、恐吓和骚扰之痛;然而正因如此,其逐渐成长为广东省女权运动中较早先驱者之一,民间堪称“广东维权运动的奇女子”;
2014年10月27日,因其对香港占中踊跃发帖声援,被当局指控“疑其在网上群组或微信转发香港占中运动讯息,留言含有鼓吹成份”,随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 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其家被查抄,后又在当日,被警方转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7年3月31日,在超期羁押2年5个月后,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7年10月26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