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桥镇移民搬迁户安置房门面房的购房户。
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桥镇政府,2013年用国家的扶贫资金给移民搬迁户建安置房,安置房的一层是门面房,说是以市场价出售,我们这17户预购了这些门面房,每户出钱3万元到16.5万元不等。购买门面房价钱相差这么大,与购房户跟镇上、县上一些官员有没有关系有关。在售房协议上写明,这些门面房要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镇政府在2015年给我们交房。但是到2017年11月,交房期已经超过两年,我们仍然不能按协议领到门面房,原因是这些移民安置房没有通水、通电、通天然气,包括一层的门面房。镇政府几次催促我们领取门面房,我们拒绝领房,违反房屋买卖的约定、没有三通的房子我们怎么使用?怎么能接收?国家的扶贫安置款和我们预缴的购房款哪里去了?
有八十多户贫困户购买了这些安置楼的住房,因为这种住房享受国家扶贫补贴,这些贫困的购房户不敢闹,被迫住进了这样“三无”的楼房,用水要提到楼上去,卫生间也不能用,做饭取暖用的炭要背到楼上去。
为镇政府违约迟迟不能给我们交房的问题,我们购房户到甘泉县政府上访不知有多少次了,到延安市政府上访过两次,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镇政府官员还威胁我们说:“再上访就戴手铐抓起来!”
没有别的办法,我们购房户的几个代表专程到省城西安,在2017年11月3日向陕西省政府反映这个问题,希望省政府领导能发挥上级政府的作用,责令桥镇政府尽快履行协议,给扶贫安置楼通水、通电、通天然气,使我们能够接收购买的门面房。
全体门面房购房户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