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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牧青律师:人道,能否成为超越政治的底线——黄琦案之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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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8日首次会见黄琦后,因案件退补侦查及十九大维稳,已三月余未见黄琦。

2017116日早约六点多钟,我与黄琦母亲在三位天网义工陪同下,驱车从成都赶赴绵阳市看守所。因黄妈妈刚刚听到黄琦突然解聘我另行委托律师的消息,非常焦急,故早早启程。

约九点半,进入看守所后被告知:黄琦正被提审。经了解,黄琦因遭殴打而约见检察官,正在投诉。趁此间隙,我约见了当值的吴亦君副所长,要求对黄琦遭殴打之事尽速做出处理以保障黄琦合法权益,吴副所长表示他们会等待检察院的调查结果,一切会依法进行。

检察官会见结束时,已近十一点钟。我立刻再次要求会见。看守所窗口人员接收手续后,任我一再催促,迟迟不安排会见。无奈致电驻所检察官唐主任,会见得以顺利进行。

约十一时二十分许,黄琦出现在有监控设备的会见室。

这是第二次会见黄琦。

我首先例行确认了李静林律师日前发出的会见通报确系根据黄琦所述。

黄琦补充了两名殴打者姓名、身份:受贿二千余万元的绵阳市前国土局局长张立和殴打访民至重伤的前维稳人员苗家滋,殴打黄琦系因黄多次向检察院投诉遭受不公待遇。

我查看了黄琦腿部伤情,淤青尚未完全消散。黄琦说曾要求检察官拍照被拒。

关于解聘,黄琦确认属实,系因误信我希望退出案件的错误信息。在我转述黄妈妈及亲友坚决要求我留任辩护律师的嘱托后,黄琦即刻书面委托我继续为其辩护,并撤销对另一位律师的委托。

随后,对案件的辩护方式及前景等,我和黄琦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诸多共识。
第一次会见黄琦时,因停电不便监控,看守所强硬地提前终止了会见。除听取黄琦对身体健康、审讯、羁押期间权益等状况介绍,双方并无时间沟通。此次会见约一个半小时,沟通较为充分。中间除所方警员因我上次会见为黄琦拍照之事,要求我交出手机检查,其它无扰。

黄琦精神状态不错,健康状况依然堪忧。即使间或受到优待,看守所低劣的生活环境与饮食医药条件,也远无法满足一个伴有多种重疾的绝症患者治病养病的基本需求。

会见于十三时许才结束。临近会见结束,黄琦再次强烈否认所谓犯罪事实。

出所后见到承办本案的谢检察官和国保李副大队长,似在专门等我,于是就黄琦的投诉和黄琦案的后续进行,双方交换了意见。李副大队长承诺会恢复黄琦用款,检方承诺会调查黄琦被打事件。不过据我执业经验,承诺调查与“查无实据、不了了之”是差不多的意思。

关于阅卷,谢检察官承诺会将案卷制作成光盘,下周交给辩护律师。

双方交流主要聚焦于黄琦在何时、何种条件下有可能走出囚牢治病、养病。约半小时后交谈结束。

我和黄妈妈合影后也离开看守所,循旧例在看守所附近找一家面馆快速解决午餐。约十四点三十分左右驱车返回成都,应邀赶赴成都美领馆。

16:30,车行至成都城北收费站,遭遇了看似偶然实则蓄意的所谓治安检查。
检查站约有七八个警察,四个全副武装的巡警端着冲锋枪,对我们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非法限制了我们的人身自由。

黄妈妈因年老体衰腿脚不便,巡警们数次试图架其下车无果而作罢。除慢慢检查我们五人的身份证,还把我们的随身包、车厢物品等都细细搜查。黄妈妈急于赴约(约会时间是17.30)不停哀求,巡警们无动于衷。我多次要求他们说明搜查的法律根据及出示证件,均不被理睬。后来为首者回复:根据《警察法》第九条进行盘查。我立刻指出,警察法是规范管理警察的行政法,与治安管理无关,此次盘查无法律根据,系蓄意扰民。该警似未听见一般,仍继续默然而行。

骚扰盘查约一小时后(17.30)结束,放行时才有一警察应我再次要求出示了成华分局梁亮的警察证。

我们都明白,这次盘查与美领馆之约有关,系骚扰兼恫吓。

这一小时的离奇遭遇,让我不由想起2013.6在海南文昌深夜遭文昌警方全副武装驱逐的一幕,那一次,文昌警方响亮地声称“海南不讲法律,海南人民不欢迎你们”,而这次光天化日之下遭遇警察的骚扰恐吓,为我执业生涯再添奇特花絮。

此时城市已严重塞车,我们只能再花费一小时赴约,向美领馆官员通报了黄琦的境况。

约十九时许,与黄琦好友见面一同进餐,就黄琦案交换意见。

约二十一点半,返回住处,结束一日十五小时的行程,倍感疲乏。

今次行程,主题有三:
1.确认黄琦看守所内遭报复殴打并投诉。
2.应黄妈妈和天网义工们的强烈要求,会见黄琦,助其纠正错误委托。
3.与黄琦及相关部门沟通黄琦案后续处理。

代理黄琦案,迄今已逾半年,往返穗渝已八次,持续为黄琦案发声,让我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官方压力。讽刺的是,来自非官方的谣言诬陷也不时闪现,须时时提防各种明枪暗箭,今次突然更换律师事件就是其中的浪花一朵。

我并不在意出局,但我希望负责任地帮助安排好后继者而非随意私相授受。

权力的傲慢,人心的鄙琐,猪队友的成事不足 败事有余,我已无暇多顾,我需要排除干扰集中精力关注黄琦的生死问题。

作为近二十年的公益人士,黄琦在助底层弱者维权的同时,也不时帮助政府进行建设性工作,推动社会的公平、进步而非刻意反对,是黄琦行事一贯的鲜明色彩。

黄琦在无直接证据证明其所谓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被羁押已近一年,其所患绝症及多种重疾在时时威胁其生命健康。按照现有法律规定,黄琦完全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然而,黄琦的保外就医希望极其渺茫。

可以想见,即使未来黄琦不被定罪判刑,如此持续羁押,未来一两年内的某日,我们会听到如刘晓波杨天水般的黄琦噩耗。

人道,能否成为超越政治的一条底线呢?我期盼着,黄琦八十四岁的老母亲更是日夜焦虑地渴望!

隋牧青律师.2017119

后注:因近日诸事繁忙,且非常疲乏,故黄琦案通报迁延数日,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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