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1月21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前2017年8月22日上午,江天勇律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法庭进入最后陈述阶段,虽然被告人江天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但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在当局压力下的结果。法庭最后宣布将择期宣判。
今天围观江天勇律师宣判的709家属王峭岭、李文足、刘二敏、原珊珊遭暴力围攻,王峭岭手腕受伤。
江天勇(CPPC编号:00493)1971年5月19日出生,河南省罗山县人,基督徒,早期曾为郑州市第六十六中学语文教师,前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协调人,知名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因长期参与艾滋病感染者救助维权、山西黑砖窑案件、北京律师直选、法轮功个案等维权行动,而一直备受当局监控、打压;
2008年6月,曾被当局阻止与美国国会人权核心小组代表团会面;
2009年,曾因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访问北京、中共建国60周年以及六四事件20周年等,而被当局数次软禁在家;
2009年7月,曾遭当局明显打压而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
2011 年2月19日,曾因中国茉莉花事件而被警方逮捕,至4月20日才获释放;
2012年5月4日,曾因参与陈光诚维权事件而遭到警方残酷殴打,致左耳穿孔,右耳听力下降,且被软禁在家;
2012年7月,曾荣获对华援助协会(China Aid Association)颁发的2012年度“捍卫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气奖”;
2014年3月,曾因探访黑龙江建三江黑监狱,遭到警方的拘留和殴打,致八根肋骨骨折;
2016年11月,因到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709事件被押维权律师谢阳,并看望谢阳之妻陈桂秋,11月21日在返程途中遭到绑架,自此失联,后得知被湖南长沙市警方以“欺诈性使用他人身份证”为由行政拘留9天;
2016年12月1日,被长沙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月17日,从官媒中获悉,其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档、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
2017年5月31日,其又被三易罪名,最终被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
2017年8月22日,其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全程网络直播,其当庭认罪悔罪,并否认受到过酷刑,但其妻金变玲则坚称这是他在被秘押遭受酷刑的被迫违心之辞;至今尚无审判结果。
2017年11月21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被羁押于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