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年12月31日
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448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448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14人简历
【前言】
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二十五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两年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448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近15万字,分五部分发布。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111
本期报告中实际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448人,其中汉族337人,藏族64人、维吾尔族14人、哈萨克族26人、蒙古族3人、朝鲜族2人、回族1人、满族1人。上期报告名单中有14人刑满获释,本期新增获刑21人(其中1人判刑后又于同月刑满释放)。
1/上期本报告中有14人(敬慧玲、瓜什则•久美(藏)、任拉成、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玉军、李慧风、孟海霞、夏明礼、杨小凤、张春燕、李会民)在本月度刑满释放。此14人将不再被列入本期名单,但仍可见本期附录。
1、敬慧玲:女,1973年出生,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成都市个体经商户,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2016年6月21日被社区居委会和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派出所警方联合骗开房门抓走,其家遭非法查抄,拿走法轮功书籍、手机、电脑等多种私人物品等。同年6月28日即被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迅速批捕,后因案件材料证据不足曾被返回三瓦窑派出所,但在成都市610的指使下当地警方把此案当作“大案”,继续四处搜罗其犯罪证据,并且不断骚扰她的家人,威胁房东不让给她续租。2017年3月17日其案件被移交到成都市高新区法院。2017年8月3日敬慧玲被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刑三庭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1年半。目前关押在四川成都市郫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20日。
2、瓜什则•久美(藏):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年1月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年5月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3、任拉成:1962年9月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年3月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月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年1月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年6月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已于2017年12月18日刑满释放。此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
4、李义奎:生于1949年6月15日,家住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5、肖彦红:生于1964年9月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6、张志明:生于1976年5月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年10月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 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7、唐琼:生于1972年7月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年9月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8、张玉军: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6月10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6月13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7年12月9日。
9、李慧风: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12月20日。
10、孟海霞:江苏南通维权者,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在个体维权屡屡碰壁的情况下,孟海霞女士走了一条与河南老乡贾灵敏一样的路,即在为个人维权的同时,帮助其它受害者,并用自媒体的形式创办了“海霞播报”节目,监督一些喜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官员。2014年12月15日,孟海霞和丈夫夏明礼被江苏省如皋市公安(主要参与的是九华镇派出所)抓捕,后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拘、批捕。该案在海安县检察院时,曾因证据不足退侦。在侦查机关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年7月11日(双休日)强行起诉到海安县法院。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2015年12月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如皋市海安县法院正式开庭,2016年2月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目前羁押于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14日。
11、夏明礼:孟海霞丈夫,与孟海霞同案。2016年2月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目前羁押于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14日。
12、杨小凤: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6日,杨小凤到平谷区镇罗营镇发放真相资料,遭镇罗营派出所及平谷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关入通州区看守所。杨小凤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庭审,之后被平谷法院判刑两年,已通过律师上诉。现羁押于平谷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5日。
13、张春燕: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因要求解决其与原单位领导之间的问题而多次到北京上访。2015年12月23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张春燕,后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关押在包头市看守所。2016年3月11日张春燕被批捕,2016年5月9号开庭审判时,张春燕大呼陷害。看守所关押4个多月,张春燕均绝食,门牙被打掉,天天带着脚镣手铐,原体重为110多斤的张春燕瘦得只有50斤。2016年6月1号,法院指张春燕“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2年,缓刑2年。回家后张春燕于6月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6月6号被包头昆都仑治安分局收监执行2年,现在押内蒙乎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14、李会民:1960年1月7日出生,河北省固安县固安镇刘园村村民,维权访民。自2008年以来,因遭本村刁民刘金保强行毁林占地,发生纠纷而多次进京上访,被河北省固安县警方先后以涉嫌“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非法携带危险物品”,“故意毁坏财物”等为罪由频繁处以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及关押虐待。2010年12月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直到同年12月31日才被取保候审;2011年2月10日因相同理由被河北省固安县警方处劳动教养1年;2013年—2015年因先后16次到北京中南海等重点敏感区域上访,被警方行政处罚9次,之后因其父患病,就返回原籍老家照顾生病的父亲,直至一年之后,固安县及其镇村领导多次电话催其返乡商谈拆迁事宜,其才于2016年7月1日返回固安县家中。此期间,其因照顾父亲,并无上访活动。2016年7月11日其被固安县工业园区警方以“未及时与拆协议的开发商及当地领导达成协议“为由带走,并被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7月25日被河北省固安县检察院批捕,并被指控”非正常进京上访,被多次劳教和训诫及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17年9月8日被固安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5个月,刑期至2017年12月10日。
2/ 本月度获悉,又有21人(林生亮、吴向洋、吴淦、王玉杨、刘敏杰、朱家琪、纳杂尔﹒叶尔江、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沙部旦﹒沙伊合、耶尔肯别克﹒达列力、肯杰别克﹒达列力、玛乌提﹒么斯尔汗、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邵承洛、高文淑、郑喜林、丁德元、张兰英)被中共当局宣判,其中1人(丁德元)虽于本月度(12月8日)被判徒刑1年2个月,但因又于同月(12月24日)刑满释放,所以除本期之外,将不再列入后续报告名单中。此21人名单如下:
1、林生亮:深圳市某企业财务人员,维权公民。近年来,因积极活跃于网络线上线下各种社会维权活动,尤其是在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后,他积极为被捕的维权同道呼吁,积极专注于江西赣州明经国抗强拆杀村官事件和四川泸州市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赵鑫坠亡事件等等,而被当局公安国保秘密监控。2017年5月底,由于为了传播涉及中共贪腐的“郭文贵爆料”讯息,在摩拜单车上涂写“上推特、关注郭文贵”等字句,并在网上转发,而被深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至2017年11月14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处1年零2个月。其不服,拟要上诉。目前被羁押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7月底。
2、吴向洋:1980年代后期出生,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网络工程师,网络VPN服务器搭建者,境外网站登陆软件服务商。1996年-2010年曾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曾任职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辞职后自创企业“深圳千里通联科技公司”。2013年-2017年,因在网上自己搭建VPN服务器并提供会员账号和登录软件,以供登录后可浏览境外网站,并将一些VPN会员账号密码写到硬件路由器上,使得修改过的路由器能够直接登录VPN,以更好地实现可收听境外网站音/视频节目的功能,遂于2017年被中国当局网警获悉,同年6、7月份被贵港市平南县警方刑拘。后被贵港市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控其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销售了VPN代理服务,同时还利用“淘宝网”以开设网店和在互联网开设“凡狗VPN”网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户出租或销售VPN软件、VPN路由器硬件,交易数千次,非法经营额达792638元,非法获利约50元,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2017年12月其被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广西平南县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12月左右。
3、吴淦:1972年2月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网名“屠夫”,退伍军人,知名维权围观者、人权捍卫者。近年来因频繁出现于诸多社会热点事件最前沿(如邓玉娇案、钱云会案、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夏俊峰案等)而成为当局急于被维稳、打击的对象;2009年曾因为邓玉娇案和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网上维权, 而一跃成为网路知名维权围观者。2012年8月曾因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对王庄地区进行征地强拆,其拟以杀猪宝典行为艺术进行维权声援,而被当地警方抓走训诫。2015年5月,因关注呼吁当局彻查披露庆安枪杀徐纯合真相,令当局十分恼火,而对其实施威胁,迫使其被迫逃离北京。5月20日,又因声援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并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5月27日被福建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同年7月3日被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6年2月1日获悉,其案件已被转交天津警方处理。2017年8月14日其案被天津巿第二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至2017年12月26日终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8年,剥权5年。羁押期间,曾累受酷刑折磨,甚至被强迫去住院进行“虐待式治疗”,为此,其不得不通过律师发出个人四不声明,以表明自己绝不自杀、不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和不上官媒悔罪的决心。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D101室。刑期至2023年5月18日。
4、王玉杨:65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人,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2009年6月因自建商住房遭政府强拆,其夫妇二人遂为此多次上访,然而非但毫无效果,反遭连番报复,曾被地方当局工作人员打成骨折(轻伤),其妻被打至韧带损伤,一年不能下床,曾被警方行政拘留7、8次,被恐吓、软禁数次,并由此患上高血压、脑梗塞等疾病,其家人正常生活亦遭牵连。2016年6月,因其进京上访,影响了淄博市当局的现象工程,随在被遣返原籍后旋即被淄博市当局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8日被淄博市张店区警方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2017年3月21日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家人虽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但5月16日经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5月18日。
5、刘敏杰: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人称“维权能手”,人权捍卫者。曾因儿子刘强从部队退伍后做生意被抢劫杀害,而最高法院未公开审理就直接改判,以致主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随认为此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从而进京上访维权十余年,其间,其申诉冤案不仅没得到纠正,反被属地和北京等司法机关以莫须有的罪名劳教、拘留多次,还被接访官员打断几根肋骨,且因多次被毒打,患上神经性脊髓炎,眼睛也几近失明。近年来,因其在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处及中央领导、巡视组寄信继续揭露最高法院的办案黑幕,虽引起中纪委等领导重视,但却遭到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打击报复,曾被最高法院法警多次殴打、关小黑屋虐待,被地方公检法以各种方式截访等。2017年9月20日其被最高法院法警和北京东交民巷派出所警方突然联合抓捕,次日被移交至河北省定州市警方,9月22日-23日先后被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12月23日被河北省定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秘密重判4年6个月。其不服,已当庭提起上诉。目前被关押在河北省定州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3月19日。
6、朱家琪:1947年3月21日出生,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开发区进出口公司退休干部,强拆上访者,维权公民。2004年—2005年因所居驻地遭政府欺诈式拆迁,2006年遂与他人集体上访,将天津市河西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2006年8月-9月,因到北京国务院信访总局上访而遭天津当局连番打压,并被非法绑架,其家庭财产等遭到损失。2006年9月30日终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刑拘,同年11月3日被正式逮捕,后被暂短获释,2008年8月3日又被收监刑拘, 2008年11月14日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刑5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09 5月20日经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二审,被以同罪名改判为3年徒刑,缓刑执行3年。释放后,由于其长期上访维权并被枉法冤判,故而开始积极介入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4年2月19日因与近20名维权公民前往山东曲阜关注和抗议薛富顺死因事件,而遭到警方的围追堵截和讯问,2015年5月2日—3日又被天津警方突然抓捕,自此失联。至2017年12月获悉,其已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7年被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河西分局看守所。将于2018年2月1日减刑释放。
7-16、纳杂尔﹒叶尔江、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沙部旦﹒沙伊合、耶尔肯别克﹒达列力、肯杰别克﹒达列力、玛乌提﹒么斯尔汗、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新疆伊利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市巴里巴盖乡人,哈萨克族,穆斯林。其中,纳杂尔﹒叶尔江26岁,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26岁,阿尔恒﹒巴杂尔别克27岁,乌木别提﹒卡斯木31岁,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37岁,沙部旦﹒沙伊合约30岁,耶尔肯别克﹒达列力30岁,肯杰别克﹒达列力27岁,玛乌提﹒么斯尔汗约30岁。2017年4月-8月,因他们分别在私下里进行了穆斯林传统常规祷告仪式,而被中共新疆伊犁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当局知晓后拘捕,遂很快被阿尔泰市地方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和“从事宗教极端活动”为由分别判处3年-6年不等刑期。目前各人具体判刑不详,刑至日期不详,服刑监狱不详,服刑状况及健康程度等不详。另外,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约60岁左右,因被警方在家中搜出《古兰经》而被抓捕,现已被秘密判刑6年。其余情况不详。
17-18、邵承洛、高文淑:60多岁,夫妇二人均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赵村人,邵承洛是中医针灸医生,都是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而被青岛市当局多次绑架迫害,曾被劳教3年、被判刑7年。在山东王村劳教所和山东省男子监狱时,曾遭受上百种酷刑,手指被强行折断,左脚大趾被砸断。2017年5月2日下午,邵承洛和妻子高文淑在夏庄镇发法轮功宣传材料时,被当地治安人员告发,随即被夏庄派出所警方以涉“邪教罪”抓走,当天傍晚其家被查抄,之后又被三次抄家,在没有出具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劫走家里二万元现金及许多物品。9月13日,城阳区法院在城阳看守所内设法庭,邵承洛及妻子高文淑被非法庭审,当庭未予宣判。之后,其家人为高文淑聘请了律师,律师向法官提出再次庭审的要求,但遭拒绝。2017年11月10日,其夫妇二人被山东青岛城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宣判:邵承洛被重判9年、高文淑被重判4年。两人不服,均已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目前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看守所。邵承洛刑期至2026年5月1日。高文淑刑期至2021年5月1日。
19、郑喜林:43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机务段的职工,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03年被当局绑架、毒打,后被冤判徒刑5年。2017年1月25日因被龙江县国保怀疑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而被再次绑架。关押期间,遭到国保警察的刑讯逼供,企图逼他提供所谓的“线索”,脸被打破,鲜血直流。2017年10月被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4年。其不服,已提出上诉,并绝食抗议非法判刑,至今已绝食一个多月,生命危急。
20、丁德元:上海维权访民,反专制斗士。2016年10月24日被上海浦东警方“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后11月7日被逮捕。丁德元开始是为自己的宅基地和一套房子被强权侵犯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他清楚地认识自己和所有上访人有冤无处伸的根源在于制度。因此,丁德元满腔热情地追求宪政民主,他已经明白,只有宪政民主,自己和全中国的所有老百姓才能真正拥有《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多年来因维权屡遭官方打压和迫害,曾被上海市人民广场派出所警察(警号017299)暴力殴打,造成两根肋骨骨折;曾先后两次被警方行政拘留。2017年6月6日其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2月8日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刑1年2个月。2017年12月24日已刑满释放,但12月28日又被以“妨碍公务” 罪由再次被抓,现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21、张兰英:女,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红桥支行的一名中层干部,天津公开发布退党声明第一人。5年来张兰英因控告当地政府违法,曾遭到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关黑监狱、被逼离婚、被逼流浪……等等迫害。在2015年8月25日在北京被天津警方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8月30日被捕。2016年5月或6月被判刑3年。
3/ 本月度免于刑事处罚或起诉信息:
1、人权律师谢阳,因709案律师大抓捕而于2015年7月11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带走,被以涉“扰乱法庭秩序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2016年1月9日被长沙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至2017年5月8日,其案在湖南长沙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因其被迫当庭认罪,否认曾受到过酷刑,遂被当日取保候审获释。2017年12月26日再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正式宣判: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现已当庭释放。
2、浙江杭州基督教崇一堂主任牧师顾约瑟,虽身为官方认可基督教协会会长及常务委员会委员等,深受基督教信众欢迎与信任,但自2015年起因代表浙江基督教协会发表措辞强硬的公开信,反对当局强拆十字架,从而遭到当局严厉打击。2016年1月被浙江省杭州市基督教协会和三自会免去崇一堂主任牧师职位,后被杭州市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2月6日被警方以涉“挪用资金罪”转正式逮捕。2016年3月31日虽被暂短获释,但因拒绝认罪,2017年1月又被收监逮捕。至2017年12月27日其被杭州市检察院又撤回起诉,宣布无罪释放。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竭力就包括汉、藏、维、哈萨克、回、蒙古、朝鲜、满等中国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6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42.“虚假出资罪”;43.“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4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45.“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46.“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很多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其一,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因狱中生存条件甚差或遭遇严重不公及狱警暴力殴打、恶意刁难等,以致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危机生命等事实;很多人在押期间都遭受过刑讯逼供、酷刑或长期非人虐待、被强关精神病院,甚至被酷刑致死、被长期监禁和被延期监禁。如福建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吴淦、湖南长沙人权律师谢阳、河北保定定州市维权人士刘敏杰等即是鲜明的例证。
福建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吴淦,网名“屠夫”,因近年来频繁出现于诸多社会热点事件最前沿(如邓玉娇案、钱云会案、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夏俊峰案、庆安枪杀徐纯合案、江西乐平死刑冤案等)而成为当局急于维稳打击的对象,曾多次被维权属地警方抓走训诫、威胁、逼逃、行政拘留等。2015年5月27日再被福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一月多后被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正式批捕。2016年1-2月其案交由天津警方处理。2017年8月14日被天津巿第二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至2017年12月26日最终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8年,剥权5年。据悉,看守所羁押期间,备受酷刑折磨,甚至被强迫去住院进行“虐待式治疗”,为此,其不得不通过律师发出个人“四不”声明,以表明自己绝不自杀、不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和不上官媒悔罪的决心。
湖南长沙人权律师谢阳,因近年来代理多起公权力滥权案件(如山东省曲阜县薛明凯案、北京新公民运动张宝成案、河南省南乐县南乐教案、湖南省浏阳市张开华征地案等),并积极关注参与社会维权运动而屡遭司法当局阻扰、打压、迫害,曾遭黑恶势力恶意殴打、抢劫,被法院非法驱逐等。2015年5月17日因代理广西南宁北部湾建材市场当事人的维权案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持械群殴,至其重伤,其右腿骨折。2015年7月11日被湖南长沙警方抓走,后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2016年1月9日被长沙市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8日、2017年12月26日先后两次庭审时,虽然都当庭否认曾受到过酷刑,但据谢阳的代理律师陈建刚公开发布的《会见谢阳笔录》显示,中共警方在对谢阳律师指定监视居住(实为秘密关押)期间,对其长时间进行刑讯逼供,手段包括“熬鹰”(初期几乎24小时轮班审讯,反复恐吓、辱骂、控制饮食、暴力殴打。)除了“熬鹰”还有一些慢性的整人方式包括“烟熏”、“吊吊椅”等酷刑。(注:《会见谢阳笔录》共计两份,会见时间是2017年1月4日和2017年1月12日,会见地点是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西二会见室。)
河北保定定州市维权人士刘敏杰,早年因儿子刘强做生意被抢劫杀害,而最高法院枉法误判,以致主凶未受到应有惩罚,随维权上访十余年。其间,其多次申诉冤案得不到纠正,反被属地和北京等司法机关劳教和多次拘留,还被截访人员打断几根肋骨,而且因多次被毒打,患上神经性脊髓炎,眼睛也几近失明。近年来,因其在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处及中央领导、巡视组寄信继续揭露司法办案黑幕,遭到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打击报复,被最高法院法警多次殴打、关小黑屋虐待,被地方公检法以各种方式截访等,最终被最高法院法警和北京东交民巷派出所警方于2017年9月20日联合抓捕,后很快被河北省定州市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12月23日被河北省定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秘判4年6个月。
其二 ,从本网现有收集的在押良心犯资料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至今习近平主政时期,中共当局对宗教人士的迫害愈发严重。就全国情势来看,尤其是对各地区、各族裔民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打击、逼迫情况加大了严打力度,无论是基督教家庭聚会成员、“三自”教会成员、法轮功信仰者、“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成员、“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成员、新疆、西藏、内蒙古及东北三省等地区各民族宗教信仰者、追随者等,都纷纷遭到严控和迫害。一些宗教信仰者传道人或骨干成员只要宣传教义、发展教友,即遭抓捕,或被冠以涉嫌“邪教罪”随意判刑,或被重判以及施以刑讯逼供、酷刑虐待,甚至被酷刑致死,或被套用口袋罪,以涉“煽动宣传极端宗教思想”、“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等枉法冤判。如新疆伊利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市巴里巴盖乡一批哈萨克族穆斯林被当局集体判刑即是突出例证。
纳杂尔﹒叶尔江,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沙部旦﹒沙伊合,耶尔肯别克﹒达列力,肯杰别克﹒达列力,玛乌提﹒么斯尔汗,都是新疆伊利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市巴里巴盖乡人,哈萨克族,穆斯林。据悉,2017年4月-8月,仅仅因为私下里进行了穆斯林传统常规祷告仪式,即被中共地方当局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和“从事宗教极端活动”为由被抓,并被分别判刑3年-6年不等。另有一位名叫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的穆斯林同乡,因被阿尔泰市警方在其家中搜出《古兰经》也被拘捕,不久后竟被当局以同罪由秘密重判6年。
总之,由于基督教、伊斯兰教、法轮功、“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教派等宗教信徒数量不断扩大,其信仰导向显然与当局的希望倾向大相径庭,无形中对当局专制的意识形态及蛮横管理手段产生了对抗和挑战,所以,各地执政者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人士,严查关闭宗教聚会地点,推倒强拆基督教教堂,甚至禁止外挂基督教十字架标志、禁止穆斯林族群戴头巾、禁止穆斯林同胞给子女取名时起带有传统色彩的穆斯林名字,对去世的亲友禁止让哈萨克族、回族等阿訇用传统的穆斯林方式祈祷下葬、禁止穆斯林族群使用传统方式自行祷告,禁止学习阿拉伯语或学习穆斯林宗教课程,严禁“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等宗教组织发展信徒等,这已成不争事实。此一现象,尽管表面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则日益加剧了社会矛盾。
其三,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和镇压从未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而且活动越发猖獗。如法轮功信仰者邵承洛、高文淑、郑喜林被近期判刑就是典型例证,另可见以前各期报告所述其他实例。
山东青岛法轮功信仰者邵承洛、高文淑,是一对60多岁的夫妇,仅因信仰和锻炼法轮功,被青岛市当局多次绑架迫害,邵承洛还曾被劳教3年和被判刑7年。邵承洛在山东王村劳教所和山东省男子监狱期间,曾遭受上百种酷刑,手指被强行折断,左脚大趾被砸断。2017年5月2日夫妻二人在散发法轮功宣传材料时,又被当地警方以涉邪教罪拘捕,至11月10日二人被山东青岛城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重判:邵承洛被判9年、高文淑被判4年。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法轮功信仰者郑喜林,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03年曾被当局绑架,遭毒打,并被枉法冤判5年。出狱后,因被龙江县国保怀疑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而于2017年1月25日再次被警方刑拘。关押期间,为强迫他提供所谓的“线索”,遭到国保警察的刑讯逼供,脸被打破,鲜血直流。2017年10月最终被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4年。其不服提出上诉,并对本次非法判刑进行绝食抗议,至今已绝食一个多月,生命危急。
由此可见,自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共当局在加紧镇压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基本维权、政治民主、宗教信仰自由的诸多诉求过程中,打压行动已变得愈发目无法律、蛮横霸道、为所欲为。许多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案例已一再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是对中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瞒哄欺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民主诉求的“宪政之路”南辕北辙。而且,为进一步控制人们的自由信仰意识,进一步镇压觉醒中的人民捍卫权利和追求民主自由的行动,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衅和藐视司法正义程序,酷刑虐待频然,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使得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信仰人士毫无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吁请国际社会给予中国大陆空前糟糕的人权状况尽多的关注及实际干预,坚决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本期在押已判448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4、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8、判刑13年,7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
9、判刑12年,12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
10、判刑11年,5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26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奥坎(哈萨克)、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别热克汗.朵兰汗(哈萨克)
13、判刑9年,7人:陈卫、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邵承洛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6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吴淦
16、判刑7年6 个月,7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王淑芳
17、判刑7年5个月,1人:张霞
18、判刑7年2个月,1人:孙俊
19、判刑7年,28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文英、李文德、胡占亭、彭宇华
20、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21、判刑6年,19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杨宏、蒋雅晖、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哈萨克)
22、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3、判刑5年6个月,5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吴向洋
24、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5、判刑5年,32人:刘家财、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张君、李明哲
26、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7、判刑4年6个月,21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刘敏杰
28、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29、判刑4年,56人: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张传付、徐志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哈依尔别克.色拉巴依(哈萨克)、王玉杨、高文淑、郑喜林
30、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31、判刑3年9个月,3人:张彩连、李洪升、余建凤
32、判刑3年6个月,28人:王民兵、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时育红、尹旭安、王松艳、陈素侠、陈星光、杨昌琴
33、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司德利
34、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5、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6、判刑3年,58人:珠洛(藏)、张选华、程建国、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王淑英、杨贵媚、周建华、姜彦、王芳、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郑自祥、陈金秀、王邦基、齐玉甫、刘希永、孙艳环、李兰强、朱家琪、张兰英
37、判刑2年7个月,2人:玉苏普.乌散(哈萨克)、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
38、判刑2年8个月,1人:刘清阳
39、判刑2年6个月,18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孙恩伟、韦朝芝、沈爱斌、沈立秀、陈昌英、秦尉、孙德坤
40、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41、判刑2年,12人:张继红、肖春红、张炳钗、丁美芳、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海文明(蒙古)、黄世科(回)、孙晓龙、江天勇、齐晓友
42、判刑2年以下,9人:钱祥梅、胡金彦、孙根连、赵振甲、付胜强、费济生(满族)、叶卫东、陈晨、林生亮
43、刑期不明,16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项逢选、苏东亮、纳杂尔﹒叶尔江(哈萨克)、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哈萨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哈萨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萨克)、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哈萨克)、沙部旦﹒沙伊合(哈萨克)、耶尔肯别克﹒达列力(哈萨克)、肯杰别克﹒达列力(哈萨克)、玛乌提﹒么斯尔汗(哈萨克)
三、本期报告448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年8月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年12月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年12月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
2/ 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1、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2、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湛江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东海岛英雄”,抗暴维权者。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随被警方拘捕,但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依然不服,继续上诉,至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湛江市中级法院再审朱惠来父子抗暴杀官案,最终结果一直不详。目前被关押地点不详。其在看守所惨遭酷刑,肝部被打裂,生殖器被打烂,牙齿被打掉,为此曾被送医院抢救。
3、罗让贡求(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丁汉忠:1961年9月8日出生,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村民,退伍军人,抗暴维权者。2013年因其住宅遭强拆而引发房屋权属争议,双方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虽被当局非法偷拆和强拆过两次,但因其誓死捍卫,屡次报警,并到镇县政府多次反映逼拆问题而终使家园得以保全,遂引起当地官员的极端仇视。2013年9月25日其房屋被进行第三次强拆,因来势凶猛,言行蛮横恶劣,差点使其和家人被砸在屋内,随引起冲突,其全家遭暴打群殴,其头颅前部被拆迁方严重铲伤,当即血流如注,头昏眼花。其曾先后5次报警,但警方却迟迟未到,情急之下其被迫自卫,致使2名暴力拆迁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亦因头部伤势过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很快被赶来的昌乐县警方逮捕。审讯期间,惨遭酷刑折磨。2014年7月28日其被山东潍坊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权终身。其不服上诉。2016年5月6日经山东省高院二审,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8月10日再审,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死缓。目前被羁押在潍坊市昌乐县看守所。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年8月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427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年6月13日。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3/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4/ 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1、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治保主任,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因同村村民买麦提明﹒买吐松经常使用穆斯林方式祷告,被当地公安局指控有“非法宗教活动”之嫌,进而抓捕刑拘,吉力利﹒阿布都拉亦因此被当地公安局指控给“买麦提明﹒买吐松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属于政府认定的所谓“双面人”,所以二人同时被捕。2017年9月,二人同案均被判刑,买麦提明﹒买吐松被判4年,而吉力利﹒阿布都拉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重判17年,刑期至2034年4-5月。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藏族,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