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委刘奇凡书记:
内蒙古信访局:
你好!
我们是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牧场布林分场职工的家人,也是58年公私合营时期的老牧户的后代。我们因不服乌拉盖牧场在2004年重新分配草场时制定不公《方案》,多年上访告状都未能得到解决。乌拉盖牧场领导对我们的合理诉求并未认真考量,而是一味强调《方案》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应,及生搬硬套规定:不在淖润布敦分场的公私合营牧户不得按(2004)40号文件精神分草场等,由于基层干部态度强硬,曾经的维权者大多失去了信心。近几年,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我们又心存希望,再次来呼信访投诉。但愿我们的申诉能得到回音。
由于乌拉盖牧场属于国营牧场,故在草场承包问题上与社会不同步。继1999年第一次划分草场之后,又于2004年重新分配了草场。由于草场问题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故《乌拉盖牧场落实草牧场“双权一制”实施方案》在牧场民众的异议声中四易其稿才得以实施。我们这些公私合营牧户的几十户后代,在全牧场近2500人中比重很小,故对涉及我们几十户切身利益的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牧场锡乌场发(2004)40号文件即便不满也声音微弱,但有理不在声高,所以今天我们再次申诉如下:
一、公私合营是国家五十年代实施的重要政策。公私合营是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对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双方首先要对企业的实有财产进行估价,其次将企业的债权债务加以清理,以确定公私双方的股份,合营企业可以吸收私人投资 即可以把持一定股份。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收到保护。乌拉盖牧场于1958年实行公私合营,当地的蒙古族牧户积极入股,如都都的父辈就是乌拉盖牧场的大股东之一,这批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几代人都生活在乌拉盖草原的蒙古族牧民,对稳定当地的牧业生产曾做出过特殊贡献。文革时公私合营政策被中断,改革开放后国家兑现承诺落实政策,把以往的股份还曾作价补发。故这次草牧场划分时,国家一如既往出台对公私合营老牧户的倾斜政策,并以(2004)40号乌拉盖牧场文件的形式公示。
二、乌拉盖牧场(2004)40号文件主要精神为:1、公私合营的老牧户职工每人分1000亩草场;2、每户还保留1000亩草场;3、公私合营老户家人每人分550亩草场;4、此公私合营牧户分配方案只限于淖润布敦分场,其他分场的公私合营老牧户不得参加,如布林分场、昆都伦分场等都不得享受(2004)40 号文件精神。其实,这是个彻头彻尾的霸王条款。真不知牧场领导们是依据什么原则制定出台的!即便《方案》是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也应说出个所以然。至于以1997年为界的一刀切更是不尊重历史无厘头的规定!照此文件精神,都都一家原本应分得4200亩草场,而现在只分到了3050亩草场,其中的1150亩草场被分没了。乃门一家也同样,本该分3100亩草场,却分得2450亩草场,650亩草场也被不合理的规定抹去。
三、乌拉盖牧场2004年出台的《草牧场实施方案》等文件落款单位是“乌拉盖牧场清理规范非牧户占用牧区草牧场及落实双权一制领导小组”,但牧场民众并未见几户非牧户被清理,而是看到近2500名公职人员与牧业户分羹牧场的90万有价值草牧场。一方面克扣公私合营老牧户的草场,另一方面又给牧场干部的大批亲信分草牧场。时任草牧场场长白音查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简言之,基层腐败导致不公,干部做事不公又引发民众不满!希望上级部门派工作组彻查此事!
针此,我们的诉求如下:
1、恳请上级部门彻查我们所反映乌拉盖牧场干部在2004年分配草牧场时的不正之风,并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补发拖欠我们这些公私合营牧户的草牧场亩数。
2、希望反腐到基层,把2004年乌拉盖牧场领导分配草牧场时的不公及违法行为彻底被纠正!
此致
锡林郭勒乌拉盖牧场公私合营老牧户后代:
套申其木格(13848591053)
包桂琴(13664794831)
布和朝鲁(15247955059)
后附:
1, 乌拉盖牧场公私合营牧户后代维权大事记;
2, 相关材料若干。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