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2月2日,本网获悉:昨日(2月1日)“惠阳区伯” 李建新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一审判决其敲诈勒索罪成立,判11年有期徒刑。
文东海律师介绍说:“李建新被控敲诈勒索和非法占用耕地一案于2018年2月1日在惠州市惠东县法院开庭审理,从上午九点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公检法律合力加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并在休庭三十分钟后当庭宣判了经过惠州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共同讨论的判决结果,李建新被判敲诈勒索罪成立,有期徒刑十一年,不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文东海律师和蔺其磊律师共同为李建新做了无罪辩护,都认为以删除两个网络贴子敲诈勒索350万太过荒唐,甚至于在律师空间日益逼仄的当下,萌生了以发帖谋生的幻念,好在惠东法院的法官在开庭之后不忘安慰律师:你们的辩护还是很有效果的,敲诈勒索罪名一旦成立,40万就可以判十年,何况是350万。我当即产生了一种小小的感动,连带着鼻子开始发酸,脸上有点发烫,眼帘开始下垂……。
我一直神往有一天法官会在很多案件中当庭宣判,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也要旷日持久的等待,可是昨天经历了做律师以来第一次当庭宣判,我突然觉得如果法律成了一部分人谋私的工具,它长什么模样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被称为“惠州区伯”的李建新因长期网上实名发帖举报惠州当地贪官而广受媒体关注。他举报惠州市副市长黄锦辉后,于2013年7月8日遭人报复性砍伤并被泼硫酸,致使李建新留下终身残疾。有群众认为,李建新遭到刑拘和起诉,是因为他长期举报惠州贪官而受到的构陷报复。2016年2月22日,李建新遭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刑拘,之后移送检察院起诉。该案经过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后,于2016年11月24日起诉于惠州市惠阳区法院,该法院于2017年1月19日发出通知书,告知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由惠东县法院管辖。随后该案件转由惠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2月1日“惠阳区伯” 李建新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一审判决其敲诈勒索罪成立判1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