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安庆市孤寡老人夏培勤(女),因为楼上住户装修破坏防水层致房屋漏水影响生活,经调解无果后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法官殴打,败诉后不服向安徽省高级法院申诉,直至赴京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因赴京申诉被安庆警方两次拘留,劳动教养一年,释放时又被警方绑架后非法拘禁23天。夏培勤老人为追求公正判决竟付出如此惨重代价,老人不服,正在不断地向有关部门申诉,期待获得公正。
夏培勤老人于2003年9月住进现住房,楼上住户于2004年冬天装潢房屋,将供水管道由明改为暗,破坏了防水层,从此只要该住户用水,楼下的住户夏培勤老人就要饱尝漏水之苦。经政府多次调解无果后,2007年4月5日 夏培勤老人到安庆市大观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曾到老人房屋察看是否渗漏水,后委托池州九华司法鉴定所对是否渗漏水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夏培勤老人房屋曾有渗水是非正常用水所致,正常用水无渗漏水现象。夏培勤老人对此结论不服,反映鉴定人未做科学鉴定,却被法官殴打,并被法官强送精神病院作鉴定,鉴定结论为:夏培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夏培勤为此向法院提出打人法官回避的请求,被法院拒绝。2009年1月7日 ,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做出(2007)观民一初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以夏培勤“所举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房屋现在有渗漏现象”为由,判决驳回诉求。其后,二审法院安庆市中级法院以(2000)宜民一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培勤老人申诉到安徽省高级法院,并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交了(2009)皖安宜公证字第7737号公证书,以证明其房屋渗漏水,但安徽省高级法院并未采信此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公证书,反而以(2009)皖民申字第0543号民事裁定书认定“申请人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裁定“驳回夏培勤的再审申请。”
夏培勤老人不能明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经过法定程序证明了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安徽省高级法院罔顾法律,对其所提交的证明房屋渗漏的保全公证书不置一词,就认定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因为不服安徽省高级法院(2009)皖民申字第0543号民事裁定书夏培勤老人多次赴京向最高法院申诉,却被安庆公安两次拘留、一次劳教:安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宜劳教字【2012】第1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称,夏培勤于2011年4月25日 、2011年12月31日 分别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该委员会审核认定:“夏培勤在其信访事项终结的情况下,仍与杨爱芬、江光宝等人串联,商量在全国两会期间赴京上访。3月5日 ,夏培勤与杨爱芬等八人携带上访材料欲前往天安门地区上访,被北京公安局民警查获。”以此,安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3月15日 会议决定对夏培勤劳动教养一年,执行期限自2012年3月8日 至2013年3月7日 止。
夏培勤老人就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皆曾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不予受理,其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被非法剥夺。
夏培勤老人在上访过程中曾被截访人员殴打过,在2013年2月24日 解除劳教时被安庆警方非法拘禁于安庆华电宾馆长达23天之久。
如今夏培勤老人被街道办事处安排居住在安庆市的一家宾馆内,她正期待着公正早日降临。
一位七十高龄的孤寡老人,经历了世间的风风雨雨,正应安享晚年之时,却遭此苦难,被法官打、被截访人员打,直至两次拘留、一次劳教,迄今有家难回。而原本一件简单的民事纠纷,就发展成司法不公、行政侵权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