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3年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谢宗能送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载明自1月16日起受理谢宗能的行政复议申请。广西政府受理此案是基于2012年12月2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即判决广西政府对谢宗能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予以受理。
谢宗能系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代表,享有法律规定的与众不同的权利,但同样也遭遇了暴力拆迁,且同样也遭遇维权难的尴尬境地。对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安置补偿方案一无所知。于是谢宗能向南宁市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南宁市政府以申请书格式不符合规定为由,推卸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谢宗能重新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南宁市政府变换手法,虽然向谢宗能送达了信息公开告知书,但其内容与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一致。也就是说,南宁市政府答非所问。
谢宗能向南宁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委托倪文华代理,一审胜诉,广西政府才不得不作出受理通知书。
谢宗能希望南宁中院纠正官官相护的错误,作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