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开元路27号的陈天茂,因到北京上访,1月25日被绵阳市公安局截回到绵阳后,被非法拘禁在绵阳市游仙区朝阳厂招待所内,由大量警察看守,不给饭吃。其家人在1月26日下午7点接到最后一个电话后就失去联系。
陈天茂是复退军人。1993年2月,经考试被游仙区公安局招录为合同民警,被分配到涪江所从事刑事侦查工作。1997年11月18日,在办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途中抓人追脏时发生车祸,致头部受伤,肋骨5根骨折,腰椎、锁骨骨折,右膝关节受伤。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被游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司法鉴定为伤残六级。2001年8月,公安局按照游仙区有关文件精神,解除了与陈天茂的合同关系。陈天茂失去了生活来源。2003年1月,公安局一次性补偿陈天茂15万元。但随后,陈天茂因伤残疾病,后续治疗开支巨大,遂到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残联等地上访,表达诉求:自己是因工受伤,不得解聘。应按《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与公安局签订的《工伤补偿协议书》,是出于生活所迫的无奈之举,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重新解决工伤待遇;交通事故赔偿费也应归自己所有。但经过几年的上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陈天茂1月20日,再次到北京上访,25日被截访回绵阳后,就被非法拘禁。
陈天茂电话 1389014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