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8月9日,临沂市吉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向权水渠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告知其诉洛阳河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已决定受理,并于8月30日 公开开庭审理。
权水渠系洛阳市吉利区东杨村三组农民,2012年4月3日,在吉利乡政府利诱和威逼下,与其签订了《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石化扩能改造工程安置建设征迁补偿协议书》。权水渠发现该征迁补偿极不合理,且没有合法手续,乡政府无权与村民签订征迁补偿协议,故拒绝履行该协议。
吉利乡政府对权水渠施加各种压力,包括逼迫权水渠的单位停止权水渠工作,停发工资,企图使权水渠就范。但权水渠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洛阳市吉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权水渠认为,因征迁存在纠纷,株连本人的工作属于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责令用人单位恢复申请人的工作,并补发工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