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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池头村民要求陕西省政府官员实地察看政府建的安置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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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3年815日上午,气温有三十七八度,数百西安北池头村民到陕西省政府大门外,扯起大幅标语,展示照片,要求省政府领导人到曲江新区管委会给他们建的安置楼处,实地察看检验安置楼严重的质量问题,看照片上显示的问题是不是存在?他们反映的问题是不是属实?

据村民反映:曲江新区管委会200736日开始整体拆迁北池头村名堂是进行城中村改造拆迁时拆迁办讲明,给他们建的安置楼区域面临街道,但把原有的住房拆除后,临街的地块被倒卖,给他们建安置楼的区域被挤压到辟背的地段;

政府答应给他们建安置楼占村土地264亩,实际上只有204亩,有60亩土地又被建了商品楼,据说是村干部把这60亩地卖了

他们原有的房屋被拆除后,自行找房过渡,政府拆迁办承诺过渡不超过18个月,也就是说,他们应该在20089月入住安置实际上给他们建的安置楼,200910月才开工,也就是在过渡期过了一年多以后才开工的现在他们在外找房,四处过渡已经70个月,安置房还没有交工,并且存在许多违约、坑害村民的问题:

1、拆迁办原承诺给我们建的安置楼12层,每层两户,房高不低于2.8米,实际建的安置楼15层,每层3户,房高只有2.65米;

2、安置楼公然严重的偷工减料,例如凉台平面连钢筋都没有;有些主梁的混凝土用手可以抠下来;有的墙体有裂纹、破洞、混凝土脱落;混凝土地面人踩上去颤动;顶层及厨房、卫生间漏水;厨房烟道是用劣质石膏板做的,手一抠就破了;房屋不方正不规整,墙体立柱等不垂直,地面、楼梯、窗台等不水平,正墙角没有达到九十度……

3、改造来改造去,就改成这个样?!这样的房子谁敢住?这样的房子谁愿意住?曲江新区拆迁办还伪造公章,给他们村民出具假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来我们才了解到,给我们建的安置楼,曲江新区拆迁办最初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登记立项时就填写的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不能这样糊弄,不能建成这样的豆腐渣工程。

北池头村民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不知多少次了,村民代表多次到北京上访。电视上每天看到十八大新领导集体倡导厉行群众路线,党政领导纷纷到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他们要求省政府领导到北池头村实地察看、解决这些问题。


 以前的有关文章

北池头村民到陕西省政府要生活要住房
我们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办事处北池头村,在200736开始被曲江新区管委会整体拆迁,进行城中村改造,至今已经六年,我们还在四处租房借居,不能住进安置房。政府拆迁办还不按拆迁协议给我们发放过渡费,使绝大多数村民生活极其困难。125日,数百村再次冒着严寒,聚集到陕西省政府门前,要求省政府领导解决我们面临的这些严峻问题。
按照2007年曲江管委会拆迁办与我们村民签的拆迁协议,我们原有的房屋被拆除后,我们自行找房过渡,过渡期为18个月。现在我们在外找房,四处过渡已经70个月,安置房还没有交工,并且存在许多违约、坑害我们村民的问题:
政府给我们建的安置楼到200911月才开工,也就是说,在过渡期到期并过了两个月后才开工的;
政府答应给我们建安置楼占我们村土地264亩,实际上只有204亩,有60亩土地又被建了商品楼,据说是村干部把这60亩地卖了。卖给谁了?每亩多少钱?卖地钱哪去了?没有给村民交代;
拆迁时拆迁办讲明,给我们建的安置楼区域面临街道,但由于临街的地块又被倒卖,给我们建安置楼的区域被挤压到辟背的地段;
拆迁办原承诺给我们建的安置楼12层,每层两户,房高不低于2.8米,实际建的安置楼15层,每层3户,房高只有2.65米;
安置楼公然严重的偷工减料,例如凉台平面连钢筋都没有;我们现在是全陕西省拆迁改造过渡期最长的村子。2007年拆迁协议写明,过渡期每超过一年,过渡费增加150%现在我们过渡期超过了52个月,超过四年多,我们每个村民每月只有900元过渡费,包括租房费和一切生活必须的开销。这咋能够?
我们村有1700多户,4800多人,拆迁前,数千亩耕地被政府征完,每亩只给补偿42000元。诸如大唐芙蓉园、华侨城、海洋馆等游乐商贸景区,都占的是我们村的耕地。村民们失去了土地,被迫借贷改建了自家的住房,在宅基地上建起了三至五层的楼房,住房面积达到数百、上千平方米,村民人均拥有住房远远超过100平方米,出租住房收取租金,租房收入占到村民维生总收入的百分之八九十。可是政府拆除我们的楼房,只给每个村民安置30平方米的住房,补偿15万元。这叫我们今后怎么活?
我们村委会已经连续两届没有进行换届选举了,政府通知说,原因是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正在进行拆迁。征我们的土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根本不召开村民大会,连个招呼都不打,只是把党员、村民代表拉到长安区的长宁宫甚至湖南、湖北的景点高档宾馆里,吃喝玩乐连哄带吓,再以好处引诱,让这些党员和村民代表同意卖地、改造,就算是征求过村民意见了。
在我们村原有的耕地和村址上,建起了铂宫等高档住宅区,高高低低的别墅楼、小高层、高层楼有上百栋。其中铂宫等地的别墅一套1500万,是征用我们土地每亩补偿额的357倍多,高层、小高层每平方米八九千至一万多不等,也就是说,征用我们耕地的补偿款,每亩只能购买四五平方米的商品房。
这些商品住宅早已入住,购房户小车进小车出,安逸舒适;大唐芙蓉园、华侨城、海洋馆等景点游客如流,欢乐愉快,而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息劳作的村民,却居无定所,生活困窘,这到底是咋回事?
2004年起,我们就因征地补偿的问题开始集体上访,没想到征地的问题没解决,城中村改造又来了,更大的灾难降到我们头上。我们越上访,遭受到灾难越大。不上访也不行,125日,我们再次上访省政府,要求政府按协议给我们支付过渡费,解决我们眼前的困难,并且按协议给我们建造、交付安置房。

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办事处北池头村全体上访村民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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