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徐闯报道)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村民刘炜向本网信息员控诉说,2013年7月19日早晨7时,梅城镇工业园区伙同城管、协警以及社会闲杂人员(地痞、流氓),开着五台挖掘机、两台推土机,对他家进行暴力强拆。
刘炜说:当日,现场刘金培、刘小培(大伯)、胡冬莲(伯母)、刘银土(堂哥)、刘顺土(堂哥)等为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被城管、协警用暴力拖拽出现场。
其中刘小培(大伯),82岁,中共党员,被暴力城管拖拽出场地,左脚严重受伤。胡冬莲(伯母)71岁,被拖拽,抬运,中途掉到地上,晕厥,不送医院。当时我们都不在她身边,醒后,城管就让其回家。白天刘银土、刘顺土被城管用车带离现场,丢在梅城镇桥头的路边,无法回家,到晚上九点多钟,儿子刘银土、刘顺土才发现胡冬莲(伯母)病情严重,只有叫我喊车送往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当晚我打电话给副镇长饶兵数次,电话不接。第二天上午,我们多次打电话给副镇长饶兵,接通后说周末无人来管。我当场指出镇政府领导无人道主义,饶兵回答我说政府就这态度,你看着办。晚上,我们家属再次打电话给副镇长饶兵,才有人到医院来,托词“工作忙”。
暴力拆迁过程中,毁坏刘金培特早蜜桔、白枇杷等522株;胸径40cm以上香樟3棵,果园6亩余;杉树林650棵,直径20cm以上,杉树林面积4.2亩。该片杉树林甚至未派人到现场测量面积,协商过程中明确表示暂时不征用该地块,现场直接用挖机打断打碎,现场围观群众200多人无不称可惜,无不感到愤慨,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暴力强征强拆过程中还填毁了刘银土(堂哥)果树300多株,梨树16株,板栗95株,杉树48棵,菱角0.5亩,粮田8块4亩余。
被破坏的杉树林无林业审批手续,无砍伐证。
刘炜还说:在农民砍伐自种的一两棵树均需砍伐证的情况下,梅城镇副镇长饶兵一次性毁灭了20多年的650棵、胸径都在20cm以上的杉树,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用欺骗、暴力强征、强拆等恶劣手段来损害农民的利益,严重损害了人民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刘炜向本网信息员介绍:
期间,我到建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情况,建德市人民政府无回话,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回话,工作人员把基层政府的回话读给我听,说“我们提出的价格高出建德市标准的3-8倍,并拒绝与其协商,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要实施强拆”。我当场提供证据说:(1)我们提出的大部分补偿价格是200元/株,并未超出建德市的最高补偿标准。(2)建德市2009年的补偿标准已严重滞后,省市政府2012年发文要求重新制定,但建德未重新制定,那么这个过时的相当于无效标准,就是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提出的补偿标准也未超过建德市的最高补偿标准。(3)涉及经济林补偿费用,《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有明文规定,最重要的是,地方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4)我是当事人的儿子,我们家当时提出要求协商解决,并不愿意闹到法院去,并不存在他们所说的我们拒绝协商。强拆当日我又打电话给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057112345),暂未得到回复。
刘炜还说:本次强拆涉及八户人家,四户在现场。在现场的两户人家被打,住医院未出院,其中一户女的腰椎错位,四户不在场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地被强征强拆。
据了解:刘炜的父亲刘金培是一个专业的果农,种植面积是建德市梅城镇规模最大的。建德市梅城镇工业园区需征用刘炜父亲刘金培种植的果林有:(1)朱志刚屋后果园1.79亩,盛产期特早蜜桔200株,外加村集体修路占用的12棵,144m2,行走路24m2;(2)菜园地果园0.95亩,特早蜜桔175株,胸径40cm以上的香樟树3棵;(3)枇杷园2.81亩,盛产期白枇杷树139株,板栗5株,文旦3株;(4)房前小山上,胸径20cm以上,20多年的杉树林4.2亩,650棵杉树;(5)牛高坞果园12.2亩,脐橙1800株,特早蜜桔510株,蜜李152株。此外还有房屋、自留地、三包地等。
2012年9月,梅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姚樟松喊刘炜父亲刘金培到园区谈征用地块(1),朱志刚屋后果园,当时出价150元/株(有录音为证)。
刘炜父亲刘金培要求按照《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参考建德市补偿标准,提出200元/株。该价格未超过建德市定补偿最高标准,远低于省定标准,期间姚樟松找刘炜父亲朋友做工作,刘炜父亲同意少许降价,姚樟松方也少许提高出价,当时谈到170-180元/株,后不知什么原因,园区暂停施工,也未做账本要求刘金培签字,该地块协商结果不了了之。
2013年4月中旬,姚樟松再次叫刘炜父亲协商征用地块(1)(2)(3)(4),地块(5)暂不征用,当时刘炜父亲刘金培提出五块果林一起征用,理由是前面几块征用后地块(5)牛高坞果园就没有路可以走了,生产无法继续。姚樟松也同意一起征用,说反正都要用到这些地块的。谈到补偿标准时,刘炜父亲要求按照《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结合建德市定标准,因为建德市定补偿标准是2009年定的标准,至今已严重滞后。2012年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发文要求各区县按照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重新制定,但建德市政府至今未出新补偿标准。同时,刘炜的父亲咨询了建德市果树方面的专家,了解到脐橙、特早蜜桔,按照《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评估价格可达到1000元/株,白枇杷评估价可达到4000元/株。考虑到建德市补偿标准已过期,综合考虑,刘炜家提出补偿200元/株,该价格未超出建德市的最高补偿标准。
2013年5月20日,梅城镇副镇长园区负责人饶兵来刘炜父亲这协商,刘炜父亲特地把远在南京工作的刘炜喊回建德梅城与副镇长协商。刘炜提出按照《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的评估标准,参考建德市的标准,提出200元/株的补偿,价值特别高的白枇杷139棵另算。5月22日,刘炜得到副镇长电话回复,说按照提的条件,园区下决心按照200元/株的价格征用。2013年5月30日,在没有甲方刘金培同意的情况下,副镇长饶兵带领没有果树价格评估资质的建德市农业执法大队与水果站同志去果园评估,后来给出一个被操作过的评估结果。
2013年7月11日,刘炜特地从南京赶回去到评估专家组长廖益民处取证。刘炜问:“为什么果树的品种评估错误?”廖益民亲口承认评估结果是园区个别领导定的。到建德市农业执法大队取证,参与评估专家叶丽娟亲口承认农业执法大队并没有果树价格评估资质,并不适用与土地征迁(有录音证据)。
接下来,副镇长饶兵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提出50元/株,30元/株,甚至10元/株,远低于2012年园区工作同志姚樟松出的170-180元/株的价格,也远低于果树当年的产值,更别说按照省定标准按照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和幼龄期果树4-5倍补偿。2013年7月13日,刘炜又约副镇长饶兵、孙金贵、吴宽宏等协商,刘炜提出:既然大家在所有地块达不成一致意见,园区哪块地急用,刘炜配合做哪块的工作,求同存异,得到的回复是地块(1)(2)(3),涉及盛产期特早蜜桔375株,盛产期枇杷树139株,板栗树5株,文旦3株,直径40cm以上香樟3棵,总计果树522可,果园地6亩余。刘炜提出果树总共补偿12万元,当场副镇长饶兵说“不谈了,强拆!”。后刘炜多次与园区协商,但得到的回复仍然是“30元/株,50元/株,你同不同意,不同意就进行强拆”。协商过程中刘炜问为什么去年园区出170-180元/株,今年却只有30元,50元了,副镇长饶兵说这是他们的红线。刘炜问为什么去年没有红线,没有得到回答。
随后就发生文章开头的强拆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