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日前,上海访民陈启勇、李惠芳均收到上海高院驳回陈启勇、李惠芳劳教案再审申请通知书。 穷人和访民,上海法院拒受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司法腐败更众人皆知。
李惠芳与家人原居上海市长宁区北瞿路屈家桥980号,系独幢一百多平方的二层楼洋房。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的她,曾到欧洲经营多家餐馆数年,生活富足。2002年回国办理事务时恰遇家中拆迁而耽搁返洲,2005年8月7日 ,地方政府借“麦沙台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名义,投放二枚烟雾弹破门强拆,并将割颈抵制非法强迁的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转取保候审。之后李惠芳不断上访告状,2006年有关部门不顾她身患重病需立刻住院手术和未成年儿子无人监护,以“上访滋事,扰乱秩序”罪名再次刑事拘留一个月后,于6月13日 将她非法劳动教养一年,致使李惠芳重要器官摘除,成为残病患者和部分丧劳人员。李惠芳的私财也被政府指使他人抛扔路边。
陷入困境的李惠芳曾试图求助司法救济,并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所有案件法院都违法无理拒收。随着维权知识的丰富和历炼,李惠芳意识到单靠个人的力量是极其弱小的,只有互助团结才能推进中国民主法制的实现。为此现在的她不仅坚强不屈依法维权,还尽勉薄之力帮助他人,在访民中享有良好声誉。2009年5月,她因与陈启勇一起帮助冯正虎先生向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寄发督察简报,而被公安传唤、抄家、威胁。但自2003年5月23日至今,遭受了暴力强拆、栽赃陷害、劳教、拘留,软禁、武力截访、抄家等无数次黑恶厄运的李惠芳,已不再惧怕任何强权的打压和迫害,而成为学法知法、为权利而战的维权勇士,虽然屡告屡败,李惠芳表示也必将维权进行到底,为中国的法治进程作出公民应有的努力,更为还她和无辜儿子公道,为下一代不再遭受类似我们今天的悲惨命运!
陈启勇也因抵制非法强拆走上上访之路,曾多次因打抱不平而遭上海当局的痛恨、整治。
与李惠芳和上海绝大多数访民一样,陈启勇无论是被非法拆迁、还是被非法限制人身、殴打致伤,都跑断腿也状无处告。
上海民众为了维护公民诉权,已经集体连续百余次向市人大请愿,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履行督促法律实施的责任,监督“一府二院”,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至8月21日,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为了立案,持续第374天向地方法院请愿。但所有这些依法诉求,都被当局者漠视、推脱和剥夺。上海三级法院为了袒护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抛开司法公正、公平,抛开国家制定的七天立案的法律规定,公然剥夺公民依法享有的诉权,使老百姓到法院立案难于登天。
(感谢路边小草提供、整理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