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徐闯报道)据受害人罗开文向本网信息员控诉称:2013年8月29日中午12点20左右,76岁的落魄钟表行老板、学生右派“活化石”罗开文穿着乞讨衣服,在小南街寻找在“乞讨”过程中遇到的好心人,被一辆110警车下来人将其带到汪家拐派出所,为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也没有告知其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在派出所里,警察询问他为什么乞讨,罗开文将自己准备的乞讨的原因材料交给他们看,上面记载着自己原来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钟表行老板,因拒绝行贿被当时的工商局长迫害,致使自己现在不得不以乞讨为生的全部事实和证据。
到了下午两点左右,还没吃饭的罗开文老人向警察提出要出去吃饭,但不被允许,罗开文欲自行走出派出所吃饭,然后再回来接受询问,一名警号为007052的警察,(后罗开文在在警务公示栏上看到,该警察是派出所的教导员,名叫梁军)强行拖拽罗开文,不许他出去,致使罗开文左手虎口处受伤,至几天后(9月1日)还有明显淤青。
罗开文不得已,只得拨打110报警称:汪家拐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对自己进行饿饭的虐待,但起初110根本不派警,经过三次拨打110投诉后,一个协警见他可怜,给罗开文买了一份蛋炒饭,还拒绝收罗开文递给他的费用。
饭后,罗开文又先后拨打了5次110投诉,但却没有任何出警行为,
下午5点30左右,华阳派出所派了两个警官和社区工作人员两名,到汪家拐派出所将罗开文接回家中,在汪家拐派出所,罗开文当着两个派出所的7~8名警察向华阳派出所来的四名工作人员出示了自己被教导员拉伤的伤痕,教导员梁军未提出异议。
据悉:罗开文老先生已经请人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向青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汪家拐派出所限制其自由的行为违法。
据了解:罗开文,男,76岁,1958年4月15日被重建机校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帽子,(至今未改正)开除学籍,送回成都监督劳动。64年被公捕后送415信箱劳教3年就业5年后,被强行送到双流县协和公社当农民。82年劳教平反,仍未回到成都原籍。1997年在华阳镇修理钟表和开设“开文钟表行”。生意非常红火,是当地有名的遵纪守法的致富带头人,早在1981年就能借出一万元给勤俭大队办砖瓦厂。在当时小日子过得非常的富足,由于经营得当,香港富才商事公司吴卉先生也来函欲与他洽谈合作。也因此引起了当地工商部门眼红,1996年向他索贿被拒绝后,勾结双流县电视台对他进行了栽赃报道,几乎搞垮了他的“开文钟表行”。
因此,罗开文向县委县政府控告,不仅没有得到纠正,还被打击报复。1997年1月,双流县工商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正在营业的“开文钟表行”进行检查,并以虚假宣传为借口,罚款13000元,并查扣了罗开文店里的钟表达21天,加上原来双流电视台的歪曲事实报道,使得信誉受到致命打击,“开文钟表行”被当地人认为是卖伪劣产品的不法商人,生意越来越差,2007年6月4日不得不申请歇业,罗开文从此走上了维权之路。
从地方到中央向各级相关部门投诉控告向领导们反映情况,1997年4月1日,华阳工商所收回了原来的那份处理决定,重新由双流县工商局做了一份处罚决定,这份处罚决定把原来的13000元的处罚改为了8000元,退还了罗开文5000元,并要求罗先生不许给外界说,,2006年2月16日才做出“成工商双赔字(2006)第001)号《行政赔偿决定书》该赔偿决定,退还了罗开文当时的罚款,和利息,罗开文将近十年的投诉,花费和因此无法继续经营的各种经济损失按照当时的生意损失就达到二百多万元,(还不计算人民币贬值,和扩大经营后增加的收入)却不做任何赔偿,罗开文当然不服。
于2006年4月12日向双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二审、再审理均被驳回,理由都是已经作出了行政赔偿,不支持罗开文的其他赔偿诉讼请求。现本案已经申诉到最高院。
由于罗开文老先生长期告状,生活目前已经非常窘迫,从8月23日起,开始穿着写有“我的中国梦守法大老板拒绝索贿被整成乞丐请施舍”的文化衫开始沿街乞讨,至29日,发生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