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3年5月9日,沈阳维权人士辛颖、梅英、杨兆芳、王斌华、王振华、马治国等14人在锦州旅游,在锦州的一家宾馆被沈阳警方押回辽宁沈阳,后分别被处以天数不等的行政拘留,释放时由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
随后,辛颖等人就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一案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辛颖等人就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一案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月2日,辛颖在沈河区法院立案时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取在看守所特审室被预审员刘云龙暴力逼供的录像。看守所9月30日给法院出具情况说明,录像只能保存15天,辛颖要的相关证据不给,不许辛颖复印、照相。辛颖认为这场官司不用开庭就已经分出胜负了。
11月26日,辛颖诉沈阳公安沈河分局拘留一案,在沈河区法院审理。有多位沈阳访民、维权人士来旁听,沈河法院不让旁听人员进入法院,并没收手机,大量旁听人员滞留在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