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公安局负责人:
我于2013年11月19日来到南乐县,为张少杰当辩护律师。到今天为止,才20天。你局干警做了许多侵犯我的律师职业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情,简直到了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程度。
一、先后四次阻止我到看守所见当事人。第一次推说没房间会见,第二次、第三次说停电,第四次说需要公安局办案人许可。公安局给张少杰家属的拘留、逮捕通知书,是“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两项罪名,律师依法凭三证(律师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可以见当事人。
二、阻止我到教堂讲法律课。普法教育是国家倡导的,也是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如约去教堂讲课时,副县长侯圣贤、宗教局长邱妍丽、统战部长田建引、司法部长曹拥军、市宗教局副局长王斌法,带领近百名便衣警察保安来到教会阻止。当现场发生肢体冲突,我担心流血,要离开现场时,一个警察头目(我能认出他)竟然拉住我不让走,不知用心何在?
三、传言一位被拘押的女基督徒自杀未遂送医院急救,也有说是被打成重伤入院抢救。我和信徒们紧急赶往医院看望,被阻挡在急诊室门外。前来探望的信徒越来越多,大家在医院外的空地上为这位姊妹祷告!祝她早日恢复健康!我和几位信徒将这些感人的祷告场面拍照、录像。周围便衣警察突然冲过来,抢走了我2个手机,还搜查身体,其他几位信徒的手机、录像机也被抢走,同时将祷告牧师郭忠强等4名信徒抓走,后释放3名。
我的2个手机,有1个是美国女儿送的,有特别纪念意义!抢走它不仅侵犯了我的人身权(搜身),财产权(抢走),更重要的侵犯了我的通信权(中断),和隐私权(大量短信、微信)。
你局干警执法违法,竟然到了如此严重的程度!和黑社会没有什么两样。因此,我对你发出最后的通知:
一、要求你立即安排我会见张少杰老师。
二、要求你立即释放郭中强牧师。
三、要求你立即归还我被抢走的两个手机。
四、要求你立即归还其他信徒被抢走的相机和手机。
上述四项基本要求,请于10日下午4点前答复。否则,我将以个人特殊的方式表达诉求,并直接信访北京公安部、中纪委。试看权大还是法大!
发通知人:不信邪的律师夏钧
2013年12月9日
2013年12月9日最新消息:河南省南乐县“南乐教案”张少杰的代理律师夏钧的两个手机,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被公安局便衣抢走。在现场的宗教局官员答应协助他要回来,等了两天不见结果。于是,写了这份《最后的通知》,于2013年12月9日送到公安局,并向公安局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警察推说这案归巡警管,并用警察的手机报110,又用警车送夏律师到案发地医院,上了巡警车,巡警又说归刑警管,又将夏律师交给刑警做笔录。
南乐县公安局安排的便衣,抢了夏律师的手机,又到派出所报案,后打110报警,有到县公安局做笔录。夏律师认为:这件事很幽默!是黑色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