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岩报道)2013年12月13日,长沙市民王喜灏,收到长沙市公安局对他的信息公开答复,公安局公开了2013年1月14日、8月、10月历次王喜灏的报警记录和处警记录。
从记录中显示,当时110接到报警后是派了警察出警的,但现场王喜灏只有一次见到过警察,且没有受理他的报警,因此,王喜灏已经决定以此为举向相关部门投诉控告,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几次报警,均是因为王喜灏家遭到非法强拆,盗窃,抢劫等行为时向警方求助的记录,而1月14日,正是有人在她家被强拆后留下的废墟里盗窃,报警的,价值数万元的财产被偷盗,当时小偷就在现场,而警察到场并未处置盗窃者。
据了解:长沙芙蓉区当局因为王喜灏控告警察的一系列不作为,将其丈夫逮捕控罪,说他丈夫在去年半夜抗强拆的行为是“妨碍公务”,而近期长沙市高院已经对当时法院的强拆公告发回重审,也就是说,即便是法院的强拆行为,也未必是合法的,且当时是半夜来强拆,谁能证明当时是公务行为?
不过,长沙市公安局勇于面对,向她公开了一系列的报警记录,说明长沙的法制有改善的倾向,这一点是值得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