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颖报道)2013年12月20日,成都双流市民景红霞,收到成都市双流县公安局向她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了她历次拨打110投诉的投诉记录和处理记录,景红霞感到意外。
据景红霞说:对于能公开,我当时并未报太大的希望,谁知双流县公安局居然应她的申请,公开了这些记录,我对法治更加有信心了,对于依法行政的行为表示欢迎,于是景红霞立即发出微博对双流公安依法公开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表扬。
景红霞介绍道:她申请这些信息公开源于2013年1月16日,她丈夫被一帮自称是城管的人殴打,报警后至今未作出任何处理,于是先后多次拨打110对派出所警察进行投诉,但一直得不到任何答复,又苦于自己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投诉过,后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抱着试一试的心里,向双流县公安局申请了这些投诉记录,和处理记录,本来没报太大的希望,谁知双流公安局居然真的向她公开了这些记录,所以她觉得应该对双流县公安局进行表扬。
但同时,双流县督查没有对她的投诉进行处理和对她进行反馈的行为,她也以此为证据,向双流县公安局发出依法行政申请书要求对当时接到110转接的投诉拒不作出处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景红霞认为:现在既然称是法治社会,行政司法机关就应当严格的遵守法律,依法为老百姓服务,而不能老是漠视老百姓的权利。
附:依法行政申请书
申请人:景红霞,女,汉族,1973年*月^日生,住四川省双流县九江镇,联系电话:33,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28被申请人:2013年10月21日8点32分30秒接受申请人投诉的双流县公安局督查。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查处2013年10月21日8点32分30秒接受申请人投诉的双流县公安局督查接到申请人投诉后不覆行职责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事实理由:申请人,景红霞于2013年10月21日八点三十二分三十秒向双流县公安局督察投诉九江镇派出所警号:51013640的徐所长接受申请人报案后拒不受理,不给受案回执一事,至今该督查未对我的投诉行为作出任何处理。但苦于无证据证明督查不作为的行为。
2013年12月11日申请人向双流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局公开,景红霞用18980703379拨打110投诉记录和处理记录,双流县公安局现依法予以公开可申请人投诉信息,证明了申请人当时的投诉情况,由于双流县公安局督察未给申请人的投诉作出任何处理,请求双流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双流县公安局督察不覆行行政执责的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此致
双流县公安局
申请人:景红霞
201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