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2013年8月12日,黑龙江农垦集团维权代表刘杰被农垦公安局警察从家中带走,并抄走电脑、U盘、手机等,被关押在逊克农场公安局,随后被黑龙江农垦北岸公安局以涉嫌毁谤行政拘留10天。
刘杰的行政拘留期满后,并未获得自由。而是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随后变更为监视居住。12月5日,刘杰被控诽谤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刘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长达29页的判决书中,公诉方指控刘杰将文章委托他人,发表在境外敌对网站“维权网”上,严重危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国际影响。
首先,维权网所有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都长期坚守在国内,何来“境外”之说?其次,“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公诉方将维权网主观定义为“敌对”,不仅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对维权网本身也已经构成诽谤及侵权。
警方对刘杰指控的所谓涉嫌诽谤,主要是针对2013年7月下旬她在北京组织专家学者召开了讨论农垦违法违宪制度会议,揭露了黑龙江农垦集团的一些黑幕,因而引起了农垦集团领导的忌恨,而动用公权力对刘杰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