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林仙报道)西单民主墙老人张文和告诉友人,2013年12月,他因不服北京警方以精神病为由对他违法关押55个月而向法院起诉北京市公安局。因迟迟得不到立案通知,张文和于2014年1月13日请求法院尽快立案,法院说可以立案,不过要他补充被公安关押的证据。
14日早8:00,北京通州区梨园派出所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谈话为名,用警车强行把张文和带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病强制治疗管理中心的司法鉴定中心,由三位警察给他进行鉴定。下午1点张文和被送回通州后,通州警区一位民族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注:张先生是回族人)警告他不要再搞家庭教会,否则将要被强行取缔。
张文和说,他难以相信北京警方为他作公正鉴定,希望有不受官方干扰的精神病专家能够给他进行鉴定。
张文和起诉北京市公安局一案的代理人罗茜说,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属于行政诉讼立案的范围。法院只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当事人在立案时只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或机构代码就可以,以便法院发传票,无需提供其他证据。北京市通州法院在立案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显然是一种刁难行为,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的。
罗茜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如果出于本案的需要在14日再次对他的当事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先强制治疗后鉴定是程序倒置。另外据当事人自己介绍,他被关押了55个月,从来没有看到过相关法律文书。
张文和:18511408964
罗茜:1887397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