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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进步何在?
去年,中国废除了起始于50年代的劳教制度,开始走向进步,但离人民的要求和愿望,还相差甚远。
现中国有一个群体。他们是劳改、劳教人员、各种原因被单位除名、辞职人员,由于被开除或者出名辞职。这些人在到退休年龄时才知,他们被地方社会保障局以一个内人事福字[1959]740号文件“(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为由,工龄被剥夺归零,不计算连续工龄,因此与工龄相关的所有待遇都被无端剥夺。
这些人过去在单位曾经工作踏实,勤勤恳恳,我还在工作中被评为五好职工。只因政治原因,而被当局迫害,致使我辛勤劳动,服务于社会的几十年工龄被掠夺。这个50年代老掉牙的,不具备法律效应的所谓文件“内人事福字[1959]740号文件”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这个批复使得这一劳动群体的切身权益被无端地剥夺了,从而相关的退休待遇、退休年龄和医保待遇都被剥夺,对于两劳释放人员来说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附加刑,而对于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劳动者来说这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夺!
这种故意剥夺一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完善新形式下的社保制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承认劳动者已经发生过的劳动事实,连事实本身也否定,这是公然藐视劳动者的无力和无助,公然迫害劳动者的邪恶行为!实际上这种迫害已经超出法律范畴,也超越了现代人类文明的底线,属于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和犯罪。
这个批复太欺负人了!这是地地道道侵占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所谓红头文件。现政府应该依据现时的社会环境将此批复废止,出台一个人性化的法律法规,让这一劳动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此保证社会的安宁和和谐。
因此我们呼吁所有被这条罪恶昭彰的批复所迫害,所束缚而丧失应有权益的人们联合起来,共同抗议这条所谓批复,直至被公开废除为止!
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廖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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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