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年2月12日上午9点,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原告钱小钱、王茂请求法院解除其与大明社区居委会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并分别委托钱琴、王耀武、倪文华代理。拆迁户和土地流转受害人纷纷赶来旁听,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也赶来采访,旁听席前架起二台摄像机。
2002年8月,原告方与被告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该居委会又将该土地承包给如皋市花木大世界,并收取管理费。钱小全等将土地流转给居委会,流转费每亩为1600元。居委会将该土地以同样的价格承包给花木大世界,收取管理费。花木大世界又将该土地以摊位的方式返租给钱小全等农户,年年涨价,现在以已达到每亩5、6万元以上的价格。农户们纷纷不平。
流转协议规定,土地流转费用10年调整一次。现在才调整到3200元。钱小全认为,所谓土地流转费的调整是居委会单方面的行为,从来没有与农户协商。被告居委会答辩称,此次土地流转费的调整听取了广大农户的意见,得到大家的认可。倪文华问居委会是在何时何地听取农户的意见,农户提出了什么意见。居委会的代理人无可奉告。
本案环绕反租倒包是否合法的问题展开了辩论。原告代理人钱琴、王耀武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反租倒包是违法行为,侵害了本村农民的合法权益。居委会代理人强词夺理,认为该法律规定不适用本案。
关于居委会是否有截留土地流转费的问题。倪文华指出,居委会巧立名目,其所谓的“管理费”,其实质就是截留土地流转费。居委会辩称,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居委会干部要做思想工作,收取管理费合情合理。倪文华认为,做思想工作也要收取管理费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计算依据,就是截留土地流转费,只不过是巧立名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