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吉林四平市访民郭宏伟,于2014年3月2日下午被北京刑警总队带走后,以“招摇撞骗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据了解,3月2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王局长到郭宏伟北京吕村租住地以了解情况为由探望式维稳,下午1点40分左右,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十几名便衣手拿摄像设备来到郭宏伟住处,询问其案子,半个小时后,警方不顾郭宏伟80多岁父母的哀求,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强行将其带走,理由是要详细了解郭宏伟的诉求,并帮助他解决问题,还承诺两小时后把他送回来。
3日上午,郭宏伟的父母赶到北京市刑警总队了解情况,约11点40分的时候,带走郭宏伟的两个便衣出现,拿来了一张刑事拘留书让亲属签字,上面写着郭宏伟因“招摇撞骗罪”被刑拘,并告知在2日下午郭宏伟已经被送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
郭宏伟,身份证号:2203196405162010,是吉林省四平市原松电河发电厂职工,因举报吉林省龙潭区检察院控申科长许文贵与其亲友陈国贵开虚假住院票据,侵占国家财产利益,被举报人打击报复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