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报道)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十里头社区笠里村村代表詹现方,举报白云街道笠里村前书记王铁军等村干部贪污集体经济,证据确凿。但十多年来她多次向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举报,至今未得到答复,腐败分子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特别是该案件的经办人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申屠基辉多次包庇腐败分子。在中共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之际,詹现不顾打击报复,上北京向全国人大控告申屠基辉。下面是她的控告书。
附:控告书
控告人:詹现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十里头社区笠里村。电话:15088298244
被控告人: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科员:申屠基辉
控告事项:包庇他人造假帐。
控告事由:
本人举报白云街道笠里村集体经济腐败问题,村干部贪污数额巨大,问题相当严重,证据确凿,已经触及法律并构成犯罪。为了维护村集体利益,为此我就此事项在10来年中多次向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举报,但是至今未得到答复,相关的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今我重点控告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科员申屠基辉(案件的侦办负责人),他对于我就上述事项长期举报于2013年2月25日作出“回复”(附回复书)(该回复书认为经济腐败问题涉及的财务账目已经录入于村财务总账目中,但事实上该些财务账目并未入账),对于举报提供的很多犯罪事实不作答复并回避。于2013年4月25日,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第二次作出 “未发现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证据” 答复。据此很明显存有包庇笠里村干部贪污犯罪的嫌凝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笠里集体经济60万元存款本金和利息的贪污:
关于笠里集体经济存款10万元和50万元的定期存单去向问题,银行和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都没有提供。银行只提供了一张符号后7位是0516071,日期1998年9月(9字有改动)21日,经手人王海林的50万元活期取款凭条。
在我村的集体经济帐目中,有一张没有日期的信用社存款利息清单,十月、十一月利息12240元,是城西代办所的公章,没有经办人签字。按理说有这12240元的利息,就应该有60万的定期存款,对于这一利息清单我持有疑问进行了举报后,银行提供给我十月十一月的60万元存本取息的利息清单4张,其余利息清单银行都不肯提供。这四份利息清单是:
1993年11月3日,帐号0005,存本取息定期信储取息凭条金额5100元,王海林经手;
1993年11月3日,账号0001,取息1020元;
1993年11月17日,无账号,取息1020元;
1993年11月17日,账号1311-03,取息5100元。
对于以上银行存款利息账号,我又认为必定还有其他银行存款的本金,仅为60万元二个月的利息银行也在造假的说法,因此又进行了举报投诉,银行回复了东阳市信访局50万元存款查询情况,又发现了一个账号为2155-03的50万元存款单据。
60万的存款利息单据存在疑问我经过举报,发现了60万元的同一笔存款,却有5个不同的存款单据账号,再次向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给我的答复中,120笔利息清单只找到108笔,12笔利息清单没有找到。但是以上的票据我村经济收入帐中一张都没有,经侦大队经办人申屠基辉答复说其他银行票据是有入帐。难道有五个帐号也是同一笔帐吗?
我从村账上查到1993年9月14日的利息清单,票号131,利息8006.25元,王铁军、王继荣户头转存50万元5年期,票据中补偿费每人10000元又划掉,1993年3月11日存入——9月14日转存的。以上这个50万元存款及利息,都是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办人申屠基辉查过的60万元里边的50万元的帐,这个50万元在我村的经济帐中包括本金和利息都没有入帐。
最后还应该提醒说明的是,在我村的经济帐中,6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都没有在帐目中入帐。
二、帐目造假问题
1、笠里集体经济公款存入王铁军私人户头是贪为己有的问题。1993年3月17日审计上期结转现金余额1467590.17元。移交手续没有提供,也没有提供开户银行、帐号、有哪几个帐号或存单、对帐单。
上列现金结转日期是1993年3月17日,而实际上在1993年元月21日已经有以王铁军的私人户头存款5万元的存单的利息清单,从中可以查证1993年元月21日王铁军已经掌控了笠里村的经济大权,应该交出1993年元月21日至1993年3月17日上期结转现金日期之间经济帐目。
2、1993年5月17日存款利息清单查到的问题
2月17日、票号131、本金存款50万元利息3645元清单,存入户头铁军、继荣户转借镇工办40万元,转存10万元,经办人王铁军,储户王继荣签名。
从帐目中查出这一问题,我举报以后,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20万是工管会转汇给李承锦的,此一事项,法院判决王铁军挪用公款罪。但是其他20万元的挪用东阳市人民法院没有追查。
最关键的问题是,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的转汇给李承锦的20万元已存入我村的经济帐中,我从1993年9月14日的利息清单中查到,10万元利息8406.75元,204160元利息9585.77元,利息和本金313745.77元,补偿费每人10000元。我村村民没有发生过明显的每人1万元的30人的补偿费,很明显,以上的50万元集体经济及兹生利息被贪污了。
1993年9月14日利息清单中本金3万元,利息2707.43元,又是一个每人补偿费1万元,又是补给谁了?
3、北京审计站核实500822.18元为无票据,无签字,无原始凭证,账目未做记录等问题的账目。而东阳审计站在没有银行帐号提供凭什么把帐目审计摆平而事实上的帐目并未摆平?北京审计站发函要求东阳提供所有银行存款账号、开户行、对账单和对账利息清单,东阳审计站没有这些清单资料,以什么作为依据来审计?
举例一个,1995年1月23日,凭证号007322,摘要1994年社员补偿费,土地征用补偿费174400元,在备注中账面记录支付188240元,但原始资料写明实际支付174400元,完全显示了帐目造假的情况。且村民领款签字都没有。
三、集体经济账目造假,贪污公款,与东阳审计站共同制造假账,假发票,没有以银行利息账单为凭据,而是以他们自己开的清单为收入凭据,这就说明在做假账:
1、2000年时王胜涛不是会计,所开6张补开发票票号连接不上,编号连接不起,其造假手段一目了然。2000年4月15日笠里村付款凭证N0054745,遗失发票补开,该发票问题①存根联哪里去了?②会计签名是胜涛而其实会计不是胜涛。③既然补开此本遗失发票,该本补开发票账本应该全部出示。
2、N0031431被更改为N0032431的付款凭据问题,是从1997年至2000年8本全部更改的(2009年2月5日,白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的信访回复)。
3、1993年3月17日至2002年12月31日付款存根联发票遗失问题(白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2008年12月8日答复)。
4、东阳市审计站与笠里村干部共同毁灭账目证据问题,存根联哪里去了?
5、银行利息单没有全部拉出,以重新开的发票为收款凭据问题(如1993年5月17日的利息清单收据为例)。
6、供电局电费做假帐问题例子提示:
0113491 99.9.30收回胜涛电费上交预支款 18700
0032482 99.9.30王胜涛9月份电费预支 4800
0032483 99.9.30上交99年5月至9月份 17090.99
此三张票据其实是假帐,因王胜涛不是电工,也不是收电费的人,电费的帐目应该查证供电局为依据。关于电费的假帐,有村里开的发票中,电费单价每度0.70和0.89元二个单价的假帐,经供电局查证根本没有这种发票。这些电费在我村账中还有很多未一一提供。
7、我村账目算账时会计账、出纳账都有,现在去查只有会计账,没有出纳账。村干部等人把出纳账都毁掉了。
四、私刻公章的问题:有7个私刻公章问题至今没有追究。这7个公章是东阳市笠里村管委会财务专用章、吴宁镇笠里管理委员会、市吴宁镇笠里村管委会、东阳市吴宁镇白云工贸区管理委员会、东阳市白云文化城、东阳市白云新业塑料制品厂、东阳市吴宁笠里绣花厂,而私刻这些公章主要是用来做假卖村集体土地所用。
举例东阳市笠里村管委会财务专用章是1997年刻制的,经我1998年举报后,村里这个公章已经被上级部门收缴。谁知道在我村账上可以查到这个公章用到2001年12月31日止。
以上四个部分提供的经济腐败问题,仅仅是笠里村集体经济腐败的一部分,其贪污公款项目繁多,数额巨大,账目混乱,制造假账众多,犯罪证据确凿。可是东阳市公安局申屠基辉对于控告人多年以来提出的举报,却利用职权,竭尽包庇之能事,充当了贪污腐败分子的保护伞。请求上级领导依法查办相关责任人和犯罪分子,维护法律的尊严。特此控告!
控告人:詹现方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