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天翼报道) 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弄口村在2009年的非法征地拆迁中,镇党委和村党委雇佣黑帮分子用马刀架在村民的脖子上逼村民签协议,并威胁说,如不签字,不是砍死就是烧死,村里大不了花一百万摆平。在黑社会的淫威下,村民们只好签字。但是,即使这样一个“刀下之盟”,至今也未兑现。在经过多年的诉求无果之下,今年两会期间,该村村民到北京向全国人大投诉,控告镇党委书记和村党委书。
附:控告信
控告人: 沈月侦,女,1966年5月13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弄口社区7组17号,汉族。身份证号码:33012519660513632X。电话15968839964。
控告人:胡惠芬,女,1968年10月22日出生,住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弄口社区9组12号,汉族。身份证号码:330125196810220424。13067833540。
控告人:张贤娟,女,1966年8月21日出生,住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弄口社区8组50号,汉族。身份证号码:3306241966082104OK。13065724591。
被控告人:中共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委员会,代表人:范朝晖(镇党委书记)。
被控告人: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政府,法定代表人:徐文明(镇长)。
被控告人:中共江干区笕桥镇弄口村委员会,代表人:王美华(村党委书记)。
控告事由:
被控告人违法征地,雇佣黑社会分子采用马刀架脖子等暴力手段逼迫农民签协议,并违反协议,至今没有落实补偿和安置。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杭州火车东站枢纽(杭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扩大所涉征地拆迁的农民。该所谓铁路枢纽工程是一个由当地政府主导、打着铁路投资名义而不造一米铁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2.3平方公里,被擅自扩大到9.3平方公里,实际上已占地20多平方公里,其中占用重点蔬菜保护基地将近两万亩。“杭州铁路及东站建设指挥部”自2008年开始非法征地拆迁后,五年来已逐步补充了各种“合法手续”,现在变成了一个卖地指挥部,一家地地道道的没有房地产公司名称的大型房地产公司。上述三被控告人与该卖地指挥部相勾结,大规模进行所谓城东新城房地产开发,对我们这些依赖土地、房屋生存的农民疯狂地进行掠夺。
2009年5月5日晚上9点多,控告人张贤娟的丈夫高尔江独自一人在家,当地有名的”黑老大”朱松伟带了一帮流氓地痞,手持铁棍、马刀闯进家里,强迫高尔江在所谓房屋拆迂补偿协议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高质问朱为什么拆迁前村里不按正常程序办,给村民开个会,把这次拆迁的原因、项目、价格等讲清楚。这时,一个凶恶的流氓立刻把马刀架在高尔江的脖子上,不许高说话。高母当即吓得昏倒在地上(后来送进117医院)。朱松伟说,今天王美华书记委托我一定要叫你签字,否则把你的手脚都打断。高说签约时间到6月15日,这是你们自己定的,现在还没有到时间,朱松伟你不要太过份。朱说:“我们有王美华书记和市政府给我们撑腰,就是把你打死了,村里赔偿一百万就摆平了。去年草庄村有个老头死不肯签字,他们放了一把火把他烧死了,村里赔了一百万元不就摆平了吗?鸡蛋是碰不过石头的,赶快签字吧!”2008年10月23日凌晨3点钟左右,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草庄村2区27号遭人纵火,50多岁的屋主傅延康被活活烧死,当时村民都认为是当地拆迁办指使人放火的,但政府否认。现在朱松伟证实了,这些官匪勾结的黑势力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高尔江面临现实的死亡威胁,只好签了字。高尔江被刀架在脖子上签字,傅延康不签字就被烧死,在弱势群体生命安全完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控告人和张仁海、邵美芳、方金良、邵友祥、凌小妹、陶芬雅、周天飞等10户人家都被逼签了字。根据中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一方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无效。象我们这种刀架在脖子上签订的协议,当然是无效的。
鉴于征地拆迁违法、安置不到位、补偿不合理及刀下之“协议”无效,控告人曾多次向上级政府反映和申诉,但是笕桥镇政府却于2014年1月27日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笕信访复字书【2014】003号),完全推卸责任,称“2006年11月9日铁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铁针函【2006】984号)批复”、“2007年7月6日杭州市发改委(杭发改投资【2007】634号)”、“2O08年5月1 5日经杭州市发改委(杭发改函【2008】162号、杭发改函【2008】163号)”是其杭州东站扩建工程项目和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机场路以北、铁路以东地块居住及配套公建项目和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机场路以北B地块农居安置房项目征地拆迁的法律依据。上面这三个文件,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只有“铁针函【2006】984号批复”算得上是法规,其他两个只是杭州市政府下属部门的文件,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上述三个建设项目所涉地块都是耕地,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这些土地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所以被控告人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在拆迁过程中,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入户宣传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与你们10户商谈补偿安置事宜。你们10户都按正常程序与指挥部签订了房屋拆迂补偿协议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并已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等款项,房屋已腾空拆除。”这完全不是事实,如前所述,控告人是在马刀架在脖子上才签约的。以暴力和死亡相威胁,逼迫他人签订所谓协议,却振振有词地说“按正常程序与指挥部签订了房屋拆迂补偿协议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实在是无耻和卑鄙之极!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对控告人的拆迁补偿和回迁安置是合理的,这显然又在说谎。控告人被拆掉的房屋有1000多平方米,而得到的安置却只有200多个平方;被控告告人从开商那里拿拿到1000多万,而控告人从被控告人那里拿回的却只有几十万元,最多只有100多万,这叫合理吗?
被控告人一方面以各种手段和理由克扣、剥削我们的补偿、安置款项,一方面却大搞贪腐,中饱私囊。我村党委书记王美华虽然是一个党务工作者,但她和她丈夫的哥哥(前任党委书记)却拥有十几家企业,其中知名的有:浙江弄口恒祺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徐龙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浙江恒祺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华广置业有限公司、正佳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徐龙食品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50万)、徐龙克拉公馆(房地产开发)等。在所谓的拆迁补偿中,弄口村的补偿大部分被原村、乡办企业占去,而这些原村、乡办企业均已转制成私营企业。村两委和这些私营业主互相勾结,暗箱操作,将属于村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完全变成了对企业的补偿,这些没有什么效益靠租场地维持的企业因租赁集体土地,获得了对土地的巨额补偿,仅弄口村就有浙江精诚集团、浙江杭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花卉市场、杭州东城电子有限公司、杭州荣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锦龙丝绸有限公司等在东站拆迁中获取了几十亿的拆迁补偿款。就这样,本来应属于村民的大量拆迁补偿流向了这些不法企业主和腐败分子,他们个个成为征地拆迁中的暴发户。此外,仅2008年一年,弄口村两委成员因拆迁每人获奖20多万(根据政府文件,政府部门官员和两委成员每参加拆迁一平方米,奖励10元)。迄今为止,王美华每年工资单上的工资的奖金都超过15万,其他灰色的收入难以计数,而这都是我们这些拆迁户的血汗钱!村干部的办公室,异常豪华、奢侈。村长王国兴抽得是一千多元一条的特制利群烟,喝得是一千多元一斤的珍珠白茶,玩的是一万多元一台的苹果电脑。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利用其窃取的国家权力,公然违反国家法律和人类道德,采用海盗式的手段对农民的土地和房屋进行穷凶极恶地掠夺,把我们这些本来就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群逼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为此我们请求上级国家机关对被控告人立案查处,予以严惩。
此呈
全国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二次会议
控告人:沈月侦、胡惠芬、张贤娟等笕桥镇弄口村村民
2014年 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