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共街面占道停车收费、罚款水有多深?为什么导致了成都有車一族的不少民愤?成都公共街面停车收费无孔不入,谁该有权力收费、收费用到哪儿、谁在监管、谁在获利?难以让人理清,也难免不产生暴利下的腐败与漏洞。
到目前成都每年收取了多少停车费,没有人公开过。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交警、街道办、收费公司,是道路的法定主体吗?谁也没有给公众一个答案。
如果你在路边收费停车地丢失了车辆或者损坏了物品,负责收费的主体会赔偿吗?以往的案例结论是,因为他们收的不是停车费,而是占道使用费。青羊区法院曾对此类案宣判,认为收取了停车费也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因占用道路的场地使用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月15日中午,成都市桂王桥西街发生一車主与身穿蓝色衣服的收费员因停车费争吵,引发群众围观。車主称,我是这里的住户,将車停在家门口半日,被收费员强行收费30元。收费员称是政府规定,并威胁不交费就报警。在車主抗议及群众愤怒质问下,收费员收了10元停车费,也未出据停车收费票据。
在群众质问下,收费员称是才由其它停车收费点定期交换过来的,必需要完成成都工交投资公司规定的收费任务,领取每月固定工资。并称收费的公司设在浆西街。群众问,收费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谁规定在这里收费的?他答复不清楚。
一围观群众遣责称,这种收费太黑了,我亲友从早9点过到下午5点停车几小时被收费50多元。有的地方停一天包括晚上收到70-80元。
一围观車主愤怒的称,更黑的是这条小街较宽,完全可以划20几個停車位,却故意只划11个收费車位线,且收费太高。这里的住户接送孩子,回家吃饭也无处停車,在街边空地停一会就被交警三分局的专业罚款队偷偷贴上罚款单。这条街另有约10个車位被故意划掉暗红线,成了黑线,众多車主见地上划有停車线位,停車后即被贴上每张50元的罚款单。他们相互勾结少划停車位,共同爪分公共街面,目的就是故意罚款,弄黑钱。
在此卖电器的一商家透露称,車位少,收费太高,几个客户停一会就被偷偷贴上罚款单,生意也不好做了。成都交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后台关系硬,欲望垄断全市的这类公共街面停车收费,这是一塊无本暴利的肥肉,只在公共街面画一条停車线,无须投入就可获取暴利,有后台背景关系及成都发改委收费支持获取暴利。
家住三圣乡在天府广场附近上班的小陈讲:“太夸张了!现在涨成了10元起价,每小时6元,也就是说停车一天要60多元!一个月22天工作日就要1300多元,加上我自己住家小区的100元,一个月光花在停车上的费用就接近1500元!这实在无法接受!”
市民反映:我们来春熙路王府井逛街、看电影,可能要4个多小时,如果停在路边得花30多元,停車费太贵了。
一网友发贴称:我住的这个城镇开始收取占道使用费。在主要街道的两边(人行道路上)都划了车位,收取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占道使用费。特别是在超市、银行、商场等人多的地方都有私人老板请来的收费员在那里收取占道使用费。城建局每天都开车在街上宣传,把整条街的车位承包给个人老板。不光是这条街,整个城镇街道两边人行道路上的车位都要承包给私人老板来收费。我们这个城镇真的是不交钱就不能停车了,真不知道这个收费是不是合理的?
一网友发贴:前两天开车到三环之外的龙泉洪河镇一个地方吃清炖土鸡,那个地方较偏僻连稻田都还有,基本上连路都没有修完,但生意非常好,店里的员工也很热情地指挥车辆有秩的路边停放。
但最近客人来停车吃饭却不一样了,蓝色衣服的收费员指挥停放。我再仔细看了下周围的环境很荒凉的地方嘛,怎么也收费了?原来这里已经被收管了,至于谁收管了这个地段,收费员打死不告诉我,就说自己是被派来的。看他的胸牌,赫然写着街道办的字样。是被街道办接管了吗?收费员不语,只是说自己是被一家洪都劳务公司派遣来的。每个月只领到800元的工资。
那到底谁在收费呢?经过打听,原来收费是有任务摊派的,由街道办和交警共同来维护这样的收益。比如,在成都的槐树街,当时涨价的时候我就问了一个收费员,他就明确告诉我是有收费任务的,是交警下达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们一个人一个月要收7000元左右。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交警和街道办形成了利益链。
一个知情人告诉,现在劳务派遣公司现在也正在逐渐介入到这个收费链条中,交警、劳务公司、街道办,三者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的轮廓,但是这并非是利益链条的全部。到目前成都每年收取了多少停车费,没有人公开过。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交警、街道办是道路的法定主体吗?谁也没有给公众一个答案,而新闻单位也没有去深究这样的乱作为问题。
一个值得玩味的情况是,如果你在路边停车地丢失了车辆,或者损坏了物品,很多时候,负责收费的人是不会赔偿的。以往的案例结论是,因为他们收的不是停车费,而是占道使用费,所以你丢了也该背时。
根据规定,从2012年1月1日,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白天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涨价,最贵的第一类标准一小时起价10元,超过一小时每小时增加6元。新规实施以来,收到的社会效果如何呢?成都市内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仍然得不到改善,也改变不了开车市民们的出行习惯,而不少必须开车上班的有车一族却怨声载道。
按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前一次的物价局2006年规定,以特级露天停車场收费计,小車起价5元/4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以24小时计算最高收费为15元。以普通露天停車场收费标准为每24小时仅9-13元。而成都发改委以1334号文《成都占道停車收费标准》出台,停車收费暴涨了500%,而工资增长不到一倍,市民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更为惊奇的是,成都发改委出台的《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上,除通知各区(市)县行政机关外,竟然出现了通知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这一企业。足见其官商勾结,无本谋取暴利而结成了不正当竟争的排它性的垄断益利链条。
我带着这些疑问而来,也希望社会各界评判,及新闻单位去深究这样的民生话题。笔者认为,应为公共街面停車场的收费主体,及丢失车辆赔偿责任立法规范。
应大幅降低露天停車场收费标准。成都发改委停車收费标准一次性随意暴涨了500%,如果不计二、三、四类地区,仅计算括大一类至一环路区域内的道路范围,其收费总量应放大了最少几十倍之多。其收费标准严重悖离了实际收入增幅,悖离了民心民意及行政规范调整的合法合理原则。
呼吁大幅降低露天停車收费标准。2009年7月15日,成都市物价局曾下发《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差别收费试点的通知》(成价费【2009】149号),在主城区域实施6元起价、1小时后每小时加3元的机动车占道停放差别收费。
按现行收费标准中二、三类收费标准执行较为合理,即废除一类收费标准。特别是现行收费中的四类标准,竟然括大至三环路至绕城高速公路之间的道路实属可笑,也不过掩人耳目,为一、二、三类滥收费找借口罢了。
作者:写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