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英报道)近日,成都市民罗开文(电话:15228833296)向成都市公安局递交了复查申请,继续要求查处打人的警察。
据罗开文向本网信息员介绍:他因戴“反党。反社会主”帽子,路过春熙路,被警察殴打后投诉,历经一年无数次的奔波,最后拿到一份“信访答复”,罗开文表示不解:我是依据法律投诉警察违纪,不是信访,怎么拿信访答复来忽悠我呢?我现在每月只有530元钱的免费社保,别无任何财产。历时一年多的投诉,却拿一份《信访答复意见》来规避行政诉讼的风险。我被打后立即进行了投诉,事发地有监控录像,各级督察均故意不去调取监控录像来佐证,反而一次次的忽悠我,我七八十岁了,让我如此奔波,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爹妈养的?
随后,七十多说罗开文先生向本网信息员讲述了他这一年多的艰难投诉历程,罗开文说:
他于2012年3月10日下午5点40分 左右,头戴“反党。反社会主”帽子,路过春熙路附近,被006229,随后他开始向警察督察投诉该警察,锦江区督察一直推诿和拖延,据罗开文说:他从2012年3月19日上午 ,到成都市公安局督察处去交书面控告006229号警察毒打他一事。008527号警官接待。收下了他的控告书和医院出的伤情鉴定证明。叫他回家等候七个工作日答复。
在2012年6月12日 到成都市锦江公安分局去找戴梁警官(006680号)要书面答复。戴梁警官打开电脑提出一个未穿警服的妇女说,她就是006229号警察。罗开文马上质疑:这个女人没有穿警服,没有警号,这是假的,并给他提出了众多证据和理由。戴梁警官再次复印了他的医院证明。说再向领导汇报,七个工作日答复你。
之后,罗开文又到挨打的现场去观察,发现自己挨打的地方有监控录像。于是马上就到春熙路派出所去请求看录相和要当时警方作的笔录复印件。派出所警官说:“要上级纪检部门才有权。”
。2012年7月5日下午3点50分 去电028——86407046找008527号警官要书面裁决。接电警官说008527号不在,他表示向008527号转达我的请求。我求问他008527号警员姓啥,他说姓郑,就挂断电话。
局长接见了他。他把控告状和医院伤情证明交给了局长,并简述情况。陈局长指示以困难补助方式解决。把他交给002133号警官张岱敏去办理。张找来高新区公安分局一女警后,叫他回家等通知。然后,他叫一个穿便衣的小伙子把他送出去自己乘公交车回家。
罗开文说:“我现在每月只有530元钱的免费社保,别无任何财产。我这样乘车去找公安局,打电话找公安局,都要用钱,我没法,只好在家等待”。
罗问:“给什么车马费?”
他说:“给你车马费和困难补助。”
罗说:“我的确非常困难,这种不明不白的钱我不要。我要你们给我书面裁决和答复!”
他说:“我们已经给你作了答复。”
罗开文说:“我不要口头答复;我坚决要书面裁决。”他说:他做不到主。我要他回去转告领导。他们走时,我请他们把拿来的香蕉、桔子拿走,我不要,他二人说这是我们私人送的,希望收下。我顾及颜面收下香蕉、桔子,我没有吃,丢在那里。
他在电脑上查和电话联系后,叫罗开文马上到锦江分局去拿书面裁决,罗开文说:“我的控告信是交给市公安局的,怎么要我去找分局喃?同时分局也叫我找市局”。
他说:“这是市局责令分局解决”到分局后,信访处005682号紫姓警官接待。她查了下登记本后,她说书面答复机要室已于2012年12月5日 书面答复已给你寄到你的住处去了。
罗开文想:既然2012年12月5日 书面答复已给我寄来了,戴警官为什么不要2012年12月21日来给我用钱封口。这证明绝对没有给我寄来。
罗开文向她表示没有收到。并说为什么寄信时不打电话告知?
她说:“上面根本就没有你的电话号码。”
罗开文说:“我的材料都有电话号码。”同时,罗开文给她看今天准备给局长的信上也有他的电话号码,她叫罗自己回去找邮局查。
罗开文要求给寄裁决的挂号信收据号码,好去查。她电告寄信经办人。经办人才说信件丢失,没有寄出。
当时罗开文要答复意见书。她说:“我只能在当天的答复意见书上批注说明情况,不然以后我不好交待。”我同意。他加上说明内容和日期后盖上两个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