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
2009年5月,张亮夫妇的房屋遭遇了野蛮拆迁,6间房屋被偷拆了3间。拆迁人还采取停水停电等卑劣手段实施逼迁,并将张亮夫妇的房屋围在大墙内,致使张亮夫妇有家不能回。2012年2月23日 ,张亮夫妇书面请求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处野蛮拆迁。2012年4月23日 ,该局向张亮夫妇送达《告知函》,称“关于野蛮拆迁问题,目前,我们未能查实是谁所为。”为此,张亮夫妇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该厅于2012年7月11日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出的答复,并告知张亮: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张亮向南通市崇川区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被告房管局辩称“房管局进行了调查,不存在拆迁方停水停电的事实”竭力抵赖,但不得不承认没有向原告进行调查,也没有到现场调查,甚至于连调查记录也没有。房管局还称“围墙是根据市环境整治的要求所建”。张亮的代理人倪文华予以反驳,环境整治应当对脏乱差进行整治,但围墙内杂草丛生,遍地污水垃圾。拆迁方建围墙根本不是整治环境,而是为了掩盖了“杂草丛生,遍地污水垃圾”的恶劣环境,掩盖野蛮拆迁的事实。更可笑的是,房管局不但不查处野蛮拆迁,反而指责张亮夫妇不服从大局。张亮代理人倪文华认为,房管局的行为无异于姑息养奸,纵容野蛮拆迁,房管局难辞其咎!所谓“服从大局”系房管局失职的遁词,难道野蛮拆迁就是为了适应南通的大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