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3年3月11日上午,包括吴莎、李香、段静玲等数十位来自于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雨花区、天心区、望城区的曾被非法关押、非法拘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来到长沙市公安局递交关于游行集会的申请书,以表达促进长沙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诉求。首先有长沙市公安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出来接待,大家表示自己不上信访,一直到中午一点,长沙市公安局办公人员来看游行集会申请书的人一拨又一拨,就是没人接申请书,更没有人按照大家的要求出具接受申请书的书面凭证。一直到下午,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付大队长(011724)熊浩接了游行集会申请书,熊浩说示威游行申请书资料基本齐全,就差一个发起人的正常行为能力的证明,并给吴莎等人一份补正告知书,要求发起人去当地派出所开具正常行为能力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