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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声明: 权力的雾霾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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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6年1月5日,本网获悉:全国各地300名公民今天自发成立“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并发表了声明:《权力的雾霾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 !》。

2016年元月3日,以山东济南10多名维权公民为主的网友,在自媒体微信圈内发表了“声援舒向新律师的声明:权力的雾霾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 !”

“声明”在山东维权公民圈发出后,得到网友的广泛响应,大家纷纷复制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后再转发。截至201615日晚,本网信息员初步统计整理,已经有近300名公民签名。目前,转发和签名还在微信圈火热进行中。

声明全文如下: 

权力的雾霾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 !

今天,正值人们迎贺新年之际,也正值全国假期之时,却传来了个黑暗的消息,济南市著名维权律师、良心律师舒向新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批捕,其“罪名”是“侮辱诽谤罪”。

这是个自诉案件性质的罪名,且不说舒向新律师有没有触犯这个所谓的“侮辱诽谤罪”,即便有,也应当经过取证、核实之后再进行逮捕,那么,历城区法院这么迫不及待的逮捕舒向新律师的必要性在哪里?

针对该罪名,公安机关如果要逮捕触犯该罪的嫌疑人的话,是要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为前提的。

在该罪名下的舒向新律师会对当下的社会造成危害吗?显然不会。那么,历城区法院为什么迫不及待地批捕舒律师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舒律师近期代理了不少的敏感案件却是事实,如:“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这些案件要么触动了官员的神经,要么触动了权力的尊严。舒向新律师不畏强权,不惧打压,始终不渝地站在正义的一方,站在法律的一方,站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一方,捍卫着正义的光芒,捍卫着法律的尊严,捍卫着弱势群体权益的底线。

舒向新律师的这次被捕,是不是有权力在幕后作怪,是不是有打击报复的嫌疑,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无论他们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段和名义打压民主人士、良心律师、维权志士,司马昭之心却是路人皆知,无论他们采取什么样的卑鄙手段,但权力的雾霾终究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钢铁的手铐束缚不住正义的良心,残酷的打压恐吓不住志士仁人。他们的打压更会使维权者们联合起来奋起抗争,让作恶者们最终一败涂地!

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第一批签名名单

1.山东济南 高祥明
2.山东济南 巩磊
3.山东济南 李红卫
4.山东济南 陈清泉
5.山东济南 于新永
6.山东济南 张金凤
7.山东济南  王传辉
8.山东济南  成蕴琴
9.山东济南  楼冠军
10山东济南  张艳
11.山东聊城   赵未
12.姜建军
13.张明厚
14.黑龙江   秦兰英
15.张爱民
16.张振敏
17.姚会壮
18.闫春凤
19.薛仁义
20.李青
21.山东济南 郭全芳
22.山东枣庄 张世军
23.山东烟台 王意深
24.山东烟台 张恩广
25.山东济南 邵凌才
26山东济南 许东甫
27山东日照 殷会龙
28.黄承彬
29.孙吉平
30.刘相文.
31山东临沂 刘国慧
32.山东临沂 王进生
33.山东临沂 王进勇
34 山东临沂 卢秋梅
35.山东临沂 徐大丽
36山东烟台 赵作媛
37山东临沂 张 红
38山东临沂 姜明利
39山东临沂 范开兰
40山东临沂 王学梅
41山东临沂 刘俊辰
42山东临沂 庄会玲
43山东临沂 扬自娥
44山东临沂 亓树卫
45山东烟台 房淑梅
46山东烟台 曹庆岩
47山东济南 孙文广教授
48山东济南 季 刚
49山东青岛 杨国瑞
50山东青岛 王正利

51山东青岛 柳 娟
52,山东青岛 李延香
53山东青岛 赵 刚
54吉林  郭红英
55吉林  吴桂华
56上海  郑培培
57上海  徐佩玲
58 宋 伟
59黄月华
60.林明洁
61李树南
62胡光辉
63张爱民
64张振敏
65湖北   余善强
66湖北   田青荣
67刘彪
68梁晓阳
69盛晓明
70春 鸿
71
72周兆海
73邵英利
74河南   许知汉
75河南   孙瑞峰
76河南 冯磊
77.伍立娟
78辽宁 张关库
79牛领钗
80.山东冠县 杨爱云
81.烟台莱阳 王风美
82山东威海 马述喜
83山东青岛 藏洪防
84山东济南 张月
85山东济南 汪悦
86山东济南 郭立喜
87山东济南 陈思雪
88山东济南 高玉芝
89山东济南 张广友
90.山东济南 田萍
91.山东威海 赵健
92.山东文登 于翠芬
93山东登 鞠洪芬
94山东文登 孙洪志
95山东烟台 李学华
96.山东临沂 徐玉荣
97.山东济宁 盛巧真
98.辽宁 冯善有
99.山东济南 周夏天
100.山东济南 张强

101.深圳公民 陈强。   
102.山东潍坊昌乐 肖振霞
103.山东潍坊昌乐 张 红
104.山东潍坊昌乐 刘金兰
105..山东潍坊昌乐 刘恩波
106.山东潍坊昌乐 王金婷
107.山东潍坊昌乐 王秀芹
108.山东潍坊昌乐 李凤琴
109.湖北  吴巧玲
110.湖北 姜三红
111.福建公民 何宗旺
112.广州公民 王勇
113浙江公民 刘道妙
114中石油长庆油田 刘永宏
115.北京 张卫星
116.烟台  兰令香
117.烟台  路荟玉
118烟台  孙翠欣
119烟台  纪美凤
120烟台  陈香云
121.烟台  郝增梅
122.烟台  秦高华
123烟台  侯华科
124烟台  林培云
125烟台  陈洪业
126烟台  李民山
127烟台  李德成
128烟台  杨新华
129烟台  刘石强
130烟台  刘文珍
131烟台  刘春生
132烟台  杨君杰
133烟台  宫涛
134烟台  王燕娟
135烟台  王江峰
136烟台  王淑风
137烟台  陈翠兰
138烟台  王进军
139烟台  宋香华
140烟台  付云香
141烟台  王秀莲
142.烟台  闫芳
143.江西公民 彭中林
144.山东公民 褚庆界
145.山东枣庄 邵泽海
146.山东龙口 李淑芬
147山东龙口 李 宁
148.山东龙口 田秀丽
149山东龙口 赵有传
150.山东龙口 赵晓峰

151.山东龙口 郭增坚
152.福建公民:吴华庭
153.湖北 黄明湖
154.山东菏泽 程爱国
155.山东聊城 史朝旭
156.吉林 柳玉翠
157.黑龙江 柳如春
158.黑龙江 刘桂武
159.山东临沂  王如兰
160.山东临沂 傅二林
161.山东临沂 刘西兰
162.山东临沂 梁艳丽
163.山东临沂 郑建华
164.山东临沂 周洪云
165.山东临沂 孙永芳
166.山东临沂 孙永香
167.山东临沂 宋 伟
168.黑龙江 单亚娟
169.广东惠东 黄碧雄
170.河南 孙志刚
171.山西 武志刚
172.上海 徐庆华
173.长春 付 强
174.山东临沂 傅春吉
175.山东临沂 刘金平
1176.山东临沂 徐进奇
177.山东临沂 黄永璨
178山东临沂 朱崇花
179山东临沂 焦金伟
180.山东临沂 焦金爱
181.山东临沂 焦金勇
182.山东临沂 焦金艳
183.山东临沂 王明珠
184.山东高密 呼世臻
185.山东平度 尹淑波
186.山东临沂 王瑞云
187.山东临沂 王思金
188.山东临沂 焦勇城
189.山东临沂 王洪义
190.山东临沂 滕胜国
191.山东临沂 焦连才
192.山东临沂 王文俊
193.山东临沂 王文军
194.山东临沂 刘西玉
195.山东临沂 焦金峰
196.山东临沂 王瑞勇
197.山东临沂 杨海龙
198.山东临沂 周国士
199.山东临沂 曹广云
200.山东潍坊 丁玉娥

201.山东潍坊 丁 超
202.山东青岛 刘春霞
203.山东青岛 李延香
204.山东烟台 张东阳
205.天津 姚丽娟
206.山东济南 刘 辉
207.山西万荣 秦雷东
208.北京 李波宏
209.上海 丁德元
210.重庆 胡光辉
211.甘肃 赵旭红
212.台湾 孙军
213.内蒙 巴玉环
214.北京 习建军
215.天津 李国强
216.香港 王 艳
217.山东济南 韩 莉
218.山东菏泽 赵百战
219.吉林延边 曹桂苹
220.浙江 陈汝妹
221.辽宁 李 君
222.陕西 潘登科
223.山东潍坊 魏素惠
224.山东济宁 张学勤
225.甘肃 董迎霞
226.山东临沂 周世国
227.甘肃 包耀纬
228.上海 秦张决
229.重庆 梁俊西
230.重庆 徐建生
231.福建 项锦锋
232..浙江 陈祥卫
233.江苏南京 陈鸿一鸣
234.甘肃 王主尔
235.河南 李美云
236.四川重庆 罗亚铃
237.重庆公民 隆应飞
238.山东淄博 翟云国
239.辽宁 宋立军
240.山东枣庄 褚庆界
241.山东枣庄 张 超
242.山东枣庄 邵泽海
243.山东枣庄 张自然
244.山东枣庄 李景丽
245.四川成都 曾荣康
246.林娜
247.江苏无锡 许海风
248.江苏无锡 何凤珠
249.山东济南 高鸿钧
250.山东临沂 周 洪

251.河南平顶山 冯永杰
252.河南平顶山 徐素娜
253.河南平顶山 刘丽星
254.山东淄博 徐敬德
255.山东济南 张月华
256.吉林 张明利
257.湖北孝感 张五洲
258.上海 毛恒凤
259上海 王扣玛
260上海 颜兰英
261上海 颜秀兰
262.上海 颜秀英
263.上海 颜桂英
264.上海 陈志方
265.上海 张平
266.上海 赵键  
267.上海 张林妹
268.上海 俞忠欢
269.上海 吴玉芬
270.上海 程玉兰
271.成都 李小成(北漂汉子)
272.湖南长沙 尹周全    
273.谢文凯
274. 银川 张永宁
275.银川 李 贺
276.上海 高雪坤
277.上海 徐其昌
278.上海 鲁俊
279.上海 戴正祥
280.上海 徐庆元
281.上海 石 萍
282.上海 徐佩玲
283.山东潍坊 张淇军藏
284山东 赵焕亮

 2016年1月5

你们不能对羞辱司法尊严的野蛮行为闭上眼睛——郭飞雄妻子张青致中国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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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51127日,中共当局对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案宣判,法官在宣判之前十多分钟,竟然临时加罪名,加刑期,枉法重判6年。郭飞雄已经在122号提起上诉,在二审前的这段时期,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各人权组织、各个媒体能够继续关注郭飞雄案,以各种方式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促使郭飞雄先生早日获得自由。

郭飞雄妻子张青写了一份新年呼吁--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本网全文刊发,以表达本网对郭飞雄先生的关注和支持。

附:维权网声明:郭飞雄案二审在即 维权网强烈要求改判无罪、立即释放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5/12/blog-post_32.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在新年来临之际,我给您们,中国的几位最高领导人,写这封公开信。我的目的是申诉控告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郭飞雄使用无耻非法手段构陷入罪6年的冤案的事实,要求中国政府改正对郭飞雄的错误判决,无罪释放郭飞雄,和严惩执法犯法的法官郑昕、罗成、鲁肖。

郭飞雄因为声援“南方周末事件”呼吁中国言论自由,“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于201388日被秘密逮捕,关押天河区看守所。20151127日,天河区法院开庭宣判,在宣判的前十多分钟,法官郑昕取代公诉人的身份,并且临时给郭飞雄增加新的指控罪名-“寻衅滋事”。他不给郭飞雄辩护机会,不给律师辩护机会。法官郑昕十多分钟后宣判,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寻衅滋事”两项莫须有的罪名,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赵昕严重滥用职权,不顾司法程序正义,随意使用法律为工具,对郭飞雄构陷罪名并重判,其挑衅的意味是十分明确的。它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挑衅,是对天地间正义的一种挑衅,也是对中国政府提倡要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政策的一种挑衅。法官郑昕的行为不仅严重地侵犯郭飞雄人权,而且严重地毁损中国的司法形象

郭飞雄案,从一开始就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司法机构处处执法犯法,蓄意使用伪证,假证,谎言在制造冤案。以下是郭飞雄案两年多来所发生的违法事实:

1.  秘密拘捕:郭飞雄于201388日被秘密拘捕,817日才通知家人。

2.  阻止律师会见:郭飞雄被关押后,天河区有关司法当局阻扰律师会见郭飞雄,直到一百多天后才允许律师会见。

3.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天河区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查,在没有任何新的补充证据的情况下,正式起诉郭飞雄。这说明郭飞雄案的基本情况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4.  非法证据:郭飞雄案移送检察院后律师披露案卷中有一份南方报业集团情况说明的文件。此文件以单位取代自然人而作为证人,这是非法证据。

5.  信口雌黄,说谎的法官郑昕:201481日郭飞雄案庭前会议,法官郑昕不许律师带电脑进去开庭前会议,不许律师依法复制八个光盘证据。律师坚持依法复制证据,但是法官郑昕说法院的电脑没有复制功能。法官郑昕说谎,法院电脑不可能没有复制功能。辩护律师陈光武张雪忠因抗议法院非法限制而拒绝出席庭前会议。

6.  法官郑昕非法扣留并且不许律师复印核心证据:2014912号开庭日,郭飞雄案的辩护律师要求复制郭飞雄案八个光碟的证据,并书面提出要求。天河区法院拒绝让律师复印证据。陈光武,张雪忠两位律师拒绝出庭辩护,因为法院施法程序违法未在三天前通知律师开庭时间,而律师被剥夺依法复制郭飞雄案核心证据的权利。律师在不能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有效替郭飞雄辩护而拒绝出庭。

7.  法官剥夺辩护权20141128号再次开庭,庭审从早上九点钟一直持续到深夜两点五十。期间检察官使用伪证陷害。法官郑昕上百次打断郭飞雄和郭飞雄律师的辩护。法官并最后剥夺郭飞雄法庭陈述的权利。

8.  法官宣判时增加新罪名,加刑期:20151127日,天河区法院法官郑昕在郭飞雄案宣布的最后时刻临时加新的罪名,加刑期,重判6年。

9.  酷刑虐待,身体精神摧残:郭飞雄在天河区看守所878天没有放风,没见太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郭飞雄案,天河区检察院没有有效证据支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这个指控是不能成立的。 法官赵昕非法扣留证据,不许律师复印8个光碟的核心证据,就是害怕谎言被揭穿,因为那些光盘不能证明郭飞雄有罪。所以法官才非法剥夺律师复印8个光盘的权利。因为法官害怕一旦这8个光盘的证据被复制,这些光盘证据就有可能被公众看到,公众可以自己判断,凭这些所谓的证据,不能证明郭飞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郭飞雄案是一个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的假案!

郭飞雄案的实情是:两年多来,检察院所指控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不能成立的假案,更令人发指的是法官郑昕在20151127日宣判时在这个不能成立的罪名之外,又临时加一个新罪名-“寻衅滋事,两罪并罚,判刑六年。

这真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天河区司法部门把郭飞雄案办得这样无法无天无耻!

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本该喜乐的新年时节,郭飞雄再次的遭遇来自中国政府的政治迫害,非法打压。节日蒙上了尘埃,我们震惊,愤怒,痛苦。为什么如此荒唐的践踏人权的恶行一再发生在郭飞雄身上?十多年来,郭飞雄备受摧残,自20054月第一次拘捕以来,来自中国政府的非法打压就没有停止过。十年间,他四次遭到非法拘捕,已经在监狱里关押了8年。他所呆过的每一个看守所,监狱都故意用酷刑虐待他,摧残他的身体和精神,甚至在法庭上,都在有意伤害他的身体和尊严。这噩梦般的政治迫害酷刑虐待何时停止?

郭飞雄是一个仁义之人,他秉承正义和良知,长期为弱势群体发声呼吁,寻求公平公正。他为失去土地的农民维权,为病重的弱者募捐,他曾经为了保护一个在监狱中生命受到威胁和另一位被打死的法轮功信仰者举报梅州监狱里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维稳集团报复毒打连续311次。我相信只有真正的本性仁慈和正义的人,才会在身处监狱里恶劣的处境下,不惜风险为弱者呼吁。他是个善良悲悯之人,同样出于知识分子的良心和内心的正义。郭飞雄看到中国社会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极权制度对中国社会,文化,人民灵魂的伤害摧残和扭曲,因而他出于纯正的信念,长期从事和平推进中国的宪政民主事业,他真诚相信宪政民主制度是中国的核心利益。

天河区法院法官郑昕践踏法律,严重滥用职权,蓄意糟蹋中国政府宣传要建立法治中国的国际形象,严重侵犯郭飞雄的人权,破坏中国民众对中国法制的信心,带来极其恶劣的中国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音犹在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希望几位中国的领导人能够关注郭飞雄冤案的上诉。我期待,习主席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能够兑现。

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好的新年开始,对于蒙受不白之冤,面临司法不公的人们来说,最好的开始就是申诉控告抗争挣回公平公正。我相信对任何人来说,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是人的尊严和美好生活所必需的第一块基石,寻求公平公正是当务之急。

在此,我强烈地抗议中国政府对郭飞雄再次构陷并判重刑。我有如下要求:

1.  彻查郑昕的违法行为,并依据法律予以应有惩罚,公诸于众。
2.  要求重新审理郭飞雄案,上诉审理时允许郭飞雄的律师复制8个光盘的核心证据。
3.  立即公布郭飞雄案2014.11.28庭审录像以示公正。
4.  无罪释放包括郭飞雄、孙德胜在内的所有政治犯。

我同时呼吁:国际社会,人权组织,正义媒体,各界朋友们,请关注并声援郭飞雄案以及中国维权律师遭受打压的人权倒退现状,中国有关当局对郭飞雄的构陷判刑,打压维权律师是对公平正义,法治人权理念的一种根本的挑衅,面对这样关键的时刻,我们不能沉默。

平安!
  
张青
2016-01-01

(此公开信,将连同郭飞雄的上诉状--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法庭自我辩护飞雄法庭陈述人民主权:我的坚守与梦想,以及法庭判决最后答复一起,用邮寄方式送达以上国家领导人。)

葛志慧:旁听浦志强案我被警察致伤至今未得到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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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日,我带着因雾霾放假没上学的未成年儿子,到北京二中院欲旁听浦志强案宣判。

在二中院附近,我刚下车就被警察拦截,问:“去哪儿?”我说去二中院,又问:“有什么事?”,答:“立案!”。警察说:“前边有活动,请绕行吧!”

当时,我与二中院就相隔一个十字路口,警察就是不让我过去,说叫我配合工作绕行到对面便道,往回走过马路在到法院。我是一个拄着双拐的人,警察却故意为难我,让我步行到对面在绕行过来。

没办法我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绕道过去。还没走到对面,几名警察迎面过来让我出示身份证。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几个警察蜂拥而上,强行把我双拐抢走拖上车,又强行将我拉、拖、扯、拧地塞进车里。在拉扯过程中,我的右腿被拧伤,我拼命呼喊:“你们把我的腿拧伤了!”。

但警察全然不顾我的呼喊求助,警号分别是0425060412292名警察强行暴力将我拖上车。另外几个警察追赶、抢夺我儿子正在拍照的手机。

手机被抢去删除了照片后他们就给扔到地上,我儿子捡起手机就跑,警察看追不上我儿子,就骑电动追去追。

他们将我未成年的儿子抓住后就按倒、趴在地上,两名警察每人拉一只手臂拖着走,我儿子衣服被撕破右腿膝盖严重受伤。

中午,我母子二人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岳各庄派出所所长张占辉等人送回家。

当时,我的腿疼痛难忍。到武警三院做了检查,诊断报告是“韧带损伤”,大夫说韧带已经断裂,急需住院手术治疗。

我遭遇暴力强拆上访几年未解决问题,生活已经陷入极度困境,根本没法负担手术费。我正常出行,无辜被警察暴力致伤,理应由他们为我医治。

我拨打110报警投诉求助,要求让致我受伤的警察所在单位负担医药费,但任我如何苦苦哀求,几天过去了,却毫无结果。

我不断拨打督察电话(01083813486)求助,丰台督察回复说:“在查!”,就再也没有消息。

我强忍疼痛,在朋友的帮助下到丰台公安分局投诉求助,警号为:042189040996的督查说元旦上班后答复。

20151231日,我再次强忍疼痛到公安局讨个说法,但他们还是百般推诿,置之不理。

我强烈抗议警方对我的暴力和冷漠行为,我现在伤情很重急需就医,希望外界关注我的遭遇,关注中国大陆不断恶化的人权状况!

葛志慧:13261499836

                            

北京人权捍卫者叶洪霞被刑拘1个月及监视居住半年后 于今日获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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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201615日,本网获悉:北京人权捍卫者叶洪霞经历了1个月的刑拘及半年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于今日期满获释。201565日,因警方怀疑其在“六四”期间组织活动,叶洪霞被海淀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717日叶洪霞的妹妹去看守所得知,710日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叶洪霞转为监视居住。201615日被释放。

叶洪霞简介:叶洪霞是北京人权捍卫者,因自己的家被香港上市公司非法强拆,没有得到合理补偿而上访。多年上访无果后随参与了公民维权活动,曾积极为因正当防卫杀死强拆人员的范木根发起捐款;河南焦作访民张小玉夫妻被以“杀警”的罪名关押后叶洪霞又赶到河南焦作声援,在网上也是大力为受到当局迫害的公民呼吁。

叶洪霞曾多次申请游行,2014116日曾因一个人游行被拘留。201565日叶洪霞被北京海淀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周世峰律师曾表示将免费为叶洪霞代理,但是在“709律师大抓捕”事件中周世峰律师也被警方带走,至今未获释。

叶洪霞获释后发给朋友们的感言:

亲爱的朋友,新年好!

无端的一个月的刑拘及半年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满了,对于某君所倡导的所谓“法治梦”的无望,我感受的异常深刻。

作为一名草民,任何的抗争在强权面前似乎都显得那么无力,尽管我坚持自己无罪、拒绝配合签暑任何法律文书,但依然还是在没有保证人()的情况下被海淀警方强制取保并拒绝交付给我任何法律文书,理由为依据《刑诉法》第七十二条符合逮捕条件但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不受制约已经使得人性的龌龊与扭曲表现的淋漓尽致,现实的不堪有待于每一位觉醒的公民去正视。为了法治中国的建设,我们更应戒骄戒燥,沉稳前行!

最后,感谢每一位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的关注与支持,尤其感谢锋锐律所周世锋主任和黄力群律师不辞劳苦为我提供法律服务。目前仍有众多的良师与益友身陷囹圄,我由衷的期盼每一位朋友能够早日平安归来!

因目前暂时不太方便上网与通讯,望友友们能够相互转告,爱你们大家!


维权网:中国大陆“法制学习班”(黑监狱)调研报告(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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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撰写与发布。


前言:

本报告是对中国大陆“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的起源、现状、各个特征、以及公民反抗的综合调研报告,旨在披露中共各级政府披着“法制学习班”面纱公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肆意践踏法律的侵权行径;同时,以对人权捍卫者们依法维权顽强斗争的记录,来彰显公民抵抗在捍卫人权领域中的重要性。全文6700字。

目录:
前言
一、什么是“法制学习班”(黑监狱)?
二、“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的历史沿革
三、典型事件: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事件、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
四、公民反抗:无锡市人权捍卫者反抗黑监狱历程及“6.22” 反黑监狱事件
五、“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现状
六、“法制学习班”的办班点(黑监狱的地点)
七、“法制学习班”本质——政府的黑社会化运作、两种形态及十一大特征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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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法制学习班”(黑监狱)?

“法制学习班”,又称“政府学习班”“训戒中心”“法制教育基地”“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俗称“黑监狱”,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个非法机构或场所,其用途主要是非法羁押、非法拘禁上访维权人员,其目的主要是以公权为后台,通过非法绑架等暴力手段进行截访和维稳,阻止百姓到北京上访,减少地方政府的“不良影响”,为地方官员的政绩加分。

二、“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的历史沿革:

中国大陆有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就出现的“法制学习班”,那时的数量和影响相对较小,早期还有省份以“被精神病”的方式代替“法制学习班”,从2000年至2010年,这个十年是政府“法制学习班”的迅猛发展期。

到了2010年以后,中国大陆几乎各省份都有设立了“法制学习班”,是“法制学习班”的鼎盛时期,全国各地惊现“法制学习班”,全国各地访民都不约而同地举报、曝光“法制学习班”,也有媒体开始介入调查、揭露“法制学习班”。

三、典型事件: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事件、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

最典型的是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专门从事帮助全国各省、市驻京办截访、绑架、看押、拘禁访民的一条龙服务,又曝北京朝阳法院对截访并非法拘禁河南访民的10名嫌犯分别判刑。

黑龙江省建三江事件,在全国也轰动一时,从此,“法制学习班”“政府学习班”“黑监狱”“信访学习班”等词在各媒体频现,中央各部门开始被迫明令禁止对上访人员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此时,全国各省市的“法制学习班”开始走下坡路。

四、公民反抗:无锡市人权捍卫者反抗黑监狱历程及“6.22” 反黑监狱事件

江苏无锡的访民,在经历了无数次的黑监狱后,从2012年起,开始向政府的黑监狱叫板,在当地一名职公务员沈爱斌的带领下,访民团结一致,向黑监狱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20126月起,沈爱斌带领当地访民,举报、控告,并组织访民进行多起从黑监狱中营救访民的行动。

201210月份,他们组织20余人将被无锡市滨湖区和太湖街道联席关押在姚湾一号宾馆内的访民沈果冬营救出来,随后,关押在姚湾一号另一栋房间内的访民丁红芬也被政府放出;

2013228日,沈爱斌组织丁红芬等20余人,成功地将被无锡市北塘区联席办关押在新丽新宾馆内的访民吴国新营救出来,同时将负责看押吴国新的北大街街道工作人员控制并报警,可出警的警察到达了解情况后,竟向北塘公安分局求救,召来4依维柯特勤,将被控制的北大街街道工作强制夺走,不了了之;

2013323日,沈爱斌组织丁红芬等20余人,将被无锡市锡山区联席办关押在锡山区委党校内的访民李梅芳营救出来;

江苏省无锡市发生的2013年“6.22”反黑监狱事件。2013622日,沈爱斌和丁红芬组织了30余访民,将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关押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的5位进京上访人员营救出来,激怒了腐败滥权枉法的无锡当政官员,后来,无锡政府竟然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5名营救者抓捕,就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落下帷幕时,无锡政府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此5人判刑。最终,沈爱斌和丁红芬被判实刑,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一年九个月,沈爱斌被开除公职和党籍,2015312日出狱,丁红芬20156月出狱。他们现失业,屡遭当地政府迫害。本网均有报道和记录。

值得关注的是,自从20136.22劫狱案后,无锡的黑监狱在人权捍卫者的激烈抵抗下,被彻底消除了,但是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和丁红芬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五、“法制学习班”(黑监狱)现状

2014年开始,全国的“法制学习班”虽然渐渐稀少,但未绝迹。

江苏省泰州市当局现在仍有非法拘禁多名访民的事实,据当地刚从黑监狱出来的访民透露,泰州当局为争取“零上访”的政绩,现在除以“法制学习班”名义实施非法拘禁外,还常年以“被精神病”的形式,将访民长期关押在精神病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访民汪荷娣今年已经两次被强制关押到无锡市精神病医院。

现在,每逢全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中国大陆仍有维权公民被政府限制人身自由的现象,只是政府不再以“法制学习班”的名义向“学员”宣布。

2015年年“9.3”阅兵期间,全国各地均有访民“被软禁”的现象。有被公安连续“传唤”、“软禁”到派出所,有被公安直接“软禁”到宾馆,有被公安“软禁”到办公场所,还有被公安“软禁”在家,更有的被政府关押到墓地的怪象。不胜枚举。

六、“法制学习班”的办班点(黑监狱的地点)

“法制学习班”的办班点,即黑监狱的地点,全国各地不尽相同,但大体有如下几种:

一是公安机关的办案点,如犯罪嫌疑人的指定监视居住点,除用于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监视居住的刑事措施外,也成了维权访民的“办班点”;

二是社会宾馆,在宾馆内开几个房间,长期用于非法拘禁上访人,而且,几乎都有公安能与操作;

三是企业内的宿舍、厂房,一些地方政府,长年租用一些企业内的宿舍或破旧厂房,用于关押上访维权人员;

四、民房住宅,政府人员,租用偏远僻静的农民住宅,来从事非法拘禁上访维权人员;

五、民兵训练基地,军事化管理单位,普通人员无法进入,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的民兵训练基地,曾是政府用于长期关押上访维权人员的场所;

六、部队的宾馆,本是用于对部队军人或离职干部开放的非赢得场所,一些地方政府却以租用的方式,长期承包了一此房间用于关押上访人员,如无锡的锡梅宾馆;

七、非正常上访人员训诫中心,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上访人员训诫中心”,以这个名义,以上访人员举办“法制学习班”,非法拘禁上访人员。如河南南阳非法设立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就是典型的政府黑监狱。

八、法制教育基地,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法制教育基地”,以这个名义,将上访维权人员关押,实施非法拘禁,如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当年的“建三江事件”,律师为被非法拘禁在其中的人员进行呼吁,带到枉法公安的打击报复。

九、政府的干部疗养院,本是用于政府离退休人中休闲的场所,却变成关押上访人员的场所,如位于江苏无锡鼋头渚的江苏省干部疗养院,在2013年也曾是关押访民的黑监狱;

十、地方党校、党校,顾名思义,是用于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场所,在某些城市却变成非法拘禁访民的黑监狱。如中共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委党校,曾在2013年以“政府法制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过李梅芳、孙静芳、杨国英和沈爱斌等人,当年的323日,李梅芳被其他访民成功地从党校黑监狱营救出来,此事,在2013年曾轰动一时。此后不久,便暴发了“6.22”群体访民的劫狱案。

七、“法制学习班”本质——政府的黑社会化运作、两种形态及十一大特征

“法制学习班”本质是政府以黑社会方式,超越法律践踏人权而设立的机构。 “法制学习班”全部是在省(含)以下政府的操控下进行,它有两种形态。一是地方政府直接操作,另一种地方是以政府为后台,由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以黑社会方式出面操作。

由政府直接操作“承办”的“法制学习班”,基本都由公安和信访介入操办,由地市级政法系统指挥,区、街道政法系统、公安、信访、社区(村)人员参与,以公安为首,辅以城管、卫生等部门,将上访人员从北京或从家里或从路上等各处将学员强行“请到”“法制学习班”。

由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出面操作的“法制学习班”,则没有政府直接“承办”那么“文雅”,均是以完全强制暴力方式,将访民关押到黑监狱,在北京曾发生过一起安徽访民李蕊蕊在黑监狱里被看守强奸的事件。

全国各省市在北京租房、雇黑、强制截访并关押到黑监狱的行为,是完全的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单一目的的非法拘禁,被押回地方后,在当地以“法制学习班”名义举办的黑监狱,目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还有“洗脑、逼签”等多种目的。

被政府以举办“法制学习班”名义办学的学员,通常都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大部分是普通老百姓,因为在中国,老百姓是占大数的,也是最弱的群体,是公权侵害的最大目标,还有一些企业老板,本来靠体制经商赚钱的,因为权益遭到侵害,走上维权,再就是少数的国家公务员,因为权益受到侵害,也走上维权。这些人,无一能幸免遭到政府的打击镇压。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各不相同,有劳工纠纷,有医患纠纷,有征地拆迁,有对公、检、法制造的冤案,还有劳保和养老等等。目前,中国大陆最多的维权事项是征地拆迁引发的上访维权案,全国普遍存在,范围广、人数多、损害大、影响大。但不管是哪种情形,只要是上访维权,均被地方政府视为眼中盯、肉中刺,因为影响到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和脸面。

这些维权者,只要进京上访,就随时可能遭截访、绑架、失踪,而且,即使不进京上访,在当地,也有可能随时“被失踪”,只要政府认为你可能上访,或上访回来了,政府要给你颜色看看,都会“被失踪”。

尤其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中国大陆的各级政府非常紧张,基层的维稳人员就红火起来,因为他们又有“业务”了,可以有“生意”赚钱了。而这时往往是访民的兴奋点,要么被拦截,关押到黑监狱,要么进京上访,与政府官员玩“猫捉老鼠”游戏。

在地方政府热衷于“法制学习班”的那段时期,访民的上访行动,犹如搞“地下党”工作,神秘而隐蔽,想尽办法,用各种方法逃到北京,因为那时在北京各信访场所,都是地方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的扫描场所,只要发现了目标,便被强制带离,然后的下场,你就知道了。为了避免被捉回,访民到了北京,不敢用身份证住宿,不敢开手机,不敢在公开场所露面,整个活动堪比“特工”。

上访者只要被地方政府从北京截访带回,用一句形容非常恰当:“麻雀掉进烟囱里”有命没毛!少则被送进“法制学习班”“深造”几天,多则十几天,几十天,上月,甚至成年关押,没有固定期限,政府也不告知家属,刚开始,家属非常紧张,后来被关押的次数多了,也就不紧张了。还有的家属报警,警察也不出警,闹得凶一点的家属,政府会对其进行威胁,甚至珠连,也关进黑监狱,因此,在黑监狱盛行时,人人惧怕,更因为在黑监狱里会遭到各种折磨、虐待,不给饭吃,不让睡觉,被关在阴暗潮湿的没窗户的房间里,还有的遭到恐吓、威胁、殴打、体罚,甚至坐老虑櫈、戴手铐、“开飞机”、反手上吊、被下,还有的被强迫交易,逼迫签订拆迁协议等。地方政府会根据每个访民的个性特点,制定“整治”方案,要彻底“整服”上访者,让上访者停访息诉。

最主要的一点是,访民从“学习班”出来后,根本无法对自己遭遇的情况向外界或相关部门投诉或追责,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在进入“学习班”时,是被套着黑头套进去的,出来时,也是被套着黑头套出来,无法找到黑监狱地点,再者,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资料,即使报警或向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去举报或控告,也因无证据,不受理,叫天不应。非常可悲的是,有些地方的百姓,因为惧怕政府,就是知道家属被关押,也不敢出来报警,采取行动进行揭露、营救,目前江苏省泰州地区就是这种情形。

因为在黑监狱中,有公安、信访、政法委、街道、村干部介入,访民有些是认识的,所以,勇敢一点的访民,就向外界揭露,举报,这也给政府制造了一点压力,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除无锡市外,全国各省对访民举办的“法制学习班”都没有任何法律文书或政府手续,而无锡市锡山区访民孙静芳家属却通过抗争,拿到了信访局和街道共同送达给家属的《锡山区非正常上访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学习告知单》(附后),是锡山区联席办签发的。

在沈爱斌出狱后,他从冤案的案卷中,发现了无锡市、滨湖区和太湖街道三级联席办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全套详实的办班资料(附后),并且,在沈爱斌诉无锡市政府公开三级联席办政府信息案中,得知无锡市的三级联席办不属于行政序列,是党委机构,也就是说,非法拘禁无锡访民的黑监狱,是中共无锡市委这个基层党组织举办的。

下面,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对维权公民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黑监狱)为例,初步总结出“法制学习班”有以下十一大特征:

无锡政府对上访人员举办的“法制学习班”是以三级“联席办”的名义对外的,即无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为无锡市联席办)、无锡市某某区(如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等)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为某某区联席办)、无锡市某某区某某街道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为某某街道联席办)。在实际过程中,都是区信访局和街道工作人员对“学员”宣布“现在对你举办学习班,进行法制学习,你必须遵守纪律、、、、、、”都只接触到街道一级联席办。

“法制教育学习班”全名为“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公权强制秘密非法拘禁的犯罪本质。据初步统计,无锡地区有近千人次被联席办以“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名义非法拘禁过,全市范围内有100多处用于非法拘禁访民的黑监狱。

我们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和受害者本人签名资料,供调查。无锡三级联席办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主要有以下11项特征:

(1)“招生方式”:绑架、诱骗、传唤;

访民可以在任何地方,有的在上访,有的在家,都会突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绑架,然后被送到“法制学习班”;也有的被街道、信访、公安工作人员以谈话、谈心、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等方式,将访民诱骗出来,然后直接送到“政府学习班”,还有的是公安直接上门传唤,然后送到“法制学习班”。

(2)无任何手续

无锡地区所有被参加过“法制学习班”的人,没有一个人在入学前、学习时或学习结束后,能拿到任何手续。访民孙静芳家属在是在多次报警,坚决向政府要人,而且孙静芳的73岁父亲和70岁母亲向政府要人,要不到人就去北京,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才将《告知书》送给了他们,以示孙静芳是在政府“学习班”。

(3)无固定期限

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人,没有固定、明确的学习时间,只知道何时进班的,何时结束,则无人知晓。少则几日,多则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4)不告知家属

据目前统计,没有一个被参加“法制学习班”学员的家属,能收到政府主动给家属的告知手续。只有个别几个家属在发现人失踪了,报警后,当地街道或信访办给家属《告知单》,告知家属失踪人员被办班学习,据我所知,给家属的有一份是原件,一份是复印件。

(5)办班地点保密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所有被参加学习班的人及其家属,入学时都不知道被参加学习的地点,只有极少数在学习中后期,通过特殊途径获得地点,因为绝大多数学员是被套着黑头套押进学习班的。还有的是出来后,根据自己“学习”期间的记忆,通过寻找、判断才找到学习地点的。

(6)没有通讯自由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人,在学习期间被强制搜走通讯设备,禁止与外界联系。有的访民入学后,所有随身物品都被搜走。

(7)没有人身自由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所有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人,在学习期间,都是被限制在特定范围内,都是被强制限制活动范围,都是有专人24小时看押,没有人身自由。

(8)受刑讯(酷刑)逼供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访民,有部分学员在“学习”期间被公安介入刑讯并做笔录。无锡丁红芬、黄民菊、华惠清、王建芬、浦兴娣等人,在黑监狱中遭遇酷刑。

(9)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被参加“法制学习班”的访民,都不同程度受到过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有公安、信访、街道、村委、检察、综治、单位等部门的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的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还有街道、社区等部门雇佣黑社会对学员进行上述行为。

(10)下药投毒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有丁红芬在被参加“法制学习班”期间,办班单位在其早餐中放入不明药物,在其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舌头发硬,无故流口水,且无法控制。后被良心看押人员发现,丁红芬才拒绝服用,免遭毒害。

(11)强迫(胁迫)交易

据目前统计,无锡地区,有一部分访民,在被参加“法制学习班”期间,受到村委、街道、信访、公安、拆迁办等部门人员的恐吓、威胁,致使学员放弃合法权益,逼迫签定房屋拆迁、停诉息访等协议。

结束语:

本网长期以来对黑监狱的侵权事件予以了大量的报道,本报告只是对其中的一些案例予以归纳总结。当下中国大陆,中共各级政府机关对上访公民的人身自由的粗暴侵犯是普遍发生的事情,而其以黑监狱最为残暴、野蛮,黑监狱对现行法律的践踏也是肆无忌惮的。

由于包括本网及大批人权捍卫者的关注、报道和抗争,使得大陆一些地区的黑监狱事件有所减少和收敛,但是这一切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将持续不断地关注和报道“黑监狱”这一践踏和侵犯人权的行径,持续不懈的抗争,最终使得“黑监狱”在中国大陆被彻底铲除。

中国维权动态周刊总第446期(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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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维权律师群体遭到大抓捕事件曾震惊中外,如今,当局大有要将维权律师赶尽杀绝的态势。山东人权律师舒向新最近遭警方抓捕,并被检方批捕。可见,维权律师依然是举步维艰。北京公民葛志慧因围观浦志强案被警察打伤,她四处投诉,却没有一处给她个说法,底层民众的命运之悲催由此可见一斑。房价不再高歌猛进了,然而,石家庄开发商深夜逼老太签字同意拆迁、四川罗江县政府竟然半夜偷偷拆商铺,地方政府为了权力寻租,已经完全不顾民众的死活。

本期目录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四川省罗江县被拆迁户政府讨说法遭遇特警围堵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广东惠州人权捍卫者叶晓峥被判刑一年半
2、江苏无锡维权人士许海凤出狱
3、沈阳人权捍卫者许梅英遭刑事拘留
4、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因遭批捕
5、山东临沂酷刑受害人周洪云母女在京遭绑架
6、山东人权律师舒向新被执行逮捕
7、四大银行被买断职工因元旦举牌抓进进马家楼
三、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北京公民葛志慧围观浦志强案被警察打伤
2、湖北计划生育手术受害者张文芳差点被喂鱼
四、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石家庄开发商深夜逼老太签字同意拆迁
2、四川罗江县政府竟然半夜偷偷拆商铺
五、其它骚扰行为
1、湖北在押政治犯刘家财会见遭监控 家境艰困
六、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上海人权捍卫者拉横幅抗议当局枉顾国内民生、环境
2、环保卫士嵇书龙到北京公交公安分局拉横幅追案
3、上海“镇保”失地农民112名代表第15次到上海市社会保障局维权
七、国际人权
1、联合国难民署称一年内100万难民和移民涌入欧洲
2、越南被控反政府罪音乐人服刑4年后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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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四川省罗江县被拆迁户政府讨说法遭遇特警围堵
四川省罗江县北街商铺户主邹宁等12人,于12月28日上午到罗江县政府,要求常务副县长张胜虎对27凌晨1点左右的偷拆事件给个说法,张胜虎不但拒绝出面,还喊来几十个特警,围堵被拆迁户。被拆迁户邹宁价值近万元的皮衣被撕烂,刚买的苹果手机被抢走后摔烂,70多岁的老人也被七手八脚的连拉带拽的赶出政府大门。(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701.html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广东惠州人权捍卫者叶晓峥被判刑一年半
12月29日,广东惠州人权捍卫者叶晓峥(网名“湖面一舟”) 被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叶晓峥去年因为支持香港“占中”,惠城区公安分局国保闯入他家,调查他身穿印有“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字样的黑衣,以及与多位朋友在家中声援香港“占中”之事。1月17日被惠州检察院批捕,6月18日被起诉到惠州市惠城区法院。(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6.html
2、江苏无锡维权人士许海凤出狱
12月17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许海凤去浙江乌镇参观习近平主持召开的国际互联网大会,被无锡警方押回后以“违法监管规定”为由被行政拘留10日,12月28日获释,无锡维权公民集体前往拘留所迎接。据悉,在无锡市拘留所前,许海凤激昂陈词,痛斥“江苏无锡市政府是个贼,偷我房子不归还!”。(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446.html
3、沈阳人权捍卫者许梅英遭刑事拘留
12月30日,沈阳人权捍卫者许梅英遭刑事拘留。她姐姐接到许梅英的电话称被刑事拘留了,原因是北京“509”起诉公安部案件,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被送往第一看守所。由于许梅英持续不断以法律方式维权,遭到沈阳警方的忌恨。(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392.html
4、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因遭批捕
12月30日,维权网获悉,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两次刑拘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又遭正式批捕。10月26日,李玉凤和焦作十余维权访民在北京南站附近相遇,老乡们在京难得的一聚,照相留念是当代社会很平常的事情。像照完了,十余人就地聊天,没有马上离开,竟被北京公安丰台分局抓到右安门派出所。李玉凤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其他人被行政拘留5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261.html
5、山东临沂酷刑受害人周洪云母女在京遭绑架
12月31日上午,维权网信息员得知,山东临沂酷刑受害人周洪云、孙永香母女在京遭绑架、劫持。目前,周洪云被关押在久敬庄,孙永香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劫持后下落不明。据了解,4月,周洪云的儿子被逼死在当地派出所,她和两个女儿孙永芳、孙永香因此不断上访讨要说法。因上访母女三人已经12次被拘留,多次遭殴打、辱骂、拘禁等酷刑迫害。(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5/12/blog-post_726.html
6、山东人权律师舒向新被执行逮捕
1月2日上午11点30许,山东著名人权律师舒向新律师被控涉嫌诽谤罪被济南历城法院让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执行逮捕。这个消息是舒向新律师微信发出的,他称自己当时正在办理逮捕手续。随后,被带到历下区洪家楼派出所。(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6/01/2016_2.html
7、四大银行被买断职工因元旦举牌抓进进马家楼
1月2日,有内蒙、吉林、陕西等7位被买断工龄的四大银行职工在中南海路过时被查身份证,之后送府右街派出所,后再送到马家楼,他们是陕西杜英、吉林于萍、杨艳秋、苏金伟、辽宁刘建伟,以及内蒙的包海小、红梅夫妻俩。这一次四大银行维权断友自被半个月前集体进京。(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6/01/blog-post_3.html
三、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北京公民葛志慧围观浦志强案被警察打伤
1月1日,维权网信息员获悉,北京公民葛志慧因围观浦志强案开庭,被警察打伤后一直不断向北京公安、督查等有关部门投诉和求助,要求涉事民警所在的当地公安机关送她到医院治疗但始终未果。目前,葛志慧被殴打的腿部伤势还很严重,不能行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6/01/blog-post.html
2、湖北计划生育手术受害者张文芳差点被喂鱼
元旦,是中国宣布废除独生子女政策的生效日子。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残疾者张文芳和陪同的母亲,在新发地一宾馆被洪湖市驻京办罗姓主任雇佣的黑保安押回洪湖,用标有中国海事的快艇押送到湖中央一户鱼民的船上,几个人抬坐轮椅的张文芳时,张文芳掉入湖中差点喂了鱼。(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6/01/blog-post_49.html
四、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石家庄开发商深夜逼老太签字同意拆迁
12月25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向梁秋果送达判决书,判决撤销其与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道办事处大谈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大谈村委)、河北东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大谈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梁秋果老太太77岁,其丈夫郑元子持有宅基地证,占地0.23亩,建筑物570.65平方米,位于大谈村谈东街8号。郑元子去世后,由梁秋果老太太和四个子女继承。2010年,大谈村委勾结东丽公司,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深夜对梁秋果一家实施逼签。言语逼签不成,就采取诱骗、恐吓、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逼迁。(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704.html
2、四川罗江县政府竟然半夜偷偷拆商铺
从3月份开始,四川罗江县陕西馆巷片区的棚户区改造中,罗江县征收办不知从哪来的底气,办事能力低下,手段简单粗暴,对不满意其征收条件的业主采取各种下三滥的手段。在发生了7月24日的暴力野蛮对北街正在营业的商铺拆毁后,不思悔改,对商铺业主的诉求不闻不问,罗江县公安局在接到业主的报警后也偏袒政府而不作为。在10月4日把业主李宇骗出门后偷拆了李宇的住房后,发展到12月27日的半夜偷拆。(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222.html
五、其它骚扰行为
1、湖北在押政治犯刘家财会见遭监控 家境艰困
1月3日,维权网获悉,日前,湖北在押政治犯刘家财会见家属遭全程监控,父亲去世,母亲瘫痪,家境艰困。刘家财的妻子王玉兰2105年12月30日来到湖北沙洋汉津监狱探监,因为刘家财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会见比其他在押者要求严,家属接见必须沙洋县国安局的全方位监控才完成。(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6/01/blog-post_92.html
六、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上海人权捍卫者拉横幅抗议当局枉顾国内民生、环境
12月28日,上海人权捍卫者魏勤、张平、颜秀英、耿大庆冒着被抓被坐牢的风险上街拉写有“有钱对外大撒币,没钱治霾顾民生”的横幅,强烈抗议当局在世界各地四处大把撒钱,而没钱治理自己国内的极其严重的雾霾污染,全然不顾民众的生存环境。(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670.html
2、环保卫士嵇书龙到北京公交公安分局拉横幅追案
12月30日中午,江苏环保卫士嵇书龙在陈巧兰、郝志全的陪同下,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公安分局追案,要求承包人张立群有所作为,破一下三年前那一起没有任何难度的盗窃案。由于北京公交公安分局继续不作为,嵇书龙在分局门口拉“徇私枉法,执政为私有,警匪一家,私放罪犯”横幅,并高声谴责这些民脂民膏供养的“人民警察”的渎职行为。(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2/blog-post_432.html
3、上海“镇保”失地农民112名代表第15次到上海市社会保障局维权
12月29日,上海46万“镇保”失地农民的112名代表冒着刺骨的寒风早上8时左右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所在地)进行2015年以来的第15次维权。也是局长周海洋第15次不作为,代表们要求给失地农民一个说法。(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hr/2016/01/11215.html
七、国际人权
1、联合国难民署称一年内100万难民和移民涌入欧洲
联合国难民署(UNHCR)与国际移民组织(IOM)最近联合发布新闻稿称,截止2015年12月底,一年内涌向欧洲的难民和移民高达100万人,超过3600人在偷渡地中海过程中遇难。通过地中海抵达欧洲的难民数量是972500人,国际移民组织称呼通过土耳其边境到达保加利亚和希腊的难民人数达到34000人。联合国难民署称,这是自上世纪90年前南斯拉夫内战爆发以来,因为战乱和冲突导致难民抵达西欧和中欧的最高时峰。(详情请见:http://humanrightsbriefing.org/archives/5967
2、越南被控反政府罪音乐人服刑4年后获释
12月29日,关注全球被囚禁音乐人组织音乐表达自由(Freedom of Musical Expression)发布消息称,越南著名音乐人武明智(Vo Minh Tri)在服刑4年后,已于12月13日获释。武明智是越南的异议音乐人士,作为一名鼓手,他曾在2011年发表针对与中国南海领土争议问题的作品,包括《我的越南在哪儿》(Viet Nam Toi Dau)、《你是谁》(Anh Là Ai),两首歌曲都批评越南政府在南海领土争端上对中国的保守政策。(详情请见:http://humanrightsbriefing.org/archives/5970
编辑:杨光耀、贾庭芳
责任编辑:张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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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公民倪春香家正遭南通新城拆迁公司骚扰、逼迁、堵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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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正报道)201616日,江苏南通公司倪春香家遭到南通新城拆迁公司24小时派5名人员骚扰,全天候非法跟踪家属及小孩,企图通过此等手法逼迫倪春香拆迁,刚刚又将倪春香儿媳陈庆庆的车堵住。

据倪春香儿媳陈庆庆介绍,自2016年元月4日起,她家位于南通市开发区小海街道汤家窑村935号的住处,被南通新城拆迁公司安排了5名不明身份的人,24小时堵在她家门口,并对她家人员的一切行为进行监控,并非法跟踪她的家人及小孩,对她家造成了恐吓和威胁。

刚刚,那些人员又堵住了陈庆庆的汽车,不让陈庆庆开车,陈庆庆报警了。

陈庆庆说,因为拆迁补偿款太低,她家的房屋没有谈好,因此,拆迁公司就采取这种手段,来逼迫她家“就范”。

河南省高院通知下属法院帮公安部门协查人权律师朱孝顶、常伯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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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6日星期三,本网获悉:近日,河南省高院通知要求下属法院协查人权律师朱孝顶、常伯阳。

据朱孝顶律师微博:“向河南高院求证,河南某法院通知是否真实?《通知》称接省法院通知,近几年来,以朱孝顶、常柏阳(应为常伯阳)为首的部分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不断向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企图影响司法公正,扰乱社会。应公安部门协查要求,请各院排查、统计朱孝顶、常伯阳两位律师代理的案件清单,将统计表格发送至中院掌握。”

朱孝顶律师为此发表了壮怀激烈的元旦献词:“2016,已经到来!随时准备迎接牢狱,虽然我们一直秉承良知,虽然我们只是一介草民,虽然我们被微不足道!今天还活着,免费呼吸着雾霾,共做中国梦!只要被抓,不会再幻想无罪不起诉和无罪判决,能继续活着必须感恩。微评:果不出所料,河南高院一纸通知已经揭示巨网已张。”


709逆流后,中共当局对于人权律师打压仍然持续,朱孝顶、常伯阳所面临的境况就是一个缩影。对朱孝顶、常伯阳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声援浦志强案被刑事拘留的人权捍卫者李美青获释回家 因声援浦志强被刑拘和失联的人仍有8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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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616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声援声援浦志强案被刑事拘留的人权捍卫者李美青今天获释回家。

据李美青妹妹李焕君:“因围观浦志强案被刑事拘留的李美青已经平安到家,感谢朋友们关注支持。现被管控教育中,等方便时会亲自感谢朋友们,请继续关注支持其他被关押人员。”

李美青是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双庙村石榴庄人,是曾在美国拦阻习近平专车的人权捍卫者李焕君的姐姐。20128月因家被强拆而不断上访。于20151222日在浦志强案宣判之日,因声援浦志强被刑拘。

目前,因声援浦志强被刑拘和失联的人仍有8

刑拘者6:        
1.渠红霞 山西籍北京家
2.王素娥 辽宁
3.张占 河北石家庄
4.冉崇碧 重庆
5.文仁贵  四川
6.盛兰福 辽宁大连

失联者2:
1.陈文昌
2.孙秀琴

对以上8人的下落和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舒向新律师看守所遭酷刑殴打致伤 律师亲属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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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616日星期三,本网获悉:舒向新律师看守所遭酷刑殴打致脑积水,律师亲属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据舒向新妻子刘秀芹: “今日16日下午,辩护人蔡瑛律师第三次会见被暴殴的舒向新律师,带出手稿,经医院诊断为脑积水脑萎缩等脑部疾病,现在不适宜羁押,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

201612日上午1130许,山东著名人权律师舒向新律师被控涉嫌诽谤罪被济南历城法院让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执行逮捕。后被关押在济南市第二看守所内。济南第二看守所名叫张世尧的警察残暴殴打及酷刑虐待了舒向新律师,他的殴打直接导致舒律师受伤、脑积水。张世尧电话:13805318693

舒向新律师,山东省济阳县人。19702月生。山东大学法律本科生毕业。2008年创办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因帮村民土地维权,被当地政府诬陷“敲诈政府案”,从此开始了4年的维权之路。

敲诈政府案”是近年来各地方政府打击、镇压访民常用的卑劣手段。而舒向新律师就是所谓“敲诈政府案”受害人,由此他开始不断为自己依法维权,同时积极代理全国各地的“敲诈政府案”,为同受政府冤屈的访民依法维权。

近年来,出狱后的舒向新律师因不畏压力,继续毅然代理数起访民敲诈政府案,遭到当局忌恨。现在他代理各地同类案件有:“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敲诈政府案等等。

新年伊始,舒向新律师被济南历城法院控诽谤罪,直接逮捕。由法院下令直接逮捕律师,实属罕见。舒向新律师被法院直接逮捕案成为2016年新年第一案。对舒向新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舒向新律师被捕事件及辩护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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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简介

舒向新律师,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15月因代理涉征地拆迁纠纷被济南市公安局构陷,以敲诈勒索(政府)罪立案,至今未撤案。20147月,舒向新被律师事务所原内勤人员王某夫妻提起侮辱、诽谤罪自诉,案件经过一、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后待判。

20151231日,自诉案审理法院即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突然下达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执行将舒向新羁押于济南市第二看守所,同时通知辩护人201618日开庭宣判。

王某,原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内勤人员,在20082011年间,以合伙投资和办公费用开支的名义转移律师事务所资金584.94万元,购房八套、购车一台,其余款项继续占用。舒向新获知后多次与王某夫妻协商,并多次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经济矛盾,挽回部分损失,但济南两级法院和公安机关相互推诿,造成舒向新无法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解决其与王某之间的纷争。

20143月,状告无门的舒向新在其个人网站上发表了《舒向新对济南机场周某某的实名举报》等贴文,称自己和王某保持有六年的情人关系等。王某夫妻即以此事实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舒向新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针对此指控,舒向新及其辩护人认为,舒向新没有捏造事实,自诉人不能提供涉案帖文点击、浏览用户对应的具体IP地址和数量,无法确定贴文的实际点击、浏览次数,定罪证据不足,应当判决无罪,法院决定逮捕舒向新错误。

二、羁押期间突发的暴力事件。

201614日下午,辩护人前往济南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舒向新,遭到值班人员拒绝,称“管教在跟他开会谈话”,经抗议后辩护人争取到了约十分钟的会见时间。辩护人会见时,方得知舒向新遭到了看守所张姓管教人员的长时间的粗俗辱骂、严重的暴力殴打等酷刑,情节极为严重。而事情的起因仅仅是因为舒向新拒绝看守所的强迫劳动,即被张姓管教人员铐在看守所的通风走道处,时间长达七个多小时,期间被张某殴打五十余拳,并禁水、禁食、禁尿。

三、维权过程。

舒向新律师因自诉案被逮捕的消息,迅速传播并引起人们的公愤和质疑。

201614日,辩护人到达济南,下午会见即发现了舒向新遭遇殴打一事,辩护人当即向济南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室进行了投诉举报,要求检察人员在第一时间对舒向新的伤情进行拍照取证。

15日上午,辩护人第二次会见舒向新后,下午前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对舒向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撤销逮捕决定的报告,并再次就诽谤案的事实和证据不足与主审法官王文燕进行了交流。

16日上午,辩护人在多名关注舒向新事件的律师同行的陪同下,到济南市、历城区两级检察院提交了要求对历城区人民法院逮捕舒向新的决定进行法律监督的报告,到济南市司法局为舒向新律师提出了维权要求。下午,辩护人第三次到看守所会见舒向新,得知昨日下午舒向新被带到济南市第三医院检查了身体,医生诊断双脸明显肿胀,双眼内充血,无骨折但有严重的脑萎缩和脑梗塞症状。得知此情况后,辩护人又立即赶往历城区法院,反映舒向新身体状况,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并当场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主审法官答复将向领导汇报。

四、辩护人感触。

舒向新律师的过去,确实有不能回避的污点,这已经让他自食恶果。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近一年来舒向新律师已经用行动让大家,至少是让家人和辩护人感受到他的改变;而这一年中,舒向新在公益维权领域做出的努力,大家也有目共睹!这样一位能够回头的律师朋友,辩护人认为值得大家去关注。更为重要的是,法律的公正应是普遍和客观的,我们认为,舒向新有错但不构成诽谤罪,因此,无论舒向新是谁,我们都应为他呼吁!

五、后记。

刚刚获悉,有湖南长沙司法部门领导协同一干人马,正在登机飞往济南,要“带”我回去,估计是为舒向新的事来。郁闷,这次我来济南一切依法进行,法律援助舒向新,并无任何违规、过激行为啊!

蔡瑛律师
201617


习近平重庆视察,地方当局滥用职权关押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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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201617日星期四,本网获悉:当宣传部门公布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重庆于元月6日离开后,遭地方公安间歇性失去人身自由的郭兴梅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总书记视作“赵王”,故意给他抹黑啊。

据了解,201615日早晨,重庆维权人郭兴梅准备到法院去立案,正要上公交车时,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覃家岗派出所副所长及民警、协警等5人强行抓上警车,带到该所非法关押10多小时。后在郭兴梅强烈要求下才押送回家中,安排派人看守不许出门,警告在6日后才许出门,否则还被关押。

郭兴梅说:“我是看了电视才知道习主席来重庆视察,我想问重庆公安,你们在怕什么?怕我们访民向习主席反映问题吗?习主席提倡"依法治国",重庆公安就这么任性,这不是给习近平抹黑吗?”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还有重庆市九龙坡区的被强拆受害者谭敏。


河北人权捍卫者赵春红诘问:老百姓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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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上世纪二十年代鲁迅的“赵家人”风靡当今网络,惊得中宣部赶紧下令屏蔽“赵家人”、“精赵”、“赵仆”等词汇。其实,除鲁迅笔下“赵家人”的傲慢、武断、恣意外,当今百姓感受到的更多是鲁迅笔下的无物之阵!就是你满腔怒火,却碰上善于推诿的赵家人!

用九死一生维得部分权利的河北承德平泉县人赵春红,原本带着已经6岁的儿子好好回归赵家人指导的正常人的生活,却不料用生命争取来的200余万血汗钱,面临被昧心商人勾连法院通过虚假诉讼所掠夺,为了夺回自己的血汗钱养育完成了儿子,赵春红找到平泉县政府,却进入鲁迅先生笔下的无物之阵,被“赵家人”告知司法独立不能干预。

据了解,201616日,赵春红和几十位被虚假诉讼套牢的受害者到平泉县政府,发现还有大批买房被骗的百姓也在县政府,这些是农村到到城里买房的,钱交了,可房子三年了房还没影呢,开发商已卷款失联。

赵春红说:“现在这农村流行说媳妇都要先到城里买房,钱财两失,这些愤怒的人们和我们几十户血汗钱被坑了闯进县政府,而最高领导给我的指示是自己找路子,不要过激,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云云……”。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法律武器掌握在你们赵家人手里,老百姓如何拿得起?为什么这个时候你们不说党的绝对领导了?“不要过激,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这不是给予我们老百姓的无物之阵吗?

如果整个社会的法律正义得不到保障则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的失责。如果一个制度大家都认为它有问题,而我们因为只要有一个绝望的人,整个社会都不会安全。我们的法治如果不能建立起来,大家对法律的正义都失去信心,那么我们就将慢慢走入丛林。如果我们连内心的良知都失去,那么自然正义也将要消失,我们就将走入地狱。

基本解决问题的赵春红曾经为自己取“人生如梦”的网名,一心想做个美梦,把儿子平安养大,踏实过日子。可几百万的血汗钱都被坑没了后才发现,这不仅是一个赵家人的制度,更是一个无物之阵的制度。

软弱放任这样的制度继续运行,每个人就是鲁迅笔下那无物之阵的帮凶。201617日,曾经的维权女侠再度启程进京,以“不寻死、不怕死”为誓言,为中国的民主法治,去碰撞那个无物之阵。




酷刑报告:舒向新律师手稿控诉看守所遭遇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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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16日下午,蔡瑛律师第三次会见舒律时,带出其手稿《舒向新对201614日被殴打一事的说明及控诉》,本网全文整理如下。】

舒向新对201614日被殴打一事的说明及控诉

看守所6点起床,起床后就要干糊牛奶箱的工作(伊利牛奶和蒙牛牛奶)。7点半吃早饭,8点半管教点名。

点完名后,张世尧管教问我为什么不糊牛奶箱,我说我干了其他活,他就骂我,骂“操你妈,人家干你为啥不干”,骂了很多污言秽语。后来我就顶了他一句,他就把我带到大厅的楼梯处,用一个手铐把我拷在楼梯的铁栏杆上,我只得举手仰脸。他边骂我:“操你妈,你太嚣张”等粗话,边用拳头打我脸。一开始,在我一侧打,后来又蹲在楼梯上朝下打我的脸,围着6-7名警察,无人制止。我被打的发出惨叫,被打40-50拳后晕了。

不知过了多久,听到有人说:“行了行了!”。我头嗡嗡作响,头部身上多处疼痛,低头看到地上有我流出的血水。

我被铐在打开窗户的楼梯7个多小时,不让吃饭、喝水和解手,一直在示众。我穿的太少,非常冷,冻得说不出话。来来往往的警察熟视无睹,见多不怪了。

舒向新
201615

468名公民签名声援看守所受酷刑迫害的舒向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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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614,身强体壮的舒向新律师在看守所遭受暴殴等酷刑后,除被殴打所致的外伤外,经医院诊断双眼明显肿胀,双眼内充血,有严重脑萎缩和脑梗塞症状。

舒向新律师在看守所遭酷刑的消息在微信公民圈迅速传出和转发后,网友自发成立的“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签名人数不断攀升。

15,本网报道和发布了284名网友“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第一批)签名名单。由于签名是在几个微信圈内自发转发,所以微信圈中出现了几个不同的统计版本。

本网信息员摘录了网友的其中一份统计名单,截至201617日凌晨,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468名网友签名加入“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并发表如下声明:

权力的雾霾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 !

今天,正值人们迎贺新年之际,也正值全国假期之时,却传来了个黑暗的消息,济南市著名维权律师、良心律师舒向新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批捕,其“罪名”是“侮辱诽谤罪”。
这是个自诉案件性质的罪名,且不说舒向新律师有没有触犯这个所谓的“侮辱诽谤罪”,即便有,也应当经过取证、核实之后再进行逮捕,那么,历城区法院这么迫不及待的逮捕舒向新律师的必要性在哪里?
针对该罪名,公安机关如果要逮捕触犯该罪的嫌疑人的话,是要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为前提的。
在该罪名下的舒向新律师会对当下的社会造成危害吗?显然不会。那么,历城区法院为什么迫不及待地批捕舒律师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舒律师近期代理了不少的敏感案件却是事实,如:“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这些案件要么触动了官员的神经,要么触动了权力的尊严。舒向新律师不畏强权,不惧打压,始终不渝地站在正义的一方,站在法律的一方,站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一方,捍卫着正义的光芒,捍卫着法律的尊严,捍卫着弱势群体权益的底线。
舒向新律师的这次被捕,是不是有权力在幕后作怪,是不是有打击报复的嫌疑,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无论他们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段和名义打压民主人士、良心律师、维权志士,司马昭之心却是路人皆知,无论他们采取什么样的卑鄙手段,但权力的雾霾终究遮蔽不住正义的光辉,钢铁的手铐束缚不住正义的良心,残酷的打压恐吓不住志士仁人。他们的打压更会使维权者们联合起来奋起抗争,让作恶者们最终一败涂地!

签名加入“声援舒向新律师公民团”468名网友名单(截至20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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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山东济南一郭立喜
87东济南冤民一陈思雪
88山东济南访民一高玉芝
89山东济南访民一张广友
90.山东济南访民—田萍
91.山东威海访民一赵健
92.山东文登访民一于翠芬
93山东登访民一鞠洪芬
94山东文登访民一孙洪志
95山东烟台访民—李学华
96.山东临沂—徐玉荣
97.山东—盛巧真
98.辽宁—冯善有
99.山东济南访民—周夏天
100.山东济南访民—张强
101.深圳公民—陈强
102.山东潍坊昌乐访民—肖振霞
103.山东潍坊昌乐访民—张红
104.山东潍坊昌乐访民—刘金兰
105..山东潍坊昌乐访民—刘恩波
106.山东潍坊昌乐访民—王金婷
107.山东潍坊昌乐访民—王秀芹
108.山东潍坊昌乐访民—李凤琴
109.湖北访民一吴巧玲
110.湖北访民—姜三红
111.福建公民—何宗旺
112.广州公民—王勇
113浙江公民—刘道妙
114中石油长庆油田—刘永宏
115.北京屁民——张卫星
116.烟台访民一兰令香
117.烟台访民一路荟玉
118烟台访民一孙翠欣
119烟台访民一纪美凤
120烟台访民一陈香云
121.烟台访民一郝增梅
122.烟台访民一秦高华
123烟台访民一侯华科
124烟台访民一林培云
125烟台访民一陈洪业
126烟台访民一李民山
127烟台访民一李德成
128烟台访民一杨新华
129烟台访民一刘石强
130烟台访民一刘文珍
131烟台访民一刘春生
132烟台访民一王秀莲
133烟台访民一杨君杰
134烟台访民一宫涛
135烟台访民一王燕娟
136烟台访民一王江峰
137烟台访民一闫芳
138烟台访民一王淑风
139烟台访民一陈翠兰
140烟台访民一王进军
141烟台访民一宋香华
142烟台访民一付云香
143.山东烟台——张东阳
144.湖北孝感访民—张五洲
145.江西公民——彭中林       
 146.山东公民——褚庆界
147.山东枣庄——邵泽海
148.山东龙口——李淑芬
149.山东龙口——李宁
150.山东龙口——田秀丽
151.山东龙口------赵有传
152.山东龙口====赵晓峰
153.山东龙口——郭增坚
154.湖北访民—一黄明湖
155.山东菏泽一一程爱国
156.山东聊城一一史朝旭
157.山东枣庄一一李景丽
158.上海公民一一程玉兰
159.上海公民------徐庆华
160.上海公民——秦张决
161.上海公民——毛恒凤
162上海公民——王扣玛
163.上海公民——颜兰英
164.上海公民——颜秀兰
165.上海公民——颜秀英
166.上海公民——颜桂英
167.上海公民——陈志方
168.上海公民——张平
169.上海公民——赵键  
 170.上海公民——张林妹
171.上海公民——俞忠欢          
172上海公民——吴玉芬
173.山西公民——武志刚
174.山东临沂——李向阳
175.山东临沂——宋伟
176.山东临沂——梁艳丽

  177.山东临沂——郑建华 
178.山东临沂------孙永芳
179.山东临沂——孙永香
180.山东临沂——周洪云
181.山东临沂——徐玉堂
182.山东临沂——刘西兰
183.山东临沂——周世国
184.河南公民——-孙志刚
185.河南公民——李美云
186.山东菏泽——赵百战
187.山东菏泽——陈志贤
188.浙江——陈汝妹
189.浙江──陈祥卫
190.浙江杭州──应金仙
191.江苏南京——陈鸿鸣
192.江苏南京——汤树秀
193.江苏南京——李龙
194.山东潍坊——魏素惠
195.山东潍坊——张淇军
196.山东济宁——张学勤
197.山东青岛——张志勇
198.山东青岛——刘春霞
199.甘肃公民——董迎霞
200.甘肃公民——包耀纬
201.甘肃公民——王主尔
202.重庆公民——梁俊西
203.重庆公民——徐建生
204.重庆公民——隆应飞
205.辽宁公民——李君
206.辽宁公民——宋立军
207.辽宁丹东——石治中
208.辽宁抚顺——张福英
209.吉林访民——张明利
210.吉林延边——曹桂苹
211.吉林长春——付強
212.黑龙江———单亚娟
213.山东淄博——翟云国
214.山东枣庄——张超
215.山东枣庄——张自然
216.山东济南——韩莉
217.山东济南——高鸿钧
218.山东济宁——张学勤
219.山东平度——张美芳
220.山东公民——季家友
221.山东日照——焦英
222.山东公民——赵焕亮
223.山东泰安——公民沈山
224.山东泰安——庄亮
225.山东泰安公民——吕颖
226.山东泰安公民——贾邵敏
227.重庆公民——梁俊西
228.重庆公民——徐建生
229.重庆公民——隆应飞
230.四川成都——曾荣康
231.成都——李小成(北漂汉子)
232.湖南长沙——尹周全.
233.湖北武汉——彭汉怀   
234.银川公民——张永宁
235.银川公民——李   
236.上海访民——高雪坤
237.上海访民——徐其昌
238.上海访民——鲁俊
239.上海访民——戴正祥
240.上海访民——徐庆元
241.上海访民——石萍
242.上海公民——陆建兴
243.上海————徐耀兴
244.上海————王家林
245.上海————潘培荣
246.高新年
247.张树春
248.谢文凯
249.广东惠东——黄碧雄
250.广东——黎容好
251.广东中山——袁倚天
252安徽——朱小平
 253.广州访民——郭建和
 254.天津——李国强
255.天津——姚丽娟
256.北京——习建军
257.北京——李波宏
258.北京——赖建平
259.山西万荣——秦雷东
260.山西——武志刚
261.广西——戚钦宏
262.渝——罗亚铃
263.陕西——潘登科
264..山东济南——张岳华
265山东济南——刘辉
266.山东潍坊——丁玉娥
267.山东潍坊——丁超
268.河南平顶山——冯永杰
269河南平顶山——徐素娜
270.河南洛阳——张小平
271.河南平顶山——刘丽星
272.河南公民——孙志刚
273.吉林长春——陈大山
274.辽宁沈阳——崔虎
275.辽宁沈阳——赵红玉
276.辽宁——董桂霞
277辽宁——刘丽
278.辽宁——刘华
279.辽宁——王志民
280.山东烟台——王庆余
281.山东东营——李明
282.山东东营——王立新
283.山东淄博——徐敬德
284.山东临沂——孙永香
285.山东临沂——周洪云
286.山东临沂——傅二林
287.山东临沂——傅春吉
288.山东临沂——刘金平
289.山东临沂——徐进奇
290.山东临沂——黄永璨
291.山东临沂——朱崇花
292.山东临沂——王汝兰
293.山东临沂——焦金伟
294.山东临沂——焦金爱
295.山东临沂——焦金勇
296.山东临沂——焦金艳
297.山东临沂——王明珠
298.山东高密——呼世臻
299.山东平度——尹淑波
300.山东临沂——王瑞云
301.山东临沂——王思金
302.山东临沂——焦勇城
303.山东临沂——王洪义
304.山东临沂——滕胜国
305.山东临沂——焦连才
306.山东临沂——王文俊
307.山东临沂——王文军
308.山东临沂——刘西玉
309.山东临沂——焦金峰
310.山东临沂——王瑞勇
311山东临沂——杨海龙
312.北京访民——张淑凤
313福建公民——吴华庭
314.福建公民──项锦锋
315福建公民──何观娇
316.上海——丁德元
317.重庆——胡光辉
318,重庆——王禄容
319.重庆——方玉中
320.重庆——邓光英
321.四川——黄先菊
322.甘肃——董迎霞
323.内蒙——巴玉环
324.香港访民——王艳
325.台湾——孙军
326.泰国中国公民—王老香
327陕西——潘登科
328.河南洛阳——张葡萄
329.河南——兑军勇
330.江苏——曹胡萍
331.江苏——沈建芳
332.湖北——赵敬平
333.湖北——张寒玲
334.天津——唐新波
335.天津——张新闻
336.天津——刘勇
337.天津——姚丽娟
338.沈阳——张华
339.山东——岳爱玲
340.黑龙江——常洪艳
341.山西河津—刘美廷
342.甘肃——赵旭红
343.高新年344.张树春
345上海公民——淡兰英
346.上海公民——秦张决
347.杭州——戚惠民
348.山东临沂——王保山
349山东济南——韩会生
350.罗玉洪
351.青岛访民一车春子
352.青岛访民一张海燕
353.青岛公民——鹿钦林
354.烟台访民——乔延兵
355.烟台访民——冯会民
356.烟台栖霞——孙翠波
357.烟台栖霞——孟香梅
358.威海公民——展进
359.泰安公民——贾邵敏
360.泰安公民——蒋文国
361山东济南访民—.杨惠
362.辽宁访民——王小云
363.辽宁访民——王小琴
364.辽宁大连访民—马红艳
365.河南商丘-——张建刚
366.河南洛阳——-张斌
367.河南洛阳——张亚萍
368.河南洛阳——李国峰
369.广东东莞——单汝森
370.广州访民——郭建和
371.河南洛阳——薛利平
372.河南洛阳——陈学均
373.河南公民——靳玉亭
374.河南公民——孟祥存
375.河南洛阳——王继红
376.河南公民——王军勇
377.山东临沂——王保山
378山东临沂——郁纪英
379.黑龙江公民—柳如春。              
 380.黑龙江公民—刘桂武
381.黑龙江—常洪艳
382.湖北——赵敬平
383.湖北——张寒玲
384湖北——郑玉林
385湖北——肖敞英
386.湖北——许万英
387.湖北——王哓琴
388.湖北——李正卫
389.湖南——陈成玉
390.湖北枣阳——黄玉娟
391.湖北枣阳——易健
392.湖南——李桂平儿子李长
393.重庆——邓光英
394.重庆——方玉中
395.重庆——王禄容
396.四川——黄先菊
397.四川省——陈天茂
398.四川省——王淑蓉
399.四川成都——王蓉文
400.四川成都——陈琼书
401.山东潍坊昌乐——代桂兰
402.山东潍坊昌乐——牟秀丽
403.山东潍坊——郝素芹
404.山东潍坊——李秀香
405.山东潍坊——张淇军
406.山东潍坊——王德祥
407.天津公民——唐新波
 408天津——刘勇
409天津——马立亭
410. 江苏——季锦华
411江苏——孙平
412安徽霍山——桂志春
413.吉林公民—柳玉翠                
 414.山东青岛访民—郑仲波
415.北京——张明
416东东荷泽——孟祥存
417.吉林——柳玉翠
418.吉林——王海燕
419李英之
420河北公民——张翼翔
421北京公民——韩桂成
422.湖北——肖敞英
423湖北——郑玉林
424.湖北——徐万英
425.湖北——王晓玲
426.湖北——李正卫
427湖北襄阳——徐彩虹
428湖北襄阳——何斌429
湖北襄阳——贾恒志
430湖北襄阳——何玉莲
431湖北襄阳——郑玉玲
432湖南公民——陈成玉
433.上海黄浦——段春芳
434福建公民——正联为
435.泰安公民——石礼文
436泰安公民——峰
437山东潍坊——高守磊
438内蒙公民——王俊海
439云南公民——朱成志
440湖南长沙公民—周再强   
 441湖南公民——伍湘平
442湖南受害百姓一鲍海艳
443湖南受害百姓一赵雪平
444湖南受害百姓一袁先超
445湖南受害百姓一李培凤
446湖南受害百姓杨小荣
447湖南维权公民—袁德贵
448湖南受害移民—姚春琼
449湖南受害移民—黄玉香
450湖南受害移民一曾庆文
451湖南受害移民一袁先军
452湖南受害移民一尹兰英
452深圳公民:(唯我独尊孙S
453广州公民张小杰
454江西公民  罗文龙
455山东济南——龙腾
456内蒙公民一一彭金国
457四川中江冤民一李继超
458湖北公民—毛善春
459 北京朝阳—赵献荣                        
460 潍坊高密—李长美。                     
461  山东烟台—王文芝。                   
462  山东滕州—蒋成富
463  四川林长文
464 四川省都江堰市一冤民任昌福,全家三代
465  四川--张瑞银
466山东……宋爱梅
467  四川曾冰。          
468  成都冤民何艾芩

郭飞雄:刑事控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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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杨茂东,又名郭飞雄,男,196682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大学文化,现被陷害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被控告人:郑昕,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判员,系控告人一审被陷害冤判有期徒刑六年一案的审判长。
被控告人:罗成,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判员,系控告人一审被陷害冤判有期徒刑六年一案的审判员。
被控告人:鲁肖,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判员,系控告人一审被陷害冤判有期徒刑六年一案的审判员。

控告要求:追究三被控告人犯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判处三被控告人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实与理由:

三被控告人组成的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合议庭,在审判控告人被构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使完全无罪的控告人和孙德胜被一审冤判、错判、陷害判有期徒刑六年和二年六个月。具体如下:

一、三被控告人将控告人行使言论、集会自由的宪法权利的行为(参加南方周末报社门口的公民集会、在集会现场发表支持和声援南方周末报社编辑和记者的新闻自由的演讲)认定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犯罪,用这样直接违反宪法的一审认定宣判控告人有罪,也就宣判了言论自由有罪、集会自由有罪,这种认定本身就是破坏宪法、践踏公民政治权利的犯罪行为。

二、三被控告人将控告人没有扰乱任何公共场所秩序的参加集会、演讲的行为强行罗织所谓证据(即使这些罗织的证据也不能证明控告人有任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和后果)认定控告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这是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

三、三被控告人在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起诉指控罪名之外,直接对控告人增加了一项“寻衅滋事”罪名,这是令人发指的玩弄、亵渎、破坏中国现行法律也破坏了人类文明司法原则的赤裸裸的犯罪行为。

四、三被控告人将公民在网络上发布“八城快闪”活动的真实的信息认定为寻衅滋事,这是三被控告人利用审判权力在无事生非、寻衅滋事:一审判决书第22页表述:“其后编造上述活动的虚假信息上传至互联网散布,引发众多人员围观,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三被控告人将虚拟的网络空间直接认定为现实的物理空间、将法定的只能发生在现实物理空间的行为直接延伸到互联网、将互联网上人员的“围观”等同于现实场地人员的围观、将因接受信息而产生的观念和思想的活动直接认定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生造了一个并不于法律意义上存在的“互联网秩序”进而将其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公共秩序”,从而将控告人定罪“寻衅滋事”,不管三被控告人宣称援引了什么司法文件或者司法解释,都无法掩饰其是在进行思想迫害的事实,无论如何移花接木,也都无法掩饰三被控告人作出这样的认定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刑事犯罪行为。

终上所述,三被控告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触犯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徇私枉法罪,且已经导致控告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孙德胜一审被判二年六个月,已属情节严重,当被判处五上以上有期徒刑。

此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杨茂东(郭飞雄)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

附:三被控告人的犯罪证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4)穗天法刑初字第1255号刑事判决书


“709大抓捕律师事件”中锋锐所黄力群律师、出纳王芳、广东隋牧青律师近日相继获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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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617日星期四,本网获悉:“709大抓捕律师事件”中被抓捕和强迫失踪的锋锐所黄力群律师、出纳王芳、广东隋牧青律师近日相继获释。其他被抓捕人员是否将陆续获释,各界将拭目以待。

据刘晓原律师微信:“黄力群律师、王芳出纳回来了,但我还是怀着美好的愿望,相信其他同事也会在这几天归来。这个愿望会落空吗?”

据人权律师可靠消息,广东隋牧青律师也已因病昨天提前获释回家。原本监视居住期为1月10日。

从目前情形分析,709大追捕律师事件,正在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本网仍将密切关注其他在押及失踪人员境况。



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对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未依法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后遭到枉法中止复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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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正报道)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因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未依法公开其申请的“法制学习班”相关信息,向无锡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受理后作出枉法中止复议通知。

据沈爱斌介绍,其在2015825日向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申请公开“法制学习班”的相关政府信息,但锡山公安未依法向其作出答复,于是其于2015119日向无锡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1112日受理。但在20151228日,其却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的《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理由竟为锡山公安在给其邮寄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同时,也给其邮寄了其他22份信息公开答复,因为其对锡山公安的其他22份答复已经将其中两份向锡山法院起诉了,法院已受理,据此,无锡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自20151224日起中止本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沈爱斌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而本次行政复议申请的事项与无锡市人民政府在中止复议通知书中所说的“其他案件”没有任何关联,而且,“系同一信件寄出”无依据,完全是胡说八道,滥用公权!我决定对无锡市人民政府的这种滥权枉法行为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朱玉芳自去年8月26日在北京被当地公安抓捕,至今家属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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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正报道)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朱玉芳2015826日在北京中关村被当地警方抓捕,至今家属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告知。

据江西萍乡访民介绍,朱玉芳去年82617时许在北京中关村购买电脑时,被萍乡警方抓捕,随后失去联系。92日,萍乡访民到看守所咨询,才知道已经被关押到看守所。

201510月下旬,朱玉芳在广东打工的儿子前往萍乡公安,索要关押手续,但警方只是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并未给她儿子任何书面通知,随后,萍乡访民和家属多次向当地公安和检察机关举报,但至今未果。

20151228日,在经过多方努力后,文东海律师和萍乡访民一起前往看守所,文东海律师得以会见朱玉芳,随后去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据文东海律师介绍,此案现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警方以“寻衅滋事”起诉了朱玉芳,并制作了厚厚6本案卷,1500多页,有志在必得的决心,主要“事实”罗列了朱玉芳在北京拉“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无罪释放良心律师”等条幅,以及朱玉芳因拆迁未得到安置补偿而借款的事件,也成为政府定罪的“证据”。

在朱玉芳的“jiang1314186”新浪微博简介中写道:“我们老百姓要选举权,这是基本的人权,我们要自己选市长省长和主席总理候选人,中国的官是由上级任命的,所以他们任意对老百姓打砸抢烧杀!”

在她被抓前几小时发布的一条微博写道:“2015824日,无家可归的访民在京迎接抗日胜利70周年纪念日的到来,抗战八年胜利了,我们被假共产党贪官欺压的老百姓还要等几个八年能告倒贪官?美国帮助我们赶跑了日本侵略军,谁能帮助我们老百姓消灭欺压在我们头上的贪官恶魔?还我们人权!”

据萍乡访民介绍,朱玉芳是萍乡访民的“主心骨”,热心、善良,为社会公益、为访民弱势付出很多,可以说,在萍乡,哪里有侵害,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她带领访民学法,监督政府,政府视她为眼中盯、肉中刺,常年遭到政府的非法跟踪、监视及黑社会的恐吓、威胁,这些都是政府抓捕她的原因,但朱玉芳根本就没有犯罪,都是政府在打击报复。




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单利华被关押近50天,母亲向南通看守所申请公开健康信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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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因参加公民维权活动,推动国家法制建设,身患严重哮喘的人权捍卫者单利华于20151120日遭到当局以“寻衅滋事”的抓捕,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由于单利华家人委托的两任律师多次到看守所办理会见,都遭办案单位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忧心如焚的母亲沈桂兰于昨天向看守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单利华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与基本权利是否有保障。

当局既然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关押单利华,那么何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之说?拒绝律师会见,无非是抓了单利华却搞不到寻衅滋事的证据,或者对单利华有刑讯逼供的不法行为。单利华女士是一个单身女人,与70岁的母亲相依为命,在被失地、被“上楼”的维权过程中,参与了大量有益于社会向文明进步发展的活动。

20135月,单利华与叶海燕、贾灵敏、王宇律师等,赴海南万宁市教育局,要求严惩性侵幼女的禽兽校长,要求教育局局长下课;20144月,单利华因到苏州祭拜已获平反的反专制烈女林昭;20154月,单利华举牌声援因妇女节抵制公交车色狼而遭当局抓捕的女权五姐妹,继而又赴。因为患有严重哮喘,单利华也致力于推动环境保护,减少危害人类健康且日趋严重的雾霾。

今天(201618日)南通市看守所会收到沈桂兰老人的申请,本网将对人权捍卫者单利华的情况给予持续关注,希望南通市看守所及时依申请向单利华的家人公开单利华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以及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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