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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抓捕事件中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已被批准逮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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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11日星期一,本网获悉:近日,709大抓捕事件中谢阳、谢燕益律师及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已被批准逮捕。

据蔺其磊律师对谢阳案情通报:201616日长沙市公安局书面通知,不批准会见谢阳律师,理由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次上面没有了“扰乱法庭秩序罪”了。谢阳律师夫人111日上午到长沙市公安局,被告知:谢阳于19日已经被逮捕,移送看守所,但拒不告知看守所名称,律师还是不能会见,家属通知书邮寄中。现正交涉要求告知看守所名称。最后告知人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无耻还在“依法”进行中。

据悉,2015712日被抓的北京律师谢燕益,在指定居所监狱视居住六个月期限即将届满时,经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而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也于1月8日遭逮捕,罪名竟然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对于709大抓捕律师案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余文生律师:对酷刑恶警冯盛名韩超的刑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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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余文生,48岁,北京市人,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6107室,电话13910033651

诉讼代理人:梁小军,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1冯盛名,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察
被上诉人2韩超,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察

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刑事自诉一案,因上诉人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618日作出的(2016)京0115刑初120号刑事裁定书,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行政上诉。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2016)京0115刑初120号刑事裁定书;
2
、依法裁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刑事自诉;
3
、依法追究被上诉人的刑讯逼供的罪行。

事实和理由:

原审法院以缺乏罪证为由不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刑事自诉,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及原审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涉嫌枉法裁判。

理由如下:

1、缺乏罪证实际上就是证据不足,本案未经审理,不能证明证据不足。原审法院以缺乏罪证为由不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刑事自诉就是未审先判,名为裁决,实为判决。未审先判就是枉法栽判,上诉人保留追究原审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刑事责任。

2、在证据方面,上诉人已经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有被羁押证据、未被羁押前体检证明、释放后的手术及诊断证明。提供了并申请了法院需要调取也可以调取的证据所在,有上诉人20141014日羁押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时入所体检表、20141120日转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时入所体检表、20141013日至2015120日被羁押期间的全部录像。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的罪行。

为此,上诉人要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余文生
2016
111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剥夺公民尤建英诉权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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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正报道)本网获悉:20151212日,无锡维权公民尤建英以邮政双挂号信的方式,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两起案件的《行政起诉状》,但崇安法院至今既不立案,也不裁定。

据尤建英介绍,她在20151212日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邮寄了诉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广益派出所作出的崇公(益)行传字【201520号传唤证违法和崇公(益)行传字【201586号传唤证违法的两起行政案件的起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崇安区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但时至今日(2016110日),她都没有收到立案通知或行政裁定书。

尤建英说,她将对崇安法院的这种行为依法向相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这两起案件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请求立案审判。




北京丰台看守所承认羁押过人权捍卫者程玉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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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2016111日星期一,今天是人权捍卫者程玉兰女士遭绑架第四天,维权人士王清臣、姜家文、宁惠荣、赵振甲等到丰台看守所,以给程玉兰存钱的方式试探性了解程玉兰的去向。看守所透露部分信息,承认程玉兰曾经关押在此处,但已转他处,至于哪个部门送押与转引何处不能告知。

2016171630分左右,上海人权捍卫者程玉兰急匆匆电话给赵振甲,称自己正在吃饭,有警察冲入要给自己套黑头套,随后程玉兰在北京失联。据赵振甲说,当天程玉兰曾陪同张占的妻女,去丰台看守所为张占存钱送衣,张占是因围观浦志强案,高呼浦志强无罪而被当局刑事拘留的河北人权捍卫者。程玉兰除了垫付了1000元现金,还自费给张占买了衣裤袜子及保暖内衣等。由于电话急促,程玉兰没有来得及告知被抓时在何处吃饭,好在自己作了录音。

程玉兰是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朱店村民,失地农民的维权代表,曾因参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活动,及积极参加纪念六四活动等遭到北京当局的肆意打压,被以涉嫌“散布谣言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拘留、判刑。

内蒙古农民丁贵雄坚持十多年举报村主任贪污行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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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愚夫报道)丁贵雄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五原县塔尔湖镇金星一社农民。金星一社相当于村,地处河套平原灌溉区,有水浇地1800多亩。2003年上任的主任丁锅扣,按1800多亩向村民收浇地的水费,但是只按1500亩上缴收到的水费,每年有380多亩浇地的水费被贪污,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丁锅扣结束担任金星一社主任。继任的主任王海军,继续沿用丁锅扣的手法贪污浇地的水费。浇地的水费每亩在2003年是35元,到2012年涨到70元,丁锅扣在担任金星一社主任的九年间,仅贪污浇地水费一项,就达二十万元左右。

丁贵雄从2004年就开始向塔尔湖镇纪检委和政府举报丁锅扣贪污水费的行径,并逐级向五原县、巴彦淖尔盟纪检委和政府举报,后来丁贵雄的哥哥丁三根也加入举报,但八九年间丁锅扣贪污的行径一直没有得到查处,丁锅扣的贪污行径持续到任期结束。一个村有多少水浇地,浇地耗费多少水,政府和水利等部门是掌握准确数据的,上缴的水费短缺,水利等部门和政府不可能没有察觉,丁锅扣能在任期九年内贪污水费,在村民坚持不断举报的情况下没有受到查处,不能说与有关官员的勾结包庇没有关系。

2015年夏天,丁贵雄和哥哥丁三根再次到五原县政府举报,得到的答复是叫丁贵雄、丁三根回家“等结果”,至今没有等到县信访局的回音。728日,丁贵雄、丁三根再次将举报的书面材料面交塔尔湖镇纪委书记王小红,王小红说是叫镇经济管理站调查,但至今没有人调查、处理,反而是丁贵雄遭到政府和警方的长期监控。




投诉:山西永济市村民杨雪会:我断然拒绝镇长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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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6年,我家的13亩土地被组长曹友民强占并出包给曹友民的哥哥和其它村民,已经十一年了。

2011826日,永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判处被告杨村二组赔偿我们承包地附着物损失19690元;驳回我们维持土地承包权的诉讼请求。2012831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永济市法院的判决。我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14915日,接待我的山西高院立案庭郭处长答复说我的申诉已超过诉讼时限。我继续为维持土地承包权不断上访。

201511月,我到开张镇政府再次提出我的承包地问题,镇长李海峰说,可以想办法给我支付承包地附着物损失赔偿款19690元,条件是我今后必须息诉罢访,并且要写一份息诉罢访的《保证书》。镇长的这个无理要求,当即得到我的断然拒绝。

组长曹友民趁我们不在家,强行损毁我家承包地里的农作物和果树,是公然破坏抢掠的非法行为,法院判处被告杨村二组赔偿我们承包地附着物损失,是理所当然的,不能附加其它任何条件。更重要的是,我诉讼、上诉、上访,主要是为了维持我家的土地承包权,赔偿各项损失在其次。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我们一家大小靠什么生活?土地承包权不争取回来,我怎么能息诉罢访?我们一家宁肯暂时得不到承包地附着物损失赔偿,也要奋力讨回土地承包权!

永济市和开张镇政府继续对我的不断上访进行欺骗、监控。我每次到运城、太原、北京上访,市、镇政府人员都把我截住,骗我说回永济给我解决问题,但把我押回永济就没人管了。甚至我到天津看望女儿,政府人员也骗我回永济,说给我解决问题。

山西省永济市开张镇杨村二组村民 杨雪会
2016110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土地重新承包给我们家带来的灾难

我叫杨雪会,是山西省永济市开张镇杨村二组村民。

20049月,我们村要修水泥路,组里决定重新发包村南沙窝子那一片土地,用收取的承包款作为修路款。重新发包前我在沙窝子有13亩承包地,已经包种了八年。当时组里规定,这片土地新的承包费缴纳期限是道路完工时,承包人必须在这个期限内将承包款缴清,否则将收回承包的土地。这次重新承包土地的有11户,我也是其中之一,仍然承包我此前承包的13亩地,我按时缴了新承包地的押金100元,新的承包期是15年,到2019年,我的总承包费为11700元。

村里的水泥路是2004113日完工的,我们家经济困难,在这个缴承包费期限之内,我采收的棉花等作物还没有出售,没钱缴承包款,由村长指定的新上任的组长曹友民催了几次后,主动提出他先替我垫缴,等我卖了棉花后还他,我给曹友民打了借条。我卖了棉花的当天,就是那一年腊月十八日(2005127日)给曹友民缴清了11700元的承包费,当时要回了我的借条,并当着曹友民的面将借条撕毁。当时我只以为收回我的借条就没事了,并不知道还要曹友民给我出一张缴款收据。我在前八年承包时,每年缴了承包款,缴了农业税等,都没有要过,也没有人给我出具过收据。我当时向组长曹友民要土地承包合同,曹说还没有弄好,弄好了就给我送来。

然而我等来的不是组长曹友民给我土地承包协议,而是他继续向我要土地承包款。开春后,他又有两次,或指使人,或带着人来要土地承包款,我气不可遏,当场质问他,斥责他,说明我的承包款已经缴清。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200546日,组长曹友民和村副支书雇了一辆旋耕机到我的承包地里,翻耙了我们种植的芦笋,我得知后赶到地里,阻挡旋耕机毁作物。机主报警,谎称他的旋耕机车丢了,镇派出所警察到场,得知实际情况后,把我和机主带到派出所,通知曹友民,曹不到。派出所说:“缴没缴款这事说不清,但是不论缴没缴款,毁坏庄稼是不对的。这事由镇政府处理,我们只处理治安问题。”派出所让村副书记对被毁坏的庄稼拍照,副书记当面答应,但一直没有拍照,派出所也没有作出处理意见。过了几天,我有一天外出,回来后得知,曹友民又雇旋耕机把我们的13亩地全耙翻完了。我蹲在地里,望着被毁的芦笋和柿树痛哭。我们承包这块地九年了,承包前这里是坑坑洼洼的沙窝地,浇不上水,没有人愿意包种,我丈夫也反对我承包,但我要承包,承包虽然辛苦,但可以改变家里的贫穷状况。我们一家人靠人力拉土平地,用水车从二三百米外拉水浇地,后又埋设了输水管,实现了灌溉,为大大改善土地条件,我们把钱投扎了,把力出扎了,把苦吃扎了!我们在地里栽了一千棵柿树,种了5.8亩芦笋,刚开始有点儿收益,没想到就有人眼红了,用这种手段要夺走我们的承包权。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特别是对我们一家,即无经商资本,又不善于经商,土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

随后,这块地就被组长包给了曹武民和一组村民马国英。曹武民是组长曹友民的亲哥。曹友民敢这样强取豪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的一个堂叔在北京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的院长。他的这位堂叔倒未必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但在我们这小地方,有这样一位族亲,足可以使曹友民披上吓人的老虎皮。

据村民们掌握的事实,仅组长曹又民就贪污资金6万多元,我钱、地两空,忍无可忍,20055月,我把我的冤情和村组的情况写成小字报,在村里张贴,开张镇派出所所长骗我说把我送到镇领导家,给我解决问题,开车把我送到看守所,要拘留我7天,没有出具拘留手续。我绝食抗议,拘留5天后把我放了。

为土地承包权我从2005年就开始上访、诉讼,村委会说弄不清楚,镇政府不承认我的承包权,永济市农村多种经营管理局、市法院认为我们的口头承包合同有效,但判给我的毁田赔偿款太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永济市法院重判。
今年525日,永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杨村二组组长已更换,作为被告的杨村二组现组长及代理人认为,作为原告的我们,缴土地承包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是在上一任组长时形成的问题,现任组长管不了。
而我们提供的事实是:

一,曹友民在农经局仲裁的《答辩书》第34页中陈述:因自己的苹果树被人砍了,为此,他花了不少的钱,又耽搁了不少的时间,所以赶紧三番五次向杨雪会催要包地款。此事发生在2004113日以后,也就是承包款缴纳期限过了以后。白纸黑字,记录在案,由此可以证明,有我与二组再次口头达成承包土地协议这桩事,并有曹友民先代我垫缴土地承包款的事,否则如果没有土地承包口头协议,为什么曹友民还要向我催要他垫付的我的土地承包款呢?

二,杨村二组这次修水泥路的财务经管人王自然也向法庭证明,在2004113日到期时,二组的修路费已经收齐了。这证明二组没有理由把我再作为到期未缴承包款的承包户对待,不能到缴款期过后取消我的土地承包权。

三,永济市人民法院(2009)永民初字第494号民事判决书第6页倒数第8行亦认定:“杨村二组与原告杨雪会之间就13亩沙窝地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间成立了自2005年始期限为15年的口头承包合同,并已生效。”被告杨村二组对此服判,并未提出上诉。

四,至于过了缴承包款期限,我的承包款缴了没缴,由谁缴的,这是我与组长曹友民的债务纠纷,应由协商、调解或法律审判解决。无论如何解决,都不影响我对土地的承包权。在本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人的土地承包金是否已经缴纳双方发生了争议,该争议只是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的一个债务纠纷,该债务纠纷不是被告单方解除合同并毁青和收回承包地的正当理由。
 即使我未缴纳包地款,被告只有权追究我的违约责任,但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该法第35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该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综上,被告在承包期内即无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亦无权将同一地块重新招标发包给第三人。中央三令五申,法律亦明确规定,就是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开张镇政府、杨村和二组干部,在承包款出现纠纷时,单方面悍然毁苗、终止合同,是违法和侵犯个人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赔偿损失:……(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根据法定的、权威的运城市价格认证中心到实地的测量鉴定结论,被告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690元。

被告以毁作物的暴力手段,强行收回原告已经承包的土地,应依法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原物:……(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在原告与被告的土地承包合同虽有争议,但尚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被告将同一宗地块收回发包给第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所明令禁止,被告及第三人应依法返还土地。

至于我那11700元的土地承包款缴了没有,我想人们可以从组长曹友民那些不能自圆其说的答辩中得出些答案。由于我的无知和疏忽,给曹友民侵吞我的土地承包款提供了可乘之机,但是他贪污公款远不止这一起,村民都心里明白,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如果我没有缴款,在无缴款凭证的情况下,我敢向发包人叫板吗?我敢在长达五年的马拉松诉讼过程中,坚持不懈地讨说法吗?钱是缴了,但却被曹友民私吞了,地也被曹友民让他亲哥种了,我咽不下这一口气,11700元对于一个农家来说,是一笔巨款,更重要的是我的名声,我的人格。曹友民私吞巨款,所以才一直不敢出庭,不敢直接面对我。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几年的上访诉讼,已使我们倾家荡产,流离失所。承包的土地被霸占了,我们的家庭收入受到严重损失,我们村离永济市27公里,离运城90多公里,为打官司我经常要到永济和运城去,到永济一趟十多元的车费我都出不起,经常是骑自行车往返,来回要三四个小时,耽误家里的事,风吹日晒雨淋,后来就干脆寄住在永济城里的亲戚家,打些零工。女儿考上大学,为供她读书,丈夫出远门打工,儿子也辍学打工,就是过年过节,天各一方的家人也只能在打工地或永济的亲戚家相聚几日。破旧的房子久不住人,墙倒顶垮,门破窗烂,院子里草有半人深,有“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之景。相比之下,与我家一家之隔的组长曹友民的家,高墙大院,砖混砌铸,琉璃门楼,彩瓷贴墙,同为农民,为何如此悬殊?

山西省永济市开张镇杨村二组村民 杨雪会
       2010530

永济市和运城市法院的判决能自圆其说吗?

我因我们杨村二组组长曹友民贪污我缴纳的土地承包款、强行破坏我种植的树木和农作物、侵占我承包的13亩地的问题,提出法律诉讼,已经八年了。
  
2011826日,永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判处被告杨村二组赔偿我们承包地附着物损失19690元;驳回我们维持土地承包权的诉讼请求。2012831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永济市法院的判决。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至今已经过了两年九个月了,依照判决杨村二组应该赔偿我们承包地附着物损失19690元,一直没有支付。我们找过永济市法院七八次,执行庭说杨村二组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庭也没办法。到现在,这笔赔偿款利息也有近万元。执行庭法官和开张镇纪检委书记都说,如我们不要求支付利息,可以马上支付这笔赔偿款,我们要求赔偿款本金和利息一并支付。

永济市和运城市两级法院驳回我们维持土地承包权的诉讼请求,这与这两级法院的判决自相矛盾。永济市和运城市两级法院认为,杨村二组损毁我们的树和农作物属侵权行为,同时认为杨村二组把强占我们的承包地转包给村民曹武民和马国英“并无不当”,这能自圆其说吗?没有强行毁作物占地,怎么能再将这些地转包呢?将强占我们的承包地转包,怎么能说“并无不当”呢?

为维持我们的土地承包权,我们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过申诉。2014915日,我到太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口头申诉,接待我的立案庭郭处长答复说我的申诉已超过诉讼时限。我说在此之前,我于2014 828日以邮寄信函的方式提起申诉,我于91日得到山西省高院收到这份《申诉状》的回执。这位郭处长说没有见到这份邮寄的《申诉状》。

2014年六七月份,我找过永济市委书记陈杰四五次,一次都没见过陈书记的面。陈书记的王秘书接待过我一次,说他给开张镇政府打电话,事情由开张镇政府处理。至今,永济市政府和开张镇政府都杳无音信。

我决心继续向永济市、运城市、山西省、中央政府反映问题,维护我们的土地承包权。
   
山西省永济市开张镇杨村二组村在地图中查看民 杨雪会

                            201566

银川纵火案头七,青岛讨薪女王传英致信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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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境内一辆公交车行驶期间突然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32人受伤的特大悲剧的纵火案“头七”,为马永平纵火悲剧不再发生,讨薪几近家破人亡的王传英致信习近平。

习近平总书记:您好!

201515日早上7时许,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境内一辆公交车行驶期间突然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32人受伤的特大悲剧!后有纵火犯马永平的两份分别写于2016年元旦和元月4日的遗书从网上流出,证实马永平纵火伤害无辜的真实原因是讨薪无果,妻离子散后对社会的报复,更深层的原因是恶意欠薪者在“赵家人”的帮助下不仅可以逍遥法外,甚至还可以雇佣打手使用暴力欺压讨薪的马永平!

在全社会几乎一边倒地谴责马永平以伤害无辜来报复社会的行为时,我作为一个讨薪无果还屡遭“赵家人法院”迫害,丈夫隋双胜因举报工程腐败被以无中生有的罪名被构陷入狱的女人,决定给您写这一封公开信:难道“赵家人”和“赵家人的法院”吃准了我们不会效仿马永平,而可以永久践踏法律,肆无忌惮徇私枉法欺压我们吗?

我名王传英,山东省青岛市人,是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一个带领农民工靠勤劳获取报酬的公司法人代表,信奉的是守法经营,也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劳动者,但在“赵国”的特色市场经济体制下,诚实守信和守法经营却让我几乎家破人亡,以下是我在“赵家人”围剿下的真实遭遇:

2011年??月??日,我公司与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业公司)签订土石方挖掘平整施工合同,同年4月进场施工。我公司在正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新业公司在审批手续不全被青岛市建委建管局以“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期间,新业公司故意违约,在施工合同已经履行中、合同没有依法解除的情况下,新业公司又“一女二嫁”将该工程转交其它公司施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新业公司仗着“赵家人”的背景,于20111025日晚上,雇佣2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采取威胁与暴力手段,强占了我公司施工工地,我公司多次报案但公安拒绝立案。

2011119日,作为我公司的经理隋双胜,带领农民工去没有解除施工合同工地,查看自己的施工机械,遭到新业公司雇佣的人员无理阻拦,对方并先动手打人,结果引发打架案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新业公司涉嫌行贿派出所民警,造假询问笔录(均有书面证据),在案发第二天,严重违反人体损伤鉴定程序(应该在拆线、伤痊愈后鉴定),以委托送检方式,在没有鉴定伤情现场拍照的情况下,单凭医院病历,就作出“(青)北公(刑)鉴(伤)字【2011103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四 ‘陈文龙之损伤程度属轻伤’” 鉴定意见,以此无效证据为依据,对我公司去合同工地的三名农民工进行逮捕判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辖区派出所徐智源副所长还涉嫌敲诈隋双胜3万元现金(有录音等证据)。事发后,隋双胜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投诉报案多次,没有立案,投诉报案信息还被转给被举报涉嫌敲诈徐智源副所长。

因为新业公司在没有依法与我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女两嫁”,并拒绝为我公司结算已经施工施工量500多万元的劳动报酬,造成我公司施工办公用房、施工机械不能撤离工地。2012322日,我公司人员发现,施工工地的办公用房内价值10多万元的设备配件等财产,被正在施工的新业公司非法侵占。201268日我公司发现,施工工地的挖掘机被新业公司偷偷吊到工地外恶意放火烧毁,我公司及时报案、多次报案及提供线索,辖区派出所拒绝立案(有录音等证据)。之后经过多次信访,直至案发12个月的2013527日,辖区派出所立了一个与被害人隋双胜报案内容不符的无头案,巨大毁坏公司财物罪至今石沉大海。
 综上,新业公司违法、违规无辜拖欠我公司劳务施工合同款500多万元;违约合同直接损失700多万元;非法侵占财产10万多元;破坏挖掘机价值149万元。造成我公司长期停业,导致我公司债台高筑。

走投无路之时,得到了匿名人提供新业公司行贿证据,在2013326日通过互联网曝光之后,引起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重视并立案,在我公司实名举报人隋双胜的配合下,检察院逮捕了青岛市规划局选址处处长王林科,及刑事拘留了行贿人新业公司总裁李炜。但李炜在刑事拘留期间被取保候审。

目前,因我公司案件涉及到新业公司受青岛市背后“赵家人”的不法利益,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真正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实名举报人隋双胜在2014924日被无中生有以“涉嫌制造储存爆炸”罪名关押至今。

习总书记,马上又是春节了,我们目前急需要讨回的是劳动者的工资500余万,可在山东青岛,讨要血汗钱还被投入监狱,我已穷尽一切法律赋予的办法,因为政府衙门和兴业公司都把自己当作“赵家人”,人民法院是他们“赵家人”的法院,我真心希望您不是他们意识形态中的“赵王”,能够兑现依法治国、关心弱势群体权益的国家领导人。

王传英 
我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06号逍遥居45号楼2单元502室。

联系电话:18660211066


709大抓捕事件中锋锐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实习律师李姝云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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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12日星期二,本网获悉:近日,709大抓捕事件中锋锐所主任周世锋、实习律师李姝云已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目前,已经获知被批捕5人,其中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是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主权罪”,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及周世峰律师、实习律师李姝云被控涉嫌“颠覆国家主权罪”。

刘晓原律师:“今天,锋锐所主任周世锋亲属收到逮捕通知书,周世锋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锋锐所实习律师李姝云的家人也收到逮捕通知书,李姝云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李姝云,199142日出生,河南科技大学毕业。”

对709大抓捕事件中仍失去自由的人士,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周世峰律师简历(来源:中国政府关注CPPC

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维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2008年,曾代理三鹿毒奶粉案,但因法庭故意不予受理,遭遇极大困难;2001年,曾代理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2014年,曾代理老作家铁流被控“非法经营罪”案、德国《时代周报》驻京记者助理张淼被控“寻衅滋事罪”案及北京维权公民叶洪霞被控“寻衅滋事罪”案等;2015年,曾与杨金柱、杨学林律师发起成立“聂树斌案律师独立观察团”等,并公开表示欲出资800万人民币建立“中国律师维权基金”,向全国各地受迫害律师家属提供资助。

由于以上言行,随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遭致中共当局统一部署下的严厉打击;20157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传唤并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51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王秋实律师被北京市国安局执行监视居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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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6110日星期日,本网获悉:王秋实律师(王全璋辩护律师)家属接到通知,王秋实已被北京市国安局执行监视居住。燕文薪律师刚刚已向北京市国安局递交了会见手续,收件人称将转交办案部门并由其答复。

前些时日,王秋实律师最近接连被哈尔滨国宝和北京海淀分局轮番约谈和传唤。随后失联,下落不明。现在传出被监视居住。

王秋实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代理过多起公益和人权案件,包括王全璋律师案、李玉凤案、艾滋病人维权案、女权五姐妹案,信仰案等人权案件。       

因代理所谓敏感案件,去年律师年检时一度被延宕许久。709大抓捕之后,全国风声鹤唳,山东当局通过国保、司法局和律协三位一体给代理律师施压,致使王全璋律师的辩护人中途退出,在局势险恶之时王秋实律师顶住压力挺身而出,和余文生律师一起接手王全璋案。

接手后,很快就受到哈尔滨国保特别关照,事后其住处门锁也莫名其妙遭到破坏,房东也要解除租赁合同。

对王实秋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广东佛山人权捍卫者黄燕女士的狱中求助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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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广东佛山人权捍卫者黄燕女士从狱中转出的求助信。黄燕信中所述狱中遭受的虐待令人发指。本网全文刊载。本网强烈要求当局停止一切酷刑虐待行为,保障黄燕女士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对其疾病立即予以有效的医疗救治。

20151126日下午,居住在遭广州芳村的黄燕与丈夫吴先生从家中走到楼下时,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的十多名穿警服人员控制,随即黄燕和吴先生被一人一车推上警车隔离询问。根据吴先生反映,警察在车上说黄燕在微博上扬言要炸某某派出所,故过来调查。约下午4点多,警察又到黄燕家中搜查,结果一无所获。后黄燕被刑事拘留。1231日被顺德区检察院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执行逮捕。
  
2015715日回荆州, 一星期后被抓,国保叫居委会的人,把我骗去,抓到东门派所关了一天。 不准我去声援709被抓捕的律师们。

820日再次抓捕。 外甥女住的小区门口两车便衣守着,同时家门口也有几个便衣守着,而且家里面坐着几个便衣。我到外甥女家后,洗了一个澡,半小时的时间,就见门口有便衣。我躲在她的挂衣柜里。警察在她家从下午五点坐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才离开。搜查了室内的三个房间,但没有找到我。因为他们没有打开三个房的挂衣柜。外甥女装出很生气的样子,进房反锁睡觉,赶紧把我从挂衣柜放出来,我头发衣服被汗湿透。如果不放出来,可能会休克。第二天她把我手机装上卡拿到火车站。黑警说已监控到黄燕到了火车站,我们快去火车站。外甥女引开他们,我才得以脱身。 没想到825日深夜,我在转了几次车的麻城, 一下火车站,还是被绑架了。十一点的火车,我在到站前二十分钟被绑。开了一夜的车,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才把我绑回荆州。 我被软禁了二十五天,病历,诊断证明,医保卡至今还被荆州国保扣着,现在的病历是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这次的,全被扣了。

925日回广州陪老公过中秋, 老公是我的全部,一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找了一个好老公。虽然贫穷但幸福着。我的病完全靠我老公照顾着并康复。老公被北京国保找到, 被开仁寿房西药的台湾老板开除。找一个工作开除一个,开一间店封一间房。李和平律师最清楚所有的事。我出来后,会到(美国驻)广州总邻事馆和香港去声援李和平律师,王宇律师以及周世锋律师等。

黑警现在不断地构陷我罪,现已逮捕但我没有在逮捕上签字。审到今天,零口供零无指纹。现在又构陷我打了黑警,一身重症病的女性,双手被反铐,左右各一黑警把双手朝相反的方向拉着,却还有能力打伤警察?广东佛山顺德国保,禅城国保以及顺德杏坛派出所的黑警可能是豆腐做的。前几同监室友告诉我,在我进来的第二天,带我去提审的一男管教对狱友说:“黄燕就是出二百万,这次也出去不了。”讲此话时,我刚进来两天,但都不敢告诉我。

二百万?就是出二分,让我出去,我也会拒绝。知法违法犯法的一群流氓,变着法构陷我。看守所断了我所有的药,我糖尿病,并发症厉害。每次律师来会见,我老公都会和律师一起来。我怕老公耽心难受,每次我都说(在里面)很好。其实,进看守所一星期后,我的药被断了。一月来我瘦了33斤,全是饿瘦的。圣诞节时每人都有吃的,就我没有。管教发餐给每个人就是不给我。元旦每人有加餐,就没有我的加餐。每个人的钱都可买东西,就我的至今没有买到分文的东西。天朝的司法不会有一点点白光的。

我也20多天没有上大号(排便)。因为饿,上厕所也排不出便。按了一天的报警,管教不管,医生不管,同监视的一个女友飞燕写了一封联名信,叫管教来看我的病发症。洗澡时狱友们都不敢看我身上,双退及脊部全部溃烂。在家中,西药都有喝,在看守所,全被断药。看守所的所长,驻所检察官以及管教都没有为我配备(药物), 而我一时半会又不会出去,这是摧残我的身体。 生理期来了一次,全是黑汁。用水冲,都没有一点红色。我右卵巢已切除。医生建设切除左边卵巢及子宫和淋疤清除,但这个手术,我至今没有做。一直靠中药加食疗,保守治疗。 万一不行,就化疗一次。医生建议的七次化疗只做过二次,还有五次的化疗没有完成。

我根本没有发过什么恐怖信息。更没有打过黑警,在派出所双手反铐,来一群便衣黑警,各自拿出手机对我狂拍摄,边拍边摄,并哈哈大笑,使我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我大声制止,看到流氓们哈哈大笑,我用腿踢了他们一脚,就说我把他们打伤了。法医验伤不构成轻微伤,又定我一防碍公务罪。侮辱我人格不能算罪吗?只要放我出去,哪怕抢毙,我也要去找高律师,揭露这帮流氓,不妥协就想尽一切构我罪。坐十年,都绝不妥协。有罪的,违纪违法的,就是这帮流氓黑警。

草于2016元月3日广州佛山顺德看守所254监室, 黄燕

黄燕女士简介:

黄燕,女,年龄46岁,湖北荆州人,居住在广州荔湾芳村大道,黄燕女士身患癌症、糖尿病。曾因卷入高智晟案,被驱赶、密捕、酷刑、监禁等迫害,有一次怀孕期间遭毒打导致流产。多年来黄燕持续关注声援良心人士,甚至于去年夏天还挺着病重之躯前往香港声援唐荆陵律师。



709大抓捕事件中锋锐所王宇律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高月被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包龙军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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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13日星期三,本网获悉:2016年1月8日,锋锐所王宇律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高月女士被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批准逮捕;王宇律师丈夫包龙军先生也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王宇、高月两位女士目前关押在天津第一看守所,包龙军关押在天津第二看守所。

目前,已经获知被批捕共9人,其中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包龙军是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主权罪”;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及周世峰律师、王全璋律师、实习律师李姝云、王宇律师被控涉嫌“颠覆国家主权罪”;高月女士被控“帮助毁灭证据罪”。

今天,李姝云家属和律师去天津送钱送衣服,被拒收。律师递交会见函也被拒收,说她自己聘请了律师。李姝云,199142日出生,河南科技大学毕业。是
锋锐所实习律师。

709大抓捕事件中仍失去自由的人士,本网将持续关注。





中国人权观察(筹)代理秘书长徐秦女士被抓捕 玫瑰团队已经十余人失联或被捕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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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13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今天下午,接到徐秦女士家属郭先生电,确定18日遭失踪的徐秦女士,被当局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具体罪名尚不清楚。

中国人权观察(筹)代理秘书长徐秦女士,现年54岁,江苏省高邮市人,在北京打工多年。201538号两会期间,她在本网发表——《徐秦:一名女中共党员的退党声明及北京‘两会’期间的遭遇》http://wqw2010.blogspot.jp/2015/03/blog-post_60.html

她表示退党主要是自己的人权以及中国民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中共的肆意践踏,她以前对中共有一种幻想,希望它能够和平转型,走向民主政治,但这种希望现在已经破灭。

徐秦女士曾经是一名中共党员;同时也是秦永敏先生官民对话签名者和拥护者之一。他们这个民主阵营叫玫瑰团队,由秦永敏先生领导。去年元月以来,玫瑰团队和中国人权观察(筹)遭遇当局一系列镇压和打击。

2015年元月9日,玫瑰团队和中国人权观察(筹)创始人秦永敏及妻子赵素利女士于在武汉被失踪,至今已超过一年,但家属及亲友仍无法确定两人身在何处。一年多来,家属及律师多次向当局询问两人下落,但始终没有任何答复。同年9月,湖北维权人士石玉林被武汉市公安局询问。通知书列明是因与“秦永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有关,要求石玉林配合调查,显示秦永敏已再次被当局以政治罪名法外羁押。

2015619日“中国人权观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兴联先生被武汉公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据玫瑰团队和中国人权观察统计:去年以来,该组织失踪及被捕者共有十多人,包括人权观察创办人秦永敏、秘书长刘兴联、赵素利、徐秦、王芳、赵勇、袁剑、张占、程玉兰、王素娥、尹旭安等人,另有该团队的法律顾问,谢燕益、唐荆陵等律师也被当局抓捕。

对于玫瑰团队和中国人权观察遭遇失踪和抓捕的人士,本网将持续关注。


刘晓原律师:广东佛山市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通报——苏昌兰煽颠案已被起诉两个月,没有开庭审理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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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日星期三今天上午,我给佛山市中院刑一庭打了电话,询问苏昌兰取保候审和何时开庭的问题。书记员解释,取保候审要等到开庭后视情况而定。至于何时开庭仍然没有决定,侦查机关还在补充侦查。

我问:案件什么时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了?书记员又说:没有退回补充侦查,是公安在补充证据。案件要春节之后,才可能开庭审理。

但在我看来,这是故意拖着不审。去年1113日,佛山市检察院就苏昌兰案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

另一起煽颠案,即天理案件,在去年128日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苏昌兰、天理在南海区看守所已被关押一年多(苏昌兰去年1027日被刑拘,天理去年1125日被刑拘。)


维权评论:伍立娟:我们不要梦,“漏网之鱼”请习近平取缔饭桶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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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对E租宝受害者大集访的一轮清剿,乘机“搂草打兔子”打压一下老访民,今天(2016年1月13日)的“三骗子”胡同已经冷冷清清。不过腐败体制下冤案太多,作为这一次围剿下的“漏网之鱼”吴继新、杨秀梅、王金兰、余敬、余明宝、王胜红、杨宗生、申书芳等,又于今天回聚到“三骗子”胡同,请求习近平取缔“三骗子”这样根本不解决问题的“饭桶”机构。

说不解决问题那是对“三骗子”胡同里面那帮胡同的褒奖,其实他们一点也不饭桶,捞好处个个都是急先锋。譬如江苏访民吴继新,每次去信访局都不给登记,必须报警打北京市长热线才能登上记,其中原因很简单,因为地方政府打点了里面的“饭桶”销了号而已。

全国人大信访接待窗口、中纪委信访窗口、国家信访局信访窗口,统称“三骗”窗口,这些窗口忽悠全国访民几十年,不干正经事,与地方官员勾结出卖访民,前几年甚至还用“口袋”战术,将胡同的“口袋”敞开让访民进去,然后扎口一个不漏统一出卖到久敬庄,让地方出钱接出访民。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杰(湖北人)就是出卖访民消号,还有湖北省驻京办主任赖浩(湖北人)在马家楼做买卖访民的勾当在北京购置房子几套,如今徐杰、赖浩都已经被抓,可还有很多“饭桶”在继续出卖访民,干着另一种贩卖人口的勾当。

欺骗不用说,访民被信访局警察与保安殴打那是家常便饭的事,地方只要出钱信访局门口保安与警察就不让访民进去登记,即便是今日反腐败如火如荼都是这样。访民要进“三骗”胡同必须经过无数次保安检查证件,这些保安在信访局大路排队口就要查看一遍身份证,然后访民进去分窗口排队再次查看身份证,保安手里都有地方给他们的名单,他们查看身份证住地就是通知驻京办与地方截访人员进行拦截抓铺访民。

很多访民身份证在信访窗口被没收,造成访民无法到各个信访窗口登记。信访窗口里面的“饭桶”干太多的害人之事,炎热的夏天访民在汗水中被爆晒,冬天在寒冷刺骨的风中访民排队等待,里面“饭桶”们享受着夏天的空调,冬天的暖气,拿着高额的薪金。

“三骗”胡同欺骗了千千万万的访民留守北京,等待希望期盼结果,可结果是年年要害死访民。大家听说习近平也上过访,所以建议关闭这样的“饭桶”机构,让大家不再做梦。


709大抓捕事件中刘四新博士、胡石根长老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 被捕人士已达11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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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14日星期四,本网获悉:201618日,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当局抓捕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助理、法学博士刘四新先生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满后,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并于201618日遭天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同时,胡石根家属收到逮捕通知书,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逮捕通知书发出时间也是201618日。

目前,已经获知被批捕共11人,其中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包龙军3人是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主权罪”;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及周世峰律师、王全璋律师、实习律师李姝云、王宇律师、刘四新博士、胡石根长老等7人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高月女士1人被控“帮助毁灭证据罪”。

709大抓捕事件中仍失去自由的人士,本网将持续关注。


福建莆田访民游春英2015年12月18日在北京永定门桥洞被当地维稳人员押走后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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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51218日,福建省莆田市访民游春英在北京永定门的桥洞被其当地维稳人员押走,至今下落不明。

据江苏省无锡市维权人士许海凤透露,2016111日,游春英的女儿用微信告诉许海凤,说她妈妈游春英去年1218日在北京的永定门的桥洞里被她地方上的维稳人员强制押走,在路上,游春英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毒打,但回到当地后,至今不见其人,也没有收到任何单位的信息,称其妈“失踪”。

据许海凤介绍,游春英是认为儿子被判无期徒刑是冤枉的,并认为当地司法机关包庇犯罪团伙,为此走上上访维权的道路,游春英曾在201171日在北京跳金水桥。

许海凤电话:15052436408

无锡南长访民顾全珍被扬名街道工作人员从北京马家楼带回后遭非法传唤20小时获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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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无锡市南长区扬名街道访民顾全珍被街道工作人员从北京马家楼带回无锡后,遭到扬名派出所非法传唤20小时。

据顾全珍介绍,201611210时许,她走在北京力学胡同,准备去寄信,被警察叫到车上,然后就被带到府右街派出所,等满一车人后,就被带到了马家楼,这了安检进入大门后,就有国家信访局的人说她是非正常上访,并让她在门口等待,说有江苏省的人来接回去帮她解决问题。

大概等了20分钟左右,就有扬名街道的人将她从大门口接回了无锡,乘坐1515分的高铁,2031分到达无锡,就被押到扬名派出所,被强制关到房间里,强制她做笔录,直到13日下午1630分许,才将她放出,在这20个小时里,只给她吃了两个馒头,不让她睡觉,还强制把她拖到讯问室做笔录,她说这次本来是想拘留她的,后来听说领导不同意,就没拘留,民警说了,下次再去北京一定要拘留。

顾全珍说,她在北京根本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可无锡公安却偏说她有违法行为,难道北京我们不能去吗?如果不能去,那该有警戒线呀。


顾全珍联系电话:13584191255

无锡捍权人士何凤珠控诉滨湖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造假,并与黑社会勾结将孕妇拘禁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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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14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无锡捍权人士何凤珠2015828日到94日被黑社会拘禁在家时拨打近50110求救,110都没有出警。1122日何凤珠向滨湖公安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竟造假答复称“东绛派出所民警左凤华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即至现场处置,该警情的处警结果为其他”。
   
据何凤珠介绍,在2015年“9.3”阅兵期间,自828日凌晨1时许就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书记许年平雇佣黑社会将其堵在家里,不让其出门,也不让外界人员进入和送饭食进门,直到94日上午,期间,其拨打了近50110求救,但滨湖公安始终没有出警,没有到现场将黑社会人员控制,并将其解救,而是纵容黑社会人员堵门、断粮、非法拘禁。
   
20151122日,何凤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向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申请公开“2015829161分左右,手机号1391410078拨打110报警的报警记录,处警结果”等信息,滨湖公安竟然答复说当时出警了,并说该警的处理结果为其他。何凤珠认为,这个答复纯属造假,在828日至94日期间,她拨打了近50110,都没有一个警察前来处警,更没有什么处警结果为其他这个各类,完全是违法的。她表示,将对这个通过违法造假手段制造的这个答复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诉讼,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滨湖公安知法犯法的无耻行径。

何凤珠还说,她家遭遇政府假造已属常态,政府已经多次制造虚假材料,说她妈妈许海凤不肯解决问题,还说她妈妈漫天要价,说她家祖孙四代上访属于无理取闹。


何凤珠联系电话:13914120078



上海46万“镇保”失地农民的119名代表第16次市社会保障局前维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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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112日上午8时许,上海46万“镇保”失地农民的119名代表又冒着寒风瑟瑟发抖地来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所在地维权讨说法(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这是2016年新年伊始的上海市“镇保”失地农民代表第一次维权,总第16次维权。

20151015日,《解放日报》发表了《市人大举行社会保障工作专题督办座谈会,小城镇社保拟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报道,上海市失地农民好像看到黑暗中的一线光明。失地农民也知道,失地“镇保”人员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可能是真的,但离胜利还相当遥远,作为上海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年的乱作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是一个早上就能拨乱反正的。要彻底解决问题,还需迎接暴风骤雨的洗礼,坚持抱团维权,风雨同舟与铜墙铁壁般的腐败势力,豢养的鹰犬爪牙和形形式式的魑魅魍魉作殊死搏斗,还需风雨兼程继续前进!

119名失地农民代表一致认为:本次维权日虽然天气阴霾,但大家非常高兴,那个不可一世、狂妄自大的上海市社保局局长周海洋已经在20151230日年末岁终下台了。失地农民代表们本次上访维权的议题就是“热烈庆祝周海洋下台!”在失地农民之前15次的维权中,周海洋始终拒绝和失地农民代表见面互动沟通,表现得既冷酷又无情,他亲眼看着失地农民们在风雨中停立在大门口,他亲耳听到失地农民们在刺骨的寒风中高呼“救救老年失地农民的苦难”,他一直是无动于衷,实在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冷血动物。

在本次维权活动中,失地农民代表们表示:“热烈欢迎社会保障局新领导到群众中来,倾听弱势‘镇保’人员的呼声!失地农民愿意派出五个代表,在社会保障局新领导指定的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与局领导反映诉求。”可惜的是,局领导没有回应。失地农民代表们无可奈何又走到了马路中间,堵截了交通,并高呼口号要求新任局长出来接待。千呼万唤,新任局长没有出来接待。却来了很多警察,警察们对失地农民的遭遇表示同情,没对失地农民采取强力措施。失地农民代表封堵马路约1.5小时后,到中午约11时就自动撤退,相约下次再来。继续努力抗争,争取胜利。

关注失地农民的人权状况,请与下列代表联系
朱金安  13818475430      朱德昌  15001840923   王惠琴  15026877613
蔡龙其  15021771229      金妹珍  13162146986   刘国芳  18016317498
卢银仙  15221618832      顾新声  15618251261   陈建芳  15026516445
曹福妹  021*50263557     赵根明  13004175707   谈凤娣  13636583949







上海人权捍卫者程玉兰被囚北京西城看守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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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15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程玉兰遭绑架失踪已经超过一周。今天( 2016115日)上午,黑龙江鹤岗王清臣、新疆哈密宁惠荣、辽宁丹东姜家文、陕西省宝鸡市周志银、辽宁抚顺赵振甲、河南平顶山市王金兰、申春芳、金全玉等人去西城区看守所打听,终于确认程女士被囚该看守所。

据赵振甲说:北京西城看守所的人员说程玉兰是201518日被广外派出所抓的,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一起被抓的不仅是程玉兰一个人,但拒绝告知其他人的名字。当时新疆哈密宁惠荣为程玉兰捐款200元、黑龙江鹤岗王清臣捐款200元、辽宁抚顺赵振甲捐款300元,其他人员由于事先没有准备走的太仓促。

2016171630分左右,上海人权捍卫者程玉兰急匆匆电话给赵振甲,称自己正在吃饭,有警察冲入要给自己套黑头套,随后程玉兰在北京失联。据赵振甲说,当天程玉兰曾陪同张占的妻女,去丰台看守所为张占存钱送衣,张占是因围观浦志强案,高呼浦志强无罪而被当局刑事拘留的河北人权捍卫者。程玉兰除了垫付了1000元现金,还自费给张占买了衣裤袜子及保暖内衣等。由于电话急促,程玉兰没有来得及告知被抓时在何处吃饭,好在自己作了录音。

2016111日程玉兰女士遭绑架第四天,维权人士王清臣、姜家文、宁惠荣、赵振甲等曾到丰台看守所,以给程玉兰存钱的方式试探性了解程玉兰的去向。看守所透露部分信息,承认程玉兰曾经关押在此处,但已转他处,至于哪个部门送押与转引何处拒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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