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耿北村一组村民张虎。2016年2月5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七,夜里十点多,我到邻居家闲聊后返回我家,在距家四五十米的路上,看见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迎面开过来,由于车灯照射我看不太清楚,这辆车开到我跟前停住,车门打开下来两个人,走到我跟前一句话都不说,举着铁棍就对我两条小腿狠命地打,我当下就站立不住跌倒在地,两条胳膊也被打了几下。我高声呼救,打手见路旁居住的村民跑出来看情况,上了车开车跑了,车牌被蒙住了。我在22点09分报警,40多分钟后警察到场。
我被送进第四军医大学附属西安唐都医院抢救。医生经检查确定:我右小腿胫骨、腓骨近段粉碎性骨折;左小腿腓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小腿胫骨远段骨折;左臂桡骨中段骨折;几处断端不同程度移位,部分断端周围见碎骨块影;邻近软组织肿胀。简单说,我的双腿和左臂五处骨折。
我54岁了,不偷不抢不骗不赌不毒,不欠债不搞别人的老婆不挖别人家的坟,谁会对我如此仇恨下这样的狠手呢?
2015年9月17日,高陵区人民政府在我们耿北村张贴《通告》,预征我们村一、二组耕地约150亩,建利亨仓储物流园。连同征用其他村的农田,这个项目一共要征地260多亩,政府宣传说这是西安市的重点工程。政府给村民每亩补偿35100元,地面附着物补偿500元。紧接着,耿镇政府于2015年10月14日发出《公告》,要求我们一、二组村民在2015年11月19日前将被征耕地内的坟迁出。政府征地事先未召开村民大会听证、讨论,征询意见,甚至未与任何村民告知。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征用并改变农地用途,必须得到国家的审批,西安市的重点工程,更应该出具国家征用耕地的批文。但高陵区政府未出具国家相关的征地审批手续,因此,区政府的征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大多数村民反对区政府的征地行为。我们一些村民向耿镇政府和高陵区政府反映我们的意见,没有人理会,我和二组村民马稳心联名,向高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高陵区政府征地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耿镇人民政府在高陵区人民政府只是发出预征地《通告》的情况下就实施征地,要求村民在规定的期限内迁坟,这些做法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要求高陵区法院依法撤销耿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陵区耿镇利亨仓储物流园项目征地迁坟的公告。
曾在我们村担任过村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马安桥后来担任了耿镇政府开发办主任,它曾通过人向我和马稳心还有另外一个村民马豹传话说,给我们每人20万元,叫我们不要闹了。我们没有答应。高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吕铁壁在2015年12月1日,将两个原告我和马稳心领到赵副院长办公室,赵副院长说:“你们要与政府和谈嘛,为什么要闹到这一步?!”我们无奈地回答说:“我们上访了多次,根本就没人理。怎么和谈?”经过我们三四十次催问,高陵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2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政府在法庭上回避征用农田、改变农用地用途没有国家批文的要害问题,辩称要求迁坟不是行政强制行为,而是为群众提供服务的行为。法官当时没有判决。紧接着,就发生了我在腊月二十七深夜被残暴地打断胳膊双腿的事件。
刚过春节,我们村的村民不惧恐怖威胁,集体上访,从高陵区国土局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没有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制止、查处非法占地的罪行。镇政府肆无忌惮加紧毁田占地,出动工程机械铲压青苗树木和地埋灌溉管道的地面标志桩,往农田里倾倒垃圾,刨坟,划线设施工桩等等。
行凶的打手至今没有被捉拿,更不用说追究幕后指使者了。我们向公安机关提出要看监控录像,耿镇派出所警察说“监控摄像头叫泥糊住了”,高陵区公安分局警察说“监控失灵了”。我住院治伤仅检查、手术、医药、护理等费用就花了13万多元,还不包括家人亲友误工护理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于没有捉拿凶手,这笔费用都由家人求亲告友东借西凑支付。
2016年3月14日,高陵区人民法院对我们的起诉做出行政裁决,驳回我和马稳心的起诉,理由是“原告的请求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高陵区人民法院的裁决能站得住脚吗?在法院这份《行政裁决书》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写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我们的诉求超出了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的范围了吗?
世界上有哪帮匪盗团伙能有这样的能耐,能这样公然抢掠、行凶?能受到公安、法院的庇护?正是村民要拉政府进法院,政府送村民进医院。村民要的是理,官员要喝的是血。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耿北村一组村民张虎
2016年3月19日
附 以前西安地区有关强拆致死致伤的文章
1、梁家街村民抵制非法拆迁被打死打伤
2006年4月26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的第八项目部,雇佣民工进入梁家街村,拆除该村妇女干部家的房屋。民工同时把没有签拆迁协议的邻居靳长年家的山墙也拆了,使他家的楼板悬空。靳长年上前制止,民工们就叫来五六十个打手。打手们挥舞钉有铁钉的镐把见人就打,村民们四散逃避,打手们追着打,打死1人,重伤6人,轻伤多人。
村民靳中华当即被打倒在地,还没来得及送到医院就死亡。村民们后来在给靳中华换衣服时,看到他背上、腿上都有青伤。
村民梁小保被打得在医院昏迷了20多天,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包括额骨骨折、双额叶脑挫裂伤、双额硬膜下血肿;右腿腓骨多发性骨折;右7—8后肋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梁小保在医院治疗不到一个月,因仍不同意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街道办就于5月22日停止支付医药费。3个多月来,梁小保的家人已东借西凑,又花了2万多元;
村民邵维生右腿胫骨骨折,腿动脉被打扎破;
村民靳长年5根肋骨被打折;
村民陈朝喜右腿胫骨骨折;
村民梁宏选被打得颅脑损伤、左踝关节软组织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梁宏选的老伴张秀贤,左腿腓骨骨折、软组织损伤,右腿软组织损伤。梁宏选、张秀贤住院后,他们的儿子到街道办去讨医药费,街道办书记对他儿子说:“你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保证把你爸你妈看好。”他们的儿子被迫签了字,交了钥匙。
打手们在村里行凶后,村民们打“110”报警,警察不来,激愤的村民们抬着受伤的人涌上村南边的十字路口,堵路抗议,并在路口上为被打死的靳中华搭起灵棚。凶手打人警察不管,村民们堵了路口,警察很快就赶到了。村民们堵的半坡十字,是西安东郊的重要十字路口,这个路口被堵了约十个小时,到晚上十点多,警察们封锁了周围的路口,调来了高压消防车,把堵路的村民们强行驱散。
经过派出所人员的一番工作,死者的家属同意说靳中华是“因病死亡”,并于28日将遗体火化。据村民们说,靳中华的家属得到的封口费是16万元。
梁家街村的拆迁开始于2004年,当时说要建西安市的东三环路,需要占梁家街村282亩土地,拆迁180多户,灞桥区政府的第八项目部在没有公示拆迁资质、没有公布任何拆迁安置方案、没有与村民协商的情况下,就要进村民家里测量,受到绝大多数村民的抵制。2005年8月,村干部向村民谎称“模底呢”,又带上第八项目部的人,不出具任何拆迁手续,到村民家里测量评估。2006年4月,第八项目部开始实施拆迁。为征地拆迁的事,村里从未开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该村被强征的土地,每亩只补偿三万元,村民被拆除的房屋,每平方米仅赔偿300元左右,政府先后提出的几项安置方案,村民们都无法接受。
第一种方案,是在村东距灞桥电厂不到50米的地方,给村民盖高层楼,楼价是每平方米700元,后来涨到1200元,村民们无力承担,而且紧靠电厂,粉尘、噪音、有害气体污染严重。灞桥电厂也曾给政府打报告,提出这些高层楼距厂太近,不安全,应予以停止建设。
第二种方案,是在异地给村民划拨宅基地,由村民自行建房,但是政府根本没有说明确定的宅基地在什么地方,而且每平方米300元左右的补偿,根本不够建新房。
第三种方案,是各村民小组给村民盖6层高的单元房,居民每人只能享受25平方米的每平米700元的房价,超出部分按商品价支付。这种方案建楼的地块一直没有落实,房价村民也无力承受。
在这次建三环路拆迁中,村民们才知道,早在2002年,区政府就迫使村干部瞒着全体村民,把村里仅有的740多亩土地“卖”给了区政府。村民们至今没有见到这片土地改变用途的国家批文,每亩补偿款是多少?共得到多少钱?村民们没人知道,也没有分得这笔土地补偿款。区政府又借着这次建三环路多拆迁500多户村民的房屋,连同上述非法占有的740多亩土地,交由中银万泰公司实施拆迁“开发”。这次乘机多拆毁500多户村民的房屋,全部都是近十多年来村民们建的新楼,好端端的三四层砖混结构的新楼,被违法强行拆毁,政府又要叫村民们出巨款买安置房住,倒卖地皮的巨额利润被政府和贪官污吏获取,拆了又建的巨大损失由村民们承担。
在政府借建三环路强占倒卖土地的同时,区政府、公、检、法、街道办的大大小小的干部连同他们的亲友,伙同村干部,借机在被倒卖的土地上盖楼盖房,以骗取国家的补偿费。这些房子粗制滥造,毫无内部装修,大部分连门窗都没有,仅是个空壳子。
主要由于以上原因,实施拆迁后,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于是政府的第八项目部就出动打手,打死打伤村民,迫使许多村民签字,并且在7、8月间,强行拆除了拒不签字的村民陈建林、李志忠、梁茂荣、陈德宽等十几户村民的房屋。梁家街村5位村民代表8月18号到区政府,要求出具中银万泰公司实施拆迁的法律文书,常务副区长贺登峰说:“对梁家街的拆迁,不需要拆迁许可证,因为这是集体土地上的建房。”
梁家街村原是个远近闻名的富裕村。这个村有700多户,两千多口人,在土地被大肆强占倒卖前,户均有一亩多地,每年收入有一两万元,村办企业每年还能给村民分红,村民利用闲置的房屋出租,每户还能得到一两万元的年收入。这个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户均年收入达到四万元,1993年被陕西省政府评定为年收入“亿元村”、“陕西省奔小康先进村”。如今这个村建三环路的地块被痍平,其它地方到处是残垣断壁、一人多高的废墟,污水、垃圾遍布,杂草丛生,就像刚经历过一场战争一般。现在村民地没有了,可出租的房屋没有了,村办企业倒闭了,要住新房,还要拿出一笔巨款,村民怎么活?村民四处借居,无以为生,不知如何是好。村民们说:“政府把我们糟践到什么地步!”“中国有什么人权?!”村民们到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上访不知有多少次,还选派代表到北京上访,至今没见到一个官员来了解情况。打死打伤村民的凶犯及幕后指使者,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得到查处追究。
梁家街村距著名的西安半坡原始人类氏族村落遗址只有二百来米。早在六七千年前,人类就在这里居有定所,劳作繁衍生息,进入号称“具有现代文明的21世纪”,梁家街的村民们和中国亿万市民村民,却连土地和房产的使用权都得不到保障,执政党还说什么“代表人类最先进的文化,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首先保障的是公民的基本生存权”、“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像梁家街村村民被打被欺辱,土地被强占倒卖,房屋被强行拆毁的情况,在灞桥区产河两岸的十四个村子里,都程度不同地相继发生,有的敢于维护自己权益的村民代表甚至被游街示众。
愚夫 2006年9月2日
2、西安村民翟存虎到政府查阅征地文件被打断双腿十个月得不到查处
2014年2月27日中午约12点,我与本村村民张娟利(女)到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环卫站站长杨明虎办公室查阅有关征地拆迁的文件后,在返回我们村的途中,遭暴徒用催泪瓦斯喷伤眼睛,用铁棍、洋镐把残暴殴打,携带的文字材料和照相机抢走。
我们村的人接到过路者的电话,赶到现场,把我送到附近的512医院抢救。 医院检查,我双侧腓骨骨折;腰3左侧横突骨折;腰4椎体滑脱;腰4峡部裂;双侧小腿皮肤挫裂伤;左腰部、腕部软组织挫伤;急性尿潴留。住院救治16天后,花了2万多元,因实在拿不出钱了,只好出院回家。
我们村的人在事发当天就报了警,在我及家属多次催问后,电子城派出所于案发20天后的3月19日通知我立案调查,又经我催问和向社会披露,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于4月24日决定对我被伤害案立案侦查。西安市政法委的工作人员也到我家,询问案件经过,说要给我一个交代。这个案子侦破并不难,凶手中有一个我认识,给村长当过保镖,事发前在我租住的小区院子里出现过,还有现场证人,我把这些情况在事发第二天我清醒后都给办案的王斌警官讲了,以后又向王警官重复了六七次,到雁塔公安分局催问过两次,但至今十个月多了,电子城派出所对此案无调查任何进展,也没有给过我答复。我和我妻子催问了几次,王警官都答复说“没有任何线索”,“正在查”。
我因支付不起医药费提前出院,医生要求的定期复查、后续的二次手术和伤情鉴定也因拿不出钱而无法进行。
我被打伤后,全家的生活遇到严重困难。我们家共五口人,有两个孩子,还有六十多岁的母亲。村子拆迁“改造”前,村里的农田都被电子城街道办征用了,主要靠我做生意及出租房屋维持全家的生活。拆迁后,我没有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没签拆迁协议,我家的房屋虽没有拆除,但村子里断路、断水、断电无法居住,全家被迫在外租房居住,不签协议就不能领到过渡费,三年来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租金,而以前出租房的收入却没有了。我母亲是聋哑人,以前能领到每月80多元的残疾补助,到2012年10月就不给发残疾补助了,雁塔区民政局的答复是:“政府把地都征了,给了村民补偿款,村民有钱了,不给补助了。”因为我们家没有签拆迁协议,政府把我母亲的社会保险也停了。我受伤后,妻子要照顾我,我们两口儿都不能外出做工、做生意,老小五口人的生活,两个小孩上学等问题亟待解决。我向电子城派出所申请司法救助,3个月了,至今无任何音讯,区政府和街道办把我逼到了绝境。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翟家堡村村民翟存虎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