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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潘家村村民为什么要跪求面见莲湖区区长郝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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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西安市莲湖区潘家村村民。

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简称“城改办”),是在201071日正式开始对我们潘家村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绝大多数村民反对这样违法的拆迁改造。主要理由是:

1、政策不公开,程序不合法。政府对我们村进行“综合改造”,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没有征求过村民的意见并进行表决。国家的拆迁改造政策、评估补偿安置标准等从来没有公布过,“改造”方案、“改造”的设计规划图村民也没有见过,安置楼的地点、位置、结构、户型等不明。

2、没有按政府的规定,将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将结果公布。我村还有100多亩耕地,属村集体资产的建筑场所(诸如学校、菜市场、幼儿园、旅社、酒楼、超市、停车场、澡堂、原饲养室等)占地共计20多亩,建筑面积约两万多平方米,这些集体资产具体有多少?如何处置?我们村占地100多亩,拆除后给村民建高层安置楼,顶多使用二三十亩,其余六七十亩干什么用?根本没有给村民公布过。我们村还有21亩土地,被无偿划给了大兴新区管委会。、

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政府拆除我们的房屋只补偿两层半的住房面积、人均1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面积。住房多余的面积每平方米按321元赔付,村民的住房实际普遍有四、五层,我们村民90%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出租房屋的收入,补偿这么低今后怎么生活?拆迁前村上每年还给16岁以上的村民每人500元生活费,村民的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全部没有,拆迁方案中仍然没有提及这些社会保障问题。

4、贪污截留村民的经营用安置房面积。在20106月,城改办印制使用的《西安市莲湖区潘家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合作合同书》中,给村民的经营用安置房总面积只有一万平方米 ,而村民在20113月底才见到的2009年签发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关于潘家村地区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文件中,批给村民的经营用安置房总面积为3.34万平方米,莲湖区城改办公布并执行的少了2.34万平方米,不足市城改办核准的三分之一。

起码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不同意这样的拆迁改造方案,政府调动公安、城管、社会上的流氓打手,对村民威胁恐吓、断水、断电、阻路、打砸、捣毁、殴打、砍杀……,并多采用夜间袭击,制造恐怖,实行野蛮暴力拆迁。

到了20121228日至201313日,西安市和莲湖区的官员组织公安、城管、街道办、社会闲散人员等,对坚持不签拆迁协议的我们33户村民进行暴力强拆。当时正值隆冬又临近春节,我们村民有的被警察抓走,有的被绑架到拆迁指挥部,有的房屋遭纵火,警察、打手护着挖掘机一拥而上,仅几天时间,这些房屋变成废墟。我们村民的所有财产被埋压在水泥块砖头之下,陷于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境地。村民没有屈服,坚持到莲湖区、西安市、陕西省、中央的党委、政府、公检法上访,要求制止非法拆迁“改造”,还我们的房屋,还我们的财产。我们历年的上访材料摞起来有几米高。我们仅到北京上访就有十多次。因为到北京上访,共有二十多人次被公安莲湖分局拘留三次,每次短的5天,长的10天。至今,仍有15户村民坚持不签违法的“改造”拆迁协议。

签了协议搬迁的村民境况如何呢?按照《协议》,政府承诺村民们搬出的过渡期不超过30个月,但是拆迁办直到20161月才给这些村民交付了安置房,村民在外过渡少的有36个月,多的达70多个月。

按协议给每个村民10平方米的商铺房,至今没有兑现,开发商把安置楼底层的商铺房卖了,每平方米3.55万元。村民们阻挡商铺房购买者进行装修、经营。安置房至今没有工程验收单,不通天然气、不供暖气、不通互联网、电视网。至今没有给村民交《房产证》。
对潘家村的“综合改造”没有对全村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公布处置方案,只是由村主任惠印财自己搞了个“隆盛鑫置业有限公司”,全村只有21个人在这个公司有股份,这些人都是惠印财指定的。

2016815日,至今坚持拒绝签《拆迁协议》的15户村民,再次到莲湖区政府请愿。我们冒着烈日暴晒下四五十度的高温,跪在区政府大门外,举着标语,求见区长郝生旺,要求解决我们住房被强拆、生活无着落的问题,归还我们的住房,归还我们的财产。

西安市莲湖区潘家村村民:
陈德顺 付宝玉 朱振刚 惠武学 刘毓萍 李建宁 李武学 闫慧兰 
樊引贤 李兰菊 侯钰林 侯玉贵 朱宝珍 李宝安  李莉
2016815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莲湖区副区长张秦说:“潘家村拆迁有四个死亡名额”

我们是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潘家村村民。对我们村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是在201071日正式开始的,拆迁人是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简称“城改办”)。据政府公布的数字,这次潘家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涉及我村807户,1991人。
为拆迁改造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

2009116日,区城改办让村委会召集村委会成员与所谓20多名村民“代表”,到商州市柞水县盘古山庄开了两天会。莲湖区农工局局长林兆丰、区城改办主任高子钰、副主任赵建平到会坐阵。这20多名“代表”不是村民为商议拆迁事宜推举的,而是村干部指定的。这些村民“代表”要出去开会的时候,受到村民的阻止,村民要求先选代表再召开会议,村长惠印才哄骗村民说:“咱先去听听情况,回来再选代表。”可是在会上区政府官员和村干部采取不允许睡觉车轮战的作法,强迫这些“代表”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结果只有村委会的五名成员签字,“代表”们没有签字,连夜逃出会场。

回来后,经区政府官员和村委会成员暗中许诺:签字的人给十万元,在1124日有13个“代表”签字,8个“代表”没有签字。

1129日,在村民小组会议上,区城改办副主任赵建平对几百名村民讲:“城中村改造就是第二次土地革命,莲湖区已经消灭了十二个村了,我现在是来消灭潘家村的。”会场有十几名警察“维护治安”。

绝大多数村民反对这样违法的拆迁改造。主要理由是:

1、没有按政府的规定,将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结果公布。我村还有100多亩耕地,属村集体资产的建筑场所(诸如学校、菜市场、幼儿园、旅社、酒楼、超市、停车场、澡堂、原饲养室等)占地共计20多亩,建筑面积约两万多平方米,这些集体资产具体有多少?如何处置?我们村占地100多亩,拆除后给村民建高层安置楼,顶多使用二三十亩,其余六七十亩干什么用?根本没有给村民公布过。

2、政策不公开,程序不合法。政府对我们村进行“综合改造”,没有征求过村民的意见,更没有召开过村民会议。国家的拆迁改造政策、评估补偿安置标准等从来没有公布过,改造的设计规划图村民也没有见过,安置楼的地点、位置、结构、户型等不明。

3、拆迁安置方案不合理。政府拆除我们的房屋只补偿两层半的住房面积、人均1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面积。住房多余的面积每平方米按321元赔付,村民的住房实际普遍有四、五层,我们村民90%的生活来源是出租房屋的收入,补偿这么低今后怎么生活?拆迁前村上每年还给16岁以上的村民每人500元生活费,村民的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全部没有,拆迁方案中仍然没有提及这些社会保障问题。

4、贪污截留村民的经营用安置房面积。在20106月,城改办印制使用的《西安市莲湖区潘家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合作合同书》中,给村民的经营用安置房总面积只有一万平方米 ,而村民在20113月底才见到的2009年签发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关于潘家村地区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文件中,批给村民的经营用安置房总面积为3.34万平方米,莲湖区城改办公布并执行的少了2.34万平方米,不足市城改办核准的三分之一。

起码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不同意这样的拆迁改造方案,政府调动公安、城管、社会上的流氓打手,对村民威胁恐吓、断水、断电、阻路、打砸、捣毁、殴打、砍杀……,并多采用夜间袭击,制造恐怖,实行野蛮暴力拆迁。

201079日,公安莲湖分局四五十名警察以及城管、工商、卫生等机构的人员,带领几百打手涌进潘家村驱赶商户,沿街的店铺招牌匾额灯箱柜台被砸坏,商品被丢撒一地,几名户主店员遭殴打,损失惨重,无法经营。

714日,一些打手威胁、殴打村民王随堂,其中城改办一名人员扬言:“张秦副区长说,潘家村这次拆迁有四个死人名额,谁不信,上来试一试!”

810日凌晨1点多,多名打手用铁管对村民李长乐的商店进行破坏,砸毁几个柜台、冰箱。
1022日凌晨,五名歹徒带着专用设备进村企图破坏供电设施,断我们的电,被村民发觉抓获。歹徒自行报警,警察来把他们带走,天一亮就放了。晚上,村民付宝玉就遭报复。八九个暴徒带着砍刀、钢管、木棍等,到付宝玉家砍砸,付宝玉腿被打伤,衣服被刀刺破,家具、餐具被毁坏,付宝玉冒死夺下一把砍刀。第二天,环城西路派出所魏所长却说:“他们只是来扎势(吓唬人)的。”

114日凌晨2点多,十多名打手手执砍刀进村砍杀值夜巡逻的村民,村民四人重伤,六七人轻伤。行凶后凶手逃逸。派出所距我们村只有300米,村民先打110报警,后打120呼救,120救护车先来,将伤者送往医院,26分钟后,警察驾车才到现场,进行询问后离去。还有村民打出租车到西安市公安局报警,公安局门卫说:“这是办公场所,你们到分局去报警。”分局门卫却找不到值班人员。中午,数十名村民到西安市公安局抗议。莲湖公安分局邱局长当场表示七到十天破案,如今多半年了,没有警方的任何人给村民告知案件的查办结果。

201112日,指挥部人员带领二三十名打手,护卫着一台挖掘机强拆村民李建宁的房屋,李建宁至今没有签拆迁协议,他阻拦强拆,扣住了挖掘机和司机。司机被派出所留置一天后放了,挖掘机也被开走了,至今没有对李建宁进行赔偿。
421日,四五十警察以及区城改办和政府人员带着十几个民工和几十个打手,开着两台挖掘机强拆村民李勤学的房屋。李勤学的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一个儿媳妇阻挡,被强行拖走,房屋倾刻变为废墟。
……
为对我们村拆迁改造的事,村民从2009年九月份开始集体上访,从莲湖区到西安市到陕西省直至中央,北京我们已经去过三次。

20091222日,八名村民代表到北京上访,国务院信访局给了一份回执单,让回陕西解决。有关部门将我们住店登记信息提供给截访人员,深夜截访人员以查房为名,敲开我们住宿的房门,没有自我介绍身份,没收我们的身份证和手机,强行把我们押到一辆车上,车号京AD0077 20多人押着我们八人连夜送回西安,23号下午,交给公安莲湖分局,分局又对我们八人进行了4个小时的讯问,搜走了我们上访的文字材料与证据。

201071日村民们到省政府上访,有些村民堵了省政府的大门。副区长张秦坐在附近的汽车里,指挥莲湖分局警察当场抓捕了没有参与堵门的5名村民代表和1位村民。这六人随即被关进莲湖区看守所,其中三人写了保证后在第二天释放,另三人侯钰林、侯钰桂、李查浪被处以拘留10日,实际关了12天才被释放。

我们村的位置太惹眼了:紧靠北边是横贯西安东西的最主要通道大庆路,东北方是西安重要的交通枢纽玉祥门盘道,东边不远就是环城西路,这样区域的土地商品价每亩超过千万元。这样一块肥肉引起垂涎,巧立名目欲取之也不足为怪。环城西路派出所指导员席顺良、莲湖分局薛副局长,在分别与村民李六学谈话时说:马克思说过,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这句话是对我们村进行“改造”拆迁状况深刻、精辟的总结。

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潘家村维权村民
2011-5-22

洛阳中院公开审理致人死亡的强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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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2日,洛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拆迁受害人李记诉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房案。暴力拆迁受害人李记委托张葡萄代理。

2015417日,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洛阳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部门强拆了李记家的房屋。李记的父亲万念俱灰,痛不欲生,于同年816日跳楼身亡。李记为追究暴力拆迁者的法律责任,告慰亡父,向洛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委托张葡萄代理。

庭审中,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否认强拆李记的房屋,强调李记与孙旗屯乡政府签订了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

张葡萄予以反驳:2015417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何金太、土地局局长柴幻、信访局副局长王立彬及乡党委书记李世尧在既无任何合法手续,又未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下,指挥数百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李记及家属从家中抬出,并将房屋拆除。有视频和现场照片为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拆民房的违法行为,怎么能轻易抵赖的了的?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2015511日洛阳110联动办对原告在人民网反映高新区管委会非法暴力毁坏原告等房屋问题的回复:“区管委会于201412月对未拆迁户下达《洛阳高新区管委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明确被征收人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个月期限届满后,未拆迁户仍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我区亦未收到任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文书。区管委会于2015327日再次向上述未拆迁户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其在10日内到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配合完成搬迁。目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依法实施拆迁”这足以证明高新区管委会对李记的房屋实施了拆除行为。只不过管委会的强拆行为未经法律授权,属于违法强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李记与乡政府签了协议,但该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在强拆四个月后发生的。即便是李记自愿的,也不能证明强拆是合法的。况且,李记是在迫于政府不断骚扰的压力情况下不得已才签订的。另外,该房屋系李记与其母所共有。李记的母亲没有签字,也没有授权任何人签字,故该协议无效。

辩论前,李记的代理人张葡萄请求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以便在辩论时有的放矢,防止跑题。但审判长王艺竟然大发雷霆达十几分钟,指责张葡萄说:“本案不需要总结争议焦点!”休庭后,还诬陷张葡萄鼓动拆迁户与政府打官司,与政府作对。张葡萄说:“你把我当敌人,可我没有把你当敌人”。

陈桂秋(谢阳律师妻子):709案当事人家属被株连,休假也没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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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6824日)结束了今年假期的避暑游,回到家打开久未开机的手机一看,几百个未接电话将我的手机打爆。得到如此多人的关注,实在出乎意料。可仔细一看电话号码,来自两大门派:谢阳案件有关的各路官方英雄、我工作单位的同事。

无数疑问涌上心头:我平淡无奇,为何如此多的人在急迫地呼叫我?哦,只因有个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律师丈夫谢阳。
  
于是,在我暑期休假期间,国保找到我单位的领导,几度派人到我家试探我是否在家;国保找到谢阳的辩护律师,一直想知道我到底在长沙还是在北京;国保找到我周围的各种亲戚朋友,试图做通我的工作去劝谢阳认罪;国保甚至不惜派我亲爱的同事们到北京,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门口迎接我,陪同我回长沙……

当我依法维权时,我收到了最离奇的忠告:你要注意你的形象,你要为自己的生计留一条退路。到底是我在违法,还是对方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地给我的单位施压,给我施压?

作为妻子,当谢阳案件事实上存在诸多违法的地方:谢阳被酷刑、妻儿被限制出境、辩护律师权利被侵犯(不被安排会见、不被安排复印案卷、不被安排听取律师意见等等),是选择维护国家神圣的法律?还是与少数人群一起去践踏法律,事后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选择了和多数人群在一起:维护国家神圣的法律!维护我和谢阳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当知道丈夫被毒打,作为妻子,或者作为一个有心跳的人,你能坐得住吗?你能坐在观众席上默默注视着此场景,并心里念叨着:打,接着打,谁叫他不认罪?或者,你闭上眼睛蒙上耳朵,怕一旦吭气儿遭到旁人的指责,立马声明:此事与我无关!

遗憾的是,我所接触的劝客们都忽略了三个事实:
1.无论犯了什么罪,法律都不允许有酷刑;
2.劝认罪是基于缺乏犯罪事实,罪是证据证成而非“劝认”出来的;
3.谁犯罪谁受罚,法律不允许株连妻儿。

谢阳的营救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不能像其他的“709”家属们一样,全心全意地为推动丈夫案子的进程而四处奔波,与律师们进出公、检、看,与朋友们一起分压解难。因为我的工作需要我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若没有工作的束缚,我将与帮助我的人一起,出现在任何可能帮助谢阳的场所,为谢阳的案件平冤,为法律正言!

我为此非常苦恼!甚至在假期,我都在接受方方面面的所谓的关怀!

我很遗憾,我对不起谢阳!我绝不接受划清界限的文革式做法,我的工作给了我很大的束缚。没有工作未必不是一件好事,那样我将更好地营救我的丈夫。因为,没有什么比营救我的丈夫更重要!

陈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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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阳律师妻子
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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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25

义乌政府发文干涉村民自治,叶雪青要求审查遇阻再申请复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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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824日,浙江义乌佛堂镇小吴溪村女权捍卫者叶雪青向金华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告知书》,并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即对义政发(200655号文件的合法性予以审查。

2016711日,叶雪青向义乌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请求:义乌市政府对本政府作出的义政发(200655号文件予以审查和纠正或者撤销,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叶雪青。其理由如下:

义乌市政府制定的55文,即《义乌市新农村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含干涉村民自治的内容。在制定55号文前,义乌市政府未组织公众参与,违反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且在起草过程中没有公开征求意见,也没有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有关基层单位的意见,更没有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违反了上述《办法》第十条规定;市政府无权规定村级组织拟定实施细则。还规定实施细则须报镇街审核后批复,其实质就是剥夺了村民自治权。应当指出的是,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例如,佛堂镇政府对实施细则的批复,使小吴溪村委会歧视妇女的行为合法化。

义乌市政府于2016816日作出告知书,称“义政发(200655号义乌市人民政府文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无需纠正或撤销。”这一纸告知书,霸气十足,一副官僚腔调,对叶雪青要求审查的理由不予理睬,更不逐一反驳,直接傲慢地称55号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难以令人信服。叶雪青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除了该告知书有干涉村民自治的违法内容,还有以下理由:

1、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2条规定,义乌市政府应该作出答复书而非告知书。
2、该告知书没有告知救济途径,属于程序违法。
3、该告知书没有发文字号,违反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

20089月,义乌佛堂镇小吴溪村二委(村委、村党支委)利用权势,迫使叶雪青与其签订了歧视妇女的新农村建设协议。为了使该协议合法化,20095月,该村二委又制定了歧视妇女的《细则》。该《细则》经佛堂镇政府批复同意,得以实施。问题是佛堂镇政府之所以作出该批复,源于义乌市政府颁发的55号文件。叶雪青系该《细则》歧视妇女的受害人。她认为,村二委歧视妇女的协议源于市政府的55号文件,故坚持要求对市政府55号文的合法性予以审查。

疑因G20维稳 上海维权人士范桂娟被约谈后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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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5日星期四,本网获悉:疑因G20维稳,近日上海维权人士范桂娟被约谈后失联。

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平安办在2016815日打电话和书面通知,要求范桂娟在823日上午九点钟去周家渡街道将就您的动迁矛盾化解情况与她进行约谈。通知书如下:“请您于2016823日(星期二上午9:00,赴洪山路172号东楼104室参加。此致!周家渡街道信访办 2016815日。”信封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周家渡街道办事处的。约谈后,范桂娟失联没有回到家里。

今天她丈夫冯勤良打了数十次11012345。警方说跟110没有关系,是政府行为。政府热线12345说:跟政府没有关系找110去说。冯勤良很生气,感到政府没有诚信,所以宪法没有威摄力,不依法行政,抢劫老百姓财产,遍地是灾。

1962年出生到范桂娟,原居住在上海市湖北路179516室,工作单位上海市邮政局,今年54岁的范桂娟没有享受到退休待遇。至今3口之家无生活来源。2001年遭遇开发商和政府勾结拆迁办強迁(没有安置过一个平米的临时住房和补偿),自己在外借房居住。

2005年上海世博会动拆迁,世博会的口号很动听,是:让城市,生活更美好。但20061月范桂娟却遭遇世博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通知书(没有决定书),其在上南路57631103室房子又被违法强拆。从此因当局建造世博会永久性中国馆,范桂娟全家人无家可归四处流浪,又一次借房居住,政府以世博会为借口,更是不补偿一分钱和一平米至今,导致其家庭破裂,衣食无着。

2014年范桂娟身体不好又开大刀,医药费拾叁万多自己四处借钱看病住院。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政法委书记孙正刚至今也没有看望过范桂娟,范桂娟全家很伤心。

范桂娟丈夫冯勤良电话:15921045893

女“断友”割腕被刑拘,北京公安权力任性背后“彰显”官有银行血腥蛮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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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5日,本网获悉:湖北黄行芝与河南的彭爱真两位女“断友”于前天在工商银行北京总部割腕自杀后,黄行芝的丈夫余斌立即从湖北省潜江市赶往北京,陪同的还有同一地区的工行“断友”、癌症患者潘向荣。昨天抵达北京后,余斌和潘向荣赶到木樨地复兴医院,发现黄行芝已经不在医院,又赶到辖区的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二龙门派出所询问,被告知黄行芝和彭爱真已经被刑事拘留,送昌平区七里渠看守所关押,罪名是与其割腕自杀行为风马牛不相及的“寻衅滋事”口袋罪。

据到复兴医院照顾两位割腕自杀“断友”的何玲、肖明、刘康、陈丽敏、刘建伟、海冬青、赵淑蓉、袁国庆、贾安东等建行的劳工权益捍卫者反映,流血事件当天晚上,北京公安就将身患癌症,并动了大手术的彭爱真从医院抓走,由于黄行芝血压处于危险值内,医院方给予了大剂量降压药后,于昨天早上由北京警方被送入看守所。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共有四项: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满足寻衅滋事罪必须在行为方式上要存在暴力手段,而且要造成被害人自杀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黄行芝和癌症患者彭爱真等工商银行“断友”到北京总部信访办,主要是确认当年前四大国有银行(其实就是官有银行)为了逃避新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条款,以欺诈的方式非法解除10年以上无关系没背景员工的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要求恢复工作,补缴社会保险,或办理退休,期间遭到暴力截访而割腕自杀,这样的行为与寻衅滋事罪中所列的四种情形连毛关系都没有,北京公安将被迫自杀的受害者当作违法犯罪行为,完全是颠倒黑白!而这种权力的任性,恰恰“彰显”了官有银行的血腥式牛逼。

今天,黄行芝的丈夫余斌和癌症“断友”潘向荣上午到了看守所,给看守所中的黄行芝缴上生活费,下午又到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二龙门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的手续,被告知刑事拘留通知书已经邮寄出去了。

余斌电话:18672812081.
潘向荣电话:15826894661.

投诉: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翡翠湾”质量出现诸多严重问题 质检部门竟称热胀冷缩正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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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9日上午,位于的四川内江市威远县北城严陵镇景河路259号的滨河华宅“翡翠湾”热闹非凡,四百多名业主聚集在二楼,这里四面部满监控,几名警察分散在里面,眼神警惕地看着自己的父老相亲。至于那些身穿黑色保安服的就更不用形容了,那敌视的眼睛死死地看着面前的人群,笔者进去看到这一幕还真以为自己进了集中营一般,让满头大汗的我陡然间感到寒意陡然来临。

为何会有这样的情景呢?原因很简单:面前的内江市威远县“翡翠湾”给穷尽一生购买房屋的人们一个答复,其原因是业主发现呈现在他们面前的“翡翠”惨不忍睹,肢离破碎!欲哭无泪、怒火四起的业主们面对冷漠的质检部门一位李姓负责人(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总工程师)时,他们感到孤独无助,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官老爷身上,可这位大人的回答是:“楼房是没有问题的,出现的墙面、地面等贯穿性裂缝问题也是正常现象,因为房屋有物理变化,会热胀冷缩嘛。”

这就是我们政府的正式回答,真不知到这样的结论是用大脑思考出来的还是屁股计算出来的。由“四川省内江市吉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翡翠湾商品房在准备交房前被业主发现大量的、致命性的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即将交房的1号楼、3号楼几乎每套房都有大面积的裂缝,更为可怕的是这些裂缝中有许多是贯穿性的。楼下看楼上是对穿对过,就是这样的商品房却被当地质检部门定为基本合格,监理机构做出的结论是:1、线管敷设处裂缝;2、温度裂缝。将采用注浆修补等手段来弥补重大建筑安全事故隐患,这样的偷工减料房是注浆就能解决的吗?有请威远县的官员们拿出科学依据和无重大人员伤亡的保证来。

国家的责任终身制在这个“热胀冷缩的翡翠湾”就是形同虚设,在他们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监理单位在这个项目上是怎样监理的,其中有多少猫腻只有开发商和监理们自己知道,作为质量监管部门的“威远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这个项目上是怎样监督的,用你们的话来说“我们只对我们的父母城建局领导负责,他们满意就是我们的工作成绩”。

我们不禁可以设想一下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的党政部门是怎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现这么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却是用忽悠来解决不可回避的事实,你们不是说没有大问题吗,那好,业主们可以把“翡翠湾”1号、3号楼原貌地白送给你们住五年,看看你们的感受是啥。你们敢大声地说我们敢住吗?

这样的严重建筑施工质量问题与气候有关,而是与涉嫌犯罪有关!这样的高层建筑就这样能交给老百姓,谁可以出来理直气壮地做保证?人命关天啊!

据最新消息,当地官员已经要求警方封锁现场,并开始威胁业主,不许与外界接触。

709大抓捕案通报:以各种借口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已经成为709案的办案特色(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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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6日,本网获悉:709大抓捕案以各种借口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已经成为709案的办案特色。隔绝当事人与外界的任何联系,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折磨,已经是典型意义上的酷刑。而到目前为止,709案没有一位当事人会见过自己的代理律师,而这种情况仍在继续。

高承才律师823日,要求会见李春富和幸清贤均遭拒绝;而燕文薪律师824日通过网上申请已获准会见吴淦的律师会见,也遭到非法阻碍无法会见,这令燕文薪感慨道:“这样的现实魔幻主义,我的智商已经不够用了!”

以下是两位律师的争取会见的纪实:

高承才律师:要求会见李春富、幸清贤纪要

823日下午1:30到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李春富,经过三道门岗验证后,到了第二看守所会见室二楼。值班警察让我稍等一会儿,他说我会见得经过李春富的主管警察允许。停了约45分钟,一位不报姓名警号为11024940岁的警察跟我说他负责李春富案,现在还不让会见,因为本案还在侦查阶段,还没有到公诉,该案在侦查阶段不让会见。我说为何天津的律师怎么能会见李春富?他说,这跟他没有关系,他只能向我保证本案还在侦查阶段,领导规定不让会见。

823日下午2:40到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过李春富后,办理会见幸清贤的手续经过第二道门岗验证后,到了第二看守所会见室一楼。一位警察看过相关委托后在电脑上查了一番,把我的律师证重新登记了一遍,开始打电话,在电话中说:“律师来会见幸清贤,你看能否会见?登记不详。”,通过电话后,他告诉我没有幸清贤这个人,我感到非常生气,我说628日我来会见时,你们已登记并告诉我等到公诉可以自由会见幸清贤,现在又突然说没有这个人。刚才您查过电脑的登记了,“登记不详”是啥意思?他说他无权给我解释,没有幸清贤这个人就不能会见。我故意说官派律师为何能见幸清贤(其实我也不知道幸清贤案是否已有官派律师),他说他不知道啥是官派律师,总之,还是不让会见。

燕薪律师:会见吴淦纪实——这样的现实魔幻主义,我的智商已经不够用了

昨天(824日)下午三点前,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工作人员用工作电话打给我说:吴淦的案子换押证已经交过来了,你可以来会见了,并建议我先在网上预约。我遂预约了今天下午2:00-2:30的时间档会见吴淦,在网上获得通过,并收到了“申请状态:已通过”的短信。
为防以我迟到为由被拒绝会见,我今天提前出发,并在不到下午1:50分即赶到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入囗武警看完我手续后称,这个案件比较特殊,有交待需要请示后才能让你进去。他电话一通,告诉我说,二看的人让我等一会,一会等警察上班了来带我进去。
我一直等一直等,并多次催促武警,他又打电话,仍让我等。三点后二看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来,我问是不是你带我进,答不是。我说,你问问里面的人,到底什么时候有人出来?我说,是你们打电话跟我说可以来会见我才预约的,而且预约通过了,现在又无人接待,算怎么回事?他说,那你问给你打电话的人吧。

到三点半左右,接待窗口又接到里面电话,并告我说,已经过点了,提讯室都是按预约来的,过点就安排不开,且让我重新预约。我说我一点五十就到了,是你们一直不让我进去,且是武警请示后以二看警察上班后带我进去作为理由,一直拖到现在。现在以过点为由,让我重新预约,岂不是很荒唐。

折腾来折腾去,武警说,我们收到的命令是,有警察带,才能让你进。我说带的人半天没来啊,他说那你打电话或问接待窗口。电话始终无人接,窗口说我们不管会见,还是要从武警那过。到四点半时,窗口的人离开了,不知道是下班还是去哪了。而武警也干脆连电话都不肯给打了。

一拨一拨的,有人陆续从“人员入口”处出来,但我却始终进不去那个入口。我收到了电话和短信确认,说可以会见,但我却只能莫名其妙地看着人们在白墙间的窄门里出出进进,像个白痴似的无法搞清这魔幻的现实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智商真的不够用了。现在,我连自己身在何处,今夕何夕,甚至连我自己是否存在都产生了怀疑。我掉进了无垠的黑洞里,自己也成了不知所踪的暗物质;又仿佛,身处恶梦之中,却始终醒不过来。

我猛然想起,中午饭还没来得及吃。饥饿让我有了存在感,并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生命,终究是要向上的!

注:现实魔幻主义一词,是寇延丁老师的创造,本人借用。
2016825

“曹顺利维权团队”上海维权人士魏勤、毕和英上街举“冤”呼吁联合国关注中国越来越恶劣的人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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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6日,本网获悉:“曹顺利维权团队”上海维权人士魏勤、毕和英今天上街举“冤”呼吁联合国关注中国越来越恶劣的人权状况。

据魏勤透露: 2015325日在上海街头拉“纪念被迫害致死的人权卫士曹顺利诞辰54周年、上海公民强烈要求联合国彻查曹顺利死亡真相”的横幅而被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取保候审,同时被拘的还有王宗泽、谈兰英、沈永梅、刘必胜、耿大庆、姚亚娥、解庆国、郭益贵。

魏勤取保候审一年到期,未收到上海市黄浦公安分局任何法律书面文书。2016720日向上海市公安局刑事复议,2016722日上海市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刑事复议申请决定书》沪公刑复不受字[20167号。魏勤对该答复不服起诉于铁路运输法院,被口头告知只收行政案不收刑事案。向刘士辉律师咨询法律,刘律师说无处可告、无法得到国家赔偿。魏勤表示要控告中国当局权大于法随意非法关押守法公民,却无处伸冤。

20029月,魏勤住处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动迁,遭暴力动迁使其走上了维权之路;2003530日因开发商周正毅被抓而暂停强迁;2004622日被上海静安区政府正式强迁。因维权多次被关押、软禁、监视居住、劳教一年三个月、判刑二年三个月、3次行政处罚各15日。魏勤气愤地说:“邪党必须灭亡,邪党灭亡了才能司法公正,”

另据了解:毕和英原居住上海长寿路常德路,是商业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在200512月,普陀区政府官商利益集团以地铁七号线“重大铺轨工程”欺诈动迁,强迫被拆迁户去偏僻的郊区,以人均75不到的价格安置。而周围的普通商品房价格在持续不断上涨,当时价格是在2万以上一平米。在离市场价差距甚远之下,住房被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非法强拆后灾难不断,而该地块至今荒芜。

毕和英的哥哥和弟弟为响应国家号召分别去农村插队落户和当兵。他们原来拥有在上海的住房被政府征收,在90年代初回沪至今2O多年没有房子住,长期上访无果。毕和英原本一个人住的房子迁进了哥哥和弟弟的家庭。几十年来,如此人生悲惨结局,就因为安守本份响应国家号召开始,承担遵守国家的义务,而不能享有国家基本生活、公民权益的保障。在每年“两会”、外国领导人来访及重大活动的“敏感期”,毕和英都被跟踪监视关“黑监狱”。2008年被关度假村、泰富路55号,被迫抗议绝食5天(有普陀区中心医院拍片病卡为证)。201536日在被关长寿路652号、如家快捷酒店201房,后转422房,关押期间多次遭到信访办主任丁昌元的暴力殴打,中午打110不但无果,警察还协助丁流氓,报警不给回执,打110电话手机被屏蔽。恶警031128和黄黎明030677还前后轮换冲着我大吼“你为何要去上访”等。在长寿路警署至到晚上10点由二警察030671029687陪同去医院验伤不给病例卡。2013518日在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证据,却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刑拘39天,没有手续,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豆各庄甲3号)625日晚上又以取保候审被上海驻京办带走2天后的627日获释,共失踪41天,期间不通知家属,不准请律师。2015325日因拉“纪念被迫害致死的人权卫士曹顺利诞辰54周年,上海公民强烈要求联合国彻查曹顺利死亡真相”的横幅而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证据于201563日又一次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31天,不准请律师。被关押在上海普陀区看守所103监室(地址:上海市柳园路55555号)又以取保候审出来,至今没有拿到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却无处伸冤。

魏勤联系电话:13661481786

附:
“曹顺利维权团队”上海众成员街头拉横幅纪念曹顺利54周岁生日 再次要求彻查死亡真相

李蔚:刘家财在监狱服刑处境堪忧 呼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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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2日接到正在服刑的湖北维权人士刘家财妻子王玉兰的电话,说:刘家财在监狱处境很不好,经常挨罚,压力很大,目前在服用精神类药物。会见时有警察站在旁边,有些话刘家财不便说。她让我与刘家财一名已经出狱的狱友联系了解详情。

经多次联系后,终于与该湖北籍人士联系上了,听他讲了刘家财所在的湖北省汉津监狱和刘家财的处境等初步情况。改天再联系该刘家财的狱友进一步了解,电话就无法打通了。
  
刘家财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55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8811日。

以下是通过刘家财已经出狱的一名狱友了解到的情况:

一、监狱服刑人员作息时间

上午
545AM起床
700AM早饭
830AM900AM出工
中午
1200PM吃午饭,午饭时间20分钟
1220PM出工
晚上
830PM900PM收工
1000PM 就寝
一天劳动时间几乎有12个小时。

二、服刑人员经常受到体罚和克扣口粮
  
汉津监狱服刑人员的主要劳动任务是缝制服装。制作服装是流水线作业,每名服刑人员负责不同的工序。
  
从入监队开始就需要出工劳动。
  
每名服刑人员每天都有劳动定额,完不成劳动任务的服刑人员会受到惩罚。惩罚手段之一:晚上10点其它服刑人员就寝后需要站几个小时才能睡觉。惩罚手段之

三、早餐和晚餐只发一小饭勺稀饭吃。

以下是我与刘家财的狱友的问答。问话者是笔者,回答者是刘家财一名已经出狱的湖北籍狱友。

问:"你们劳动时间那么长的原因是什么?季节性的还是长期如此?"
答:"长期如此。监狱为了创收啊。"
问:"司法部不是规定收支两条线吗?"
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天高皇帝远。沙洋农场在当地(黑暗)是出名的。过去有'(狱警)自行车比汽车跑得快......'的歌谣。"


四、监狱其它方面对服刑人员的严苛管理

1、新犯入监先进入监队2个月。规定时间背不会『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服刑人员,此后每天需要晚上加班学习到第二天凌晨100AM200AM才能睡觉。

2、背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后,还需要背『弟子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背不会,还需要天天晚上罚站。

3、劳动时,如需要上厕所,需要向管教干部(狱警)报告,经同意才能去。去上厕所需要一路小跑,回来后要向干部报告,"谢谢干部教育。"

该狱友说:入监时,他和刘家财在同一个入监队两个月,后来分到不同监区了。在监狱,虽然干部表面上对刘家财很客气,但背地里狠着呢。干部不允许其他犯人和刘家财说话,说他是反革命政治犯。谁和他说话谁就要受处罚。

一些良心犯在服刑期间都会遇到与刘家财类似的处境,虽然监狱法明确禁止体罚或虐待服刑人员,但是向检察院控告往往得不到支持,起诉到法院,法院往往以服刑为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为由不予立案。

请大家给刘家财邮寄信件,关心和鼓励他。也请社会各界关注服刑人员特别是良心犯在监狱的处境,呼吁保障他们权益!

:刘家财简介

刘家财,男,19651026日出生,原系葛洲坝集团职工。1998年至2000年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及葛洲坝企业可能存在某种严重问题,刘家财为数千下岗职工讨要工资、为职工子女争取教育经费维权,嗣后在困难环境下为争取维权成功,依宪、依法组织独立工会接受一些媒体采访,因此被湖北省宜昌市司法当局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刘家财出狱后,当地国保对其长期监控骚扰,甚至刘家财因此丢了工作,但刘家财多年来并未因长期遭受非法对待及承受的巨大压力而放弃公民权利,继续通过各种方式,依法、理性、平和、坚定为公民权利、自由、民主、法治、人权鼓与呼为良心犯声援,参与许多具体维权工作。

201382日刘家财因在网路上转发山东维权律师李向阳的《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而被员警带走,第二天被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天,关押在宜昌市拘留所。

2013812日刘家财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9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1121日,宜昌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宜昌市中级法院提交起诉。2014723日宜昌市中级法院对刘家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行开庭审理。2015511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家财有期徒刑5年。2015122日湖北省高院裁定驳回刘家财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家财目前服刑地点:

湖北省汉津监狱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平湖路沙洋汉津监狱第五监区,邮政编码:448200

刘家财妻子王玉兰电话:15971646832

李蔚
2016826

潍坊案通报:今律师分别会见四位当事人 案件已进入相应的诉讼程序(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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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6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今天上午,蔺其磊律师、刘荣生律师、李仲伟律师到广饶县法院递交了潍坊事件被抓公民的辩护手续。中午他们又赶到100多公里外的潍坊市看守所,和王学明律师、陈建刚律师于下午分别会见了四位人权捍卫者——潍坊6.15事件中被抓捕的刘星(老道)、张卫红(婉荷)、李燕军、姚建清。

本案从817日,正式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指定广饶县法院管辖,相应的诉讼程序将次第展开。

潍坊案是2015615日,十几个公民因声援“徐永和案”在潍坊中院门前打条幅被以“聚众扰乱秩序”为名抓捕,至今已经13个月余。目前被羁押在潍坊看守所的还有张婉荷、刘星、李燕军、姚建清四人。

2016322日,蔺其磊律师才第一次得以会见张皖荷,得知在押期间张婉荷被密集讯问,更有来自江苏省、江西省公安厅,郑州市、许昌市公安局的人的提讯。而据悉刘星曾被酷刑审讯。

此案2015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然后便退回补充侦查中。后该案因涉及到潍坊市中院,被从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移送到东营市下面的广饶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又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至今。

陈风强出冤狱再度北京行,遭信访、司法相互推诿之罗生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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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导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本网获悉,著名维权人士、广东珠海伤残军人陈风强先生于2016年8月10日从肇庆怀集监狱获释后,立即赶四川成都华西医院,对被以“遗弃罪”构陷中所受刑讯伤情后遗症进行检查,然后即赶赴北京继续包括投资政府地股遭掠夺案的申诉。不料遭遇信访、司法相互各说各话罗生门。

伤残军人陈风强退伍后不等不靠,靠着自己南方人特有的勤劳、智慧以及对市场的敏锐判断,投资政府募集的地股,同时在珠海市金湾区的黄金地段,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在临街不低于8层规定下,经批准建造了八层半的一座经营大楼。两起投资,让伤残军人迅速成为了当时少有的千万富翁。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缺乏法治精神与契约精神的特色,很快让伤残军人的成功成为了人生的灾难,不仅1989年投资的地股权利被“一女二嫁”侵害,2006年八层半楼宇也被以“违章建筑”影响市容名义拆除5层,残垣断壁至今,已然是一道城管任性滥权的“风景线”。

为了维护自己信任政府而投资地股的合法权益,陈风强先生也曾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可地方法院不敢得罪政府,向广东省高院请示是否受理立案,而省高院以“审理难、执行难”为由,建议法院不宜受理,只是要求向政府似定司法建议,成立专门机购,尽快解决此类纠纷。人民政府对司法建议根本不予理睬,导致陈风强希望司法救济的愿望彻底落空。

无奈,陈风强先生只能被迫选择“害死人不偿命”的信访与控告,结果是一次次的打击报复,仅被刑事构陷就达三次,先是诈骗保险罪,继而寻衅滋事罪,再而遗弃罪,三大子虚乌有的罪名,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三年、三年等三次有期徒刑。

今年8月10日,第三次冤狱刑满释放的陈风强冲破监狱门口的拦截,于8月26日重访国家信访局,窗口工作人员告诉陈风强,称:你的信访案件据当地政府上报,已走司法程序。陈风强向信访窗口工作人员陈述:如果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公正解决,我还何必到北京来上访?正是省高院在2000年答复地方法院不予受理,我才一次次经历上访、被报复、被构陷入狱的苦难!窗口工作人员又解释:土地纠纷起诉法院,如法院不受理,找人大。

当日,陈风强先生又去了全国人大信访厅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希望这两个司法监督机关给予受理,结果接待人员告知要省高院的法律文书才可以受理,变相拒绝陈风强的依法依规信访事项。

陈风强先生是在司法不作为的情况下进行的信访,属于《信访条例》第二条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的行为,而国家信访局在明知陈风强长期遭遇司法不作为,继续推诿到法院、人大,似乎是在用罗生门的方式,持续戏弄这位流血流泪的伤残军人。







上海访民孙洪琴天天上街抗议长宁区法院无法律手续冻结其养老金12年 致其无生活来源靠乞讨为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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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7日,本网获悉:1954312日出生的上海访民孙洪琴天天上街抗议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冻结其养老金至今已12年,孙洪琴无生活来源靠乞讨为生。

孙洪琴问责中国政府为何盘剥中国人民的血汗钱购买美国国债40000亿、给欧盟大撒币4000亿、给文莱大撒币40亿、给昂山素季大撒币十亿、维稳开支每年8000亿、官员医疗6000亿等等。

据了解:200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滥用职权非法冻结孙洪琴唯一生活来源的养老金,为了要回养老金,孙洪琴依法维权12年无果。在这12年里,从未得到过慰问金、维稳费、安抚费、救济款等。孙洪琴因上访多次遭受迫害,被关黑监狱、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滥用职权行政或刑事拘留共12次、孙洪琴上访冤上加冤诉控无门、悲痛欲绝。

孙洪琴说:“我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㈠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但是我深有体会到了在权大于法的专制国我逼迫无奈乞讨为生;《宪法》一纸空文,只是个摆设。《世界人权宣言》也被“一党独裁”踩在脚底下。”

孙洪琴希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1、归还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非法冻结的养老金。
2、在该问题未解决期间给予最底生活保障。

孙洪琴联系电话:18939958679

黑龙江维权领袖刘杰被警方从哈尔滨拦截回北安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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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7日,本网信息员获悉,黑龙江农垦维权领袖刘杰日前前往哈尔滨上访,在准备坐车前往北京时,遭到北安公安局六名员警拦截,被遣送回北安市软禁于逊克农场中。

刘杰从今年226日被农垦截访人员从北京送回逊克农场软禁至今,期间刘杰生病农垦警方仍然派员看守。本月初刘杰要就自己因举报原黑龙江农垦总局局长隋凤富贪腐而遭到农垦执法机构以诽谤罪判刑一年半之案作出申诉,因为现在隋凤富已经因涉嫌贪污腐化而被提起公诉,按理应该证明了刘杰当年的举报是有事实依据的,是有功的,而不是诽谤。刘杰要求农垦执法机构依法对自己被枉判之案作出改判平反。但农垦执法机构拒不对此作出回应。刘杰无奈之下,于本月22日前往哈尔滨高检与高法上访,农垦派遣两名警员一路跟踪,当本月24日发现刘杰意欲前往北京上访时,北安市公安增派了警员,共六人,其中包括公安局副局长,前往哈尔滨强行将刘杰从哈尔滨带回逊克农场继续软禁。

目前刘杰被软禁在北安逊克农场中,无法依法就自己的被冤判的事作出申诉。不仅如此,农垦警方还威胁她,说她将农垦的一些事通过国外敌对势力网站“维权网”向外披露,因此是与敌对势力勾结,要随时治她的罪。

南通电视台对抗行政处罚,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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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27日,本网获悉: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向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送达《告知书》称:“经查,你反映的位于园林路西……南通广播电视台项目用地,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该告知书源于一封举报信。

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向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南通市广播电视台未经规划许可,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开工建设,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请求依法查处该电视台的违法行为。20151117日,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了通国土监罚崇【2015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通广播电视台作出如下处罚:

“责令南通广播电视台退还非法占用的3223.56平方米土地,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该处罚不可谓不严厉,关键问题是该处罚是否会实施。

南通广播电视台却置若罔闻,直至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已过,不但不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更没有恢复土地,反而无视国土资源局处罚决定的权威性,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拆迁,致使违法建筑物拔地而起。

201682日,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再次向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南通广播电视台无视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不但不停止违法建设,反而顶风而上更加肆无忌惮进行违法施工。目前,该电视台已经建成,依然逍遥法外。该公司请求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为应付该公司的举报,敷衍了事地作出了《告知书》。该告知书没有发文字号,也没有告知救济途径,且内容含糊不清。至于该局何时向法院申请执行,以及执行的情况如何,一概讳莫如深。

南通市电视台明目张胆的违法建设却逍遥法外。虽然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向崇川区申请执行。但崇川区法院敢执行吗?敢没收南通市电视台的非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吗?人们拭目以待。

投诉:西安市明德门南新区物业公司为所欲为侵害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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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门小区是西安市政府于1998年在西安市南郊新建的居民住宅区,主要安置西安市城内南大街、南门外、西大街等地道路拓宽工程项目的拆迁居民。我们南新区为明德门小区的一部分,共有六七层的住宅楼10栋,除安置城内的这类拆迁户外,还有部分是购买这里住房的住户,共有427户。南新区的物业公司为西安群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西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多年来,群力物业公司依杖上级是政府为背景的国有企业,在小区内胡作非为,为所欲为,任意加盖建筑、违法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随意提高水电收费等,严重威胁了业主们的安全,影响了业主们的生活,侵害业主们的利益。

一、违法改变小区原有设施用途,私自加建房屋营利

南新区内原有政府给小区居民建的惠民服务站,由于政策等原因,惠民服务站搬离。群力物业公司未经业主们同意,2008年把惠民服务站的房屋出租给汽车租赁公司,并在旁边违章加建两间房屋,在小区道路上安装隔离桩,严重影响业主通行。群力物业公司靠此项敛财近十年。20167月,小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领导座谈,就小区存在的问题沟通,物业公司老总同意将汽租公司搬离小区,不在小区经营。但在2016819,物业公司单方面私自将物业公司的门房租给汽租公司,让汽租公司在门房经营,地点换来换去,还不是占用小区的设施搞经营吗?而且群力物业公司未通过规划局审批,将物业门房改造为商铺,截止今日未停止施工,并扬言威胁敢于质疑的业主人身安全。
    
明德门南新区原建有专用的消防通道、大门,群力物业公司竟然将小区专用的消防通道封堵,建成商铺,出租给另一家汽租公司,造成小区无专用消防通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二、未有审批手续,未经业主同意,强行改造小区。
    
20165月中旬,群力物业公司未与业主商议,单方面开始改造小区,并以此作为上涨收费的依据。在改造期间,群力物业公司放任物业人员在小区内自行搭建临时房舎,占用业主公共活动区域堆放自己回收的废弃物,致使小区到处是违法违章建筑,到处为回收的垃圾,小区成了物业公司的垃圾站。

三、小区的绿地被无偿“出让”给外单位。
    
201511月,群力物业公司在未经小区业主同意下,私自与我们小区相邻的西安工程技术学院达成协议,将小区西围墙拆除,将小区绿地十多平方米“出让”给该学校,将小区的西围墙向小区内收缩重新砌筑。群力物业公司无视我们业主的使用权、知情权,暗箱操作,私下进行利益输送,让业主利益损失严重。该学校在施工期间违反西安市有关条例,野蛮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搅扰得我们无法生活。

四、未经政府审批,私自上涨收费。

群力物业公司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定价审批、未向业主讲明依据,对我们业主收费每度电0.59元,每吨水4元。西安市规定的居民收费标准,是每度电0.49元,每吨水3元左右。我们小区的水电收费比其它小区都高。

五、公共设施坏损严重,常年无人清扫。

自从群力物业公司接管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开始,至今小区出现种种无人管现象,到处管道井盖损坏或不知去向,井口无井盖,成为陷阱。到处漏水,到处坏灯杆,坏路面。有人随意在小区占地经营,在绿化地开垦种植。物业公司人员常年不对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进行打扫修整,致使小区内垃圾成山,灌木野草蔓延,成为滋生细菌蚊蝇地方。我们居住的小区供水经常断,路灯夜晚从来不亮,门禁设备损坏,无监控系统,物业门卫从不查问外来人员及车辆,造成小区盗窃事件发生频繁,业主们的生活没有安全、整洁、便利的基本保障。明德门南新区成为西安市最脏、最差、最乱的典型。南新区的物业管理成了这种状况,物业费却从每平方米每月0.18元涨到了0.55元。

多年来,我们业主就物业管理的这种状况被迫多次向长延堡街道办、雁塔区政府反映,给市长信箱投反映信,给《华商报》、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等媒体投诉,没有记者来采访,从来没有有关领导来调查察看一下,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物业公司的人还放话威胁我们业主:“谁当出头鸟收拾谁!”

2016823日,我们小区业主的十多位代表到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上访,反映群力物业公司的这些问题,要求政府切实发挥作用做实事,敦促群力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确保小区恢复安全、正常、整洁的环境,使我们得以安宁、正常地生活。

明德门南新区全体业主
2016823

内蒙古老军人靳智雄申请退党致习近平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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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并习近平总书记:

我是靳智雄,内蒙古临河人,老军人,中共党员。今天向中央郑重提出退党申请。我的申请得到数百位老战友老党员的支持。
    
1982年我参军在内蒙古军区独立师服役,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至今已有34年。在部队服役三年期间,十一次得到上级嘉奖,是独立师精神文明建设标兵,是所在部队获得荣誉最多者。1985年复员后回乡自募职业,长期从事物流、酒店管理行业。2010年我与其他公司合作,参与乌海市城市生态景观大道和景观桥工程建设。工程完成后,通过了严格的检查验收,被省上验收人员评价为优质工程。此项工程我贷款借款投资了1500万元,工程结算后政府欠我账款2300万元,至今六年血本无归。我每个月需付银行12万元贷款利息,六年共支付银行利息720万元。为保持在银行的征信信誉,每天疲于筹款付息,生不如死。
    
此项工程与政府官员不存在任何利益交换问题。该工程当时是没有人干的事,政府动员招商。乌达区政府以会议文件方式正式承诺“以地换湖、以地换路、以地换桥”。工程完成后,土地大大增值,政府背弃协议承诺拒绝给地,提出以4+3+3的方式三年付清工程款,但至今未付一分钱。六年来我多次向省市区申请解决,也多次以中共党员的身份向省市区党组织请求解决。至今无人过问,无一级党组织过问。中央政府今年再次制定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项目。但地方政府无信用,法律又管不了,民间资本怎么进入?投资者还敢相信谁?
    
我靳智雄,几十年以中共党员的身份为荣,以老军人身份为荣。现在自身难保,何谈“为人民服务”?何谈“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愧对组织的培养,无脸再以党员的身份站在世上。在数百老战友老党员的支持下,正式向中央提出退党。请习近平总书记,请中央审查批准。
                                             
二零一六年八月

刘晓原律师:苏昌兰案通报——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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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昌兰被羁押已一年零十个月:20141027日,苏昌兰被佛山南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20151112日,案件起诉到佛山中院,在三个月审限内没有开庭,经广东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直到2016421日开庭审理,但庭审后迟迟未作判决。

审限届满后,由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了三个月审限。审限再次届满,现已由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从812日起,至1112日止)。

肥西访民汤道玲赴京上访被截访后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三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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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据访民反映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农民汤道玲于20164月被肥西县法院判刑三年二个月,其罪名似是“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据访民反映2015103日晚汤道玲与其他访民被桃花镇派出所所长从北京接回肥西县,在高速公路上汤道玲要求下车解手被拒绝后难以忍受伸手去抓方向盘,尚未抓到方向盘就被派出所所长阻止住,就这样,20151218日汤道玲被警方行政拘留,后被警方刑事拘留、逮捕,起诉,一审肥西县法院对其判刑三年二个月。

据访民反映因为没有律师,判决书法院没有给家人一份,仅知道是判刑三年二个月,对此判决,肥西县当地访民普遍认为不公,他们从新闻媒体关于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被判刑的报道中知道,乘客抢夺方向盘或殴打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撞车或伤人,至少制造了可能导致以上后果的危险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被判缓刑的;而汤道玲是因赴京上访被派出所所长从北京带回当地的路上,其欲抢夺方向盘是为了停车好解手,且当即被制止(未触及方向盘)并无任何危险及后果,竟然被判刑三年二个月,难道就是因为其访民身份而要承受如此的严厉惩罚!

据悉,汤道玲现被羁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汤道玲案件正处于二审阶段,对此案本网会持续予以关注。

合肥市上访维权人士韦朝芝被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已到期),妻子张绪珍被警察欺骗称“带韦朝芝到上海做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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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农民韦朝芝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而上访维权,因此被拘留、被精神病、被劳教(两次三年),此次又被以口袋罪“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726日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案情复杂为由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818日已经到期。

韦朝芝于20151218日傍晚在田地劳动时被合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察抓捕;对此,韦朝芝妻子张绪珍认为韦朝芝没有犯罪,与此前的被拘留、被精神病、被劳教相同,这是对韦朝芝的迫害。故张绪珍多次赴安徽省公安厅、中央巡视组上访反映,但无人过问。

20167月下旬,合肥市公安局芙蓉派出所刘宁警官找到张绪珍称司法机关带韦朝芝到上海做精神病鉴定了,对此张绪珍没有回应。

2016826日上午北京连律师受张绪珍委托到合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韦朝芝,韦朝芝告诉律师没有被带到上海做精神病鉴定。

张绪珍称韦朝芝无罪,她不明白,既然国家有信访制度,各级政府信访机关接待群众上访,韦朝芝上访怎么成为了寻衅滋事构成犯罪?如此,信访制度和信访机构岂不成为摆设,甚至是诱人犯罪的诱饵!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在哪里?

韦朝芝自20151218日被抓捕迄今已经有8个月,案件可能刚起诉到法院;张绪珍称韦朝芝2015年期间赴京上访次数比往年少多了,被抓捕前很长时间在家忙于农活没有上访,可就这样合肥市打压访民也没有忘记韦朝芝这位老运动员,看来韦朝芝就是运动专业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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