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傅启贤、傅启锡兄弟俩起诉江东街道强拆民房一案,经历一番折腾,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7日终于受理了,并将义乌市江东街道下傅村村民委员会列为本案第三人。
傅启贤、傅启锡兄弟俩共有面积为107平方米的房屋,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下傅村。2012年12月5日8点半许,被告义乌市江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100多号人与村委会共同对该房屋实施强拆,有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在场亲临指挥。在此之前,有通知称,由义乌市江东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拆除。强拆的当日,义乌市电视台商贸频道同年哥栏目对此进行了报道,称赞该村委会的拆迁顺应民心。
傅启贤、傅启锡兄弟俩不服江东街道办和村委会的强拆行为,向义乌市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强拆违法。义乌法院百般刁难,不予立案。但傅家兄弟据理力争,一再坚持要求立案的情况下,义乌法院终于下达了受理通知。
傅家兄弟认为,首先,街道办不具备强行拆除民房的主体资格;其次,街道办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强拆,显属违法。第三,街道办强拆傅家兄弟房屋未给予任何补偿,更是毫无道理。傅家兄弟希望院依法裁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傅家兄弟还表示,他们保留追究义乌市电视台商贸频道同年哥栏目的虚假报道的法律责任。